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领域
[0001]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机械配件,具体涉及可轴向变位陶瓷球轴承。
背景技术
[0002] 轴承是当代机械设备中一种重要零部件,它的主要功能是
支撑机械旋转体,降低其运动过程中的
摩擦系数,并保证其回转
精度。
[0003] 陶瓷球的
热膨胀系数小,在高温环境下不会因为
温度的原因导致轴承球膨胀,这样大大提高了整个轴承的使用温度,普通轴承的温度在 160 度左右,陶瓷球的可以达到220度以上。陶瓷球具有无油自润滑属性,陶瓷球摩擦系数小,所以陶瓷球轴承具有很高的转速。陶瓷球可以不加任何油脂,也就是说即使油脂干掉,轴承还是可以运作的,这样就避免了普通轴承中因为油脂干掉导致的轴承过早损坏现象的发生。采用陶瓷球的轴承,可以使轴承的内
外圈之间绝缘,因为陶瓷球是绝缘体,在轴承的内外圈之间用陶瓷球,就可以达到绝缘的效果,这样就使轴承能够在导电的环境下使用。
[0004] 作为轴承材料还必须具有在不同温度下的尺寸
稳定性,以保证轴承在温度变化的工作环境下,保持精密的尺寸和精确的配合,在特殊环境下还必须具备抗
腐蚀、抗分解能
力。套圈和
滚动体接触点受到外加负荷和旋转的作用,反复产生接触压力和
变形,由于
钢制轴承自身材料性能特点,轴承失效的主要形式是疲劳剥落,疲劳寿命短,应用范围受到很大限制,而陶瓷材料具有低
密度、中等
弹性模量、
热膨胀系数小、硬度高、耐高温、耐腐蚀、无磁等优点,陶瓷球轴承可显著提高轴承接触疲劳寿命,极大拓展了
滚动轴承的应用领域,可广泛应用于各种高精度、高转速机床,
汽车、赛车、地
铁、
电机、航空
发动机、石油化工机械、
冶金机械等领域。
[0005] 轴承需要适应高转速,具有承受高负荷能力,普通的轴承转动摩擦产生的温度高,产品致密度低,强度不够高,整体力学性能一般,
保持架与
内圈和外圈连接不牢靠,会导致陶瓷球碎裂。实用新型内容
[0006]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针对
现有技术的
缺陷和不足,提供一种结构简单、设计合理、使用方便的可轴向变位陶瓷球轴承,它能适应较高转速,具有承受高负荷能力,适用于更高温度的环境,强度高,整体力学性能好,保持架与内圈和外圈连接牢靠,可防止陶瓷球碎裂,使用寿命长。
[0007] 为了解决背景技术所存在的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为:它包括外圈、内圈、球滚珠、保持架、骨架;所述球滚珠在外圈与内圈之间设置,球滚珠是全陶瓷球,外圈与内圈之间设有保持架,球滚珠设在保持架内,保持架部分地包裹球滚珠,引导球滚珠并将其保持在轴承内,保持架与外圈之间设有便于装卸的骨架,骨架的一部分在外圈与内圈之间,另一部分设于保持架的上下两端,外圈固定在轴承座内,外圈和内圈分别有一个各自的外
滚道和内滚道,彼此面对面,各自的凹面朝着对方,球滚珠设置在滚道之间。
[0008] 采用上述结构后,本实用新型有益效果为:它结构简单,能适应较高转速,具有承受高负荷能力,适用于更高温度的环境,强度高,整体力学性能好,保持架与内圈和外圈连接牢靠,可防止陶瓷球碎裂,使用寿命长。
附图说明
[0009]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0010]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持架主视图。
[0011] 附图标记说明:外圈1、内圈2、球滚珠3、保持架4、骨架5。
具体实施方式
[0012]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
[0013]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方式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0014] 如图1和图2所示,本具体实施方式采用如下技术方案:它包括外圈1、内圈2、球滚珠3、保持架4、骨架5;所述球滚珠3在外圈1与内圈2之间设置,球滚珠3是全陶瓷球,外圈1与内圈2之间设有保持架4,球滚珠3设在保持架4内,保持架4部分地包裹球滚珠3,引导球滚珠3并将其保持在轴承内,保持架4与外圈1之间设有便于装卸的骨架5,骨架
5的一部分在外圈1与内圈2之间,另一部分设于保持架4的上下两端,外圈1固定在轴承座内,外圈1和内圈2分别有一个各自的外滚道和内滚道,彼此面对面,各自的凹面朝着对方,球滚珠3设置在滚道之间,这样的设计可防止全陶瓷材质的球滚珠3碎裂,同时骨架5可使保持架4与内圈2和外圈1连接牢靠。
[0015] 球滚珠3是陶瓷材料制成的球体,球体本身能承受较大的以径向复合为主的径向、轴向双向联合负荷和力矩
载荷,更进一步的结合陶瓷材料耐高温、无油自润滑的属性,使一种高精度可轴向变位陶瓷球轴承具有很高的转速和承受轴向变位的特点。
[0016] 本具体实施方式结构简单,能适应较高转速,具有承受高负荷能力,适用于更高温度的环境,强度高,整体力学性能好,保持架与内圈和外圈连接牢靠,可防止陶瓷球碎裂,使用寿命长。
[0017] 以上所述,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限制,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所做的其它
修改或者等同替换,只要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
权利要求范围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