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器支撑方法和装置

申请号 CN200480044883.0 申请日 2004-12-30 公开(公告)号 CN101176143A 公开(公告)日 2008-05-07
申请人 迅捷分配公司; 发明人 乔纳森·沃克曼; 大卫·罗伯茨; 朱莉·T·佩蒂特; 托德·B·艾曼; 唐纳德·H·伊森;
摘要 本 发明 提供一种 乐器 的 支撑 方法和装置。本发明技术的至少一个实施方式是一种物品支撑装置(1),该物品支撑装置包括:至少两个脚(4); 基座 (5),所述脚在第一固定元件(6)处从所述基座延伸;至少两个升降器(7),所述升降器通过第二固定元件(8)固定至所述基座;以及至少一个臂(9),该臂通过臂 固定器 (10)固定至各升降器。所公开的是一种新型、有效且坚固的物品支撑立架,所述物品支撑立架可被用于支撑诸如乐器( 键盘 ,这仅仅是一个 实施例 )之类的物品,并且在某些实施方式中可折叠和/或可调节。
权利要求

1.一种乐器支撑装置,该乐器支撑装置包括:
-至少两个脚;
-基座,所述脚在第一固定元件处从所述基座延伸;
-至少两个升降器,所述升降器通过第二固定元件固定至所述基座; 以及
-至少一个臂,所述臂通过臂固定器固定至各所述升降器。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乐器支撑装置,其中,所述至少两个脚中的 每一个是直的。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乐器支撑装置,其中,所述至少两个脚中的 每一个是弯曲的。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乐器支撑装置,其中,所述至少两个脚中的 每一个具有至少一个不与下面的支撑表面相接触的部分。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乐器支撑装置,其中,所述第二固定元件从 所述基座向上延伸。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乐器支撑装置,其中,所述第二固定元件形 成在所述第一固定元件的固定器之间。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乐器支撑装置,其中,所述至少两个升降器 是弯曲的。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乐器支撑装置,其中,所述至少两个升降器 是直的。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乐器支撑装置,其中,当所述乐器支撑装置 处于最终展开的装置构造时,所述至少两个升降器形成V形。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乐器支撑装置,其中,当所述乐器支撑装置 处于最终展开的装置构造时,所述至少两个升降器形成U形。
11.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乐器支撑装置,其中,所述第一固定元件包 括第一固定器组。
1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乐器支撑装置,其中,所述第二固定元件包 括第二固定器组。
1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乐器支撑装置,其中,所述第二固定元件是 第二枢转固定元件。
14.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乐器支撑装置,其中,所述第二枢转固定 元件使得使所述升降器能围绕两个轴线旋转。
15.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乐器支撑装置,其中,所述第二枢转固定 元件使得能围绕仅仅一个轴线旋转。
16.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乐器支撑装置,其中,所述一个轴线是非 竖直的轴线。
