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领域
[0001] 本
发明属于
家畜养殖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黔北麻羊养殖疫病防控技术。
背景技术
[0002] 黔北麻羊是贵州省三大优良地方山羊品种之一,其具有耐粗饲、抗病
力强、适应性广、肉质鲜美细嫩、生产性能优等特点。并于2009年12月被农业部专家委员会批准为新遗传资源。目前
畜牧业集约化、规模化的同时带来带来的羊病多样而复杂,羊病防控的技术严重缺乏或
水平滞后。
[0003] 由于我国养
羊水平与澳洲、欧洲等发达国家相比,还有较大差距。除了养殖模式还比较落后外,羊病的发生和流行是制约我国羊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尽管长期以来防疫水平和饲养卫生状况在不断改善,但以千家万户为主题的养殖模式并未发生本质改变,对羊病的防控一直未能给予足够的重视,缺乏有效的防控技术手段,许多老病尚未控制,新病又不断传入,致使我国的羊病越来越多、流行状况越来越复杂,成为制约我国养羊业可持续健康发展的“
瓶颈”之一。
发明内容
[0004] 针对上述问题,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科学合理、防治
密度高且防治效果好的黔北麻羊养殖疫病防控技术。具体技术方案如下:一种黔北麻羊养殖疫病防控技术,包括以下步骤:
S1.场地选择及羊草种植;
选择空气清新、草源丰富的地带作室外养殖场,室外养殖场划分多个放养区域进行轮换放养;这些草地可自行
净化羊粪且可提供充足的草源,为黔北麻羊营造一个干净舒适的环境;这样有利于控制
疾病的扩散、蔓延和流行,使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在室外养殖场附近建羊舍,建好排水渠及通
风窗;白天在室外养殖场轮换放养,晚上在羊舍用防疫病
饲草饲养;定期收割室外养殖场短期内不使用且长势快的饲草并及时补种羊草。
[0005] S2.防疫病药剂调制;用党参、肉桂、何首乌、贯众、芭蕉根、虎杖、黄良、车前草、水调制防疫病药剂;
将调制好的防疫病药剂与水按1:(30-90)的比例混合得到A药剂;
将调制好的防疫病药剂与水按1:(150-220)的比例混合得到B药剂;
将调制好的防疫病药剂与水按1:(80-120)的比例混合得到C药剂;
将调制好的防疫病药剂与水按1:(200-250)的比例混合得到D药剂;
将调制好的防疫病药剂与水按1:(350-450)的比例混合得到E药剂。
[0006] S3.防疫病饲草加工调制;将A药剂与收割并切碎的饲草按1:(5-15)的比例混合均匀后,再依次经过青贮、
氨化、
发酵(青贮、氨化、发酵都采用常规方法,故本发明不过多描述)制得防疫病饲草;将B药剂每隔2-3天在夜间用喷水装置均匀的浇灌到室外养殖场草上,浇灌完成后的第二天收割短期内不被食用区域内的牧草,用作防疫病饲草原料;
调制防疫病药剂的添加与使用不仅可以促进羔羊的生长,缩短出栏周期,而且抗病效果好,羊只的发病率明显降低,有效并提高养羊的经济效益。
[0007] S4.消毒灭源;定期对羊舍消毒,消毒时,将C药剂均匀的喷洒羊舍内部及四周,人员入舍与入场需消毒,羊舍及时清扫消毒,
粪便及时收集入
生物发酵池消毒处理,污水通过污
水处理池处理,病死羊采用焚烧炉焚烧,及时控制各种病源的发生。
[0008] S5驱虫和药浴;对羊群每隔10-15天口服一次D药剂或E药剂,其中孕期母羊、哺乳期母羊以及体重小于
8kg的羊羔口服E药剂,口服量为20-30ml,其他体重大于8kg的羊口服C药剂,口服量为25-
35ml。
[0009] 定期对羊群进行药浴,药浴时将E药剂放入药浴池后,将羊群不停留的依次驱赶通过药浴池进行药浴;羊体内
