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汇可以提供用于水陆两用车的动力系专利检索,专利查询,专利分析的服务。并且参照图1,本 发明 提供了用于 水 陆两用车的动 力 系,所述动力系包括:第一 原动机 、第一陆用推进装置以及第一水用推进装置。所述第一原动机被布置以选择性地驱动所述第一陆用推进装置或所述第一水用推进装置或二者。所述动力系进一步包括第二原动机。所述第二原动机被布置以代替所述第一原动机或附加于所述第一原动机来选择性地驱动所述第一陆用推进装置或所述第一水用推进装置或二者。,下面是用于水陆两用车的动力系专利的具体信息内容。
1.一种用于水陆两用车的动力系,所述动力系包括:
第一原动机;
第一陆用推进装置;以及
第一水用推进装置,其中:
所述第一原动机被布置以选择性地驱动所述第一陆用推进装置或所述第一水用推进装置或二者,其特征在于,所述动力系进一步包括:
第二原动机,其中:
所述第二原动机被布置以代替所述第一原动机或附加于所述第一原动机来选择性地驱动所述第一陆用推进装置或所述第一水用推进装置或二者。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动力系,所述动力系进一步包括第二陆用推进装置,其中所述第二原动机被布置以选择性地驱动所述第二陆用推进装置,并且所述第一原动机被布置以代替所述第二原动机或附加于所述第二原动机来选择性地驱动所述第二陆用推进装置。
3.根据权利要求1或权利要求2所述的动力系,所述动力系进一步包括第二水用推进装置,其中所述第二原动机被布置以选择性地驱动所述第二水用推进装置,并且所述第一原动机被布置以代替所述第二原动机或附加于所述第二原动机来选择性地驱动所述第二水用推进装置。
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动力系,所述动力系进一步包括第一速度传动装置和/或第二速度传动装置,并且其中所述第一原动机和/或所述第二原动机被布置以通过所述第一速度传动装置和/或所述第二速度传动装置来选择性地驱动所述第一陆用推进装置和所述第一水用推进装置中的任何一个或多个。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动力系,所述动力系进一步包括第一速度传动装置和/或第二速度传动装置,并且其中所述第一原动机和/或所述第二原动机被布置以通过所述第一速度传动装置和/或所述第二速度传动装置来选择性地驱动所述第一陆用推进装置和/或所述第二陆用推进装置以及所述第一水用推进装置和/或所述第二水上推进装置中的任何一个或多个。
6.一种用于水陆两用车的动力系,所述动力系包括:
第一原动机;
第一变速传动装置;
第一陆用推进装置;以及
第一水用推进装置,其中:
所述第一原动机被布置以可选地通过所述第一变速传动装置来选择性地驱动所述第一陆用推进装置或所述第一水用推进装置或二者,其特征在于,所述动力系进一步包括:
第二原动机;
第二变速传动装置;
第二陆用推进装置;以及
第二水用推进装置,其中:
所述第二原动机被布置以可选地通过所述第二变速传动装置和/或所述第一变速传动装置来选择性地驱动所述第一陆用推进装置和/或所述第二陆用推进装置或者所述第一水用推进装置和/或所述第二水用推进装置或者它们的任何组合,以及所述第一原动机被额外地布置以可选地通过所述第一变速传动装置和/或所述第二变速传动装置来选择性地驱动所述第二陆用推进装置、所述第二水用推进装置或二者。
7.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动力系,所述动力系进一步包括第一动力输出装置,所述第一动力输出装置被联接以接收来自所述第一原动机和/或所述第一变速传动装置的驱动。
8.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动力系,所述动力系进一步包括第二动力输出装置,所述第二动力输出装置被联接以接收来自所述第二原动机和/或所述第二变速传动装置的驱动。
9.根据权利要求7或权利要求8所述的动力系,其中所述第一动力输出装置被布置以通过第一陆用推进驱动轴和第一差速器来驱动所述第一陆用推进装置。
10.根据权利要求7至9中的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动力系,其中所述第二动力输出装置被布置以通过第二陆用推进驱动轴和第二差速器来驱动所述第二陆用推进装置。
11.根据权利要求7至10中的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动力系,其中所述第一变速传动装置被布置以直接地或通过所述第一动力输出装置然后通过第一水用推进驱动轴来驱动所述第一水用推进装置。
12.根据权利要求8至11中的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动力系,其中所述第二变速传动装置被布置以直接地或通过所述第二动力输出装置然后通过第二水用推进驱动轴来驱动所述第二水用推进装置。
