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逆变色的皮革及其制作方法

申请号 CN201610554268.9 申请日 2016-07-12 公开(公告)号 CN106042563A 公开(公告)日 2016-10-26
申请人 陈国兵; 发明人 陈国兵;
摘要 本 发明 公开了一种可逆变色的皮革及其制作方法,其中可逆变色的皮革包括 自下而上 依次设置的 纤维 织物层、皮革层、温变颜料涂层和防 水 层,纤维织物层的上表面与皮革层的底面之间通过胶水连接,温变涂料层的底面与皮革层的上表面之间通过 贴面 、根涂、印刷、轮表或者 喷涂 方式连接,温变涂料层的上表面上间隔设有若干个锥形反光凸起,防水层涂覆在温变颜料涂层上表面。本发明,温变颜料涂层能够随着 温度 的变化而改变 颜色 ,使得该皮革能够在 环境温度 低于设定温度时,可显现各种图案及颜色,当环境温度高于设定温度时,表面图案及颜色随即消失,并有可逆性,显 色温 度及颜色可随意调节,灵活多彩。
权利要求

1.一种可逆变色的皮革,其特征在于,包括自下而上依次设置的纤维织物层、皮革层、温变颜料涂层和防层,所述纤维织物层的上表面与所述皮革层的底面之间通过胶水连接,所述温变涂料层的底面与所述皮革层的上表面之间通过贴面、根涂、印刷、轮表或者喷涂方式连接,所述温变涂料层的上表面上间隔设有若干个锥形反光凸起,所述防水层涂覆在所述温变颜料涂层的上表面。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逆变色的皮革,其特征在于,所述温变颜料涂层由以下质量百分比的物料组成:颜料支撑介质,78%;水,20%;分散剂,0.2%;防沉剂,0.1%;二,2.3%;显色颜料,3.9%。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逆变色的皮革,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水层采用透明反光材质。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逆变色的皮革,其特征在于,所述皮革层采用PVC、半PU或PU材质。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逆变色的皮革,其特征在于,所述纤维织物层为镂空网状结构。
6.一种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逆变色的皮革的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制作温变颜料,称取以下质量百分比的物料:颜料支撑介质,78%;水,20%;分散剂,
0.2%;防沉剂,0.1%;二氧化钛,2.3%;显色颜料,3.9%;将上述物料混合均匀,并加热熔融,得到变色涂料;
将皮革底坯进行切割、打磨处理,使得上、下表面光滑,得到皮革层;
将纤维织物层通过胶水粘贴在皮革层的底面上;
将温变颜料涂饰在皮革层的上表面,并对温变颜料的上表面进行挤压处理,得到锥形反光凸起,放置在通处干燥;
将防水层涂覆在温变颜料涂层的上表面,即可得到成品。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可逆变色的皮革的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颜料支撑介质为液态弹性聚树脂、油性丙烯酸树脂、水性聚氨酯树脂或水性丙烯酸树脂。
8.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可逆变色的皮革的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制作温变颜料的过程中,将各组分的物料放入搅拌桶内,通过搅拌机混合均匀,得到混合物料;对混合物料加热,加热至50~60摄氏度,冷却,得到变色后的温变颜料。
9.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可逆变色的皮革的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温变颜料涂层的显色温度范围为-10~25摄氏度,低于或者超过该温度范围,温变颜料涂层不显色。

说明书全文

一种可逆变色的皮革及其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 本发明涉及皮革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可逆变色的皮革及其制作方法。

背景技术

[0002] 皮革作为家居、生活用品领域较长用的产品随处可见,随着人们生活的不断提高,对物质的观赏度也是越来越高,皮革的单一色彩或图案已经不能满足人们对生活品质的需要,所以现有市场上可变色的皮革应运而生,但大都不够理想存在诸多问题,如变色不够均匀、变色后不可逆等问题存在。
[0003] 因此,现有的家居、生活用品中的皮革存在变色不够均匀、变色后不可逆的问题。

