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汇可以提供一种高耐磨塑料模具钢专利检索,专利查询,专利分析的服务。并且本 发明 公开了一种高耐磨塑料模具 钢 ,包括以下重量份的组分: 黄 铜 15-20份; 氧 化钼6-9份; 铝 镁 合金 3-6份; 石墨 烯10-20份;液体 石蜡 8-12份;硫镉矿5-10份;抗 氧化剂 1-4份; 树脂 18-25份;填料10-20份。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添加的填料、树脂和黄铜,具有较强的耐磨效果,同时其它物质的添加能够有效提高塑料模具钢的强度和韧性,同时,也提高了其耐 腐蚀 性,延长了使用寿命,适应市场的需求。,下面是一种高耐磨塑料模具钢专利的具体信息内容。
1.一种高耐磨塑料模具钢,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重量份的组分:
黄铜15-20份;
氧化钼6-9份;
铝镁合金3-6份;
石墨烯10-20份;
液体石蜡8-12份;
硫镉矿5-10份;
抗氧化剂1-4份;
树脂18-25份;
填料10-20份。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高耐磨塑料模具钢,其特征在于:所述树脂为环氧树脂或酚醛树脂。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高耐磨塑料模具钢,其特征在于:所述填料为石棉、滑石粉或碳酸钙。
技术领域
[0001] 本
发明涉及一种模具钢,尤其涉及一种高耐磨塑料模具钢。
背景技术
[0002] 模具钢是用来制造冷冲模、
热锻模、
压铸模等模具的钢种。模具是机械制造、无线电仪表、
电机、电器等工业部
门中制造零件的主要加工工具。模具的
质量直接影响着压
力加工工艺的质量、产品的
精度产量和生产成本,而模具的质量与使用寿命除了靠合理的结构设计和加工精度外,主要受模具材料和
热处理的影响。但现有的模具钢在使用过程中耐磨效果差,不能满足各行也的需求。
[0003] 因此,为解决上述问题,特提供一种新的技术方案。
发明内容
[0004] 本发明提供一种高耐磨塑料模具钢。
[0005] 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0006] 一种高耐磨塑料模具钢,包括以下重量份的组分:
[0012] 硫镉矿5-10份;
[0015] 填料10-20份。
[0016] 进一步的,所述树脂为
环氧树脂或
酚醛树脂。
[0017] 进一步的,所述填料为
石棉、滑石粉或
碳酸
钙。
[0018] 进一步的,所述黄铜的重量份数为15-20份。
[0019] 进一步的,所述
石墨烯的重量份数为10-20份。
[0020]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添加的填料、树脂和黄铜,具有较强的耐磨效果,同时其它物质的添加能够有效提高塑料模具钢的强度和韧性,同时,也提高了其耐
腐蚀性,延长了使用寿命,适应市场的需求。
具体实施方式
[0021] 为了加深对本发明的理解,下面将结合
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详述,该实施例仅用于解释本发明,并不构成对本发明的保护范围的限定。
[0022] 实施例1
[0023] 一种高耐磨塑料模具钢,包括以下重量份的组分:
[0024] 黄铜15份;
[0025] 氧化钼6份;
[0026] 铝镁合金3份;
[0027] 石墨烯10份;
[0028] 液体石蜡8份;
[0029] 硫镉矿5份;
[0030] 抗氧化剂1份;
[0031] 环氧树脂18份;
[0032] 碳酸钙10份。
[0033]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添加的填料、树脂和黄铜,具有较强的耐磨效果,同时其它物质的添加能够有效提高塑料模具钢的强度和韧性,同时,也提高了其
耐腐蚀性,延长了使用寿命,适应市场的需求。
[0034] 实施例2
[0035] 一种高耐磨塑料模具钢,包括以下重量份的组分:
[0036] 黄铜17份;
[0037] 氧化钼7份;
[0038] 铝镁合金5份;
[0039] 石墨烯15份;
[0040] 液体石蜡10份;
[0041] 硫镉矿7份;
[0042] 抗氧化剂3份;
[0043] 酚醛树脂21份;
[0044] 滑石粉15份。
[0045]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添加的填料、树脂和黄铜,具有较强的耐磨效果,同时其它物质的添加能够有效提高塑料模具钢的强度和韧性,同时,也提高了其耐腐蚀性,延长了使用寿命,适应市场的需求。
[0046] 实施例3
[0047] 一种高耐磨塑料模具钢,包括以下重量份的组分:
[0048] 黄铜20份;
[0049] 氧化钼9份;
[0050] 铝镁合金6份;
[0051] 石墨烯20份;
[0052] 液体石蜡12份;
[0053] 硫镉矿10份;
[0054] 抗氧化剂4份;
[0055] 环氧树脂25份;
[0056] 石棉20份。
[0057]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添加的填料、树脂和黄铜,具有较强的耐磨效果,同时其它物质的添加能够有效提高塑料模具钢的强度和韧性,同时,也提高了其耐腐蚀性,延长了使用寿命,适应市场的需求。
[0058] 以上所述,仅是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非是对本发明作任何其他形式的限制,而依据本发明的技术实质所作的任何
修改或等同变化,仍属于本发明所要求保护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