17.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乐器支撑装置,其中,所述至少两个升降 器包括至少两个可枢转展开的升降器,所述至少两个可枢转展开的升降 器枢转地固定至所述基座。
1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乐器支撑装置,其中,所述第二固定元件形 成在所述基座的第一部件处,该第一部件可相对所述基座的第二部件旋 转。
1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乐器支撑装置,其中,至少一个所述固定元 件形成在所述基座的一部件处,该部件可相对所述基座其它部件旋转。
2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乐器支撑装置,其中,至少一个所述固定元 件使得被固定的支撑构件能围绕两个轴线旋转
21.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乐器支撑装置,其中,所述升降器的相对 度可以改变,而不会使脚分离宽度同时改变。
2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乐器支撑装置,其中,在所述装置展开的过 程中,:所述至少两个升降器可围绕第一平轴线枢转;以及所述至少一 个臂可各围绕不同于所述第一水平轴线的第二水平轴线枢转。
2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乐器支撑装置,其中,至少一个所述固定元 件形成在所述基座的一部件处,该部件可相对所述基座其它部件旋转。
2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乐器支撑装置,其中,所述第二固定元件形 成在所述基座的一部件处,该部件可相对所述基座其它部件旋转。
2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乐器支撑装置,其中,所述升降器中的至少 一个升降器是可伸缩的。
2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乐器支撑装置,其中,所述升降器中的至少 一个具有附连至所述升降器的套圈紧装置。
2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乐器支撑装置,其中,所述乐器支撑装置包 括键盘支撑装置。
2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乐器支撑装置,该乐器支撑装置还包括由所 述乐器支撑装置支撑的乐器。
2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乐器支撑装置,该乐器支撑装置还包括至少 一个缆线附连元件。
3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乐器支撑装置,该乐器支撑装置还包括端口, 所述端口使得能在支撑构件的至少一部分中设置缆线。
31.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乐器支撑装置,其中,所述至少一个臂包括 两个臂,且所述装置具有两个支撑层。
3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乐器支撑装置,该乐器支撑装置还包括附属 附件。
33.如权利要求32所述的乐器支撑装置,其中,所述附属附件包括 散页乐谱夹持器。
34.如权利要求32所述的乐器支撑装置,其中,所述附属附件包括 麦克吊杆附件。
3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乐器支撑装置,其中,所述至少两个脚是至 少两个可枢转展开的脚。
36.如权利要求35所述的乐器支撑装置,其中,所述第一固定元件 是第一枢转固定元件。
3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乐器支撑装置,其中,所述至少一个臂枢转 地固定至各所述升降器。
3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乐器支撑装置,其中,所述至少两个升降器 不交叉。
