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听病人用的听觉装置

申请号 CN99100718.2 申请日 1999-02-10 公开(公告)号 CN1232362A 公开(公告)日 1999-10-20
申请人 VYM有限公司; 发明人 丹尼尔·奥斯卡·德基娅拉;
摘要 本听觉装置包括:至少一个感应线圈(6),它布置在接受器(5)之一的内部,并适合于靠近后听觉 助听器 (A);和一个连接 电路 (E),它包括一个感应线圈(6)以及与传送装置(D)的声频 信号 输出端相连接的连接装置(13)。
权利要求

1、弱听病人用的听觉装置,该装置可与诸如电视机、音响设备 或类似物的任一种声频信号传送装置连接,并可适用于使用包括一个电 话线圈的后听觉助听器的弱听力病人,它包括:
一个头部支架,该支架由一根用于使所述支架相对病人头部进行调 节的弹性带限定,固定在所述头部支架端部的是一个接受器,至少在一 个所述接受器内布置了至少一个感应线圈,以及一个包括所述感应线圈 及连接装置的连接电路,该连接装置用于将所述听觉装置连至所述声频 信号传送器的声频信号输出端。
2、如权利要求1的弱听力病人用的听觉装置,其特征在于,在一 个所述接受器内布置了两个感应线圈,每一感应线圈与立体声传送装置 的每条通道相连接。
3、如权利要求1或2的弱听力病人用的听觉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连接电路包括一个与所述感应线圈并联的保护电阻
4、如权利要求1的弱听力病人用的听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 感应线圈具有芯。
5、如权利要求1或4的弱听力病人用的听觉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感应线圈具有一个由“I”形铁片构成的铁芯。
6、如权利要求1的弱听力病人用的听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 感应线圈在所述接受器内的位置对应所述电话线圈在所述后听觉助听器 内的位置。
7、如权利要求1的弱听力病人用的听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 接受器包括泡沫橡胶作为隔音材料。

说明书全文

发明涉及一种弱听病人用的听觉装置,弱听力病人是一种饱受 弱听力折磨的病人。借助本装置,弱听力病人可听到诸如电视机、音乐 设备、录音机和类似物送发的声音,而没有现有助听器装置通常产生的 干扰和扰频。

现有技术中众所周知,助听器可定义为能放大声音、对有听力问 题的病人有用的电子装置。某些助听器部件与声音传送系统中应用的部 件相似,虽然在此特殊情况,被放大的声音只传向病人的朵。为做到 这一点,需包括若干部件,其中有扩音器、放大器、微型扬声器和电池, 所有这些都安装在助听器壳体内,通常助听器壳体放置于病人耳廓的背 面或在病人的耳道内。被放大的声音通过一根小管传向耳道。

助听器通常包括一个具有不同斜率滤波器面板和可变声频响应曲线 的声频放大器。它们通常应用电子人工装置来补偿病人的听觉衰减,从 而达到满意的听觉平。

对一个弱听力病人而言,使用听力辅助器(助听器)产生的最重要 问题之一是由来自不同声源的噪音、混合噪音产生的干扰。这就是助听 器扩音器和预放大器接收到的所谓“声音交叉调制”,以致所有混合的 声音同时流至助听器。

不可能在一组声音中听到和识别一种单独的声音、由于扩音器放置 在助听器之内而产生的“回音”效应、以及来自例如电视机或声响设备 的不同种类和组分的声音通常使弱听力病人远离日常劳动或文化活动。 这就是为什么常规助听器不能解决弱听力病人面临的问题,因而一种能 帮助他们的听觉装置仍有市场需求。

一般讲,有三种常规助听器:

1)内听觉助听器,

2)后听觉助听器,和

3)“盒”式助听器。

1)内听觉助听器通常放置在病人耳内,适用于不那么严重的初期 听力衰减情况。

2)后听觉助听器放置在一个布置于病人耳廓和头部之间的小盒或 小壳体内。这种助听器的声音输出端借助一个小管与病人耳道相连。此 管插入在适合用于病人耳道的一个弹性可模塑部件中。此类助听器 适用于需进行声音中高度放大的病人。

3)“盒”式助听器用于上述助听器均不合适的病人,所谓“盒式” 是因为采用了一个类似小香烟盒的壳体。它借助由弹性硅酮或刚性丙烯 酸材料制成的可模塑部件加以补充的有线听觉器或接受器与病人耳朵相 连。

十分希望开发一种听觉装置,弱听力病人应用它后能听到来自声频 发送器的声音,但没有干扰和不良的噪音。

考虑到应用最多的助听器是后听觉型,因而开发本装置不是为了替 代以前的助听器,而是为了改进弱听力病人的听觉可能性。

如前所述,弱听力病人使用的大部分助听器是后听觉助听器。而大 多数后听觉助听器包括一个称为电话线圈的电子部件,病人可通过它听 到类似电话通讯的声音而没有来自四周的其它噪音的干扰。得益于这种 可利用性,本发明提出一种可应用于病人耳廓的听觉装置,在耳廓中放 置了上述后听觉助听器,听觉装置包括一个包含接受器的头部支架,在 接受器内放置了感应线圈。这些感应线圈适合于靠近前述后听觉助听 器,并包括连接电路,通过它连接到任一信号传送装置,诸如收音机、 电视机、立体声音乐设备、电影、语音实验室、计算机、手提式录音机 等。

