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稳定木板夹固装置

申请号 CN201710001385.7 申请日 2017-01-04 公开(公告)号 CN107363918A 公开(公告)日 2017-11-21
申请人 广州品帝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发明人 不公告发明人;
摘要 本 发明 公开了一种稳定木板夹固装置,包括架体和固定在架体底表面的支柱,所述架体的中端设有一组贯通所述架体上、下表面的开槽,所述架体的左、右两端分别设置有抬架杆,两个所述抬架杆相对设置,所述抬架杆与所述架体通过螺钉固定连接,所述架体在位于开槽轴面的部位固定一组夹固 块 ,所述夹固块的顶部固定设置有斜杆,所述斜杆的另一端与架体的一侧固定连接用于加固夹固块与架体的稳固性用于加固夹固块与架体的稳固性,所述夹固块的一端面设有多组螺形杆和位于中端部位的夹固区,且多组所述螺形杆距离所述夹固块中端的距离相同。
权利要求

1.一种稳定木板夹固装置,包括架体(1)和固定在架体(1)底表面的支柱(2),其特征在于:所述架体(1)的中端设有一组贯通所述架体(1)上、下表面的开槽(3),所述架体(1)的左、右两端分别设置有抬架杆(28),两个所述抬架杆(28)相对设置,所述抬架杆(28)与所述架体(1)通过螺钉固定连接,所述架体(1)在位于开槽(3)轴面的部位固定一组夹固(4),所述夹固块(4)的顶部固定设置有斜杆(19),所述斜杆(19)的另一端与架体(1)的一侧固定连接用于加固夹固块(4)与架体(1)的稳固性,所述夹固块(4)的一端面设有多组螺形杆(5)和位于中端部位的夹固区(16),且多组所述螺形杆(5)距离所述夹固块(4)中端的距离相同,所述螺形杆(5)通过内部设有孔洞(7)的滑移块(6),且在位于所述滑移块(6)的一端通过螺形纹连接螺母(8),所述滑移块(6)的一端面的中端固定一组固连轴(10),所述固连轴(10)的外侧端通过轴承(11)固定一组齿状轮(9),所述齿状轮(9)的轴面设有多组第二齿状轮牙(18),所述螺母(8)的轴面设有多组第一齿状轮牙(17),所述第一齿状轮牙(17)和所述第二齿状轮牙(18)相齿合,所述齿状轮(9)的一端面的中端固定一组第一配合杆(12),所述第一配合杆(12)的端部固定一组配接杆(13),所述配接杆(13)的一端固定一组第二配合杆(14),所述第二配合杆(14)的杆尾通过轴承(11)连接一组防护套(15)。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稳定木板夹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柱(2)的高度大于所述夹固块(4)的结构半径。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稳定木板夹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夹固块(4)的结构半径和所述滑移块(6)的结构半径相同。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稳定木板夹固装置,其特征在于:多组所述螺形杆(5)中螺形纹牙的牙距相同。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稳定木板夹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螺形杆(5)的表面设有外螺形纹,所述螺母(8)的内部设有与所述外螺形纹相齿合的内螺形纹。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稳定木板夹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孔洞(7)和所述螺形杆(5)为间隙配合。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稳定木板夹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齿状轮(9)的半径大于所述螺母(8)的半径。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稳定木板夹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齿状轮(9)的厚度大于所述螺母(8)的厚度。

说明书全文

一种稳定木板夹固装置

技术领域

[0001] 本发明涉及木板加工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稳定木板夹固装置。

背景技术

[0002] 木工工作人员在对木板进行加工时,通常将切割机固定在架体上通过推动木板进行切割加工,这样当需要切割体积较大的木板时,这样推动时较累,而且也不容易操作,现有的对木板夹固的工具其结构复杂,这样容易影响其使用寿命。