3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乐器支撑装置,其中,所述至少两个脚可在 第一平面中枢转,并且其中所述至少两个升降器可在不同于所述第一平 面的第二平面中枢转。
4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乐器支撑装置,其中,所述至少一个臂是至 少一个高度可调节的臂。
41.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乐器支撑装置,其中,在所述乐器支撑装置 的展开过程中,所述至少两个升降器既围绕第一轴线又围绕不同于所述 第一轴线的第二轴线枢转。
42.如权利要求41所述的乐器支撑装置,其中,所述至少两个升降 器首先围绕所述第一轴线并接着围绕所述第二轴线枢转。
43.如权利要求41所述的乐器支撑装置,其中,所述第一轴线是水 平的,而另一个是非水平的
44.如权利要求43所述的乐器支撑装置,其中,所述第一轴线和所 述第二轴线是基本正交的。
45.一种乐器支撑方法,该乐器支撑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使乐器支撑装置的脚形成为具有脚分离宽度;以及
-改变所述乐器支撑装置的升降器的相对角度,而不使所述脚分离 宽度同时改变,
其中,臂固定至各所述升降器。
46.如权利要求45所述的乐器支撑方法,该乐器支撑方法还包括通 过伸缩所述升降器而使所述臂形成为具有理想高度的步骤。
47.如权利要求45所述的乐器支撑方法,其中,改变升降器相对角 度的所述步骤包括使所述臂形成为具有理想高度的步骤。
48.如权利要求45所述的乐器支撑方法,其中,形成脚的所述步骤 包括使所述脚形成为具有V形的步骤。
49.如权利要求45所述的乐器支撑方法,其中,形成脚的所述步骤 包括使所述脚形成为具有U形的步骤。
50.如权利要求45所述的乐器支撑方法,其中,形成脚的所述步骤 包括使所述脚形成为具有Y形的步骤。
51.如权利要求45所述的乐器支撑方法,其中,改变升降器相对角 度的所述步骤包括展开所述升降器至最终展开的升降器构造相对角度的 步骤。
52.如权利要求51所述的乐器支撑方法,该乐器支撑方法还包括调 节限位器的步骤,所述限位器控制所述最终展开的升降器构造的相对角 度。
53.如权利要求45所述的乐器支撑方法,其中,改变升降器相对角 度的所述步骤包括使装置在平直观察时具有V形的步骤。
54.如权利要求45所述的乐器支撑方法,其中,改变升降器相对角 度的所述步骤包括使装置在平直观察时具有U形的步骤。
55.如权利要求45所述的乐器支撑方法,其中,改变升降器相对角 度的所述步骤包括使装置在平直观察时具有Y形的步骤。
56.如权利要求45所述的乐器支撑方法,其中,改变升降器相对角 度的所述步骤包括使所述升降器围绕第二非竖直轴线旋转的步骤。
57.如权利要求56所述的乐器支撑方法,该乐器支撑方法还包括使 所述升降器围绕第一非竖直轴线从存放构造旋转的步骤。
58.如权利要求57所述的乐器支撑方法,其中,使所述升降器围绕 第二非竖直轴线旋转的所述步骤在使所述升降器围绕第一非竖直轴线从 从存放构造旋转的所述步骤完成之后进行。
59.如权利要求57所述的乐器支撑方法,其中,使所述升降器围绕 第一非竖直轴线从存放构造旋转的所述步骤和使所述升降器围绕第二非 竖直轴线旋转的所述步骤可通过相同的手柄进行。
60.如权利要求56所述的乐器支撑方法,其中,所述第一非竖直轴 线与所述第二非竖直轴线正交。
61.如权利要求45所述的乐器支撑方法,其中,改变升降器相对角 度的所述步骤包括使所述臂形成为具有所需臂分离宽度的步骤。
62.如权利要求45所述的乐器支撑方法,该乐器支撑方法还包括至 少一个缆线附连元件。
63.如权利要求45所述的乐器支撑方法,该乐器支撑方法还包括端 口,所述端口使得能在支撑构件的至少一部分中设置缆线。
64.一种乐器支撑装置,该乐器支撑装置包括:
-至少两个脚;
-基座,所述脚通过第一固定元件固定至所述基座;
-至少两个升降器,所述升降器通过第二固定元件固定至所述基座; 以及
-至少一个臂,所述臂通过臂固定器固定至各所述升降器,
其中,固定至各所述升降器的所述至少一个臂由一个使用者从臂存 放构造展开至最终展开的臂构造,并且不需要改变手柄。
65.如权利要求64所述的乐器支撑装置,其中,所述升降器和所述 臂可围绕不同的轴线旋转。
66.如权利要求65所述的乐器支撑装置,其中,所述臂可围绕转动 水平轴线旋转。
