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领域
[0001] 本
发明涉及杉木培育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杉木菌根苗培育方法。
背景技术
[0002] 杉木为杉科杉木属
植物,生长快、材质好,是我国南方的普遍栽培的用材树种之一,栽培利用历史悠久。优良壮苗是林木栽培的重要前提和
基础,杉木育苗难度不大,各地都已经很好地掌握育苗方法和措施,然而目前的育苗方法大多以
土壤为基质,在苗期的管理中也适当施入一些化学
肥料以提高苗木的生长。但是该方法容易因为土壤的板结,影响杉木
幼苗根系的发育及养分的均衡与获得,而且土壤重量大,在山区造林的过程中,苗木运输成本较高。也有一些地区采用轻基质进行工厂化苗木培育,但是育苗中尚未见对菌根
真菌这一类有益
微生物的利用。
[0003] 无性系林业生产
力高,在国内外许多研究和造林实践广泛证实。1990年开始,广西林科院和区林业技术推广总站等单位,分别在融安县西山
林场等十多单位推广杉木优良无性系造林,以杉木良种(融
水白
云康杉)实生苗作对照。1997年测定分析,在初选参试的927个无性系中有230个无性系表现较为优良,其木材总平均比对照增益45.1%;最优的无性系89个,材积总平均比对照增益53.5%;较优的无性系141个,材积总平均比对照增益39.9%。
而杉木优良无性系比杉木家系的增益还高12.5%~37.5%。筛选出的优良无性系增产效果显著,应用前景广阔。南京林业大学、福建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和广西林科院已成功地将杉木优良无性系以组培工厂化育苗方式扩繁,推进了杉木良种的应用
进程,因此,杉木良种繁育,特别是组培快繁前景看好。
[0004] 在中国公开的
专利文件CN104429781A中公开了一种采用杉木组培苗以苗繁苗的方法,通过建立规范的采穗圃,母株以两行对称将主干斜向奎面中央与地面形成60-75度
角栽植培育,母株栽植7-8个月生长稳定后,于母株30-50cm高处,用
铁钩将两行的母株向奎面中央处进行压条,使母株主干与地面形成33-50度角,不会损伤母株,母株互不影响,光照合理,管理方便,同时对母株基部喷施
激素进行促萌,可以获得大量优质且规格一致的萌条作为插穗,培育出整齐的扦插苗木,同时有效提高了苗木繁殖系数;该方法不需要特殊的育苗设备,操作简单易行,技术要求低。
[0005] 但现有的杉木菌根苗培育方法存在杉木病害现象严重,
种子出芽率低的
缺陷。
发明内容
[0006] 针对
现有技术中存在的问题,本发明提供了一种杉木菌根苗培育方法,有效的弥补了现有技术存在的缺陷。
[0007] 为实现以上目的,本发明通过以下技术方案予以实现:
[0008] 一种杉木菌根苗培育方法,包括如下几个步骤:
[0009] 1)选择土层深厚、肥沃疏松、排水性良好的微酸性坡地,深翻整地,将杉木种子撒播;
[0010] 其中,杉木种子
播种前先用清水浸泡2小时,捞出,在15-20℃条件下保湿催芽5-8天;
[0011] 2)将基质原料混合均匀,装入育苗容器中;
[0012] 3)撒播的杉木种子长出2-3片真叶、株高2-2.5cm时,移栽至育苗容器内,同时接入丛枝菌根真菌菌剂(AMF);
[0013] 4)将病、弱、死株去除,补苗,每隔一段时间喷洒一次75%百菌清
可湿性粉剂500-600倍液,在容器中培育8-10个月,株高20-30cm即可出圃。
[0014] 优选的,保湿催芽中
相对湿度为35-45%。
[0015] 优选的,所述基质原料为草炭、蛭石和珍珠岩,其添加体积比为1:1:1。
[0016] 优选的,所述育苗容器体积为200-250ml。
[0017] 优选的,所述丛枝菌根真菌菌剂的添加量为每株幼苗10ml。
[0018] 优选的,所述喷洒百菌清可湿性粉剂周期为15-20天。
[0019]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
[0020] 杉木为亚热带树种,喜光,喜温暖湿润,怕盐
碱,喜肥沃、深厚、湿润、排水性良好的酸性土壤,本发明采用土层深厚、肥沃疏松、排水性良好的微酸性坡地撒播杉木种子,有利于提高发芽率。
[0021] 本发明在杉木种子播种前先用清水浸泡2小时,捞出,在15-20℃条件下保湿催芽5-8天,有利于提高种子出芽率,提高成活率。
[0022] 杉木病害主要有黄化病、
炭疽病、细菌性叶枯病等,每隔一段时间喷洒一次75%百菌清可湿性粉剂500-600倍液,可有效防治黄化病、炭疽病、细菌性叶枯病,减少病害,提高成活率。
[0023] 撒播的杉木种子长出2-3片真叶、株高2-2.5cm时,移栽至育苗容器内,同时接入丛枝菌根真菌菌剂(AMF),能够显著增强杉木对土壤磷的吸收,还能促进对微量元素的吸收,促进杉木
幼苗生长。
附图说明
[0024] 图1为苗木接种菌根与不接菌根的对比图;
