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证据处理方法、装置、设备以及存储介质
技术领域
[0001] 本
申请涉及计算机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电子证据处理方法、装置、设备以及存储介质。
背景技术
[0002] 随着互联网应用的普及,互联网中产生的数据往往会作为重要的电子证据在诉讼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但是
现有技术中对于电子证据的保存往往基于企业、用户的
数据库中,无法确保这些电子证据的客观性、完整性与真实性。另一方面,在个人、企业等向用户存证时,往往需要亲自到法院递交证据,效率低下。
[0003] 因此如何完善电子证据的管理方法,提升电子证据的举证可靠性和高效性成为亟需解决的问题。
发明内容
[0004] 本申请
实施例提供一种电子证据处理方法、装置、设备以及存储介质,可基于
区块链对电子证据进行验证,适用性高。
[0005] 第一方面,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一种电子证据处理方法,该方法包括:
[0006] 接收目标对象提交的举证
请求,上述举证请求携带副本电子证据、区块高度和上述目标对象的身份标识;
[0007] 将上述副本电子证据按照证据类型分类得到多个证据类型的第一电子证据,并基于每一证据类型对应的哈希确定方式确定出各个第一电子证据的哈希值,上述证据类型包括文本类型、图片类型以及视频类型;
[0008] 基于上述区块高度从上述区块链中确定出目标区块,并基于上述身份标识从上述目标区块中获取原始电子证据的各个第二电子证据的哈希值,上述原始电子证据为上述副本电子证据的证据原件;
[0009] 分别将同一证据类型的第一电子证据的哈希值和第二电子证据的哈希值发送至共识
节点,以使上述共识节点验证上述每一证据类型的第一电子证据和第二电子证据是否一致,并在验证通过后发送签名确认消息;
[0010] 接收上述签名确认消息并当上述签名确认消息满足预设共识策略时,将上述签名确认消息对应的证据类型的第一电子证据提交至法院。
[0011] 结合第一方面,在一种可能的实施方式中,上述接收目标对象提交的举证请求之前,上述方法还包括:
[0012] 接收目标对象提交的存证请求,上述存证请求携带原始电子证据、上述原始电子证据的数字签名;
[0013] 基于上述原始电子证据和上述原始电子证据的数字签名确定上述举证请求是否为有效请求;
[0014] 若上述举证请求为有效请求,则将上述原始电子证据按照证据类型分类,得到多个证据类型的第二电子证据,上述证据类型包括文本类型、图片类型以及视频类型;
[0015] 基于每一证据类型对应的哈希确定方式确定出各个第二电子证据的哈希值;
[0016] 基于上述目标对象的身份信息生成身份标识并基于上述身份标识对上述各个第二电子证据的哈希值进行标记,将上述各个第二电子证据的哈希值存储至目标区块,并向上述目标对象返回上述目标区块的区块高度。
[0017] 结合第一方面,在一种可能的实施方式中,上述基于每一证据类型对应的哈希确定方式确定出各个第二电子证据的哈希值包括:
[0018] 基于信息
摘要算法对上述文本类型的第二电子证据进行哈希计算,得到上述文本类型的第二电子证据的哈希值;
[0019] 将上述图片类型的第二电子证据转化为预设尺寸的灰度图,基于上述灰度图的各个灰度值确定出上述图片类型的第二电子证据的哈希值;
[0020] 确定上述视频类型的第二电子证据对应的二进制数据,基于上述信息摘要算法对上述二进制数据进行哈希计算得到上述视频类型的第二电子证据的哈希值。
[0021] 结合第一方面,在一种可能的实施方式中,上述将上述各个第二电子证据的哈希值存储至目标区块包括:
[0022] 分别基于每一证据类型的第二电子证据的哈希值构建默克尔树,得到第一默克尔树、第二默克尔树以及第三默克尔树;
[0023] 基于上述第一默克尔树、上述第二默克尔树和上述第三默克尔树构建出第四默克尔树;
[0024] 基于上述第四默克尔树构建区块体,基于上述第四默克尔树的根节点的哈希值构建
区块头,基于上述区块头和上述区块头构建目标区块。
[0025] 结合第一方面,在一种可能的实施方式中,上述接收目标对象提交的举证请求之后,上述方法还包括:
[0026] 确定上述举证请求对应的举证通知信息,并确定上述举证通知信息规定的举证期限;
[0027] 确定上述目标对象提交上述举证请求的举证时间,并将上述举证时间和上述举证期限进行比较;
[0028] 若上述举证时间在上述举证期限内,则执行上述将上述副本电子证据按照证据类型分类得到多个证据类型的第一电子证据的步骤,若上述举证时间不在上述举证期限内,则向上述目标对象返回举证超期通知。
[0029] 结合第一方面,在一种可能的实施方式中,上述方法还包括:
[0030] 当任一证据类型对应的签名确认消息不满足预设共识策略时,调用
智能合约验证上述任一证据类型对应的目标第一电子证据是否为合法证据;
[0031] 若上述目标第一电子证据为合法证据时,将上述目标第一电子证据提交至上述法院并向上述法院发送新证据提交通知;
[0032] 若上述目标第一电子证据不是合法证据,则向上述目标对象返回无效证据通知,上述无效证据通知用于说明上述目标第一电子证据为无效证据。
[0033] 结合第一方面,在一种可能的实施方式中,上述举证请求还携带上述副本电子证据的数字签名,上述方法还包括:
[0034] 获取上述目标对象的公钥,并基于上述公钥对上述副本电子证据的数字签名进行解密,得到上述副本电子证据的第一摘要信息;
[0035] 确定上述副本电子证据的第二摘要信息;
[0036] 将上述第一摘要信息和上述第二摘要信息进行比较,若上述第一摘要信息和上述第二摘要信息一致,则确定上述举证请求为有效请求。
[0037] 第二方面,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电子证据处理装置,该装置包括:
[0038] 第一接收模块,用于接收目标对象提交的举证请求,上述举证请求携带副本电子证据、区块高度和上述目标对象的身份标识;
[0039] 第一确定模块,用于将上述副本电子证据按照证据类型分类得到多个证据类型的第一电子证据,并基于每一证据类型对应的哈希确定方式确定出各个第一电子证据的哈希值,上述证据类型包括文本类型、图片类型以及视频类型;
[0040] 第二确定模块,用于基于上述区块高度从上述区块链中确定出目标区块,并基于上述身份标识从上述目标区块中获取原始电子证据的各个第二电子证据的哈希值,上述原始电子证据为上述副本电子证据的证据原件;
[0041] 第一验证模块,用于分别将同一证据类型的第一电子证据的哈希值和第二电子证据的哈希值发送至共识节点,以使上述共识节点验证上述每一证据类型的第一电子证据和第二电子证据是否一致,并在验证通过后发送签名确认消息;
[0042] 第一提交模块,用于接收上述签名确认消息并当上述签名确认消息满足预设共识策略时,将上述签名确认消息对应的证据类型的第一电子证据提交至法院。
[0043] 结合第二方面,在一种可能的实施方式中,上述装置还包括:
[0044] 第二接收模块,还用于接收目标对象提交的存证请求,上述存证请求携带原始电子证据、上述原始电子证据的数字签名;
[0045] 第三确定模块,还用于基于上述原始电子证据和上述原始电子证据的数字签名确定上述举证请求是否为有效请求;
