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领域
[0001] 本
发明涉及机械技术领域,具体涉及柱销联轴器。
背景技术
[0002] 弹性套柱销联轴器是利用一端套有弹性套(
橡胶材料)的柱销,装在两半联轴器凸缘孔中,以实现两半联轴器的联接。弹性套柱销联轴器曾经是我国应用最广泛的联轴器,早在20世纪50年代末期即已制订为机械部标准,JB08-60弹性圈柱销联轴器,是我国第一个部标准联轴器。
[0003] 弹性套柱销联轴器结构比较简单,制造容易,不用润滑,不需要与金属硫化粘结,更换弹性套方便,不用移动半联轴器,具有一定补偿两轴相对偏移和减振缓冲性能。弹性套工作是受压缩
变形,由于弹性套的厚度较薄,体积小,弹性变形有限,所以,弹性套柱销联轴器虽可补偿轴线位移和弹性,但轴线位移许用补偿量较少,弹性较弱。弹性套柱销联轴器是依靠柱销组的
锁紧
力而产生于
接触面的
摩擦力矩,并压缩橡胶弹性套来传递转矩。适用于安装底座刚性好、对中
精度较高、冲击
载荷不大、对减振要求不高的中小功率轴系传动。
[0004] 联轴器所联接的两轴,因为制造及安装误差,承载后的变形以及
温度变化的影响等,会引起两轴相对
位置的变化,往往不能保证严格的对中。根据联轴器有无弹性元件、对各种相对位移有无补偿能力,即能否在发生相对位移前提下保持联接功能以及联轴器的用途等,联轴器可分为刚性联轴器,挠性联轴器和安全联轴器。联轴器的主要类型、特点及其在作用种别在
传动系统中的作用备注。
[0005] 由于安装误差、冲击、震动、变形、温度变化等因素所形成的两轴相对偏移量为补偿量,
现有技术中轴向补偿量为零,如图2所示,因为在固定中间的内
挡板6时,是从左端联轴器上的螺孔9穿出一顶紧
螺栓10,该顶紧螺栓10顶紧内挡板,使得两半联轴器一点活动的余地都没有,这是造成柱销联轴器的断销和震动现象的主要原因。
发明内容
[0006]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针对现有技术的
缺陷和不足,提供一种结构简单、设计合理、使用方便的柱销联轴器。
[0007]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是:它包含左半联轴器、右半联轴器、外套、柱销、螺栓、内挡板、丝孔、螺钉;所述的右半联轴器的外壁套设有外套,外套与左半联轴器通过螺栓连接;所述的外套与右半联轴器之间连接有柱销;所述的柱销与右半联轴器左端连接处设置有内挡板;所述的右半联轴器左端设置有与螺钉配合的丝孔,内挡板与右半联轴器通过螺钉连接。
[0008] 作为优选,所述的柱销为浇铸尼龙柱销。
[0009] 作为优选,所述的右半联轴器与外套的同心度为0.04~0.06mm。
[0010] 本发明操作时,由于左半联轴器和右半联轴器的两轴有一定的相对偏移量,使得左半联轴器和右半联轴器有一定的活动余地,从而减小了对柱销的冲击和震动。
[0011] 采用上述结构后,本发明产生的有益效果为:本发明所述的柱销联轴器,避免了现有技术的两轴相对偏移时发生的两半联轴器不能自由移动的现象,柱销不易断裂,本发明具有结构简单、设置合理、制作成本低等优点。
附图说明
[0012] 图1是本发明结构图;
[0013] 图2是本发明背景技术结构图。
[0014] 附图标记说明:
[0015] 1、左半联轴器;2、右半联轴器;3、外套;4、柱销;5、螺栓;6、内挡板;7、丝孔;8、螺钉;9、螺孔;10、顶紧螺栓。
具体实施方式
[0016]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
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0017] 参看如图1——图2所示,本具体实施方式采用如下技术方案:它包含左半联轴器1、右半联轴器2、外套3、柱销4、螺栓5、内挡板6、丝孔7、螺钉8;所述的右半联轴器2的外壁套设有外套3,外套3与左半联轴器1通过螺栓5连接;所述的外套3与右半联轴器2之间连接有柱销4;所述的柱销4与右半联轴器2左端连接处设置有内挡板6;所述的右半联轴器2左端设置有与螺钉8配合的丝孔7,内挡板6与右半联轴器2通过螺钉8连接。
[0018] 作为优选,所述的柱销4为浇铸尼龙柱销。
[0019] 作为优选,所述的右半联轴器2与外套3的同心度为0.04~0.06mm。
[0020] 本具体实施方式操作时,由于左半联轴器1和右半联轴器2的两轴有一定的相对偏移量,使得左半联轴器1和右半联轴器2有一定的活动余地,从而减小了对柱销的冲击和震动。
[0021] 采用上述结构后,本具体实施方式产生的有益效果为:本具体实施方式所述的柱销联轴器,避免了现有技术的两轴相对偏移时发生的两半联轴器不能自由移动的现象,柱销不易断裂,本具体实施方式具有结构简单、设置合理、制作成本低等优点。
[0022]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发明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以及本发明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发明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
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发明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发明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发明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发明范围内。本发明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
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