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有安全装置的具有至少一个把手的车辆,尤其是摩托车

申请号 CN202180010091.5 申请日 2021-02-02 公开(公告)号 CN115003595B 公开(公告)日 2023-06-27
申请人 奥托立夫开发公司; 发明人 M·安德森;
摘要 本 发明 涉及具有至少一个把手(33)的车辆,尤其涉及摩托车。已经证明,在 正面 碰撞期间,该摩托车本身的把手(33)对 骑车 人构成威胁,因为在这种正面碰撞的情况下,该把手(33)能够对该骑车人构成基本上不可移动的障碍物,并且该骑车人的腹部撞击该障碍物的 风 险很高。因此,设置至少一个弱化或破坏装置(40)。该弱化或破坏装置(40)能够由碰撞 传感器 系统直接地或间接地触发,并且在被触发时能够弱化或破坏该至少一个把手(33)或者弱化或破坏该至少一个把手(33)与该摩托车的叉的连接。
权利要求

1.车辆,所述车辆包括:
第一部件,所述第一部件至少间接地承载至少一个后轮(16),
第二部件,所述第二部件以旋转方式附接到所述第一部件并且承载至少一个前轮(26),
至少一个把手(31,32,33),所述至少一个把手刚性地连接到所述第二部件,碰撞传感器系统,
其特征在于设置至少一个弱化或破坏装置(38,39,40),所述弱化或破坏装置(38,39,
40)能够由所述碰撞传感器系统直接地或间接地触发,并且在被触发时能够弱化或破坏所述至少一个把手(31,32,33)或者能够弱化或破坏所述至少一个把手(31,32,33)与所述第二部件的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其特征在于所述弱化或破坏装置(38,39,40)包括烟火元件。
3.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其特征在于设置恰好一个把手(33),所述一个把手承载两个握把(31a,31b)。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车辆,其特征在于仅设置一个弱化或破坏装置。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其特征在于设置左把手(31)和右把手(32),每个把手承载一个握把(31a,32a)。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车辆,其特征在于设置两个弱化或破坏装置,一个弱化或破坏装置被分配给所述把手的所述左把手/左部段,另一个弱化或破坏装置被分配给所述把手的所述右把手/右部段。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弱化或破坏装置包括烟火绳(38,39)。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其特征在于所述弱化或破坏装置(40)包括切割器(48),在所述弱化或破坏装置(40)被触发时,所述切割器作用在所述至少一个把手(33)上。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辆是摩托车(5),并且所述第二部件是所述摩托车的叉(20)。

