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平衡车辆

申请号 CN201510149204.6 申请日 2015-03-31 公开(公告)号 CN104709401A 公开(公告)日 2015-06-17
申请人 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发明人 唐明勇; 刘华一君; 吴珂;
摘要 本公开是关于自平衡车辆,包括:车辆本体;前倾 支撑 结构,该结构包括:至少一个安全气囊;其中,所述安全气囊内置于所述车辆本体中并在所述车辆本体朝所述安全气囊的对应方向的倾斜 角 度达到预设角度时弹出,且弹出的安全气囊与所述车辆本体的行驶平面相 接触 ,以支撑所述车辆本体。通过本公开的技术方案,可以对自平衡车辆进行有效的前倾支撑,避免车辆和用户摔倒,有助于提升行驶安全性。
权利要求

1.一种自平衡车辆,其特征在于,包括:
车辆本体;
前倾支撑结构,该结构包括:至少一个安全气囊;
其中,所述安全气囊内置于所述车辆本体中并在所述车辆本体朝所述安全气囊的对应方向的倾斜度达到预设角度时弹出,且弹出的安全气囊与所述车辆本体的行驶平面相接触,以支撑所述车辆本体。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平衡车辆,其特征在于,所述安全气囊内置于所述车辆本体的操纵杆中。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平衡车辆,其特征在于,所述安全气囊内置于所述车辆本体的踏板结构中。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平衡车辆,其特征在于,所述前倾支撑结构包括:
第一气囊,所述第一气囊在所述车辆本体上的弹出口位于所述车辆本体的左右对称平面,且所述弹出口朝向所述车辆本体的正前方。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平衡车辆,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气囊的弹出形状呈球型,且该球型气囊位于所述车辆本体的正前方。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平衡车辆,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气囊的弹出形状呈U型;其中,该U型气囊对所述车辆本体的两侧和正前方进行包围,且该U型气囊的开口朝向所述车辆本体的正后方。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平衡车辆,其特征在于,所述前倾支撑结构包括:
第二气囊和第三气囊,所述第二气囊和所述第三气囊在所述车辆本体上的弹出口沿所述车辆本体的左右对称平面呈对称设置;
其中,所述第二气囊弹出后位于所述车辆本体的一侧前方,且所述第三气囊弹出后位于所述车辆本体的另一侧前方。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平衡车辆,其特征在于,所述前倾支撑结构包括:
第一气囊,所述第一气囊在所述车辆本体上的弹出口位于所述车辆本体的左右对称平面,且所述弹出口朝向所述车辆本体的正前方,使所述第一气囊弹出后位于所述车辆本体的正前方;
第二气囊和第三气囊,所述第二气囊和所述第三气囊在所述车辆本体上的弹出口沿所述车辆本体的左右对称平面呈对称设置;其中,所述第二气囊弹出后位于所述车辆本体的一侧前方,且所述第三气囊弹出后位于所述车辆本体的另一侧前方。

