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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大麻素和萜烯的酶辅助的基于脂质的提取和稳定及其获得的产品

阅读:257发布:2020-05-15

专利汇可以提供植物大麻素和萜烯的酶辅助的基于脂质的提取和稳定及其获得的产品专利检索,专利查询,专利分析的服务。并且本 申请 提供了用于从 植物 材料中酶辅助的基于脂质的提取和稳定植物大麻素和萜烯/萜类的安全、高效、环境友好且方便的方法。基于脂质的提取物呈现出高的大麻素含量和增强的植物大麻素和萜烯/萜类 稳定性 ,并且可以针对健康部 门 、 化妆品 部门、食品部门和农业部门的多种应用被估价。,下面是植物大麻素和萜烯的酶辅助的基于脂质的提取和稳定及其获得的产品专利的具体信息内容。

1.一种用于从包含植物大麻素和/或萜类和/或萜烯的植物材料中产生脂溶性提取物的工艺,所述工艺包括以下步骤:
a.粉碎所述植物材料;
b.将所粉碎的植物材料与酶混合,以形成混合物,和脂质被任选地添加至所述混合物;
c.在1℃至80℃的温度范围,搅动所述混合物;以及
d.将所述混合物分离成脂质相、水相和固体相;
其中所述脂质相包含所述脂溶性提取物。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工艺,其中脂质被添加至所述混合步骤b.。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工艺,其中水被添加至所述混合步骤b.。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工艺,其中所述植物材料选自由以下组成的组:
芽、花、叶、秆、茎、根和种子或它们的混合物。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工艺,其中包含植物大麻素或萜类的所述植物材料选自由以下组成的组:汉麻生物质、印度大麻生物质、啤酒花生物质、紫锥菊生物质、鼠尾草生物质、菊花生物质、蜡菊生物质和金丝桃生物质,并且其中所述植物是纯植物、其杂交体或转基因变体。
6.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工艺,其中所述植物材料来源于涵盖物种火麻、印度大麻以及莠草大麻的植物大麻属。
7.根据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工艺,其中所述植物材料是物种火麻的工业汉麻。
8.根据权利要求1至7中任一项所述的工艺,其中步骤b.的所述酶是独立地选自由以下组成的组的一种或更多种酶:纤维素酶、半纤维素酶、木聚糖酶、葡聚糖酶、β-葡聚糖酶、果胶酶、淀粉酶、α-淀粉酶、β-淀粉酶、磷脂酶、阿拉伯聚糖酶、半乳-甘露聚糖酶、β-甘露聚糖酶、蛋白酶和植酸酶
9.根据权利要求1至8中任一项所述的工艺,其中所述植物材料具有植物材料重量的至少20%的水分含量。
10.根据权利要求1至9所述的工艺,其中所述植物材料是新收割的,并且具有至少
30%、优选地至少40%的水分含量。
11.根据权利要求1至10中任一项的工艺,其中所述植物材料具有大于植物材料重量的
0.2%的总植物大麻素含量。
12.根据权利要求1至11中任一项所述的工艺,其中所述植物材料是包含小于0.2%-
0.6%THC的工业汉麻,或者其中所述植物材料是包含大于0.2%-0.6%THC的印度大麻,或其杂交体和转基因变体。
13.根据权利要求1至12中任一项所述的工艺,其中所述植物材料具有小于植物材料重量的98%的种子含量。
14.根据权利要求1至13中任一项所述的工艺,其中所述植物材料包含印度大麻和其他植物的混合物;其中在这样的混合物中,植物大麻素含量大于2%。
15.根据权利要求1至14中任一项所述的工艺,其中不同于种子的所述植物材料大于植物材料重量的2%。
16.根据权利要求1至15中任一项所述的工艺,其中所述植物材料具有大于植物材料重量的1%的脂质含量。
17.根据权利要求1至16中任一项所述的工艺,其中脂质的添加实现混合物重量的至少
5%的脂质含量。
18.根据权利要求1至17中任一项所述的工艺,其中所述混合物被搅动持续至少10分钟。
19.根据权利要求1至18中任一项所述的工艺,其中所述混合物在40℃至75℃的温度范围被搅动。
20.根据权利要求1至19中任一项所述的工艺,其中所述混合物通过密度或通过按压和/或过滤所述混合物来分离。
21.根据权利要求1至20中任一项所述的工艺,其中所述混合物被分离成脂质相和湿固体相。
22.根据权利要求1至21中任一项所述的工艺,其中所述酶是独立地选自由以下组成的组的一种或更多种酶:纤维素酶、半纤维素酶、木聚糖酶、葡聚糖酶、β-葡聚糖酶、果胶酶、淀粉酶、α-淀粉酶、磷脂酶、阿拉伯聚糖酶、半乳-甘露聚糖酶、β-甘露聚糖酶、蛋白酶和植酸酶;其中酶的量是植物材料的重量的0.5%至10%;并且所述混合物的pH是3-10。
23.根据权利要求22所述的工艺,其中所述酶是纤维素酶、β-葡聚糖酶、果胶酶、β-甘露聚糖酶、α-淀粉酶和蛋白酶的混合物;其中酶的量是植物材料的重量的3%;并且用柠檬酸一水合物将所述混合物的pH调节至pH 5.6。
24.根据权利要求1至23中任一项所述的工艺,其中酶浓度和所述混合物的pH水平产生最优的酶活性。
25.根据权利要求1至24中任一项所述的工艺,其中所述脂质是独立地选自由以下组成的组的一种或更多种绿色溶剂和/或食品级溶剂:橄榄油椰子油、芝麻油、植物油、乳、黄油、脂质体、乙酸乙酯、甘油、d-柠檬烯、丁二醇、丙二醇、聚乙二醇、脂质体、卵磷脂、棕榈酸乙基己酯和汉麻籽油或它们的混合物。
26.根据权利要求1至25中任一项所述的工艺,其中干物质中的脂质与植物材料的重量比在0.01:1至4:1的范围内、优选地2:3,并且干物质中的水与植物材料的重量比在0.01:1至10:1的范围内、优选地2:1。
27.根据权利要求1至26中任一项所述的工艺,其中干物质中的脂质与植物材料的重量比在0.1:1至4:1的范围内,并且干物质中的水与植物材料的重量比在1:1至5:1的范围内。
28.根据权利要求1至27中任一项所述的工艺,其中干物质中的脂质与植物材料的重量比在0.5:1至1.5:1的范围内,并且干物质中的水与植物材料的重量比在1:1至3:1的范围内。
29.根据权利要求1至28中任一项所述的工艺,其中在添加所述酶之前,所述混合物用超声或微波来处理。
30.根据权利要求1至29中任一项所述的工艺,其中在添加所述酶之后,所述混合物用超声或微波来处理。
31.根据权利要求1至30中任一项所述的工艺,其中所述脂质、水和酶以任何不同的顺序组合被添加。
32.根据权利要求1至31中任一项所述的工艺,其中步骤a.和步骤b.是颠倒的。
33.根据权利要求1至32中任一项所述的工艺,其中所述脂溶性提取物被再循环任何次数,以实现较高的植物大麻素和/或萜烯/萜类含量。
34.根据权利要求1至33中任一项所述的工艺,其中至少70%、优选地大于80%、更优选地大于90%的植物大麻素被提取在所述脂溶性提取物中。
35.根据权利要求1至34中任一项所述的工艺,其中所述脂溶性提取物具有至少2重量百分比的总植物大麻素含量。
36.根据权利要求1至35中任一项所述的工艺,其中所述脂溶性提取物具有至少3重量百分比的总植物大麻素含量。
37.根据权利要求1至36中任一项所述的工艺,其中所述脂溶性提取物具有至少5重量百分比的总植物大麻素含量。
38.根据权利要求1至37中任一项所述的工艺,其中所述脂溶性提取物中的两种主要大麻素之间的比率与所述植物材料中的两种主要大麻素之间的比率相差小于10%、优选地小于5%。
39.根据权利要求1至38中任一项所述的工艺,其中在所述工艺期间,小于10%、优选地小于5%、更优选地小于2%的大麻素被脱羧。
40.根据权利要求1至39中任一项所述的工艺,其中包含在所述植物材料中的萜类的至少70%被提取到所述脂溶性提取物中。
41.根据权利要求1至40中任一项所述的工艺,其中包含在所述植物材料中的二萜烯的至少70%被提取到所述脂溶性提取物中。
42.根据权利要求1至41中任一项所述的工艺,其中包含在所述植物材料中的倍半萜烯的至少70%被提取到所述脂溶性提取物中。
43.根据权利要求1至42中任一项所述的工艺,其中包含在所述植物材料中的单萜烯的至少70%被提取到所述脂溶性提取物中。
44.一种脂溶性提取物,包含从根据权利要求1至43中任一项所述的工艺可获得的植物大麻素和/或萜类。
45.根据权利要求44所述的脂溶性提取物,其中所述提取物具有至少5重量百分比的总大麻素含量。
46.根据权利要求44或45中任一项所述的脂溶性提取物,在25℃在暗处四周之后,具有初始含量的至少90%、优选地至少95%的总大麻素含量。
47.根据权利要求44至46中任一项所述的脂溶性提取物,其中在25℃在暗处四周之后,比率CBN:THCtot的变化小于初始比率的5%。
48.根据权利要求44至47中任一项所述的脂溶性提取物,其中在25℃在暗处四周之后,CBN的含量小于0.1%。
49.根据权利要求44至48中任一项所述的脂溶性提取物,其中所述脂溶性提取物中的两种主要大麻素之间的比率与所述植物材料中的两种主要大麻素之间的比率相差小于
10%、优选地小于5%。
50.根据权利要求44至49中任一项所述的脂溶性提取物,其中大麻素的脱羧形式代表所述总大麻素含量的小于10%、优选地小于5%、更优选地小于2%。
