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板脚踏

申请号 CN201510484553.3 申请日 2015-08-07 公开(公告)号 CN106167069A 公开(公告)日 2016-11-30
申请人 谢尔曼·林; 发明人 谢尔曼·林;
摘要 本 发明 公开了一种 踏板 式 脚踏 车,包括多个 车轮 。多个车轮包括至少一个后轮和至少一个前轮。至少一个后轮与驱动 链轮 机械连接,驱动链轮与踏板链轮机械连接。踏板链轮与踏板式脚踏车上的一对踏板机械连接。一对踏板用于驾车者操控以驱动踏板式脚踏车。同时,一对踏板的转动带动踏板链轮转动,踏板链轮通过链条或皮带连接至驱动链轮。驱动链轮相应驱动至少一个后轮。踏板式脚踏车还包括车把和座椅。
权利要求

1.一种踏板脚踏车,其特征在于,包括:
至少一个前轮和至少一个后轮;
其中,一对踏板转动踏板链轮,所述踏板链轮进而转动驱动链轮;
其中,所述驱动链轮连接至所述至少一个后轮;其中,车把连接至所述至少一个前轮,并转动所述至少一个前轮的方向,以使所述踏板式脚踏车转向;其中,座椅能够向前移动,用于坐着蹬踩所述踏板式脚踏车,或者所述座椅能够向后移动,以站立蹬踩所述踏板式脚踏车。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踏板式脚踏车,其特征在于,所述踏板式脚踏车还包括第一车架构件、第二车架构件和第三车架构件;
其中,所述第三车架构件大体为U形,并且附接在所述第一车架构件和所述第二车架构件二者上;其中,所述第三车架构件相对于所述第一车架构件和所述第二车架构件向前延伸。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踏板式脚踏车,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后轮比所述至少一个前轮更接近中心轴线。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踏板式脚踏车,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后轮附接至后轴;
其中,所述后轴和所述至少一个后轮相对于所述第一车架构件和所述第二车架构件以可旋转方式接合。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踏板式脚踏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车架构件还包括第一后端,所述第二车架构件还包括第二后端;其中,所述第一后端和所述第二后端各自附接至后轴承,所述后轴承以可旋转方式附接至所述后轴。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踏板式脚踏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后轴包括位于其上的驱动链轮。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踏板式脚踏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车架构件和所述第二车架构件具有经由踏板链轮支架附接至它们的踏板链轮。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踏板式脚踏车,其特征在于,所述踏板链轮相对于所述驱动链轮定位于所述踏板式脚踏车的前方。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踏板式脚踏车,其特征在于,链条或皮带将所述驱动链轮连接至所述踏板链轮,使得所述驱动链轮随着所述踏板链轮转动。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踏板式脚踏车,其特征在于,所述踏板链轮附接至所述一对踏板,其中所述一对踏板包括左踏板和右踏板。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踏板式脚踏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左踏板位于所述第一车架构件的旁边,所述右踏板位于所述第二车架构件的旁边,其中,所述踏板链轮根据所述一对踏板的移动而转动。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踏板式脚踏车,其特征在于,所述一对踏板各自还包括位于踏板后端的踏板支杆;其中,所述踏板支杆能够相对于所述踏板后端枢转,所述踏板支杆向上延伸至上车架构件。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踏板式脚踏车,其特征在于,所述踏板支杆包括第四端,所述第四端相对于车架构件枢轴枢转;其中,所述左踏板以可旋转方式和所述踏板链轮的左链轮支杆接合,所述右踏板以可旋转方式和所述踏板链轮的右链轮支杆接合。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踏板式脚踏车,其特征在于,所述上车架构件附接至第四车架构件和第五车架构件;其中,所述第四车架构件和所述第五车架构件为竖直取向,所述第四车架构件连接至所述上车架构件和所述第一车架构件,所述第五车架构件连接至所述上车架构件和所述第二车架构件,所述上车架构件为平取向;其中,所述踏板支杆使所述一对踏板能够以平动方式运动时转动所述驱动链轮,所述左踏板与所述右踏板偏移180度。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踏板式脚踏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座椅包括位于所述座椅下方的座椅支架;其中,所述座椅支架包括第一座椅枢轴和第二座椅枢轴,所述第一座椅枢轴使第一座椅支杆能够连接至所述座椅支架,及相对于所述座椅支架枢转,所述第二座椅枢转使第二座椅支杆能够连接至所述座椅支架,及相对于所述座椅支架枢转。
1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踏板式脚踏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座椅支杆连接至所述第四车架构件,及相对于所述第四车架构件枢转;所述第二座椅支杆连接至第六车架构件,及相对于所述第六车架构件枢转;其中,所述第一座椅支杆和所述第二座椅支杆使所述座椅能够前后延伸。
17.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踏板式脚踏车,其特征在于,所述车把连接至转向轴,所述转向轴连接至齿条齿轮组件,所述齿条和齿轮组件连接至第七车架构件,所述第七车架构件连接在所述第一车架构件和所述第二车架构件之间。
18.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踏板式脚踏车,其特征在于,所述齿条和齿轮组件连接至至少一个拉杆接头,所述至少一个拉杆接头连接至所述至少一个前轮,所述至少一个前轮相对于所述至少一个拉杆接头有方向地转动以驾驶所述踏板式脚踏车。
19.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踏板式脚踏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车架构件包括前车筐,其中,储物箱附接至所述后轴承;其中,所述前车筐和所述储物箱能够储存物品。
20.根据权利要求19所述的踏板式脚踏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储物箱包括箱盖,其中,所述箱盖以可枢转方式连接至所述上车架构件,所述箱盖打开后用于露出所述储物箱的内部;其中,盖连接至所述储物箱和所述箱盖二者以锁牢所述箱盖;所述储物箱还包括后表面,所述后表面上包括至少一个反射灯。

