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船坞内船舶快速下系统

专利类型 实用新型 法律事件 授权; 权利转移;
专利有效性 有效专利 当前状态 授权
申请号 CN202021340313.9 申请日 2020-07-09
公开(公告)号 CN212267797U 公开(公告)日 2021-01-01
申请人 科拓工程机械(苏州)有限公司; 申请人类型 企业
发明人 职山杰; 马扶金; 第一发明人 职山杰
权利人 科拓工程机械(苏州)有限公司 权利人类型 企业
当前权利人 苏州灵睿特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当前权利人类型 企业
省份 当前专利权人所在省份:江苏省 城市 当前专利权人所在城市:江苏省苏州市
具体地址 当前专利权人所在详细地址: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35号1005室 邮编 当前专利权人邮编:215000
主IPC国际分类 B63C3/00 所有IPC国际分类 B63C3/00B63C5/04
专利引用数量 0 专利被引用数量 1
专利权利要求数量 6 专利文献类型 U
专利代理机构 成都明涛智创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专利代理人 丁国勇;
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船坞内 船舶 快速下 水 系统,属于船坞系统技术领域,先在地基上设置好承载的承载墩台,然后在承载墩台上开始建造船体,等整条船体造好,就可以根据船体的大小和形状通过 支撑 架体把模 块 车拼接起来,行驶到船体下面,顶升起整体船体,然后行驶到船坞里,模块车再下降,将整条船体放置到预先设置好的承载墩台上,模块车再驶离船坞,然后船坞引入 海水 ,船体浮起,完成船体下水任务,陆地造船工位可以设置多个,并行开工,加快造船速度,船坞只是用作船舶下水的工作,一般一个下水工作周期可以在2‑3天内完成,所以船坞的利用率大大提高,模块车拼接使用灵活,可根据船舶的形状和重量进行变换组合。(ESM)同样的 发明 创造已同日 申请 发明 专利
权利要求

1.一种船坞内船舶快速下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地基(8)以及设在所述地基(8)顶部的多组承载墩台(1)和位于所述地基(8)一侧的船坞(9),所述船坞(9)远离所述地基(8)的一侧为海平面(10),所述承载墩台(1)的顶部放置有船体(7),且所述船体(7)的下方设有模车(2),所述模块车(2)与所述船体(7)之间通过支撑架体(11)连接,所述模块车(2)之间通过纵向销(3)和横向拼接块(4)连接,所述支撑架体(11)的两侧皆设有动单元PPU(5),且所述动力单元PPU(5)上设有供电导线(13)为所述模块车(2)供电,所述模块车(2)上设有液压油缸(14)可将所述船体(7)抬升。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船坞内船舶快速下水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架体(11)的一侧安装有电源放置板(16),且所述电源放置板(16)与所述支撑架体(11)之间设有固定件(17),所述动力单元PPU(5)位于所述电源放置板(16)的顶部。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船坞内船舶快速下水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模块车(2)包括轮体(18)、铰接座(15)、轮体连接杆(19)和液压油缸(14),所述铰接座(15)安装在所述支撑架体(11)的底部,所述铰接座(15)远离所述支撑架体(11)的一端铰接有轮体连接杆(19)。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船坞内船舶快速下水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轮体连接杆(19)上安装有轮体(18),所述铰接座(15)与所述轮体连接杆(19)之间安装所述液压油缸(14)。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船坞内船舶快速下水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动力单元PPU(5)与所述支撑架体(11)之间设有连接件(12)。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船坞内船舶快速下水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动力单元PPU(5)与所述动力单元PPU(5)之间设有并车连接线(6)。