51.根据权利要求44至50中任一项所述的脂溶性提取物,其中萜类含量是以重量计初始植物材料萜类含量的至少75%。
52.根据权利要求44至51中任一项所述的脂溶性提取物,其中在25℃在暗处四周之后,比率单萜烯/二萜烯的变化小于5%,并且单萜烯含量是初始含量的80%。
53.根据权利要求44至52中任一项所述的脂溶性提取物,其中单萜烯含量是总萜烯含量的至少30%。
54.根据权利要求44至53中任一项所述的脂溶性提取物,具有以下的大麻素含量:
·Δ-9-四氢大麻酚(THC-酸):在从1,000mg/kg至6,000mg/kg的范围内
·Δ-9-四氢大麻酚(THC-中性物):在从100mg/kg至500mg/kg的范围内
·Δ-9-四氢大麻酚(被表示为THC中性物的THC-总):在从1,000mg/kg至7,000mg/kg的范围内
·大麻二酚(CBD):在从1,000mg/kg至5,000mg/kg的范围内
·大麻二酚酸(CBD-A):在从20,000mg/kg至80,000mg/kg的范围内。
55.根据权利要求44至54中任一项所述的脂溶性提取物用于制备药物产品或营养产品、化妆品、食品产品或饲料产品、抗微生物剂、抗细菌剂、杀昆虫剂或生物杀虫剂的用途。
56.一种固体相,所述固体相由根据权利要求1至43中任一项所述的工艺产生,其中所述植物材料的植物大麻素含量被减少至少75重量百分比。
57.根据权利要求56所述的固体相,其中所述植物材料的所述植物大麻素含量被减少至少80重量百分比。
58.根据权利要求56或57中任一项所述的固体相,其中所述植物材料的所述植物大麻素含量被减少至少90重量百分比。
59.根据权利要求56至58中任一项所述的固体相的用途,用于配制食品产品和饲料产品。
60.根据权利要求44至54中任一项所述的脂溶性提取物用于制备包含植物大麻素的乳膏或凝胶的用途,其中大麻素在10个月之后以超过其初始含量的90%存在。
61.根据权利要求44至54中任一项所述的脂溶性提取物用于制备包含至少0.5%植物大麻素的口香糖或糖果的用途,其中植物大麻素在10个月之后以超过其初始含量的90%存在。
62.根据权利要求44至54中任一项所述的脂溶性提取物用于制备包含至少0.5%的大麻素的基于脂质体的材料的用途被描述,所述大麻素在10周之后呈现出初始含量的至少
90%的增加的大麻素稳定性
63.从根据权利要求1至43中任一项所述的工艺可获得的水相的用途,用于制备药物产品或营养产品、化妆品、抗微生物剂、抗细菌剂、杀昆虫剂或生物杀虫剂。

说明书全文

植物大麻素和萜烯的酶辅助的基于脂质的提取和稳定及其获

得的产品

[0001] 背景
[0002] 印度大麻(cannabis)指的是大麻科的一年生草本植物的属。在整个有记录的历史中,人类已经培育印度大麻作为工业纤维种子油、食品和药物的来源,并且用于宗教目的、精神目的和娱乐目的。
[0003] 尽管印度大麻的主要精神活性成分是四氢大麻酚(Δ9-THC),但已知该植物包含多于400种化合物,其中至少60种大麻素。除了THC之外,由一些植物以高浓度产生的另一种大麻素是大麻二酚(CBD)。CBD被认为具有宽范围的潜在医学应用-由于临床报告显示出缺乏副作用,特别是缺乏精神活性(因为典型地与Δ9-THC相关),并且不干扰若干精神运动性学习(psychomotor learning)和心理功能。除了大麻素之外,汉麻(hemp)或印度大麻还包含多种萜烯,例如松油醇、柠檬烯、月桂烯、异松油烯、葎草烯(humulene)和倍半萜烯。当萜烯被化学改性时,例如通过骨架的化或重排,产生的化合物通常被称为萜类(terpenoids)。所有大麻素都是萜类,但并非所有萜类都是大麻素。萜烯和萜类(包括大麻素)通常是非极性物质,并且因此可溶于脂质。一些作者更广泛地使用术语“萜烯”以包括萜类。
[0004] 萜烯显示出可以有意义地有助于基于印度大麻的药物提取物的随行效应(entourage effect)的独特的治疗效果。已经假设,一些萜烯可以减弱THC的不合意的效果(Russo,2011)。萜烯,而不是大麻素,是造成印度大麻的香气的原因。单萜烯通常占主导(柠檬烯、月桂烯、蒎烯),但是这些顶部空间挥发物(headspace volatile)(Hood等人,1973),虽然在加工之前,仅以约5%的速率损失(Gershenzon,1994),但随着干燥和储存,确实遭受减小的收率(Turner等人,1980;Ross和ElSohly,1996),这导致较高相对比例的倍半萜类(特别是石竹烯),如还经常在提取物中发生。
[0005] 不同大麻素和萜烯的协同相互作用被称为在1998年由S.Ben-Shabat与Raphael Mechoulam在大麻素科学中引入的‘随行效应’,以代表新的内源性大麻素分子调控路线。
[0006] 内源性大麻素系统(endocannabinoid system)由内源性大麻素(endogenous cannabinoid)(内源性大麻素(endocannabinoid))、大麻素受体以及合成和降解内源性大麻素的酶组成。大麻素和内源性大麻素的许多效果由两种G蛋白偶联受体(GPCR)CB1和CB2介导,尽管可能涉及另外的受体。CB1受体以非常高的平存在于若干脑部区域中,并且以更广泛的方式以较低的量存在。这些受体介导大麻素的许多精神活性效果。CB2受体具有更有限的分布,在许多免疫细胞中和在少数神经元中被发现。CB1和CB2两者主要偶联至抑制性G蛋白,并且经历与其他GPCR相同的药理学影响。因此,部分激动、功能选择性和反向激动(inverse agonism)都在确定对特定大麻素受体配体的细胞响应中起重要作用。
[0007] 通过与内源性大麻素系统相互作用,外源性大麻素例如来自印度大麻的大麻素被用于减少在化疗期间的恶心和呕吐,以改进具有HIV/AIDS的人群的食欲,以及以治疗慢性疼痛和肌肉痉挛。印度大麻,其成分大麻素和萜烯被用于治疗疾病或改进症状。大麻素因其影响中或儿童癫痫的可能在初步研究中。
[0008] 火麻(Cannabis sativa L.)是多产的但不是排他性的多种(a diverse group of)异戊二烯化间苯二酚基聚类(isoprenylated resorcinyl polyketides)的生产者,其被统称为大麻素( 等人,2016),来自印度大麻的大麻素也不是与内源性大麻素系统相互作用的唯一基于脂质的外源性化合物。在过去几年中,其他植物已经被发现产生大麻素样化合物(cannabinoid-like compound),并且若干非传统大麻素植物天然产物已经被报告充当大麻素受体配体。
[0009] 因此,‘植物大麻素’被描述为任何植物来源的天然产物,其能够直接与大麻素受体相互作用,或者享有与大麻素的化学类似性,或两者。(Gertsch等人,2010)。
[0010] 在已经被报告与内源性大麻素系统相互作用的不同于传统印度大麻的大麻素的植物大麻素中,来自药物植物紫锥菊(菊科家族中的草本多年生植物的物种)的不饱和脂肪酸N-烷基酰胺(N-烷基酰胺)已经被证明比内源性大麻素更强烈地结合至CB2受体(Raduner等人,2006和Woelkart等人,2005)。N-烷基酰胺与内源性大麻素系统的相互作用已被证明调节诱导的免疫响应。来自紫锥菊的其他成分充当弱CB1拮抗剂(Hohmann等人,2011)。
[0011] Salvinorin A,鼠尾草(Salvia divinorum)中的二萜烯,在啮齿动物的胃肠道中产生CB1介导的效果。Salvinorin A主要充当κ-阿片受体激动剂,并且作为CB1和CB2的配体是无活性的(Capasso等人,2008);它可以与推定的CB1-κ-阿片受体异二聚体相互作用(Fichna等人,2012)。
[0012] 苦味酸葎草酮,包含在相同大麻科家族的啤酒花(Humulus lupulus)(啤酒花(hop))中的萜类,被认为负责镇静效果。使葎草酮在室温在约12周内经历降解(Darby,2015)。感兴趣地,在2017年,Isodiol(一家生物技术公司)声称它已经从啤酒花的改性菌株中提取CBD。
[0013] 贯叶金丝桃素也是由圣约翰草(St.John’s wort)(贯叶金丝桃(hypericum perforatum))产生的萜类。大麻素、苦味酸和贯叶金丝桃素是具有萜类结构单元(building block)的聚酮类,并且由于其萜类部分而是亲脂性的(Osburn和Lanzotti,2009)。
[0014] 除虫菊酯是由菊花属植物产生的萜类。除虫菊酯可以在印度大麻植物材料和提取物中被发现,因为除虫菊酯素被用于配制天然杀虫剂用于印度大麻保护。感兴趣地,在2017年,Devitt-Lee等人报告了除虫菊酯可以通过印度大麻被内源性地合成的可能性,因此它们可能成为印度大麻可提取植物复合物的另外的组分。
[0015] 在产生大麻素样化合物的植物中,Helichrysum umbraculigerum,南非的永恒物种,也是CBG的主要生产者(Bohlmann等人,1979)。包含大麻素样化合物的其他植物是中国杜鹃花(Chinese rhododendron)和新西兰的苔类Radula Marginata(Toyota等人,2002)。
[0016] 多种专利和科学出版物是可获得的,其提供用于疾病或症状治疗的植物大麻素的不同剂量。例如,预期在10mg/kg/天-20mg/kg天的CBD的范围内的剂量以治疗癫痫(GB2548873)。对于50kg体重的人,这将意味着500mg/天-1,000mg/天的CBD。假定在提取物中的CBD的4%浓度,这将需要每天假设12.5ml-23ml的提取物。在提取物中的CBD的0.5%浓度的情况下,提取物的剂量将在100ml-200ml的范围内,这是在每天的基础上被消耗的相当显著的量。