说明书全文

自平衡车辆

技术领域

[0001] 本公开涉及自平衡车辆技术领域,尤其涉及自平衡车辆。

背景技术

[0002] 自平衡车辆可以通过预设参数的检测,调节自身的实时状态,从而实现自平衡。用户在使用自平衡车辆时,只需要通过控制身体的倾斜量、倾斜方向等,即可实现对自平衡车辆的行驶过程的控制。发明内容
[0003] 本公开提供自平衡车辆,以解决相关技术中的不足。
[0004] 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第一方面,提供一种自平衡车辆,包括:
[0005] 车辆本体;
[0006] 前倾支撑结构,该结构包括:至少一个安全气囊;
[0007] 其中,所述安全气囊内置于所述车辆本体中并在所述车辆本体朝所述安全气囊的对应方向的倾斜度达到预设角度时弹出,且弹出的安全气囊与所述车辆本体的行驶平面相接触,以支撑所述车辆本体。
[0008] 可选的,所述安全气囊内置于所述车辆本体的操纵杆中。
[0009] 可选的,所述安全气囊内置于所述车辆本体的踏板结构中。
[0010] 可选的,所述前倾支撑结构包括:
[0011] 第一气囊,所述第一气囊在所述车辆本体上的弹出口位于所述车辆本体的左右对称平面,且所述弹出口朝向所述车辆本体的正前方。
[0012] 可选的,所述第一气囊的弹出形状呈球型,且该球型气囊位于所述车辆本体的正前方。
[0013] 可选的,所述第一气囊的弹出形状呈U型;其中,该U型气囊对所述车辆本体的两侧和正前方进行包围,且该U型气囊的开口朝向所述车辆本体的正后方。
[0014] 可选的,所述前倾支撑结构包括:
[0015] 第二气囊和第三气囊,所述第二气囊和所述第三气囊在所述车辆本体上的弹出口沿所述车辆本体的左右对称平面呈对称设置;
[0016] 其中,所述第二气囊弹出后位于所述车辆本体的一侧前方,且所述第三气囊弹出后位于所述车辆本体的另一侧前方。
[0017] 可选的,所述前倾支撑结构包括:
[0018] 第一气囊,所述第一气囊在所述车辆本体上的弹出口位于所述车辆本体的左右对称平面,且所述弹出口朝向所述车辆本体的正前方,使所述第一气囊弹出后位于所述车辆本体的正前方;
[0019] 第二气囊和第三气囊,所述第二气囊和所述第三气囊在所述车辆本体上的弹出口沿所述车辆本体的左右对称平面呈对称设置;其中,所述第二气囊弹出后位于所述车辆本体的一侧前方,且所述第三气囊弹出后位于所述车辆本体的另一侧前方。
[0020] 本公开的实施例提供的技术方案可以包括以下有益效果:
[0021] 本公开通过为自平衡车辆配置前倾支撑结构,可以在车辆本体的前倾角度较大时,通过气囊与行驶平面的接触,对车辆本体进行支撑,从而避免车辆倾倒、用户受伤等情形的发生,有助于提升自平衡车辆的安全性。
[0022] 应当理解的是,以上的一般描述和后文的细节描述仅是示例性和解释性的,并不能限制本公开。附图说明
[0023] 此处的附图被并入说明书中并构成本说明书的一部分,示出了符合本公开的实施例,并与说明书一起用于解释本公开的原理。
[0024] 图1是相关技术中的一种自平衡车辆的示意图。
[0025] 图2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自平衡车辆的示意图。
[0026] 图3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另一种自平衡车辆的示意图。
[0027] 图4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自平衡车辆的结构示意图。
[0028] 图5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另一种自平衡车辆的结构示意图。
[0029] 图6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又一种自平衡车辆的结构示意图。
[0030] 图7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又一种自平衡车辆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31] 这里将详细地对示例性实施例进行说明,其示例表示在附图中。下面的描述涉及附图时,除非另有表示,不同附图中的相同数字表示相同或相似的要素。以下示例性实施例中所描述的实施方式并不代表与本公开相一致的所有实施方式。相反,它们仅是与如所附权利要求书中所详述的、本公开的一些方面相一致的装置和方法的例子。