13.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动力系,其中所述第一陆用推进装置包括前组轮或履带驱动器,并且所述第二陆用推进装置包括后组轮或履带驱动器。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动力系,其中所述前组轮或履带驱动器包括至少一个左舷轮或履带驱动器和至少一个右舷轮或履带驱动器,并且所述后组轮或履带驱动器包括至少一个左舷轮或履带驱动器和至少一个右舷轮或履带驱动器。
1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动力系,进一步包括一个或多个分离器,所述一个或多个分离器被布置以选择性地使所述第一原动机与所述第一陆用推进装置和/或所述第一水用推进装置中的一个或多个分离。
16.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动力系,进一步包括一个或多个分离器,所述一个或多个分离器被布置以选择性地使所述第二原动机与所述第二陆用推进装置和/或所述第二水用推进装置中的一个或多个分离。
17.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动力系,进一步包括一个或多个分离器,所述一个或多个分离器被布置以选择性地分离所述动力系的部件中的任何一个或多个。
18.根据权利要求15至17中的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动力系,进一步包括控制装置,以选择性地激活和停止所述动力系的所述分离器中的任何一个或多个。
19.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动力系,其中第一指的是左舷,并且第二指的是右舷。
20.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动力系,其中第一指的是右舷,并且第二指的是左舷。
21.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动力系,其中所述第一原动机和所述第二原动机中的任一或二者都包括内燃机、电动马达、液压马达、混合发动机、电动发电机和/或其任何组合。
22.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动力系,其中所述第一水用推进装置和所述第二水用推进装置中的任一或二者都包括水喷射器或推进器。
23.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动力系,其中所述第一速度传动装置和/或所述第二速度传动装置包括手动的、逐级变速的、半自动的或自动的变速箱或者无级变速传动装置(CVT)。
2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动力系,其中陆上模式包括所述水陆两用车进入水中和所述水陆两用车从水中出来。
2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动力系,进一步包括控制装置,并且其中所述控制装置包括电子处理装置和/或电子的、机械的、液压的或机电的致动装置或者其任何组合。
26.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动力系,其中所述第一原动机和/或所述第二原动机中的任一或二者都包括下列中的任何一个或它们的组合:
火花点火式内燃发动机;
压燃式内燃机;
电动马达;
液压马达;
电动发电机;和/或
混合发动机;和/或
它们的任何组合。
27.一种用于水陆两用车的动力系,所述动力系包括:
第一原动机;
第一变速传动装置;
第一陆用推进装置;以及
第一水用推进装置,其中:
所述第一原动机被布置以通过所述第一变速传动装置来选择性地驱动所述第一陆用推进装置或所述第一水用推进装置或二者,其特征在于,所述动力系进一步包括:
第二原动机;
第二变速传动装置;
第二陆用推进装置;以及
第二水用推进装置,其中
所述第二原动机被布置以通过所述第二变速传动装置来选择性地驱动所述第二陆用推进装置或所述第二水用推进装置或二者。
28.一种用于水陆两用车的动力系,所述动力系包括:
第一原动机;
第一陆用推进装置;以及
第一水用推进装置,其中:
所述第一原动机被布置以选择性地驱动所述第一陆用推进装置或所述第一水用推进装置或二者,其特征在于,所述动力系进一步包括:
第二水用推进装置,其中:
所述第一原动机被布置以代替所述第一水用推进装置或附加于所述第一水用推进装置来选择性地驱动所述第二水用推进装置。
29.根据权利要求28所述的动力系,所述动力系进一步包括第二原动机,其中所述第二原动机被布置以分立地或以任何组合选择性地驱动所述第一陆用推进装置、所述第一水用推进装置和所述第二水用推进装置。
30.根据权利要求28或权利要求29所述的动力系,所述动力系进一步包括第二陆用推进装置,其中所述第一原动机被布置以选择性地驱动所述第二水用推进装置。
31.根据权利要求29或权利要求30所述的动力系,所述动力系进一步包括第二陆用推进装置,其中所述第一原动机被布置以选择性地驱动所述第二水用推进装置,并且所述第一原动机被布置以代替所述第二原动机或附加于所述第二原动机来选择性地驱动所述第二水用推进装置。
