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领域
[0001]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分体式发动机盖锁,属于发动机盖锁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带有警报器的分体式发动机盖锁。
背景技术
[0002] 目前,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生活
水平提高,对
汽车的需求量逐渐增多,各汽车厂推出的车型种类越来越多,产品研发及换代周期逐渐缩短,在此情况下,汽车配件需进行平台模
块化研发生产,降低研发成本并缩短开发周期来适应市场,同时简化结构集成警报器降低制造成本。
[0003] 中国
专利《一种举升
弹簧外置式汽车发动机盖主锁》(
申请号:201611080126.X)提供了一种带举升弹簧的发动机盖主锁,通过卡板弹簧和卡爪弹簧的作用为卡板和卡爪的复位提供驱动
力,举升弹簧的作用仅限于对发动机盖的抬升提供
支撑,发动机盖锁扣直接作用于升举弹簧上,长期使用过程中易造成弹簧受力
变形而存在脱出
风险,进一步的,该
发明的主锁结构由于不存在报警器,故当驾驶人员无从得知发动机盖锁是否处于锁合状态,因而存在安全隐患。
[0004] 在中国专利CN202039677U中公开了一种发动机盖锁装置,其包括安装
支架、以及安装在安装支架上的第一锁扣部件和报警装置,报警装置邻近第一锁扣部件设置,当关闭发动机盖时,发动机盖上的第二锁扣部件与第一锁扣部件实现锁固,并且报警装置被第二锁扣部件触动而从第一状态切换到第二状态。该实用新型的发动机盖锁装置虽然能够判断发动机盖锁是否处于锁合状态而实现报警,但是若将该发明锁扣应用于较重的发动机盖上,为了达到上抬效果,则需要增加转片舌拉簧的弹性,与此同时,转片舌拉簧的复位力也会增加,因此会造成加剧复位时转片舌和锁本体的撞击、噪音较大的
缺陷。实用新型内容
[0005] 针对上述
现有技术存在的缺陷,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是要解决上述背景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带有警报器的分体式发动机盖锁,其不仅结构简单,而且有效地减小了喇叭作用时所需要的按压力。
[0006]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了这样一种带有警报器的分体式发动机盖锁,包括锁体,所述锁体内铰接有卡板和卡爪,所述卡板与所述锁体之间设置有卡板弹簧,所述卡爪与所述锁体之间设置有卡爪
扭簧弹簧,所述卡板和所述卡爪配合锁止或解锁锁扣,所述锁体内还设置有警报器,所述警报器上设置有压电式触发
开关,所述卡板上设置有用于触发所述压电式触发开关的压头结构。
[0007] 在本发明的一种优选实施方案中,当所述卡板和所述卡爪配合锁止锁扣时,所述压头结构与所述压电式触发开关不
接触;当所述卡板和所述卡爪配合解锁锁扣时,所述压头结构与所述压电式触发开关接触。
[0008] 在本发明的一种优选实施方案中,所述压头结构与所述卡板一体式成型。
[0009] 在本发明的一种优选实施方案中,所述压头结构朝向所述压电式触发开关的一侧端面为圆弧状。
[0010] 在本发明的一种优选实施方案中,圆弧状压头结构与卡板的铰轴同心布置。
[0011] 在本发明的一种优选实施方案中,所述锁体由盖锁底座、盖锁前
框架、卡板销轴和卡爪销轴组成,所述盖锁底座和所述盖锁前框架通过所述卡板销轴和所述卡爪销轴
铆接,所述卡板销轴上安装有卡板和卡板弹簧,所述卡爪销轴上安装有卡爪和卡爪弹簧,所述卡板在卡板弹簧的作用下能绕卡板销轴在锁止位和解锁位转动,所述卡爪在卡爪弹簧的作用下能绕卡爪销轴在锁止位和解锁位转动,所述盖锁底座和所述盖锁前框架上均设置有容置发动机盖锁扣的缺口,所述卡板具有开口式的锁舌轮廓,该锁舌轮廓用于在所述卡板位于锁止位时配合所述缺口将锁扣锁止。
[0012] 在本发明的一种优选实施方案中,所述缺口为U形槽。
[0013] 在本发明的一种优选实施方案中,所述卡板销轴上用于连接所述盖锁底座的一端的截面形状为D形。
[0014] 在本发明的一种优选实施方案中,所述盖锁底座用于连接所述卡板销轴的通孔的形状为D形。
[0015] 在本发明的一种优选实施方案中,所述盖锁底座的上端设置有用于限位所述卡板的卡板限位块,所述盖锁底座的下端设置有用于限位所述卡爪的卡爪限位块。
[0016] 在本发明的一种优选实施方案中,所述卡爪上设置有拉锁连接孔,所述卡爪通过所述拉锁连接孔与拉锁连接。
[0017] 在本发明的一种优选实施方案中,所述卡板上用于与所述卡爪配合的一端设置有包覆结构。
[0018]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使用方便,其通过在锁体内增加带有压电式触发开关的警报器和压头结构,从而保证了发动机盖锁的锁合,增加了驾驶员行车时的安全性;进一步的,本发明通过将压头结构与卡板设计为一体式圆弧板状结构,方便了本发明的批量生产和装配;进一步的,本发明通过对锁体的设计,只使用两根弹簧即实现了发动机盖的开启关闭状态的切换控制;进一步的,本发明将卡板销轴上用于连接盖锁底座的一端的截面形状设计为D形,防止了卡板轴转动影响卡板弹簧力,对机罩开启关闭产生不利影响。
