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自动出件的锻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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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号 | CN201610110098.5 | 申请日 | 2016-02-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7127288A | 公开(公告)日 | 2017-09-05 |
申请人 | 江苏铭格锻压设备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冯小亮; | ||||
摘要 | 本 发明 公开了一种可自动出件的锻压机,属于锻压设备领域。包括底座、下模板和设置在底座上方的锻压驱动机构,底座上安装滑轨,下模板设置在滑轨上可沿滑轨滑动,下模板的一侧通过驱动杆连接 气缸 ,另一侧连接导向杆,所述导向杆穿过固定在底座上导向 块 ,沿导向块滑动。通过气缸驱动下模板沿滑轨滑动,将成型锻压工作从锻压驱动机构的正下方移出;相反,放件时操作人员也不需要锻压驱动机构的正下方进行,从而有效提高了锻压效率和操作人员的劳动强度。 | ||||||
权利要求 | 1.一种可自动出件的锻压机,包括底座、下模板和设置在底座上方的锻压驱动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上安装滑轨,下模板设置在滑轨上可沿滑轨滑动,所述下模板的一侧通过驱动杆连接气缸,另一侧连接导向杆,所述导向杆穿过固定在底座上导向块,沿导向块滑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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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书全文 | 可自动出件的锻压机技术领域[0001] 本发明涉及一种锻压机,具体讲是一种可自动出件的锻压机,属于锻压设备领域。 背景技术[0002] 锻压机是一种锻压加工中用于成形和分离的机械设备。目前,现有的锻压机大都是通过操作人员手工放入或取出锻压工件,其大大影响锻压工作效率,而且加重了操作人员的工作强度。此外,传统的锻压机操作人员手工对被锻压工件取放时需要接近锻压机,稍有不慎锻压机会对操作人员构成严重伤害。 发明内容[0004]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提供的可自动出件的锻压机,包括底座、下模板和设置在底座上方的锻压驱动机构,所述底座上安装滑轨,下模板设置在滑轨上可沿滑轨滑动,所述下模板的一侧通过驱动杆连接气缸,另一侧连接导向杆,所述导向杆穿过固定在底座上导向块,沿导向块滑动。 [0005]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在于:通过气缸驱动下模板沿滑轨滑动,将成型锻压工作从锻压驱动机构的正下方移出;相反,放件时操作人员也不需要锻压驱动机构的正下方进行,从而有效提高了锻压效率和操作人员的劳动强度;由于取放件工作均不在锻压驱动机构的正下方进行,大大提高了操作人员的安全系数。 [0007] 作为改进,所述驱动杆与下模板连接点位于下模板正侧面的中部,可以提高气缸的驱动效率。 [0010] 图1为本发明可自动出件的锻压机结构示意图。 [0011] 图2为本发明可自动出件的锻压机另一实施例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0012]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详细说明。 [0013] 如图1所示,本发明可自动出件的锻压机,包括底座1、支架11、液压千斤顶13、模具14和下模板5。支架11架设在底座1的上方,底座1的底部4个角上设有橡胶垫片10。液压千斤顶13固定在支架11上方的中部,液压千斤顶11连接液压系统(图中未显示)。液压千斤顶11的推拉杆下端部安装模具14,液压千斤顶11可驱动模具14向下运行。 [0014] 模具14上表面上安装2个竖向导向杆12,2个导向杆12位于液压千斤顶推拉杆的左右两侧。支架11上与2个导向杆位对应位置分别设有通孔,竖向导向杆12的上端经通孔穿出支架11,沿通孔上下滑动实现导向,以保证模具14稳定的运行轨迹。 [0015] 底座1上安装一条左右设置的滑轨6,下模板5的底部卡入滑轨6中,下模板5可沿滑轨6左右滑动。 [0016] 下模板5的右侧连接驱动杆3一端,驱动杆3的另一端连接气缸2,驱动杆3上套装第一弹簧4,气缸2固定在底座1的右侧,气缸1连接气压供应机构(图中未显示)。下模板5的左侧连接导向杆7的一端,导向杆7的另一端穿过固定在底座1上导向块9,可沿导向块9左右滑动。导向块9与下模板5之间设有第二弹簧8,第二弹簧8套在导向杆上。通过第一弹簧4和第二弹簧8作用,可以避免长时运行磨损造成下模板滑动时的晃动,保证下模板5的稳定性。 [0017] 如图2所示,本发明中,下模板5与驱动杆3连接点优选设置在下模板1正面的中部,这样可以更加便于气缸1驱动下模板5的滑行,减轻气缸2的负载。同时,使驱动杆3与导向杆7相互错开,从而可以保证下模板5滑动更加稳定可靠,提高工件的锻压精度。 [0018] 使用过程中,当工件锻压成型后,气缸进气驱动下模板沿滑轨向左侧运行,离开模具的正下方,然后操作人员将工件取出再放入其他待锻压工作;气缸放气,带动下模板沿滑轨向右侧运行至模具的正下方进行锻压,以此反复。以此避免操作人员在模具下方作业,在提高安全系数的同时,更加方便工件的取放,减轻操作人员的劳动强度,提高锻压效率。 [0019] 以上所述仅是本发明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技术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和变型,这些改进和变型也应视为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