炭化尾气处理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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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号 | CN201611131530.5 | 申请日 | 2016-12-09 | 公开(公告)号 | CN106701212A | 公开(公告)日 | 2017-05-24 |
申请人 | 广西北海浩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梁文燊; | ||||
摘要 | 本 发明 公开了一种炭化尾气处理方法,包括以下步骤:⑴、炭化炉产生的尾气,经冷却处理,得到冷凝液和冷却气;⑵、冷却气返回至炭化炉作为 燃料 ;⑶、步骤⑴得到的冷凝液经分离处理,得到木焦油和 木醋液 。本发明对炭化炉产生的尾气直接冷却处理,得到的不同产物均得到有效利用,无污染,操作简单;减少外加炭化燃料,节约成本。 | ||||||
权利要求 | |||||||
说明书全文 | 炭化尾气处理方法技术领域[0001] 本发明涉及炭化技术领域,尤其是一种炭化尾气处理方法。 背景技术[0002] 炭化又称干馏(dry distillation),是将固体燃料进行热化学加工方法,将煤、木材、油页岩等在隔绝空气下加热分解为气体(煤气)、液体(焦油)和固体(焦炭)产物,焦油蒸气随煤气从焦炉逸出,可以回收利用,焦炭则由焦炉内推出。炭化尾气中含有多种物质,若直接排放,会污染空气,且尾气中功能物质得不到利用。 发明内容[0003] 本发明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提出一种炭化尾气处理方法,操作简便,无污染。 [0004] 为了实现上述发明目的,本发明提供以下技术方案:一种炭化尾气处理方法,包括以下步骤:⑴、炭化炉产生的尾气,经冷却处理,得到冷凝液和冷却气; ⑵、冷却气返回至炭化炉作为燃料; ⑶、步骤⑴得到的冷凝液经分离处理,得到木焦油和木醋液。 [0005] 进一步地,步骤⑴冷却为冷却至30~38℃。 [0006] 进一步地,步骤⑴中,冷却液与冷却气是采用气液分离方式分开的。 [0007]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具有以下优点:对炭化炉产生的尾气直接冷却处理,得到的不同产物均得到有效利用,无污染,操作简单;减少外加炭化燃料,节约成本。 具体实施方式[0008] 下面结合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详细描述,本部分的描述仅是示范性和解释性,不应对本发明的保护范围有任何的限制作用。 [0009] 实施例1一种炭化尾气处理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⑴、炭化炉产生的尾气,经冷却处理,得到冷凝液和冷却气; ⑵、冷却气返回至炭化炉作为燃料; ⑶、步骤⑴得到的冷凝液经分离处理,得到木焦油和木醋液。 [0010] 实施例2一种炭化尾气处理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⑴、炭化炉产生的尾气,经冷却至30℃处理,气液分离方式得到冷凝液和冷却气; ⑵、冷却气返回至炭化炉作为燃料; ⑶、步骤⑴得到的冷凝液经分离处理,得到木焦油和木醋液。 [0011] 实施例3一种炭化尾气处理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⑴、炭化炉产生的尾气,经冷却至35℃处理,气液分离得到冷凝液和冷却气; ⑵、冷却气返回至炭化炉作为燃料; ⑶、步骤⑴得到的冷凝液经分离处理,得到木焦油和木醋液。 [0012] 以上所述仅是本发明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