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领域
[0001] 本实用新型涉及螺旋分离机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立式转笼螺旋固液分离机。
背景技术
[0002] 目前,国内外螺旋分离机都是转鼓螺旋离心机,其转鼓为筒锥组合型的,转鼓与螺旋同向旋转并设有差速,混合
浆液中的固相在离心作用下沉降,附着在转鼓的内壁上,再由螺旋推至转鼓的锥端甩出转鼓,混合浆液中的液相从转鼓的筒端溢出转鼓,从而实现固液分离;这种结构的离心机最基本的条件就是高转速(每分钟4000-5000转以上),这就对制造材料、生产工艺都提出了较苛刻的技术要求,而且转鼓、螺旋磨损严重;若将筒锥状转鼓换成滤网式转鼓,又因滤网会被滤截的固相饱和封堵,而不能连续运行,滤网磨损严重。实用新型内容
[0003]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提供一种适应连续运行,磨损小,效率高的立式转笼螺旋固液分离机。
[0004]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采用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
[0005] 一种立式转笼螺旋固液分离机,包括转笼及设于转笼内的螺旋,所述转笼端部设有进料口,在所述转笼两侧设有龙骨,所述龙骨之间固定连接有滤网总成。
[0006] 所述滤网总成包括环形槽道、滤网、托架链,所述环形槽道固定连接在龙骨相对的对壁上,所述托架链由滚子活动连接在环形槽道上,所述托架链由销轴、链节托架和链杆组成,所述销轴活动连接在滚子的轴孔中,所述链节托架活动连接在销轴上,所述链杆活动连接在链节托架上,所述滤网固定连接在链节托架的透孔圆弧面上。
[0007] 所述滤网为环形带状。
[0008] 所述链节托架为透孔圆弧面。
[0009] 本实用新型还可装配成卧式转笼螺旋固液分离机。
[0010] 本实用新型与
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以下优点:
[0011]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由于采用了在转笼的龙骨之间固定连接滤网总成的结构形式,因而,结构简单,便于维护;又由于当注入混合浆液时,用环形带状的滤网实施固液分离作业,从而:
[0012] 1、转笼、螺旋常速运转,降低制造成本和使用成本;
[0013] 2、滤网边作业边清理,适应连续运行;
[0014] 3、滤网随螺旋推动的混合浆液而同步运行,磨损小,效率高;
[0015] 4、更换不同目数的滤网,可完成不同的固液分离作业;
[0016] 5、混合浆液可不浓密,直接注入进行分离作业,减少工序。
附图说明
[0017] 图1为本实用新型具体结构示意图;
[0018] 图2为本实用新型图1中滤网总成放大结构示意图;
[0019] 图3为本实用新型图1中A-A剖面结构示意图。
[0020] 图中:1、转笼 2、螺旋 3、龙骨 4、滤网总成 5、环形槽道 6、滤网 7、托架链 8、滚子9、销轴 10、链节托架 11、链杆 12、进料口。
具体实施方式
[0021]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图示,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0022] 如图1-图3所示,一种立式转笼螺旋固液分离机,包括转笼1及设于转笼1内的螺旋2,转笼1端部设有进料口12,在转笼1两侧设有龙骨3,龙骨3之间固定连接有滤网总成4。滤网总成4包括环形槽道5、滤网6、托架链7,环形槽道5固定连接在龙骨3相对的对壁上,托架链7由滚子8活动连接在环形槽道5上,托架链7由销轴9、链节托架10和链杆11组成,销轴9活动连接在滚子8的轴孔中,链节托架10活动连接在销轴9上,链杆11活动连接在链节托架10上,滤网6固定连接在链节托架10的透孔圆弧面上,滤网6为环形带状。
[0023] 使用时,先将整机
水平放置,启动动
力系统,根据混合浆液的固液比例、进料量,调整好转笼1的转速和螺旋2相对于转笼1的同向差速,运行稳定后,从进料口12注入混合浆液,混合浆液跟随转笼1旋转并被螺旋2推动而带动滤网6及托架链7同步一起向上运行,同时在离心作用下,混合浆液中的液相透过滤网6和托架链7甩出转笼1,混合浆液中的固相受到滤网6的拦截继续被螺旋2推动而带动滤网6及托架链7边脱液边运行,当运行至环形槽道5的上环形端,滤网6及托架链7开始向外折返,此时在离心作用下混合浆液中的固相脱离滤网6甩出转笼1,完成固液分离作业,滤网6折返后运行在正在进行分离作业的滤网6的背后,这样在离心作用下和分离甩出的液相的冲洗下,滤网6得到双重清理,滤网6边清理边运行,当运行至环形槽道5的下环形端,滤网6及托架链7开始向内折返,即进入新一轮固液分离作业。
[0024] 当需要更换或维护滤网6时,安全停机后,解除环形槽道5与龙骨3的固定连接装置,取下滤网总成4,即可进行处理。
[0025]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
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
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
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