[0017] 已经开发了提取植物大麻素和/或萜烯/萜类的多种工艺。以下主要提取工艺是已知的:
[0018] 1.用于生产汉麻籽油的冷压(cold pressing)。汉麻籽油富含营养素,并且是任何饮食的良好添加,但仅包含少量大麻素(在工业汉麻(industrial hemp)的情况下,<2%),因为它仅由植物的种子制成。汉麻籽油当然可以被添加至CBD补充剂中,作为这些产品的基础(base)。然而,冷压对于生产高大麻素的油是无用的,因为大麻素主要被包含在不能通过正常压机或排除器(expeller)直接加工的秆和芽中。
[0019] 2.用于印度大麻油的Rick Simpson方法(Rick Simpson Method)是用于提取CBD油的流行提取方法,Rick Simpson方法使用石油或石脑油作为溶剂。该方法虽然在从印度大麻植物中提取活性化合物(主要是用THC高的植物提取)是有效的,但通常导致具有较低浓度的萜类和其他大麻素例如CBD的产物,同时有效地产生较高浓度的THC。这样的方法的主要缺点是来自溶剂的残余物可能保留并且可能干扰人的免疫功能,如Romano和Hazekamp描述的(“Cannabis Oil:chemical evaluation of an upcoming cannabis-based medicine”,2013)。
[0020] 3.用乙醇的提取可以被用于从印度大麻植物中提取全部范围的大麻素,并且其比Rick Simpson方法更安全。另一方面,乙醇具有低的选择性,并且乙醇提取不期望的叶绿素和蜡,因此最终产物具有不愉快的味道。叶绿素可以通过过滤提取物来除去,但该另外的步骤还除去大部分的大麻素,因此导致较少有效的提取物。此外,大麻素以及N-烷基酰胺在乙醇提取物中的稳定性低(Citti等人,2015和Spelman,2009年)。
[0021] 4.用声处理/声波的提取:C.Da Porto(Ultrasound-assisted extraction of volatile compounds from industrial Cannabis sativa L.inflorescences,2014)描述了用于通过使用超声波从汉麻中提取THC和萜烯的程序。超声的使用增加了THC的提取,但在15min的处理之后,总提取效率仍然不令人满意。
[0022] 5.超临界CO2萃取(US 9186386B2、US 6403126B1)可以是获得高度富集大麻素油(>60%)的有效方法。在这样的浓度水平,产物不被直接消耗,但产物用植物油例如橄榄油稀释以达到3%-5%。除了是高能量要求之外,该方法还使用安全溶剂,但是其需要复杂的设备和专业知识,因此所获得的产物非常昂贵,使得由于大麻素的治疗用途可获得的潜在健康益处不是对所有人都可行。另外,该方法需要初始印度大麻材料被干燥,这增加了耗时且对重要的化合物例如挥发性单萜烯具有负面作用的步骤。此外,该工艺本身在单萜烯提取收率方面经历显著的损失,这阻碍了提取物的随行效应。另外,该工艺对于可能在杀虫剂中存在的毒性组分具有高选择性,因此可能存在与毒性组分以浓缩形式在最终产物中的存在相关的风险。此外,SC-CO2提取的产物可能具有与印度大麻花(cannabis flower)的化学类型指纹图谱(chemotypic fingerprint)显著不同的化学类型指纹图谱(Sexton,2017年)。最后,用在橄榄油中稀释的CO2提取的大麻素的稳定性劣于用其在橄榄油中直接提取所获得的大麻素的稳定性,如Cannazza所描述的(“Medicinal cannabis:Principal cannabinoids concentration and their stability evaluated by a high-performance liquid chromatography coupled with diode array and quarupole time of flight mass spectrometry method”,2016))。
[0023] 6.用微波的提取。Koturevic等人(A rapid method for the extraction of cannabionoids from cannabis sativa using microwave heating technique,2014)描述了使用微波来辅助通过有机溶剂提取大麻素的可能性。若干组织例如New Brunswick Innovation Research Chair in Medical Technologies(NBIRC)、Radient Technologies和Scientus Pharma宣布与印度大麻生产商合作来开发微波辅助的大麻素提取方法(microwaves-assisted cannabinoids extraction method)。技术数据仍然是有限的,然而技术限制可能来源于从植物材料中分离溶剂的步骤、保留吸附在植物基质中的溶剂的回收、溶剂与植物材料的比率以及最后在使用非挥发性溶剂(即植物油)的情况下,在提取物中达到高浓度的可能性。
[0024] 7.Romano-Hazekamp方法基于使用植物油(即橄榄油)作为溶剂从预先加热的干燥的大麻花序中提取大麻素。该方法可以被用于从印度大麻植物中提取全部范围的大麻素,并且该方法具有对于消耗非常安全的优点。此外,从环境观点来看,该方法被认为是最可持续的工艺。(Cannabis Oil:chemical evaluation of an upcoming cannabis-based medicine,Luigi L Romano,Arno Hazekamp,2013)。这种简单且越来越流行的方法的缺点是,为了实现令人满意的大麻素提取收率,用植物油的提取必须在98℃进行持续延长的时间(1h-2h),并且作为溶剂被添加至植物材料的油的量是从植物材料的量的4倍至10倍,因此可实现的油中的大麻素含量的水平小于1%,并且由于延长的高温处理,损失大于50%的挥发性单萜类。最后,植物油中的大麻素的稳定性非常低,其中对于在4℃和环境温度储存仅两周内分别降解超过15%和超过20%,如Pacifici描述的(“Evaluation of cannabinoids concentration and stability in standardized preparations of cannabis oil by ultra-high performance liquid chromatography tandem mass spectrometry”,2017)。
[0025] 8.蒸汽蒸馏和水蒸汽蒸馏(hydro-distillation)是用于单萜烯提取的传统方法。蒸汽蒸馏涉及将一篮草本植物悬挂在沸水的容器上面。蒸汽穿过穿孔的篮并渗透植物材料。仅挥发性化合物例如单萜烯可溶于蒸汽。除了草本植物被直接放置在沸水中外,水蒸汽蒸馏类似于蒸汽蒸馏。该方法不适合于非挥发性物质,例如大麻素或较重的萜烯化合物。
[0026] 因此,有必要开发新的和更有效的方法用于使用绿色溶剂和/或食品级溶剂或赋形剂例如植物油或其他这样的脂质,甚至从新收割的植物材料中提取和稳定亲脂性植物大麻素和/或萜烯/萜类。
[0027] 发明概述
[0028] 本文提供了可用于从植物材料,例如汉麻生物质、印度大麻生物质、啤酒花生物质、紫锥菊生物质、鼠尾草生物质、菊花生物质、蜡菊生物质和金丝桃生物质中酶辅助的基于脂质提取亲脂性大麻素和/或萜烯/萜类的工艺。因此,在一个方面中,本文提供了用于从包含植物大麻素和萜烯/萜类的植物材料中产生脂溶性提取物的工艺,所述工艺包括以下步骤:
[0029] a.粉碎植物材料;
[0030] b.将所粉碎的植物材料与酶混合,以形成混合物,水和脂质被任选地添加至所述混合物;
[0031] c.在1℃至80℃的温度范围,搅动混合物;以及
[0032] d.将混合物分离成脂质相、水相和固体相;
[0033] 其中脂质相包含脂溶性提取物。
[0034] 根据本发明的工艺可以通过以下来进行:仅进行步骤a.和步骤b.,保存由步骤b.产生的混合物以及进行脂质的添加以及随后在搅动混合物的情况下或在不搅动混合物的情况下的分离步骤d.。分离步骤d.可以在一天或更多天之后进行,甚至在不同的实验室或设施中进行。
[0035] 在另一个方面中,本文提供了从根据本发明的工艺可获得的脂溶性提取物,其中提取物具有至少2重量百分比、3重量百分比、4重量百分比或5重量百分比的总植物大麻素含量。
[0036] 在又一个方面中,本文提供了从根据本发明的工艺可获得的脂溶性提取物,其中脂溶性提取物中的两种主要大麻素之间的比率与植物材料中的两种主要大麻素之间的比率相差小于10%、优选地小于5%。
[0037] 在又一方面中,本文提供了从根据本发明的工艺可获得的脂溶性提取物,其中在该工艺期间,小于10%、优选地小于5%、更优选地小于2%的大麻素被脱羧。
[0038] 在又一方面中,本文提供了,通过在室温两周之后保持至少90%的大麻素含量来显著地增加脂质相中的大麻素的稳定性。
[0039] 在又一方面中,本文提供了从根据本发明的工艺可获得的脂溶性提取物,其中提取物具有以重量计初始植物材料含量的至少75%的萜类含量。
[0040] 在又一方面中,本文提供了从根据本发明的工艺可获得的脂溶性提取物,其中单萜烯含量是总萜烯含量的至少30%。