67.如权利要求64所述的乐器支撑装置,其中,所述升降器可围绕 正交的轴线旋转。
68.如权利要求64所述的乐器支撑装置,其中,所述至少一个臂可 使用所述手柄通过单个第一动作而展开至中间展开的臂构造;并随后使 用所述手柄通过单个第二动作而展开至最终展开的臂构造位置
69.如权利要求68所述的乐器支撑装置,其中,当所述臂到达所述 中间展开的臂构造时,所述升降器可围绕至少一个轴线旋转,所述至少 一个轴线不同于在所述臂到达所述中间展开的臂构造的点之前所述升降 器所绕着旋转的轴线。
70.如权利要求64所述的乐器支撑装置,其中,所述第一固定元件 包括第一固定器组。
71.如权利要求64所述的乐器支撑装置,其中,所述第二固定元件 包括第二固定器组。
72.如权利要求64所述的乐器支撑装置,其中,所述第二固定元件 从所述基座竖直地延伸。
73.如权利要求64所述的乐器支撑装置,其中,所述第二固定元件 形成在所述基座的第一部件处,该第一部件可相对所述基座的第二部件 旋转。
74.如权利要求64所述的乐器支撑装置,其中,至少一个所述固定 元件形成在所述基座的一部件处,该部件可相对所述基座其它部件旋转。
75.如权利要求64所述的乐器支撑装置,其中,所述第二固定元件 是使得所述升降器能围绕两个轴线旋转的枢转固定元件。
76.如权利要求64所述的乐器支撑装置,其中,至少一个所述固定 元件使得固定的支撑构件能围绕两个轴线旋转。
77.如权利要求64所述的乐器支撑装置,其中,所述至少两个升降 器是可伸缩的。
78.如权利要求77所述的乐器支撑装置,该乐器支撑装置还包括套 圈锁紧装置,所述升降器在所述套圈锁紧装置处伸缩。
79.如权利要求64所述的乐器支撑装置,其中,所述至少两个升降 器在所述装置处于最终展开的装置构造时形成V形。
80.如权利要求64所述的乐器支撑装置,其中,所述至少两个升降 器在所述装置处于最终展开的装置构造时形成Y形。
81.如权利要求64所述的乐器支撑装置,其中,所述至少两个升降 器在所述装置处于最终展开的装置构造时形成U形。
82.如权利要求64所述的乐器支撑装置,该乐器支撑装置还包括由 所述乐器支撑装置支撑的乐器。
83.如权利要求64所述的乐器支撑装置,其中,所述乐器支撑装置 包括键盘支撑装置。
84.如权利要求64所述的乐器支撑装置,该乐器支撑装置还包括至 少一个缆线附连元件。
85.如权利要求64所述的乐器支撑装置,该乐器支撑装置还包括端 口,所述端口使得能在支撑构件的至少一部分中设置缆线。
86.一种乐器支撑装置,该乐器支撑装置包括:
-至少两个脚;
-基座,所述脚通过第一固定元件固定至所述基座;
-至少两个可枢转展开的升降器,该升降器通过第二固定元件固定 至所述基座;以及
-至少一个臂,所述臂通过臂固定器固定至各所述升降器,
其中,所述第二固定元件是枢转固定元件,
其中,在所述乐器支撑装置的展开过程中,:
-所述至少两个可枢转展开的升降器可围绕第一水平轴线枢转;以 及
-所述至少一个臂可各围绕不同于所述第一水平轴线的第二水平轴 线枢转,
其中,所述固定元件中的至少一个固定元件形成在所述基座的一部 件处,该部件可相对所述基座其它部件旋转。
87.如权利要求86所述的乐器支撑装置,其中,所述第一固定元件 包括第一固定器组。
88.如权利要求86所述的乐器支撑装置,其中,所述第二固定元件 包括第二固定器组。
89.如权利要求86所述的乐器支撑装置,其中,所述第二固定元件 形成在所述基座的第一部件处,该第一部件可相对所述基座第二部件旋 转。
90.如权利要求86所述的乐器支撑装置,其中,在所述乐器支撑装 置的展开过程中第一轴线不转动。
91.如权利要求86所述的乐器支撑装置,其中,在所述乐器支撑装 置的展开过程中第二轴线转动。
92.如权利要求86所述的乐器支撑装置,其中,所述第二固定元件 使得所述升降器能围绕所述第一水平轴线和非水平轴线旋转。
93.如权利要求86所述的乐器支撑装置,其中,所述固定元件中的 至少一个使得固定的支撑构件能围绕两个轴线旋转。
94.如权利要求86所述的乐器支撑装置,该乐器支撑装置还包括由 所述乐器支撑装置支撑的乐器。
95.如权利要求86所述的乐器支撑装置,其中,所述乐器支撑装置 包括键盘支撑装置。
96.如权利要求86所述的乐器支撑装置,该乐器支撑装置还包括至 少一个缆线附连元件。
97.如权利要求86所述的乐器支撑装置,该乐器支撑装置还包括端 口,所述端口使得能在支撑构件的至少一部分中设置缆线。
