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领域
[0001] 本
发明属于
口腔清洁护理产品领域,尤其是一种含
硅藻土的抗牙结石牙膏。
背景技术
[0002] 牙结石是一种沉积于牙面或修复体表面的
钙化或者正在钙化的菌斑及软垢,由唾液或
龈沟液中的钙盐逐渐沉积而成,形成后不易除去。牙结石形成的两个基本步骤为
牙菌斑生物膜的形成和矿物化。牙结石形成的初期为牙菌斑,最初唾液蛋白或者糖蛋白
吸附至牙面,形成一层无结构、无细胞的获得性
薄膜,其主要成分大致与唾液相似,含有粘蛋白、糖蛋白、血族
抗原和免疫球蛋白,其中有些成分能促进细菌对雅表面的黏附,起着受体的功能。而后,口腔内的细菌通过其表面的
蛋白质、多糖、脂磷壁酸等物质陆续地黏附于薄膜上,细菌通过黏附和共聚相互联结、增殖,形成复杂的菌群,再经过10~30天,菌斑发展成熟达到高峰。在菌斑表面,因唾液中的矿物盐沉积、食物残渣及
坏死脱落的细胞参与,在菌斑形成的2~14天即可钙化、变硬而形成结石。
[0003] 牙周
疾病是人类分布最广的疾病之一。其主要病因是局部刺激因素,而牙结石是引起
牙周病的主要局部因素。牙结石在我国人群中广泛存在,为维护牙周健康,提倡人们定期洁牙。目前清洁口腔牙结石主要采用机械去除,但是如果清除牙结石后没有有效的办法抑制牙结石的形成,那么长期采用机械清除的方式会极易损害
牙釉质。因而采用化学途径抑制牙结石成为了口腔医学界的研究热点。牙膏是我们的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口腔清洁用品,如果牙膏不仅具有清新口气的作用,还具备抗牙结石的功效,将极有益于人们口腔的护理。
发明内容
[0004] 本发明克服现有的工艺局限,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含硅藻土的抗牙结石牙膏。为了实现以上技术效果,本发明给出含硅藻土的抗牙结石牙膏按
质量百分比,由以下组分组成:
[0005]
[0006] 所述硅藻土的粒径为17-67μm。
[0007] 优选的,所述硅含硅藻土的抗牙结石牙膏按质量百分比还包括1%-3%的
冰醋酸。硅藻土与冰醋酸相结合,能达到更好的抗牙结石的效果。
[0008] 优选的,所述硅含硅藻土的抗牙结石牙膏按质量百分比还包括0.5%--1.60%的香精。
[0010] 优选的,所述
粘合剂为CMC(羧甲基
纤维素)、黄原胶中一种或几种。
[0011] 优选的,所述粘合剂为CMC与黄原胶的质量比为2-6:1-3。
[0014] 优选的,所述发泡剂为月桂醇
硫酸酯钠。
[0015] 总之,本发明提供的全天然硅藻土功效成分的抗牙结石功效牙膏一定程度上能抗牙结石,特别是将硅藻土和冰醋酸相结合,效果更佳。
具体实施方式
[0016] 下面结合
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说明:
[0017] 以下实施例所用的硅藻土的粒径为50μm左右。
[0018] 实施例1
[0019] 以下百分比均为质量百分比:
[0020] 一.预混:
[0021] 1、将
水溶性的0.2%糖精钠、0.4%黄原胶、2%PEG溶解在16.25%水中制得预混好的水溶液。
[0022] 2、将0.8%CMC与15%
二氧化硅、2%二氧化
钛混合均匀。
[0023] 3、0.15%将羟苯甲酯溶解在1.2%香精中
[0024] 二.制膏体:
[0025] 1.将50%山梨醇与预混好的水溶液同时放入制膏锅中,
[0026] 2.在制膏锅中
真空保持-0.095Pa,搅拌速度980转/分钟条件下,将预混好的甲基
纤维素钠与二氧化硅、二氧化钛等吸入制膏锅中,搅拌15分钟。
[0027] 3.将10%硅藻土吸入制膏锅中,搅拌10分钟
[0028] 4投入2%月桂醇硫酸酯钠,搅拌10分钟
[0029] 5.吸入1.2%香精,搅拌5分钟后,膏体均匀制膏结束。
[0030] 实施例2
[0031] 以下百分比均为质量百分比:
[0032] 一.预混:
[0033] 1、将
水溶性的0.2%糖精钠、0.4%黄原胶、2%PEG、2%冰醋酸溶解在14.25%水中制得预混好的水溶液。
[0034] 2、将0.8%CMC与15%二氧化硅、2%二氧化钛混合均匀。
[0035] 3、0.15%将羟苯甲酯溶解在1.2%香精中
[0036] 二.制膏体:
[0037] 1.将50%山梨醇与预混好的水溶液同时放入制膏锅中,
[0038] 2.在制膏锅中真空保持-0.095Pa,搅拌速度980转/分钟条件下,将预混好的甲基纤维素钠与二氧化硅、二氧化钛等吸入制膏锅中,搅拌15分钟。
[0039] 3.将10%硅藻土吸入制膏锅中,搅拌10分钟
[0040] 4投入2%月桂醇硫酸酯钠,搅拌10分钟
[0041] 5.吸入1.2%香精,搅拌5分钟后,膏体均匀制膏结束。
[0042] 对比例1:
[0043] 一.预混:
[0044] 1、将水溶性的0.2%糖精钠、0.4%黄原胶、2%PEG溶解在21.25%水中制得预混好的水溶液。
[0045] 2、将0.8%CMC与20%二氧化硅、2%二氧化钛混合均匀。
