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领域
[0001] 本实用新型涉及医疗辅助用具技术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向胃内输入
营养液的自动稀释防腹泻鼻饲注食装置。
背景技术
[0002]
现有技术中,向胃内输注营养液的装置包括液瓶、输液管、鼻饲胃管,鼻饲胃管一端经鼻孔插入人体胃内,另一端通过输液管与液瓶连通,将液瓶中的营养液输入到人体胃中。
[0003] 本
申请人发现现有技术至少存在以下技术问题:
[0004] 由于营养液浓度高,如果直接通过胃管输入,当输入速度慢时,存在输入效率低、耗时长、日热卡供应不足的问题,即便配合输液
泵使用,但经济成本将大大增加;如果输入速度过快,容易导致患者渗透性腹泻;现有技术中常采用将营养液倒入另一个容器中并添加合适比例的生理盐
水后形成稀释营养液,再将稀释营养液置入液瓶中通过胃管输注到人体胃内,上述营养液的稀释和输入方式存在步骤多、手续繁琐、费时费
力、稀释时易被污染的问题。实用新型内容
[0005]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向胃内输入营养液的自动稀释防腹泻鼻饲注食装置,以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营养液稀释步骤多、手续繁琐、稀释易被污染的技术问题。
[0006]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以下技术方案:
[0007]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自动稀释防腹泻鼻饲注食装置,包括混液囊,与所述混液囊出口连通的出液管,设置在所述出液管上的第一调速器,并联设置在所述混液囊入口的第一进液管和第二进液管,依次设置在所述第一进液管上的加药囊和第二调速器,以及设置在所述第一进液管和所述第二进液管始端的通气管,所述加药囊上设置有加药口,所述加药口上设置有橡皮帽。
[0008]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加药囊和所述混液囊上均设置有流量监测刻度。
[0009]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第一进液管的直径与所述第二进液管直径相同或不同,所述出液管直径与所述第二进液管直径相同或不同。
[0010]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第一进液管的直径小于所述第二进液管直径,所述出液管直径与所述第二进液管直径相同。
[0011]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混液囊入口处设置有电磁
阀,所述混液囊出口处设置有液体感应器,还包括与所述液体感应器和所述
电磁阀均电连接的
控制器。
[0012]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还包括设置在所述混液囊外侧的蜂鸣器,所述蜂鸣器与所述控制器电连接。
[0013]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出液管上设置有用于固定于人体
皮肤表面的固定结构。
[0014]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固定结构包括
基板,所述基板底面上设置有胶粘层,所述胶粘层外侧设置有易撕层,所述基板顶面上设置有
套管部,所述出液管套设在所述套管部内。
[0015]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套管部包括两个相对设置的半圆形夹爪,两个所述半圆形夹爪一端通过
扭簧铰接,另一端可
接触式连接,所述夹爪内侧设置有增加
摩擦力的
硅胶层,所述硅胶层表面具有颗粒状凸起。
[0016]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第一调速器和所述第二调速器均为滚轮式调速
开关。
[0017] 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0018] 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并联的进液管,一根连接营养液瓶,另一根连接生理盐水瓶,使得营养液能够被自动稀释后被输注到人体胃内,而且与生理盐水连接的第一进液管上还设置有流量调速器,可实时调节营养液的稀释比例,以根据不同患者要求以及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操作简单方便、高效、避免了稀释过程中易污染、操作繁琐耗时的技术问题;通过在第一进液管上设置加药口,可实时向营养液内加入其他所需药品;通过在混液囊和加药囊上设置流量监测刻度,可在调速器两者结合的情况下控制输液速度,确定输液时间,流量监测刻度和速度调节器经过多次测算绘制,可人为控制输液的速度,从而人控制输液完成所需的时间;通过采用较粗的第二进液管和出液管,以利于营养液的输送;通过设置电磁阀和液位感应器,可在混液囊内没有液体时自动关闭混液囊入口,以保持出液管内压力大小,并通过蜂鸣器进行报警提醒,以防止病人睡着或医护人员不在时出现无液输送而等待,从而造成
治疗时间延长的问题;通过设置固定结构,方便将出液管固定在人体皮肤上或其他
位置,便于将出液管固定,以防止出液管摆动而造成不必要的麻烦,而且固定结构能沿出液管移动也进一步提高了固定结构的适用范围;通过设置带有颗粒状凸起的硅胶层,使出液管被牢固的固定防止发生错位或滑脱。
附图说明
[0019]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
