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领域
[0001] 本
发明涉及一种纤维板的制备方法,更具体涉及一种避免
钢带上产生胶斑的纤维板的制备方法。
背景技术
[0002] 纤维板是一种以木质纤维或其他
植物纤维为主要原料,经纤维制备,施加胶粘剂,纤维干燥后铺装成型,再经
热压后制成的一种人造板材。按容重分类,纤维板可分为高
密度纤维板、
中密度纤维板、低密度纤维板。由于纤维板材质均匀,广泛应用于家具、地板、床铺、墙板、
包装盒、
吊顶等的加工。现有纤维板砂光粉主要作为低附加值产品使用,用于
锅炉燃料和香芯的主要原料。
[0003] 中密度纤维板的生产过程中,砂光工序是必不可少的工序。主要原因是在纤维板生产中,板材的上下表面会产生预
固化层。板材的预固化层指
板坯在无压状态下形成的密度偏低的表层。即为板坯在受到
温度而未
接触压
力的情况下,表层胶液开始固化,形成的密度偏低并伴有发毛现象的表层。这个表层在家具、工艺品等制造时上漆不稳定,无法应用,必须用
砂光机砂掉。由于条件的限制,生产过程中预固化层的形成是不可避免的,只能尽量将预固化层的厚度降到最低。
[0004] 为了使板材在砂光后具有光滑明亮的表面,保障产品的
质量,现阶段的一种方法是将经预压后的板坯由进料运输机送入可调整进入
角的热压机进入口,使板坯直接送入上下钢带中间,在钢带带动下进入压制区加热加压,减少铺装板坯在钢带上与空气的暴露时间。但是采用胶黏剂的纤维板,特别是制备异氰酸酯胶黏剂的纤维板,会产生胶斑粘在钢带上,造成后续纤维板品质下降,影响了企业的经济效益。为了解决胶斑的问题,现有的解决方案一是在热压机的钢带表面喷施
脱模剂。但是部分厂家的脱模剂使用含有CL离子的物质作为
防腐剂,CL离子的聚集会损坏钢带,减少了钢带使用寿命,同时增加了
费用支出。另一种方案是在钢带表面用
铜合金刷刷胶斑,但是这种方法同样会造成钢带的磨损。
发明内容
[0005] 为了解决上述生产技术问题,本发明提供了一种避免钢带上产生胶斑的纤维板的制备方法,通过在纤维板坯的上下表面铺设砂光粉,在不使用脱模剂和刷胶斑的情况下,避免钢带表面产生胶斑,同时有效
回收利用砂光粉。
[0006] 本发明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0007] 本发明的一种避免钢带上产生胶斑的纤维板的制备方法,包括纤维制备、纤维施胶、纤维铺装、预压、热压、毛板处理,所述热压采用双钢带连续热压机,经预压后的纤维板坯由进料运输机送入带有进入角的热压机入口,在进料运输过程,使纤维板坯上表面铺装砂光粉,同时在热压机入口的下钢带铺装砂光粉,从而在热压机入口处组坯进入热压机,组坯结构由上至下为:砂光粉层、纤维层、砂光粉层。
[0008] 进一步地,所述砂光粉取自纤维板砂光机,砂光粉进料前颗粒表面
覆盖胶黏剂,且含
水率为15%-25%。该胶黏剂与干纤维使用的胶黏剂相同。
[0009] 进一步地,所述砂光粉层的厚度为0.1-1.0mm。干纤维毛板坯经预压后排去毛坯结构中的大部分空气,使干纤维毛板坯结构更加密实,以利于下一步的热压。但组合的毛板坯在进入热压机时,砂光粉没有进行排气,因而只能铺设薄薄的一层,否则影响生产速度。
[0010] 进一步地,铺装砂光粉采用砂光粉铺装装置,所述砂光粉铺装装置包括下端开口的砂光粉下料腔,所述砂光粉下料腔内从上至下依次设有进料螺杆
输送机、料斗、抛散辊。
[0011] 更进一步地:
[0013] 所述进料螺杆输送机包括送料筒以及位于送料筒内的螺杆,所述送料筒下端间隔设有若干个下料通孔;所述送料筒的一端设有进料口,另一端设有出料口。
[0014] 所述砂光粉铺装装置还包括与所述砂光粉下料腔通过底部连接且下端开口的吸尘腔,所述吸尘腔内从上至下依次设有吸尘口、均平辊。
[0015] 所述吸尘口通过吸
风管与袋式
除尘器连接。
[0016] 所述吸尘口位于所述吸尘腔顶部。
[0017]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
[0018] 本发明提供一种避免钢带上产生胶斑的纤维板的制备方法,在同等生产工艺条件下能实现板材的物理性能要求,利用回收的砂光粉替代部分纤维板生产的预固化层纤维原料,使热压机的钢带上不产生胶斑,同时降低一些干纤维铺装的原料消耗和砂光机的电耗,增加钢带和
砂带的使用寿命。
附图说明
[0019] 下面参照附图结合
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的说明。
[0020] 图1为本发明的工作原理图。
[0021] 图2为砂光粉铺装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0022] 图3为本发明的铺装装置侧示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23] 一种避免钢带上产生胶斑的纤维板的制备方法,包括纤维制备、纤维施胶、纤维铺装、预压、热压、毛板处理,所述热压采用双钢带连续热压机1,经预压后的纤维板坯由进料运输机2送入带有进入角的热压机入口,在进料运输过程,使纤维板坯上表面铺装砂光粉,同时在热压机入口的下钢带铺装砂光粉,从而在入口处组坯进入热压机,组坯结构由上至下为:砂光粉层、干纤维层、砂光粉层。如图1所示。