[0025] 其中,中间的为接种AMF的苗木,两侧为不接种AMF的菌木对照;
[0026] 图2为接种后,杉木苗根系中检测到的AMF。
具体实施方式
[0027] 为使本发明
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0028] 实施例1:
[0029] 一种杉木菌根苗培育方法,包括如下几个步骤:
[0030] 1)选择土层深厚、肥沃疏松、排水性良好的微酸性坡地,深翻整地,将杉木种子撒播;
[0031] 其中,杉木种子播种前先用清水浸泡2小时,捞出,在
温度为15℃,相对湿度为45%的条件下保湿催芽5天;
[0032] 2)将基质原料混合均匀,装入育苗容器中;
[0033] 其中,基质原料为草炭、蛭石和珍珠岩,其添加体积比为1:1:1;
[0034] 3)撒播的杉木种子长出3片真叶、株高2cm时,移栽至250ml育苗容器内,同时每株接入10ml丛枝菌根真菌菌剂;
[0035] 4)将病、弱、死株去除,补苗,每隔15天喷洒一次75%百菌清可湿性粉剂600倍液,在容器中培育8个月,株高30cm即可出圃。
[0036] 实施例2:
[0037] 一种杉木菌根苗培育方法,包括如下几个步骤:
[0038] 1)选择土层深厚、肥沃疏松、排水性良好的微酸性坡地,深翻整地,将杉木种子撒播;
[0039] 其中,杉木种子播种前先用清水浸泡2小时,捞出,在温度为20℃,相对湿度为35%的条件下保湿催芽8天;
[0040] 2)将基质原料混合均匀,装入育苗容器中;
[0041] 其中,基质原料为草炭、蛭石和珍珠岩,其添加体积比为1:1:1;
[0042] 3)撒播的杉木种子长出2片真叶、株高2.5cm时,移栽至200ml育苗容器内,同时每株接入10ml丛枝菌根真菌菌剂;
[0043] 4)将病、弱、死株去除,补苗,每隔20天喷洒一次75%百菌清可湿性粉剂500倍液,在容器中培育10个月,株高20cm即可出圃。
[0044] 实施例3:
[0045] 一种杉木菌根苗培育方法,包括如下几个步骤:
[0046] 1)选择土层深厚、肥沃疏松、排水性良好的微酸性坡地,深翻整地,将杉木种子撒播;
[0047] 其中,杉木种子播种前先用清水浸泡2小时,捞出,在温度为15℃,相对湿度为40%的条件下保湿催芽6天;
[0048] 2)将基质原料混合均匀,装入育苗容器中;
[0049] 其中,基质原料为草炭、蛭石和珍珠岩,其添加体积比为1:1:1;
[0050] 3)撒播的杉木种子长出2片真叶、株高2cm时,移栽至240ml育苗容器内,同时每株接入10ml丛枝菌根真菌菌剂;
[0051] 4)将病、弱、死株去除,补苗,每隔15天喷洒一次75%百菌清可湿性粉剂550倍液,在容器中培育9个月,株高25cm即可出圃。
[0052] 实施例4:
[0053] 一种杉木菌根苗培育方法,包括如下几个步骤:
[0054] 1)选择土层深厚、肥沃疏松、排水性良好的微酸性坡地,深翻整地,将杉木种子撒播;
[0055] 其中,杉木种子播种前先用清水浸泡2小时,捞出,在温度为20℃,相对湿度为45%的条件下保湿催芽7天;
[0056] 2)将基质原料混合均匀,装入育苗容器中;
[0057] 其中,基质原料为草炭、蛭石和珍珠岩,其添加体积比为1:1:1;
[0058] 3)撒播的杉木种子长出2片真叶、株高2.5cm时,移栽至230ml育苗容器内,同时每株接入10ml丛枝菌根真菌菌剂;
[0059] 4)将病、弱、死株去除,补苗,每隔20天喷洒一次75%百菌清可湿性粉剂600倍液,在容器中培育10个月,株高25cm即可出圃。
[0060] 实施例5:
[0061] 一种杉木菌根苗培育方法,包括如下几个步骤:
[0062] 1)选择土层深厚、肥沃疏松、排水性良好的微酸性坡地,深翻整地,将杉木种子撒播;
[0063] 其中,杉木种子播种前先用清水浸泡2小时,捞出,在温度为20℃,相对湿度为35%的条件下保湿催芽6天;
[0064] 2)将基质原料混合均匀,装入育苗容器中;
[0065] 其中,基质原料为草炭、蛭石和珍珠岩,其添加体积比为1:1:1;
[0066] 3)撒播的杉木种子长出2片真叶、株高2.5cm时,移栽至200ml育苗容器内,同时每株接入10ml丛枝菌根真菌菌剂;
[0067] 4)将病、弱、死株去除,补苗,每隔15天喷洒一次75%百菌清可湿性粉剂550倍液,在容器中培育8个月,株高25cm即可出圃。
[0068] 苗木接种AMF试验一年后,每一种处理的苗木调查生长量,结果接种AMF的苗高和地径分别为14.64cm和2.42mm,而不接种的对照,苗高和地径仅8.29cm和1.54mm(结果如图1、2),可见,接种AMF显著提高了杉木苗的高径生长。
[0069] 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
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发明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