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耸建筑上的观光缆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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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号 | CN201510213761.X | 申请日 | 2015-04-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4802806A | 公开(公告)日 | 2015-07-29 |
申请人 | 上海市机械施工集团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吴欣之; 林明; 马人乐; 卞永明; 梁峰; 潘令誉; 杨清; 李冀清; | ||||
摘要 | 本 发明 提出了一种高耸建筑上的观光缆车,在高耸建筑上固定支腿,在支腿上安装轨道,最后在轨道上安装缆车,由于本 申请 的轨道均依附于已有的高耸建筑建造而成,使造价大大降低,此外,安全性能也有显著的提升,并且利于维护。 | ||||||
权利要求 | 1.一种高耸建筑上的观光缆车,建设于高耸建筑上,其特征在于,包括:支腿、轨道及缆车,其中所述支腿固定在所述高耸建筑上,所述轨道固定在所述支腿上,所述缆车设置于所述轨道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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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书全文 | 高耸建筑上的观光缆车技术领域[0001] 本发明涉及观光游览设施领域,主要涉及一种高耸建筑上的观光缆车。 背景技术[0003] 现有的观光缆车主要有两种,一种是高度很低的轨道式游览车,通常建设在公园中,其位置较低,供游人观光娱乐,其主要就是简单的游览作用,但是观光效果很差;另一种是大型摩天轮形式,诸如英国的“伦敦眼”,其有很强的观光和游览价值,但是造价担当高。 [0004] 虽然摩天轮是当今社会一个很具有代表性的建筑,其既具有很强的观光价值,也可以作为一座城市的地标建筑。但是如要达到上述效果其造价将相当的昂贵。摩天轮高度每提升1米其成本就是几何级的上涨。 发明内容[0005]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高耸建筑上的观光缆车,能够在降低成本的前提下,获得较好的观光效果。 [0006]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出了一种高耸建筑上的观光缆车,建设于高耸建筑上,包括:支腿、轨道及缆车,其中所述支腿固定在所述高耸建筑上,所述轨道固定在所述支腿上,所述缆车设置于所述轨道上。 [0008] 进一步的,所述支腿材质为钢。 [0009] 进一步的,所述支腿通过焊接固定在所述钢结构上。 [0010] 进一步的,所述支腿通过螺栓固定在所述钢结构上。 [0011] 进一步的,所述轨道材质为钢。 [0012] 进一步的,所述轨道与所述钢结构相匹配,并采用拼接方式安装。 [0013] 进一步的,所述轨道通过焊接或法兰连接固定在所述支腿上。 [0014] 进一步的,所述缆车为观光舱。 [0015]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主要体现在:在高耸建筑上固定支腿,在支腿上安装轨道,最后在轨道上安装缆车,由于本申请的轨道均依附于已有的高耸建筑建造而成,使造价大大降低,此外,安全性能也有显著的提升,并且利于维护。附图说明 [0016] 图1为本发明一实施例中依附于高耸建筑的斜卧式观光缆车的结构示意图; [0017] 图2为本发明一实施例中依附于高耸建筑的斜卧式观光缆车支腿的局部放大图。 具体实施方式[0018] 下面将结合示意图对本发明的高耸建筑上的观光缆车进行更详细的描述,其中表示了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应该理解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修改在此描述的本发明,而仍然实现本发明的有利效果。因此,下列描述应当被理解为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广泛知道,而并不作为对本发明的限制。 [0019] 为了清楚,不描述实际实施例的全部特征。在下列描述中,不详细描述公知的功能和结构,因为它们会使本发明由于不必要的细节而混乱。应当认为在任何实际实施例的开发中,必须做出大量实施细节以实现开发者的特定目标,例如按照有关系统或有关商业的限制,由一个实施例改变为另一个实施例。另外,应当认为这种开发工作可能是复杂和耗费时间的,但是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仅仅是常规工作。 [0020] 在下列段落中参照附图以举例方式更具体地描述本发明。根据下面说明和权利要求书,本发明的优点和特征将更清楚。需说明的是,附图均采用非常简化的形式且均使用非精准的比例,仅用以方便、明晰地辅助说明本发明实施例的目的。 [0021] 请参考图1和图2,在本实施例中,提出了一种依附于高耸建筑的斜卧式观光缆车,建设于高耸建筑上,包括:支腿20、轨道30及缆车40,其中所述支腿20固定在所述高耸建筑上,所述轨道30固定在所述支腿20上,所述缆车40设置于所述轨道30上。 [0022] 正如背景技术所提及,由于单独建造摩天轮这种高空缆车造价极高,并且占地面积也较大,而低空缆车的观光效果较差,因此,本发明将观光缆车依附于高耸建筑上。随着高耸建筑的逐渐增多,该种方法能够在减低造价的同时获得极佳的观光效果。 [0023]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高耸建筑上设有钢结构10,所述支腿20固定在所述钢结构10上。通常情况下,由于支腿20需要承载轨道30及缆车40的全部重量,因此支腿20需要牢固的固定在钢结构10上,并且其本身也应当较为牢固,因此,在本实施例中,所述支腿20材质为钢,表面做防腐处理,避免其暴露在空气中发生腐蚀等情形。 [0024] 由于高耸建筑现多采用钢,要将所述支腿20固定在所述钢结构10上只需要采用焊接或者通过螺栓等方式即可实现,所述支腿20的结构与尺寸与钢结构10相匹配即可,确保其安装的牢固。 [0025]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轨道30材质也为钢,需做表面防腐处理,目的为了避免发生腐蚀,提高其寿命及运行的可靠性。 [0026] 为了使斜卧式观光缆车能够很好的与高耸建筑匹配,首先需要确保所述轨道30与所述钢结构10相匹配,所述轨道30可以采用拼接方式安装,方便在高空进行安装或拆卸。所述轨道30通过焊接或法兰连接固定在所述支腿20上。 [0027]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缆车40为观光舱。上部的观光舱按需设计外观及附属功能,例如具有亚克力面,便于游人进行观光游览。 [0028] 可见,本方案是利用高耸建筑的顶层结构,在此基础上增加游乐设施,使之承载轨道,实现超高空的缆车观光,同时造价大大地降低。安全性比起大型摩天轮也有了显著的提升,其安全包括结构方面的稳定性,防震,防雷等,同时还包括了运行维护时的各种突发状况,都有了显著的提高。 [0029] 综上,在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高耸建筑上的观光缆车中,在高耸建筑上固定支腿,在支腿上安装轨道,最后在轨道上安装缆车,由于本申请的轨道均依附于已有的高耸建筑建造而成,使造价大大降低,此外,安全性能也有显著的提升,并且利于维护。 [0030] 上述仅为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对本发明起到任何限制作用。任何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发明的技术方案的范围内,对本发明揭露的技术方案和技术内容做任何形式的等同替换或修改等变动,均属未脱离本发明的技术方案的内容,仍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