说明书全文

踏板脚踏

技术领域

[0001] 本发明涉及脚踏车领域,更具体地,涉及一种包括踏板和车把的踏板式脚踏车,所述踏板和车把被操控时驱动所述踏板式脚踏车。

背景技术

[0002] 本发明涉及脚踏车领域,更具体地,涉及一种包括踏板和车把的踏板式脚踏车,所述踏板和车把被操控时驱动所述踏板式脚踏车。

发明内容

[0003]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包括多个车轮的踏板式脚踏车。多个车轮进一步包括至少一个后轮和至少一个前轮。所述至少一个后轮与驱动链轮机械连接,所述驱动链轮与踏板链轮机械连接。所述踏板链轮与设置在所述踏板式脚踏车上的一对踏板机械连接。所述一对踏板能够通过驾车者操控以驱动所述踏板式脚踏车。同时,所述一对踏板的转动带动所述踏板链轮转动,所述踏板链轮通过链条或皮带连接至所述驱动链轮。所述驱动链轮进而驱动所述至少一个后轮。所述踏板式脚踏车还包括车把和座椅。所述座椅可向前旋转以供所述驾车者使用;或者,所述座椅可向后旋转以便所述驾车者站立和蹬踩所述踏板式脚踏车。所述踏板式脚踏车的前部包括车筐,所述踏板式脚踏车的后部包括储物箱。所述储物箱位于所述座椅后方。所述车把连接至转向轴,所述转向轴与齿条齿轮组机械连接。所述齿条和齿轮组进而连接至至少一个拉杆接头,所述至少一个拉杆接头进而与所述至少一个前轮机械连接。
[0004]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脚踏车,所述脚踏车包括至少一个前轮和至少一个后轮,通过驾车者用脚操控的一对踏板驱动所述脚踏车。
[0005] 本发明的另一目的是提供一种脚踏车,所述脚踏车包括座椅,所述座椅用于在使用时前移,或者,当所述驾车者想站立骑车时后移。
[0006] 本发明的另一目的是提供一种脚踏车,所述脚踏车包括车把,所述车把通过齿条和齿轮、拉杆接头使所述至少一个前轮转向。
[0007] 本领域技术人员在结合附图阅读本发明当前优选、然而仅为示例性的实施例的具体描述时,所述踏板式脚踏车的上述及其他目的、技术特征和优势将变得明显。
[0008] 鉴于此,在具体说明所述踏板式脚踏车的现有实施例之前,可以理解所述踏板式脚踏车不限于说明书或附图中提出的部件的具体结构和布置的应用。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认为本发明可作为用于执行所述踏板式脚踏车多个用途的其他结构、方法及系统的设计基础
[0009] 因此,只要等同结构不违背所述踏板式脚踏车的精神和范围,认为权利用要求书包括等同结构是必要的。需要说明的是,本文使用的措辞和术语是为了进行描述,而不应构成限制。