[0046] 分类模块,还用于若上述举证请求为有效请求,则将上述原始电子证据按照证据类型分类,得到多个证据类型的第二电子证据,上述证据类型包括文本类型、图片类型以及视频类型;
[0047] 第四确定模块,还用于基于每一证据类型对应的哈希确定方式确定出各个第二电子证据的哈希值;
[0048] 存储模块,还用于基于上述目标对象的身份信息生成身份标识并基于上述身份标识对上述各个第二电子证据的哈希值进行标记,将上述各个第二电子证据的哈希值存储至目标区块,并向上述目标对象返回上述目标区块的区块高度。
[0049] 结合第二方面,在一种可能的实施方式中,上述第四确定模块包括:
[0050] 第一处理单元,用于基于信息摘要算法对上述文本类型的第二电子证据进行哈希计算,得到上述文本类型的第二电子证据的哈希值;
[0051] 第二处理单元,用于将上述图片类型的第二电子证据转化为预设尺寸的灰度图,基于上述灰度图的各个灰度值确定出上述图片类型的第二电子证据的哈希值;
[0052] 第三处理单元,用于确定上述视频类型的第二电子证据对应的二进制数据,基于上述信息摘要算法对上述二进制数据进行哈希计算得到上述视频类型的第二电子证据的哈希值。
[0053] 结合第二方面,在一种可能的实施方式中,上述存储模块包括:
[0054] 第一构建单元,用于分别基于每一证据类型的第二电子证据的哈希值构建默克尔树,得到第一默克尔树、第二默克尔树以及第三默克尔树;
[0055] 第二构建单元,用于基于上述第一默克尔树、上述第二默克尔树和上述第三默克尔树构建出第四默克尔树;
[0056] 第三构建单元,用于基于上述第四默克尔树构建区块体,基于上述第四默克尔树的根节点的哈希值构建区块头,基于上述区块头和上述区块头构建目标区块。
[0057] 结合第二方面,在一种可能的实施方式中,上述装置还包括:
[0058] 第五确定模块,还用于确定上述举证请求对应的举证通知信息,并确定上述举证通知信息规定的举证期限;
[0059] 第一比较模块,还用于确定上述目标对象提交上述举证请求的举证时间,并将上述举证时间和上述举证期限进行比较;
[0060] 第一处理模块,还用于若上述举证时间在上述举证期限内,则执行上述将上述副本电子证据按照证据类型分类得到多个证据类型的第一电子证据的步骤,若上述举证时间不在上述举证期限内,则向上述目标对象返回举证超期通知。
[0061] 结合第二方面,在一种可能的实施方式中,上述装置还包括:
[0062] 第二验证模块,还用于当任一证据类型对应的签名确认消息不满足预设共识策略时,调用智能合约验证上述任一证据类型对应的目标第一电子证据是否为合法证据;
[0063] 第二提交模块,还用于若上述目标第一电子证据为合法证据时,将上述目标第一电子证据提交至上述法院并向上述法院发送新证据提交通知;
[0064] 返回模块,还用于若上述目标第一电子证据不是合法证据,则向上述目标对象返回无效证据通知,上述无效证据通知用于说明上述目标第一电子证据为无效证据。
[0065] 结合第二方面,在一种可能的实施方式中,上述装置还包括:
[0066] 获取模块,还用于获取上述目标对象的公钥,并基于上述公钥对上述副本电子证据的数字签名进行解密,得到上述副本电子证据的第一摘要信息;
[0067] 第二处理模块,还用于确定上述副本电子证据的第二摘要信息;
[0068] 第二比较模块,还用于将上述第一摘要信息和上述第二摘要信息进行比较,若上述第一摘要信息和上述第二摘要信息一致,则确定上述举证请求为有效请求。
[0069] 第三方面,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设备,该设备包括处理器和
存储器,该处理器和存储器相互连接。该存储器用于存储支持该终端设备执行上述第一方面和/或第一方面任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提供的方法的
计算机程序,该计算机程序包括程序指令,该处理器被配置用于调用上述程序指令,执行上述第一方面和/或第一方面任一种可能的实施方式所提供的方法。
[0070] 第四方面,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该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存储有计算机程序,该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以实现上述第一方面和/或第一方面任一种可能的实施方式所提供的方法。
[0071] 在本申请实施例中,通过将目标对象提交的副本电子证据按照证据类型分类,并分别确定每个证据类型的第一电子证据的哈希值,进而可同区块链中原始电子证据的第二电子证据的哈希值进行比较来确定该证据类型的第一电子证据是否为有效证据,可实现对副本电子证据的分类处理和比较,提升副本电子证据的验证效率。此外,通过共识节点基于同一证据类型的第一电子证据和第二电子证据验证同一证据类型的第一电子证据是否为有效证据,可基于多个共识节点的验证结果提升第一电子证据的验证可信度,适用性更高。
附图说明
[0072]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申请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0073] 图1是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电子证据处理方法的网络架构图;
[0074] 图2是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电子证据处理方法的一流程示意图;
[0075] 图3是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电子证据处理方法的另一流程示意图;
[0076] 图4是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确定电子证据的哈希值的一场景示意图;
[0077] 图5是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确定电子证据的哈希值的另一场景示意图;
[0078] 图6是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确定电子证据的哈希值的又一场景示意图;
[0079] 图7是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构建默克尔树的场景示意图;
[0080] 图8是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区块的组成示意图;
[0081] 图9是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设备类型的电子证据处理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0082] 图10是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设备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83] 下面将结合本申请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申请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申请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申请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申请保护的范围。
