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型链轮护罩

申请号 CN201610260651.3 申请日 2016-04-22 公开(公告)号 CN105692064A 公开(公告)日 2016-06-22
申请人 安徽捷迅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发明人 万宏; 高小荣; 卢萍; 蒋德忠; 章孟兵; 高春; 金俊; 张云栋; 方海东;
摘要 本 发明 公开了一种新型 链轮 护罩,包括护罩本体和连接 耳 ,所述护罩本体的一端的两侧对称设置一个连接耳,所述连接耳上开设连接孔,所述护罩本体呈罩体,所述护罩本体前端面的中部开设两个条形孔,所述两个条形孔平行间隔设置,所述两个条形孔的两侧分别开设一个圆孔,所述圆孔的上、下端分别对称设有一个弧形孔,所述弧形孔呈圆弧状。本发明的圆孔、条形孔和弧形孔均为观察孔,当售后人员或者客户需要注油、观测时,不需将护罩拆下,直接通过观察孔即能实现上述要求,且没有对其本身的保护功能造成影响,方便日常维护,不影响保护功能,而且造型更加美观,减轻重量,节约原材料,减少成本。
权利要求

1.一种新型链轮护罩,包括护罩本体和连接,所述护罩本体的一端的两侧对称设置一个连接耳,所述连接耳上开设连接孔,其特征在于,所述护罩本体呈罩体,所述护罩本体前端面的的中部开设两个条形孔,所述两个条形孔平行间隔设置,所述两个条形孔的两侧分别开设一个圆孔,所述圆孔的上、下端分别对称设有一个弧形孔,所述弧形孔呈圆弧状。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新型链轮护罩,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耳通过焊接固定在护罩本体上。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新型链轮护罩,其特征在于,所述护罩本体的两端均呈圆弧状,其中护罩本体一端的圆弧半径大于另一端。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新型链轮护罩,其特征在于,所述弧形孔对应的圆心为60-
120°。

说明书全文

一种新型链轮护罩

技术领域

[0001] 本发明涉及一种护罩,具体是一种新型链轮护罩。

背景技术

[0002] 根据现有链轮护罩设计方案,护罩为整板焊接,通过连接固定于输送机之上,在日常维护中,如注油,观测链条和轴承运行状态等等,都需要将链轮护罩拆下,维护之后再安装上去,维护麻烦。

发明内容

[0003]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新型链轮护罩,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0004]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0005] 一种新型链轮护罩,包括护罩本体和连接耳,所述护罩本体的一端的两侧对称设置一个连接耳,所述连接耳上开设连接孔,所述护罩本体呈罩体,所述护罩本体前端面的的中部开设两个条形孔,所述两个条形孔平行间隔设置,所述两个条形孔的两侧分别开设一个圆孔,所述圆孔的上、下端分别对称设有一个弧形孔,所述弧形孔呈圆弧状。
[0006] 所述连接耳通过焊接固定在护罩本体上。
[0007] 所述护罩本体的两端均呈圆弧状,其中护罩本体一端的圆弧半径大于另一端。
[0008] 所述弧形孔对应的圆心为60-120°。
[0009]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
[0010] 本发明的圆孔、条形孔和弧形孔均为观察孔,当售后人员或者客户需要注油、观测时,不需将护罩拆下,直接通过观察孔即能实现上述要求,且没有对其本身的保护功能造成影响,方便日常维护,不影响保护功能,而且造型更加美观,减轻重量,节约原材料,减少成本。附图说明
[0011] 图1为本发明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2]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0013] 请参阅图1,本发明实施例中,一种新型链轮护罩,包括护罩本体1、连接耳2和圆孔4,所述护罩本体1呈罩体,所述护罩本体1的两端均呈圆弧状,其中护罩本体1一端的圆弧半径大于另一端,所述护罩本体1前端面的的中部开设两个条形孔6,所述两个条形孔6平行间隔设置。所述两个条形孔6的两侧分别开设一个圆孔4,所述圆孔4的上、下端分别对称设有一个弧形孔5,所述弧形孔5呈圆弧状,且所述弧形孔5对应的圆心角为60-120°。
[0014] 所述护罩本体1的一端的两侧对称焊接一个连接耳2,所述连接耳2上开设连接孔3。
[0015] 本发明的圆孔4、条形孔6和弧形孔5均为观察孔,当售后人员或者客户需要注油、观测时,不需将护罩拆下,直接通过观察孔即能实现上述要求,且没有对其本身的保护功能造成影响,方便日常维护,不影响保护功能,而且造型更加美观,减轻重量,节约原材料,减少成本。
[0016]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发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发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发明。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发明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0017]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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