附图说明

[0010] 说明书附图图示了本发明的实施例,并与说明书一起用于解释本发明的原理,其中,所述说明书附图被包含以提供对本发明的进一步理解,其合并进所述说明书并构成该说明书的一部分。所述说明书附图为示例附图,用于使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实施本发明,并非意在限制所附权利要求书的保护范围。
[0011] 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的立体图。
[0012] 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的另一立体图。
[0013] 图3为本发明实施例的侧视图。
[0014] 图4为本发明实施例的俯视图。
[0015] 图5为本发明实施例的后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6] 下述具体实施例实际上仅为示例,并不限于本申请的所述实施例以及所述实施例的使用。如本说明书所述,词语“示例”或“图示”意味着“作为实例、例子或图示”。本发明所述的作为“示例”或“图示”的实施例无需理解为较佳实施例或者优于其他实施例。下述所有实施例为示例实施例,所述实施例用于使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实施本发明并且不限定所附权利要求书的保护范围。此外,前述技术领域、背景技术、发明内容或下述具体实施方式中出现的任何说明或隐含说明并不构成限定。
[0017] 如图1至图5所示,以下将详述本发明实施例。所述踏板式脚踏车100(后文统称为本发明)包括第一车架构件101、第二车架构件102和第三车架构件103。所述第三车架构件一般为U形,附接于所述第一车架构件101和所述第二车架构件102。所述第三车架构件103相对于所述第一车架构件101和所述第二车架构件102向前延伸。
[0018] 本发明的脚踏车100包括至少一个后轮104和至少一个前轮105。所述至少一个后轮104比所述至少一个前轮105更接近中心轴线500(参见图5)。所述至少一个后轮104附接至后轴106。所述后轴106和所述至少一个后轮104相对于所述第一车架构件101和所述第二车架构件102以可旋转方式接合。所述第一车架构件101包括第一后端107,所述第二车架构件102包括第二后端108。所述第一后端107和所述第二后端108各自附接至后轴承109,所述后轴承109以可旋转方式附接至所述后轴106。
[0019] 所述后轴106包括驱动链轮110。所述第一车架构件101和所述第二车架构件102通过踏板链轮支架112和踏板链轮111附接。所述踏板链轮111相对于所述驱动链轮110定位于本发明的脚踏车100的前方。进一步地,链条113将所述驱动链轮110连接至所述踏板链轮111,使得所述驱动链轮110随着所述踏板链轮111转动。所述链条113可为皮带。
[0020] 所述踏板链轮111附接至一对踏板114。所述一对踏板114包括左踏板115和右踏板116。所述左踏板115位于所述第一车架构件101的旁边,所述右踏板116位于所述第二车架构件102的旁边。所述踏板链轮111对应所述一对踏板114的移动而转动。如图3所示,所述一对踏板114各自还包括位于踏板后端118的踏板支杆117。所述踏板支杆117相对于所述踏板后端118能够枢转。进一步地,所述踏板支杆117向上延伸至上车架构件119。所述踏板支杆
117包括第四端120,所述第四端120相对于车架构件枢轴121枢转。所述左踏板115以可旋转方式和所述踏板链轮111的左链轮支杆122接合,所述右踏板116以可旋转方式和所述踏板链轮111的右链轮支杆123接合。
[0021] 所述上车架构件119附接至第四车架构件124和第五车架构件125。所述第四车架构件124和所述第五车架构件125为竖直取向。所述第四车架构件124连接至所述上车架构件119和所述第一车架构件101。所述第五车架构件125连接至所述上车架构件119和所述第二车架构件102。所述上车架构件119为平取向。所述踏板支杆117使所述一对踏板114能够在平动方式运动时转动所述驱动链轮111。同时,所述一对踏板114彼此偏移180度。
