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汇可以提供分离式串并联混合式双动力驱动系统专利检索,专利查询,专利分析的服务。并且一种分离式串并联混合式双动 力 驱动系统,为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分离式驱动单元,供各别驱动负载,或由各别驱动负载结合于共同 机体 ,并可选择性设置 离合器 以操控各独立驱动单元间回转 动能 的传输或切断;上述系统可藉人工或控制系统的操控作特定 串联 式 混合动力系统 相关功能运作、或作并联式混合动力系统相关功能动作。,下面是分离式串并联混合式双动力驱动系统专利的具体信息内容。
1.一种分离式串并联混合式双动力驱动系统,为用以供驱动陆上或水上、水下或空域的载具产业;其特征在于,
所述分离式串并联混合式双动力驱动系统,为设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驱动系统,经由所驱动的负载结合于共同机体;
所述分离式串并联混合式双动力驱动系统中设有第一驱动系统及第二驱动系统;
所述第一驱动系统设有主动回转动力源以驱动主要作为发电机及可转换作电动机功能的第一电机单元、及驱动第二离合器(112)变速单元(109)两者或其中之一,以驱动第一驱动系统负载;
所述第二驱动系统设有主要作为电动机功能及可转换作发电机功能的第二电机单元,第二电机单元为直接驱动第二驱动系统负载或经离合器及/或变速单元以驱动所属的第二驱动系统负载;
所述分离式串并联混合式双动力驱动系统可藉人工或控制系统的操控,经离合器的运作,使主动回转动力源与第一电机单元间的传动关系呈耦合联结的状态,而第一电机单元及主动回转动力源与第一驱动系统所驱动的负载间的传动关系呈分离状态,由主动回转动力源驱动第一电机单元发电输出电能,以驱动第二驱动系统的第二电机单元作电动机功能运转,而作串联式混合式动力系统相关功能的运作;
所述分离式串并联混合式双动力驱动系统可藉人工或控制系统的操控,经通往第一驱动系统负载的第二离合器(112)、传动单元(109)两者或其中之一的运作,以由主动回转动力源的回转动能驱动第一驱动系统的负载者。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分离式串并联混合式双动力驱动系统,其特征在于,进一步设置储放电装置(106),于系统设置储放电装置(106)时,可藉人工或控制系统的操控,与所述第一电机单元及第二电机单元与储放电装置(106)结合,以作并联式混合动力系统相关功能的运作,而提供较多运转功能的一种双动力驱动系统;其中:
当所述分离式串并联混合式双动力驱动系统以引擎作为主动回转动力源时,引擎运转功能包括:
所述分离式串并联混合式双动力驱动系统,可藉人工或控制系统的操控,经通往第一驱动系统负载的离合器、传动单元两者或其中之一的运作,以由主动回转动力源的回转动能驱动第一驱动系统的负载;
当所述分离式串并联混合式双动力驱动系统的运作,由引擎的回转动能驱动设置于第一驱动系统的第一电机单元作发电机功能运转,其发电的电能供驱动设置于第二驱动系统的第二电机单元作电动机功能运转以供驱动负载;
当所述分离式串并联混合式双动力驱动系统加设储放电装置时,藉储放电装置增加的运转功能包括:
藉由手动或控制系统的操控,由储放电装置的电能,驱动设置于第一驱动系统的第一电机单元作电动机功能运转及/或驱动设置于第二驱动系统的第二电机单元作为电动机功能运转的回转动能供驱动负载;
藉由手动或控制系统的操控,由储放电装置的电能,驱动设置于第一驱动系统的第一电机单元作电动机功能运转及/或驱动设置于第二驱动系统的第二电机单元作为电动机功能运转的回转动能供驱动负载,并与引擎的回转动能共同驱动负载;
藉由手动或控制系统的操控,藉由引擎动能驱动设置于第一驱动系统的第一电机单元作发电机功能运转,其发电的电能单独驱动设置于第二驱动系统的第二电机单元时,或同时与储放电装置的电能共同驱动时,或同时对储放电装置充电或对其他使用电能负载供电时,使引擎运作于耗用燃料较低,但可相对获得输出功率较高的较节省燃料运转区域的运转速度范围,以达最佳制动燃料消耗比量;
藉由手动或控制系统的操控,由引擎的机械阻尼作为制动刹车功能,及/或由负载逆向驱动设置于第一驱动系统的第一电机单元、及设置于第二驱动系统的第二电机单元两者或其中之一作再生发电的发电机功能运转,其发电的电能供对储放电装置充电或对其他使用电能的负载供电,以产生再生发电制动功能。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分离式串并联混合式双动力驱动系统,其特征在于,由主动回转动力源与第一电机单元及第二电机单元,经所配置的离合器,及配置的变速单元作系统性联结的形态;主要为藉由主动回转动力源、各种电机单元、传动单元、变速单元、离合器、驱动控制单元、中央控制单元、储放电装置、或辅助储放电装置、或电能驱动的负载所构成,其主要构成含:
主动回转动力源:为由至少一种公知的内燃引擎、外燃引擎、涡轮引擎致动的回转动能动力源所构成,主动回转动力源的转部为直接耦合于第一电机单元,及/或经由变速单元及/或经由第一离合器(102),再耦合于第一电机单元的转部;
第一电机单元:为由至少一个具发电机功能,或具有可切换作发电机功能或马达功能的交流、或直流,无刷、或有刷,同步、或异步的回转电机所构成;
第二电机单元:为由至少一个具马达功能,或具有可切换作马达功能或发电机功能的交流、或直流,无刷、或有刷,同步、或异步的回转电机所构成,第二电机单元包括供作为第二驱动系统的回转动力源,第二电机单元的转部输出端选择为直接输出回转动能以驱动负载,或经依需要作第三离合器(122),及/或变速单元以输出回转动能驱动第二驱动系统之负载;当第一驱动系统选择设有第二电机单元(103)时,其回转动能经离合器及/或传动单元驱动第一驱动系统之负载;
当系统设置第四离合器(132)时,则由第二电机单元的输入端或经传动单元、或第三离合器(122)、或可差动变速单元传输第四离合器(132)所传输来自主动回转动力源之回转动能;而经第四离合器(132)另一端传输主动回转动力源之回转动能;其中:
第一离合器(102):为藉人力、或机力、或离心力、或气压、或油压的流力、或电磁力所操控的离合器、或单向离合器、或可调控的扭力耦合器所构成;第一离合器(102)为直接或经传动单元,而耦合联结于主动回转动力源的转部与第一电机单元之间;
第二离合器(112):为藉人力、或机力、或离心力、或气压、或油压的流力、或电磁力所操控的离合器、或单向离合器、或可调控的扭力耦合器所构成;所述第二离合器(112)为耦合联结于第二电机单元的转部与主动回转动力源输出端之间,或耦合联结于第二电机单元与第一电机单元的转部之间,第二离合器(112)为一个以上;
第三离合器(122):为藉人力、或机力、或离心力、或气压、或油压的流力、或电磁力所操控的离合器、或单向离合器、或可调控的扭力耦合器所构成;所述第三离合器(122)为耦合联结于负载的输入端与第二电机单元转部之间,或由耦合联结于负载输入端的变速装置的空档功能、或可调控的扭力耦合功能以取代第三离合器(122)的功能;
第四离合器(132):为藉人力、或机力、或离心力、或气压、或油压的流力、或电磁力所操控的离合器、或单向离合器、或可调控的扭力耦合器所构成;所述第四离合器(132)为耦合联结于主动回转动力源转部所耦合联结的传动单元,与第二驱动系统的驱动动力源之间;
或耦合联结于第一驱动系统中供产生或传输主动回转动能的动力系统的回转机构,与第二驱动系统中供传输主动回转功能的回转机构之间;以供操控第一驱动系统与第二驱动系统间回转动能的传输或切断,或于系统设有两组或两组以上的第二驱动系统时,供设置于各组第二驱动系统与第一驱动系统之间,以作回转动能的传输或切断;
传动单元:为由各种固定速比、或自动、或半自动、或手排的多段或无段变速传动装置、或差动轮组、或周转轮组、流体扭力耦合器、或带式无段变速器、所构成并可依需要为具有空档、倒文件功能,供耦合联结于主动回转动力源的转部,其输出端为可供直接或经变速单元或第一离合器(102)以驱动第一电机单元,或供驱动第一驱动系统的负载,或供耦合联结第四离合器(132)的输入端;所述传动单元亦可由行星轮组、或双动型电机单元所取代;
变速单元:为由各种固定速比、或自动、或半自动、或手排的多段或无段变速传动装置、或差动轮组、或行星轮组、流体扭力耦合器、或带式无段变速器所构成并可依需要为具有倒文件、空档功能,供耦合联结于主动回转动力源的转部与第一离合器(102)之间,或设置于第一离合器(102)与第一电机单元转部之间,或设置于第一电机单元转部与第二离合器(112)转部之间,或设置于第二离合器(112)转部与第二电机单元转部之间,或设置于第二电机单元转部与第三离合器(122)转部之间,或设置于第三离合器(122)转部与负载转部之间;
驱动控制单元:为由机电或固态电路所构成,供分离式串并联混合式双动力驱动系统运作;
中央控制单元:为由固态、或机电式组件、或芯片及相关运作软件所构成,供接受操控接口的操控,以操控所述分离式串并联混合式双动力驱动系统作相关功能运作,相关系统运作中燃料耗用及污染调控的最佳化,为泛指系统作串联式混合动力系统运作或并联式混合动力系统运作时,使引擎运转于耗用燃料较低,但可相对获得输出功率较高的较节省燃料运转区域的运转速度范围,以达最佳制动燃料消耗比量;
储放电装置:为由各式可充放电蓄电瓶、或超电容所构成;
操控界面:为由固态、或机电式组件、或芯片、及相关软件所构成,供接受人工或操控信号的输入,以操控所述分离式串并联混合式双动力驱动系统的运作;
辅助储放电装置:为由各式可充放电蓄电瓶、或超电容、或飞轮蓄能的储放电装置所构成,其电能经启动开关的控制,以驱动作为主动回转动力源的引擎组的起动马达,进而直接或经传动装置启动引擎组,或对周边配备或负载供电;
电能驱动的负载:为可由所述第一电机单元的发电电能、或第二电机单元作为发电机功能运转时的发电电能,或储放电装置、或辅助储放电装置的电能为电源的周边负载。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分离式串并联混合式双动力驱动系统,其特征在于,由主动回转动力源供输出回转动能的转部,耦合联结传动单元,及第一离合器(102)以驱动第一电机单元,再经第二离合器(112)及变速单元,以驱动所匹配的负载构成第一驱动系统;
由第二电机单元作为回转动力源,经第三离合器(122)及/或传动单元以驱动所匹配的负载,构成第二驱动系统;
藉由人工或控制系统操控所述第一驱动系统及第二驱动系统构成分离式串并联混合式双动力驱动系统;
将第一驱动系统的主动回转动力源的回转动能输出端、或所耦合联结的传动单元输出端、或所耦合联结的第一离合器(102)输出回转动能的转部、或所驱动第一电机单元的转部耦合联结于第四离合器(132)的输入端以传输回转动能,而第四离合器(132)的输出端,则供耦合联结于作为第二驱动系统的回转动力源的第二电机单元的转部、或所耦合联结的第三离合器(122)输出端、或变速单元输出端、或第二驱动系统所驱动负载的输入端,以供操控第一驱动系统与第二驱动系统之间回转动能的传输状态。
5.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分离式串并联混合式双动力驱动系统,其特征在于,由主动回转动力源供输出回转动能的转部耦合联结第一离合器(102)及/或传动单元供驱动第一电机单元,主动回转动力源提供的回转动力源再经第二离合器(112)及/或传动单元驱动所匹配的负载,构成第一驱动系统;
由第二电机单元作为回转动力源,经传动单元驱动所匹配的负载,构成第二驱动系统;
藉由人工或控制系统操控所述第一驱动系统及第二驱动系统构成分离式串并联混合式双动力驱动系统;