一旦使用常规后听觉助听器的病人将本发明提出的听觉装置的头部 支架放置在他的头部上,上述接受器倚靠着所述助听器与病人耳廓重合 而放置。根据这一接受器布置,所述感应线圈靠近所述助听器壳体而放 置。

传送设备发射的信号的变化产生感应线圈的磁场脉动。这样,由于 传送装置发射的信号的调制,感应线圈产生的场发生变化,于是在放置 于助听器壳体内的电话线圈中有一个感应信号的相应变化。

结果,使用本装置的病人将接受到更纯的声音,没有来自传送装置 的干扰、交叉调制或不希望有的噪音。

本发明由代表一个最佳实施例的若干附图加以说明,作为其示范实 例,其中:

图1是一个透视图,它展示了本发明装置的总体结构,以及由虚线 所示的病人头部位置

图1a是一个透视图,它详细地表示后听觉助听器在病人耳廓中的 放置。

图2是一个示意图,它表示放置在上述头部支架的接受器内的感应 线圈的连接电路。

图3是连接电路的示意图,它与图1的电路相似,但用于立体声接 受。保护电阻也包括于其中。

本发明是一种弱听力病人用的听觉装置,它可与任何一种声频信号 传送装置D(电视机,音响设备)相连,并与设置有电话线圈的、放置 在病人耳廓1和头部C之间的后听觉助听器A一起使用是很有用处的, 该听觉装置包括:

一个头部支架B,它包含一根通常可相对病人头部C进行调节的金 属弹性带4。所述带的弹性特征起着将本装置固定至病人头部的固定装 置的作用。在本技术领域中,此类弹性带通常用于头戴受话器。固定至 所述弹性带4端部4’的接受器5能倚靠着病人耳廓1而放置。本听觉 装置包括:

至少一个感应线圈6,它设置在所述接受器5的一个接受器内,适 合于靠近所述后听觉助听器A;和    

一个连接电路E,它包含所述感应线圈6以及连至所述传送装置D 的声频信号输出端的连接装置13。

一般说,本发明由一种弱听力病人用的听觉装置构成,它可用于病 人耳廓1,在其上布置了一个后听觉助听器A,该听觉装置包括一个头 部支架B,在其接受器5中设置了感应线圈6、6’。所述感应线圈6、 6’适合于靠所述后听觉助听器A,包括连至声频信号传送装置D的所 述连接电路E。

更具体地说,本听觉装置包括一个可相对病人头部C进行调节的头 部支架B。此头部支架B具有通常可调节的弹性带4,用于将本发明提 出的装置固定至病人头部C上。固定至所述弹性带4的所述端部4’的 相应接受器5能倚靠着病人的耳廓1而放置。所述接受器与所述带端部 的所述固定可由任何合适的方法,诸如焊接、金属夹子或类似方式来实 现。如图1所示,所述带是横向安置在病人头部上的,这与常规头戴受 话器中使用的带相似。

后听觉助听器A布置在所述病人耳廓1中,其壳体2围绕每一相应 耳廓1,并包括一个可模塑部件3,它布置在所述耳廓1之上,位于耳 道入口。这就是为什么所提出的听觉装置的接受器5倚靠后听觉助听器 A的可模塑部件3而放置的理由。

另一方面,在头部支架B的接受器5内设置了感应线圈6、6’, 它由线圈6构成,其芯由“I”形的硅铁片形成,硅铁片由热收缩管加 以连接。此外,每一感应线圈6包括固定支架12,用于将其固定至接受 器5的壁上。

所述接受器可包括泡沫橡胶作为隔音材料。

在不同实施例中,根据病人使用的后听觉助听器的数目不同,本装 置可包括一个或多个感应线圈6。第一和第二感应线圈6、6’也可布置 在同一接受器5内,假如它与立体声传送装置D相连接的话。

根据以上设置,感应线圈6靠近助听器A的壳体2而设置,在其中 设置了相应的保护电阻。在一个最佳实施例中,感应线圈6、6’对应后 听觉助听器A的电话线圈的位置按某个斜度而设置。

感应线圈6、6’包括连接电路E,借助于它所述线圈与声频信号传 送装置的输出端相连。在本实施例中,连接电路E与一个立体声传送装 置D相连,所以它包括一根与两个线圈6、6’都相连的常规电线7,一 根对应左通道的电线8,以及另一根对应右通道的电线9。

可设置在常规电缆10内的这些电线7、8、9可装配至一个耦合器13 上,耦合器13可与传送装置D的输出端相连接。补充说一句,左通道 可包括一个与所述第一感应线圈6并联的保护电阻11,而右通道的第二 保护电阻11’与第二感应线圈6’并联。

一旦本听觉装置放置在病人头部C,头部支架B的弹性带4使它得 以相对病人头部调节,以便接受器5倚靠耳廓1而放置。由于至少在一 个耳廓1中放置了后听觉助听器,接受器5倚靠在位于所述位置的助听 器A的可模塑部件3上。

由于接受器5的这种位置,固定于其中的感应线圈6、6’布置在应 用于同一耳廓1的助听器A的壳体2附近。

这样,一旦传送装置D发射的信号产生调制,由感应线圈6、6’ 产生的场改变,然后出现与位于助听器A的壳体2之内的电话线圈感应 的信号相对应的变化。

对本领域任何熟练技术人员而言,显然,在不偏离下述权利要求阐 述的主要原则的情况下就可对所提出的听觉装置的某些结构细节和形式 进行很多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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