[0022] 本发明的脚踏车100包括座椅126。所述座椅126包括位于所述座椅126下方的座椅支架127。所述座椅支架127包括第一座椅枢轴128和第二座椅枢轴129。所述第一座椅枢轴128使第一座椅支杆130能够连接至所述座椅支架127,及相对于所述座椅支架127枢转。所述第二座椅枢转129使第二座椅支杆131能够连接至所述座椅支架127,及相对于所述座椅支架127枢转。所述第一座椅支杆130连接至所述第四车架构件124,及相对于所述第四车架构件124枢转。所述第二座椅支杆131连接至第六车架构件132,及相对于所述第六车架构件
132枢转。所述第一座椅支杆130和所述第二座椅支杆131使所述座椅126能够前后延伸(参见图3)。进一步地,操控本发明的脚踏车100的驾车者300能够选择坐在所述座椅126上蹬踩所述一对踏板114驾车,或者站在所述一对踏板114上。
[0023] 车把133连接至转向轴134。所述转向轴134连接至齿条和齿轮组件135。所述齿条和齿轮组件135连接至第七车架构件136。所述第七车架构件136连接在所述第一车架构件101和所述第二车架构件102之间。所述齿条和齿轮组件135在与车辆(包括机动车辆和手动车辆)相关的技术领域是公众已知的。进一步地,所述齿条和齿轮组件135连接至至少一个拉杆接头137。所述至少一个拉杆接头137连接至所述至少一个前轮105。进一步地,所述至少一个前轮105相对于所述至少一个拉杆接头137能够有方向地转动以驾驶本发明的脚踏车100。所述至少一个拉杆接头137附接至所述第一车架构件101或者所述第二车架构件
102。
[0024] 所述第三车架构件103可以包括前车筐138。本发明的脚踏车100可以包括储物箱139。所述储物箱139位于本发明100的后部。进一步地,所述储物箱139附接至所述后轴承
109。所述前车筐138和所述储物箱139都能够储存物品。所述储物箱139包括箱盖140,其中,所述箱盖140以可枢转方式连接至所述上车架构件119。所述箱盖140打开后用于露出所述储物箱139的内部。进一步地,盖141连接至所述储物箱139和所述箱盖140,以便使用本发明的脚踏车100时锁牢所述箱盖140。所述储物箱139还可以包括后表面142,所述后表面142上包括至少一个反射灯143。
[0025] 在使用时,本发明的脚踏车100根据所述一对踏板114的平移而被驱动,所述一对踏板114进而转动所述驱动链轮110和所述踏板链轮111。本发明的脚踏车100经由所述车把133转向,以用于转动所述至少一个前轮105。本发明的脚踏车100可包括所述车把133上的刹车,所述刹车与刹车片机械连接,所述刹车片位于所述至少一个前轮105上和/或者所述至少一个后轮104上。
[0026] 关于上述说明,应该认识到,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上述以及图1至图5中的本发明各个部件的最佳尺寸关系是容易明白而明显的,所述最佳尺寸关系包括大小、材料、形状、形式、功能、操作方式、组装和使用方式的变型。并且,所述说明书附图中示出和说明书中描述的所有等同关系都包括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内。
[0027] 应该注意到,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认识到可以对本发明不同实施例进行的多种变形和改进,所述变形和改进将产生改进的发明;但所有这些都将落入如下述权利要求所限定的本发明的精神范围内。因此,本发明仅由所述权利要求书的保护范围及等同于所述权利要求书的内容的保护范围所限定。
QQ群二维码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