[0041] 在又一方面中,本文提供了,脂质可以是植物油和/或甘油和/或任何其他绿色溶剂(由可再生资源制备的)和/或食品级溶剂。
[0042] 在又一方面中,本文提供了从根据本发明的工艺可获得的印度大麻植物材料或汉麻植物材料的固体提取物或固体相,其中植物材料的大麻素含量减少至少75重量百分比、80重量百分比或优选地90重量百分比。
[0043] 在又一方面中,本文提供了从根据本发明的工艺可获得的印度大麻植物材料或汉麻植物材料的固体提取物或固体相用于配制食品材料或饲料材料中的用途。
[0044] 在另外的方面中,水相可以被用于营养产品、抗微生物产品、抗细菌产品或生物杀虫剂的生产。
[0045] 在又一方面中,本文提供了脂溶性提取物用于制备包含至少0.5%的大麻素的乳膏的用途,所述大麻素在10周之后显示出初始含量的至少90%的增加的大麻素稳定性。
[0046] 在又一方面中,本文提供了脂溶性提取物用于制备包含至少0,5%的大麻素的口香糖(gummy)的用途,所述大麻素在10周之后呈现出初始含量的至少90%的增加的大麻素稳定性。
[0047] 在又一方面中,本文提供了脂溶性提取物用于制备包含至少0,5%的大麻素的凝胶的用途,所述大麻素在10周之后呈现出初始含量的至少90%的增加的大麻素稳定性。
[0048] 在又一方面中,本文提供了,包含至少0,5%的大麻素的基于脂质体的材料被描述,所述大麻素在10周之后呈现出初始含量的至少90%的增加的大麻素稳定性。
[0049] 发明详述
[0050] 本发明公开了用于植物大麻素和萜烯/萜类的有效的基于脂质的提取的安全、环境友好且方便的方法。
[0051] 本发明公开了用于从包含植物大麻素的植物材料中生产脂溶性提取物的工艺,所述工艺包括以下步骤:
[0052] a.粉碎植物材料;
[0053] b.将所粉碎的植物材料与酶混合,以形成混合物,水和脂质或溶剂可以被任选地添加至混合物;
[0054] c.在1℃至80℃的温度范围,搅动混合物;以及
[0055] d.将混合物分离成脂质相、水相和固体相;
[0056] 其中脂质相包含脂溶性提取物。
[0057] 本发明还公开了用于从植物材料产生包含大麻素和/或萜烯/萜类的脂溶性提取物的工艺,所述植物材料选自由以下组成的组:汉麻生物质、印度大麻生物质、啤酒花生物质、紫锥菊生物质、鼠尾草生物质、菊花生物质、蜡菊生物质和金丝桃生物质,所述工艺包括以下步骤:
[0058] a.粉碎植物材料;
[0059] b.将所粉碎的植物材料与酶混合,以形成混合物,水和脂质或溶剂可以被任选地添加至混合物;
[0060] c.在1℃至80℃的温度范围,搅动混合物;以及
[0061] d.将混合物分离成脂质相、水相和固体相;
[0062] 其中脂质相包含脂溶性提取物。
[0063] 所产生的脂质级分具有至少0.1%、优选地2%、更优选地3%、还更优选地至少4%的植物大麻素(即CBD、CBD-A、THC、THC-A)含量。包含植物大麻素的植物材料例如汉麻或印度大麻可以是新鲜的或干燥的。植物材料被粉碎以增加表面接触。然后,水、酶和油被添加至植物材料,以形成均相混合物或浆料;温度条件和pH条件可以根据用于溶解植物材料的特定酶或酶混合物(enzymatic cocktail)而变化。混合物可以通过搅拌或其他搅动方法被搅拌持续至少30min,以使酶降解植物材料。可以在将酶添加至混合物中之前或之后,使用超声/声处理或微波或蒸汽爆炸以减少实现植物材料溶解和高大麻素脂质提取收率所需的时间。水与植物的比率对于通过酶活性实现植物材料降解是重要的;新收割的植物材料还可以直接使用,这避免预干燥步骤,在预干燥步骤期间可以发生植物大麻素和萜烯特别是单萜烯的降解和/或损失;在这样的情况下,可以使用很少水至不使用水。脂质可以随时被添加至混合物,而不显著地改性酶活性;获得高植物大麻素含量和高提取收率(至少70%、优选地至少80%、更优选地至少90%)的合适的脂质与植物材料比率在50%至200%的范围内、优选地在50%至150%的范围内。然后,获得的混合物经由密度分离(即离心)或按压(French按压)和/或过滤来分离,以回收高度富含大麻素和不含蜡的脂质级分。在从印度大麻获得的脂质提取物的情况下,提取物可以被加热以将酸脱羧形成所需程度的大麻素。
[0064] 令人惊讶地,已经发现,酶的使用强烈地增强植物大麻素和萜烯/萜类(包括挥发性单萜烯)的基于脂质的提取,这允许显著减小脂质溶剂与植物材料的比率(即,与传统的Romano-Hazekamp方法相比,减小10倍-15倍),同时仍然实现高的大麻素提取收率(即,90%),因此有可能安全地且直接地获得不含蜡的脂质提取物,所述不含蜡的脂质提取物具有适于治疗应用剂量并与治疗应用剂量相容的植物大麻素和萜烯含量,其中植物材料的萜烯指纹图谱是真实地再现的。此外,还已经发现,酶的使用强烈地增加提取物中的植物大麻素和萜烯/萜类的稳定性,这允许在不添加防腐剂的情况下实现适于药物应用并与药物应用相容的储存期。
[0065] 除此之外,通过该工艺产生的固体级分显示出显著地减小的植物大麻素含量。在汉麻种子的情况下,与机械排除器相比,大麻素含量大大地减小,因此使得富含蛋白质的固体级分符合用于饲料产品应用和食品产品应用的安全指南。
[0066] 在下文中,本公开内容的实施方案的方面被更详细地描述。
[0067] 定义
[0068] 下文列出的是用于描述本发明的各个术语的定义。这些定义适用于在整个本说明书权利要求中所使用的术语,除非在特定的情况下单独地或作为较大组的一部分另外限制。
[0069] 除非另外定义,否则本文使用的所有技术和科学术语通常具有与本发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含义相同的含义。通常,本文使用的命名法和细胞培养、分子遗传学、有机化学和肽化学中的实验程序是本领域中熟知的并且普遍地采用的那些。
[0070] 如本文所使用的,冠词“一(a)”和“一个(an)”指的是一个或多于一个(即至少一个)该冠词的语法对象。通过实例的方式,“要素(an element)”意指一个要素或多于一个要素。此外,术语“包括(including)”以及其他形式例如“包括(include)”、“包括(includes)”和“包括(included)”的使用不是限制性的。
[0071] 如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大麻素”包括但不限于大麻酚(CBN)、大麻酚酸(CBNA)、Δ(9)-四氢大麻酚(Δ(9)-THC)、Δ(9)-四氢大麻酚酸(Δ(9)-THCA)、Δ(9)-大麻二酚(Δ(9)-CBD)、Δ(9)-四氢大麻二酚酸(Δ(9)-CBDA)、Δ(8)-四氢大麻酚(Δ(8)-THC)、Δ(8)-四氢大麻酚酸(Δ(8)-THCA)、Δ(8)-四氢大麻二酚(Δ(8)-CBD)、Δ(8)-四氢大麻二酚酸(Δ(8)-CBDA)、Δ(9)-次四氢大麻酚(Δ(9)-tetrahydrocannabivarin)(Δ(9)-THV)、大麻萜酚(CBG)、大麻萜酚酸(CBGA)、大麻环萜酚(CBC)、大麻色酸(CBCA)、大麻环酚(CBL)、大麻环酚酸(CBLA)、次大麻二酚(CBDV)以及次四氢大麻酚(THCV)。
[0072] N-烷基酰胺包括但不限于十二-2E,4E,8Z,10Z-四烯酸异丁基酰胺和十二-2E,4E-二烯酸异丁基酰胺。
[0073] 如本文所使用的,术语“植物大麻素”包括但不限于来自印度大麻的大麻素和来自紫锥菊的N-烷基酰胺。
[0074] 如本文所使用的,术语“萜烯”包括但不限于蒎烯、柠檬烯、α-萜品烯、萜品烯-4-醇、香芹酚、香芹酮、1,8-桉树脑、对伞花、葑酮、β-月桂烯、cannaflavin A、cannaflavin B、橙花叔醇、植醇和鲨烯。
[0075] 如本文所使用的,术语“萜类”包括但不限于大麻素、柠檬烯氧化物、胡薄荷酮-1,2环氧化物、salviorin A、贯叶金丝桃素以及除虫菊酯。
[0076] 如本文所使用的,术语“脂质”包括但不限于橄榄油、椰子油、植物油、乳、黄油、脂质体、甘油、聚乙二醇、乙酸乙酯、d-柠檬烯、丁二醇、丙二醇、棕榈酸乙基己酯(ethylhexyl palmitate)。
[0077] 如本文所使用的,术语“约”将被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所理解并且根据其中使用其的上下文在一定程度上变化。如本文所使用的,当指的是可测量的值例如量、时间的持续时间及类似值时,“约”意指涵盖从指定的值的±20%或±10%(包括±5%、±1%和±0.1%)的变化,因为这样的变化适于进行所公开的方法。
[0078] 工艺和组成:
[0079] 在一个方面中,本文提供了用于从印度大麻植物材料或汉麻植物材料或从包含植物大麻素和/或萜烯/萜类的植物材料产生包含大麻素和萜类的脂溶性提取物的工艺,所述工艺包括以下步骤:
[0080] a.粉碎植物材料;
[0081] b.将所粉碎的植物材料与酶混合,以形成混合物,水和脂质被任选地添加至所述混合物;
[0082] c.在1℃至80℃的温度范围,搅动混合物;以及
[0083] d.将混合物分离成脂质相、水相和固体相;
[0084] 其中脂质相包含脂溶性提取物。
[0085] 在优选的方面中,在根据本发明的工艺中,所述印度大麻植物材料或汉麻植物材料选自由以下组成的组:芽、花、叶、秆、茎、根和种子或它们的混合物。在实施方案中,植物材料包括种子。在另一个实施方案中,当植物材料包括种子时,不添加脂质。在另外的实施方案中,当植物材料包括种子时,添加脂质。包括种子的植物材料可以富含脂质,并且因此可以不需要另外添加脂质。
