技术领域
[0001] 本
发明涉及加热不燃烧新型
烟草领域,具体涉及一种雾化再造烟叶加工方法及其应用。
背景技术
[0002] 现在国际上新型烟草加热不燃烧
烟草制品形式丰富多样,如菲莫的iQos,英美烟草的Glo,雷诺公司推出的炭加热
卷烟Core,加热不燃烧材料都是采用再造烟叶为载体,只是工艺技术不尽相同。加热不燃烧再造烟叶是一种以烟草成分为主体,负载大剂量雾化剂,使用时通过高温加热释放雾化剂,形成烟雾效果的功能型再造烟叶,在加工工艺中具有雾化量不大、分布不均匀,加工中易黏连、易打滑、难以正常卷接的
缺陷和不足。
发明内容
[0003] 根据上述不足和缺陷,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雾化再造烟叶加工方法及其应用,在辊压法工艺
基础上,在低温再造烟叶在生产过程中,采用含有
碳酸根或碳酸氢根的
食品添加剂及
酸洗步骤,发生化学反应,在内部产生气泡多孔,增大内表面积,使高含量的雾化剂分布更均匀,表面不粘连,再造烟叶强度好,改善了雾化再造烟叶上机卷接适应性,使现有卷接机组能正常卷接,生产连续性好、生产效率高,并且抽吸雾化效果改善,烟香丰富,感官效果佳。
[0004] 本发明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
[0005] 一种雾化再造烟叶加工方法及其应用,具体包括如下步骤:
[0006] (1)原料准备:按
质量百分比质准备各种原料:烟草原料40~63%、雾化剂10~35%、胶粘剂2~10%、烟用香精香料0.1~5%、发泡剂0.1-5%、
纤维1~5%、
水10~43%,所述发泡剂为碳酸盐或碳酸氢盐中的一种或其混合;
[0007] (2)干物料混合
粉碎:将烟草原料、固体胶粘剂按比例放入低温粉碎机中高速粉碎均匀,得到干物料粉末,目数为40目~200目;
[0008] (3)湿物料混合分散均匀:上述步骤(1)准备的所述的纤维与水按比例倒入物料桶中,搅拌均匀后加入上述步骤1)质量配比的雾化剂、烟用香料,再采用
微波辅助混匀所得到的混合物料,并将混合物料加入到上述步骤(2)得到的干物料粉末中,一起高速搅拌均匀,使纤维、雾化剂、胶黏剂、发泡剂、烟用香料分散更均匀;
[0009] 所述发泡剂按照步骤(1)的比例在步骤(2)和/或在步骤(3)中加入;
[0010] (4)辊压:将上述步骤得到的的混合物料,再经1~6次辊压工艺,得到厚度0.15mm-0.3mm的雾化再造烟叶;
[0011] (5)酸洗:将上述步骤(4)得到的雾化再造烟叶,在酸性溶液中浸渍3~300S,更优的可用pH值在3-6的酸性溶液中浸渍,随后烘干;
[0012] (6)干燥:将上述步骤(5)得到的雾化再造烟叶,经80~150℃烘箱加热干燥到
含水量1~7%,得到本发明的雾化再造烟叶。
[0013] 进一步的,所述发泡剂可采用以下方法加入:
[0014] a)将发泡剂在步骤(2)中与烟草原料、固体胶黏剂一起磨粉,或者在烟草原料、固体胶黏剂磨粉完成后加入并混合均匀,形成干物料粉末;
[0015] b)将性发泡剂先溶于水中,再按步骤(3)中与纤维及步骤1)质量配比的雾化剂、烟用香料高速搅拌混合;或者在步骤(3)中将按步骤(1)准备的纤维、水倒入物料桶中后,均匀加入步骤(1)质量配比的发泡剂,同时搅拌至溶解或分散均匀。发泡剂加入后再采用步骤(3)所述方式微波辅助混匀所得到的混合物料,并将混合物料加入到上述步骤(2)得到的干物料粉末中,一起高速搅拌均匀,使纤维、雾化剂、发泡剂、烟用香料分散更均匀;
[0016] c)将发泡剂按a)和b)的方式结合添加,使纤维、雾化剂、胶黏剂、发泡剂、烟用香料分散均匀。
[0017] 进一步的,所述的烟草原料为烟叶、烟梗、碎烟末其中的一种或几种混合。
