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领域
[0001] 本实用新型属于医疗器械装置,尤其涉及一种儿童内镜检查束缚带装置。
背景技术
[0002] 目前,儿童内镜检查技术是一项临床医学
治疗的主要手段。但是在长期治疗过程中,躯干及四肢是由床单包裹和固定,所以操作过程中经常出现患者躯干和四肢扭动,导致出现手术难度和手术
风险增加,同时还需要人员对患者的肢体及四肢进行再次束缚,也会增加人
力的浪费。这对儿童内镜检查的诊断性和治疗性检查起到了限制作用。鉴于这种情况,出现了许多儿童内镜检查束缚带装置。但是现有儿童内镜检查束缚带装置,对于比较小的
患儿束缚带过长,束缚的圈数过多,造成患儿
过热。同时现有儿童内镜检查束缚带装置,虽然有绑带的固定,由于绑带具有拉伸特点,不能将儿童紧紧的进行固定,影响检查的过程。
[0004] (1)现有儿童内镜检查束缚带装置,对于比较小的患儿束缚带过长,束缚的圈数过多,造成患儿过热。
[0005] (2)现有儿童内镜检查束缚带装置,虽然有绑带的固定,由于绑带具有拉伸特点,不能将儿童紧紧的进行固定,影响检查的过程。实用新型内容
[0006] 为解决现有技术存在的问题,本实用新型为解决公知技术中存在的技术问题而提供一种结构简单、安装使用方便、提高工作效率的儿童内镜检查束缚带装置。
[0007] 本实用新型是这样实现的一种儿童内镜检查束缚带装置设置有海绵垫,海绵垫单独缝合固定有大束缚带和小束缚带;大束缚带和小束缚带缝合固定有透气垫;进一步,所述海绵垫通过缝合套接有海绵垫
挡板;进一步,所述大束缚和小束缚带内一侧分别缝制有大束缚带尼龙钩面和小束缚带尼龙钩面;海绵垫另一侧的大束缚带和小束缚带的外侧均缝制有束缚带毛面,海绵垫表面上缝制有小绑带。
[0008] 本实用新型具有的优点和积极效果是:本实用新型通过在大束缚带和小束缚带缝合固定有透气垫,可以避免造成患儿过热,造成不适的感觉出现。本实用新型通过缝合套接有海绵垫挡板,可以避免由于绑带具有拉伸特点,不能将儿童紧紧的进行有效的固定现象出现,从而提高检查的整体效果。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大束缚带、小绑带和小束缚带,可以减少患儿束缚带过长,减少束缚的圈数,使本实用新型进行简单有效的固定,同时减少了成本。
附图说明
[0009] 图1是本实用新型
实施例提供的儿童内镜检查束缚带装置示意图。
[0010] 图中:1、海绵垫;2、大束缚带;3、大束缚带尼龙钩面;4、小束缚带尼龙钩面;5、小绑带;6、束缚带毛面;7、小束缚带;8、海绵垫挡板;9、透气垫。
具体实施方式
[0011] 为能进一步了解本实用新型的
发明内容、特点及功效,兹例举以下实施例,并配合附图详细说明如下。
[0012] 下面结合图1对本实用新型的结构作详细的描述。
[0013]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儿童内镜检查束缚带装置,底部铺设有海绵垫1;海绵垫1通过缝合套接有海绵垫挡板8,海绵垫1单独缝合固定有大束缚带2和小束缚带7;大束缚带
2和小束缚带7缝合固定有透气垫9,大束缚带2和小束缚带7内一侧分别缝制有大束缚带尼龙钩面3和小束缚带尼龙钩面4;海绵垫另一侧的大束缚带2和小束缚带7的外侧均缝制有束缚带毛面6;海绵垫表面上缝制有小绑带5,束缚带毛面6包括:与大束缚带尼龙钩面3相粘接的大束缚带2毛面、与小束缚带7尼龙钩面相粘接的小束缚带毛面。
[0014] 海绵垫底部是由长180cm,宽50cm,厚度为5cm的海绵垫组成。在海绵垫底部上三分之一处平铺一个长90 cm,宽140cm的大束缚带,材质为绒面化纤加厚布料,稍有弹力,且柔软耐用,在束缚带的外侧,平均15cm宽度安装粘扣毛面,尺寸为长100cm,款10cm,共计5个,在束缚带内侧安装尼龙粘扣钩面,尺寸为长90cm,宽30cm。此束缚带主要束缚身体及四肢。在大束缚带下面平铺一个尺寸为长50cm,宽150cm的小束缚带,小束缚带外侧有尼龙粘扣的
3个毛面组成,每个毛面的尺寸为长10cm,宽150cm,在小束缚带内侧面安装钩面,尺寸为长
50 cm,宽20 cm,此束缚带主要束缚下肢。此装置设置6个绑带,尺寸为长60cm,宽10cm,在绑带长边两端分别安装尼龙粘扣,尺寸为10*10cm。每两个绑带互相对应,分别固定在诊查床的上部30cm、中部80cm、下部180cm处。
[0015] 本实用新型使用时,将患儿置于诊查床上,首先用大束缚带2将患儿肩部以下的部位束缚,尼龙粘扣粘紧,再用小束缚带7束缚患儿的身体中部,腰部、臀部及大腿部,目的防止此部位的扭动,用小绑带固定患儿上部,中部及下部,目的一是将患儿诊查床固定于诊查床1上,二是再次加强固定的各个部位,透气垫9可以避免造成患儿过热,造成不适的感觉出现,海绵垫挡板8可以避免由于绑带具有拉伸特点,不能将儿童紧紧的进行有效的固定现象出现,从而提高检查的整体效果。
[0016] 以上所述仅是对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非对本实用新型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凡是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做的任何简单
修改,等同变化与修饰,均属于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