将第一驱动系统的主动回力源的回转动能输出端、或所耦合联结的传动单元输出端、或所耦合联结的第一离合器(102)输出回转动能的转部、或所驱动第一电机单元的转部耦合联结于第四离合器(132)的输入端以传输回转动能,而第四离合器(132)的输出端,则供耦合联结于作为第二驱动系统的回转动力源的第二电机单元的转部、或变速单元输出端、或第二驱动系统所驱动负载的输入端以传输回转动能,以供操控第一驱动系统与第二驱动系统之间回转动能的传输状态。
6.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分离式串并联混合式双动力驱动系统,其特征在于,由主动回转动力源输出回转动能的转部耦合联结传动单元供驱动第一电机单元,主动回转动力源提供的回转动力源再经第二离合器(112)及/或传动单元驱动所匹配的负载构成第一驱动系统;
而由第二电机单元作为回转动力源,经第三离合器(122)以驱动所匹配的负载,构成第二驱动系统;
藉由人工或控制系统操控所述第一驱动系统及第二驱动系统构成分离式串并联混合式双动力驱动系统;
将第一驱动系统的主动回转动力源的回转动能输出端、或所耦合联结的传动单元输出端、或所驱动第一电机单元的转部耦合联结于第四离合器(132)的输入端,而第四离合器(132)的输出端以传输回转动能,则供耦合联结于作为第二驱动系统的回转动力源的第二电机单元的转部、或所耦合联结的第三离合器(122)输出端、或变速单元输出端、或第二驱动系统所驱动负载的输入端以传输回转动能,以供操控第一驱动系统与第二驱动系统之间回转动能的传输状态。
7.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分离式串并联混合式双动力驱动系统,其特征在于,由主动回转动力源供输出回转动能的转部,耦合联结传动单元,驱动第一电机单元,再经第三离合器(112)、及/或传动单元以驱动所匹配的负载,构成第一驱动系统;
而由第二电机单元作为回转动力源,经第三离合器(122)及传动单元以驱动所匹配的负载,构成第二驱动系统;
藉由人工或控制系统操控所述第一驱动系统及第二驱动系统构成分离式串并联混合式双动力驱动系统;
将第一驱动系统的主动回转动力源的回转动能输出端、或所耦合联结的传动单元输出端、或所驱动第一电机单元的转部耦合联结于第四离合器(132)的输入端,而第四离合器(132)的输出端以传输回转动能,则供耦合联结于作为第二驱动系统的回转动力源的第二电机单元的转部、或变速单元输出端、或第二驱动系统所驱动负载的输入端以传输回转动能,以供操控第一驱动系统与第二驱动系统之间回转动能的传输状态。
8.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分离式串并联混合式双动力驱动系统,其特征在于,由主动回转动力源所驱动负载输出端的同侧不同轴、或不同侧同轴、或不同侧不同轴的位置,经变速单元,及第一离合器(102),以供耦合联结所配置的第一电机单元,以构成独立的发电单元;
而主动回转动力源供输出回转动能的转部,直接或经由第一离合器(102)及/或传动单元,再经由第二离合器(112)及/或传动单元,以驱动所匹配的负载构成第一驱动系统;
而由第二电机单元作为回转动力源,经第三离合器(122)及/或传动单元以驱动所匹配的负载,构成第二驱动系统;
藉由人工或控制系统操控所述第一驱动系统及第二驱动系统的构成分离式串并联混合式双动力驱动系统;
将第一驱动系统的主动回转动力源的回转动能输出端、或所耦合联结的传动单元输出端、或所耦合联结的第二离合器(112)输出回转动能的转部、或变速单元输出端、或所驱动第一电机单元的转部耦合联结于第四离合器(132)的输入端以传输回转动能,而第四离合器(132)的输出端,则供耦合联结于作为第二驱动系统的回转动力源的第二电机单元的转部、或所耦合联结的第三离合器(122)输出端以传输回转动能、或变速单元输出端、或第二驱动系统所驱动负载的输入端,以供操控第一驱动系统与第二驱动系统之间回转动能的传输状态。
9.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分离式串并联混合式双动力驱动系统,其特征在于,由主动回转动力源供输出回转动能的转部,耦合联结传动单元,及第一离合器(102),及变速单元,供驱动第一电机单元,再经非同轴设置的变速单元及第二离合器(112)及变速单元,以驱动所匹配的负载,构成第一驱动系统;
而由第二电机单元作为回转动力源,经第三离合器(122)、及变速单元以驱动所匹配的负载,构成第二驱动系统;
藉由人工或控制系统操控所述第一驱动系统及第二驱动系统构成分离式串并联混合式双动力驱动系统;
将第一驱动系统的主动回转动力源的回转动能输出端、或所耦合联结的传动单元输出端、或所耦合联结的第一离合器(102)输出回转动能的转部、或变速单元输出端、或所驱动第一电机单元的转部耦合联结于第四离合器(132)的输入端以传输回转动能,而第四离合器(132)的输出端,则供耦合联结于作为第二驱动系统的回转动力源的第二电机单元的转部、或所耦合联结的第三离合器(122)输出端以传输回转动能、或变速单元输出端、或第二驱动系统所驱动负载的输入端,以供操控第一驱动系统与第二驱动系统之间回转动能的传输状态。
10.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分离式串并联混合式双动力驱动系统,其特征在于,由主动回转动力源供输出回转动能的转部,直接或耦合联结第一离合器(102)及/或传动单元、变速单元以供驱动第一电机单元,再由第一电机单元的转部,经传动单元将回转动能传输至两个以上的第二离合器(112),及变速单元,以驱动所匹配的负载以分别构成第一驱动系统;
由两个以上的第二电机单元作为回转动力源,经第三离合器(122)、及变速单元以驱动所匹配的负载,而构成两个以上的第二驱动系统;
藉由人工或控制系统操控所述第一驱动系统及第二驱动系统构成分离式串并联混合式双动力驱动系统;
将第一驱动系统的主动回转动力源的回转动能输出端、或所耦合联结的传动单元输出端、或所耦合联结的第一离合器(102)输出回转动能的转部、或变速单元输出端、或所驱动第一电机单元的转部耦合联结于呈多输出的传动单元的输入端以传输回转动能,而传动单元的各输出端,则供经第四离合器(132),以耦合联结于作为第二驱动系统的回转动力源的两个以上第二电机单元的转部、或所耦合联结的第三离合器(122)输出端、或变速单元输出端、或第二驱动系统所驱动负载的输入端以传输回转动能,以供操控第一驱动系统与第二驱动系统之间回转动能的传输状态。
11.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分离式串并联混合式双动力驱动系统,其特征在于,由主动回转动力源供输出回转动能的转部,直接或经离合器耦合联结配置呈多输出轴的传动单元,其各输出轴供耦合联结相对两个以上第一离合器(102)及/或传动单元,以供驱动两个以上配置的第一电机单元,及两个以上配置的第二离合器(112)及/或分别配置变速单元,以供驱动所匹配的负载,以分别构成第一驱动系统;
由两个以上的第二电机单元作为回转动力源,经第三离合器(122)及/或传动单元,以驱动所匹配的负载,构成两个以上的第二驱动系统;
藉由人工或控制系统操控所述第一驱动系统及第二驱动系统构成分离式串并联混合式双动力驱动系统;
将第一驱动系统的主动回转动力源的回转动能输出端、或所耦合联结呈多输出轴的传动单元的输出端、或所耦合联结的第一离合器(102)输出回转动能的转部、或变速单元的各输出端、或所驱动第一电机单元的转部,耦合联结于第四离合器(132)的输入端,而第四离合器(132)的输出端以传输回转动能,则供耦合联结于作为第二驱动系统的回转动力源的第二电机单元的转部、或所耦合联结的第三离合器(122)输出端、或变速单元输出端、或第二驱动系统所驱动负载的输入端以传输回转动能,以供操控第一驱动系统与第二驱动系统之间回转动能的传输状态。
12.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分离式串并联混合式双动力驱动系统,其特征在于,由主动回转动力源供输出回转动能的转部,直接或耦合联结第一离合器(102)及/或传动单元,以供驱动第一电机单元,再经第二离合器(112)及/或传动单元及可差动的变速单元,以驱动可差动变速单元两输出端所匹配的负载构成第一驱动系统;
由两个以上的第二电机单元作为回转动力源,经变速单元以驱动所匹配的负载,构成第二驱动系统;
藉由人工或控制系统操控所述第一驱动系统及第二驱动系统构成分离式串并联混合式双动力驱动系统;
将第一驱动系统的主动回转动力源的回转动能输出端、或所耦合联结的传动单元输出端、或所耦合联结的第一离合器(102)输出回转动能的转部、或设置变速单元的输出端、或所驱动第一电机单元的转部,耦合联结于第四离合器(132)的输入端,而第四离合器(132)的输出端,则供直接或经传动单元耦合联结于可差动的变速单元的输入端,而可差动的变速单元的两输出端,则供直接或经传动单元耦合联结于作为第二驱动系统的回转动力源的两个设置的第二电机单元的转部、以供操控第一驱动系统与第二驱动系统之间回转动能的传输状态。
13.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分离式串并联混合式双动力驱动系统,其特征在于,由主动回转动力源供输出回转动能的转部,直接或耦合联结第一离合器(102)及/或传动单元,及变速单元,以供驱动第一电机单元,并由第一电机单元的转部耦合联结变速单元及第二离合器(112)及/或传动单元,以驱动可差动的变速单元输出端所匹配的负载构成第一驱动系统;
由第二电机单元作为回转动力源,经传动单元及/或第三离合器(122)、可差动的变速单元,以驱动可差动变速单元的输出端所匹配的负载,而构成第二驱动系统;
藉由人工或控制系统操控所述第一驱动系统及第二驱动系统构成分离式串并联混合式双动力驱动系统;
将第一驱动系统的主动回转动力源的回转动能输出端、或经由所耦合联结的传动单元输出端、或所耦合联结的第一离合器(102)输出回转动能的转部、或设置变速单元的输入端、或所驱动第一电机单元的转部耦合联结于第四离合器(132)的输入端传输回转动能,而第四离合器(132)的输出端,则供耦合联结于作为第二驱动系统的回转动力源的第二电机单元的转部、或变速单元输出端、或所耦合联结的第三离合器(122)输出端、或第三离合器(122)与所驱动负载间的可差动的变速单元输入端传输回转动能,以供操控第一驱动系统与第二驱动系统之间回转动能的传输状态。
1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分离式串并联混合式双动力驱动系统,其特征在于,由主动回转动力源供输出回转动能的转部,直接或耦合联结第一离合器(102)及/或传动单元,及变速单元,以供驱动第一电机单元,并由第一电机单元的转部耦合联结变速单元及第二离合器(112),再耦合联结于设置呈多输出端的传动单元,呈多输出入端的传动单元供联结于辅助电机单元,及供经第三离合器(122)以耦合联结变速单元,驱动所匹配的负载,构成第一驱动系统;
由第二电机单元作为回转动力源,经第三离合器(122)及/或传动单元,以驱动所匹配的负载,构成第二驱动系统;
藉由人工或控制系统操控所述第一驱动系统及第二驱动系统构成分离式串并联混合式双动力驱动系统;
将第一驱动系统的主动回转动力源的回转动能输出端、或经由所耦合联结的传动单元输出端、或所耦合联结的第一离合器(102)输出回转动能的转部、或设置变速单元输入端、或所驱动第一电机单元的转部耦合联结于第四离合器(132)的输入端传输回转动能,而第四离合器(132)的输出端,则供耦合联结于作为第二驱动系统的回转动力源的第二电机单元的转部、或变速单元输出端、或第二驱动系统所驱动负载的输入端传输回转动能,以供操控第一驱动系统与第二驱动系统之间回转动能的传输状态。
