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体彩色焰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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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号 | CN93115353.0 | 申请日 | 1993-10-28 | 公开(公告)号 | CN1102175A | 公开(公告)日 | 1995-05-03 |
申请人 | 刘鹏先; | 发明人 | 刘鹏先; | ||||
摘要 | 本 发明 涉及一种使用低沸点发色剂的液体彩色焰火。用无毒焰色元素如锂、钠、 硼 等的酯类、烷基化合物或 烃 氧 基化合物为发色剂,加入燃液,使完全溶解,不用灯芯,直接将燃液点着,可发出红、绿、紫、黄、橙等纯色火焰,其火苗高飘、气势辉宏,可长时间燃烧,特别适合于大型庆典活动如奥运灯塔圣火、彩焰火炬等特殊需要,如配以灯芯,焰色效果不变,但燃烧时间比其他类似产品大幅度增加。 | ||||||
权利要求 | |||||||
说明书全文 | 本发明涉及一种庆典、宴会、大型活动用以烘托庄严隆重或热烈欢快气氛的灯火,特别是一种不需灯芯直接点燃而又可发出各种彩色火焰的灯火。现有的固体彩焰或液体彩焰灯(烛),均需通过灯(烛)芯头燃烧,才能发出彩焰。中国专利申请92106066.1和93111993.6都是用灯芯和燃料溶液配合来实现彩焰效果的,如果不用灯芯,由于使用的发色剂沸点较高,直接点燃时,将不能看到彩色火焰,使用灯芯会带来密封,芯头烧结垢及燃烧时间较短等问题,需要特殊的装置和添加剂加以克服。此外,有灯芯的火焰不能形成熊熊燃烧火苗的形状和气势,不适应大型活动的需要。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能长时间持续燃烧的、无毒无污染的、色泽艳丽、气势恢宏的液体彩色焰火。 本发明的主要技术内容是:选用无毒焰色元素锂、硼、钾、钠、钙、锶、镁等的酯类,烷基化合物、烃氧基化合物或其他沸点与之相近的有机金属和非金属化合物为发色剂,按重量百分比(W/W),发色剂占0.2~5.0%加入燃液,燃液可以是任何燃烧时能产生无色或淡蓝色火苗的无毒有机溶媒,含量为95.0~99.5%(W/W)。直接点燃上述燃液,或插入灯芯燃烧燃液,均可分别发出红、紫、黄、绿、橙等纯色火焰。 本发明的主要特点是:采用沸点较低的发色剂可以制成无芯彩色焰火,其色泽纯正艳丽,无黄心,可以经久不衰持续燃烧,火焰形状及高度特别适合于大型活动如奥运、亚运灯塔焰火、接力火 炬等场合,此外,由于不需灯芯,故产品易于密封保存和运输。如使用灯芯与上述燃液配合,除产生相同彩焰效果外,由于灯芯烧结垢大量减少,与其他同类产品比较,可大幅度增加燃烧时间。 实施例一、取金属钠2~5克加入含量不低于99.5%的乙醇500毫升中,待反应完毕,加香精适量即得可直接燃烧发出纯黄色火焰的燃液。取上述燃液5升,按燃烧面30平方厘米计算,可持续燃烧48小时以上。 实施例二、取硼酸乙酯11~13克,加95%乙醇500毫升,混匀,加香精适量,即得可直接燃烧发出翠绿色火焰的燃液。取上述燃液5升,按燃烧面30平方厘米计算,可持续燃烧56小时以上。取其他发色剂与燃料溶液配合,完全溶解后,即得直接点燃可发出红、紫、橙等纯色火焰的燃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