[0084] 请参见图1,图1是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电子证据处理方法的网络架构图。在图1中,当区块链20接收到目标对象10提交的举证请求时,可获取举证请求中携带的副本电子证据,并将该副本电子证据按照证据类型分类得到多个证据类型的第一电子证据。其中,上述目标对象可以是个人、团体或者是企业法人代表等,具体可基于实际应用场景确定,在此不做限制。此外,目标对象10提交的举证请求可以是目标对象10作为原告向法院30提交诉状时触发的举证请求,也可以是目标对象10作为被告基于法院30告知的举证通知进行举证时触发的举证请求,具体也可基于实际应用场景确定,在此不做限制。上述证据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文本类型、图片类型以及视频类型,在此不做限制。区块链20在得到多个第一电子证据之后,可按照与证据类型相对应的哈希确定方式确定出各个第一电子证据的哈希值。进一步地,区块链20可获取举证请求中携带的区块高度和目标对象10的身份信息,进而基于区块高度确定出目标区块,并基于目标对象10的身份信息从目标区块中确定出原始电子证据的各个第二电子证据的哈希值,其中原始电子证据为上述副本电子证据的证据原件。区块链20在确定出原始电子证据的各个第二电子证据的哈希值之后,可分别将同一证据类型的第一电子证据的哈希值和第二电子证据的哈希值发送至共识节点,以使共识节点验证每一证据类型的第一电子证据和第二电子证据是否一致,并在验证通过后发送签名确认消息。当共识节点发送的签名确认消息满足预设共识策略时,可确定该签名确认消息对应的证据类型的第一电子证据和第二电子证据一致,说明目标对象10提交的该证据类型的第一电子证据为有效电子证据,从而区块链20可将该证据类型的第一电子证据提交至法院30。
[0085] 参见图2,图2是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电子证据处理方法的一流程示意图。图2所示的电子证据处理方法可包括如下步骤S1至S5。
[0086] S1、接收目标对象提交的举证请求。
[0087] 在一些可行的实施方式中,当目标对象需要向法院提交证据时,可提交携带有副本电子证据的举证请求以向法院进行举证。进一步的,上述存证请求中除携带有副本电子证据之外,还携带有副本电子证据的数字签名,其中副本电子证据的数字签名是由目标对象在提交举证请求之前,基于目标对象的私钥对副本电子证据进行签名之后得到的,该副本电子证据的数字签名可防止副本电子证据遭到篡改,并进一步可表明该举证请求的来源为目标对象。此外,上述举证请求还可携带区块高度和目标对象的身份标识,上述区块高度和上述身份标识用于从区块链中确定出上述副本证据的原始证据的各个第二电子证据的哈希值,具体可参见下述详细描述。
[0088] 进一步的,当举证请求是目标对象为响应法院下发的举证通知信息所提交的请求时,可确定该举证请求对应的举证通知信息并确定举证通知信息中规定的举证期限。将举证期限与目标对象提交举证请求的举证时间进行比较,如果举证时间在举证期限内,则可基于举证请求携带的内容做进一步处理,如果举证时间在举证期限外,则可向目标对象返回举证超期通知以告知目标对象当前时间已超过举证通知信息所规定的最后期限。
[0089] S2、将副本电子证据按照证据类型分类得到多个证据类型的第一电子证据,并基于每一证据类型对应的哈希确定方式确定出各个第一电子证据的哈希值。
[0090] 在一些可行的方式中,在接收到目标对象提交的举证请求之后,可进一步获取目标对象的公钥,或者从已存储的公钥库中确定出目标对象的公钥,以基于目标对象的公钥对副本电子证据的数字签名进行解密,得到副本电子证据的摘要信息。另一方面,可获取举证请求中携带的副本电子证据并对副本电子证据进行哈希计算得到副本电子证据的另一个摘要信息。此时可将副本电子证据的两份摘要信息进行比较,若两份摘要信息完全一致,则说明从目标对象提交举证请求至接收到该举证请求期间,目标对象提交的副本电子证据未遭到篡改并且该举证请求确实是由目标对象所提交,因此可确定上述举证请求为有效请求。另一方面,如果副本电子证据的两份摘要信息不一致,则说明副本电子证据在举证请求的提交过程中遭到篡改。如果基于目标对象的公钥无法对副本电子证据的数字签名进行解密,则说明目标对象采用了除其私钥外的其他秘钥对副本电子证据进行了签名,或者其他对象以目标对象的身份提交了举证请求。基于上述任一种方式均可确定上述举证请求为无效请求。
[0091] 在一些可行的实施方式中,当目标对象提交的举证请求为有效请求时,可按照不同的证据类型对举证请求携带的副本电子证据进行分类,其中上述证据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文本类型、图片类型以及视频类型等,具体可基于实际应用场景确定,在此不做限制。例如,当举证请求中携带有多份副本电子证据时,可将多份电子证据按照文本证据、图片证据以及视频证据等进行分类,当举证请求中携带的副本电子证据为一份文件时,可将副本证据按照不同的证据类型进行拆分,得到多个第一电子证据。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上述副本电子证据的证据类型以及基于证据类型进行分类的具体实现方式可基于实际应用场景确定,在此不做限制。
[0092] 在一些可行的实施方式中,在将副本电子证据按照证据类型分类得到多个证据类型的第一电子证据之后,可基于每一证据类型对应的哈希确定方式确定出各个第一电子证据的哈希值,其中每一证据类型对应的哈希确定方式需要与将原始电子证据的各个第二电子证据的哈希值存储至区块链时,各个第二电子证据的哈希值的哈希确定方式一致。其中,将原始电子证据的第二电子的哈希值存储至区块链的具体过程可参见图3,图3是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电子证据处理方法的另一流程示意图。图3所示的电子证据处理方法可包括如下步骤S201至S205。
[0093] S201、接收目标对象提交的存证请求。
[0094] 在一些可行的实施方式中,当目标对象需要对电子证据原件进行存证防止证据丢失时,可将电子证据原件转换成电子证据得到原始电子证据,并向区块链提交携带有原始电子证据的存证请求。其中,上述目标对象可以是个人、团体或者是企业法人代表等,具体可基于实际应用场景确定,在此不做限制。进一步的,上述存证请求中除携带有原始电子证据之外,还携带有原始电子证据的数字签名,其中原始电子证据的数字签名是由目标对象在提交存证请求之前,基于目标对象的私钥对原始电子证据进行签名之后得到的,该原始电子证据的数字签名可防止原始电子证据遭到篡改,并进一步可表明该存证请求的来源为目标对象。
[0095] S202、基于原始电子证据和原始电子证据的数字签名确定举证请求是否为有效请求。
[0096] 在一些可行的实施方式中,在接收到目标对象提交的存证请求之后,可进一步获取目标对象的公钥,或者从已存储的公钥库中确定出目标对象的公钥,以基于目标对象的公钥对原始电子证据的数字签名进行解密,得到原始电子证据的摘要信息。另一方面,可获取存证请求中携带的原始电子证据并对原始电子证据进行哈希计算得到原始电子证据的另一个摘要信息。此时可将原始电子证据的两份摘要信息进行比较,若两份摘要信息完全一致,则说明从目标对象提交存证请求至接收到该存证请求期间,目标对象提交的原始电子证据未遭到篡改并且该存证请求确实是由目标对象所提交,因此可确定上述举证请求为有效请求。