15.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分离式串并联混合式双动力驱动系统,其特征在于,由主动回转动力源供输出回转动能的转部,耦合联结传动单元,及第一离合器(102)及变速单元,以供驱动第一电机单元,并由第一电机单元的转部耦合联结变速单元及第二离合器(112),再耦合联结于设置呈多输出入端的传动单元,呈多输出入端的传动单元供联结于辅助电机单元,及供经第三离合器(122)以耦合联结具有差动功能的变速单元,具差动功能的变速单元的两输出端供驱动所匹配的负载构成第一驱动系统;
由两个以上的第二电机单元作为回转动力源,经变速单元,以驱动所匹配的负载,而构成第二驱动系统;
藉由人工或控制系统操控所述第一驱动系统及第二驱动系统构成分离式串并联混合式双动力驱动系统;
将第一驱动系统的主动回转动力源的回转动能输出端、或所耦合联结的传动单元输出端、或所耦合联结的第一离合器(102)输出回转动能的转部、或设置变速单元输入端、或所驱动第一电机单元的转部耦合联结于第四离合器(132)的输入端,而第四离合器(132)的输出端,则供耦合联结于可差动的变速单元的输入端,而变速单元的输出端则供耦合联结于作为第二驱动系统的回转动力源的两个设置的第二电机单元的转部,以供操控第一驱动系统与第二驱动系统之间回转动能的传输状态。
16.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分离式串并联混合式双动力驱动系统,其特征在于,由主动回转动力源的回转动能输出端制成同侧不同轴、或不同侧同轴、或不同侧不同轴的多个输出端的结构,以供配置传动单元,及配置第一离合器(102)以耦合联结第一电机单元,而构成发电单元;
以及由主动回转动力源的回转动能输出端其中之一,用以耦合联结于传动单元,及第二离合器(112)及变速单元,以驱动所匹配的负载,而与所述发电单元共同构成第一驱动系统;
由第二电机单元作为回转动力源,经第三离合器(122)、及变速单元,以驱动所匹配的负载,构成第二驱动系统;
藉由人工或控制系统操控所述第一驱动系统及第二驱动系统构成分离式串并联混合式双动力驱动系统;
将第一驱动系统的主动回转动力源的回转动能输出端、或所耦合联结的传动单元输出端、或所耦合联结的第二离合器(112)输出回转动能的转部、或变速单元输出端、或所驱动负载的输入端耦合联结于第四离合器(132)的输入端以传输回转动能,而第四离合器(132)的输出端,则供耦合联结于作为第二驱动系统的回转动力源的第二电机单元的转部、或所耦合联结的第三离合器(122)输出端、或变速单元输出端、或第二驱动系统所驱动负载的输入端以传输回转动能,以供操控第一驱动系统与第二驱动系统之间回转动能的传输状态。
17.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分离式串并联混合式双动力驱动系统,其特征在于,由主动回转动力源的回转动能输出端制成同侧不同轴、或不同侧同轴、或不同侧不同轴的多个输出端的结构,以供配置传动单元,及配置第一离合器(102)以供耦合联结第一电机单元,而构成发电单元;
以及由主动回转动力源的回转动能输出端其中之一,用以耦合联结于传动单元,及第二离合器(112)及可差动变速单元,以驱动可差动变速单元两输出端所匹配的负载,而与所述发电单元共同构成第一驱动系统;
由两个以上的第二电机单元作为回转动力源,经变速单元,以驱动所匹配的负载,构成第二驱动系统;
或藉操控第四离合器(132)作脱离或闭合,以操控第一驱动系统与第二驱动系统之间回转动能的传输状态;
将第一驱动系统的主动回转动力源的回转动能输出端、或所耦合联结的传动单元输出端、或所耦合联结的第二离合器(112)输出回转动能的转部、或可差动变速单元输出端耦合联结于第四离合器(132)的输入端,而第四离合器(132)的输出端,则供耦合联结设置于第二驱动系统的可差动变速单元的输入端,以分别供驱动两个作为第二驱动系统的回转动力源的第二电机单元的转部,以供操控第一驱动系统与第二驱动系统之间回转动能的传输状态。
18.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分离式串并联混合式双动力驱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驱动系统的结构中,由主动回转动力源输出回转动能的转部,用以耦合联结传动单元,及耦合联结行星轮组的游星轮,而第一电机单元的转部供联结于行星轮组的太阳轮,第一电机单元的转部与静部间可藉驱动控制单元的操控,作为电动机功能运作以输出回转动能、或作发电机功能运作在对外输出电能时产生阻尼,藉其阻尼的作用以使主动回转动力源的回转动能经外环轮输出;或藉操控驱动控制单元使第一电机单元的静部与转部间呈电磁力锁固的运作,电磁力锁固功能由刹车制动器(902)所取代,并由第一电机单元转部耦合于刹车制动器(902)的转动侧,而刹车制动器(902)的静止侧为锁固于机体或锁固于第一电机单元的静部,藉此使第一电机单元呈锁固而使主动回转动力源的回转动能经外环轮输出;
此外为配合系统由主动回转动力源驱动第一电机单元作发电机功能运作,必需设置刹车制动器(901),并由所述行星轮组的外环轮,联结于第二离合器(112)的输入端及耦合于刹车制动器(901)的转动侧,刹车制动器(901)的静止侧为固锁于机体,第二离合器(112)的另一端可直接、或经变速单元对外输出驱动负载,或第二离合器(112)的另一端可联结于可差动变速单元的输入端,可差动变速单元的输出端供驱动所匹配的负载,而构成第一驱动系统;
所述第一驱动系统设置第二电机单元(103),所述第二电机单元(103)可为直接或经变速单元耦合联结于负载,或可耦合联结于第二离合器(112)所驱动的可差动的变速单元的输入端,第二离合器(112)及刹车制动器(901)可为个别装置或一体共构;
藉由第二电机单元作为回转动力源,以耦合联结变速单元,以驱动一个以上的负载,或由第二电机单元的转部联结于可差动变速单元的输入端,可差动变速单元的两可差动输出端供驱动所匹配的负载,而藉所述结构构成第二驱动系统;
或藉操控第四离合器(132)作脱离或闭合,以操控第一驱动系统与第二驱动系统之间回转动能的传输状态;
其主要运转功能含:第一驱动系统的运转功能为于刹车制动器(901)闭合而第二离合器(112)脱离时,外环轮被锁固,而由主动回转动力源单独经游星轮驱动太阳轮带动第一电机单元作发电机功能运转,以供驱动第一驱动系统配置的第二电机单元(103),或供驱动第二驱动系统所配置的第二电机单元,或同时驱动两者或其中之一,作串联式混合动力的运转输出或对储放电装置充电功能的运作或两种功能同时运作;
或由第一电机单元发电的电能与储放电装置的电能,共同驱动设置于第一驱动系统的第二电机单元(103),或共同驱动设置于第二驱动系统的第二电机单元,或共同驱动两者;
设置于第一驱动系统的第二电机单元(103),以及设置于第二驱动系统的第二电机单元,可于第二离合器(112)闭合时,藉由储放电装置的电能与主动回转动力源的回转动能共同驱动负载;
于第二离合器(112)脱离而由主动回转动力源驱动第一电机单元作发电机功能运转时,第二电机单元可藉由第一电机单元所发电的电能,经驱动控制单元的操控作串联式混合动力的运转;
或藉由储放电装置的电能经驱动控制单元的操控,单独驱动第二电机单元作电动机功能驱动运转;
或由第一电机单元发电的电能与储放电装置的电能,经驱动控制单元的操控共同驱动第二电机单元作电动机功能运转;
藉由第二电机单元作刹车制动的再生发电功能运转,将再生发电的电能对储放电装置充电或对其他电能驱动的负载供电;
第一驱动系统配置的第二电机单元(103)的转部与负载之间可为直接或经变速单元,以驱动一个以上的负载,或由第二电机单元(103)的转部联结于可差动变速单元的输入端,而由可差动变速单元的两可差动输出端供驱动所匹配的负载;藉所述第一驱动系统的构成结构及运作以驱动所匹配的负载;
将第一驱动系统的主动回转动力源的回转动能输出端,或所耦合联结的传动单元输出端耦合联结于第四离合器(132)的输入端,而第四离合器(132)的输出端,则供耦合联结于作为第二驱动系统的回转动力源的第二电机单元的转部、或供耦合联结于变速单元的输出端;或供耦合联结于作为第二驱动系统的回转动力源的第二电机单元的转部、或供耦合联结于配置于第二驱动系统,供耦合于两个以上负载的可差动的变速单元输入端,以供操控第一驱动系统与第二驱动系统间回转动能的传输状态。
19.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分离式串并联混合式双动力驱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驱动系统的结构中,由主动回转动力源输出回转动能的转部,用以耦合联结传动单元,及耦合联结行星轮组的游星轮,而第一电机单元的转部供联结于行星轮组的太阳轮,第一电机单元的转部与静部间可藉驱动控制单元的操控,作为电动机功能运作以输出回转动能、或作发电机功能运作在对外输出电能时产生阻尼,藉其阻尼的作用以使主动回转动力源的回转动能经外环轮输出;或藉操控驱动控制单元使第一电机单元的静部与转部间呈电磁力锁固的运作,电磁力锁固功能由刹车制动器(902)所取代,并由第一电机单元转部耦合于刹车制动器(902)的转动侧,而刹车制动器(902)的静止侧为锁固于机体或锁固于第一电机单元的静部,藉此使第一电机单元呈锁固而使主动回转动力源的回转动能经外环轮输出;
此外为配合系统由主动回转动力源驱动第一电机单元作发电机功能运作,必需设置刹车制动器(901),并由所述行星轮组的外环轮联结于第二离合器(112)的输入端及耦合于刹车制动器(901)的转动侧,刹车制动器(901)的静止侧为固锁于机体,第二离合器(112)的另一端可直接或经变速单元对外输出驱动负载;
所述第一驱动系统设置第二电机单元,所述第二电机单元可为直接或经变速单元耦合联结于负载,或耦合联结于第二离合器(112)所驱动的可差动的变速单元的输入端,第二离合器(112)及刹车制动器(901)可为个别装置或一体共构;
第二驱动系统藉由两个以上第二电机单元作为回转动力源,以个别耦合联结可差动的变速单元,以驱动所耦合的负载共同构成;
或藉操控第四离合器(132)作脱离或闭合,以操控第一驱动系统与第二驱动系统之间回转动能的传输状态;
其主要运转功能含:第一驱动系统的运转功能为于刹车制动器(901)闭合而第二离合器(112)脱离时,外环轮被锁固,而由主动回转动力源单独经游星轮驱动太阳轮带动第一电机单元作发电机功能运转,以供驱动第一驱动系统配置的第二电机单元(103),或供驱动第二驱动系统所配置的第二电机单元,或同时驱动两者,作串联式混合动力的运转输出或对储放电装置充电功能的运作或两种功能同时运作;
或由第一电机单元发电的电能与储放电装置的电能,共同驱动设置于第一驱动系统的第二电机单元,或共同驱动设置于第二驱动系统的第二电机单元,或共同驱动两者;
设置于第一驱动系统的第二电机单元,以及设置于第二驱动系统的第二电机单元,可于第二离合器(112)闭合时,藉由储放电装置的电能与主动回转动力源的回转动能共同驱动负载;
于第二离合器(112)脱离,刹车制动器(901)呈闭合状态而刹车制动器(902)呈脱离状态,此时由主动回转动力源经行星轮组驱动第一电机单元作发电机功能运转时,第二电机单元可藉由第一电机单元所发电的电能作串联式混合动力的运转,或藉由储放电装置的电能经驱动控制单元的操控单独作电动机功能驱动运转,或由第一电机单元发电的电能与储放电装置的电能,经驱动控制单元的操控共同驱动第二电机单元作电动机功能运转;
藉由第二电机单元作刹车制动的再生发电功能运转,将再生发电的电能对储放电装置充电或对其他电能驱动的负载供电;
第一驱动系统配置的第二电机单元的转部与负载之间可为直接或经变速单元,以驱动一个以上的负载,或由第二电机单元的转部联结于可差动变速单元的输入端,而由可差动变速单元的两可差动输出端供驱动所匹配的负载;藉所述第一驱动系统的构成结构及运作以驱动所匹配的负载;