外寄生虫发生率可达100%,对羊群的健康危害及其严重,因此做好寄生虫的防治非常重要。
[0010] S6.免疫接种;根据当地羊病发生和流行情况,建立疫情档案,科学地选择适合本地区的高
质量疫苗,合理地安排疫苗接种时间和方法,保证疫苗免疫效果。
[0011] 进一步地,所述防疫病药剂由以下重量份数的原料:党参1-5份、肉桂3-8份、何首乌0.5-2.5份、贯众1.5-3.5份、芭蕉根5-12份、虎杖2-7份、黄良0.5-1.8份、车前草1.3-3.2份、水20-60份熬制2-6小时过滤掉固体药渣而得。
[0012] 进一步地,所述防疫病药剂由以下重量份数的原料:党参2份、肉桂5份、何首乌2份、贯众2份、芭蕉根6份、虎杖3份、黄良1.2份、车前草1.5份、水35份熬制4小时而得。
[0013] 进一步地,所述防疫病药剂由以下重量份数的原料:党参3.5份、肉桂6份、何首乌2.3份、贯众2.5份、芭蕉根9份、虎杖5.5份、黄良1.6份、车前草3份、水50份熬制5.5小时而得。
[0014] 进一步地,所述A药剂由防疫病药剂与水按1:35的比例混合得到。
[0015] 进一步地,所述B药剂由防疫病药剂与水按1:160的比例混合得到。
[0016] 进一步地,所述C药剂由防疫病药剂与水按1:100的比例混合得到。
[0017] 进一步地,所述D药剂由防疫病药剂与水按1:220的比例混合得到。
[0018] 进一步地,所述E药剂由防疫病药剂与水按1:380的比例混合得到。
[0019] 本发明科学合理、防治密度高且防治效果好,育肥羊出栏的羊无任何传染病和其他疾病;防治密度达到100%,无死
角。
具体实施方式
[0020] 下面结合具体实施咧对本发明的原理和特征做进一步详细描述,所举实例只用于解释发明,并非用于限定本发明的范围。
[0021]
实施例一:一种黔北麻羊养殖疫病防控技术,包括以下步骤:
S1.场地选择及羊草种植;
选择空气清新、草源丰富的地带作室外养殖场,室外养殖场划分多个放养区域进行轮换放养;这些草地可自行净化羊粪且可提供充足的草源,为黔北麻羊营造一个干净舒适的环境;这样有利于控制疾病的扩散、蔓延和流行,使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在室外养殖场附近建羊舍,建好排水渠及
通风窗;白天在室外养殖场轮换放养,晚上在羊舍用防疫病饲草饲养;定期收割室外养殖场短期内不使用且长势快的饲草并及时补种羊草。
[0022] S2.防疫病药剂调制;用党参、肉桂、何首乌、贯众、芭蕉根、虎杖、黄良、车前草、水调制防疫病药剂; 所述防疫病药剂由以下重量份数的原料:党参2份、肉桂5份、何首乌2份、贯众2份、芭蕉根6份、虎杖
3份、黄良1.2份、车前草1.5份、水35份熬制4小时而得。
[0023] 将调制好的防疫病药剂与水按1:35的比例混合得到A药剂;将调制好的防疫病药剂与水按1:160的比例混合得到B药剂;
将调制好的防疫病药剂与水按1:100的比例混合得到C药剂;
将调制好的防疫病药剂与水按1:220的比例混合得到D药剂;
将调制好的防疫病药剂与水按1:300的比例混合得到E药剂。
[0024] S3.防疫病饲草加工调制;将A药剂与收割并切碎的饲草按1:10的比例混合均匀后,再依次经过青贮、氨化、发酵制得防疫病饲草;将B药剂每隔2天在夜间用喷水装置均匀的浇灌到室外养殖场草上,浇灌完成后的第二天收割短期内不被食用区域内的牧草,用作防疫病饲草原料。
[0025] S4.消毒灭源;定期对羊舍消毒,消毒时,将C药剂均匀的喷洒羊舍内部及四周,人员入舍与入场需消毒,羊舍及时清扫消毒,粪便及时收集入生物发酵池消毒处理,污水通过
污水处理池处理,病死羊采用焚烧炉焚烧,及时控制各种病源的发生。
[0026] S5驱虫和药浴;对羊群每隔15天口服一次D药剂或E药剂,其中孕期母羊、哺乳期母羊以及体重小于8kg的羊羔口服E药剂,口服量为30ml,其他体重大于8kg的羊口服C药剂,口服量为30ml。