[0032] 图1是相关技术中的一种自平衡车辆的示意图,如图1所示,虽然相关技术中的自平衡车辆能够在正常情况下维持平衡状态,但如果在由A点行驶至B点的过程中,由于行驶平面上出现下雨天路面打滑,或者由于行驶速度过快而导致较大惯性等原因,仍然可能导致自平衡车辆出现前倾,导致用户摔倒、车辆损坏的事件。
[0033] 为了解决相关技术中存在的上述问题,即自平衡车辆可能发生的前倾摔倒现象,本公开提出了针对自平衡车辆的改进。图2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自平衡车辆的示意图,如图2所示,该自平衡车辆10包括:
[0034] 车辆本体1;
[0035] 前倾支撑结构2,该结构包括:至少一个安全气囊(为便于说明,图2中的前倾支撑结构2仅包含一个安全气囊);
[0036] 其中,所述安全气囊内置于所述车辆本体1中并在所述车辆本体1朝所述安全气囊的对应方向的倾斜角度达到预设角度时弹出,且弹出的安全气囊与所述车辆本体1的行驶平面相接触,以支撑所述车辆本体1。
[0037] 在本实施例中,安全气囊的“对应方向”是指:预定义的安全气囊可以实现支撑保护的方向。作为一示例性实施例,假定安全气囊的弹出口位于车辆本体1的正前方且安全气囊呈球型,则该安全气囊仅能够对车辆本体1的正前方进行支撑,那么该安全气囊的“对应方向”为弹出口的设置方向,即“正前方”;而作为另一示例性实施例,假定安全气囊的弹出口位于车辆本体1的正前方且安全气囊呈U型,则该安全气囊可以同时对车辆本体1的前方和两侧进行支撑(即“U型”的开口朝向车辆本体1的正后方),那么该安全气囊的“对应方向”可以为车辆本体1的“前方”,包括“正前方”、“左侧前方”、“右侧前方”等多个方向。
[0038] 由上述实施例可知,本公开通过为自平衡车辆10配置前倾支撑结构2,可以在车辆本体1的前倾角度较大时,通过安全气囊与行驶平面的接触,对车辆本体1进行支撑,从而避免发生自平衡车辆10倾倒、用户受伤等情形的发生,有助于提升自平衡车辆10的安全性。
[0039] 1、安全气囊的弹出口位置
[0040] 安全气囊内置于车辆本体1时,基于安全气囊的弹出口在车辆本体1上的位置,使得安全气囊存在对应的活动空间和对应方向。
[0041] 1)支撑杆
[0042] 作为一示例性实施例,安全气囊的弹出口可以位于车辆本体1的操纵杆上。以图2为例,弹出口可以位于操纵杆的正前方,则此时该安全气囊的对应方向即为“正前方”:即安全气囊可以向车辆本体1的正前方弹出;相应地,对于图2所示的自平衡车辆,当其向正前方倾斜时,才会使得前倾支撑结构2的安全气囊与行驶平面接触、以支撑车辆本体1。
[0043] 2)踏板底部
[0044] 安全气囊并不一定位于车辆本体1的操纵杆中;本领域技术人员应该理解的是,安全气囊显然还可以位于车辆本体1上的其他任意位置,比如图3所示:安全气囊还可以内置于车辆本体1的踏板底部,则该安全气囊的弹出口可以位于踏板底部的中间位置,从而使得该安全气囊的对应方向为“正前方”:即安全气囊可以向车辆本体1的正前方弹出;相应地,对于图2所示的自平衡车辆,当其向正前方倾斜时,才会使得前倾支撑结构2的安全气囊与行驶平面接触、以支撑车辆本体1。
[0045] 当然,以上仅以“正前方”为例进行说明,安全气囊的对应方向与弹出口的方向相关;比如,当弹出口的方向位于支撑杆或踏板底部的左前方时,该安全气囊的对应方向为“左前方”:即安全气囊可以向车辆本体1的左前方弹出;相应地,对于图2所示的自平衡车辆,当其向左前方倾斜时,才会使得前倾支撑结构2的安全气囊与行驶平面接触、以支撑车辆本体1。
[0046] 2、前倾支撑结构2与车辆本体1之间的位置关系
[0047] 在本公开的技术方案中,基于前倾支撑结构2包含的安全气囊的数量差异,前倾支撑结构2可能与车辆本体1之间存在多种位置关系,下面对其中几种可能的形式进行说明。
[0048] 1)一个安全气囊