[0097] 另一方面,如果原始电子证据的两份摘要信息不一致,则说明原始电子证据在存证请求的提交过程中遭到篡改。如果基于目标对象的公钥无法对原始电子证据的数字签名进行解密,则说明目标对象采用了除其私钥外的其他秘钥对原始电子证据进行了签名,或者其他对象以目标对象的身份提交了存证请求。基于上述任一种方式均可确定上述存证请求为无效请求。
[0098] S203、若举证请求为有效请求,则将原始电子证据按照证据类型分类,得到多个证据类型的第二电子证据。
[0099] 在一些可行的实施方式中,当确定上述举证请求为有效请求时,可将原始电子证据按照证据类型进行证据分类得到多个证据类型的第二电子证据,具体实现方式可参见对副本证据进行分类的实现方式,在此不再赘述。
[0100] S204、基于每一证据类型对应的哈希确定方式确定出各个第二电子证据的哈希值。
[0101] 在一些可行的实施方式中,在将原始电子证据分类得到多个第二电子证据之后,可基于每个第二电子证据的证据类型确定哈希确定方式,并基于相对应的哈希确定方式确定出每个第二电子证据的哈希值。具体的,对于证据类型为文本类型的第二电子证据,可采用信息摘要算法对第二电子证据进行哈希计算,得到文本类型的第二电子证据的哈希值。其中,上述信息摘要算法包括但不限于循环冗余校验-8(Cyclic Redundancy Check-8,CRC8)、循环冗余校验-16(CyclicRedundancy Check-16,CRC16)、循环冗余校验-32(Cyclic Redundancy Check-32,CRC32)、信息摘要算法版本2(Message-Digest Algorithm 2,MD2)、信息摘要算法版本4(Message-Digest Algorithm 4,MD4)、信息摘要算法版本5(Message-Digest Algorithm 5,MD5)、安全
哈希算法1(Secure Hash Algorithm1,SHA1)、安全哈希算法256(Secure Hash Algorithm 256,SHA256)、安全哈希算法384(Secure Hash Algorithm
384,SHA384)、安全哈希算法512(Secure Hash Algorithm 512,SHA512)、RACE原始完整性校验消息摘要算法(RACE Integrity Primitives Evaluation Message Digest,RIPEMD)、PANAMA、TIGER以及Adler-3算法等,具体可基于实际应用场景确定,在此不做限制。其中,不同的信息摘要算法得到的哈希值的长度以及表现形式等各不相同。例如,基于CRC32可得到一个以8位十六进制数表示的哈希值,基于MD5可得到以32位十六进制数表示的哈希值,基于SHA256可得到长度为32字节(256位)的哈希值。
[0102] 举例来说,参见图4,图4是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确定电子证据的哈希值的一场景示意图。图4所示的电子证据为欠款协议,不难得知该电子证据为文本类型的电子证据。此时若基于MD5对该欠款协议的协议内容进行哈希计算,得到的32位十六进制数的哈希值为“d89934a5070c213bee01eaa44ac328ed”,若基于SHA256对协议内容进行哈希计算,得到32字节的哈希值为“5c3ac6a25e8915341b10dc91c6843f4aa7ca828b7a422df518764b1bf9f544d7”。
[0103] 可选的,在一些可行的实施方式中,对于证据类型为图片类型的第二电子证据,可将图片类型的第二电子证据转化为预设尺寸的灰度图,并基于灰度图的各个灰度值确定出图片类型的第二电子证据的哈希值。具体的,为了尽可能的获取第二电子证据的图像特征,可先将第二电子证据缩放成预设尺寸的缩放图,该预设尺寸可以为8*8、9*9等,具体可基于实际应用场景确定,在此不做限制。进一步的,可计算缩放图中每个
像素点的灰度值以将缩放图转化为灰度图,具体可基于浮点算法(Gray=R*0.3+G*0.59+B*0.112)、整数方法(Gray=(R*30+G*59+B*11)/100)、移位方法(Gray=(R*76+G*151+B*28)>>8)以及平均值法(Gray=(R+G+B)/3)中任意一种计算方法得到每一像素点对应的灰度值,其中,Gray表示灰度值,R表示红色色值,G表示绿色色值,B表示蓝色色值。可选的,还可以将每一像素点对应的绿色色值确定为该像素点对应的灰度值,具体实现方式可基于实际应用场景确定,在此不做限制。在得到第二电子证据的灰度图之后,可求出灰度图的所有灰度值的灰度平均值,并遍历灰度图的各个灰度值以将灰度图中每一个灰度值与灰度平均值进行比较,将大于灰度平均值的灰度值记录为1,不大于灰度平均值的灰度值记录为0,进而可得到一个由0和1组成的数据序列,此时可将该数据序列确定为第二电子证据的哈希值。其中,第二电子证据的哈希值(数据序列)的位数与灰度图中灰度值的个数一致,例如灰度图的尺寸为8*8,则灰度图中包含有64个灰度值,相对应的第二电子证据的哈希值为由64个0或1组成的数据序列。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在遍历每个灰度值以将其与灰度平均值相比较的顺序可基于实际应用场景确定,每个灰度值只比较一次,并且每个灰度值对应的1或0在数据序列中的顺位与灰度值的遍历顺位一致。
[0104] 举例来说,参见图5,图5是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确定电子证据的哈希值的另一场景示意图。假设将电子证据经过缩放后得到8*8的缩放图,并在将缩放图转化为灰度图之后得到图5中的电子证据的灰度图。此时可将电子证据的灰度图中各个灰度值由第一行的第一个灰度值至最后一行的最后一个灰度值的顺序与灰度平均值6.35进行比较,得到一个64的数据序列。以电子证据的灰度图中最后一行的灰度值为例,“11、2、10、4、15、4、6、3”8个灰度值在经过与灰度平均值6.35进行比较后可按照其比较顺序得到数据序列“10101000”,该数据序列为电子证据的哈希值的后8为数据序列。
[0105] 可选的,在一些可行的实施方式中,为了进一步提升图片类型的第二电子证据的哈希值的精确度,可采用灰度图的频域值来确定出第二电子证据的哈希值。具体的,可将第二电子证据的灰度图进行离散余弦变换得到尺寸与灰度图的尺寸一致的离散图。此时可从离散图的左上
角确定出一定尺寸(具体可基于实际应用场景确定,在此不做限制)的缩放离散图以得到灰度图的低频部分。此时可确定出缩放离散图的所有像素点的频域平均值,并遍历缩放离散图的各个频域值以将缩放离散图中每一个频域值与频域平均值进行比较,将大于频域平均值的频域值记录为1,不大于频域平均值的频域值记录为0,进而可得到一个由0和1组成的数据序列,此时可将该数据序列确定为第二电子证据的哈希值。其中,第二电子证据的哈希值(数据序列)的位数与缩放离散图中频域值的个数一致,例如缩放离散图的尺寸为8*8,则缩放离散图中包含有64个频域值,相对应的第二电子证据的哈希值为由64个0或1组成的数据序列。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在遍历每个频域值以将其与频域平均值相比较的顺序可基于实际应用场景确定,每个频域值只比较一次,并且每个频域值对应的1或0在数据序列中的顺位与频域值的遍历顺位一致。