此外并将第一驱动系统的主动回转动力源的回转动能输出端,或所耦合联结的传动单元输出端耦合联结于第四离合器(132)的输入端,而第四离合器(132)的输出端,则供耦合联结于配置于第二驱动系统,供耦合于两个以上第二电机单元的可差动的变速单元输入端,以供操控第一驱动系统与第二驱动系统之间回转动能的传输状态;
将第四离合器(132)的输入端,耦合联结于第一驱动系统所配置的第二电机单元的转部,或第二电机单元所配置的变速单元的输入端或输出端,而第四离合器(132)的输出端,则为耦合联结于作为第二驱动系统的回转动力源的第二电机单元的转部,或耦合联结于第二电机单元转部配置变速单元或可差动的变速单元输入端,所述第四离合器(132)设置以供操控第一驱动系统与第二驱动系统间回转动能的传输状态,而主动回转动力源输出端为设置变速单元再驱动行星轮组的游星轮;
或将第四离合器(132)的输入端,耦合联结于第一驱动系统所配置的第二电机单元的转部,或第二电机单元所配置的变速单元的输入端或输出端,而第四离合器(132)的输出端,为耦合联结设置于第二驱动系统的可差动变速单元的输入端,而可差动的变速单元的两输出端,为供分别耦合联结于作为第二驱动系统的回转动力源的两个以上第二电机单元的转部,所述第四离合器(132)设置以供操控第一驱动系统与第二驱动系统间回转动能的传输状态,而主动回转动力源输出端为设置变速单元再驱动行星轮组的游星轮。
20.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分离式串并联混合式双动力驱动系统,其特征在于,为由周转轮组取代行星轮组,周转轮组的三个输出入端中,第一输出入端为供联结第一输出入轮组,以及联结主动回转动力源回转动能输出端,或联结于设置的传动单元,传动单元为由主动回转动力源所驱动,第二输出入端为供联结第一电机单元及刹车制动器(902)及第二输出入轮组,第一输出入轮组及第二输出入轮组供耦合于差动轮组,以供经旋臂牵动差动输出轮组及第三输出入轮组,以由第三输出入轮组驱动第三输出入端及所联结刹车制动器(901)的转部及第二离合器(112),第二离合器(112)的另一端可直接或经变速单元驱动负载,或由第二离合器(112)的另一端可联结于可差动变速单元的输入端,可差动变速单元的两可差动输出端供驱动所匹配的负载,而构成第一驱动系统;
所述第一驱动系统设置第二电机单元,第二电机单元可为直接或经变速单元耦合联结于负载,或耦合联结于第二离合器(112)所驱动的可差动的变速单元的输入端;
藉由第二电机单元作为第二驱动系统的回转动力源,以耦合联结变速单元,以驱动一个以上的负载,或由第二电机单元的转部联结于可差动变速单元的输入端,可差动变速单元的两可差动输出端供驱动所匹配的负载;而藉所述结构构成第二驱动系统;
或藉操控第四离合器(132)作脱离或闭合,以操控第一驱动系统与第二驱动系统之间回转动能的传输状态;
其主要运转功能含:当第二离合器(112)脱离,刹车制动器(901)呈闭合而刹车制动器(902)呈脱离状态,此时由主动回转动力源经周转轮组驱动第一电机单元作发电机功能运转,其发电的电能藉驱动控制单元的操控,供驱动设置于第一驱动系统的第二电机单元,或供驱动设置于第二驱动系统的第二电机单元,或同时驱动两者作电动机功能运转以驱动负载,构成串联式混合动力功能的运作;
或于系统设有储放电装置时,所述第二电机单元接受第一电机单元及储放电装置的电能,经驱动控制单元的操控驱动作电动机功能运转以驱动负载;
或于刹车制动器(901)呈脱离而刹车制动器(902)呈闭合、第二离合器(112)呈闭合状态时,由所述第二电机单元接受储放电装置的电能经驱动控制单元的操控驱动作电动机功能运转以和主动回转动力源的回转动能共同驱动负载;
或于刹车制动器(901)呈脱离而刹车制动器(902)呈闭合、第二离合器(112)呈闭合状态时,由主动回转动力源的回转动能驱动负载;
或由所述第二电机单元作动能回收的再生发电以对储放电装置充电或对其他电能驱动的负载供电;
将第一驱动系统的主动回转动力源的回转动能输出端,或所耦合联结的传动单元输出端耦合联结于第四离合器(132)的输入端,而第四离合器(132)的输出端,则供耦合联结于作为第二驱动系统的回转动力源的第二电机单元的转部、或供耦合联结于变速单元的输出端;或供耦合联结于作为第二驱动系统的回转动力源的第二电机单元的转部、或供耦合联结于配置于第二驱动系统,供耦合于两个以上负载的可差动的变速单元输入端,以供操控第一驱动系统与第二驱动系统之间回转动能的传输状态。
21.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分离式串并联混合式双动力驱动系统,其特征在于,为由周转轮组以取代行星轮组,周转轮组的三个输出入端中,第一输出入端为供联结第一输出入轮组,以及联结主动回转动力源输出回转动能的转部,或联结于传动单元,传动单元为由主动回转动力源所驱动,第二输出入端为供联结第一电机单元及刹车制动器(902)及第二输出入轮组,第一输出入轮组及第二输出入轮组供耦合于差动轮组,以供经旋臂牵动差动输出轮组及第三输出入轮组,以由第三输出入轮组驱动第三输出入端及所联结刹车制动器(901)及第二离合器(112),第二离合器(112)的另一端联结于可差动变速单元的输入端,可差动变速单元的两可差动输出端供驱动所匹配的负载,进而构成第一驱动系统;第一驱动系统设置第二电机单元,第二电机单元可耦合联结于第二离合器(112)或耦合联结于第二离合器(112)所驱动的可差动的变速单元输入端;
第二驱动系统藉由两个以上的第二电机单元作为回转动力源,以个别耦合联结变速单元,以驱动所耦合的负载;
或藉操控第四离合器(132)作脱离或闭合,以操控第一驱动系统与第二驱动系统之间回转动能的传输状态;
其主要运转功能含:当第二离合器(112)脱离,刹车制动器(901)呈闭合而刹车制动器(902)呈脱离状态,此时由主动回转动力源经周转轮组驱动第一电机单元作发电机功能运转,而由设置于第一驱动系统的第二电机单元,或与设置于第二驱动系统的第二电机单元,共同或由其中之一接受第一电机单元发电电能经驱动控制单元的操控以作电动机功能运转驱动负载驱动构成串联式混合动力功能的运作;
或于系统设有储放电装置时,所述第二电机单元接受第一电机单元及储放电装置的电能,经驱动控制单元的操控驱动作电动机功能运转以驱动负载;或由所述第二电机单元接受储放电装置的电能经驱动控制单元的操控驱动作电动机功能运转以驱动负载;
或于刹车制动器(901)呈脱离而刹车制动器(902)呈闭合、第二离合器(112)呈闭合状态时,由所述第二电机单元接受储放电装置的电能经驱动控制单元的操控驱动作电动机功能运转以和主动回转动力源的回转动能共同驱动负载;
或于刹车制动器(901)呈脱离而刹车制动器(902)呈闭合、第二离合器(112)呈闭合状态时,由主动回转动力源的回转动能驱动负载;
或由所述第二电机单元作动能回收的再生发电以对储放电装置充电或对其他电能驱动的负载供电;
将第一驱动系统的主动回转动力源的回转动能输出端,或所耦合联结的传动单元输出端耦合联结于第四离合器(132)的输入端,而第四离合器(132)的输出端,则供耦合联结于配置于第二驱动系统,供耦合于两个以上第二电机单元的可差动的变速单元输入端,以供操控第一驱动系统与第二驱动系统之间回转动能的传输状态;
或将第四离合器(132)的输入端,耦合联结于第一驱动系统所配置的第二电机单元或的转部、或耦合联结于第二电机单元所配置的变速单元的输入端或输出端,而第四离合器(132)的输出端,则为耦合联结于作为第二驱动系统的回转动力源的第二电机单元的转部,或耦合联结于第二电机单元转部配置的变速单元、或可差动的变速单元的输入端,所述第四离合器(132)设置以供操控第一驱动系统与第二驱动系统间回转动能的传输状态,而主动回转动力源输出端为设置变速单元再驱动行星轮组的游星轮;
或将第四离合器(132)的输入端,耦合联结于第一驱动系统所配置的第二电机单元的转部、或耦合联结于第二电机单元所配置的变速单元的输入端或输出端,而第四离合器(132)的输出端,为耦合联结设置于第二驱动系统的可差动的变速单元的输入端,而可差动的变速单元的两输出端,为供分别耦合联结于作为第二驱动系统的回转动力源的两个以上第二电机单元的转部,所述第四离合器(132)设置以供操控第一驱动系统与第二驱动系统间回转动能的传输状态,而主动回转动力源输出端为设置变速单元,再驱动行星轮组的游星轮。
22.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分离式串并联混合式双动力驱动系统,其特征在于,由主动回转动力源输出回转动能的转部,供耦合联结传动单元、及耦合联结第一离合器(102)及变速单元,以驱动第一电机单元的转部;第一驱动系统并设有双动型电机单元,双动型电机单元为由交流或直流、无刷或有刷、同步或异步的双动型电机结构所构成,可为呈圆筒状或盘状或锥状结构,其构成包括第一转部及第二转部,第一转部与第二转部之间设有可操控第三离合器(122),第一转部供与刹车制动器(901)的转部联结,再经第二离合器(112)与第一电机单元的转部联结,刹车制动器(901)的静止侧为固锁于机体,双动型电机单元的第二转部,则可直接或经变速单元以驱动负载,或由双动型电机单元的第二转部联结于可差动变速单元的输入端,可差动变速单元的两可差动输出端供驱动所匹配的负载,而构成第一驱动系统;
第一驱动系统设置第二电机单元,第二电机单元的转部,可为直接或经变速单元耦合联结于负载,或将第二电机单元的转部可耦合联结于第二转部所驱动的可差动的变速单元;
第二驱动系统藉由第二电机单元作为回转动力源,以耦合联结变速单元,以驱动一个以上的负载,或由第二电机单元的转部联结于可差动变速单元的输入端,可差动变速单元的两可差动输出端供驱动所匹配的负载共同构成;
或藉操控第四离合器(132)作脱离或闭合,以操控第一驱动系统与第二驱动系统之间回转动能的传输状态;
其主要运转功能含:当第二离合器(112)脱离,刹车制动器(901)呈闭合而第三离合器(122)呈脱离状态,此时由主动回转动力源驱动第一电机单元作发电机功能运转,由设置于第一驱动系统的第二电机单元,或与设置于第二驱动系统的第二电机单元,共同或由其中之一接受第一电机单元发电电能经驱动控制单元的操控以作电动机功能运转驱动负载驱动构成串联式混合动力功能的运作;
或于系统设有储放电装置时,所述第二电机单元接受第一电机单元及储放电装置的电能,经驱动控制单元的操控驱动作电动机功能运转以驱动负载;
或由所述第二电机单元接受储放电装置的电能经驱动控制单元的操控驱动作电动机功能运转以驱动负载;
或于第一离合器(102)、第二离合器(112)呈闭合,而第三离合器(122)及刹车制动器(901)呈脱离状态时,由所述第二电机单元接受储放电装置的电能经驱动控制单元的操控驱动作电动机功能运转以和主动回转动力源的回转动能共同驱动负载;
或由所述第二电机单元作动能回收的再生发电以对储放电装置充电或对其他电能驱动的负载供电;
或于第一离合器(102)、第二离合器(112)、第三离合器(122)呈闭合而刹车制动器(901)脱离状态时,由主动回转动力源的回转动能驱动负载;
将第一驱动系统的主动回转动力源的回转动能输出端,或所耦合联结的传动单元输出端耦合联结于第四离合器(132)的输入端,而第四离合器(132)的输出端,则供耦合联结于作为第二驱动系统的回转动力源的第二电机单元的转部、或供耦合联结于变速单元的输出端;或供耦合联结于作为第二驱动系统的回转动力源的第二电机单元的转部、或供耦合联结于配置于第二驱动系统,供耦合于两个以上负载的可差动的变速单元输入端,以供操控第一驱动系统与第二驱动系统之间回转动能的传输状态。
23.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分离式串并联混合式双动力驱动系统,其特征在于,由主动回转动力源输出回转动能的转部,供耦合联结传动单元、及耦合联结第一离合器(102)及变速单元,以驱动第一电机单元的转部;第一驱动系统并设有双动型电机单元,双动型电机单元为由交流或直流、无刷或有刷、同步或异步的双动型电机结构所构成,可为呈圆筒状或盘状或锥状结构,其构成包括第一转部及第二转部,第一转部与第二转部之间设有可操控第三离合器(122),第一转部供与刹车制动器(901)的转部联结,再经第二离合器(112)与第一电机单元的转部联结,刹车制动器(901)的静止侧为固锁于机体,双动型电机单元的第二转部则耦合联结于可差动变速单元的输入端,可差动变速单元的两可差动输出端供驱动所匹配的负载,而构成第一驱动系统;
