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闭孔多腔空心玻璃球的生产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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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号 | CN201611188220.7 | 申请日 | 2016-12-21 | 公开(公告)号 | CN106587579B | 公开(公告)日 | 2019-06-25 |
申请人 | 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 中国建材国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陈淑勇; 王芸; 彭程; 陶天训; | ||||
摘要 | 本 发明 公开一种闭孔多腔空心玻璃球的生产方法,包括S1、将碎玻璃与无机发泡剂相混合作为玻璃球原料,玻璃球原料中无机发泡剂的 质量 百分比为0.5~1%;S2、将玻璃球原料通过连续加料装置送入电熔炉,电熔炉中的加热 电极 将玻璃球原料 熔化 为玻璃液;S3、在电熔炉内设置鼓泡装置,通过鼓泡装置与无机发泡剂的共同作用,使玻璃液内形成气泡;S4、含有气泡的玻璃液由电熔炉底部的流液孔流出;S5、当玻璃液在流液孔形成的玻璃料滴尺寸符合工艺需求时,通过设于电熔炉底部的剪切器剪断,使玻璃料滴落入电熔炉下方的冷却收集槽内;S6、玻璃料滴冷却 固化 后即得到闭孔多腔空心玻璃球,可作为优质轻质 骨料 ,能够应用于轻质 混凝土 、耐火材料、 隔音 材料等领域。 | ||||||
权利要求 | 1.一种闭孔多腔空心玻璃球的生产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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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书全文 | 一种闭孔多腔空心玻璃球的生产方法技术领域[0001] 本发明涉及玻璃制造加工技术领域,具体是一种直径5~20mm闭孔多腔空心玻璃球的生产方法。 背景技术发明内容[0003]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闭孔多腔空心玻璃球的生产方法,该方法能够将碎玻璃加工成直径5~20mm闭孔多腔空心玻璃球,可用做优质轻质骨料,有利于环境的保护和资源的回收利用。 [0004] 本发明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0005] 一种闭孔多腔空心玻璃球的生产方法,包括: [0006] S1、将碎玻璃与无机发泡剂相混合作为玻璃球原料,玻璃球原料中无机发泡剂的质量百分比为0.5~1%; [0008] S3、在电熔炉内设置鼓泡装置,通过鼓泡装置与无机发泡剂的共同作用,使玻璃液内均匀地形成气泡; [0009] S4、含有气泡的玻璃液由电熔炉底部的流液孔流出; [0010] S5、当玻璃液在流液孔形成的玻璃料滴尺寸符合工艺需求时,通过设于电熔炉底部的剪切器剪断,使玻璃料滴落入电熔炉下方的冷却收集槽内; [0011] S6、玻璃料滴冷却固化后即得到闭孔多腔空心玻璃球。 [0012] 进一步的,所述鼓泡装置为两根以上的鼓泡气管,鼓泡气管均匀插设在电熔炉内,每根鼓泡气管底部管壁均设有一组气孔。 [0014] 进一步,通过剪切器的剪切频率对所述玻璃料滴的尺寸进行调整,使玻璃料滴的直径在5~20mm。 [0015]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采用工业废料、生活垃圾中的废玻璃作为原料,提供了一种废玻璃回收利用的新途径;通过无机发泡剂与鼓泡装置相结合的方式在熔融玻璃液中产生大量小气泡,过程容易控制;本发明得到直径5~20mm闭孔多腔空心玻璃球,可作为优质轻质骨料,能够广泛应用于轻质混凝土、耐火材料、隔音材料等领域。附图说明 [0016]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发明进一步说明: [0017] 图1是本发明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0018] 如图1所示,本发明提供一种闭孔多腔空心玻璃球的生产方法,包括: [0019] S1、将碎玻璃与无机发泡剂相混合作为玻璃球原料,玻璃球原料中无机发泡剂的质量百分比为0.5~1%; [0020] S2、将玻璃球原料1通过连续加料装置2送入电熔炉3,电熔炉3中的加热电极4将玻璃球原料熔化为玻璃液5; [0021] S3、在电熔炉3内设置鼓泡装置6,通过鼓泡装置6与无机发泡剂的共同作用,使玻璃液内形成大量细密的气泡;鼓泡装置6可以为两根以上的鼓泡气管,鼓泡气管均匀插设在电熔炉3内,每根鼓泡气管底部管壁均设有一组气孔,从而使玻璃液内的气泡均匀分布; [0022] S4、含有气泡的玻璃液由电熔炉3底部的流液孔7流出;在电熔炉3顶部设置压力调节阀12,通过压力调节阀12对玻璃料滴的流速进行调节; [0023] S5、当玻璃液在流液孔7形成的玻璃料滴8尺寸符合工艺需求时,通过设于电熔炉3底部的剪切器9剪断,使玻璃料滴8落入电熔炉下方的冷却收集槽10内;通过剪切器的剪切频率对所述玻璃料滴的尺寸进行调整,使玻璃料滴的直径在5~20mm; [0024] S6、玻璃料滴冷却固化后即得到闭孔多腔空心玻璃球11。 [0025] 以上所述,仅是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非对本发明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任何熟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发明技术方案范围情况下,都可利用上述揭示的方法和技术内容对本发明技术方案做出许多可能的变动和修饰,或修改为等同变化的等效实施例。因此,凡是未脱离本发明技术方案的内容,依据本发明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做的任何简单修改、等同替换、等效变化及修饰,均仍属于本发明技术方案保护的范围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