[0086] 在实施方案中,植物材料是包括芽、花、叶、秆、茎、根和种子的混合物。在另一个实施方案中,当植物材料是包括芽、花、秆、茎、叶、根和种子的混合物时,添加脂质以实现用于有效的大麻素提取的最优的脂质与植物材料的比率。在另外的实施方案中,当植物材料是包括种子、芽、花、秆、茎、根和叶的混合物时,不添加脂质。
[0087] 在实施方案中,植物材料是新收割的并且包含高水平的水分;在这样的情况下,将额外水添加至植物材料是不必要的。
[0088] 在实施方案中,植物材料具有至少1%重量的脂质含量。
[0089] 在另一个实施方案中,脂质的添加实现混合物的至少5重量百分比的脂质含量。
[0090] 在优选的方面中,在根据本发明的工艺中,所述包含植物大麻素的植物材料来源于印度大麻植物(cannabis plant)、紫锥菊植物或汉麻植物(hemp plant),这些植物是纯植物、其杂交体或转基因变体。
[0091] 在还优选的方面中,在根据本发明的工艺中,所述植物材料来源于植物的大麻属,其涵盖物种火麻(C.sativa)、印度大麻(C.sativa)以及莠草大麻(C.ruderalis)。所述印度大麻植物材料或汉麻植物材料优选地是物种火麻的工业汉麻。
[0092] 在还优选的方面中,在根据本发明的工艺中,所述植物材料来源于植物的大麻属,其涵盖物种印度大麻和啤酒花(Humulus lupulus)。
[0093] 在还优选的方面中,在根据本发明的工艺中,所述植物材料来源于紫锥菊属,其涵盖物种紫锥菊(E.purpurea)、狭叶松果菊(E.angustifolia)、苍白松果菊(E.pallida)。
[0094] 在还优选的方面中,在根据本发明的工艺中,所述植物材料来源于植物的菊花属,其涵盖物种除虫菊(Tanacetum cinerariifolium)和红花除虫菊(Chrysanthemum coccineum)。
[0095] 在还优选的方面,在根据本发明的工艺中,所述植物材料来源于Salvia divinorium。
[0096] 在还优选的方面,在根据本发明的工艺中,所述植物材料来源于包含不同萜烯/萜类的不同植物材料的混合物。
[0097] 在实施方案中,在根据本发明的工艺中,所述植物材料包含以重量计至少0.1%、1%或2%植物大麻素。
[0098] 在实施方案中,在根据本发明的工艺中,所述植物材料包含以重量计至少0,5%萜类。
[0099] 在实施方案中,植物材料是包含小于0.2%-0.6%THCtot的汉麻。
[0100] 在又一实施方案中,植物材料是包含大于0.2%-0.6%THCtot的印度大麻。
[0101] 在另外的实施方案中,植物材料是汉麻的杂交体或转基因变体。
[0102] 在又一实施方案中,植物材料是印度大麻的杂交体或转基因变体。
[0103] 在另外的方面中,在根据本发明的工艺中,所述植物材料具有至少20%、优选地至少30%的水分含量(moisture content)。此外,植物材料优选地具有大于0.2%、优选地大于1%的总大麻素含量。
[0104] 在实施方案中,酶是独立地选自由以下组成的组的一种或更多种酶:纤维素酶、β-葡萄糖苷酶、半纤维素酶、木聚糖酶、葡聚糖酶、β-葡聚糖酶、果胶酶、淀粉酶、α-淀粉酶、磷脂酶、β-甘露聚糖酶、阿拉伯糖酶、植酸酶和蛋白酶。在实施方案中,酶是纤维素。在另一个实施方案中,酶是β-葡萄糖苷酶。在另一个实施方案中,酶是半纤维素酶。在另一个实施方案中,酶是木聚糖酶。在又一实施方案中,酶是葡聚糖酶。在又一实施方案中,酶是果胶酶。在还另一个实施方案中,酶是淀粉酶。在又一实施方案中,酶是磷脂酶。在又一实施方案中,酶是阿拉伯糖酶。在还另一个实施方案中,酶是植酸酶。在另外的实施方案中,酶是蛋白酶。
[0105] 在优选的实施方案中,酶是纤维素酶、β-葡聚糖酶、果胶酶、β-甘露聚糖酶、α-淀粉酶和蛋白酶的混合物(mix)或混合物(cocktail);其中酶的量是植物材料的重量的3%;并且混合物的pH用柠檬酸一水合物调节至pH5.6。
[0106] 在实施方案中,酶的量在从植物材料的重量的0.2%、0.5%至10%的范围内。在另一个实施方案中,混合物的pH是3-10。在特定的实施方案中,酶浓度和混合物的pH水平产生最优的酶活性。
[0107] 在实施方案中,脂质是独立地选自由以下组成的组的一种或更多种脂质:橄榄油、椰子油、芝麻油、植物油、乳、黄油、脂质体和汉麻籽油和/或其他绿色溶剂和/或食品级溶剂例如甘油、聚乙二醇、乙酸乙酯、d-柠檬烯、丁二醇、丙二醇、棕榈酸乙基己酯和/或其中添加卵磷脂。在实施方案中,脂质是橄榄油。在另一个实施方案中,脂质是椰子油。在另一个实施方案中,脂质是芝麻油。在另一个实施方案中,脂质是植物油。在又一实施方案中,脂质是乳。在另外的实施方案中,脂质是黄油。
[0108] 在实施方案中,脂质与植物材料的重量比在0.01:1至4:1的范围内,并且水与植物材料的重量比在0.01:1至10:1的范围内。在另一个实施方案中,脂质与植物材料的重量比在0.1:1至2:1的范围内,并且水与植物材料的重量比在1:1至5:1的范围内。在特定的实施方案中,脂质与植物材料的重量比在0.5:1至1.5:1的范围内,并且水与植物材料的重量比在2:1至3:1的范围内。脂质与植物材料的重量比优选地在2:3的范围内,并且干物质中的水与植物材料的重量比在0.01:1至10:1的范围内、优选地在2:1的范围内。
[0109] 在实施方案中,在添加酶之前,混合物用超声处理。在实施方案中,在添加酶之前,混合物用微波处理。
[0110] 在实施方案中,在添加酶之后,混合物用超声处理。在实施方案中,在添加酶之后,混合物用微波处理。
[0111] 在实施方案中,脂质、水和酶以任何不同的顺序组合被添加。
[0112] 在特定的实施方案中,粉碎植物物质、添加脂质、添加水以及添加酶以任何不同的顺序组合完成。
[0113] 在实施方案中,混合物被搅动持续至少10分钟、优选地30分钟或60分钟。
[0114] 在实施方案中,混合物在40℃至70℃的温度范围被搅动。
[0115] 在实施方案中,混合物通过密度来分离。在另外的实施方案中,混合物通过按压和/或过滤来分离。
[0116] 在另外的实施方案中,混合物被分离成脂质相和湿固体相。
[0117] 在实施方案中,脂溶性提取物被再循环任何次数,以实现较高的大麻素或萜烯含量。
[0118] 在实施方案中,脂溶性提取物被再循环任何次数,以实现较高的大麻素或萜烯稳定性。
[0119] 在另外的实施方案中,植物材料中包含的萜类的至少50%、优选地70%、二萜类的至少70%和单萜烯的至少50%、优选地70%被提取到脂溶性提取物中。
[0120] 在又另外的实施方案中,植物材料中包含的倍半萜烯的至少70%和单萜烯的至少50%被提取到脂溶性提取物中。
[0121] 在实施方案中,脂溶性提取物具有至少2重量百分比的总大麻素含量。在另外的实施方案中,基于脂质的提取物具有至少3重量百分比的总大麻素含量。在又一实施方案中,基于脂质的提取物具有至少5重量百分比的总大麻素含量。
[0122] 在实施方案中,脂溶性提取物中的两种主要大麻素优选地是THC和CBD,或任何其他大麻素。
[0123] 在另外的实施方案中,本发明提供从用于从植物材料产生包含大麻素和萜类的脂溶性提取物的工艺可获得的脂溶性提取物,所述植物材料选自由以下组成的组:汉麻生物质、印度大麻生物质、啤酒花生物质、紫锥菊生物质、鼠尾草生物质、菊花生物质、蜡菊生物质和金丝桃生物质以及除虫菊植物材料,所述工艺包括以下步骤:
[0124] a.粉碎植物材料;
[0125] b.将所粉碎的植物材料与酶混合,以形成混合物,水和脂质被任选地添加至混合物;
[0126] c.在1℃至80℃的温度范围,搅动混合物;以及
[0127] d.将混合物分离成脂质相、水相和固体相;
[0128] 其中脂质相包含脂溶性提取物。
[0129] 令人惊讶地,在提取之后60天,提取物是稳定的。
[0130] 优选地,在脂溶性提取物中,在25℃在暗处四周之后,大麻素的降解小于5%并且具有至少90%、优选地至少95%的总大麻素含量,脂溶性提取物中的两种主要大麻素之间的比率与植物材料中的两种主要大麻素之间的比率相差小于10%、优选地小于5%,并且在该工艺期间,小于10%、优选地小于5%、更优选地小于2%的大麻素被脱羧,并且在25℃在暗处四周之后的比率单萜烯/二萜烯小于5%,并且单萜烯含量是初始含量的80%。
[0131] 在又一方面中,本文提供了从根据本发明的工艺可获得的脂溶性提取物,其中植物材料的指纹图谱在提取物中再现,这意味着两种主要大麻素的比率与起始植物材料的比率相比的变化小于10%。
[0132] 在另外的实施方案中,脂溶性提取物中的比率THCtot:CBDtot与植物材料中的THCtot:CBDtot相差小于5%。
[0133] 在又一方面中,本文提供了从根据本发明的工艺可获得的脂溶性提取物,其中大麻素的脱羧形式代表(represent)总大麻素含量的小于10%。
[0134] 在又一方面中,本文提供了,脂质相中的大麻素的稳定性通过在室温和在暗处两周之后保持至少90%的大麻素含量来显著地增加。
[0135] 在又一方面中,本文提供了从根据本发明的工艺可获得的脂溶性提取物,其中提取物具有以重量计初始植物材料含量的至少75%的萜烯/萜类含量。
[0136] 在又一方面中,本文提供了从根据本发明的工艺可获得的脂溶性提取物,其中单萜烯含量是总萜烯含量的至少30%。
[0137] 根据本发明的脂溶性提取物令人惊讶地具有以下的大麻素含量:
