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汇可以提供一种防回流导尿装置专利检索,专利查询,专利分析的服务。并且本 发明 公开了一种防回流 导尿 装置,包括导尿软管、防回流装置、气囊、导尿孔、充气管、 导尿管 和输液管,导尿软管上端设置导尿孔,导尿孔下方设置气囊,导尿软管中部设置防回流装置,导尿软管下端设置充气管、导尿管和输液管,导尿软管包括充气管道、导尿管道和输液管道,充气管道与充气管和气囊相连通,导尿管道与导尿管和导尿孔连通,输液管道与输液管和导尿孔连通,防回流装置包括浮 力 球和缓流腔,缓流腔为一椭球形空腔,上下两端与导尿管道相连通。本发明结构简单,使用方便,具有避免尿液回流,减少患者安全隐患的作用。,下面是一种防回流导尿装置专利的具体信息内容。
1.一种防回流导尿装置,包括导尿软管、气囊、导尿孔、充气管、导尿管和输液管,其特征在于:还包括防回流装置,所述导尿软管上端设置导尿孔,所述导尿孔下方设置气囊,所述导尿软管中部设置防回流装置,所述导尿软管下端设置充气管、导尿管和输液管,所述导尿软管包括充气管道、导尿管道和输液管道,所述充气管道与所述充气管和气囊相连通,所述导尿管道与所述导尿管和导尿孔连通,所述输液管道与所述输液管和导尿孔连通,所述防回流装置包括浮力球和缓流腔,上下两端与所述导尿管道相连通,当所述缓流腔内充满尿液时,所述浮力球上浮到缓流腔顶端,构成简易单向开关。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防回流导尿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浮力球为浮力较大不透水的无孔中空球。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防回流导尿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缓流腔为一椭球形空腔。
技术领域
[0001] 本
发明涉及一种医疗器械,尤其涉及一种防回流导尿装置。
背景技术
[0002] 目前,
导尿管是现代医疗领域中一种重要的医疗器械,但现存导尿管存在尿液回流现象,当尿袋或导尿管
位置较高时,就有可能会发生尿液回流,这会导致尿道感染等危害,给患者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
发明内容
[0003] 本发明的目的就在于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而提供一种防回流导尿装置。
[0004] 本发明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上述目的:
[0005] 本发明包括导尿软管、防回流装置、气囊、导尿孔、充气管、导尿管和输液管,所述导尿软管上端设置导尿孔,所述导尿孔下方设置气囊,将所述导尿软管上端插入膀胱中,通过所述气囊使所述导尿软管固定,所述导尿软管中部设置防回流装置,所述导尿软管下端设置充气管、导尿管和输液管,通过所述充气管给气囊充气,导出的尿液通过所述导尿管输入到导尿袋中,必要时通过所述输液管向患者膀胱中输入药液或清
水冲洗膀胱。
[0006] 进一步,所述导尿软管包括充气管道、导尿管道和输液管道,所述充气管道与所述充气管和气囊相连通,所述导尿管道与所述导尿管和导尿孔连通,所述输液管道与所述输液管和导尿孔连通。
[0007] 进一步,所述防回流装置包括浮
力球和缓流腔,所述缓流腔为一椭球形空腔,上下两端与所述导尿管道相连通,当所述缓流腔内充满尿液时,所述
浮力球就会上浮到缓流腔顶端,构成简易单向
开关,使尿液只能向下流动,起到防止尿液回流的目的。
[0008]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在于:
[0009] 本发明是一种防回流导尿装置,与
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具有避免尿液回流,减少患者安全隐患的效果,而且结构简单,使用方便,成本较低,具有推广应用的价值。
附图说明
[0010] 图1是本发明所述防回流导尿装置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0011] 图2是本发明所述防回流导尿装置的防回流装置结构示意图。
[0012] 图中:1-导尿软管、2-防回流装置、3-气囊、4-导尿孔、5-充气管、6-导尿管、7-输液管、21-充气管道、22-导尿管道、23-输液管道、24-浮力球、25-缓流腔。
具体实施方式
[0013] 参照图1,本发明包括导尿软管1、防回流装置2、气囊3、导尿孔4、充气管5、导尿管6和输液管7,导尿软管1上端设置导尿孔4,导尿孔4下方设置气囊3,将导尿软管1上端插入膀胱中,通过气囊3使导尿软管1固定,导尿软管1中部设置防回流装置2,导尿软管1下端设置充气管5、导尿管6和输液管7,通过充气管5给气囊3充气,导出的尿液通过导尿管6输入到导尿袋中,必要时通过输液管7向患者膀胱中输入药液或清水冲洗膀胱。导尿软管1包括充气管道21、导尿管道22和输液管道23,充气管道21与充气管5和气囊3相连通,导尿管道22与导尿管6和导尿孔4连通,输液管道23与输液管7和导尿孔4连通。
[0014] 参照图2,防回流装置2包括浮力球24和缓流腔25,缓流腔25为一椭球形空腔,上下两端与导尿管道22相连通,当缓流腔25内充满尿液时,浮力球24就会上浮到缓流腔25顶端,构成简易单向开关,使尿液只能向下流动,起到防止尿液回流的目的。
[0015] 本发明不局限于上述最佳实施方式,任何人在本发明的启示下都可得出其他各种形式的产品,但不论在其形状或结构上作任何变化,凡是具有与本
申请相同或相近似的技术方案,均落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