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领域
[0001] 本
发明涉及一种
泄压阀,尤其涉及一种配合电动
汽车车载充电器冷却
风道设计的泄压阀。
背景技术
[0002] 在电动汽车中,需考虑
电池充
电机的冷却。该冷却一般采用风冷方式,冷却风道与车载充电器
散热部分连接,冷却风道的另一端与
车身泄压阀相连。
[0003] 然而,目前的冷却风道与泄压阀的连接方式一般是直接与泄压阀整体对接,即该泄压阀完全成为车载充电器冷却系统的子部件而不再承担车身卸压的作用。
发明内容
[0004] 鉴于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简单易行的能与车载充电器冷却风道有效配合的车身泄压阀,既能达到将车载充电器热量排除车外的目的,又能保留部分车身卸压的功能。
[0005] 本发明的泄压阀包括主框体,主框体包含卸压区域和装配区域,在所述装配区域内,设置有冷却风道安装孔,且具有从所述主框体向外方突出的副
框架。
[0006] 根据上述结构,由于主框体包含卸压区域和装配区域,在所述装配区域内,设置有冷却风道安装孔,且具有从所述主框体向外方突出的副框架,因此,主框体上预留作为与冷却风道配合的安装孔,因此可将冷却风道直接装配到此车身泄压阀内,同时保持原有的车身卸压的作用。
[0007] 另外,所述主框体上的安装孔内贴过盈设计的海绵。
[0008] 根据上述结构,由于所述主框体上的安装孔内贴过盈设计的海绵,因此可保证泄压阀与冷却风道的配合装配并起到减震作用,防止车辆运行中冷却风道与泄压阀主框体上的安装孔碰撞而产生噪声。
[0009] 另外,在所述副框体内设置有格栅。
[0010] 根据上述结构,由于在所述副框体内设置有格栅,因此安装于所述装配区域的格栅整体相应地向车身外方后移。
[0011] 另外,在所述卸压区域内设置有格栅。
[0012] 另外,在所述主框体外围设有密封条。
[0013] 另外,所述装配区域设有2片阀片,所述卸压区域设有3片阀片。
附图说明
[0014] 图1是表示本发明实施方式的泄压阀的整体构造的立体图。
[0015] 图2是本发明实施方式的泄压阀的主视图。
[0016] 图3是本发明实施方式的泄压阀的俯视图。
[0017] 图4是本发明实施方式的泄压阀的后视图。
[0018] 图5是表示本发明实施方式的泄压阀与冷却风道连接时的立体图。
[0019] (符号说明)
[0020] A 泄压阀
[0021] B 冷却风道
[0022] 1 主框体
[0023] 1a 装配区域
[0024] 1b 卸压区域
[0025] 2 副框体
[0026] 3 安装孔
[0027] 4 海绵
[0028] 5 密封条
[0029] 6a 阀片
[0030] 6b 阀片
具体实施方式
[0031] 以下对本实施方式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详细说明。以下实施方式仅仅是本实施方式技术方案的一例,不应被解释为对本实施方式保护范围的限定。
[0032] 图1是表示本实施方式的泄压阀的整体构造的立体图,图2是本实施方式的泄压阀的主视图。如图1及图2所示,本实施方式的泄压阀包括主框体1,主框体1包含卸压区域1b和装配区域1a,在装配区域1a内,设置有冷却风道安装孔3。
[0033] 图3是本实施方式的泄压阀的俯视图。如图3所示,泄压阀具有从主框体1向外方突出的副框架2。
[0034] 另外,如图1、2所示,主框体1上的安装孔3内贴过盈设计的海绵4。
[0035] 而且,如图1所示,在副框体2内设置有格栅。
[0036] 另外,在卸压区域1b内设置有格栅。而且,在主框体1外围设有密封条5。
[0037] 图4是本实施方式的泄压阀的后视图。如图4所示,装配区域设有2片阀片6a,卸压区域设有3片阀片6b。
[0038] 根据上述结构,由于主框体1包含卸压区域1b和装配区域1a,在装配区域1a内,设置有冷却风道安装孔3,且具有从主框体1向外方突出的副框架2,因此,主框体1上预留作为与冷却风道配合的安装孔3,因此可将冷却风道直接装配到此车身泄压阀内,同时保持原有的车身卸压的作用。
[0039] 根据上述结构,由于主框体1上的安装孔3内贴过盈设计的海绵4,因此可保证泄压阀与冷却风道的配合装配并起到减震作用,防止车辆运行中冷却风道与泄压阀主框体1上的安装孔2碰撞而产生噪声。
[0040] 根据上述结构,由于在副框体2内设置有格栅,因此安装于装配区域1a的格栅整体相应地向车身外方后移。
[0041] 图5是本实施方式的泄压阀A与冷却风道B连接时的立体图。如图5所示,通过本实施方式的泄压阀A,能够简单地与车载充电器冷却风道有效配合。既能达到将车载充电器热量排除车外的目的,又能保留部分车身卸压的功能。
[0042] 虽然本发明已参照当前的具体
实施例来描述,但是本技术领域中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认识到,以上的实施例仅是用来说明本发明的,应理解其中可作各种变化和
修改,而在广义上没有脱离本发明,所以并非作为对本发明的限定,只要在本发明的实质精神范围内,对以上所述实施例的变化、
变形都将落在本发明
权利要求书的保护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