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土镍矿熔浸出综合利用工艺

申请号 CN201610784669.3 申请日 2016-08-31 公开(公告)号 CN106430218A 公开(公告)日 2017-02-22
申请人 广西盛隆冶金有限公司; 发明人 柯雪利; 黄玉鸿; 蔡恒忠;
摘要 本 发明 涉及 冶金 领域,具体为红土镍矿熔 碱 法 浸出 综合利用工艺,氢 氧 化钠放入反应釜中,加去离子 水 将氢氧化钠完全溶解后加入红土镍矿,加热至,离心分离得到滤液和滤渣;滤液加热80℃流速通入CO2气体得 二氧化 硅 和 碳 酸钠溶液;石灰乳与碳酸钠迅速反应;碳酸钠溶液苛化后得到CaCO3沉淀和氢氧化钠;将滤渣与水混合,边搅拌边通入二氧化碳气体 真空 抽滤, 滤饼 为碳化渣,反复洗涤,所得滤液为碳酸氢镁溶液,经碳酸氢镁溶液在过加 热分解 沉淀碳酸镁,碳酸镁 煅烧 得到氧化镁。工艺过程中无废气、 废水 、废渣的排放,并实现了化工原料的循环利用,是一项绿色环保的资源综合利用新工艺,符合国家发展 循环经济 的要求。
权利要求

1.红土镍矿熔浸出综合利用工艺,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化钠放入反应釜中,加去离子将氢氧化钠完全溶解后加入红土镍矿,加热至250℃,加水稀释,降温100℃时,离心分离得到滤液和滤渣;
滤液加热80℃流速通入CO2气体,至pH值为9时结束反应,真空抽滤,得二氧化酸钠溶液;
取一定量经活化的CaO,加入去离子水,形成石灰乳,石灰乳与碳酸钠迅速反应;
碳酸钠溶液苛化后得到CaCO3沉淀和氢氧化钠;氢氧化钠溶液经蒸发浓缩后返回红土镍矿的碱法提硅工艺;CaCO3沉淀经洗涤、干燥后得到轻质碳酸产品;
将滤渣与水混合,边搅拌边通入二氧化碳气体真空抽滤,滤饼为碳化渣,反复洗涤,所得滤液为碳酸氢镁溶液,经碳酸氢镁溶液在过加热分解沉淀碳酸镁,碳酸镁煅烧得到氧化镁。

说明书全文

红土镍矿熔浸出综合利用工艺

技术领域

[0001] 本发明涉及冶金领域,具体为红土镍矿熔碱法浸出综合利用工艺。

背景技术

[0002] 镍是红土镍矿中最有价值的金属,是传统工艺中的目标产物。但由于红土镍矿中镍的含量低,因而在镍冶炼过程中会产生大量废渣堆弃,占用土地、污染环境。另一方面,红土镍矿中含有大量的酸镁盐矿物、赤矿等,对其进行充分利用可以制备出硅、镁、铁等产品,既提高红土镍矿高附加值利用,又可减少废弃物的排放,符合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及提高对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的要求。

发明内容

[0003] 针对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提供一种红土镍矿高浓度碱浸综合利用工艺。
[0004] 具体技术方案为:
[0005] 红土镍矿熔碱法浸出综合利用工艺,包括以下步骤:
[0006] 氢化钠放入反应釜中,加去离子将氢氧化钠完全溶解后加入红土镍矿,加热至250℃,加水稀释,降温100℃时,离心分离得到滤液和滤渣;
[0007] 滤液加热80℃流速通入CO2气体,至pH值为9时结束反应,真空抽滤,得二氧化硅酸钠溶液;
[0008] 取一定量经活化的CaO,加入去离子水,形成石灰乳,石灰乳与碳酸钠迅速反应;
[0009] 碳酸钠溶液苛化后得到CaCO3沉淀和氢氧化钠;氢氧化钠溶液经蒸发浓缩后返回红土镍矿的碱法提硅工艺;CaCO3沉淀经洗涤、干燥后得到轻质碳酸产品;
[0010] 将滤渣与水混合,边搅拌边通入二氧化碳气体真空抽滤,滤饼为碳化渣,反复洗涤,所得滤液为碳酸氢镁溶液,经碳酸氢镁溶液在过加热分解沉淀碳酸镁,碳酸镁煅烧得到氧化镁。
[0011] 本发明提供的低品位红土红土镍矿熔碱法浸出综合利用工艺,工艺过程中无废气、废水、废渣的排放,并实现了化工原料的循环利用,是一项绿色环保的资源综合利用新工艺,符合国家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

具体实施方式

[0012] 为了便于理解本发明,下面将通过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发明进行更全面的描述。但是,本发明可以以许多不同的形式来实现,并不限于本文所描述的实施例。相反地,提供这些实施例的目的是使对本发明的公开内容的理解更加透彻全面。
[0013] 红土镍矿熔碱法浸出综合利用工艺,包括以下步骤:
[0014] 氢氧化钠放入反应釜中,加去离子水将氢氧化钠完全溶解后加入红土镍矿,加热至250℃,加水稀释,降温100℃时,离心分离得到滤液和滤渣;
[0015] 滤液加热80℃流速通入CO2气体,至pH值为9时结束反应,真空抽滤,得二氧化硅和碳酸钠溶液;
[0016] 取一定量经活化的CaO,加入去离子水,形成石灰乳,石灰乳与碳酸钠迅速反应;
[0017] 碳酸钠溶液苛化后得到CaCO3沉淀和氢氧化钠;氢氧化钠溶液经蒸发浓缩后返回红土镍矿的碱法提硅工艺;CaCO3沉淀经洗涤、干燥后得到轻质碳酸钙产品;
[0018] 将滤渣与水混合,边搅拌边通入二氧化碳气体真空抽滤,滤饼为碳化渣,反复洗涤,所得滤液为碳酸氢镁溶液,经碳酸氢镁溶液在过加热分解沉淀碳酸镁,碳酸镁煅烧得到氧化镁。
[0019]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发明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本发明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发明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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