[0138] ·Δ-9-四氢大麻酚(THC-酸):在从1,000mg/kg至6,000mg/kg的范围内[0139] ·Δ-9-四氢大麻酚(THC-中性物(THC-NEUTRAL)):在从100mg/kg至500mg/kg的范围内
[0140] ·Δ-9-四氢大麻酚(被表示为THC中性物的THC-总):在从1,000mg/kg至7,000mg/kg的范围内
[0141] ·大麻二酚(CBD):在从1,000mg/kg至5,000mg/kg的范围内
[0142] ·大麻二酚酸(CBD-A):在从20,000mg/kg至80,000mg/kg的范围内。
[0143] 在实施方案中,在形成用于大麻素脱羧的混合物之前,植物材料被加热。在实施方案中,混合物被加热用于大麻素脱羧。在实施方案中,脂质提取物被加热用于大麻素脱羧。
[0144] 在实施方案中,固体相的大麻素含量减小至少75重量百分比。在另一个实施方案中,固体相的大麻素含量减小至少80重量百分比。在另外的实施方案中,固体相的大麻素含量减小至少90重量百分比。
[0145] 在实施方案中,固体相和脂溶性提取物被用于配制食品产品和饲料产品。
[0146] 在另一个实施方案中,水相和脂溶性提取物被用于生产药物产品、营养产品、化妆品产品、食品产品或饲料产品、抗微生物剂产品、抗细菌剂产品、杀昆虫剂产品或杀生物产品。
[0147] 在另一个方面中,本文提供了脂溶性提取物,其中提取物具有至少5重量百分比的总植物大麻素含量。
[0148] 在实施方案中,植物材料包括种子。在另一个实施方案中,当植物材料包括种子时,不添加脂质。在另外的实施方案中,当植物材料包括种子时,添加脂质。
[0149] 在实施方案中,植物材料是包括芽、花、秆、茎、叶、根和种子的混合物。在另一个实施方案中,当植物材料是包括芽、花、秆、茎、叶、根和种子的混合物时,添加脂质以实现用于有效的大麻素提取的最优的脂质与植物材料的比率。在另外的实施方案中,当植物材料是包括芽/花和种子的混合物时,不添加脂质。
[0150] 在实施方案中,植物材料是新收割的并且包含高水平的水分;在这样的情况下,将额外水添加至植物材料是不必要的。
[0151] 在实施方案中,植物材料具有至少1重量百分比的脂质含量。
[0152] 在另一个实施方案中,脂质的添加实现混合物的5重量百分比的脂质含量。
[0153] 在实施方案中,混合物被搅动持续至少10分钟。
[0154] 在实施方案中,混合物通过密度来分离。在另外的实施方案中,混合物通过按压和过滤来分离。
[0155] 在实施方案中,混合物在40℃至70℃的温度范围被搅动。
[0156] 在实施方案中,植物材料是包含小于0.6%THCtot的汉麻。在又一实施方案中,植物材料是包含大于0.6%THCtot的印度大麻。在另外的实施方案中,植物材料是汉麻的杂交体或转基因变体。在又一实施方案中,植物材料是印度大麻的杂交体或转基因变体。
[0157] 在实施方案中,酶是独立地选自由以下组成的组的一种或更多种酶:纤维素酶、β-葡萄糖苷酶、半纤维素酶、木聚糖酶、葡聚糖酶、果胶酶、淀粉酶、磷脂酶、β-甘露聚糖酶、阿拉伯糖酶、植酸酶和蛋白酶。在实施方案中,酶是纤维素酶。在另一个实施方案中,酶是β-葡萄糖苷酶。在另一个实施方案中,酶是半纤维素酶。在另一个实施方案中,酶是木聚糖酶。在又一实施方案中,酶是葡聚糖酶。在又一实施方案中,酶是果胶酶。在还另一个实施方案中,酶是淀粉酶。在又一实施方案中,酶是磷脂酶。在又一实施方案中,酶是β-甘露聚糖酶。在又一实施方案中,酶是阿拉伯糖酶。在还另一个实施方案中,酶是植酸酶。在另外的实施方案中,酶是蛋白酶。
[0158] 在实施方案中,酶的量是植物材料的重量的0.5%至10%、优选地3%。在另一个实施方案中,混合物的pH是3-10、优选地pH 5.6。在特定的实施方案中,酶浓度和混合物的pH水平产生最优的酶活性。
[0159] 在实施方案中,脂质是独立地选自由以下组成的组的一种或更多种脂质:橄榄油、椰子油、芝麻油、植物油、乳、黄油、脂质体、汉麻籽油和/或其他绿色溶剂和/或食品级溶剂例如甘油、聚乙二醇、乙酸乙酯。在实施方案中,脂质是橄榄油。在另一个实施方案中,脂质是椰子油。在另一个实施方案中,脂质是植物油。在又一实施方案中,脂质是乳。在另外的实施方案中,脂质是黄油。
[0160] 在实施方案中,脂质与植物材料的重量比在0.01:1至4:1的范围内,并且水与植物材料的重量比在0.01:1至10:1的范围内。在另一个实施方案中,脂质与植物材料的重量比在0.1:1至2:1的范围内,并且水与植物材料的重量比在1:1至5:1的范围内。在特定的实施方案中,脂质与植物材料的重量比在0.5:1至1:1.5的范围内,并且水与植物材料的重量比在2:1至3:1的范围内。
[0161] 在实施方案中,在添加酶之前,混合物用超声处理。在实施方案中,在添加酶之前,混合物用微波处理。
[0162] 在实施方案中,在添加酶之后,混合物用超声处理。在实施方案中,在添加酶之后,混合物用微波处理。
[0163] 在实施方案中,脂质、水和酶以任何不同的顺序组合被添加。
[0164] 在特定的实施方案中,粉碎植物物质、添加脂质、添加水以及添加酶以任何不同的顺序组合完成。
[0165] 在实施方案中,脂溶性提取物被再循环任何次数,以实现较高的植物大麻素含量。
[0166] 在实施方案中,脂溶性提取物被再循环任何次数,以实现较高的植物大麻素稳定性。
[0167] 在实施方案中,脂溶性提取物具有至少2重量百分比的总植物大麻素含量。在另外的实施方案中,基于脂质的提取物具有至少3重量百分比的总大麻素含量。在又一实施方案中,基于脂质的提取物具有至少5重量百分比的总大麻素含量。
[0168] 在实施方案中,在形成用于大麻素脱羧的混合物之前,植物材料被加热。在实施方案中,混合物被加热用于大麻素脱羧。在实施方案中,脂溶性提取物被加热用于大麻素脱羧。
[0169] 在实施方案中,固体相的植物大麻素含量减小至少75重量百分比。在另一个实施方案中,固体相的植物大麻素含量减小至少80重量百分比。在另外的实施方案中,固体相的植物大麻素含量减小至少90重量百分比。
[0170] 在实施方案中,固体相被用于配制食品产品和饲料产品。
[0171] 在另一个实施方案中,水相可以被用于生产营养产品、抗微生物剂、抗细菌剂或生物杀虫剂。
[0172] 在又一方面中,本文提供了印度大麻植物材料或汉麻植物材料的固体提取物,其中植物材料的大麻素含量被减少至少90重量百分比。
[0173] 在实施方案中,其中固体相或固体提取物通过用于从植物材料产生包含大麻素和萜烯的脂溶性提取物的工艺来制备,所述植物材料选自由以下组成的组:汉麻生物质、印度大麻生物质、啤酒花生物质、紫锥菊生物质、鼠尾草生物质、菊花生物质、蜡菊生物质和金丝桃生物质,所述工艺包括以下步骤:
[0174] a.粉碎植物材料;
[0175] b.将所粉碎的植物材料与水、酶和脂质混合以形成混合物;
[0176] c.在1℃至80℃的温度范围,搅动混合物;以及
[0177] d.将混合物分离成脂质相、水相和固体相;
[0178] 其中脂质相包含脂溶性提取物。
[0179] 在实施方案中,植物材料包括种子。在另一个实施方案中,当植物材料包括种子时,不添加脂质。在另外的实施方案中,当植物材料包括种子时,添加脂质。
[0180] 在实施方案中,植物材料是包括芽、花、秆、茎、叶、根和种子的混合物。在另一个实施方案中,当植物材料是包括芽、花、秆、茎、叶、根和种子的混合物时,添加脂质以实现用于有效的大麻素提取的最优的脂质与植物材料的比率。在另外的实施方案中,当植物材料是包括种子和芽、花、秆、茎、叶、根和种子的混合物时,不添加脂质。
[0181] 在实施方案中,植物材料具有小于植物材料重量的98%的种子含量,并且除了(不同于)种子的植物材料大于植物材料重量的2%。
[0182] 在实施方案中,植物材料具有植物材料的至少1重量百分比的脂质含量。
[0183] 在另一个实施方案中,脂质的添加实现混合物的5重量百分比的脂质含量。
[0184] 在实施方案中,混合物被搅动持续至少10分钟、优选地30分钟。
[0185] 在实施方案中,混合物通过密度来分离。在另外的实施方案中,混合物通过按压和过滤来分离。
[0186] 在实施方案中,混合物在40℃至75℃的温度范围、优选地55℃被搅动。
[0187] 在实施方案中,植物材料是包含小于0.6%THC的汉麻。在又一实施方案中,植物材料是包含大于0.6%THC的印度大麻。在另外的实施方案中,植物材料是汉麻的杂交体或转基因变体。在又一实施方案中,植物材料是印度大麻的杂交体或转基因变体。
[0188] 在实施方案中,酶是独立地选自由以下组成的组的一种或更多种酶:纤维素酶、β-葡萄糖苷酶、半纤维素酶、木聚糖酶、葡聚糖酶、果胶酶、淀粉酶、磷脂酶、β-甘露聚糖酶、阿拉伯糖酶、植酸酶和蛋白酶。在实施方案中,酶是纤维素。在又一实施方案中,酶是β-葡萄糖苷酶。在另一个实施方案中,酶是半纤维素酶。在另一个实施方案中,酶是木聚糖酶。在又一实施方案中,酶是葡聚糖酶。在又一实施方案中,酶是果胶酶。在还另一个实施方案中,酶是淀粉酶。在又一实施方案中,酶是磷脂酶。在又一实施方案中,酶是β-甘露聚糖酶。在又一实施方案中,酶是阿拉伯糖酶。在还另一个实施方案中,酶是植酸酶。在另外的实施方案中,酶是蛋白酶。
[0189] 在实施方案中,酶的量是植物材料的重量的0.5%至10%。在另一个实施方案中,混合物的pH是3-10。在特定的实施方案中,酶浓度和混合物的pH水平产生最优的酶活性。
