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领域
[0001] 本实用新型涉及医疗器械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应用于
腹腔镜手术的气腹针。
背景技术
[0002] 腹腔镜手术是外科手术的巨大进步,目前在临床
治疗中被广泛应用,腹腔镜手术第一步需要用气腹针建立气腹,目前判断气腹针是否穿刺进入腹腔靠穿刺后的落空感及术者的经验,对于腹壁较厚的患者或经验不足的术者而言,判断有难度。
[0003] 美国
专利申请US20120209167A1公开了一种气腹针,包括
手柄、安装在手柄内的具有透明窗口的观测管、安装观测管内正指示器和负指示器,以及安装在观测管内的
弹簧,其指示器由弹簧夹构成,并且通过弹簧夹连接气腹针内管;该气腹针通过正指示器来显示内针处于安全
位置,即内针处于从中空针管伸出的位置,中空针管的针尖不会对人体造成伤害;通过负指示器来显示内针处于不安全位置,即内针处于缩进中空针管内的位置,中空针管的针尖突前,会对人体造成伤害。该美国专利申请的缺点是,结构复杂,不便于生产和使用。
发明内容
[0004]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是为了克服上述
现有技术存在的问题,提供一种气腹针,能帮助术者准确判断气腹针是否成功穿刺入腹腔内,结构简单,操作方便。
[0005] 为了实现本实用新型的上述目的,提供以下技术方案:
[0006] 一种气腹针,包括:中空针管,其下端具有针尖;设置在所述中空针管内部的内芯,具有钝形头部;与所述中空针管连通的中空手柄,其内设置有为所述钝形头部突出于所述针尖施加作用
力的弹簧;连接所述内芯且用于指示所述钝形头部是否突出于所述针尖的指示
块;安装在所述中空手柄上的用于显示所述指示块位置的透明指示窗。
[0007] 优选的,所述指示块一端固定连接所述内芯的上端,其另一端抵靠所述弹簧。
[0008] 优选的,所述指示块安装在所述中空手柄内。
[0009] 优选的,所述指示块的高度与所述透明指示窗高度相同。
[0010]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体现在以下方面:本实用新型气腹针通过设置指示块和透明指示窗相互作用,可以直观准确的判断针尖是否进入腹腔且钝形头部是否完全突出于针尖,减少手术
风险,提高成功率。
附图说明
[0011] 图1是本实用新型气腹针的钝形头部完全突出于针尖的结构示意图;
[0012] 图2是图1所示的剖视图;
[0013] 图3是本实用新型气腹针的钝形头部完全回缩于针尖的结构示意图;
[0014] 图4是图3所示的剖视图。
[0015] 附图标记说明:1-中空针管;12-针尖;2-内芯;21-钝形头部;3-中空手柄;4-透明指示窗;5-弹簧;6-指示块。
具体实施方式
[0016] 如图1和2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气腹针,包括:中空针管1,其下端具有针尖12;设置在中空针管1内部的内芯2,具有钝形头部21;与中空针管1连通的中空手柄3,其内设置有弹簧5,弹簧5为钝形头部21突出于针尖12施加作用力;连接内芯2且用于指示钝形头部21是否突出于针尖12的指示块6;安装在中空手柄3上的用于显示指示块6位置的透明指示窗4。
[0017] 具体的,指示块6安装在中空手柄3内,且指示块6一端固定连接内芯2的上端,其另一端抵靠弹簧5。为了准确判断钝形头部21是否完全突出于针尖12,将指示块6的高度与透明指示窗4高度设为相同。
[0018]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如下:
[0019] 如图1和2所示为本实用新型在进行穿刺前的状态图;
[0020] 如图3和4所示,用力进行穿刺时,钝形头部21遇阻力向中空针管1内回缩,此时露出针尖12有利于穿破人体组织而进入腹腔;
[0021] 如图1和2所示,在进入腹腔后,阻力消失,钝形头部21再次突出于针尖12,防止针尖损伤腹腔内组织。
[0022] 穿刺过程中,可以通过指示块6在透明指示窗4中显露的状态来判断钝形头部21是全部突出于针尖12、部分突出于针尖12还是隐藏于针尖12。如图1和2所示,在本实用新型未进行穿刺或者穿刺成功后,钝形头部21全部突出于针尖12,此时指示块6从透明指示窗4中完全呈现;如图1和3(2和4)所示,在本实用新型进行穿刺的过程中,钝形头部21遇阻力带动内芯2上端的指示块6逐渐上移,指示块6在透明指示窗4中呈现的部分逐渐减少;在钝形头部21完全隐藏于针尖12内时,指示块6在透明指示窗4中消失。
[0023] 判断时,若指示块6从透明指示窗4中完全呈现,则钝形头部21全部突出于针尖12;若指示块6从透明指示窗4中部分呈现,则钝形头部21部分突出于针尖12;若指示块6从透明指示窗4中消失,则钝形头部21隐藏于针尖12。
[0024] 本实用新型的指示块6和透明指示窗4的形状不做限制,只要能实现帮助术者准确判断是否穿刺成功即可。
[0025] 尽管上述对本实用新型做了详细说明,但本实用新型不限于此,
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原理进行
修改,因此,凡按照本实用新型的原理进行的各种修改都应当理解为落入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