说明书全文

一种船坞内船舶快速下系统

技术领域

[0001]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船坞系统,特别是涉及一种船坞内船舶快速下水系统,属于船坞系统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0002] 大型造船厂都投入巨资建造船坞,然后船坞上再建有巨型龙吊,船体的分段由龙门吊吊装并在船坞内进行拼接,等一块船体分段拼接好,整条船建造好后,才能将海水引入船坞,船体浮起,最后拖出船坞。
[0003] 此时船坞才能再次清空,用来建造下一条船。
[0004] 目前这种船舶下水方式使占用船坞时间很长,造一条大型船舶可能需要长达数月时间,这样就使得投资巨大的船坞利用率很低,为此设计一种船坞内船舶快速下水系统来优化上述问题。实用新型内容
[0005] 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提供一种船坞内船舶快速下水系统。
[0006]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可以通过采用如下技术方案达到:
[0007] 一种船坞内船舶快速下水系统,包括地基以及设在所述地基顶部的多组承载墩台和位于所述地基一侧的船坞,所述船坞远离所述地基的一侧为海平面,所述承载墩台的顶部放置有船体,且所述船体的下方设有模块车,所述模块车与所述船体之间通过支撑架体连接,所述模块车之间通过纵向销和横向拼接块连接,所述支撑架体的两侧皆设有动单元PPU,且所述动力单元PPU上设有供电导线为所述模块车供电,所述模块车上设有液压油缸可将所述船体抬升。
[0008] 优选的,所述支撑架体的一侧安装有电源放置板,且所述电源放置板与所述支撑架体之间设有固定件,所述动力单元PPU位于所述电源放置板的顶部。
[0009] 优选的,所述模块车包括轮体、铰接座、轮体连接杆和液压油缸,所述铰接座安装在所述支撑架体的底部,所述铰接座远离所述支撑架体的一端铰接有轮体连接杆。
[0010] 优选的,所述轮体连接杆上安装有轮体,所述铰接座与所述轮体连接杆之间安装所述液压油缸。
[0011] 优选的,所述动力单元PPU与所述支撑架体之间设有连接件。
[0012] 优选的,所述动力单元PPU与所述动力单元PPU之间设有并车连接线
[0013]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技术效果:
[0014]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船坞内船舶快速下水系统,先在地基上设置好承载的承载墩台,然后在承载墩台上开始建造船体,等整条船体造好,就可以根据船体的大小和形状通过支撑架体把模块车拼接起来,连接好并车电缆,车载控制系统设置好模块车的拼接组合形式,转向中心等参数,行驶到船体下面,顶升起整体船体,然后行驶到船坞里,模块车再下降,将整条船体放置到预先设置好的承载墩台上,模块车再驶离船坞,然后船坞引入海水,船体浮起,完成船体下水任务,陆地造船工位可以设置多个,并行开工,加快造船速度,船坞只是用作船舶下水的工作,一般一个下水工作周期可以在2-3天内完成,所以船坞的利用率大大提高,模块车拼接使用灵活,可根据船舶的形状和重量进行变换组合。附图说明
[0015] 图1为按照本实用新型的一种船坞内船舶快速下水系统的一优选实施例的俯视图;
[0016] 图2为按照本实用新型的一种船坞内船舶快速下水系统的一优选实施例的侧抛视图;
[0017] 图3为按照本实用新型的一种船坞内船舶快速下水系统的一优选实施例的a处结构放大图;
[0018] 图4为按照本实用新型的一种船坞内船舶快速下水系统的一优选实施例的b处结构放大图。
[0019] 图中:1-承载墩台,2-模块车,3-纵向销,4-横向拼接块,5- 动力单元PPU,6-并车连接线,7-船体,8-地基,9-船坞,10-海平面,11-支撑架体,12-连接件,13-供电导线,14-液压油缸,15-铰接座,16-电源放置板,17-固定件,18-轮体,19-轮体连接杆。

具体实施方式

[0020] 为使本领域技术人员更加清楚和明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下面结合实施例及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描述,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不限于此。
[0021] 如图1-图4所示,本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船坞内船舶快速下水系统,包括地基8以及设在地基8顶部的多组承载墩台1和位于地基8 一侧的船坞9,船坞9远离地基8的一侧为海平面10,承载墩台1 的顶部放置有船体7,且船体7的下方设有模块车2,模块车2与船体7之间通过支撑架体11连接,模块车2之间通过纵向销3和横向拼接块4连接,支撑架体11的两侧皆设有动力单元PPU5,且动力单元PPU5上设有供电导线13为模块车2供电,模块车2上设有液压油缸14可将船体7抬升。
[0022] 先在地基8上设置好承载的承载墩台1,然后在承载墩台1上开始建造船体7,等整条船体造好,就可以根据船体的大小和形状通过支撑架体11把模块车2拼接起来,连接好并车电缆,车载控制系统设置好模块车2的拼接组合形式,转向中心等参数,行驶到船体7 下面,顶升起整体船体7,然后行驶到船坞9里,模块车2再下降,将整条船体7放置到预先设置好的承载墩台1上,模块车2再驶离船坞9,然后船坞9引入海水,船体7浮起,完成船体7下水任务,陆地造船工位可以设置多个,并行开工,加快造船速度,船坞只是用作船舶下水的工作,一般一个下水工作周期可以在2-3天内完成,所以船坞的利用率大大提高,模块车2拼接使用灵活,可根据船舶的形状和重量进行变换组合。
[0023] 在本实施例中,支撑架体11的一侧安装有电源放置板16,且电源放置板16与支撑架体11之间设有固定件17,动力单元PPU5位于电源放置板16的顶部。
[0024] 在本实施例中,模块车2包括轮体18、铰接座15、轮体连接杆 19和液压油缸14,铰接座15安装在支撑架体11的底部,铰接座15 远离支撑架体11的一端铰接有轮体连接杆19。
[0025] 在本实施例中,轮体连接杆19上安装有轮体18,铰接座15与轮体连接杆19之间安装液压油缸14。
[0026] 在本实施例中,动力单元PPU5与支撑架体11之间设有连接件 12。
[0027] 在本实施例中,动力单元PPU5与动力单元PPU5之间设有并车连接线6。
[0028] 以上,仅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实施例,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所公开的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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