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0020] 图1是本实用新型自动稀释防腹泻鼻饲注食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0021] 图2是本实用新型自动稀释防腹泻鼻饲注食装置中固定结构的主视图。
[0022] 图中1、混液囊;2、出液管;3、第一调速器;4、第一进液管;5、第二进液管;6、加药囊;7、第二调速器;8、通气管;9、加药口;10、橡皮帽;11、流量监测刻度;12、电磁阀;13、液体感应器;14、蜂鸣器;15、固定结构;151、基板;152、胶粘层;153、易撕层;154、套管部;1541、夹爪;1542、硅胶层;1543、凸起。
具体实施方式
[0023] 为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详细的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所得到的所有其它实施方式,都属于本实用新型所保护的范围。
[0024]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自动稀释防腹泻鼻饲注食装置,包括混液囊1,与混液囊1出口连通的出液管2,设置在出液管2上的第一调速器3,并联设置在混液囊1入口的第一进液管4和第二进液管5,依次设置在第一进液管4上的加药囊6和第二调速器7,以及设置在第一进液管4和第二进液管5始端的通气管8,加药囊6上设置有加药口9,加药口9上设置有橡皮帽10。第一进液管4与生理盐水瓶连接,第二进液管5与营养液瓶连接。
[0025] 通过将营养液进行自动稀释,并通过调速器调节输入速度,不仅使稀释工作简单方便,而且还能防止患者腹泻。
[0026] 作为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加药囊6和混液囊1上均设置有流量监测刻度11。
[0027] 作为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第一进液管4的直径与第二进液管5直径相同或不同,出液管2直径与第二进液管5直径相同或不同。因营养液的浓度比生理盐水的浓度大,所以第二进液管5直径与第一进液管5直径有区别也是考虑到成本需要。
[0028] 具体的,在本实用新型中,第一进液管4的直径小于第二进液管5直径,出液管2直径与第二进液管5直径相同。
[0029] 作为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混液囊1入口处设置有电磁阀12,混液囊1出口处设置有液体感应器13,还包括与液体感应器13和电磁阀12均电连接的控制器。控制器采用现有技术中产品经编程实现,控制器与液体感应器13和电磁阀12之间的连接方式为无线连接。
[0030] 作为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还包括设置在混液囊1外侧的蜂鸣器14,蜂鸣器14与控制器电连接,且为无线电性连接。
[0031] 进一步的,本实用新型中,出液管2上设置有用于固定于人体皮肤表面的固定结构15。
[0032] 需要说明的是,在本实用新型中,固定结构15包括基板151,基板151底面上设置有胶粘层152,胶粘层152外侧设置有易撕层153,基板151顶面上设置有套管部154,出液管2套设在套管部154内。通过设置易撕层153可保护胶粘层152在使用前不会被污染。
[0033] 作为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套管部154包括两个相对设置的半圆形夹爪1541,两个半圆形夹爪1541一端通过扭簧1542铰接,另一端可接触式连接,夹爪1541内侧设置有增加摩擦力的硅胶层1542,硅胶层1542表面具有颗粒状凸起1543。
[0034] 作为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第一调速器3和第二调速器7均为滚轮式调速开关。
[0035] 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并联的进液管,一根连接营养液瓶,另一根连接生理盐水瓶,使得营养液能够被自动稀释后被输入到人体胃内,而且与生理盐水连接的第一进液管上还设置有流量调速器,可实时调节营养液的稀释比例,以根据不同患者要求以及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操作简单方便、高效、避免了稀释过程中易污染的技术问题;通过在第一进液管上设置加药口,可实时向营养液内输入其他所需药品;通过在混液囊和加药囊上设置流量监测刻度,可在调速器两者结合的情况下控制输液速度,确定输液时间,流量监测刻度和速度调节器经过多次测算绘制,可人为控制输液的速度,从而人控制输液完成所需的时间,这种通过流量监测刻度和调节器结合控制输液时间的方法为现有技术;通过采用较粗的第二进液管和出液管,以利于营养液的输送;通过设置电磁阀和液位感应器,可在混液囊内没有液体时自动关闭混液囊入口,以保持出液管内压力大小,并通过蜂鸣器进行报警提醒,以防止病人睡着或医护人员不在时出现无液输送而等待,从而造成治疗时间延长的问题;通过设置固定结构,方便将出液管固定在人体皮肤上或其他位置,便于将出液管固定,以防止出液管摆动而造成不必要的麻烦,而且固定结构能沿出液管移动也进一步提高了固定结构的适用范围;通过设置带有颗粒状凸起的硅胶层,使出液管被牢固的固定防止发生错位或滑脱。
[0036]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
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以所述
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