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金属管材内高压成型后表面处理装置及操作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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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号 | CN202110103321.4 | 申请日 | 2021-01-26 | 公开(公告)号 | CN112941534B | 公开(公告)日 | 2024-04-09 |
申请人 | 广东思豪内高压科技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周富强; 周小山; 阮宗龙; 陈小林; | ||||
摘要 | 本 发明 公开了一种金属管材内高压成型后 表面处理 装置,包括有若干个处理池,所述处理池的 侧壁 均对称固定连接有两个轨道,以及内内部安装有震荡机构,两个所述轨道上安装有移动机构,所述移动机构上安装有升降夹持机构,本发明涉及金属管材加工技术领域。本发明,解决了金属管材内高压成型后表面处理每个工序不能够连续进行,需要工作人员将 工件 转移至每个工序中操作起来非常麻烦,同时表面处理池中没有震荡机构,工件在处理池静置与处理液发生反应,处理效率非常低的问题。 | ||||||
权利要求 | 1.一种金属管材内高压成型后表面处理装置,包括有若干个处理池(1),其特征在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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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书全文 | 一种金属管材内高压成型后表面处理装置及操作方法技术领域[0001] 本发明涉及金属管材加工技术,特别是涉及一种金属管材内高压成型后表面处理装置及操作方法。 背景技术[0002] 表面处理是在基体材料表面上人工形成一层与基体的机械、物理和化学性能不同的表层的工艺方法。表面处理的目的是满足产品的耐蚀性、耐磨性、装饰或其他特种功能要求。对于金属铸件,我们比较常用的表面处理方法是,机械打磨,化学处理,表面热处理,喷涂表面,表面处理就是对工件表面进行清洁、清扫、去毛刺、去油污、去氧化皮等。 [0003] 现有技术中,金属管材内高压成型后表面处理每个工序不能够连续进行,需要工作人员将工件转移至每个工序中操作起来非常麻烦,同时表面处理池中没有震荡机构,工件在处理池静置与处理液发生反应,处理效率非常低,所以我们发明一种金属管材内高压成型后表面处理装置及操作方法。 发明内容[0004] 为了解决金属管材内高压成型后表面处理每个工序不能够连续进行,需要工作人员将工件转移至每个工序中操作起来非常麻烦,同时表面处理池中没有震荡机构,工件在处理池静置与处理液发生反应,处理效率非常低的问题,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金属管材内高压成型后表面处理装置及操作方法。 [0005]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如下技术方案:一种金属管材内高压成型后表面处理装置,包括有若干个处理池,所述处理池的侧壁均对称固定连接有两个轨道,以及内内部安装有震荡机构,两个所述轨道上安装有移动机构,所述移动机构上安装有升降夹持机构; [0006] 所述震荡机构包括有固定设置于处理池侧壁的第一电机和固定设置于处理池内壁的导向杆,所述第一电机的输出端轴接有设置于处理池内部的驱动盘,所述驱动盘的侧壁偏心固定连接有驱动杆,所述导向杆的外壁滑动穿接有活动梁,所述活动梁的顶面竖直向上固定连接有驱动板,所述驱动板的侧壁开设有条形孔,所述活动梁的侧壁固定连接有活动筐; [0008] 所述升降夹持机构包括有U型架,所述U型架的开口方向为朝下设置,以及顶面固定连接有第一液压缸,所述第一液压缸伸缩端的底部固定连接有设置于U型架内部的U型板,所述U型板的开口方向为朝下设置,以及侧壁固定连接有第二液压缸,所述第二液压缸的伸缩端固定连接有设置于U型板内部的夹板,所述夹板的侧壁固定连接有定位柱。 [0009] 优选的,所述驱动杆滑动穿过条形孔的内壁。 [0010] 优选的,所述活动筐为网状设置。 [0011] 优选的,所述轨道的底部开设有与齿轮啮合齿牙,以及顶面与滚轮为滚动连接。 [0012] 优选的,所述U型架靠近底部的侧壁与矩形板的侧壁为固定连接。 [0013] 优选的,每个所述处理池中的所述导向杆为对称的两个设置。 [0014] 优选的,该金属管材内高压成型后表面处理装置的操作方法为, [0015] 每个处理池中加入不同工序的处理液,将金属管材内高压成型后的成型件放在提篮中,并将提篮放在处理池一端的下方,第一液压缸驱动U型板下降,使得提篮位于U型板中,第二液压缸驱动夹板夹持提篮,定位柱进入提篮侧部的定位孔中,然后通过第一液压缸驱动提篮上升,第二电机驱动齿轮转动,在轨道下方齿牙的配合下,使得移动机构在轨道上移动,滚轮在轨道上滚动,则将提篮转移至处理池的上方,然后将提篮放入活动筐中,第一电机通过驱动盘驱动驱动杆做环形运动,进而驱动杆在条形孔中滑动,进而驱动板做水平往复移动,则活动梁在导向杆上往复滑动,活动筐带动提篮往复移动,处理池中的处理液对提篮中的成型件进行表面处理,处理完成后由移动机构和升降夹持机构将提篮转移至下个工序中的处理池中进行表面处理。 [0016]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实现的有益效果:第二液压缸驱动夹板夹持提篮,定位柱进入提篮侧部的定位孔中,然后通过第一液压缸驱动提篮上升,第二电机驱动齿轮转动,在轨道下方齿牙的配合下,使得移动机构在轨道上移动,滚轮在轨道上滚动,则将提篮转移至处理池的上方,然后将提篮放入活动筐中,第一电机通过驱动盘驱动驱动杆做环形运动,进而驱动杆在条形孔中滑动,进而驱动板做水平往复移动,则活动梁在导向杆上往复滑动,活动筐带动提篮往复移动,处理池中的处理液对提篮中的成型件进行表面处理,处理完成后由移动机构和升降夹持机构将提篮转移至下个工序中的处理池中进行表面处理。附图说明 [0017] 以下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来进一步详细说明本发明: [0018] 图1为本发明的整体的结构示意图; [0019] 图2为本发明的A部分的结构示意图; [0020] 图3为本发明的B部分的结构示意图; [0021] 图4为本发明的升降夹持机构的结构示意图。 [0022] 图中:1‑处理池、2‑轨道、3‑震荡机构、4‑移动机构、5‑升降夹持机构、6‑第一电机、7‑导向杆、8‑驱动盘、9‑驱动杆、10‑活动梁、11‑驱动板、12‑活动筐、13‑矩形板、14‑齿轮、 15‑滚轮、16‑第二电机、17‑U型架、18‑第一液压缸、19‑U型板、20‑第二液压缸、21‑夹板、22‑定位柱、23‑条形孔。 具体实施方式[0024] 请参阅图1至图4。须知,本说明书所附图式所绘示的结构、比例、大小等,均仅用以配合说明书所揭示的内容,以供熟悉此技术的人士了解与阅读,并非用以限定本发明可实施的限定条件,故不具技术上的实质意义,任何结构的修饰、比例关系的改变或大小的调整,在不影响本发明所能产生的功效及所能达成的目的下,均应仍落在本发明所揭示的技术内容得能涵盖的范围内。同时,本说明书中所引用的如“上”、“下”、“左”、“右”、“中间”及“一”等的用语,亦仅为便于叙述的明了,而非用以限定本发明可实施的范围,其相对关系的改变或调整,在无实质变更技术内容下,当亦视为本发明可实施的范畴。 [0025] 本发明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金属管材内高压成型后表面处理装置,包括有若干个处理池1,所述处理池1的侧壁均对称固定连接有两个轨道2,以及内内部安装有震荡机构3,两个所述轨道2上安装有移动机构4,所述移动机构4上安装有升降夹持机构5; [0026] 所述震荡机构3包括有固定设置于处理池1侧壁的第一电机6和固定设置于处理池1内壁的导向杆7,所述第一电机6的输出端轴接有设置于处理池1内部的驱动盘8,所述驱动盘8的侧壁偏心固定连接有驱动杆9,所述导向杆7的外壁滑动穿接有活动梁10,所述活动梁 10的顶面竖直向上固定连接有驱动板11,所述驱动板11的侧壁开设有条形孔23,所述活动梁10的侧壁固定连接有活动筐12; [0027] 所述移动机构4包括有对称设置的两个矩形板13,所述矩形板13的侧壁轴接有齿轮14和滚轮15,其中一个所述矩形板13的侧壁固定连接有与齿轮14轴接的第二电机16; [0028] 所述升降夹持机构5包括有U型架17,所述U型架17的开口方向为朝下设置,以及顶面固定连接有第一液压缸18,所述第一液压缸18伸缩端的底部固定连接有设置于U型架17内部的U型板19,所述U型板19的开口方向为朝下设置,以及侧壁固定连接有第二液压缸20,所述第二液压缸20的伸缩端固定连接有设置于U型板19内部的夹板21,所述夹板21的侧壁固定连接有定位柱22。 [0029] 所述驱动杆9滑动穿过条形孔23的内壁。 [0030] 所述活动筐12为网状设置。 [0031] 所述轨道2的底部开设有与齿轮14啮合齿牙,以及顶面与滚轮15为滚动连接。 [0032] 所述U型架17靠近底部的侧壁与矩形板13的侧壁为固定连接。 [0033] 每个所述处理池1中的所述导向杆7为对称的两个设置。 [0034] 该金属管材内高压成型后表面处理装置的操作方法为, [0035] 每个处理池1中加入不同工序的处理液,将金属管材内高压成型后的成型件放在提篮中,并将提篮放在处理池1一端的下方,第一液压缸18驱动U型板19下降,使得提篮位于U型板19中,第二液压缸20驱动夹板21夹持提篮,定位柱22进入提篮侧部的定位孔中,然后通过第一液压缸18驱动提篮上升,第二电机16驱动齿轮14转动,在轨道2下方齿牙的配合下,使得移动机构4在轨道2上移动,滚轮15在轨道2上滚动,则将提篮转移至处理池1的上方,然后将提篮放入活动筐12中,第一电机6通过驱动盘8驱动驱动杆9做环形运动,进而驱动杆9在条形孔23中滑动,进而驱动板11做水平往复移动,则活动梁10在导向杆7上往复滑动,活动筐12带动提篮往复移动,处理池1中的处理液对提篮中的成型件进行表面处理,处理完成后由移动机构4和升降夹持机构5将提篮转移至下个工序中的处理池1中进行表面处理。 [0036] 上述实施例仅例示性说明本发明的原理及其功效,而非用于限制本发明。任何熟悉此技术的人士皆可在不违背本发明的精神及范畴下,对上述实施例进行修饰或改变。因此,举凡所属技术领域中具有通常知识者在未脱离本发明所揭示的精神与技术思想下所完成的一切等效修饰或改变,仍应由本发明的权利要求所涵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