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1] 技术领域
[0002] 本
发明涉及一种食品,具体地说,涉及一种纤维棒食品。
[0003] 背景技术
[0004] 膳食纤维,即在小肠中不被人体消化吸收、在大肠中部分或全部
发酵的一类
碳水化合物。虽然膳食纤维并不为人体直接提供营养,但其对人体健康的调节作用却日益受到关注,研究发现,多种生活习惯病都与膳食纤维摄入不足有关,如
高血压、高血脂、高血糖等。近年来市场上,以补充膳食纤维为目的的功能食品层出不穷,其中包括添加膳食纤维的食物棒。
[0005] 膳食纤维分为
水溶性膳食纤维和水不溶性膳食纤维;水溶性膳食纤维包括:菊粉、葡聚糖、功能性低聚糖、果胶、
树脂等,水不溶性膳食纤维包括:
纤维素、木质素和部分半纤维素。一般认为,水溶性膳食纤维能够吸水膨胀,增加饱腹感,促进肠道蠕动,延缓人体对糖份和胆固醇的吸收,其功能性更强,而且口感要好于水不溶性膳食纤维。
[0006] 食物棒作为一种配方食品,其可以添加的营养素种类较多,配比灵活,而且口感好,食用方便。在食物棒中添加膳食纤维,其可以达到的强化量要高于传统食品中的强化量,还可同时添加
蛋白质、维生素、矿物质等,提高产品的营养价值。
[0007] 但是,食物棒中添加水溶性膳食纤维,由于膳食纤维容易吸水,尤其是由其他物料中吸收水分,造成产品发干、发硬,而且由于膳食纤维
吸附较多水分,造成产品水分过高,不易储存。
[0008] 发明内容
[0009]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口感好、功能强且易于储存的膳食纤维棒。
[0010] 为了实现本发明目的,本发明的一种膳食纤维棒,其含有总重量0.5~20%的抗性
淀粉。
[0011] 其中,优选为,含有总重量为3~10%的抗性淀粉。
[0012] 本发明的膳食纤维棒还包括如下组分:
[0013] 除抗性淀粉外的碳水化合物类物质20~60%,
[0014] 蛋白质类物质 10~50%,
[0015] 脂肪类物质 5~20%,
[0016] 水分 8~15%,
[0017] 其他营养素 0~3%。
[0018] 所述除抗性淀粉外的碳水化合物类物质包括谷物粉、谷物颗粒、糖浆、糊精、低聚糖、砂糖、
葡萄糖等。
[0019] 所述谷物粉为麦精、饼干粉、熟制糯米粉、熟制小麦粉、熟制黄豆粉或熟制大米粉中的一种或几种。
[0020] 所述谷物颗粒为膨化大米、小麦、燕麦、玉米等的球状、
块状或片状颗粒。
[0021] 所述糖浆为葡萄糖浆、玉米糖浆、山梨糖醇或麦芽糖醇等。
[0022] 所述的蛋白质类物质包括奶粉、
乳清蛋白粉、大豆蛋白粉或花生蛋白粉等。
[0023] 所述的脂肪类物质包括乳脂肪、代可可脂、黄油、
植物油或起酥油等。
[0024] 所述的其他营养素包括维生素、矿物质或
植物提取物等中的一种或几种,适合添加于食物棒的营养成分。比如维生素C、维生素E、维生素D、维生素B族,含
钙、
钾、
铁、锌锰的矿物质、左旋肉
碱、
牛磺酸、咖啡因、瓜拉纳提取物、白
云豆提取物等。
[0025] 本发明的膳食纤维棒可采用常规的制备方法获得,一般是先将除脂肪类物质和糖浆之外的各成分按比例混合均匀;然后称取各种脂肪类物质,加热融化,称取糖浆,并加热至沸,冷却至60~70℃,与脂肪类物质混合均匀,冷却至40~50℃,边搅拌边加入剩余物质,搅拌均匀、和团;最后切割成棒状。
[0026] 本发明所采用的抗性淀粉(Resistant Starch)是一类在健康人的小肠内,不被消化吸收的淀粉及淀粉降解产物的总称。抗性淀粉其实就存在于天然的食物中,如放置过夜的米粥,其中的淀粉在煮制的过程中糊化,放置过程中淀粉老化而失去可消化性,从而形成抗性淀粉,据估计,日常饮食中,抗性淀粉占摄入淀粉总量的4~7%。
[0027] 虽然抗性淀粉不能被人体消化吸收,提供营养,但却具有部分膳食纤维的功能性,对人体维持健康同样是必不可少的。但是,随着精加工食品的增多,谷物和豆类食品摄入的减少,抗性淀粉的摄入量大大减少,据估计,西方社会目前抗性淀粉的消费量为3~7g/day,而为了获得充分的生理益处,每人每日需要量大约为15~20g。为此,许多厂家研发出了工业化生产具有膳食纤维功能的抗性淀粉的方法,用以添加到加工食品中,弥补日常饮食中膳食纤维摄入的不足。
[0028] 抗性淀粉,其具有的膳食纤维功能,是已经被动物实验和人体实验证明的。其功能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调节血糖,添加于食物中可以降低食物的血糖反应,使餐后胰岛素应答和血糖应答降低;可降低
血浆胆固醇水平;在结肠中被部分或全部发酵,产生更多短链
脂肪酸,包括丁酸盐,而丁酸盐是肠道健康的标志物,可抑制癌细胞生长,诱导癌细胞凋亡,促进正常细胞生长,促进受损DNA修复。
[0029] 目前,一般认为水溶性膳食纤维功能性强、口感好,强化膳食纤维的产品中多添加的是此类。但是,水溶性膳食纤维多具有胶体的特性,易吸水膨胀,用于液体或固体饮料中尚可,但添加到食物棒中,会造成产品发干、发硬,而且,由于膳食纤维吸附较多水分,产品水分增高,影响产品的储存性。