第一驱动系统设置第二电机单元,第二电机单元可耦合联结于第二转部或耦合联结于第二转部所驱动的可差动的变速单元输入端;
藉由两个以上的第二电机单元作为回转动力源,以个别耦合联结变速单元,以驱动所耦合的负载,而藉所述结构,构成第二驱动系统;
或藉操控第四离合器(132)作脱离或闭合,以操控第一驱动系统与第二驱动系统之间回转动能的传输状态;
其主要运转功能含:当第二离合器(112)脱离,刹车制动器(901)呈闭合而第三离合器(122)呈脱离状态,此时而由主动回转动力源驱动第一电机单元作发电机功能运转,由设置于第一驱动系统的第二电机单元,或与设置于第二驱动系统的第二电机单元,共同或由其中之一接受第一电机单元发电电能经驱动控制单元的操控以作电动机功能运转驱动负载驱动构成串联式混合动力功能的运作;
或于系统设有储放电装置时,所述第二电机单元接受第一电机单元及储放电装置的电能,经驱动控制单元的操控驱动作电动机功能运转以驱动负载;
或于第一离合器(102)、第二离合器(112)呈闭合而第三离合器(122)及刹车制动器(901)呈脱离状态时,由所述第二电机单元接受储放电装置的电能经驱动控制单元的操控驱动作电动机功能运转以驱动负载;
或由所述第二电机单元接受储放电装置的电能经驱动控制单元的操控驱动作电动机功能运转以和主动回转动力源的回转动能共同驱动负载;
或由所述第二电机单元作动能回收的再生发电以对储放电装置充电或对其他电能驱动的负载供电;
或于第一离合器(102)、第二离合器(112)、第三离合器(122)呈闭合而刹车制动器(901)脱离状态时,由主动回转动力源的回转动能驱动负载;
将第一驱动系统的主动回转动力源的回转动能输出端,或所耦合联结的传动单元输出端耦合联结于第四离合器(132)的输入端,而第四离合器(132)的输出端,则供耦合联结于配置于第二驱动系统,供耦合于两个以上第二电机单元的可差动的变速单元输入端,以供操控第一驱动系统与第二驱动系统之间回转动能的传输状态;
所述系统的主动回转动力源输出端设置变速单元,再驱动行星轮组的游星轮,并设置第四离合器(132),以供操控第一驱动系统与第二驱动系统间回转动能的传输状态,唯其不同在第四离合器(132)的输入端,为耦合联结于第一驱动系统配置的第二电机单元的转部,或耦合联结于第二电机单元所配置的变速单元的输入端或输出端,而第四离合器(132)的输出端,则为耦合联结于作为第二驱动系统的回转动力源的第二电机单元的转部,或耦合联结设置于第二驱动系统的第二电机单元转部配置变速单元,或耦合联结于可差动的变速单元的输入端;
所述系统的主动回转动力源输出端设置变速单元,再驱动行星轮组的游星轮,并设置第四离合器(132),以供操控第一驱动系统与第二驱动系统间回转动能的传输状态;唯其不同在于第四离合器(132)的输入端,为耦合联结于第一驱动系统所配置的第二电机单元的转部,或耦合联结于第二电机单元所配置的变速单元的输入端或输出端,而第二电机单元的输出端,为耦合联结设置于第二驱动系统的可差动的变速单元的输入端,而可差动的变速单元的两输出端,为供分别耦合联结于作为第二驱动系统的回转动力源的两个以上第二电机单元的转部。
2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分离式串并联混合式双动力驱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主动回转动力源通过主动回转动力源输出端耦合联结辅助离合器(1020),辅助离合器(1020)为藉人力、或机力、或离心力、或气压、或油压的流力、或电磁力所操控的离合器、或单向离合器、或可调控的扭力耦合器所构成;所述辅助离合器(1020)为联结耦合于传动单元与作为前置驱动单元的变速单元及负载之间,以操控对外输出回转动能的前置驱动单元驱动所属负载,以及藉主动回转动力源所驱动的第一电机单元发电的电能,直接或经驱动控制单元的操控,以驱动第二驱动系统的第二电机单元,构成串联式混合动力驱动功能;或藉操控系统作并联式混合动力驱动主要功能的运转。
25.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分离式串并联混合式双动力驱动系统,其特征在于,进一步所述主动回转动力源输出端设有前置驱动单元,其主要构成含:
主动回转动力源的输出端,为先供耦合联结传动单元、辅助离合器(1020),及变速单元,以驱动所属的负载构成前置驱动单元;
所述辅助离合器(1020),为供操控主动回转动力源,与前置驱动单元所负载之间回转动能的传输状态;
当主动回转动力源为多轴输出时,则前置驱动单元设置于主动回转动力源的其它输出端;
另于主动回转动力源的相同输出端或不同输出端,设置第一离合器(102)及变速单元,以供驱动第一电机单元,而和前置驱动单元共同构成第一驱动系统;
第二驱动系统藉由第二电机单元作为回转动力源,耦合联结变速单元,以驱动变速单元所匹配的一个以上的负载;
所述前置驱动单元的辅助离合器(1020)的输入端,为耦合联结于由主动回转动力源所驱动的传动单元的输出端、或耦合联结于主动回转动力源的另一输出端,辅助离合器(1020)与负载之间所耦合联结的变速单元,具可操控多段或无段变速功能、或倒文件功能、或具有空档功能的变速单元所构成,以供驱动所属的负载,或藉由可操控多段或无段变速功能、或倒文件功能、或具有空档功能,并具有两轴或两轴以上可差动运转输出的变速单元所构成,以供驱动其各差动输出端所分别配置的负载作可差动运转;
第二驱动系统中,由第二电机单元所驱动的变速单元,具有可操控作多段或无段变速功能、倒文件功能、或空档功能的变速单元所构成,以供驱动所属的负载,或由具有两轴或两轴以上可作可差动运转输出端的可差动的变速单元所构成,以供驱动其个别差动输出端所分别配置的负载作差动运转;
所述主动回转动力源输出端经传动单元所耦合联结的第一离合器(102)、变速单元以及第一电机单元与第一驱动系统结合设置、或第二驱动系统结合设置或独立设置;
所述系统中,主动回转动力源除供驱动前置驱动单元外,其运作包括可藉主动回转动力源驱动第一电机单元以作发电机功能运转,其发电的电能供驱动设置于第二驱动系统的第二电机单元,以产生回转动能驱动负载,使系统作串联式混合动力系统功能的运作;
或于系统设有储放电装置时,由主动回转动力源驱动第一电机单元作发电机功能运转,其发电的电能供对储放电装置充电,或对其他电能驱动的负载供电,以及供驱动第二驱动系统的第二电机单元,以产生回转动能驱动负载;
或由第一电机单元作发电机功能运转,其发电的电能与储放电装置的电能,共同驱动第二电机单元以产生回转动能驱动负载,或对其他以电能驱动的负载供电;
或由储放电装置的电能,单独驱动设置于第二驱动系统的第二电机单元以产生回转动能驱动负载;
或由储放电装置的电能,驱动第二驱动系统的第二电机单元产生的回转动能,与主动回转动力源的回转动能,共同驱动负载;
或藉第一电机单元、或第二电机单元,于刹车制动产生的再生发电的电能,对储放电装置充电,或对其他电能驱动的负载供电。
26.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分离式串并联混合式双动力驱动系统,其特征在于,进一步所述主动回转动力源输出端设有前置驱动单元,其主要构成含:
主动回转动力源的输出端,为先供耦合联结传动单元、辅助离合器(1020),及公知变速单元,以驱动所属的负载,构成前置驱动单元;
所述辅助离合器(1020),为供操控主动回转动力源,与前置驱动单元所配置负载之间回转动能的传输状态;
当主动回转动力源为多轴输出时,则前置驱动单元设置于主动回转动力源的其它输出端;
另于主动回转动力源的相同输出端或不同输出端,设置第一离合器(102)及变速单元,以供驱动第一电机单元,而和前置驱动单元共同构成第一驱动系统;
所述前置驱动单元的辅助离合器(1020)的输入端,为耦合联结于由主动回转动力源所驱动的传动单元的输出端、或耦合联结于主动回转动力源的另一输出端,辅助离合器(1020)的输入端与负载之间所耦合联结的变速单元,具可操控多段或无段变速功能、倒文件功能、或具有空档功能的变速单元所构成,或藉由可操控多段或无段变速功能、倒文件功能、或具有空档功能,并具有两轴或两轴以上可差动运转输出的变速单元所构成,以供驱动其各差动输出端所分别配置的负载作可差动运转;
由两个第二电机单元作为第二驱动系统的回转动力源耦合联结公知变速单元驱动其所匹配负载;
第二驱动系统中,供耦合联结于两个以上第二电机单元的可差动的变速单元,具有可操控作多段或无段变速功能、倒文件功能、或空档功能,并具有两轴或两轴以上可差动运转的输出端,以供个别耦合联结于第二电机单元的转部,进而驱动所个别配置的负载作可差动运转;
所述主动回转动力源输出端经传动单元所耦合联结的第一离合器(102)、变速单元以及第一电机单元与第一驱动系统结合设置、或与第二驱动系统结合设置或独立设置;
所述系统中,主动回转动力源除供驱动前置驱动单元外,其运作包括可藉主动回转动力源驱动第一电机单元以产生发电机功能运转,其发电的电能,可供驱动设置于第二驱动系统的两个以上的第二电机单元,以产生回转动能驱动负载,使系统作串联式混合动力系统功能的运作;
或于系统设有储放电装置时,由主动回转动力源驱动第一电机单元作发电机功能运转,其发电的电能供对储放电装置充电,或对其他电能驱动的负载供电,以及供驱动第二驱动系统的两个以上的第二电机单元,以产生回转动能驱动负载;
或由第一电机单元作发电机功能运转,其发电的电能与储放电装置的电能,共同驱动第二电机单元以产生回转动能驱动负载,或对其他以电能驱动的负载供电;
或由储放电装置的电能,单独驱动设置于第二驱动系统的第二电机单元以产生回转动能驱动负载;
或由储放电装置的电能驱动第二驱动系统中第二电机单元所产生的回转动能,与主动回转动力源的回转动能,共同驱动负载;
或藉第一电机单元、或第二电机单元,于刹车制动产生的再生发电的电能,对储放电装置充电,或对其他电能驱动的负载供电。
27.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分离式串并联混合式双动力驱动系统,其特征在于,进一步所述主动回转动力源输出端设有前置驱动单元,并在第一电机单元转部与第二驱动系统转部之间设有第四离合器(132),其主要构成含:
主动回转动力源的输出端耦合联结传动单元、辅助离合器(1020)及公知变速单元,以驱动所属的负载构成前置驱动单元;
所述辅助离合器(1020),为供操控主动回转动力源,与前置驱动单元所配置负载之间回转动能的传输状态;
当主动回转动力源为多轴输出时,则前置驱动单元设置于主动回转动力源的其它输出端;
另于主动回转动力源的相同输出端或不同输出端,设置第一离合器(102)及变速单元,以供驱动第一电机单元,而和前置驱动单元共同构成第一驱动系统;
所述前置驱动单元的辅助离合器(1020)的输入端,为耦合联结于由主动回转动力源所驱动的传动单元的输出端、或耦合联结于主动回转动力源的另一输出端;辅助离合器(1020)与负载之间所耦合联结的变速单元,具可操控多段或无段变速功能、倒文件功能、或具有空档功能的变速单元所构成,以供驱动所属的负载,或藉由可操控多段或无段变速功能、倒文件功能、或具有空档功能,并具有两轴或两轴以上可差动运转输出的变速单元所构成,以供驱动其各差动输出端所分别配置的负载作可差动运转;
将第一驱动系统所设置的第一电机单元的转部、或所耦合联结经变速单元的转部,耦合联结于第四离合器(132)的输入端,而第四离合器(132)的输出端,则供耦合联结于作为第二驱动系统的回转动力源的第二电机单元的转部、或联结于第二驱动系统中,与第二电机单元转部耦合联结的可差动变速单元的输入端,可差动变速单元的两个可差动输出端,则供分别耦合联结所配置的负载,而藉第四离合器(132)操控第一驱动系统与第二驱动系统之间回转动能的传输状态;