[0106] 举例来说,如图6所示,图6是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确定电子证据的哈希值的又一场景示意图。如图6所示,第二电子证据的灰度图的尺寸为32*32,对灰度图进行离散余弦变换得到尺寸为32*32的离散图。此时离散图包含有1024个频域值,为了确保获取第二电子证据的精确频域值,可从离散图的左上角第一个频域值开始,横向取8列,纵向取8列得到一个尺寸为8*8的缩放离散图。此时可将缩放离散图中的各个频域值按照一定的顺序依次与缩放离散图中所有频域值的频域平均值进行比较,每当一个频域值不小于频域平均值时,按顺序记录为0,每当一个频域值大于频域平均值时,则按顺序记录为1,从而将最终得到的由1和0构成的64位序列确定为第一图像的第二特征图像的哈希值。
[0107] 可选的,在一些可行的实施方式中,对于证据类型为视频类型的第二电子证据,可获取视频类型的第二电子证据对应的二进制数据,并基于信息摘要算法对该二进制数据进行哈希计算得到视频类型的第二电子证据的哈希值。其中对二进制数据进行哈希计算的具体实现方式可参见基于信息摘要算法确定文本类型的第二电子证据的哈希值的实现方式,在此不再赘述。
[0108] S205、基于目标对象的身份信息生成身份标识并基于身份标识对各个第二电子证据的哈希值进行标记,将各个第二电子证据的哈希值存储至目标区块,并向目标对象返回目标区块的区块高度。
[0109] 在一些可行的实施方式中,在确定出各个第二电子证据的哈希值之后,可基于目标对象的身份信息生成身份标识来标记第二电子证据的哈希值,以建立目标对象和第二电子证据的关联关系。其中,上述目标对象的身份信息可以携带于目标对象提交的存证请求中,也可在确定出各个第二电子证据的哈希值之后从目标对象处获取,具体可基于实际应用场景确定,在此不做限制。进一步地,为了方便第二电子证据的存储和管理,可将第二电子证据进行分类存储。具体的,可分别基于每一证据类型的第二电子证据的哈希值构建默克尔树,如基于文本类型的第二电子证据的哈希值构建第一默克尔树,基于图片类型的第二电子证据的哈希值构建第二默克尔树,基于视频类型的第二电子证据的哈希值构建第三默克尔树,进而实现将不同类型的第二电子证据分类存储。其中,对于第一默克尔树、第二默克尔树以及第三默克尔树中任一默克尔树的构建过程来说,可将同一类型的各个第二电子证据的哈希值进行横向排列(具体排列方式可基于证据产生时间、页码顺序等,具体可基于实际应用场景确定,在此不做限制)。当同一类型的第二电子证据的哈希值的数量为偶数时,可依次
串联每两个第二电子证据的哈希值并对串联后的两个第二电子证据的哈希值进行哈希计算,得到多个上层哈希值。此时得到的每个上层哈希值(为方便描述,以下简称第一上层哈希值)均由两个
基础哈希值串联后经过哈希计算得到。当第一上层哈希值的数量为1时,可将唯一一个上层哈希值确定为目标哈希值,此时可得到一个包含两个叶
子节点、一个根节点的默克尔树。当第一上层节点的数量不为1且为偶数时,可再次将每两个上层哈希值进行串联并进行哈希计算,得到至少一个第二上层哈希值,以此类推,直至得到最后一个上层哈希值为止。此时最后一个上层哈希值即为默克尔树的根节点的哈希值,其余上层哈希值均为默克尔树的中间节点的哈希值,各个第二电子证据的哈希值为默克尔树的叶子节点。
[0110] 可选的,当同一类型的第二电子证据的哈希值的数量为奇数时,可依次串联每两个第二电子证据的哈希值并对串联后的两个第二电子证据的哈希值进行哈希计算,得到多个上层哈希值。此时得到的每个第一上层哈希值均由两个第二电子证据的哈希值串联后经过哈希计算得到,并且有一个第二电子证据的哈希值未参与上述第一上层哈希值的计算。此时可将上述未参与第一哈希值计算的第二电子证据的哈希值和得到的第一上层哈希值一起,基于上述实现方式得到至少一个第二上层哈希值,以此类推,直至得到最后一个上层哈希值为止。此时最后一个上层哈希值即为默克尔树的根节点的哈希值,其余上层哈希值均为默克尔树的中间节点的哈希值。
[0111] 可选的,当第二电子证据的哈希值的数量为奇数时,可先复制任意一个第二电子证据的哈希值以得到偶数个第二电子证据的哈希值,进而再次依次串联每两个第二电子证据的哈希值并对串联后的两个第二电子证据的哈希值进行哈希计算,得到多个上层哈希值。此时得到的每个第一上层哈希值均由两个第二电子证据的哈希值串联后经过哈希计算得到,并且有一个第二电子证据的哈希值未参与上述第一上层哈希值的计算。此时可将上述为参与第一哈希值计算的第二电子证据的哈希值和得到的第一上层哈希值一起,基于上述实现方式得到至少一个第二上层哈希值,以此类推,直至得到最后一个上层哈希值为止。此时最后一个上层哈希值即为默克尔树的根节点的哈希值,其余上层哈希值均为默克尔树的中间节点的哈希值。
[0112] 进一步的,当基于上述任意一种实现方式由第二电子证据的哈希值得到的上层哈希值的数量大于1且为奇数时,可采用上述任意一种对奇数个第二电子证据的哈希值的处理方法对上层哈希值进行处理,具体实现方式在此不做限制。
[0113] 在一些可行的实施方式中,可进一步将第一默克尔树的根节点的哈希值、第二默克尔树的根节点的哈希值以及第三默克尔树的根节点的哈希值分别作为叶子节点以构建出第四默克尔树,具体构建方式可基于参见上述默克尔树的构建方式,在此不再赘述。参见图7,图7是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构建默克尔树的场景示意图。在图7中,第一默克尔树中的叶子节点对应的哈希值分别为哈希值1和哈希值2,哈希值1和哈希值2分别为同一证据类型(如文本类型)的第二电子证据的哈希值,哈希值12为第一默克尔树的根节点的哈希值。第二默克尔树中的叶子节点对应的哈希值分别为哈希值3和哈希值4,哈希值3和哈希值4分别为同一证据类型(如图片类型)的第二电子证据的哈希值,哈希值34为第二默克尔树的根节点的哈希值。第三默克尔树中的叶子节点对应的哈希值分别为哈希值5和哈希值6,哈希值5和哈希值6分别为同一证据类型(如视频类型)的第二电子证据的哈希值,哈希值56为第一默克尔树的根节点的哈希值。进一步可基于第一默克尔树的根节点的哈希值(哈希值12)、第二默克尔树的根节点的哈希值(哈希值34)以及第三默克尔树的根节点的哈希值(哈希值56)构建出第四默克尔树,其中第四默克尔树的根节点的哈希值为123456。
[0114] 进一步地,可在一些可行的实施方式中,区块链由多个区块组成,每一区块中包括区块头和区块体,区块头中存储有输入信息特征值,以及版本号、时间戳和难度值等,区块主体中存储有输入信息。参见图8,图8是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区块的组成示意图。如图8所示,其中每一区块以上一区块为父区块,下一区块中同样包括区块头和区块主体,区块头中存储有当前区块的输入信息特征值、父区块的区块头特征值、版本号、时间戳和难度值,并以此类推,使得区块链中每个区块中存储的区块数据均与父区块中存储的区块数据存在关联,保证了区块中输入信息的安全性。在生成新区块时,可获取当前区块链中最后一个区块的区块哈希值,作为新区块的区块头中父区块的区块头特征值,并将时间戳更新为新区块的生成时间。同时尝试不同的随机数,多次进行特征值计算,使得计算得到的区块头特征值可以满足下述公式:
