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内控螺纹结构的车桥轴管 |
|||||||
申请号 | CN201710348609.1 | 申请日 | 2017-05-17 | 公开(公告)号 | CN106985613A | 公开(公告)日 | 2017-07-28 |
申请人 | 十堰市润联工贸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彭志强; | ||||
摘要 | 本 发明 公开了一种内控 螺纹 结构的车桥轴管,其结构包括螺纹、内腔、外通管、固定螺丝孔、底盘、 轴头 、轴台,螺纹设于轴头内壁上,外通管和底盘组合形成内腔,轴头、外通管、轴台和底盘从上至下依次固定连接,且轴头、外通管、轴台和底盘为一体化结构,固定螺丝孔设有两个以上,且固定螺丝孔固定安装在底盘的外侧,底盘的左右两端设有切削面,经过测试,将本发明放置在 车床 上加工,封闭式操作更方便,并且设有卡槽将本发明固定在机床上,不易发生滑动,便于螺纹加工,不会发生误差,自然清晰,改善现场工作环境。 | ||||||
权利要求 | 1.一种内控螺纹结构的车桥轴管,其结构包括螺纹(1)、内腔(2)、外通管(3)、固定螺丝孔(4)、底盘(5)、轴头(6)、轴台(7),其特征在于: |
||||||
说明书全文 | 一种内控螺纹结构的车桥轴管技术领域[0001] 本发明是一种内控螺纹结构的车桥轴管,属于车桥轴管领域。 背景技术发明内容[0004]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发明目的是提供一种内控螺纹结构的车桥轴管,以解决在镗床上进行车桥轴管内控螺纹的加工,开放式机床,水花四溅,螺纹不清晰的问题。 [0005]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是通过如下的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内控螺纹结构的车桥轴管,其结构包括螺纹、内腔、外通管、固定螺丝孔、底盘、轴头、轴台;所述的螺纹设于轴头内壁上,所述的外通管和底盘组合形成所述的内腔,所述的轴头、外通管、轴台和底盘从上至下依次固定连接,且所述的轴头、外通管、轴台和底盘为一体化结构,所述的固定螺丝孔设有两个以上,且所述的固定螺丝孔固定安装在底盘的外侧,所述的底盘的左右两端设有切削面。 [0006] 进一步地,所述的轴头的顶部设有两个卡槽。 [0007] 进一步地,所述的轴台的外径为底盘外径的三分之二。 [0008] 进一步地,所述的轴头和外通管的直径相等。 [0009] 进一步地,所述的底盘和轴台垂直连接。 [0010] 进一步地,所述的柱体为圆柱状。 [0013] 图中:螺纹-1、内壁-2、外通管-3、固定螺丝孔-4、底盘-5、卡槽-101。 具体实施方式[0014] 为使本发明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发明。 [0015] 请参阅图1,本发明提供一种内控螺纹结构的车桥轴管:其结构包括螺纹1、内腔2、外通管3、固定螺丝孔4、底盘5、轴头6、轴台7;所述的螺纹1设于轴头6内壁上,所述的外通管3和底盘5组合形成所述的内腔2,所述的轴头6、外通管3、轴台7和底盘5从上至下依次固定连接,且所述的轴头6、外通管3、轴台7和底盘5为一体化结构,所述的固定螺丝孔4设有两个以上,且所述的固定螺丝孔4固定安装在底盘5的外侧,所述的底盘5的左右两端设有切削面,所述的轴头6的顶部设有两个卡槽101,所述的轴台7的外径为底盘5外径的三分之,所述的轴头6和外通管3的直径相等,所述的底盘5和轴台7垂直连接,所述的柱体为圆柱状。 [0016] 经过测试,将本发明放置在车床上加工,封闭式操作更方便,并且设有卡槽101将本发明固定在机床上,不易发生滑动,便于螺纹加工,不会发生误差,螺纹自然清晰,同时由于是封闭式进行加工,改善现场工作环境。 [0018] 本发明的螺纹1、内壁2、外通管3、固定螺丝孔4、底盘5、卡槽101部件均为通用标准件或本领域技术人员知晓的部件,其结构和原理都为本技术人员均可通过技术手册得知或通过常规实验方法获知,本发明解决的问题是在镗床上进行车桥轴管内控螺纹的加工,开放式机床,水花四溅,螺纹不清晰的问题,本发明通过上述部件的互相组合,经过测试,将本发明放置在车床上加工,封闭式操作更方便,并且设有卡槽101将本发明固定在机床上,不易发生滑动,便于螺纹加工,不会发生误差,自然清晰,改善现场工作环境,具体如下所述:所述的螺纹1设于轴头6内壁上,所述的外通管3和底盘5组合形成所述的内腔2,所述的轴头6、外通管3、轴台7和底盘5从上至下依次固定连接,且所述的轴头6、外通管3、轴台7和底盘5为一体化结构,所述的固定螺丝孔4设有两个以上,且所述的固定螺丝孔4固定安装在底盘5的外侧,所述的底盘5的左右两端设有切削面。 [0019]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发明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发明的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发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发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发明。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发明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0020]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