第二驱动系统藉由第二电机单元作为回转动力源耦合联结公知变速单元,以驱动所配置的负载;
第二驱动系统中,由第二电机单元所驱动的变速单元,具有可操控作多段或无段变速功能、倒文件功能、或空档功能的变速单元所构成,以供驱动所属负载,或更进一步由具有两轴或两轴以上可作可差动运转输出端的可差动的变速单元所构成,以供驱动其个别差动输出端所分别配置的负载作差动运转;
所述主动回转动力源经传动单元的输出端与第四离合器(132)之间,所设置的第一离合器(102)、变速单元、第一电机单元以及第四离合器(132)与第一驱动系统结合设置、或与第二驱动系统结合设置、或独立设置;
所述系统中,主动回转动力源除供驱动前置驱动单元外,其运作包括可藉主动回转动力源驱动第一电机单元以产生发电机功能运转,其发电的电能,可供驱动设置于第二驱动系统的第二电机单元,以产生回转动能驱动负载,使系统作串联式混合动力系统功能的运作;
或于系统设有储放电装置时,由主动回转动力源驱动第一电机单元作发电机功能运转,其发电的电能供对储放电装置充电,或对其他电能驱动的负载供电,以及供驱动第二驱动系统的第二电机单元,以产生回转动能驱动负载;
或由第一电机单元作发电机功能运转,其发电的电能与储放电装置的电能,共同驱动第二电机单元以产生回转动能驱动负载,或对其他以电能驱动的负载供电;
或由储放电装置的电能,单独驱动设置于第二驱动系统的第二电机单元以产生回转动能驱动负载;
或由储放电装置电能驱动第二驱动系统中第二电机单元所产生的回转动能,与主动回转动力源的回转动能,共同驱动负载;
或藉第一电机单元、或第二电机单元,于刹车制动产生的再生发电的电能,对储放电装置充电,或对其他电能驱动的负载供电;
或藉操控第四离合器(132)作脱离或闭合,以操控第一驱动系统与第二驱动系统之间回转动能的传输状态。
28.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分离式串并联混合式双动力驱动系统,其特征在于,于主动回转动力源输出端设有前置驱动单元,并在第一电机单元转部与第二驱动系统转部之间设有可操控的第四离合器(132),其主要构成含:
主动回转动力源的输出端耦合联结传动单元、辅助离合器(1020),及公知变速单元,以驱动所属的负载构成前置驱动单元;
所述辅助离合器(1020),为供操控主动回转动力源,与前置驱动单元所配置负载之间回转动能的传输状态;
当主动回转动力源为多轴输出时,则前置驱动单元设置于主动回转动力源的其它输出端;
另于主动回转动力源的相同输出端或不同输出端,设置第一离合器(102)及变速单元,以供驱动第一电机单元,而和前置驱动单元共同构成第一驱动系统;
所述前置驱动单元的辅助离合器(1020)的输入端,为耦合联结于由主动回转动力源所驱动的传动单元的输出端、或耦合联结于主动回转动力源的另一输出端;辅助离合器(1020)与负载之间所耦合联结的变速单元,具可操控多段或无段变速功能、倒文件功能、或具有空档功能的变速单元所构成,或操控多段或无段变速功能、或倒文件功能、或具有空档功能,并具有两轴或两轴以上可差动运转输出的变速单元所构成,以供驱动其各差动输出端所分别配置的负载作可差动运转;
将第一驱动系统所设置的第一电机单元的转部、或所耦合联结经变速单元的转部,耦合联结于第四离合器(132)的输入端,而第四离合器(132)的输出端,为耦合联结于作为第二驱动系统的回转动力源的两个第二电机单元的转部、或联结于设置于第二驱动系统中的可差动变速单元的输入端,而藉可差动变速单元的两个可差动输出端,耦合联结于两个以上第二电机单元的转部,而藉第四离合器(132)操控第一驱动系统与第二驱动系统之间回转动能的传输状态;
当所述前置驱动单元或第二驱动系统的负载为至少两个时,并且相互之间需呈差动运转功能,则前置驱动单元的辅助离合器(1020)与负载之间所耦合联结的变速单元,具可操控变速功能、或倒文件功能、或空档功能的变速单元结构,或更进一步具有两轴或两轴以上可作可差动运转输出的变速单元结构所构成,以供驱动其差动输出端所分别耦合联结的负载作差动运转;
第二驱动系统藉由两个第二电机单元作为回转动力源耦合联结公知变速单元,驱动其所匹配负载;
第二驱动系统设有可差动的变速单元以供接受第四离合器(132)所驱动,而可差动的变速单元的两输出端,分别耦合联结两个以上第二电机单元的转部,可差动的变速单元具有可操控作多段或无段变速功能、或倒文件功能、或空档功能,并具有两轴或两轴以上可作可差动运转输出端,以供驱动其个别差动输出端所分别耦合联结的负载作差动运转;
所述主动回转动力源经传动单元的输出端与第四离合器(132)之间,所设置的第一离合器(102)、第一电机单元、变速单元以及第四离合器(132)与第一驱动系统结合设置、或与第二驱动系统结合设置、或独立设置;
所述系统中,主动回转动力源除可供驱动前置驱动单元外,其主要运作包括当第四离合器(132)切断时,可藉主动回转动力源驱动第一电机单元以产生发电机功能运转,其发电输出的电能,可供驱动设置于第二驱动系统的两个以上的第二电机单元,以产生回转动能驱动负载,使系统作串联式混合动力系统功能的运作;
或于系统设有储放电装置时,由主动回转动力源驱动第一电机单元作发电机功能运转,其发电的电能供对储放电装置充电,或对其他电能驱动的负载供电,以及供驱动第二驱动系统的两个以上的第二电机单元,以产生回转动能驱动负载;
或由第一电机单元作发电机功能运转,其发电的电能与储放电装置的电能,共同驱动第二电机单元以产生回转动能驱动负载,或对其他以电能驱动的负载供电;
或由储放电装置的电能,单独驱动设置于第二驱动系统的第二电机单元以产生回转动能驱动负载;
或由储放电装置电能驱动第二驱动系统中第二电机单元所产生的回转动能,与主动回转动力源的回转动能,共同驱动负载;
或藉第一电机单元、或第二电机单元,于刹车制动产生的再生发电的电能,对储放电装置充电,或对其他电能驱动的负载供电;
或藉操控第四离合器(132)作脱离或闭合,以操控第一驱动系统与第二驱动系统之间回转动能的传输状态。
29.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分离式串并联混合式双动力驱动系统,其特征在于,于主动回转动力源输出端设有前置驱动单元,并在主动回转动力源的输出端所耦合联结的传动单元与第二驱动系统转部之间,设有可操控的第四离合器(132),其主要构成含:
主动回转动力源的输出端,可先供耦合联结传动单元、辅助离合器(1020),及公知变速单元以驱动所属的负载,构成前置驱动单元;
所所述辅助离合器(1020),为供操控主动回转动力源,与前置驱动单元所配置负载之间回转动能的传输状态;
当主动回转动力源为多轴输出时,则前置驱动单元设置于主动回转动力源的其它输出端;
另于主动回转动力源的相同输出端或不同输出端,设置第一离合器(102)及变速单元以供驱动第一电机单元,而和前置驱动单元共同构成第一驱动系统;
所述前置驱动单元的辅助离合器(1020)的输入端,为耦合联结于由主动回转动力源所驱动的传动单元的输出端、或耦合联结于主动回转动力源的另一输出端;辅助离合器(1020)与负载之间所耦合联结的变速单元,具可操控多段或无段变速、倒文件、或具有空档功能的变速单元所构成,以供驱动所属的负载,或藉由可操控多段或无段变速功能、或倒文件功能、或具有空档功能,并具有两轴或两轴以上可差动运转输出的变速单元所构成,以供驱动其各差动输出端所分别配置的负载作可差动运转;
将第一驱动系统所设置的主动回转动力源输出端所耦合联结的传动单元,为供耦合联结于第四离合器(132)输入端,第四离合器(132)的输出端,耦合联结于作为第二驱动系统的回转动力源的第二电机单元的转部,或联结于设置于第二驱动系统中,供与第二电机单元转部耦合联结的可差动变速单元的输入端,可差动变速单元的两个可差动输出端,则供分别耦合联结所设置的负载,而藉第四离合器(132)操控第一驱动系统与第二驱动系统之间回转动能的传输状态;
藉由第二电机单元作为回转动力源,而耦合联结公知变速单元,以驱动所配置的负载构成第二驱动系统;
第二驱动系统中,由第二电机单元所驱动的变速单元,具有可操控作多段或无段变速功能、或倒文件功能、或空档功能的变速单元所构成,以供驱动所属的负载,或由具有两轴或两轴以上可作可差动运转输出端的可差动的变速单元所构成,以供驱动其个别差动输出端所分别配置的负载作差动运转;
所述主动回转动力源经传动单元的输出端所耦合联结的第一离合器(102)、变速单元以及第一电机单元与第一驱动系统结合设置、或与第二驱动系统结合设置、或独立设置;
所述系统中,主动回转动力源除可供驱动前置驱动单元外,其主要运作包括可藉主动回转动力源驱动第一电机单元以产生发电机功能运转,其发电输出的电能可供驱动设置于第二驱动系统的第二电机单元,以产生回转动能驱动负载,使系统作串联式混合动力系统功能的运作;
或于系统设有储放电装置时,由主动回转动力源驱动第一电机单元作发电机功能运转,其发电的电能供对储放电装置充电,或对其他电能驱动的负载供电,以及供驱动第二驱动系统的第二电机单元,以产生回转动能驱动负载;
或由第一电机单元作发电机功能运转,其发电的电能与储放电装置的电能,共同驱动第二电机单元以产生回转动能驱动负载,或对其他以电能驱动的负载供电;
或由储放电装置的电能,单独驱动设置于第二驱动系统的第二电机单元以产生回转动能驱动负载;
或由储放电装置电能驱动第二驱动系统中第二电机单元所产生的回转动能,与主动回转动力源的回转动能,共同驱动负载;
或藉第一电机单元、或第二电机单元,于刹车制动产生的再生发电的电能,对储放电装置充电,或对其他电能驱动的负载供电;
或藉操控第四离合器(132)作脱离或闭合,以操控第一驱动系统与第二驱动系统之间回转动能的传输状态。
30.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分离式串并联混合式双动力驱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主动回转动力源输出端设有前置驱动单元,并在主动回转动力源输出端所耦合联结的传动单元与第二驱动系统转部之间,设有可操控的第四离合器(132),其主要构成含:
主动回转动力源的输出端,可先供耦合联结传动单元、辅助离合器(1020),及公知变速单元以驱动所属的负载,构成前置驱动单元;
所述辅助离合器(1020),为供操控主动回转动力源,与前置驱动单元所配置负载之间回转动能的传输状态;
当主动回转动力源为多轴输出时,则前置驱动单元设置于主动回转动力源的其它输出端;
另于主动回转动力源的相同输出端或不同输出端设置第一离合器(102)及变速单元以供驱动第一电机单元,而和前置驱动单元共同构成第一驱动系统;
所述前置驱动单元的辅助离合器(1020)的输入端,为耦合联结于由主动回转动力源所驱动的传动单元的输出端、或耦合联结于主动回转动力源的另一输出端;辅助离合器(1020)与负载之间所耦合联结的变速单元,具可操控多段或无段变速功能、或倒文件功能、或具有空档功能的变速单元所构成,或藉由可操控多段或无段变速功能、或倒文件功能、或具有空档功能,并具有两轴或两轴以上可差动运转输出的变速单元所构成,以供驱动其各差动输出端所分别配置的负载作可差动运转;
将第一驱动系统所设置的主动回转动力源输出端所耦合联结的传动单元,供耦合于第四离合器(132)的输入端,而第四离合器(132)的输出端,耦合联结于两个第二电机单元的转部,或联结于设置于第二驱动系统中的可差动变速单元的输入端,而藉可差动变速单元的两个可差动输出端,耦合联结于两个以上第二电机单元的转部,而藉第四离合器(132)操控第一驱动系统与第二驱动系统间回转动能的传输状态;
当所述前置驱动单元或第二驱动系统的负载为至少两个时,并且相互之间需呈差动运转功能,则前置驱动单元的辅助离合器(1020)与负载之间所耦合联结的变速单元,具可操控变速功能、或倒文件功能、或空档功能的变速单元结构,或具有两轴或两轴以上可作可差动运转输出的变速单元结构所构成,以供驱动其差动输出端所分别耦合联结的负载作差动运转;