[0019] 1、此发动机盖锁结构简单并且可实现同平台模块化,通过一方面可以降低设计成本,另一方面也可以降低制造成本;
[0020] 2、锁扣始终作用在卡板上,避免了直接作用于弹簧上而使弹簧受力存在变形脱出风险;
[0021] 3、卡板有卡板嵌件和卡板包塑组成,进一步降低操作声音以满足操作噪声评价要求;
[0022] 4、此发动机盖锁将警报器6集成在锁体上,与发动机盖锁的开启配合作用,进一步增加了车辆行驶的安全性,同时降低成本。
[0023] 5、锁合状态下,扭簧5对锁扣10Y方向作用分力极小,可有效控制长时间使用扭簧5对锁扣10的Y方向尺寸影响,从而避免对卡槽的磨损影响。
[0024] 6、锁扣10落下时接触力较大,且在X方向上有分力,直接与卡板7接触而未与扭簧5直接接触,可有效避免扭簧X方向长期受力而存在外脱风险。
附图说明
[0025] 图1为本实用新型发动机盖锁锁合状态的结构示意图;
[0026] 图2为本实用新型发动机盖锁开启状态的结构示意图;
[0027] 图3为本实用新型发动机盖锁开启状态锁扣与卡板接触时状态的结构示意图;
[0028] 图4为本实用新型发动机盖锁锁合状态是锁扣与扭簧接触状态的结构示意图;
[0029] 图5为本实用新型发动机盖锁卡板与卡爪在锁实现功能过程中
位置示意图;
[0030] 图6为本实用新型盖锁底座上用于连接卡板销轴的D形孔示意图;
[0031] 图中标号说明:1-盖锁底座;1-1-盖锁底座安装孔;1-2-卡板限位块;1-3-盖锁底座安装孔;1-4-卡爪限位块;1-5-卡爪限位块;1-6-拉索孔;2-卡爪铆轴;3-卡爪弹簧(拉簧);4-卡板铆轴;5-卡板弹簧(扭簧);6-警报器;6-1-压电式触发开关;7-卡板;8-卡板包塑;9-卡爪;9-1-拉索孔;10-锁扣。
具体实施方式
[0032]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
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0033]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带有警报器的分体式发动机盖锁,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是一种汽车发动发动机盖锁结构,包括盖锁底座1、卡爪铆轴2、卡爪弹簧3、卡板铆轴4、卡板弹簧5、警报器6、卡板7(嵌件)、卡板8(包塑)、卡爪9共9个子零件。通过盖锁底座1的安装孔1-1和
1-3安装在车辆前防撞梁上面,拉索孔9-1和1-6安装拉索。
[0034] 如图1和图5所示,发动机盖锁从锁合状态到开启状态:锁合状态下,卡板处于位置2状态,卡爪处于位置A状态。拉动发动机盖拉索,卡爪9逆
时针转动至位置B,从而释放卡板
7,卡板在卡板扭簧作用下逆时针转动至位置2,实现解锁。同时,卡板7到达位置3后,卡板压动警报器6的压电式触发开关6-1,警报器开启作用实现警报功能。压电式触发开关6-1包括触点和压片,压片与触点接触时开关导通,压片布置位置与卡板7端部的位置相对应,卡板7的端部设置有圆弧状的压头结构,该压头结构与卡板铆轴4同心布置,
[0035] 如图2和图5所示,发动机盖锁从开启状态到锁合状态:开启状态下,卡板处于位置3状态,卡爪处于位置A状态。发动机盖落下,锁扣接触卡板并将卡板压下至位置1后,卡板在卡板扭簧作用下并且在卡爪作用下回到位置2,实现锁紧。同时,卡板从位置3转到位置2后,释放警报器压电式触发开关,警报接触,车辆可正常启动行驶。
[0036] 本实用新型中的发动机盖锁由盖锁底座1、卡爪铆轴2、卡爪弹簧3、卡板铆轴4、卡板弹簧5、警报器6、卡板(嵌件)7、卡板(包塑)8,卡爪9等9个零件组成,和申请号:201611080126.X相比,省去了举升弹簧这个部件。
[0037] 首先,本实用新型结构设计只使用两根弹簧:卡爪弹簧3和卡板弹簧5,结构简单。卡爪弹簧3和卡板弹簧5分别为卡板和卡爪提供复位驱动力。通过卡板6和卡爪9的运动配合,控制发动机盖的开启关闭状态,开启状态下卡板6可对发动机盖提供支撑而实现抬起作用。警报器6集成在锁体上,当锁处于开启状态时,警报器6启动,车辆显示发动机盖未关警报;发动机盖锁处于锁合状态时,警报器6断开,警报解除,车辆可正常行驶。如图3所示,锁在锁合状态下,锁扣10与扭簧5在YZ平面上夹
角接近90°,扭簧5对锁扣10在Y方向作用分力极小。如图4所示,锁开启状态下,锁扣10落下时,是与卡板接触施力,并未将力直接施加在扭簧5上。
[0038] 其次,本实用新型可作为模块化发动机盖锁应用,结构设计如图1所示,同一平台不同车型仅需更改卡板弹簧5力值,就可满足不同车型使用。此设计发动机盖锁安装孔1-1、孔1-3尺寸及位置固定,拉索孔1-6、9-1尺寸及位置关系固定,可满足同平台所有车型的使用,将卡板弹簧5换上满足对应车型的力值,便能组成满足各个车型的专用发动机盖锁,实现同平台发动机盖锁模块化。
[0039] 应当理解的是,以上,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所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