32.根据权利要求28至31中的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动力系,所述动力系进一步包括第一速度传动装置和/或第二速度传动装置,并且其中所述第一原动机和/或所述第二原动机被布置以通过所述第一速度传动装置和/或所述第二速度传动装置来选择性地驱动所述第一陆用推进装置和所述第一水用推进装置中的任何一个或多个。
33.根据权利要求28至32中的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动力系,所述动力系进一步包括第一速度传动装置和/或第二速度传动装置,并且其中所述第一原动机和/或所述第二原动机被布置以通过所述第一速度传动装置和/或所述第二速度传动装置来选择性地驱动所述第一陆用推进装置和/或所述第二陆用推进装置以及所述第一水用推进装置和/或所述第二水用推进装置中的任何一个或多个。
34.一种水陆两用车,包括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动力系。
35.根据权利要求34所述的水陆两用车,其中所述第一原动机和/或所述第二原动机中的任一或二者都被定位成与所述水陆两用车的纵轴线基本成一直线或平行。
36.根据权利要求34或35所述的水陆两用车,其中所述第一动力输出装置和/或所述第一速度传动装置中的任一或二者都位于所述第一原动机后方。
37.根据权利要求34至36中的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水陆两用车,其中所述第二动力输出装置和/或所述第二速度传动装置中的任一或二者都位于所述第二原动机后方。
38.根据权利要求34至37中的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水陆两用车,其中所述第一原动机和/或所述第二原动机中的任一或二者都被定位在所述水陆两用车的从船头至船尾的纵向后半部内。
39.根据权利要求34至38中的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水陆两用车,其中所述第一原动机和/或所述第二原动机之任一或二者以北-南或南-北向配置而成一直线布置在所述水陆两用车内。
40.根据权利要求34至39中的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水陆两用车,其中所述轮中的一个或多个能够缩回到吃水线以上以供在水上使用,以及能够伸展到所述船身以下以供在陆上使用。
41.根据权利要求34至40中的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水陆两用车,其中当所述水陆两用车以水上模式运行时,所述第一水用推进装置和所述第二水用推进装置中的任一或二者都能够将所述水陆两用车驱动到如下速度,在该速度获得了能够供车辆滑行的充足的流体动力升力。
42.根据权利要求34至41中的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水陆两用车,其中当所述水陆两用车以陆上模式运行时,它能够以单轮、双轮、三轮或四轮驱动方式被驱动。
43.一种用于水陆两用车的动力系,基本如前文参照附图描述的或如附图中示出的。
44.一种水陆两用车,包括基本如前文参照附图描述的或如附图中示出的动力系。
标题 | 发布/更新时间 | 阅读量 |
---|---|---|
火花点火直喷式发动机 | 2020-05-15 | 712 |
火花点火式汽油发动机 | 2020-05-16 | 528 |
火花点火式内燃发动机 | 2020-05-16 | 513 |
火花点火发动机燃料和操作火花点火发动机的方法 | 2020-05-18 | 880 |
火花点火式内燃发动机 | 2020-05-13 | 78 |
火花点火式内燃发动机 | 2020-05-16 | 652 |
火花点火式直喷发动机控制方法及火花点火式直喷发动机 | 2020-05-17 | 667 |
火花点火发动机 | 2020-05-11 | 862 |
火花点火式发动机的控制方法及火花点火式发动机 | 2020-05-17 | 144 |
火花点火式直喷发动机 | 2020-05-14 | 861 |
高效检索全球专利专利汇是专利免费检索,专利查询,专利分析-国家发明专利查询检索分析平台,是提供专利分析,专利查询,专利检索等数据服务功能的知识产权数据服务商。
我们的产品包含105个国家的1.26亿组数据,免费查、免费专利分析。
专利汇分析报告产品可以对行业情报数据进行梳理分析,涉及维度包括行业专利基本状况分析、地域分析、技术分析、发明人分析、申请人分析、专利权人分析、失效分析、核心专利分析、法律分析、研发重点分析、企业专利处境分析、技术处境分析、专利寿命分析、企业定位分析、引证分析等超过60个分析角度,系统通过AI智能系统对图表进行解读,只需1分钟,一键生成行业专利分析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