第二驱动系统藉由两个第二电机单元作为回转动力源耦合联结公知变速单元,以驱动其所匹配负载;
第二驱动系统设有可差动的变速单元以供接受第四离合器(132)所驱动,而可差动的变速单元的两输出端分别耦合联结两个以上第二电机单元的转部,可差动的变速单元具有可操控作多段或无段变速功能、或倒文件功能、或空档功能,并具有两轴或两轴以上可作可差动运转输出端,以供驱动其个别差动输出端所分别耦合联结的负载作差动运转;
所述主动回转动力源经传动单元的输出端所耦合联结的第一离合器(102)、第一电机单元、变速单元以及第四离合器(132)与第一驱动系统结合设置、或与第二驱动系统结合设置、或独立设置;
所述系统中,主动回转动力源除可供驱动前置驱动单元外,其主要运作包括当第四离合器(132)切断时,可藉主动回转动力源驱动第一电机单元以产生发电机功能运转,其发电输出的电能,可供驱动设置于第二驱动系统的两个以上的第二电机单元,以产生回转动能驱动负载,使系统作串联式混合动力系统功能的运作;
或于系统设有储放电装置时,由主动回转动力源驱动第一电机单元作发电机功能运转,其发电的电能供对储放电装置充电,或对其他电能驱动的负载供电,以及供驱动第二驱动系统的两个以上的第二电机单元,以产生回转动能驱动负载;
或由第一电机单元作发电机功能运转,其发电的电能与储放电装置的电能,共同驱动第二电机单元以产生回转动能驱动负载,或对其他以电能驱动的负载供电;
或由储放电装置的电能,单独驱动设置于第二驱动系统的第二电机单元以产生回转动能驱动负载;
或由储放电装置电能驱动第二驱动系统中第二电机单元所产生的回转动能,与主动回转动力源的回转动能,共同驱动负载;
或藉第一电机单元、或第二电机单元,于刹车制动产生的再生发电的电能,对储放电装置充电,或对其他电能驱动的负载供电;
或藉操控第四离合器(132)作脱离或闭合,以操控第一驱动系统与第二驱动系统之间回转动能的传输状态。
31.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分离式串并联混合式双动力驱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驱动系统的结构,由主动回转动力源输出轴供耦合联结于增设的传动单元,再耦合联结于辅助离合器(1020)及设置公知变速单元,以驱动所配置的负载,构成前置驱动单元,并与主动回转动力源共同构成;
所述前置驱动单元的辅助离合器(1020)的输入端,为耦合联结于由主动回转动力源所驱动的传动单元的输出端、或耦合联结于主动回转动力源的另一输出端;辅助离合器(1020)与负载之间所耦合联结的变速单元,具可操控多段或无段变速功能、或倒文件功能、或具有空档功能的变速单元所构成,以供驱动所属的负载,或藉由可操控多段或无段变速功能、或倒文件功能、或具有空档功能,并具有两轴或两轴以上可差动运转输出的变速单元所构成,以供驱动其各差动输出端所分别配置的负载作可差动运转;
传动单元的另一输出端供驱动行星轮组的游星轮,而第一电机单元的转部供联结于行星轮组的太阳轮,第一电机单元的转部与静部间,可藉驱动控制单元的操控,作电动机功能运作以输出回转动能、或作发电机功能运作在对外输出电能时产生阻尼,藉其阻尼的作用以使主动回转动力源的回转动能经外环轮输出;或藉操控驱动控制单元使第一电机单元的静部与转部间呈电磁力锁固的运作,电磁力锁固功能由刹车制动器(902)所取代,并由第一电机单元转部耦合于刹车制动器(902)的转动侧,而刹车制动器(902)的静止侧为锁固于机体或锁固于第一电机单元的静部,藉此使第一电机单元呈锁固而使主动回转动力源的回转动能经外环轮输出;
设置刹车制动器(901)以配合系统由主动回转动力源驱动第一电机单元作发电机功能运作,并由所述行星轮组的外环轮联结于第四离合器(132)的输入端及耦合于刹车制动器(901)的转动侧,刹车制动器(901)的静止侧为固锁于机体,第四离合器(132)的另一端为耦合联结于第二驱动系统的第二电机单元的转部、或耦合联结于第二驱动系统设置的变速单元的输入端,而第四离合器(132),为供操控第一驱动系统与第二驱动系统间回转动能的传输,第四离合器(132)及刹车制动器(901)可为个别装置或一体共构;
第二驱动系统由第二电机单元作为回转动力源,耦合联结变速单元,以驱动一个以上的负载;或由第二电机单元的转部联结于可差动变速单元的输入端,可差动变速单元的两可差动输出端供驱动所匹配的负载;
所述行星轮组、第一电机单元、刹车制动器(902)、刹车制动器(901)及第四离合器(132)与第一驱动系统结合设置、或与第二驱动系统结合设置、或为独立设置;
所述系统中,主动回转动力源除可供驱动前置驱动单元外,其主要运作包括可藉主动回转动力源驱动第一电机单元以产生发电机功能运转,其发电输出的电能可供驱动设置于第二驱动系统的第二电机单元,以产生回转动能驱动负载,使系统作串联式混合动力系统功能的运作;
或于系统设有储放电装置时,由主动回转动力源驱动第一电机单元作发电机功能运转,其发电的电能供对储放电装置充电,或对其他电能驱动的负载供电,以及供驱动第二驱动系统的第二电机单元,以产生回转动能驱动负载;
或由第一电机单元作发电机功能运转,其发电的电能与储放电装置的电能,共同驱动第二电机单元以产生回转动能驱动负载,或对其他以电能驱动的负载供电;
或由储放电装置的电能,单独驱动设置于第二驱动系统的第二电机单元以产生回转动能驱动负载;
或由储放电装置电能驱动第二驱动系统中第二电机单元所产生的回转动能,与主动回转动力源的回转动能,共同驱动负载;
或藉第一电机单元、或第二电机单元,于刹车制动产生的再生发电的电能,对储放电装置充电,或对其他电能驱动的负载供电;
或藉操控第四离合器(132)作脱离或闭合,以操控第一驱动系统与第二驱动系统之间回转动能的传输状态。
32.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分离式串并联混合式双动力驱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驱动系统的结构由主动回转动力源输出轴供耦合联结于增设的传动单元,再耦合联结于辅助离合器(1020)及设置公知变速单元,以驱动所配置的负载,构成前置驱动单元,并与主动回转动力源共同构成;
所述前置驱动单元的辅助离合器(1020)的输入端,为耦合联结于由主动回转动力源所驱动的传动单元的输出端、或耦合联结于主动回转动力源的另一输出端;辅助离合器(1020)与负载之间所耦合联结的变速单元,具可操控多段或无段变速功能、或倒文件功能、或具有空档功能的变速单元所构成,或藉由可操控多段或无段变速功能、或倒文件功能、或具有空档功能,并具有两轴或两轴以上可差动运转输出的变速单元所构成,以供驱动其各差动输出端所分别配置的负载作可差动运转;
传动单元的另一输出端供驱动行星轮组的游星轮,而第一电机单元的转部供联结于行星轮组的太阳轮,第一电机单元的转部与静部间,可藉驱动控制单元的操控,作电动机功能运作以输出回转动能、或作发电机功能运作在对外输出电能时产生阻尼,藉其阻尼的作用以使主动回转动力源的回转动能经外环轮输出;或藉操控驱动控制单元使第一电机单元的静部与转部间呈电磁力锁固的运作,电磁力锁固功能由刹车制动器(902)所取代,并由第一电机单元转部耦合于刹车制动器(902)的转动侧,而刹车制动器(902)的静止侧为锁固于机体或锁固于第一电机单元的静部,藉此使第一电机单元呈锁固而使主动回转动力源的回转动能经外环轮输出;
设置刹车制动器(901)以配合系统由主动回转动力源驱动第一电机单元作发电机功能运作,并由所述行星轮组的外环轮联结于第二离合器(112)的输入端及耦合于刹车制动器(901)的转动侧,刹车制动器(901)的静止侧为固锁于机体,第四离合器(132)的另一端,为耦合联结于第二驱动系统的两个以上第二电机单元的转部,所共同耦合联结的可差动的变速单元的输入端,而第四离合器(132),为供操控第一驱动系统与第二驱动系统间回转动能的传输,第四离合器(132)及刹车制动器(901)可为个别装置或一体共构;
第二驱动系统为藉由两个以上的第二电机单元作为回转动力源,并个别经变速单元构成,以驱动所耦合的负载;
所述行星轮组、第一电机单元、刹车制动器(902)、刹车制动器(901)及第四离合器(132)与第一驱动系统结合设置、或与第二驱动系统结合设置、或为独立设置;
所述系统中,主动回转动力源除可供驱动前置驱动单元外,其主要运作包括当第四离合器(132)切断时,可藉主动回转动力源驱动第一电机单元以产生发电机功能运转,其发电输出的电能,可供驱动设置于第二驱动系统的两个以上的第二电机单元,以产生回转动能驱动负载,使系统作串联式混合动力系统功能的运作;
或于系统设有储放电装置时,由主动回转动力源驱动第一电机单元作发电机功能运转,其发电的电能供对储放电装置充电,或对其他电能驱动的负载供电,以及供驱动第二驱动系统的两个以上的第二电机单元,以产生回转动能驱动负载;
或由第一电机单元作发电机功能运转,其发电的电能与储放电装置的电能,共同驱动第二电机单元以产生回转动能驱动负载,或对其他以电能驱动的负载供电;
或由储放电装置的电能,单独驱动设置于第二驱动系统的第二电机单元以产生回转动能驱动负载;
或由储放电装置电能驱动第二驱动系统中第二电机单元所产生的回转动能,与主动回转动力源的回转动能,共同驱动负载;
或藉第一电机单元、或第二电机单元,于刹车制动产生的再生发电的电能,对储放电装置充电,或对其他电能驱动的负载供电;
或藉操控第四离合器(132)作脱离或闭合,以操控第一驱动系统与第二驱动系统之间回转动能的传输状态。
33.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分离式串并联混合式双动力驱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驱动系统由主动回转动力源输出轴供耦合联结于增设的传动单元,再耦合联结于辅助离合器(1020)及设置公知变速单元,以驱动所配置的负载,构成前置驱动单元,并与主动回转动力源共同构成;
所述前置驱动单元的辅助离合器(1020)的输入端,为耦合联结于由主动回转动力源所驱动的传动单元的输出端、或耦合联结于主动回转动力源的另一输出端;辅助离合器(1020)与负载之间所耦合联结的变速单元,具可操控多段或无段变速功能、或倒文件功能、或具有空档功能的变速单元所构成,以供驱动所属的负载,或藉由可操控多段或无段变速功能、或倒文件功能、或具有空档功能,并具有两轴或两轴以上可差动运转输出的变速单元所构成,以供驱动其各差动输出端所分别配置的负载作可差动运转;
系统并设置具有三个输出入端的周转轮组,第一输出入端为供联结第一输出入轮组,以及供联结于增设的传动单元的另一输出端,第二输出入端为供联结第一电机单元及刹车制动器(902)及第二输出入轮组,第一输出入轮组及第二输出入轮组供耦合于差动轮组,以供经旋臂牵动差动输出轮组及第三输出入轮组,以由第三输出入轮组驱动第三输出入端及所联结刹车制动器(901)的转部及第四离合器(132)输入端,刹车制动器(901)的静止侧为固锁于机体,第四离合器(132)的另一端为耦合联结于第二驱动系统的第二电机单元的转部、或耦合联结于第二驱动系统设置的变速单元的输入端,而第四离合器(132),为供操控第一驱动系统与第二驱动系统间回转动能的传输,第四离合器(132)及刹车制动器(901)可为个别装置或一体共构;
第二驱动系统由第二电机单元作为回转动力源,耦合联结变速单元,以驱动一个以上的负载;或由第二电机单元的转部联结于可差动变速单元的输入端,可差动变速单元的两可差动输出端供驱动所匹配的负载;
所述周转轮组、第一电机单元、刹车制动器(902)、刹车制动器(901)、第四离合器(132)与第一驱动系统结合设置、或与第二驱动系统结合设置、或为独立设置;