[0018] 进一步的,所述的雾化剂为丙二醇、丙三醇其中的一种或两种,食品级,质量配比为1:1~50。
[0019] 进一步的,所述的胶粘剂为松香
树脂、骨胶、
酪蛋白胶、海藻酸钠、海藻酸铵、海藻酸
钾、CMC、黄蓍胶、聚环
氧乙烷、微晶
纤维素、海藻酸丙二醇酯其中的一种或几种混合。
[0020] 进一步的,所述的烟用香料为薄荷香料、烟草提取物、可可提取物、咖啡提取物或其他烟用香精香料中的一种或几种混合。
[0021] 进一步的,所述碳酸盐为碳酸
钙、碳酸钠、碳酸钾、碳酸镁中的一种或几种混合,所述碳酸氢盐为
碳酸氢钠、碳酸氢镁、碳酸氢钾、
碳酸氢钙中的一种或几种混合。
[0022] 进一步的,所述的纤维为木浆纤维、麻浆纤维或其混合物。
[0023] 进一步的,所述步骤(1)中准备的水为30~80℃的温水。
[0024] 进一步的,所述步骤(3)中高速搅拌的速率为100~800r/min。
[0025] 进一步的,所述步骤(3)中微波
频率为2450MHz,微波功率为200~1000W,时间为10~30min。
[0026] 进一步的,所述步骤(5)中所述的酸性溶液由
盐酸、
硫酸、乳酸、
酒石酸、苹果酸、
醋酸、
柠檬酸、柠檬酸钠、
柠檬酸钾、柠檬酸钾钠、
磷酸、软脂酸、
绿原酸、咖啡酸中的一种或几种稀释溶解得到。
[0027] 一种如上述方法制备的雾化再造烟叶,经切丝或起皱后卷接加工,在电加热或碳加热低温卷烟中应用。由于在辊压法工艺基础上,采用化学方法,使低温再造烟叶在生产加热干燥过程中,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气泡多孔,增大内表面积,使高含量的雾化剂分布更均匀,表面不粘连,改善了雾化再造烟叶上机卷接适应性,使现有卷接机组能正常卷接,并且抽吸雾化效果改善,感官效果佳。
[0028]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
[0029] (1)采用本发明工艺方法制备雾化再造烟叶,将烟草原料和胶粘剂混合粉碎的过程中使它们混合分布均匀,在温水搅拌混匀及微波辅助的作用下,不仅高含量雾化剂、胶粘剂、烟草原料、香料等均匀分布,粘合良好,使再造烟叶具有一定的强度,降低碎末率,增强耐加工性;
[0030] (2)辊压工序后,将雾化再造烟叶进行酸洗,再经加热干燥步骤时,再造烟叶受热条件下酸
碱化学反应产生大量二氧化碳小气泡,使再造烟叶内表面积增大,雾化剂含量进一步提高,雾化效果好,再造烟叶表面不粘连、加工适应性提高,应用于电加热、炭加热等低温卷烟中,抽吸烟雾均匀且达到传统卷烟抽吸烟雾量水平;
[0031] (3)另外经酸、温水搅拌及微波辅助协同作用下,烟叶中致香成分更多析出和释放,经加热雾化时烟香丰富饱满,使消费者产生满足感和新奇感。
[0032] 本发明工艺条件简单温和易实现,能实现高雾化剂在再造烟叶中的均匀分布,并正常卷接成加热不燃烧卷烟,且生产效率高,在电加热、炭加热新型烟草制品中应用,具有良好的工业应用前景。
具体实施方式
[0033] 以下结合具体
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详细地说明。
[0034] 实施例1
[0035] 一种雾化再造烟叶加工方法,具体包括如下步骤:
[0036] (1)原料准备:烟叶45%、雾化剂25.9%、胶粘剂(黄蓍胶、聚环氧乙烷、微晶纤维素,食品级,质量比为1:0.5:0.8)2%、烟用香精香料5%、发泡剂0.1%、木纤维1%、35℃温水21%,上述原料按照质量百分比准备;
[0037] 所述的雾化剂为丙二醇、丙三醇,食品级,质量比为1:18;
[0038] 所述的烟用香料为薄荷香料、烟草提取物,之间的质量配比为1:0.6;所述的发泡剂为碳酸氢盐,具体为碳酸氢钠、碳酸氢钾,两者质量配比为1:0.5;