[0115] SHA256(SHA256(version+prev_hash+merkle_root+ntime+nbits+x))阈值,该特征值阈值可以根据nbits确定得到。这样,当计算得到满足上述公式的随机数时,便可基于第四默克尔树的根节点哈希值、时间戳、难度值、版本号、以及父区块的区块头特征值构建出新区块的区块头。并将完整的第四默克尔树和各个第二电子证据存储进新区块的区块体中,得到新区块并将新区块作为存储原始电子证据的目标区块并将其连接至当前区块的最后一个区块链之后,完成对原始电子证据的上链存储。可选的,在将目标区块上链之后,或者将原始电子证据的各个第二电子证据存储至目标区块之后,可将目标区块的区块高度返回至目标对象以使目标对象基于区块高度从区块链中确定出存储其提交的原始电子证据的目标区块。
[0117] S3、基于区块高度从区块链中确定出目标区块,并基于身份标识从目标区块中获取原始电子证据的各个第二电子证据的哈希值。
[0118] 在一些可行的实施方式中,可从区块链中确定出与区块高度对应的目标区块,并对目标区块的区块体进行解析得到目标区块的默克尔树,并从默克尔树中确定出由该身份标识所标记的叶子节点的哈希值,此时一个叶子节点的哈希值为原始电子证据的一个第二电子证据的哈希值。可选的,还可从目标区块的区块体中获取原始电子证据的各个第二电子证据,并对各个第二电子证据进行哈希运算得到各个第二电子证据的哈希值。可选的,还可对目标区块的区块体进行解析得到区块体中的根节点的哈希值,并进一步基于该区块体的哈希值值得到各个第二电子证据的哈希值,具体实现方式可基于实际应用场景确定,在此不做限制。
[0119] S4、分别将同一证据类型的第一电子证据的哈希值和第二电子证据的哈希值发送至共识节点,以使共识节点验证每一证据类型的第一电子证据和第二电子证据是否一致,并在验证通过后发送签名确认消息。
[0120] 在一些可行的实施方式中,在确定出各个第一电子证据的哈希值并获取各个第二电子证据的哈希值之后,可将同一类型的第一电子证据和第二电子证据发送至共识节点,以使共识节点验证第一电子证据的哈希值和第二电子证据的哈希值是否一致,并在每次验证一个证据类型的第一电子证据和第二电子证据通过之后发送签名确认消息。此时共识节点返回一个签名确认消息,该签名确认消息可以为任意形式的用于说明的该类型的第一电子证据的哈希值和第二电子证据的哈希值验证通过的信息,具体信息内容在此不做限制。同时每个共识节点生成的签名确认消息可表示该签名确认消息的生成节点,从而在接收到各个共识节点的签名确认消息之后可根据签名确认消息确定出发送签名确认消息的共识节点。可选的,每个共识节点在生成签名确认消息之后,可对该签名确认消息经过哈希计算生成一份摘要,并通过自身的私钥对摘要进行加密以防止签名确认消息被篡改。
[0121] S5、接收签名确认消息并当签名确认消息满足预设共识策略时,将签名确认消息对应的证据类型的第一电子证据提交至法院。
[0122] 在一些可行的实施方式中,可接收上述区块链中多个共识节点发送的签名确认消息,并当接收到的各个签名确认消息满足预设共识策略时可确定同一类型的第一电子证据和第二电子证据一致。其中,上述预设共识策略可以是当区块链中所有共识节点中一定比例的共识节点确认同一类型第一电子证据的哈希值和第二电子证据的哈希值一致,例如当接收到百分之九十五的共识节点发送的签名确认消息后,可认为同一类型第一电子证据和第二电子证据一致。或者,上述预设共识策略也可以是在接收上述区块链中多个共识节点发送的签名确认消息时,基于签名确认消息中的签名确定发送签名确认消息的共识节点是否属于预设共识节点,在发送签名确认消息的共识节点为预设共识节点,和/或发送签名确认消息的共识节点超过区块链中所有共识节点一定比例后,可认为同一类型第一电子证据和第二电子证据一致。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上述预设共识策略还可包括但不限于
工作量证明机制(Proof of Work,PoW)、权益证明机制(Proof of Stake,PoS)、股份授权证明机制(Delegated Proof of Stake,DPoS)实用拜占庭机制(Practical Byzantine Fault Tolerance,PBFT)以及Ripple共识算法等,具体可基于实际应用场景确定,在此不做限制。
[0123] 进一步地,当同一类型的第一电子证据和第二电子证据一致时,说明目标对象提交的副本电子证据中该类型的第一电子证据为真实有效的电子证据,此时可将该类型的第一电子证据提交至法院,以使法院对其做进一步审核。当任一证据类型对应的签名确认消息不满足预设共识策略时,说明该证据类型的电子证据(为方便描述,以下简称目标电子证据)遭到目标对象篡改,或者为目标对象提交的新证据但目标对象未对其做存证处理,此时可调用智能合约验证目标电子证据是否为合法证据,具体验证方式可基于实际应用场景确定,在此不做限制。当目标电子证据为合法证据时,可将目标电子证据提交至法院并将法院发送新证据提交通知,以告知法院目标电子证据为新证据。当目标电子证据不是合法证据时,可将目标对象返回无效证据通知,以告知目标对象目标电子证据不是合法证据。
[0124] 在本申请实施例中,通过将目标对象提交的副本电子证据按照证据类型分类,并分别确定每个证据类型的第一电子证据的哈希值,进而可同区块链中原始电子证据的第二电子证据的哈希值进行比较来确定该证据类型的第一电子证据是否为有效证据,可实现对副本电子证据的分类处理和比较,提升副本电子证据的验证效率。此外,通过共识节点基于同一证据类型的第一电子证据和第二电子证据验证同一证据类型的第一电子证据是否为有效证据,可基于多个共识节点的验证结果提升第一电子证据的验证可信度,适用性更高。
[0125] 参见图9,图9是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电子证据处理装置的结构示意图。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装置1包括:
[0126] 第一接收模块10,用于接收目标对象提交的举证请求,上述举证请求携带副本电子证据、区块高度和上述目标对象的身份标识;
[0127] 第一确定模块11,用于将上述副本电子证据按照证据类型分类得到多个证据类型的第一电子证据,并基于每一证据类型对应的哈希确定方式确定出各个第一电子证据的哈希值,上述证据类型包括文本类型、图片类型以及视频类型;
[0128] 第二确定模块12,用于基于上述区块高度从上述区块链中确定出目标区块,并基于上述身份标识从上述目标区块中获取原始电子证据的各个第二电子证据的哈希值,上述原始电子证据为上述副本电子证据的证据原件;
[0129] 第一验证模块13,用于分别将同一证据类型的第一电子证据的哈希值和第二电子证据的哈希值发送至共识节点,以使上述共识节点验证上述每一证据类型的第一电子证据和第二电子证据是否一致,并在验证通过后发送签名确认消息;
[0130] 第一提交模块14,用于接收上述签名确认消息并当上述签名确认消息满足预设共识策略时,将上述签名确认消息对应的证据类型的第一电子证据提交至法院。
[0131] 在一些可行的实施方式中,上述装置1还包括:
[0132] 第二接收模块15,还用于接收目标对象提交的存证请求,上述存证请求携带原始电子证据、上述原始电子证据的数字签名;
[0133] 第三确定模块16,还用于基于上述原始电子证据和上述原始电子证据的数字签名确定上述举证请求是否为有效请求;
[0134] 分类模块17,还用于若上述举证请求为有效请求,则将上述原始电子证据按照证据类型分类,得到多个证据类型的第二电子证据,上述证据类型包括文本类型、图片类型以及视频类型;