所述系统中,主动回转动力源除可供驱动前置驱动单元外,其主要运作包括可藉主动回转动力源驱动第一电机单元以产生发电机功能运转,其发电输出的电能可供驱动设置于第二驱动系统的第二电机单元,以产生回转动能驱动负载,使系统作串联式混合动力系统功能的运作;
或于系统设有储放电装置时,由主动回转动力源驱动第一电机单元作发电机功能运转,其发电的电能供对储放电装置充电,或对其他电能驱动的负载供电,以及供驱动第二驱动系统的第二电机单元,以产生回转动能驱动负载;
或由第一电机单元作发电机功能运转,其发电的电能与储放电装置的电能,共同驱动第二电机单元以产生回转动能驱动负载,或对其他以电能驱动的负载供电;
或由储放电装置的电能,单独驱动设置于第二驱动系统的第二电机单元以产生回转动能驱动负载;
或由储放电装置电能驱动第二驱动系统中第二电机单元所产生的回转动能,与主动回转动力源的回转动能,共同驱动负载;
或藉第一电机单元、或第二电机单元,于刹车制动产生的再生发电的电能,对储放电装置充电,或对其他电能驱动的负载供电;
或藉操控第四离合器(132)作脱离或闭合,以操控第一驱动系统与第二驱动系统之间回转动能的传输状态。
3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分离式串并联混合式双动力驱动系统,其特征在于,由主动回转动力源输出轴供耦合联结于增设的传动单元,再耦合联结于辅助离合器(1020)及设置公知变速单元,以驱动所配置的负载,构成前置驱动单元,并与主动回转动力源共同构成第一驱动系统;
所述前置驱动单元的辅助离合器(1020)的输入端,为耦合联结于由主动回转动力源所驱动的传动单元的输出端、或耦合联结于主动回转动力源的另一输出端;辅助离合器(1020)与负载之间所耦合联结的变速单元,具可操控多段或无段变速功能、或倒文件功能、或具有空档功能的变速单元所构成,或藉由可操控多段或无段变速功能、或倒文件功能、或具有空档功能,并具有两轴或两轴以上可差动运转输出的变速单元所构成,以供驱动其各差动输出端所分别配置的负载作可差动运转;
系统并设置具有三个输出入端的周转轮组,第一输出入端为供联结第一输出入轮组,以及供联结于增设的传动装置的另一输出端,第二输出入端为供联结第一电机单元及刹车制动器(902)及第二输出入轮组,第一输出入轮组及第二输出入轮组供耦合于差动轮组,以供经旋臂牵动差动输出轮组及第三输出入轮组,以由第三输出入轮组驱动第三输出入端及所联结刹车制动器(901)及第四离合器(132)输入端;刹车制动器(901)的静止侧为固锁于机体,第四离合器(132)的另一端,为耦合联结于第二驱动系统的两个以上第二电机单元的转部,所共同耦合联结的可差动的变速单元的输入端,而第四离合器(132),为供操控第一驱动系统与第二驱动系统间回转动能的传输,第四离合器(132)及刹车制动器(901)可为个别装置或一体共构;
第二驱动系统为藉由两个以上的第二电机单元作为回转动力源,并个别经变速单元,以驱动所耦合的负载共同构成;
所述周转轮组、第一电机单元、刹车制动器(902)、刹车制动器(901)以及第四离合器(132)与第一驱动系统结合设置,或与第二驱动系统结合设置,或为独立设置;
所述系统中,主动回转动力源除可供驱动前置驱动单元外,其主要运作包括当第四离合器(132)切断时,可藉主动回转动力源驱动第一电机单元以产生发电机功能运转,其发电输出的电能,可供驱动设置于第二驱动系统的两个以上的第二电机单元,以产生回转动能驱动负载,使系统作串联式混合动力系统功能的运作;
或于系统设有储放电装置时,由主动回转动力源驱动第一电机单元作发电机功能运转,其发电的电能供对储放电装置充电,或对其他电能驱动的负载供电,以及供驱动第二驱动系统的两个以上的第二电机单元,以产生回转动能驱动负载;
或由第一电机单元作发电机功能运转,其发电的电能与储放电装置的电能,共同驱动第二电机单元以产生回转动能驱动负载,或对其他以电能驱动的负载供电;
或由储放电装置的电能,单独驱动设置于第二驱动系统的第二电机单元以产生回转动能驱动负载;
或由储放电装置电能驱动第二驱动系统中第二电机单元所产生的回转动能,与主动回转动力源的回转动能,共同驱动负载;
或藉第一电机单元、或第二电机单元,于刹车制动产生的再生发电的电能,对储放电装置充电,或对其他电能驱动的负载供电;
或藉操控第四离合器(132)作脱离或闭合,以操控第一驱动系统与第二驱动系统之间回转动能的传输状态。
35.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分离式串并联混合式双动力驱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驱动系统由主动回转动力源输出轴供耦合联结于增设的传动单元,再耦合联结于辅助离合器(1020)及设置公知变速单元,以驱动所配置的负载,构成前置驱动单元,并与主动回转动力源共同构成;
所述前置驱动单元的辅助离合器(1020)的输入端,为耦合联结于由主动回转动力源所驱动的传动单元的输出端、或耦合联结于主动回转动力源的另一输出端;辅助离合器(1020)与负载之间所耦合联结的变速单元,具可操控多段或无段变速功能、或倒文件功能、或具有空档功能的变速单元所构成,或藉由可操控多段或无段变速功能、或倒文件功能、或具有空档功能,并具有两轴或两轴以上可差动运转输出的变速单元所构成,以供驱动其各差动输出端所分别配置的负载作可差动运转;
传动单元的另一输出端供驱动所耦合联结第一离合器(102)及变速单元,以驱动第一电机单元的转部;第一驱动系统并设有双动型电机单元,双动型电机单元为由交流或直流、无刷或有刷、同步或异步的双动型电机结构所构成,可为呈圆筒状或盘状或锥状结构,其构成包括第一转部及第二转部,第一转部与第二转部之间设有可操控第三离合器(122),第一转部供与刹车制动器(901)的转部联结,再经第二离合器(112)与第一电机单元的转部联结,刹车制动器(901)的静止侧为固锁于机体,双动型电机单元的第二转部则耦合联结第四离合器(132)输入端,第四离合器(132)的另一端为耦合联结于第二驱动系统的第二电机单元的转部、或耦合联结于第二驱动系统设置的变速单元的输入端,而第四离合器(132),为供操控第一驱动系统与第二驱动系统间回转动能的传输;
第二驱动系统由第二电机单元作为回转动力源,耦合联结变速单元,以驱动一个以上的负载;或由第二电机单元的转部联结于可差动变速单元的输入端,可差动变速单元的两可差动输出端供驱动所匹配的负载共同构成;
所述第一离合器(102)、变速单元、第一电机单元、第二离合器(112)、刹车制动器(901)、双动型电机单元、第三离合器(122)以及第四离合器(132)与第一驱动系统结合设置,或与第二驱动系统结合设置或为独立设置;
所述系统中,主动回转动力源除可供驱动前置驱动单元外,其主要运作包括可藉主动回转动力源驱动第一电机单元以产生发电机功能运转,其发电输出的电能可供驱动设置于第二驱动系统的第二电机单元,以产生回转动能驱动负载,使系统作串联式混合动力系统功能的运作;
或于系统设有储放电装置时,由主动回转动力源驱动第一电机单元作发电机功能运转,其发电的电能供对储放电装置充电,或对其他电能驱动的负载供电,以及供驱动第二驱动系统的第二电机单元,以产生回转动能驱动负载;
或由第一电机单元作发电机功能运转,其发电的电能与储放电装置的电能,共同驱动第二电机单元以产生回转动能驱动负载,或对其他以电能驱动的负载供电;
或由储放电装置的电能,单独驱动设置于第二驱动系统的第二电机单元以产生回转动能驱动负载;
或由储放电装置电能驱动第二驱动系统中第二电机单元所产生的回转动能,与主动回转动力源的回转动能,共同驱动负载;
或藉第一电机单元、或第二电机单元,于刹车制动产生的再生发电的电能,对储放电装置充电,或对其他电能驱动的负载供电;
或藉操控第四离合器(132)作脱离或闭合,以操控第一驱动系统与第二驱动系统之间回转动能的传输状态。
36.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分离式串并联混合式双动力驱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驱动系统由主动回转动力源输出轴供耦合联结于增设的传动单元,再耦合联结于辅助离合器(1020)及设置公知变速单元,以驱动所配置的负载,构成前置驱动单元,并与主动回转动力源共同构成;
所述前置驱动单元的辅助离合器(1020)的输入端,为耦合联结于由主动回转动力源所驱动的传动单元的输出端、或耦合联结于主动回转动力源的另一输出端;辅助离合器(1020)与负载之间所耦合联结的变速单元,具可操控多段或无段变速功能、或倒文件功能、或具有空档功能的变速单元所构成,或藉由可操控多段或无段变速功能、或倒文件功能、或具有空档功能,并具有两轴或两轴以上可差动运转输出的变速单元所构成,以供驱动其各差动输出端所分别配置的负载作可差动运转;
传动单元的另一输出端供驱动所耦合联结第一离合器(102)及变速单元,以驱动第一电机单元的转部;第一驱动系统并设有双动型电机单元,双动型电机单元为由交流或直流、无刷或有刷、同步或异步的双动型电机结构所构成,可为呈圆筒状或盘状或锥状结构,其构成包括第一转部及第二转部,第一转部与第二转部之间设有可操控第三离合器(122),第一转部供与刹车制动器(901)的转部联结,再经第二离合器(112)与第一电机单元的转部联结,刹车制动器(901)的静止侧为固锁于机离,双动型电机单元的第二转部则耦合联结第四离合器(132)的输入端,第四离合器(132)的另一端,为耦合联结于第二驱动系统的两个以上第二电机单元的转部,所共同耦合联结的可差动的变速单元的输入端,而第四离合器(132),为供操控第一驱动系统与第二驱动系统间回转动能的传输;
第二驱动系统为藉由两个以上的第二电机单元作为回转动力源,并个别经变速单元,以驱动所耦合的负载共同构成;
所述第一离合器(102)、变速单元、第一电机单元、第二离合器(112)、刹车制动器(901)、双动型电机单元、第三离合器(122)以及第四离合器(132)与第一驱动系统结合,或与第二驱动系统结合、或为独立设置;
所述系统中,主动回转动力源除可供驱动前置驱动单元外,其主要运作包括当第四离合器(132)切断时,可藉主动回转动力源驱动第一电机单元以产生发电机功能运转,其发电输出的电能,可供驱动设置于第二驱动系统的两个以上的第二电机单元,以产生回转动能驱动负载,使系统作串联式混合动力系统功能的运作;
或于系统设有储放电装置时,由主动回转动力源驱动第一电机单元作发电机功能运转,其发电的电能供对储放电装置充电,或对其他电能驱动的负载供电,以及供驱动第二驱动系统的两个以上的第二电机单元,以产生回转动能驱动负载;
或由第一电机单元作发电机功能运转,其发电的电能与储放电装置的电能,共同驱动第二电机单元以产生回转动能驱动负载,或对其他以电能驱动的负载供电;
或由储放电装置的电能,单独驱动设置于第二驱动系统的第二电机单元以产生回转动能驱动负载;
或由储放电装置电能驱动第二驱动系统中第二电机单元所产生的回转动能,与主动回转动力源的回转动能,共同驱动负载;
或藉第一电机单元、或第二电机单元,于刹车制动产生的再生发电的电能,对储放电装置充电,或对其他电能驱动的负载供电;
或藉操控第四离合器(132)作脱离或闭合,以操控第一驱动系统与第二驱动系统之间回转动能的传输状态。
高效检索全球专利专利汇是专利免费检索,专利查询,专利分析-国家发明专利查询检索分析平台,是提供专利分析,专利查询,专利检索等数据服务功能的知识产权数据服务商。
我们的产品包含105个国家的1.26亿组数据,免费查、免费专利分析。
专利汇分析报告产品可以对行业情报数据进行梳理分析,涉及维度包括行业专利基本状况分析、地域分析、技术分析、发明人分析、申请人分析、专利权人分析、失效分析、核心专利分析、法律分析、研发重点分析、企业专利处境分析、技术处境分析、专利寿命分析、企业定位分析、引证分析等超过60个分析角度,系统通过AI智能系统对图表进行解读,只需1分钟,一键生成行业专利分析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