说明书全文

带有安全装置的具有至少一个把手的车辆,尤其是摩托车

[0001] 说明书
[0002] 本发明涉及一种根据权利要求1的前序部分所述的具有至少一个把手的车辆。
[0003] 本发明尤其涉及摩托车,但也可以应用于类似的车辆,如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和四轮车。但是,为了语言简单起见,现在仅参考摩托车。容易看出,本发明也可以应用于具有至少一个把手的类似车辆。
[0004] 上述车辆通常包括至少间接地承载至少一个后轮的第一部件和旋转连接到第一部件并且承载至少一个前轮的第二部件。在摩托车的情况下,第一部件是车架,后轮通常经由摆臂连接到车架,并且第二部件是叉。通常,具有两个部段的把手或两个单独的把手被刚性地附接到叉,通常附接到其上叉桥或直接附接到叉腿。为了语言清楚起见,这两种情况在以下被称为“把手”或“至少一个把手”。
[0005] 虽然被动安全系统在汽车领域中已经通过使用安全气囊和安全带系统而得到很大程度的改进,但是在摩托车领域中被动安全方面仍然仅得到了微弱的发展,因此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用于具有至少一个把手的车辆的新的被动安全系统。
[0006] 该任务通过具有权利要求1的特征的车辆来解决。
[0007] 本发明提供了能够有助于显著提高骑车人在基本上正面碰撞期间的安全性的构思。
[0008] 如果摩托车正面碰撞到障碍物(通常是汽车),则基本上只有前轮以及最终叉的一部件变形,而其车架保持相对不变形。因为障碍物的质量通常远大于摩托车的质量,所以摩托车非常快地完全停止。由于惯性原理,骑车人基本上保持他/她的原始速度,这导致骑车人脱离摩托车并越过把手。通常,障碍物不是很高,使得骑车人有机会“飞越”该障碍物,使得其生存机会和不被严重伤害的机会在相关的范围内。
[0009] 结果是,特别是在上述情形中,摩托车本身的至少一个把手构成潜在伤害的相关来源,因为骑车人的身体部件(特别是他/她的腹部)很可能在“飞越把手”时撞到把手。把手无法移动,因为其刚性地连接到叉,而叉又被卡在障碍物中。
[0010] 因此,根据本发明,提供至少一个弱化或破坏装置,其由碰撞传感器系统直接地或间接地触发,并且弱化或破坏至少一个把手或弱化或破坏至少一个把手与其所连接的车辆的一部件的连接,通常是与叉的连接。
[0011] 在发生正面事故时,把手对骑车人没有用处,因为他/她不可能用把手控制摩托车。因此,把手对骑车人而言纯粹是潜在的威胁,因此在任何情况下,最好将把手移除或弱化,使其不能对骑车人的身体部位施加或至少不能施加很大的力。
[0012] 由于需要相对较大的力,因此弱化或破坏装置优选地包括烟火元件。
[0013] 在大多数情况下,把手呈管的形式,这意味着其具有包围中空空间的护套。
[0014] 在一个实施方案中,每个烟火元件呈位于中空空间内部的烟火绳的形式。烟火绳的点燃可以例如使管与螺钉、螺栓等之间的连接开裂。在这种情况下,每个弱化或破坏装置可以仅由烟火绳构成。
[0015] 在另一个实施方案中,每个弱化或破坏装置可以包括烟火致动器和由该烟火致动器驱动的切割器。在这种情况下,烟火致动器和切割器位于把手的管的外部,并且切割器在由烟火致动器驱动时切割穿过管的护套的部段。这显著弱化了管的结构,使得当向管施加径向力时,其易于弯曲或断裂。优选地,弱化或破坏装置位于把手与骑车人的座位位置之间。
[0016] 最常见的是,提供两个弱化或破坏装置,在两个不同的把手的情况下,每个把手一个弱化或破坏装置,在接合把手的情况下,一个用于接合把手的左部段,一个用于接合把手的右部段。
[0017] 在接合把手的情况下,原则上也可以仅提供一个弱化或破坏装置。
[0018] 现在将通过优选实施方案来详细地描述本发明。附图示出了:
[0019] 图1是朝向障碍物驾驶的摩托车的非常系统性表示,
[0020] 图2是图1中示出的在该自行车已经撞击该障碍物之后的视图,
[0021] 图3是图2中所示的稍晚的阶段,
[0022] 图4是本发明的第一实施方案的一个上叉桥和附接到该上叉桥的两个把手的示意性截面表示,
[0023] 图5是本发明的第二实施方案的基本上从驾驶员侧看的平面图,
[0024] 图6是图5中所示的从图5中的方向R(从顶部)观察的平面图,并且,[0025] 图7是沿图6中的平面A‑A截取的更详细表示的截面图。
[0026] 图1示意性地示出朝向障碍物O驾驶的摩托车5。作为每辆摩托车,该摩托车5包括形成摩托车的第一部件的车架10和以旋转方式连接到车架的叉20。叉20构成在本文选择的定义内的摩托车的第二部件。后轮16由附接到车架10的摆臂保持,使得后轮16由车架10间接地承载。以已知方式,叉20承载前轮26。上叉桥构成叉20的上端。未示出下叉桥和叉与车架的转向头的连接,因为这些部件并非是本文所关注的。在该第一实施方案中,两个把手(这里可以看到第一(左)把手31)被附接到上叉桥22。骑车人C坐在附接到车架10的长凳14上,并用双手握住附接到把手的握把。