[0190] 在实施方案中,脂质是独立地选自由以下组成的组的一种或更多种脂质:橄榄油、椰子油、植物油、乳、汉麻籽油和黄油。在实施方案中,脂质是橄榄油。在另一个实施方案中,脂质是椰子油。在另一个实施方案中,脂质是植物油。在又一实施方案中,脂质是乳。在又一实施方案中,脂质是甘油。在另外的实施方案中,脂质是黄油。
[0191] 在实施方案中,脂质与植物材料的重量比在0.01:1至4:1的范围内,并且水与植物材料的重量比在0.01:1至10:1的范围内。在另一个实施方案中,脂质与植物材料的重量比在0.1:1至2:1的范围内,并且水与植物材料的重量比在1:1至5:1的范围内。在特定的实施方案中,脂质与植物材料的重量比在0.5:1至1:1.5的范围内,并且水与植物材料的重量比在2:1至3:1的范围内。
[0192] 在实施方案中,在添加酶之前,混合物用超声处理。在实施方案中,在添加酶之前,混合物用微波处理。
[0193] 在实施方案中,在添加酶之后,混合物用超声处理。在实施方案中,在添加酶之后,混合物用微波处理。
[0194] 在实施方案中,脂质、水和酶以任何不同的顺序组合被添加。
[0195] 在特定的实施方案中,粉碎植物物质、添加脂质、添加水以及添加酶以任何不同的顺序组合完成。
[0196] 在实施方案中,脂溶性提取物被再循环任何次数,以实现较高的大麻素含量。
[0197] 在实施方案中,脂溶性提取物具有至少2重量百分比的总大麻素含量。在另外的实施方案中,基于脂质的提取物具有至少3重量百分比的总大麻素含量。在又一实施方案中,基于脂质的提取物具有至少5重量百分比的总大麻素含量。
[0198] 在实施方案中,在形成用于大麻素脱羧的混合物之前,植物材料被加热。在实施方案中,混合物被加热用于大麻素脱羧。在实施方案中,脂溶性被加热用于大麻素脱羧。
[0199] 在实施方案中,从根据本发明的工艺可获得的固体相的大麻素含量被减小至少75重量百分比。在另一个实施方案中,固体相的大麻素含量被减小至少80重量百分比。在另外的实施方案中,固体相的大麻素含量被减小至少90重量百分比。
[0200] 在实施方案中,固体相被用于配制食品产品和饲料产品。
[0201] 在另一个实施方案中,水相可以被用于生产营养产品、抗微生物剂、抗细菌剂或生物杀虫剂。
[0202] 在又一方面中,本文提供了从根据本发明的工艺可获得的印度大麻植物材料或汉麻植物材料的固体提取物或固体相用于配制食品材料或饲料材料中的用途。
[0203] 在另外的方面中,水相可以被用于生产营养产品、抗微生物产品、抗细菌产品或生物杀虫剂。
[0204] 在又一方面中,本文提供了脂溶性提取物用于制备包含至少0,5%的大麻素的乳膏或凝胶的用途,所述大麻素在10周之后显示出初始含量的至少90%的增加的大麻素稳定性。
[0205] 在又一方面中,本文提供了脂溶性提取物用于制备包含至少0.5%的大麻素的口香糖或糖果的用途,所述大麻素在10周之后呈现出初始含量的至少90%的增加的大麻素稳定性。
[0206] 在又一方面中,本文提供了脂溶性提取物用于制备包含至少0,5%的大麻素的凝胶的用途,所述大麻素在10周之后呈现出初始含量的至少90%的增加的大麻素稳定性。
[0207] 在又另外的方面中,从根据本发明的工艺可获得的水相用于制备药物产品或营养产品、化妆品、食品产品或饲料产品、抗微生物剂、抗细菌剂、杀昆虫剂或生物杀虫剂的用途。实施例
[0208] 现在参照以下实施例来描述本发明。这些实施例仅为了例证的目的被提供,并且本发明不限于这些实施例,而是涵盖作为本文提供的教导的结果是明显的所有的变型。
[0209] 实施例1:
[0210] 将150g的干燥的工业汉麻芽(包含少量种子,品种Futura 75)与340的水、100g的由Azienda Agricola Montesoli,Siena提供的特级初榨橄榄油(extra-virgin olive oil)在厨房辅助搅拌器(kitchen aid stirrer)Mulinex Companion中混合。在以100rpm恒定搅拌持续3.5h的情况下,使混合物的温度达到55℃并保持至55℃。然后,将混合物以11,000rpm离心持续10min。由于脂质保持被吸附在植物基质中,因此不能获得脂质提取物。然后重复该工艺,其中仅有的区别是将商业食品级酶的混合物(cocktail)添加至混合物(mixture)中并且用6g的柠檬酸一水合物将pH调节至pH 5.6。酶混合物(cocktail)包括Celluclast 1.5L(纤维素酶)、Ultraflow Max(β葡聚糖酶)、Peclyve(果胶酶、β-葡聚糖酶、纤维素酶和β-甘露聚糖酶)以及Ceremix 2XL(α-淀粉酶、β-葡聚糖酶、蛋白酶)。总酶浓度是汉麻植物材料重量的3%。在3.5h之后,混合物变得均匀。在混合物离心(11,000rpm持续
5min)之后,回收91g的脂溶性提取物、80g的中间水相和410g的湿固体级分。将固体级分在
50℃在烘箱中干燥持续6h。Futura 75汉麻芽和脂质提取物被送出用于认可实验室的大麻素和萜类分析。固体级分仅分析大麻素含量。
[0211] 用于大麻素分析的方法是UPLC-MS/MS,其中二THC和THC酸的检测限在油中不小于1.0mg/Kg,并且在汉麻粉(hemp flour)和种子中不小于0.10mg/Kg。对于固体材料,用甲醇和二氯甲烷的混合物提取Δ-9-四氢大麻酚及其衍生酸,或对于油,用另一种基于甲醇的混合物提取。色谱条件:相A:水+甲酸0.1%(v/v),相B:乙腈+甲酸0.1%(v/v)。通量:0.5mL/min,柱: Acquity UPLC BEH C18 2.1x 100mm,1.7μm或等同物。柱的温度:35℃。
自动取样温度:8℃。光谱质量条件:温度源:130℃。温度脱溶剂化:400℃。毛细管:1KV。通量:1000L/h。锥形通量(Cone Flux):50L/h。THC总根据下式来计算:
[0212] C tot=Ca×PMn/PMa=Cn
[0213] C tot=在分析的样品中的分析物含量(THC总),以mg/Kg计
[0214] Cn=计算的THC中性物的浓度,以mg/Kg计
[0215] Ca=计算的THC酸的浓度,以mg/Kg计
[0216] PMa=THC酸的分子量
[0217] PMn=THC中性物的分子量
[0218] 发现芽中的以下大麻素浓度(mg/Kg):
[0219] ·Δ-9-四氢大麻酚(THC-酸):1,229
[0220] ·Δ-9-四氢大麻酚(THC-中性物):142.8
[0221] ·大麻二酚(CBD):2,328
[0222] ·大麻二酚酸(CBD-A):21,230
[0223] ·大麻酚(CBN):10
[0224] 脂质级分中的大麻素含量如下(mg/Kg):
[0225] ·Δ-9-四氢大麻酚(THC-酸):1,983
[0226] ·Δ-9-四氢大麻酚(THC-中性物):146.8
[0227] ·大麻二酚(CBD):3,750
[0228] ·大麻二酚酸(CBD-A):23,246
[0229] ·大麻酚(CBN):12
[0230] 考虑到比率油与植物材料(2比3),实现2,130*(2/3)*0,91/1,372=94.2%的THC(总)的效率。如可以看出的,已经达到2.3%的CBD含量,甚至优于初始植物材料。考虑到测试质量平衡,使用比可选择的基于脂质的提取科学方法(Romano和Hazekamp,2013;Cannazza,2016)小15倍溶剂,已经实现93.8%大麻素提取收率。此外,该工艺能够在提取物中再现植物材料的指纹图谱,这将两种主要大麻素CBD和THC之间的比率的变化保持低于
5%。植物材料中的比率THCtot:CBDtot和提取物中的比率THCtot:CBDtot分别是0,058和0,
079。因此,比率的变化限于0.02%或2%。此外,该工艺不脱羧也不降解大麻素,因为植物材料中的和脂质提取物中的不变的比率CBDA:CBD和THCA:THC以及低CBN含量证明。
[0231] 固体级分呈现如下大麻素含量(mg/Kg):
[0232] ·Δ-9-四氢大麻酚(THC-酸):21
[0233] ·Δ-9-四氢大麻酚(THC-中性物):9
[0234] ·大麻二酚(CBD):390
[0235] ·大麻二酚酸(CBD-A):5,986
[0236] 如可以注意到的,已经实现植物材料中的THC的显著减小。
[0237] 脂质提取物还被分析萜烯指纹图谱。GC-MS分析在Agilent 5973N质量选择性检测器中进行,所述质量选择性检测器被耦接至Agilent 6890气相色谱仪(Palo Alto,CA),装配有HP5-MS毛细管柱(30m×0.25mm×0.25μm),在70eV以电子电离模式运行,其中传输线保持在260℃,同时四极杆和离子源温度分别被保持在150℃和230℃。氦气(1.0mL min-1)被用作载气。喷射器温度被保持在250℃,并且烘箱温度程序以3℃min-1的速率从60℃至240℃。检测器(FID)在280℃操作。脂质提取物(0.03μL)以分裂模式(split mode)(100:1)被注射。正烷烃(C7-C26)的标准溶液被用于获得保留指数。通过将单独的挥发性组分的质谱(MS)和保留指数(RI)与文献中报告的那些比较来识别单独的挥发性组分。
[0238] 脂质提取物中包含的主要萜烯如下:
[0239] 化合物    %
[0240] α-蒎烯    14.4
[0241] β-蒎烯    5.3
[0242] β-月桂烯   21.4
[0243] 柠檬烯     5.2
[0244] 异松油烯   10.5
[0245] β-石竹烯   17.1
[0246] α-葎草烯   6.1