[0049] 图4和图5为自平衡车辆10的俯视图,其中车辆本体1的左右两侧分别为车轮,车轮之间为踏板,踏板中间靠前(即图4和图5中的“上方”)处设置由操纵杆。如图4和图5所示,作为一示例性实施例,前倾支撑结构2可以包括:第一气囊31,该第一气囊31在车辆本体1上的弹出口310位于车辆本体1的左右对称平面,且该弹出口310朝向车辆本体1的正前方。
[0050] 作为一示例性实施例,如图4所示,第一气囊31的弹出形状可以呈球型,则第一气囊31的对应方向为车辆本体1的正前方,即自平衡车辆10在行驶过程中,向正前方的前倾角度达到预设角度时,可以通过第一气囊31的支撑作用,避免车辆摔倒。
[0051] 作为另一示例性实施例,如图5所示,第一气囊31的弹出形状可以呈U型,则该U型气囊对车辆本体1的两侧和正前方进行包围,且该U型气囊的开口朝向车辆本体1的正后方。此时,第一气囊31的对应方向为车辆本体1的前方,该“前方”不仅包括上述实施例中的车辆本体1的“正前方”,还包括车辆本体1的“侧前方”,比如“左侧前方”和“右侧前方”等。因此,自平衡车辆10在行驶过程中,向前方(无论是“正前方”或是“侧前方”)的前倾角度达到预设角度时,可以通过第一气囊31的支撑作用,避免车辆摔倒。
[0052] 2)两个安全气囊
[0053] 与图4-5相类似地,图6为另一示例性实施例,其中的前倾支撑结构2包括:第二气囊32和第三气囊33,所述第二气囊32和所述第三气囊33在车辆本体1上的弹出口320、330沿车辆本体1的左右对称平面呈对称设置。其中,第二气囊32弹出后位于车辆本体1的一侧前方(比如图6中为左前方),且第三气囊33弹出后位于车辆本体1的另一侧前方(比如图6中为右前方)。
[0054] 那么,当自平衡车辆10发生朝向倾斜方向1的前倾时,可以通过第二气囊32的支撑作用,避免车辆摔倒;当自平衡车辆10发生朝向倾斜方向2的前倾时,可以通过第三气囊33的支撑作用,避免车辆摔倒;当自平衡车辆10发生朝向正前方的前倾时(与图4-5所示的倾斜方向一致),则可以通过第二气囊32和第三气囊33的同时支撑作用,避免车辆摔倒。
[0055] 3)三个安全气囊
[0056] 通过结合图4和图6,可以得到本公开的又一示例性实施方式,即图7所示的实施方式:前倾支撑结构2包括:
[0057] 第一气囊31,所述第一气囊31在所述车辆本体1上的弹出口310位于所述车辆本体1的左右对称平面,且所述弹出口310朝向所述车辆本体1的正前方,使所述第一气囊31弹出后位于所述车辆本体1的正前方;
[0058] 第二气囊32和第三气囊33,所述第二气囊32和所述第三气囊33在所述车辆本体1上的弹出口320、330沿所述车辆本体1的左右对称平面呈对称设置;其中,所述第二气囊
32弹出后位于所述车辆本体1的一侧前方,且所述第三气囊33弹出后位于所述车辆本体1的另一侧前方。
[0059] 其中,当自平衡车辆10发生朝向图7所示的倾斜方向1(即正前方)的前倾时,则可以通过第一气囊31的支撑作用,避免车辆摔倒;当自平衡车辆10发生朝向图7所示的倾斜方向2的前倾时,可以通过第二气囊32的支撑作用,避免车辆摔倒;当自平衡车辆10发生朝向图7所示的倾斜方向3的前倾时,可以通过第三气囊33的支撑作用,避免车辆摔倒;当自平衡车辆10发生的前倾方向位于第一气囊31的弹出口310与第二气囊32的弹出口
320之间时,可以通过第一气囊31和第二气囊32的同时支撑作用,避免车辆摔倒;当自平衡车辆10发生的前倾方向位于第一气囊31的弹出口310与第三气囊33的弹出口330之间时,可以通过第一气囊31和第三气囊33的同时支撑作用,避免车辆摔倒。
[0060] 本领域技术人员在考虑说明书及实践这里公开的公开后,将容易想到本公开的其它实施方案。本申请旨在涵盖本公开的任何变型、用途或者适应性变化,这些变型、用途或者适应性变化遵循本公开的一般性原理并包括本公开未公开的本技术领域中的公知常识或惯用技术手段。说明书和实施例仅被视为示例性的,本公开的真正范围和精神由下面的权利要求指出。
[0061] 应当理解的是,本公开并不局限于上面已经描述并在附图中示出的精确结构,并且可以在不脱离其范围进行各种修改和改变。本公开的范围仅由所附的权利要求来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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