发明内容

[0003]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稳定木板夹固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0004]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稳定木板夹固装置,包括架体和固定在架体底表面的支柱,所述架体的中端设有一组贯通所述架体上、下表面的开槽,所述架体的左、右两端分别设置有抬架杆,两个所述抬架杆相对设置,所述抬架杆与所述架体通过螺钉固定连接,所述架体在位于开槽轴面的部位固定一组夹固,所述夹固块的顶部固定设置有斜杆,所述斜杆的另一端与架体的一侧固定连接用于加固夹固块与架体的稳固性,所述夹固块的一端面设有多组螺形杆和位于中端部位的夹固区,且多组所述螺形杆距离所述夹固块中端的距离相同,所述螺形杆通过内部设有孔洞的滑移块,且在位于所述滑移块的一端通过螺形纹连接螺母,所述滑移块的一端面的中端固定一组固连轴,所述固连轴的外侧端通过轴承固定一组齿状轮,所述齿状轮的轴面设有多组第二齿状轮牙,所述螺母的轴面设有多组第一齿状轮牙,所述第一齿状轮牙和所述第二齿状轮牙相齿合,所述齿状轮的一端面的中端固定一组第一配合杆,所述第一配合杆的端部固定一组配接杆,所述配接杆的一端固定一组第二配合杆,所述第二配合杆的杆尾通过轴承连接一组防护套。
[0005] 进一步地,所述支柱的高度大于所述夹固块的结构半径。
[0006] 进一步地,所述夹固块的结构半径和所述滑移块的结构半径相同。
[0007] 进一步地,多组所述螺形杆中螺形纹牙的牙距相同。
[0008] 进一步地,所述螺形杆的表面设有外螺形纹,所述螺母的内部设有与所述外螺形纹相齿合的内螺形纹。
[0009] 进一步地,所述孔洞和所述螺形杆为间隙配合。
[0010] 进一步地,所述齿状轮的半径大于所述螺母的半径。
[0011] 进一步地,所述齿状轮的厚度大于所述螺母的厚度。
[0012]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本发明能够对需要加工的木板进行紧固,且紧固稳定,此外,该装置各组螺形杆配套的螺母可以实现同时旋转,同步位移,从而使得各组螺形杆中的螺形纹牙受到平均的压,减小紧固时对螺形纹牙的伤害,从而提高该装置的整体使用寿命。
附图说明
[0013] 图1为本发明一种稳定木板夹固装置的结构示意图;图2为本发明一种稳定木板夹固装置中夹固块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发明一种稳定木板夹固装置中螺母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发明一种稳定木板夹固装置中齿状轮的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发明一种稳定木板夹固装置中的局部放大图。
[0014] 图中:1,架体、2,支柱、3,开槽、4,夹固块、5,螺形杆、6,滑移块、7,孔洞、8,螺母、9,齿状轮、10,固连轴、11,轴承、12,第一配合杆、13,螺形纹板、14,第二配接杆、15,防护套、16,夹固区、17,第一齿状轮牙、18,第二齿状轮牙,19、斜杆、28,抬架杆。

具体实施方式

[0015]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0016] 请参阅图1、图2、图3、图4和图5,本发明提供的一种实施例:一种稳定木板夹固装置,包括架体1和固定在架体1底表面的支柱2,所述架体1的中端设有一组贯通所述架体1上、下表面的开槽3,所述架体1的左、右两端分别设置有抬架杆28,两个所述抬架杆28相对设置,所述抬架杆28与所述架体1通过螺钉固定连接,通过设置的两个相对的抬架杆28,便于抬起所述架体1,即便于抬起本装置从一个地方到另外一个地方对木板进行夹固作业使用,搬运轻松方便,所述架体1在位于开槽3轴面的部位固定一组夹固块4,所述夹固块4的顶部固定设置有斜杆19,所述斜杆19的另一端与架体1的一侧固定连接用于加固夹固块4与架体1的稳固性,所述夹固块4的一端面设有多组螺形杆5和位于中端部位的夹固区16,且多组所述螺形杆5距离所述夹固块4中端的距离相同,所述螺形杆5通过内部设有孔洞7的滑移块6,且在位于所述滑移块6的一端通过螺形纹连接螺母8,所述滑移块6的一端面的中端固定一组固连轴10,所述固连轴10的外侧端通过轴承11固定一组齿状轮9,所述齿状轮9的轴面设有多组第二齿状轮牙18,所述螺母8的轴面设有多组第一齿状轮牙17,所述第一齿状轮牙
17和所述第二齿状轮牙18相齿合,所述齿状轮9的一端面的中端固定一组第一配合杆12,所述第一配合杆12的端部固定一组配接杆13,所述配接杆13的一端固定一组第二配合杆14,所述第二配合杆14的杆尾通过轴承11连接一组防护套15。
[0017] 所述支柱2的高度大于所述夹固块4的结构半径,防止夹固块4接触地面,无法工作;所述夹固块4的结构半径和所述滑移块6的结构半径相同;多组所述螺形杆5中螺形纹牙的牙距相同,当螺母8转动时,实现螺母8同步推进和同步旋转;所述螺形杆5的表面设有外螺形纹,所述螺母8的内部设有与所述外螺形纹相齿合的内螺形纹,实现螺形纹连接;所述孔洞7和所述螺形杆5为间隙配合,能够使得滑移块6实现移动,进而实现夹固;所述齿状轮9的半径大于所述螺母8的半径,由于齿状轮9的半径大于螺母8的半径,传动比高,实现快速传动;所述齿状轮9的厚度大于所述螺母8的厚度,提高齿状轮9和螺母8的接触程度,放置两者脱离。
[0018] 具体使用方式:本发明工作中,将需要加工的木板通过夹固区16,并且放置到架体1的表面,然后工作人员手握防护套15,旋转第二配合杆14,此时,齿状轮9旋转,第二齿状轮牙18和第一齿状轮牙17传动,带动多组螺母8同步转动,而由于每组螺形杆5表面的螺形纹牙的牙距相同,所以能够实现同步前进,在多组螺母8的共同作用下,滑移块6平稳前进,遇到需要加工的木板时,实现紧固,工作完毕后,反向旋转第二配合杆14,即可实现取放。
[0019]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发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发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发明。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发明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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