[0135] 第四确定模块18,还用于基于每一证据类型对应的哈希确定方式确定出各个第二电子证据的哈希值;
[0136] 存储模块19,还用于基于上述目标对象的身份信息生成身份标识并基于上述身份标识对上述各个第二电子证据的哈希值进行标记,将上述各个第二电子证据的哈希值存储至目标区块,并向上述目标对象返回上述目标区块的区块高度。
[0137] 在一些可行的实施方式中,上述第四确定模块18包括:
[0138] 第一处理单元181,用于基于信息摘要算法对上述文本类型的第二电子证据进行哈希计算,得到上述文本类型的第二电子证据的哈希值;
[0139] 第二处理单元182,用于将上述图片类型的第二电子证据转化为预设尺寸的灰度图,基于上述灰度图的各个灰度值确定出上述图片类型的第二电子证据的哈希值;
[0140] 第三处理单元183,用于确定上述视频类型的第二电子证据对应的二进制数据,基于上述信息摘要算法对上述二进制数据进行哈希计算得到上述视频类型的第二电子证据的哈希值。
[0141] 在一些可行的实施方式中,上述存储模块19包括:
[0142] 第一构建单元191,用于分别基于每一证据类型的第二电子证据的哈希值构建默克尔树,得到第一默克尔树、第二默克尔树以及第三默克尔树;
[0143] 第二构建单元192,用于基于上述第一默克尔树、上述第二默克尔树和上述第三默克尔树构建出第四默克尔树;
[0144] 第三构建单元193,用于基于上述第四默克尔树构建区块体,基于上述第四默克尔树的根节点的哈希值构建区块头,基于上述区块头和上述区块头构建目标区块。
[0145] 在一些可行的实施方式中,上述装置1还包括:
[0146] 第五确定模块20,还用于确定上述举证请求对应的举证通知信息,并确定上述举证通知信息规定的举证期限;
[0147] 第一比较模块21,还用于确定上述目标对象提交上述举证请求的举证时间,并将上述举证时间和上述举证期限进行比较;
[0148] 第一处理模块22,还用于若上述举证时间在上述举证期限内,则执行上述将上述副本电子证据按照证据类型分类得到多个证据类型的第一电子证据的步骤,若上述举证时间不在上述举证期限内,则向上述目标对象返回举证超期通知。
[0149] 在一些可行的实施方式中,上述装置1还包括:
[0150] 第二验证模块23,还用于当任一证据类型对应的签名确认消息不满足预设共识策略时,调用智能合约验证上述任一证据类型对应的目标第一电子证据是否为合法证据;
[0151] 第二提交模块24,还用于若上述目标第一电子证据为合法证据时,将上述目标第一电子证据提交至上述法院并向上述法院发送新证据提交通知;
[0152] 返回模块25,还用于若上述目标第一电子证据不是合法证据,则向上述目标对象返回无效证据通知,上述无效证据通知用于说明上述目标第一电子证据为无效证据。
[0153] 在一些可行的实施方式中,上述装置1还包括:
[0154] 获取模块26,还用于获取上述目标对象的公钥,并基于上述公钥对上述副本电子证据的数字签名进行解密,得到上述副本电子证据的第一摘要信息;
[0155] 第二处理模块27,还用于确定上述副本电子证据的第二摘要信息;
[0156] 第二比较模块28,还用于将上述第一摘要信息和上述第二摘要信息进行比较,若上述第一摘要信息和上述第二摘要信息一致,则确定上述举证请求为有效请求。
[0157] 具体实现中,上述装置1可通过其内置的各个功能模块执行如上述图2和/或图8中各个步骤所提供的实现方式,具体可参见上述各个步骤所提供的实现方式,在此不再赘述。
[0158] 在本申请实施例中,通过将目标对象提交的副本电子证据按照证据类型分类,并分别确定每个证据类型的第一电子证据的哈希值,进而可同区块链中原始电子证据的第二电子证据的哈希值进行比较来确定该证据类型的第一电子证据是否为有效证据,可实现对副本电子证据的分类处理和比较,提升副本电子证据的验证效率。此外,通过共识节点基于同一证据类型的第一电子证据和第二电子证据验证同一证据类型的第一电子证据是否为有效证据,可基于多个共识节点的验证结果提升第一电子证据的验证可信度,适用性更高。
[0159] 参见图10,图10是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设备的结构示意图。如图10所示,本实施例中的设备1000可以包括:处理器1001,网络
接口1004和存储器1005,此外,上述设备1000还可以包括:用户接口1003,和至少一个通信总线1002。其中,通信总线1002用于实现这些组件之间的连接通信。其中,用户接口1003可以包括显示屏(Display)、
键盘(Keyboard),可选用户接口1003还可以包括标准的有线接口、无线接口。网络接口1004可选的可以包括标准的有线接口、无线接口(如WI-FI接口)。存储器1004可以是高速RAM存储器,也可以是非不稳定的存储器(non-volatile memory),例如至少一个磁盘存储器。存储器1005可选的还可以是至少一个位于远离前述处理器1001的存储装置。如图10所示,作为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的存储器1005中可以包括
操作系统、网络通信模块、用户接口模块以及设备控制应用程序。
[0160] 在图10所示的设备1000中,网络接口1004可提供网络通讯功能;而用户接口1003主要用于为用户提供输入的接口;而处理器1001可以用于调用存储器1005中存储的设备控制应用程序,以实现:
[0161] 接收目标对象提交的举证请求,上述举证请求携带副本电子证据、区块高度和上述目标对象的身份标识;
[0162] 将上述副本电子证据按照证据类型分类得到多个证据类型的第一电子证据,并基于每一证据类型对应的哈希确定方式确定出各个第一电子证据的哈希值,上述证据类型包括文本类型、图片类型以及视频类型;
[0163] 基于上述区块高度从上述区块链中确定出目标区块,并基于上述身份标识从上述目标区块中获取原始电子证据的各个第二电子证据的哈希值,上述原始电子证据为上述副本电子证据的证据原件;
[0164] 分别将同一证据类型的第一电子证据的哈希值和第二电子证据的哈希值发送至共识节点,以使上述共识节点验证上述每一证据类型的第一电子证据和第二电子证据是否一致,并在验证通过后发送签名确认消息;
[0165] 接收上述签名确认消息并当上述签名确认消息满足预设共识策略时,将上述签名确认消息对应的证据类型的第一电子证据提交至法院。
[0166] 在一些可行的实施方式中,上述处理器1001还用于:
[0167] 接收目标对象提交的存证请求,上述存证请求携带原始电子证据、上述原始电子证据的数字签名;
[0168] 基于上述原始电子证据和上述原始电子证据的数字签名确定上述举证请求是否为有效请求;
[0169] 若上述举证请求为有效请求,则将上述原始电子证据按照证据类型分类,得到多个证据类型的第二电子证据,上述证据类型包括文本类型、图片类型以及视频类型;
[0170] 基于每一证据类型对应的哈希确定方式确定出各个第二电子证据的哈希值;
[0171] 基于上述目标对象的身份信息生成身份标识并基于上述身份标识对上述各个第二电子证据的哈希值进行标记,将上述各个第二电子证据的哈希值存储至目标区块,并向上述目标对象返回上述目标区块的区块高度。
[0172] 在一些可行的实施方式中,上述处理器1001用于:
[0173] 基于信息摘要算法对上述文本类型的第二电子证据进行哈希计算,得到上述文本类型的第二电子证据的哈希值;
[0174] 将上述图片类型的第二电子证据转化为预设尺寸的灰度图,基于上述灰度图的各个灰度值确定出上述图片类型的第二电子证据的哈希值;