[0039] (2)干物料混合粉碎:将烟草原料、固体胶粘剂按比例放入低温粉碎机中高速粉碎均匀,目数为50目;
[0040] (3)湿物料混合分散均匀:上述步骤1)所述的纤维与温水按比例倒入物料桶中,150r/min搅拌的同时,加入上述步骤1)质量配比的雾化剂、烟用香料和发泡剂,采用微波辅助(微波频率为2450MHz,微波功率为300W,30min)使所得到的混合物液均匀,并将该混合物液缓慢加入到上述步骤2)所述干物料粉末中,一起150r/min搅拌均匀,使纤维、雾化剂、烟用香料等分散更均匀;
[0041] (4)辊压:将上述步骤4)经干燥的混合物料,再经1~6次辊压工艺,得到厚度0.2mm的雾化再造烟叶;
[0042] (5)酸洗:将上述步骤4)得到的雾化再造烟叶,在一定浓度的有机
酸溶液中浸渍60S,取出沥干;
[0043] 所述的
有机酸为柠檬酸、软脂酸,食品级,两两之间的质量配比为1:0.8,所述的有机酸溶液为有机酸的水溶液,pH值3;
[0044] (6)干燥:将上述步骤5)烘干的雾化再造烟叶,经80℃烘箱加热干燥到含水量5%,得到本发明的雾化再造烟叶。
[0045] 一种如上述方法制备的雾化再造烟叶,内部具有气泡多孔,增大内表面积,使高含量的雾化剂分布更均匀,表面不粘连,再造烟叶强度好,改善了雾化再造烟叶上机卷接适应性,使现有卷接机组能正常卷接,经卷接加工,在电加热或碳加热低温卷烟中应用,抽吸雾化效果改善,烟雾量大且均匀释放,烟香丰富,具有薄荷清凉感,感官效果佳。
[0046] 实施例2
[0047] 一种雾化再造烟叶加工方法,具体包括如下步骤:
[0048] (1)原料准备:烟草原料58.5%、雾化剂15%、胶粘剂5%、发泡剂2.5%、烟用香精香料2%,麻纤维2%、40℃温水15%,上述原料按照质量百分比准备;
[0049] 所述的烟草原料为烟叶、烟梗的混合,配比为10:1;
[0050] 所述的雾化剂为丙二醇、丙三醇的混合,食品级,配比为1:10;
[0051] 所述的胶粘剂为黄蓍胶、聚环氧乙烷、海藻酸丙二醇酯的混合,质量配比为1:0.6:1.2;
[0052] 所述的烟用香料包括烟草提取物、可可提取物,之间的质量配比为1:0.5;所述的有机酸包括柠檬酸、绿原酸、咖啡酸,之间的质量配比为1:0.8;1.5;所述的发泡剂包括碳酸钙、碳酸氢钙,质量配比为1:0.3;;
[0053] (2)干物料混合粉碎:将烟草原料、固体胶粘剂、发泡剂按比例放入低温粉碎机中高速粉碎均匀,目数为110目;
[0054] (3)湿物料混合分散均匀:上述步骤1)所述的纤维与温水按比例倒入物料桶中,300r/min搅拌的同时,加入上述步骤1)质量配比的雾化剂、烟用香料,再采用微波辅助(微波频率为2450MHz,微波功率为600W,21min)使所得到的混合物液均匀,并将该混合物液缓慢加入到上述步骤2)所述干物料粉末中,一起300r/min搅拌均匀,使纤维、雾化剂、烟用香料等分散更均匀;
[0055] (4)辊压:将上述步骤4)经干燥的混合物料,再经4次辊压工艺,得到厚度0.28mm的雾化再造烟叶;
[0056] (5)酸洗:将上述步骤4)得到的雾化再造烟叶,在一定浓度的有机酸溶液中浸渍300S,取出沥干;
[0057] 所述的有机酸为柠檬酸、咖啡酸,食品级,质量配比为1:0.5,所述的有机酸溶液pH值为6;
[0058] (6)干燥:将上述步骤5)的雾化再造烟叶,经115℃烘箱加热干燥到含水量3%,得到本发明的雾化再造烟叶。
[0059] 一种如上述方法制备的雾化再造烟叶,在内部产生气泡多孔,增大内表面积,使高含量的雾化剂分布更均匀,表面不粘连,改善了雾化再造烟叶上机卷接适应性,使现有卷接机组能正常卷接,经卷接加工,在电加热或碳加热低温卷烟中应用,抽吸雾化效果改善,烟香丰富,带有可可香气,感官效果佳。