[0030] 本发明通过在食物棒中添加一种水不溶性膳食纤维-抗性淀粉,并选择出适合的添加量,在满足强化量和功能性的
基础上,解决了产品变干变硬的问题,保证产品在储存过程中品质稳定,延长了储存期。
[0031] 此类抗性淀粉具有水不溶性,白色,无特殊气味,不影响产品的口感和质地,是一种很好的填充物。且较水溶性膳食纤维,其物料
粘度低,益于操作。同时其作为膳食纤维的功能性,等同于甚至优于天然水溶性膳食纤维。
[0032] 本发明采用抗性淀粉代替水溶性膳食纤维,添加到膳食纤维棒中,产品口感清爽、不粘牙。而且用抗性淀粉代替水溶性膳食纤维,添加到膳食纤维棒中,产品在储存过程中,不变硬,储存期延长。同时,添加抗性淀粉,物料粘度降低,提高了生产操作性。
[0033] 具体实施方式
[0034] 以下
实施例用于说明本发明,但不用来限制本发明的范围。
[0035] 实施例1
[0036] 本实施例的纤维棒制备过程如下:
[0037] (1)按表中的量称取各种粉料,混合均匀。
[0038] (2)按表中的量称取糖浆和纯净水,加热至沸,冷却至70℃。
[0039] (3)按表中的量称取脂肪类物质,加热融化,与糖浆混合均匀,冷却至40~50℃,边搅拌边加入粉料中,搅拌均匀、和团。
[0040] (4)切割成棒状。
[0042] 具体配方如下(单位:重量百分数):
[0043] 表1
[0044]
[0045]
[0046] 实施例2
[0047] 具体过程同实施例1,不同的是含如下组分和含量:
[0048] 表2
[0049]
[0050] 实施例3
[0051] 具体过程同实施例1,不同的是含如下组分和含量:
[0052] 表3
[0053]
[0054] 实施例4
[0055] 具体过程同实施例1,不同的是含如下组分和含量:
[0056] 表4
[0057]
[0058] 实施例5
[0059] 具体过程同实施例1,不同的是含如下组分和含量:
[0060] 表5
[0061]
[0062] 实施例6
[0063] 具体过程同实施例1,不同的是含如下组分和含量:
[0064] 表6
[0065]
[0066]
[0067] 实验例本发明的应用效果
[0068] 1实验样品和方法
[0069] 1.1实验样品
[0070] 取上述实施例6所得的食物棒为实验品;由于魔芋粉是目前应用最为普遍的一种膳食纤维,所以对照品选用魔芋粉(100目)代替配方中的抗性淀粉,其余配料和加工过程与实验品相同。
[0071] 1.2实验方法
[0072] 1.2.1感官品尝
[0073] 在双盲条件下,组织受试者对存放0天、60天、120天的实验品和对照品进行品尝,评价样品的滋味、质地。品尝时间:上午10:00~11:00。受试者:36人。计分方法:由受试者进行打分,采取5分制,很好计为5分;较好计为4分;一般计为3分;较差计为2分;很差计为1分,只填写整数分值。
[0075] 分别按国家标准GB/T 4789.2、GB/T 4789.3、GB/T 4789.15规定的方法测定样品的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和
酵母计数
[0076] 1.3数据统计
[0077] 所得数据用Excel处理,采用t检验对测试数据进行统计学分析,用mean±SD表示,P<0.05为差异显著,P<0.01为差异极显著。
[0078] 2实验结果
[0079] 2.1感官品尝结果
[0080] 结果如表7所示。
[0081] 表7感官品尝结果
[0082]
[0083]
[0084] 由表7可知,刚刚制得的实验品和对照品滋味没有显著差异,而质地要显著优于对照品,主要表现在对照品较为粘牙,糊口。储存60天和120天的样品,实验品与对照品在滋味和质地两方面均存在极显著性差异,对照品变得干硬,难以咀嚼,而实验品则保持稳定,经检验,实验品存放120天后与刚制得的样品相比,滋味和质地无显著差异(a与b进行比较检验,P值为0.105;c与d进行比较检验,P值为0.473)。
[0085] 经检测,实施例1-5均也可获得很好的口感。产品质地柔软细腻,谷物
香味与奶香味浓郁,且储存期内性状稳定。
[0086] 2.2微生物检测结果
[0087] 如表8所示。
[0088] 表8微生物检测结果
[0089]
[0090] 注:用于该检测项目的样品置于恒温恒湿条件(
温度为30℃,
相对湿度为60%)。
[0091] 由表8可以看出,实验品在存放期间,微生物指标相对稳定,而对照品中微生物增殖速度较快,存放120天后,微生物指标已不能满足要求。
[0092] 3结论
[0093] 以抗性淀粉代替水溶性膳食纤维,添加到食物棒中,有利于产品口感和卫生指标维持稳定,延长了产品的保质期。
[0094] 虽然,上文中已经用一般性说明及具体实施方案对本发明作了详尽的描述,但在本发明基础上,可以对之作一些
修改或改进,这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因此,在不偏离本发明精神的基础上所做的这些修改或改进,均属于本发明要求保护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