[0175] 确定上述视频类型的第二电子证据对应的二进制数据,基于上述信息摘要算法对上述二进制数据进行哈希计算得到上述视频类型的第二电子证据的哈希值。
[0176] 在一些可行的实施方式中,上述处理器1001用于:
[0177] 分别基于每一证据类型的第二电子证据的哈希值构建默克尔树,得到第一默克尔树、第二默克尔树以及第三默克尔树;
[0178] 基于上述第一默克尔树、上述第二默克尔树和上述第三默克尔树构建出第四默克尔树;
[0179] 基于上述第四默克尔树构建区块体,基于上述第四默克尔树的根节点的哈希值构建区块头,基于上述区块头和上述区块头构建目标区块。
[0180] 在一些可行的实施方式中,上述处理器1001还用于:
[0181] 确定上述举证请求对应的举证通知信息,并确定上述举证通知信息规定的举证期限;
[0182] 确定上述目标对象提交上述举证请求的举证时间,并将上述举证时间和上述举证期限进行比较;
[0183] 若上述举证时间在上述举证期限内,则执行上述将上述副本电子证据按照证据类型分类得到多个证据类型的第一电子证据的步骤,若上述举证时间不在上述举证期限内,则向上述目标对象返回举证超期通知。
[0184] 在一些可行的实施方式中,上述处理器1001还用于:
[0185] 当任一证据类型对应的签名确认消息不满足预设共识策略时,调用智能合约验证上述任一证据类型对应的目标第一电子证据是否为合法证据;
[0186] 若上述目标第一电子证据为合法证据时,将上述目标第一电子证据提交至上述法院并向上述法院发送新证据提交通知;
[0187] 若上述目标第一电子证据不是合法证据,则向上述目标对象返回无效证据通知,上述无效证据通知用于说明上述目标第一电子证据为无效证据。
[0188] 在一些可行的实施方式中,上述处理器1001还用于:
[0189] 获取上述目标对象的公钥,并基于上述公钥对上述副本电子证据的数字签名进行解密,得到上述副本电子证据的第一摘要信息;
[0190] 确定上述副本电子证据的第二摘要信息;
[0191] 将上述第一摘要信息和上述第二摘要信息进行比较,若上述第一摘要信息和上述第二摘要信息一致,则确定上述举证请求为有效请求。
[0192] 应当理解,在一些可行的实施方式中,上述处理器1001可以是中央处理单元(central processing unit,CPU),该处理器还可以是其他通用处理器、数字
信号处理器(digital signal processor,DSP)、专用集成
电路(application specific integrated circuit,ASIC)、现成可编程
门阵列(field-programmable gate array,FPGA)或者其他
可编程逻辑器件、分立门或者晶体管逻辑器件、分立
硬件组件等。通用处理器可以是
微处理器或者该处理器也可以是任何常规的处理器等。该存储器可以包括
只读存储器和
随机存取存储器,并向处理器提供指令和数据。存储器的一部分还可以包括非易失性随机存取存储器。例如,存储器还可以存储设备类型的信息。
[0193] 具体实现中,上述设备1000可通过其内置的各个功能模块执行如上述图2和/或图8中各个步骤所提供的实现方式,具体可参见上述各个步骤所提供的实现方式,在此不再赘述。
[0194] 在本申请实施例中,通过将目标对象提交的副本电子证据按照证据类型分类,并分别确定每个证据类型的第一电子证据的哈希值,进而可同区块链中原始电子证据的第二电子证据的哈希值进行比较来确定该证据类型的第一电子证据是否为有效证据,可实现对副本电子证据的分类处理和比较,提升副本电子证据的验证效率。此外,通过共识节点基于同一证据类型的第一电子证据和第二电子证据验证同一证据类型的第一电子证据是否为有效证据,可基于多个共识节点的验证结果提升第一电子证据的验证可信度,适用性更高。
[0195] 本申请实施例还提供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该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存储有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以实现图2和/或图8中各个步骤所提供的方法,具体可参见上述各个步骤所提供的实现方式,在此不再赘述。
[0196] 上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可以是前述任一实施例提供的任务处理装置的内部存储单元,例如电子设备的
硬盘或内存。该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也可以是该电子设备的外部存储设备,例如该电子设备上配备的插接式硬盘,智能存储卡(smart media card,SMC),安全数字(secure digital,SD)卡,闪存卡(flash card)等。上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还可以包括磁碟、光盘、只读存储记忆体(read-only memory,ROM)或随机存储记忆体(randomaccess memory,RAM)等。进一步地,该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还可以既包括该电子设备的内部存储单元也包括外部存储设备。该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用于存储该计算机程序以及该电子设备所需的其他程序和数据。该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还可以用于暂时地存储已经输出或者将要输出的数据。
[0197] 本申请的
权利要求书和
说明书及附图中的术语“第一”、“第二”等是用于区别不同对象,而不是用于描述特定顺序。此外,术语“包括”和“具有”以及它们任何
变形,意图在于
覆盖不排他的包含。例如包含了一系列步骤或单元的过程、方法、系统、产品或设备没有限定于已列出的步骤或单元,而是可选地还包括没有列出的步骤或单元,或可选地还包括对于这些过程、方法、产品或设备固有的其它步骤或单元。在本文中提及“实施例”意味着,结合实施例描述的特定特征、结构或特性可以包含在本申请的至少一个实施例中。在说明书中的各个
位置展示该短语并不一定均是指相同的实施例,也不是与其它实施例互斥的独立的或备选的实施例。本领域技术人员显式地和隐式地理解的是,本文所描述的实施例可以与其它实施例相结合。在本申请说明书和所附权利要求书中使用的术语“和/或”是指相关联列出的项中的一个或多个的任何组合以及所有可能组合,并且包括这些组合。
[0198] 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可以意识到,结合本文中所公开的实施例描述的各示例的单元及算法步骤,能够以电子硬件、计算机
软件或者二者的结合来实现,为了清楚地说明硬件和软件的可互换性,在上述说明中已经按照功能一般性地描述了各示例的组成及步骤。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对每个特定的应用来使用不同方法来实现所描述的功能,但是这种实现不应认为超出本申请的范围。
[0199] 以上所揭露的仅为本申请较佳实施例而已,当然不能以此来限定本申请之权利范围,因此依本申请权利要求所作的等同变化,仍属本申请所涵盖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