[0046] 3、0.15%将羟苯甲酯溶解在1.2%香精中
[0047] 二.制膏体:
[0048] 1.将50%山梨醇与预混好的水溶液同时放入制膏锅中,
[0049] 2.在制膏锅中真空保持-0.095Pa,搅拌速度980转/分钟条件下,将预混好的甲基纤维素钠与二氧化硅、二氧化钛等吸入制膏锅中,搅拌15分钟。
[0050] 3投入2%月桂醇硫酸酯钠,搅拌10分钟
[0051] 4.吸入1.2%香精,搅拌5分钟后,膏体均匀制膏结束。
[0052] 测试方法:
[0053] 1、概述
[0054] 随机选择受试者105名,其中男性52名、女性53名,平均年龄46.2岁。选择受试者的条件为:全身健康状况良好(女性均为非妊娠期、哺乳期),受试者基线牙结石指数大于7.0,能按时复诊;受试者没有对个人保健用品(包括牙膏)或其成分有过敏史;没有同时参加其它类似试验研究。
[0055] 试验采用双盲法,这样保证了试验的真实性。试验采用Volpe-Mamhold指数评价牙结石情况,结果显示,使用3月、6月,含硅藻土的抗牙结石功效牙膏组Volpe-Mamhold指数均降低,Volpe-Mamhold指数变化有统计学差异(P<0.05)。而使用不含硅藻土功效成分的空白牙膏组Volpe-Mamhold指数变化没有统计学差异(P>0.05)。试验中,尚未发现受试者有不良的反应。
[0056] 2、具体方法:
[0057] (1)为了保证试验结果的可靠性,每位受试者均经过2个月的洗脱期,即统一使用不含纯硅藻土功效成分的空白牙膏刷牙,一天3次。
[0058] (2)将受试者随机分成A、B、C三组,每组35名。A组:使用实施例1制备牙膏,B组:使用实施例2制备的牙膏,C组:使用对比例1制备的牙膏。
[0059] 3试验流程:
[0060] (1)基线检查:对受试者进行初查,要求基线牙结石指数大于7.0。牙结石量检查:采用Volpe-Mamhold指数评价牙结石情况,检查时使用有毫米刻度的标准牙周探针,将
牙齿舌面干燥后,检查6个下前牙的舌面。探针放在舌面的中线,与牙体长轴平行,测量龈上牙结石的最大高度;探针通过牙的近中切
角,测量舌面远中缘牙结石的最大高度;再次通过远中切角,测量舌面近中缘牙结石的最大高度。
[0061] (2)对纳入试验的受试者进行全口洁治,除去牙结石,并
抛光牙面,然后使用
指定的牙膏。要求受试者每日刷牙2次(早、晚各1次),每次3min。试验过程中不得使用其它任何口腔卫生用品,如其它种类的牙膏、
牙刷以及漱口液、
牙线等。
[0062] (3)复查:在试验3月、6月时,对受试者牙结石量按照基线检查的标准与程序进行再评估。
[0063] 5.统计学分析:数据采用SPSS10.0进行统计学处理。
[0064] 测试结果
[0065] 1.试验前后受试者的一般情况
[0066] 参与试验的受试者共105人,101人完成了最终的临床试验,4人失访者(均为女性)退出试验的原因与使用牙膏无关。试验中,尚未发现受试者有不良的反应。
[0067] 2、试验前后Volpe-Mamhold指数变化情况,见表。
[0068] 表 试验前后Volpe-Mamhold指数变化情况
[0069]
[0070]
[0071] 经统计学分析,试验前A、B、C三组之间Volpe-Mamhold指数没有统计学差异(P>0.05)。试验3月、6月,A组与B组Volpe-Mamhold指数均低于C组(P<0.05),均明显低于试验前的Volpe-Mamhold指数(P<0.05)。试验3月、6月后,B组Volpe-Mamhold指数低于A组。而试验前后的C组Volpe-Mamhold指数无明显差异(P>0.05)。
[0072] 结论:
[0073] 牙结石与牙周病关系密切,流行病学调查表明,牙结石量与
牙龈的
炎症之间呈正相关。牙结石的致病作用主要是由于它表面常可形成未矿化的菌斑,可刺激牙龈造成炎症,加之牙结石本身坚硬粗糙,对牙龈有机械刺激,是牙龈出血、牙周袋加深、
牙槽骨吸收的重要因素,因此清除牙结石有着重要作用。
[0074] 本试验采用双盲法,这样保证了试验的真实性。试验采用Volpe-Mamhold指数评价牙结石情况,结果显示,使用3月、6月,含硅藻土抗牙结石功效A、B牙膏组Volpe-Mamhold指数均降低,Volpe-Mamhold指数变化有统计学差异(P<0.05)。而使用不含硅藻土成分的空白牙膏组Volpe-Mamhold指数变化没有统计学差异(P>0.05)。试验中,尚未发现受试者有不良的反应。
[0075] 总之,经过试验表明,只含一种全天然硅藻土功效成分的抗牙结石功效牙膏样品一定程度上能抗牙结石,特别是将硅藻土和冰醋酸相结合,效果更佳。
[0076] 以上所述为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而已,示例性说明及帮助进一步理解本发明。但实施例具体细节仅是为了说明本发明,并不代表本发明构思下的全部技术方案,因此不应理解为对本发明的技术方案的限定。凡是不脱离本发明所公开的精神下完成的等效或
修改,都应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