[0060] 实施例3
[0061] 一种雾化再造烟叶加工方法,具体包括如下步骤:
[0062] (1)原料准备:烟草原料55%、雾化剂20%、胶粘剂6%、烟用香精香料1%、发泡剂4%,纤维4%、80℃温水10%,上述原料按照质量百分比准备;
[0063] 所述的烟草原料为烟叶、烟梗、碎烟末,质量比为8:1:1;
[0064] 所述的雾化剂为丙二醇、丙三醇,食品级,质量配比为1:6;
[0065] 所述的胶粘剂为黄蓍胶、聚环氧乙烷、微晶纤维素、海藻酸丙二醇酯,质量比为1:0.5:0.8:1.1;
[0066] 所述的烟用香料为烟草提取物、咖啡提取物,之间的质量配比为1:1.2;所述的有机酸为柠檬酸、软脂酸、绿原酸、咖啡酸,之间的质量配比为1:0.5;0.8:0.9;所述的碳酸氢盐为碳酸氢钠、碳酸氢镁、碳酸钙,质量配比为1:0.5:1,所述纤维为木纤维、麻纤维的混合物,比例为1:1;
[0067] (2)干物料混合粉碎:将烟草原料、固体胶粘剂、发泡剂中的碳酸钙、碳酸氢镁按比例放入低温粉碎机中高速粉碎均匀,目数为180目;
[0068] (3)湿物料混合分散均匀:上述步骤1)所述的纤维与温水按比例倒入物料桶中,600r/min搅拌的同时,加入上述步骤1)质量配比的雾化剂、烟用香料和发泡剂中的碳酸氢钠,再采用微波辅助(微波频率为2450MHz,功率为900W,12min)使所得到的混合物液均匀,并将该混合物液缓慢加入到上述步骤2)所述干物料粉末中,一起600r/min搅拌均匀,使纤维、雾化剂、烟用香料和碳酸氢盐分散更均匀;
[0069] (4)辊压:将上述步骤4)经干燥的混合物料,再经3次辊压工艺,得到厚度0.25mm的雾化再造烟叶;
[0070] (5)酸洗:将上述步骤4)得到的雾化再造烟叶,在一定浓度的有机酸溶液中浸渍60S,取出沥干;
[0071] 所述的有机酸为绿原酸、咖啡酸,食品级,质量配比为1:1.2,所述的有机酸溶液浓度为0.15%;
[0072] (6)干燥:将上述步骤5)的雾化再造烟叶,经150℃烘箱加热干燥到含水量1%,得到本发明的雾化再造烟叶。
[0073] 一种如上述方法制备的雾化再造烟叶,内部产生气泡多孔,增大内表面积,使高含量的雾化剂分布更均匀,表面不粘连,改善了雾化再造烟叶上机卷接适应性,使现有卷接机组能正常卷接,经卷接加工,在电加热或碳加热低温卷烟中应用,抽吸雾化效果改善,雾化量大且均匀,具有丰富烟香和咖啡香气,感官效果佳。
[0074] 试验例1:感官效果评价
[0075] 将实施例1-3制备的雾化再造烟叶上机卷接成雾化
烟支样品,与对照(普通辊压法雾化薄片上机卷接而成的雾化烟支),进行感官评吸对比实验。
[0076] 结果表明(如表1所示):本发明提供的雾化再造烟叶上机卷接制备而成的雾化再造烟叶,内部产生气泡多孔,增大内表面积,使高含量的雾化剂分布更均匀,表面不粘连,改善了雾化再造烟叶上机卷接适应性,使现有卷接机组能正常卷接生产,在电加热或碳加热低温卷烟中应用,经感官评价,抽吸雾化效果改善,雾化量大且均匀,具有丰富烟香、薄荷清凉香气、可可或咖啡特征香气,感官效果佳。
[0077] 表1.雾化再造烟叶卷接加工在电加热或炭加热低温卷烟中的感官评价[0078]
[0079]
[0080]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属于
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发明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应该以
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