[0027] 提供碰撞传感器系统。该碰撞传感器系统可以例如包括加速度计7和电子处理装置,例如摩托车的ECU。当然,还可以提供用于加速度计7的单独的电子处理单元。原则上,碰撞传感器系统还可以仅由安装到车架的机械惯性传感器构成。术语“碰撞传感器系统”应理解为涵盖能够检测碰撞,尤其是正面碰撞的所有装置或系统。
[0028] 当摩托车5撞到障碍物O(其例如可以是具有摩托车5的许多倍质量的汽车)时,前轮26容易变形和/或叉20相对于车架倾斜(图2)。
[0029] 一旦叉撞击障碍物O,摩托车就会非常突然停下来,从而导致骑车人越过把手。这在图3中示出。如果把手保持连接到叉20,则把手中的至少一个把手可以被骑车人撞击,尤其是他/她的腹部区域,这可能由于骑车人相对于该把手的高相对速度而导致重伤,该高相对速度由于叉被物体O“保持”而基本上不能移动。
[0030] 因此,根据本发明,当碰撞传感系统感测正面碰撞时,把手与叉20(在此处为:上叉桥22)的连接被弱化或破坏。图1以示意性截面图示出图1至图3中所示的用于摩托车的上叉桥22和把手31、32。在所示的实施方案中,这两个把手31、32借助于螺纹螺栓34、35和螺母36、37拧到上叉桥22。把手31、32的主体由空心管(如常规)制成,并且螺纹螺栓34、35例如焊接到那些中空管的内部。至少一个烟火绳38、39设置在每个把手的内部上,基本上在相应螺纹螺栓的顶部上。
[0031] 当碰撞传感器系统检测到正面碰撞时,烟火绳38、39被点燃并破坏螺纹螺栓34、35或其与把手31、32的管的连接。因此,把手31、32与上叉形头22分离。
[0032] 烟火绳38、38也可以被布置成切割或仅弱化把手31、32。
[0033] 在另一个实施方案中,至少一个烟火绳38、39也可以定位在至少一个特定壳体(图式中未示出)中的把手31、32的外部,所述至少一个特定壳体将被夹紧到把手31、32上。
[0034] 当然,同样的原理也适用于把手与叉之间的其他连接类型。
[0035] 图5至图6示出第二实施方案。在此,接合把手33设置有承载握把31a、32a的该接合把手33的端部。该接合把手33的中间部分以夹紧方式保持在上叉桥22内。因此,上叉桥22包括上部22a和下部22b。在这种情况下,完全破坏把手或至少其左部段和右部段33a、33b与上叉桥22的连接将是复杂的,因此仅选择这两个部段的弱化。由于此原因,两个烟火弱化装置40、40'位于接合把手33上,位于上叉桥22的左侧和右侧,并且优选地紧邻上叉桥22。这两个弱化装置40、40'被相同地构造,因此仅参考那些烟火弱化装置中的一个烟火弱化装置,即左侧的烟火装置40:
[0036] 如从图7中尤其可见,该烟火弱化装置40包括壳体42,该壳体被夹紧在接合把手33上,并且包括烟火致动器46和由该烟火致动器46驱动的切割器48。在切割器48远离烟火致动器46的一侧上,腔室具有包围腔室44的突起43,使得切割器48可以在由点燃烟火致动器46驱动时执行短的线性运动而不离开壳体42。通过该线性移动,切割器48切割把手的圆柱形壁的一部段,这导致把手(在此其左部段33a)的显著弱化,使得当骑车人撞击把手的该部段时,其易于弯曲。如图6中尤其可见,切割器48和烟火致动器46位于把手后方,这意味着在把手与骑车人的正常座位位置之间。这是重要的,因为骑车人当然会从后方撞击把手。
[0037] 附图标记列表
[0038] 5 摩托车
[0039] 7 加速度计
[0040] 10 第一部件(车架)
[0041] 12 罐
[0042] 14 长凳
[0043] 16 后轮
[0044] 20 第二部件(叉)
[0045] 22 上叉桥
[0046] 22a 上部
[0047] 22b 下部
[0048] 26 前轮
[0049] 31 第一把手
[0050] 31a 第一握把
[0051] 32 第二把手
[0052] 32a 第二握把
[0053] 33 接合把手
[0054] 34,35 螺钉
[0055] 36,37 螺母
[0056] 38,39 烟火绳
[0057] 40 烟火弱化装置
[0058] 42 壳体
[0059] 43 腔室部件
[0060] 44 腔室
[0061] 46 烟火致动器
[0062] 48 切割器
[0063] C 骑车人
[0064] O 障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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