[0027] 定期对羊群进行药浴,药浴时将E药剂放入药浴池后,将羊群不停留的依次驱赶通过药浴池进行药浴。
[0028] S6.免疫接种;根据当地羊病发生和流行情况,建立疫情档案,科学地选择适合本地区的高质量疫苗,合理地安排疫苗接种时间和方法,保证疫苗免疫效果。
[0029] 实施例二:一种黔北麻羊养殖疫病防控技术,包括以下步骤:
S1.场地选择及羊草种植;
选择空气清新、草源丰富的地带作室外养殖场,室外养殖场划分多个放养区域进行轮换放养;这些草地可自行净化羊粪且可提供充足的草源,为黔北麻羊营造一个干净舒适的环境;这样有利于控制疾病的扩散、蔓延和流行,使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在室外养殖场附近建羊舍,建好排水渠及通风窗;白天在室外养殖场轮换放养,晚上在羊舍用防疫病饲草饲养;定期收割室外养殖场短期内不使用且长势快的饲草并及时补种羊草。
[0030] S2.防疫病药剂调制;用党参、肉桂、何首乌、贯众、芭蕉根、虎杖、黄良、车前草、水调制防疫病药剂;所述防疫病药剂由以下重量份数的原料:党参3.5份、肉桂6份、何首乌2.3份、贯众2.5份、芭蕉根9份、虎杖5.5份、黄良1.6份、车前草3份、水50份熬制5.5小时而得。
[0031] 将调制好的防疫病药剂与水按1:50的比例混合得到A药剂;将调制好的防疫病药剂与水按1:200的比例混合得到B药剂;
将调制好的防疫病药剂与水按1:110的比例混合得到C药剂;
将调制好的防疫病药剂与水按1:230的比例混合得到D药剂;
将调制好的防疫病药剂与水按1:400的比例混合得到E药剂。
[0032] S3.防疫病饲草加工调制;将A药剂与收割并切碎的饲草按1:6的比例混合均匀后,再依次经过青贮、氨化、发酵制得防疫病饲草;将B药剂每隔3天在夜间用喷水装置均匀的浇灌到室外养殖场草上,浇灌完成后的第二天收割短期内不被食用区域内的牧草,用作防疫病饲草原料;
调制防疫病药剂的添加与使用不仅可以促进羔羊的生长,缩短出栏周期,而且抗病效果好,羊只的发病率明显降低,有效并提高养羊的经济效益。
[0033] S4.消毒灭源;定期对羊舍消毒,消毒时,将C药剂均匀的喷洒羊舍内部及四周,人员入舍与入场需消毒,羊舍及时清扫消毒,粪便及时收集入生物发酵池消毒处理,污水通过污水处理池处理,病死羊采用焚烧炉焚烧,及时控制各种病源的发生。
[0034] S5驱虫和药浴;对羊群每隔10天口服一次D药剂或E药剂,其中孕期母羊、哺乳期母羊以及体重小于8kg的羊羔口服E药剂,口服量为25ml,其他体重大于8kg的羊口服C药剂,口服量为25ml。
[0035] 定期对羊群进行药浴,药浴时将E药剂放入药浴池后,将羊群不停留的依次驱赶通过药浴池进行药浴。
[0036] S6.免疫接种;根据当地羊病发生和流行情况,建立疫情档案,科学地选择适合本地区的高质量疫苗,合理地安排疫苗接种时间和方法,保证疫苗免疫效果。
[0037] 实施例三:一种黔北麻羊养殖疫病防控技术,包括以下步骤:
S1.场地选择及羊草种植;
选择空气清新、草源丰富的地带作室外养殖场,室外养殖场划分多个放养区域进行轮换放养;这些草地可自行净化羊粪且可提供充足的草源,为黔北麻羊营造一个干净舒适的环境;这样有利于控制疾病的扩散、蔓延和流行,使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在室外养殖场附近建羊舍,建好排水渠及通风窗;白天在室外养殖场轮换放养,晚上在羊舍用防疫病饲草饲养;定期收割室外养殖场短期内不使用且长势快的饲草并及时补种羊草。
[0038] S2.防疫病药剂调制;用党参、肉桂、何首乌、贯众、芭蕉根、虎杖、黄良、车前草、水调制防疫病药剂;所述防疫病药剂由以下重量份数的原料:党参2.5份、肉桂3.5份、何首乌2.3份、贯众3份、芭蕉根10份、虎杖6份、黄良1.1份、车前草1.5份、水55份熬制3.5小时过滤掉固体药渣而得。
