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领域
[0001] 本
发明涉及一种基坑工程用的支护桩,尤其涉及一种
碳纤维膜预制桩。
背景技术
[0002] 在基坑悬壁围护体系中,预制桩因其施工速度快、施工工艺简单、成本低、平面布置灵活、对环境影响小等优点而越来越多地得到应用。但其与非打入式排桩相比,除具有挤土效应外,还因抗弯
刚度较小而至支护体系
变形过大,影响了该桩型在基坑围护体系中的进一步应用。碳纤维具有耐
腐蚀、耐老化、耐疲劳的优势,已大量应用于工民建、
桥梁、
水利等
基础设施抗弯、抗剪构件的结构加固补强。碳纤维卓越的
抗拉强度(为
钢材的7-10倍),将其粘贴于抗弯构件(梁、支护桩)的受拉区,可极大地提高抗弯构件(梁、支护桩)的抗弯刚度,显著减少抗弯构件(梁、支护桩)的挠度。本发明涉及一种碳纤维膜预制桩。
发明内容
[0003] 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满足基坑围护结构承载性能要求,结构合理,使用方便,承载性能较常规预制桩高,总体造价较常规预制桩低的复合型的碳纤维膜预制桩。
[0004] 本发明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而采用的技术方案是提供一种碳纤维膜预制桩,其中,在预制桩或预制支护桩的一侧或全部粘贴碳纤维膜。
[0005] 上述的碳纤维膜预制桩,其中:碳纤维膜为碳纤维布或碳纤维板。
[0006] 上述的碳纤维膜预制桩,其中:预制桩截面型式为圆型、方型、圆环型、外方内圆形型、板型、带肋的板型、H型、T型、双T型、中方端圆型中的一种。其中,圆环型或中方型端圆弧型的预制桩中间可增加隔板, 隔板为一字式,或十字式,或格架式。
[0007] 本发明相对于
现有技术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0008] 结构合理,使用方便,能大幅度提高支护桩的抗弯刚度和基坑围护结构的抗变形能
力,并能根据基坑围护结构的承载性能要求灵活选择预制桩的截面型式、碳纤维膜的粘贴方式。
附图说明
[0010] 图2是实施例1的结构示意图。
[0011] 图3是实施例1的结构示意图。
[0012] 图4是实施例1的结构示意图。
[0013] 图5是实施例2的结构示意图。
[0014] 图6是实施例2的结构示意图。
[0015] 图7是实施例2的结构示意图。
[0016] 图8是实施例2的结构示意图。
[0017] 图9是实施例3的结构示意图。
[0018] 图10是实施例3的结构示意图。
[0019] 图11是实施例3的结构示意图。
[0020] 图12是实施例3的结构示意图。
[0021] 图13是实施例4的结构示意图。
[0022] 图14是实施例4的结构示意图。
[0023] 图15是实施例4的结构示意图。
[0024] 图16是实施例4的结构示意图。
[0025] 图17是实施例5的结构示意图。
[0026] 图18是实施例5的结构示意图。
[0027] 图19是实施例5的结构示意图。
[0028] 图20是实施例5的结构示意图。
[0029] 图21是实施例5的结构示意图。
[0030] 图22是实施例5的结构示意图。
[0031] 图23是实施例6的结构示意图。
[0032] 图24是实施例6的结构示意图。
[0033] 图25是实施例6的结构示意图。
[0034] 图26是实施例6的结构示意图。
[0035] 图中:
具体实施方式
[0037]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的描述。
[0038] 预制桩1包括普通的预制桩方桩、普通的管桩、特制的预制支护方桩、特制的预制支护管桩、特制的H型预制支护桩、特制的预制支护
板桩;
[0039] 实施例1:
[0040] 一种碳纤维膜预制桩,有普通的预制桩方桩1及粘贴于其一侧或其两侧的碳纤维膜2,碳纤维膜2可为碳纤维布,亦可为碳纤维条板。普通预制方桩1中分布有钢筋3。
[0041] 实施例2:
[0042] 一种碳纤维膜预制桩,有普通的管桩1及粘贴于其半周或其周围的碳纤维膜2,碳纤维膜2可为碳纤维布,亦可为碳纤维条板。普通管桩1中分布有钢筋3。
[0043] 实施例3:
[0044] 一种碳纤维膜预制桩,有特制的预制支护方桩1及粘贴于其一侧或其两侧的碳纤维膜2,碳纤维膜2可为碳纤维布,亦可为碳纤维条板。支护方桩1中分布有钢筋3。
[0045] 实施例4:
[0046] 一种碳纤维膜预制桩,有特制的预制支护管桩1及粘贴于其半周或其 周围的碳纤维膜2,碳纤维膜2可为碳纤维布,亦可为碳纤维条板。支护管桩1中分布有钢筋3。
[0047] 实施例5:
[0048] 一种碳纤维膜预制桩,有特制的H型或T型支护桩1及粘贴于其一侧端板或其两侧端板的碳纤维膜2,碳纤维膜2可为碳纤维布,亦可为碳纤维条板。H型或T型支护桩1中分布有钢筋3。
[0049] 实施例6:
[0050] 一种碳纤维膜预制桩,有特制的支护板桩1(截面长宽比3:1-10:1)及粘贴于其一侧或其两侧的碳纤维膜2,碳纤维膜2可为碳纤维布,亦可为碳纤维条板。支护板桩中分布有钢筋3。
[0051] 虽然本发明已以较佳实施例揭示如上,然其并非用以限定本发明,任何本领域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发明的精神和范围内,当可作些许的
修改和完善,因此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当以
权利要求书所界定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