[0247] 获得的提取物的萜烯指纹图谱与Nissen等人(2010)报告的很好地可比较。考虑到在我们的情况下,初始植物材料是干燥的,而不是新收割的,可以注意到在此工艺期间,没有发生原始指纹图谱的显著变化也没有发生大麻素和萜烯的降解。
[0248] 实施例2:
[0249] 将5Kg的汉麻种子(油含量34%)用机械螺杆型排除器Bracco Srl,Italy,7.5kW,50Kg/h加工。提取的油和种子饼(seedcake)被分析CBD-A含量。用机械排除器提取的油呈现
16.3mg/Kg的CBD-A含量,而种子饼呈现17.8mg/Kg的CBD-A含量。
[0250] 使用实施例1的酶辅助提取方案来加工200g的种子,仅有的区别是没有添加外部油来源,因为油已经被包含在种子中。收集油提取物和固体级分。将固体级分在50摄氏度在烘箱中干燥。油和固体级分被送出用于CBD-A分析。用我们的酶辅助方案提取的油呈现21.1mg/Kg的CBD-A含量。干燥的固体级分呈现4.3mg/Kg的CBD-A含量。
[0251] 如可以看出的,提出的方法增加脂质级分中的大麻素含量,同时它显著地减小残余的富含蛋白质的固体级分中的大麻素含量。
[0252] 实施例3:
[0253] 使用实施例1的相同方案,将具有21.3的CBD-A含量的用先前实施例中描述的工艺制备的100g的基于汉麻的脂质提取物添加至Futura 75汉麻芽中,替代橄榄油。在没有酶的情况下,不回收脂质提取物。在酶的情况下,回收92克的脂质提取物。
[0254] 回收的脂质提取物的大麻素含量是(mg/Kg):
[0255] ·Δ-9-四氢大麻酚(THC-酸):1,440
[0256] ·Δ-9-四氢大麻酚(THC-中性物):133.2
[0257] ·大麻二酚(CBD):3,819
[0258] ·大麻二酚酸(CBD-A):25,388
[0259] 如可以看出的,使用酶方法来从汉麻种子中产生油,并且然后使用相同的油来提取汉麻芽,提取物中可实现的CBD含量和CBD-A含量甚至高于初始汉麻芽含量。
[0260] 实施例4:
[0261] 在添加酶之前,用混合物的声处理重复实施例1。用于处理的条件:250W的超声功率,30min的超声时间,以及50℃的超声温度。据发现超声处理允许将时间从3,5小时减少至2.5小时,以达到实施例1中描述的可比较的大麻素提取收率。
[0262] 实施例5:
[0263] 在21天之后和在60天之后,重复实施例1的脂质级分中的大麻素含量的分析。
[0264] 在21天之后,大麻素含量是:
[0265] ·Δ-9-四氢大麻酚(THC-酸):1,935
[0266] ·Δ-9-四氢大麻酚(THC-中性物):148.9
[0267] ·大麻二酚(CBD):3,754
[0268] ·大麻二酚酸(CBD-A):23,238
[0269] 在60天之后,大麻素含量是:
[0270] ·Δ-9-四氢大麻酚(THC-酸):1,937
[0271] ·Δ-9-四氢大麻酚(THC-中性物):149.8
[0272] ·大麻二酚(CBD):3,757
[0273] ·大麻二酚酸(CBD-A):23,216
[0274] 在两种情况下,均没有发现大麻素含量的显著减小。
[0275] 实施例6:
[0276] 将具有60%的水分含量的375g的新收割的Futura 75的新鲜芽如实施例1中处理,仅有的区别是不将水添加至混合物中,因为初始水分对于酶活性是足够的。获得相同量的脂质提取物(91g)。脂质提取物被送出用于大麻素和萜烯分析。
[0277] 大麻素含量(mg/Kg):
[0278] ·Δ-9-四氢大麻酚(THC-酸):2,130
[0279] ·Δ-9-四氢大麻酚(THC-中性物):126.2
[0280] ·大麻二酚(CBD):1,950
[0281] ·大麻二酚酸(CBD-A):25,347
[0282] 萜烯指纹图谱如下:
[0283] 化合物    %
[0284] α-蒎烯    16.4
[0285] β-蒎烯    6.3
[0286] β-月桂烯   20.4
[0287] 柠檬烯     5.3
[0288] 异松油烯   10.4
[0289] β-石竹烯   16.1
[0290] α-葎草烯   5.9
[0291] 以这样的方式,已经可以获得不仅升高的大麻素提取收率,而且还获得全部萜烯指纹图谱(包括挥发性单萜烯)的提取。
[0292] 实施例7:
[0293] 将150g的紫锥菊(紫锥花)干燥根与340g的水、100g的由Azienda Agricola Montesoli,Siena提供的特级初榨橄榄油以及商业食品级酶的混合物(cocktail)在厨房辅助搅拌器Mulinex Companion中混合,商业食品级酶包括Celluclast 1.5L(纤维素酶)、Ultraflow Max(β葡聚糖酶)、Peclyve(果胶酶、β-葡聚糖酶、纤维素酶和β-甘露聚糖酶)和Ceremix 2XL(α-淀粉酶、β-葡聚糖酶、蛋白酶)。总酶浓度是紫锥菊植物材料重量的3%。用6g的柠檬酸一水合物,将混合物的pH调节至pH 5.6,同时在100rpm的恒定搅拌下,使混合物的温度达到并保持至55℃。在3.5h之后,混合物变得均匀。在混合物离心(11,000rpm持续
5min)之后,回收92g的脂溶性提取物、80g的中间水相和409g的湿固体级分。将脂质级分送出用于通过HPLC分析总N-烷基酰胺(N-烷酰胺(N-alkamide))含量,所述HPLC包括Beckman System Gold 126溶剂模、Beckman model 508自动取样器、Beckman model 168检测器(Beckman Coulter,Inc.,Fullerton,CA)以及250×10mm i.d.,5μm ODC-AM-303 RP–C18柱(YMC,Inc.,Wilmington,NC)。用于烷酰胺分析的HPLC方法与Senchina等人报告的HPLC方法相同。
[0294] 用于烷酰胺梯度的流动相如下:(A)脱气的Milli-Q水和(B)乙腈。将40%B增加至80%B的线性梯度在45min内以1.0mL/min的流量形成,其中UV检测从200nm至600nm。注射体积是15μL。在注射到HPLC中之前,所有紫锥菊提取物通过0.45μm聚四氟乙烯过滤器(Alltech Associates Inc.,Deerfield,IL)过滤。根和脂质级分中的总N-烷基酰胺含量如下(mg/Kg):
[0295] ·根:3,016mg/Kg
[0296] ·脂质提取物:3,257mg/Kg
[0297] 在室温在4周后,对于脂溶性提取物重复N-烷基酰胺的分析,具有以下结果:
[0298] ·3,197mg/Kg
[0299] 如可以注意到的,基于脂质的提取物中的N-烷基酰胺的含量的变化非常有限。
[0300] 实施例8:
[0301] 将150g的除虫菊干花(含量1.2%)除虫菊酯I和除虫菊酯II从肯尼亚的当地农场中带出并且与340g的水、100g的特级初榨橄榄油以及商业食品级酶的混合物(cocktail)在厨房辅助搅拌器Mulinex Companion中混合,商业食品级酶包括Celluclast 1.5L(纤维素酶)、Ultraflow Max(β葡聚糖酶)、Peclyve(果胶酶、β-葡聚糖酶、纤维素酶和β-甘露聚糖酶)和Ceremix 2XL(α-淀粉酶、β-葡聚糖酶、蛋白酶)。总酶浓度是菊花植物材料重量的3%。用6g的柠檬酸一水合物,将混合物的pH调节至pH 5.6,同时在100rpm的恒定搅拌下,使混合物的温度达到并保持至55℃。在3h之后,混合物变得均匀。在混合物离心(11,000rpm持续
5min)之后,回收94g的脂溶性提取物、81g的中间水相和405g的湿固体级分。将初始植物材料和脂质提取物送出用于通过HPLC分析除虫菊酯含量,所述HPLC使用Beckman System Gold 126溶剂模块、Beckman model 508自动取样器、Beckman model 168检测器(Beckman Coulter,Inc.,Fullerton,CA)以及250×10mm i.d.,5μm ODC-AM-303 RP–C18柱(YMC,Inc.,Wilmington,NC)。用于除虫菊酯分析的HPLC方法与Marr提出的相同。用以1:10的比率的乙酸乙酯和己烷的混合物以1.5ml/分钟的恒定流量进行洗脱,这导致15-min分析。Uv检测器设定在242nm波长处。从RdH laborchemikalien&Co.KG(Germany)带出提炼的除虫菊酯样品,用于分析方法的标准化。其除虫菊酯含量据称为21.1%。
[0302] 总除虫菊酯含量(除虫菊酯I和除虫菊酯II)是1.4%。除虫菊酯I与除虫菊酯II的比率是1.65。
[0303] 在室温暗处4周之后,对于脂溶性提取物重复除虫菊酯的分析。除虫菊酯含量是1.37%mg/Kg,而除虫菊酯I与除虫菊酯II的比率是1.68。
[0304] 如可以注意到的,不仅提取是非常有效的,而且脂质提取物中的除虫菊酯的稳定性也是显著的。
[0305] 虽然本发明已经参照具体的实施方案被公开,但是明显的是,本发明的其他实施方案和变幸可以被本领域的其他技术人员想出,而不偏离本发明的真正精神和范围。所附的权利要求意图被解释为包括所有的这样的实施方案和等效的变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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