[0039] 将调制好的防疫病药剂与水按1:70的比例混合得到A药剂;将调制好的防疫病药剂与水按1:160的比例混合得到B药剂;
将调制好的防疫病药剂与水按1:90的比例混合得到C药剂;
将调制好的防疫病药剂与水按1:210的比例混合得到D药剂;
将调制好的防疫病药剂与水按1:360的比例混合得到E药剂。
[0040] S3.防疫病饲草加工调制;将A药剂与收割并切碎的饲草按1:8的比例混合均匀后,再依次经过青贮、氨化、发酵制得防疫病饲草;将B药剂每隔2天在夜间用喷水装置均匀的浇灌到室外养殖场草上,浇灌完成后的第二天收割短期内不被食用区域内的牧草,用作防疫病饲草原料;
调制防疫病药剂的添加与使用不仅可以促进羔羊的生长,缩短出栏周期,而且抗病效果好,羊只的发病率明显降低,有效并提高养羊的经济效益。
[0041] S4.消毒灭源;定期对羊舍消毒,消毒时,将C药剂均匀的喷洒羊舍内部及四周,人员入舍与入场需消毒,羊舍及时清扫消毒,粪便及时收集入生物发酵池消毒处理,污水通过污水处理池处理,病死羊采用焚烧炉焚烧,及时控制各种病源的发生。
[0042] S5驱虫和药浴;对羊群每隔12天口服一次D药剂或E药剂,其中孕期母羊、哺乳期母羊以及体重小于8kg的羊羔口服E药剂,口服量为25ml,其他体重大于8kg的羊口服C药剂,口服量为30ml。
[0043] 定期对羊群进行药浴,药浴时将E药剂放入药浴池后,将羊群不停留的依次驱赶通过药浴池进行药浴。
[0044] S6.免疫接种;根据当地羊病发生和流行情况,建立疫情档案,科学地选择适合本地区的高质量疫苗,合理地安排疫苗接种时间和方法,保证疫苗免疫效果。
[0045] 对照组一:取30只羊采用与实施例一至实施例三相同养殖场中未浇灌过B药剂的草,依次经过青贮、氨化、发酵制得饲草进行饲养;并采用常规方式进行消毒灭源、驱虫和药浴、免疫接种;
对照组二:
取30只羊采用与实施例一至实施例三相同养殖场中未浇灌过B药剂的草,混入按1:8的比例混入A药剂后依次经过青贮、氨化、发酵制得饲草进行饲养;室外养殖时也采用未浇灌过B药剂的草放养,并采用常规方式进行消毒灭源、驱虫和药浴、免疫接种;
对照组三:
取30只羊采用与实施例一至实施例三相同养殖场中浇灌过B药剂的草,混入按1:8的比例混入A药剂后依次经过青贮、氨化、发酵制得饲草进行饲养;室外养殖时也采用浇灌过B药剂的草放养,并采用常规方式进行消毒灭源、驱虫和药浴、免疫接种。
[0046] 按实施例一至三饲养方式各取30只羊与对照组一至三的羊在一年内对各自存活量及体重增加量进行对比得到表一如下:表一:羊群一年内活货量及体重增加量
组别
显然,对比实施例一至实施例三与对照组一至对照组三后,可知实施例一至实施例三(也就是本发明的方案)饲养的羊存活率极高,达到100%,单只羊体重量上也极大提升,对照实施例一至实施例三中单只羊体重增长量后可知,采用实施例二所述方案,羊体重增加量最大,故实施例二所用技术方案为最优方案;对比对照组一至对照组三可知,采用混入A药剂的饲草进行饲养后,羊的存活率大大提升。在用混入A药剂的饲草进行饲养的同时,再在浇灌过B药剂的草进行放羊,羊的存活率也有明显提升。
[0047] 以上实施例只为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构思及特点,其目的在于让熟悉此项技术的人士能够了解本发明的内容并据此实施,并不能限制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
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变化与修饰,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