发明内容

[0004] 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现有的家居、生活用品中的皮革存在变色不够均匀、变色后不可逆的问题。
[0005]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提供一种可逆变色的皮革,包括自下而上依次设置的纤维织物层、皮革层、温变颜料涂层和防层,所述纤维织物层的上表面与所述皮革层的底面之间通过胶水连接,所述温变涂料层的底面与所述皮革层的上表面之间通过贴面、根涂、印刷、轮表或者喷涂方式连接,所述温变涂料层的上表面上间隔设有若干个锥形反光凸起,所述防水层涂覆在所述温变颜料涂层的上表面。
[0006] 在上述方案中,所述温变颜料涂层由以下质量百分比的物料组成:颜料支撑介质,78%;水,20%;分散剂,0.2%;防沉剂,0.1%;二,2.3%;显色颜料,3.9%。
[0007] 在上述方案中,所述防水层采用透明反光材质。
[0008] 在上述方案中,所述皮革层采用PVC、半PU或PU材质。
[0009] 在上述方案中,所述纤维织物层为镂空网状结构。
[0010] 本发明还提供了一种上述可逆变色的皮革的制作方法,包括以下步骤,[0011] 制作温变颜料,称取以下质量百分比的物料:颜料支撑介质,78%;水,20%;分散剂,0.2%;防沉剂,0.1%;二氧化钛,2.3%;显色颜料,3.9%;将上述物料混合均匀,并加热熔融,得到变色涂料;
[0012] 将皮革底坯进行切割、打磨处理,使得上、下表面光滑,得到皮革层;
[0013] 将纤维织物层通过胶水粘贴在皮革层的底面上;
[0014] 将温变颜料涂饰在皮革层的上表面,并对温变颜料的上表面进行挤压处理,得到锥形反光凸起,放置在通处干燥;
[0015] 将防水层涂覆在温变颜料涂层的上表面,即可得到成品。
[0016] 在上述方案中,所述颜料支撑介质为液态弹性聚树脂、油性丙烯酸树脂、水性聚氨酯树脂或水性丙烯酸树脂。
[0017] 在上述方案中,在制作温变颜料的过程中,将各组分的物料放入搅拌桶内,通过搅拌机混合均匀,得到混合物料;对混合物料加热,加热至50~60摄氏度,冷却,得到变色后的温变颜料。
[0018] 在上述方案中,温变颜料涂层的显色温度范围为-10~25摄氏度,低于或者超过该温度范围,温变颜料涂层不显色。
[0019] 本发明,温变颜料涂层能够随着温度的变化而改变颜色,使得该皮革能够在环境温度低于设定温度时,可显现各种图案及颜色,当环境温度高于设定温度时,表面图案及颜色随即消失,并有可逆性,显色温度及颜色可随意调节,灵活多彩。附图说明
[0020] 图1为本发明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21] 下面结合说明书附图对本发明做出详细的说明。
[0022] 如图1所示,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可逆变色的皮革,包括自下而上依次设置的纤维织物层4、皮革层3、温变颜料涂层2和防水层1,纤维织物层4的上表面与皮革层3的底面之间通过胶水连接,纤维织物层4用于包裹在家具的外表面,与家具无缝贴合,起到保护家具外表面不受损坏的作用,纤维织物层4为镂空网状结构,透气性好。
[0023] 温变涂料层2的底面与皮革层3的上表面之间通过贴面、根涂、印刷、轮表或者喷涂方式连接,皮革层3起到整体的支撑作用,优选的,皮革层3采用PVC、半PU或PU材质,成本低,结构牢固。
[0024] 温变涂料层2能够根据温度的变化改变其自身的颜色,提升观赏效果。温变颜料涂层2由以下质量百分比的物料组成:颜料支撑介质,78%;水,20%;分散剂,0.2%;防沉剂,0.1%;二氧化钛,2.3%;显色颜料,3.9%。其中,颜料支撑介质为液态弹性聚氨酯树脂、油性丙烯酸树脂、水性聚氨酯树脂或水性丙烯酸树脂。以上树脂作为支撑介质具有较高的强度、硬度、耐水性、耐溶剂性。
[0025] 显色颜料可以根据需要选择温显色粉兰或者其他颜料。以温显色粉兰为例,温变颜料涂层2的显色温度范围为-10~25摄氏度,低于-10摄氏度或者超过25摄氏度该温度范围,温变颜料涂层2不显色,在该温度范围内,随着温度的变化颜色,随着温度的增加,温变颜料涂层2逐渐变化,依次变为绿色、红色花朵、兰色。
[0026] 温变涂料层2的上表面上间隔设有若干个锥形反光凸起21,锥形反光凸起21能够将温变涂料层2改变后的颜色很好的反射展示出来,增加立体感和美观性。
[0027] 防水层1涂覆在温变颜料涂层2上表面。防水层1采用透明反光材质,对温变颜料涂层2起到保护的作用,一般的生活用水不会对温变颜料涂层2造成损坏,透明反光材质不影响温变颜料涂层2上图案纹理和颜色的展示。
[0028] 本发明还提供了一种可逆变色的皮革的制作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0029] 制作温变颜料,称取以下质量百分比的物料:颜料支撑介质,78%;水,20%;分散剂,0.2%;防沉剂,0.1%;二氧化钛,2.3%;显色颜料,3.9%;将上述物料混合均匀,并加热熔融,得到变色涂料。
[0030] 优选的,在制作温变颜料的过程中,将各组分的物料放入搅拌桶内,通过搅拌机混合均匀,得到混合物料;对混合物料加热,加热至50~60摄氏度,冷却,得到变色后的温变颜料。
[0031] 将皮革底坯进行切割、打磨处理,使得上、下表面光滑,得到皮革层3;
[0032] 将纤维织物层4通过胶水粘贴在皮革层3的底面上;
[0033] 将温变颜料涂饰在皮革层3的上表面,在对温变颜料进行涂饰过程中,采用贴面、根涂、印刷、轮表或者喷涂的方式,并对温变颜料的上表面进行挤压处理,得到锥形反光凸起21,放置在通风处干燥,得到温变颜料涂层2;
[0034] 将防水层1涂覆在温变颜料涂层2的上表面,即可得到成品。
[0035] 本发明,温变颜料涂层能够随着温度的变化而改变颜色,使得该皮革能够在环境温度低于设定温度时,可显现各种图案及颜色,当环境温度高于设定温度时,表面图案及颜色随即消失,并有可逆性,显色温度及颜色可随意调节,灵活多彩。
[0036] 本发明不局限于上述最佳实施方式,任何人应该得知在本发明的启示下作出的结构变化,凡是与本发明具有相同或相近的技术方案,均落入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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