缝衣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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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号 | CN201310558272.9 | 申请日 | 2013-11-08 | 公开(公告)号 | CN104630998A | 公开(公告)日 | 2015-05-20 |
申请人 | 大连民族学院; | 发明人 | 崔湘玉; | ||||
摘要 | 本 发明 公开了一种缝衣针,包括针体和针眼,其特征在于:所述针眼是由两段柔性材质制成的、形状可变的、固定于所述针体上端的条状体围成的环形结构,两段条状体的上端由卡扣Ⅰ固定,所述针眼与所述针体固定的一端设有用于 切割线 的刀片,所述刀片的底端固定在所述针体上端的凹槽内,所述刀片的两 侧壁 固定在所述针眼的条状体的凹槽内;所述针眼的一段条状体上还设有用于与另一段条状体固定的卡扣Ⅱ,所述卡扣Ⅱ上设有与所述条状体宽度相同的凹槽。本发明具有结构简单,方便穿针引线,节省大量时间等优点。 | ||||||
权利要求 | 1.一种缝衣针,包括针体(1)和针眼(2),其特征在于:所述针眼(2)是由两段柔性材质制成的、形状可变的、固定于所述针体(1)上端的条状体围成的环形结构,两段条状体的上端由卡扣Ⅰ(23)固定,所述针眼(2)与所述针体(1)固定的一端设有用于切割线的刀片(21),所述刀片(21)的底端固定在所述针体(1)上端的凹槽内,所述刀片(21)的两侧壁固定在所述针眼(2)的条状体的凹槽内;所述针眼(2)的一段条状体上还设有用于与另一段条状体固定的卡扣Ⅱ(22),所述卡扣Ⅱ(22)上设有与所述条状体宽度相同的凹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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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书全文 | 缝衣针技术领域[0001] 本发明涉及一种缝纫工具,具体地说是一种缝衣针。 背景技术[0002] 目前,传统缝衣针的针眼过小,导致穿针时间过长,加长了缝衣时间,且根据缝制不同材质衣物的线的粗细也不同;再有,在缝制完衣服后,需要另找剪刀或者刀片对缝纫线进行剪短,十分麻烦。因此有必要提供一种针眼可变的,且易于断线的缝衣针以解决上述问题。 发明内容[0003] 根据上述提出的技术问题,而提供一种缝衣针。 [0004] 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手段如下: [0005] 一种缝衣针,包括针体和针眼,其特征在于:所述针眼是由两段柔性材质制成的、形状可变的、固定于所述针体上端的条状体围成的环形结构,两段条状体的上端由卡扣Ⅰ固定,所述针眼与所述针体固定的一端设有用于切割线的刀片,所述刀片的底端固定在所述针体上端的凹槽内,所述刀片的两侧壁固定在所述针眼的条状体的凹槽内;所述针眼的一段条状体上还设有用于与另一段条状体固定的卡扣Ⅱ,所述卡扣Ⅱ上设有与所述条状体宽度相同的凹槽。 [0006] 作为优选,所述针眼的材质为塑料或者橡胶。 [0007] 作为优选,所述针眼上设有荧光层。 [0008] 较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提供的针眼,由柔性材质制成,当穿线时,只需将针眼顶端向下按压,即可扩大针眼容纳线的空间范围,然后将线穿过后,松开按压的手,针眼即可恢复原状。另外,本发明增设刀片部分,可以在缝制完衣物后,将线向刀片方向用力,即可将线割断,十分方便。同时针眼内也设置了与刀片相匹配的凹槽,用于进一步限定刀片的位置,防止其脱落。其次,条状体上端设有的卡扣Ⅰ可以将条状体上端固定,不至于线脱落,条状体中部设置的卡扣Ⅱ可以将穿好的缝纫线与下端的刀片隔开,防止在缝制衣服的时候不慎将缝纫线切断,在缝纫结束后,将卡扣Ⅱ打开,将缝纫线与刀片接触即可。再有,在针眼上刷涂有荧光层,如遇到不慎将缝衣针掉落的情况,只需将室内光线调暗,即可寻找到掉落的缝衣针。 [0010]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0011] 图1是本发明的结构示意图。 [0012] 图中:1、针体,2、针眼21、刀片22、卡扣Ⅱ23、卡扣Ⅰ 具体实施方式[0013] 如图1所示,一种缝衣针,包括针体1和针眼2,所述针眼2是由两段柔性材质制成的、形状可变的、固定于所述针体1上端的条状体围成的环形结构,两段条状体的上端由卡扣Ⅰ23固定,所述针眼2与所述针体1固定的一端设有用于切割线的刀片21,所述刀片21的底端固定在所述针体1上端的凹槽内,所述刀片21的两侧壁固定在所述针眼2的条状体的凹槽内;所述针眼2的一段条状体上还设有用于与另一段条状体固定的卡扣Ⅱ22,所述卡扣Ⅱ22上设有与所述条状体宽度相同的凹槽。 [0014] 所述针眼2的材质为塑料或者橡胶。 [0015] 所述针眼2上设有荧光层。 [0016] 使用时,将针眼2向下按压使针眼2扩大,将缝纫线穿入其中,然后将卡扣Ⅱ22扣合,将缝纫线隔离到针眼2的上半部分进行缝制衣物;缝制完后,将卡扣Ⅱ22打开,将缝纫线与刀片21接触,完成断线即可。 [0017]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发明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及其发明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