[0024] 所述砂光粉取自纤维板砂光机的粗砂架,砂光粉进料前颗粒表面覆盖胶黏剂,且含水率为15%-25%。该胶黏剂与干纤维使用的胶黏剂相同。
[0025] 所述砂光粉层的厚度为0.1-1.0mm。
[0026] 为了更好地铺装砂光粉,可以采用砂光粉铺装装置3,如图2、图3所示,本发明在优选的实施例中提供了一种砂光粉铺装装置1,并列间隔设有下端均开口的吸尘腔31、砂光粉下料腔32,所述吸尘腔31内从上至下依次设有吸尘口311、均平辊312(可设置调节杆使其
位置可调),所述砂光粉下料腔32内从上至下依次设有进料螺杆输送机、料斗326。
[0027] 其中所述进料螺杆输送机包括送料筒321以及位于送料筒321内的螺杆322,所述送料筒321下端间隔设有若干个下料通孔323;所述送料筒321的一端设有进料口324,另一端设有出料口325。
[0028] 较优的实施例中所述料斗326底部设有出料阀门327,可严格控制下料。
[0029] 所述料斗326下方还设有抛散辊328(可设置调节杆使其位置可调),较优的实施例中所述抛散辊328还可采用针辊。
[0030] 所述吸尘口311通过吸风管(未图示)与袋式除尘器(未图示)连接。
[0031] 所述吸尘口311位于所述吸尘腔31顶部或两侧。
[0032] 装置工作原理:
[0033] 在纤维板坯表面铺装砂光粉时,砂光粉由进料口324进入进料螺杆输送机,通过螺杆322将砂光粉送到料斗326,多余的部分通过出料口325排出,再重新利用。落入料斗326的砂光粉,在料斗出料阀门327打开的情况下,通过料斗326掉落在下方的抛散辊328上。抛散辊328进一步打散砂光粉,砂光粉自由降落到预压后的纤维层上,完成砂光粉的均匀铺装。然后,高出铺装要求的多余砂光粉由吸尘腔31的砂光粉均平辊312扫到,向上抛起,在袋式除尘器(未图示)
负压的吸力下,通过吸尘口311,最终被抽吸至袋式除尘器中。袋式除尘器内的砂光粉通过布袋除尘器自带的螺旋出料机,将砂光粉排出,再重新利用,进行下一个循环铺装。
[0034] 在下钢带铺装砂光粉时,原理同上,通过在热压机入口的下钢带同时铺装砂光粉,从而在入口处与已铺装表层砂光粉层的纤维板坯组坯进入热压机。
[0035] 实施例1
[0036] 所述胶黏剂为三聚氰胺改性脲
醛树脂胶粘剂,固含量为48-50%液体胶。所述砂光粉:覆盖的脲醛胶黏剂:水重量混合比为:1000kg:70kg:160kg。
[0037] 毛坯结构各层厚度为(由上而下):砂光粉层0.1mm、干纤维层79.2mm、砂光粉层0.1mm。
[0038] 所述热压步骤中工艺参数为:热压温度为170℃,热压机的闭合时间为8秒,热压时间为150秒,热压压力为0~3.2MPa,热压系数为15秒/毫米。
[0039] 经检测,本实施例所制备的9mm低密度纤维板的密度为560公斤/立方米,其性能指标可达到中密度纤维板国家标准(GB/T 11718-2009)中干燥状态下使用的家具型中密度纤维板的性能要求指标,其性能指标检测值如下:
[0040]
[0041] 实施例2
[0042] 与实施例1不同的是,所述砂光粉:覆盖的脲醛胶黏剂:水重量混合比为:1000kg:75kg:100kg。
[0043] 毛坯结构各层厚度为(由上而下):砂光粉层0.5mm、干纤维层78.2mm、砂光粉层0.5mm。
[0044] 所述热压步骤中工艺参数为:热压温度为210℃,热压机的闭合时间为5.5秒,热压时间为105秒,热压压力为0~3.2MPa,热压系数为10.5秒/毫米。
[0045] 经检测,本实施例所制备的9mm低密度纤维板的密度为560公斤/立方米,其性能指标可达到中密度纤维板国家标准(GB/T 11718-2009)中干燥状态下使用的家具型中密度纤维板的性能要求指标,其性能指标检测值如下:
[0046]
[0047]
[0048] 实施例3
[0049] 与实施例2不同的是,所述砂光粉:覆盖的脲醛胶黏剂:水重量混合比为:1000kg:70kg:243kg。
[0050] 毛坯结构各层厚度为(由上而下):砂光粉层1mm、干纤维层77.2mm、砂光粉层1mm。
[0051] 所述热压步骤中工艺参数为:热压温度为250℃,热压机的闭合时间为3秒,热压时间为60秒,热压压力为0~3.2MPa,热压系数为6秒/毫米。
[0052] 经检测,本实施例所制备的9mm低密度纤维板的密度为560公斤/立方米,其性能指标可达到中密度纤维板国家标准(GB/T 11718-2009)中干燥状态下使用的家具型中密度纤维板的性能要求指标,其性能指标检测值如下:
[0053]
[0054] 虽然以上描述了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是熟悉
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应当理解,我们所描述的具体的实施例只是说明性的,而不是用于对本发明的范围的限定,熟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依照本发明的精神所作的等效的修饰以及变化,都应当涵盖在本发明的
权利要求所保护的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