98.一种乐器支撑装置,该乐器支撑装置包括:
-至少两个脚;
-基座,所述至少两个脚通过第一固定元件固定至所述基座;
-至少两个可枢转展开的升降器,各升降器具有下部末端和下部伸 出部,并且各升降器通过第二固定元件在所述下部末端处枢转地固定至 所述基座;以及
-至少一个臂,所述臂通过臂固定器固定至各所述升降器,
其中,所述第二固定元件是枢转固定元件,
其中,当所述乐器支撑装置在最终展开的装置构造时,各所述下部 伸出部位于相应的所述下部末端下方,以及
其中,当所述乐器支撑装置处于所述展开构造时,所述下部伸出部 在所述下部末端下方的位置处交叉。
99.如权利要求98所述的乐器支撑装置,其中,当所述装置处于最 终展开的装置构造时,所述至少两个可枢转展开的升降器形成V形。
100.如权利要求98所述的乐器支撑装置,其中,当所述装置处于最 终展开的装置构造时,所述至少两个可枢转展开的升降器形成U形。
101.如权利要求98所述的乐器支撑装置,其中,所述第二固定元件 形成在所述基座的第一部件处,该第一部件可相对所述基座第二部件旋 转。
102.如权利要求98所述的乐器支撑装置,其中,所述固定元件中的 至少一个形成在所述基座的一部件处,该部件可相对所述基座不同部件 旋转。
103.如权利要求98所述的乐器支撑装置,其中,所述第二固定元件 使得所述升降器能围绕两个轴线旋转。
104.2004年11月30日如权利要求98所述的乐器支撑装置,其中, 所述固定元件中的至少一个使得固定的支撑构件能围绕两个轴线旋转。
105.如权利要求98所述的乐器支撑装置,该乐器支撑装置还包括由 所述乐器支撑装置支撑的乐器。
106.如权利要求98所述的乐器支撑装置,其中,所述乐器支撑装置 包括键盘支撑装置。
107.如权利要求98所述的乐器支撑装置,该乐器支撑装置还包括至 少一个缆线附连元件。
108.如权利要求98所述的乐器支撑装置,该乐器支撑装置还包括端 口,所述端口使得能在支撑构件的至少一部分中设置缆线。
109.一种乐器支撑装置,该乐器支撑装置包括:
-基座;
-至少两个从所述基座伸出的分叉支撑构件;
-两个固定元件,所述固定元件将所述至少两个分叉支撑构件固定 至所述基座;以及
-至少两个臂,所述臂对所述至少两个分叉支撑构件中的至少一个 进行响应。
110.如权利要求109所述的乐器支撑装置,其中,所述两个分叉支撑 构件中的每一个分叉支撑构件分成两个从所述基座离开的额外支撑构 件。
111.如权利要求110所述的乐器支撑装置,其中,所述两个分叉支撑 构件中的每一个分叉支撑构件和它们相应的所述两个额外支撑构件形成 Y形。
112.如权利要求109所述的乐器支撑装置,其中,所述至少两个分叉 支撑构件包括至少三个分叉支撑构件。
113.如权利要求112所述的乐器支撑装置,其中,所述至少三个分叉 支撑构件中的一个分成两个额外支撑构件。
114.如权利要求113所述的乐器支撑装置,其中,所述至少三个分叉 支撑构件中的所述一个和所述两个额外的支撑构件形成Y形。
115.如权利要求113所述的乐器支撑装置,其中,所述至少三个分叉 支撑构件中的所述一个和所述两个额外的支撑构件是升降器。
116.如权利要求112所述的乐器支撑装置,其中,所述至少三个分叉 支撑构件包括至少四个分叉支撑构件。
117.如权利要求116所述的乐器支撑装置,其中,所述至少四个分叉 支撑构件中的两个是脚,且所述至少四个分叉支撑构件中的其余两个是 升降器。
118.如权利要求117所述的乐器支撑装置,其中,当所述装置在最终 展开的装置构造中时,所述升降器形成V形。
119.如权利要求117所述的乐器支撑装置,其中,当所述装置处于最 终展开的装置构造中时,所述升降器形成U形。
120.如权利要求116所述的乐器支撑装置,其中,所述至少两个臂固 定至所述升降器。
121.如权利要求120所述的乐器支撑装置,其中,所述至少两个臂 经由臂固定器固定至所述升降器。
122.如权利要求112所述的乐器支撑装置,其中,所述至少三个分叉 支撑构件包括至少三个径向分叉支撑构件。
123.如权利要求112所述的乐器支撑装置,其中,所述至少三个分叉 支撑构件中的至少两个分叉支撑构件固定在所述基座的第一部件处,该 第一部件可相对所述基座第二部件旋转。
124.如权利要求112所述的乐器支撑装置,其中,所述至少四个分叉 支撑构件中的至少两个可各围绕两个轴线枢转。
125.如权利要求112所述的乐器支撑装置,其中,所述支撑构件中的 至少一个分成两个额外支撑构件。
126.如权利要求125所述的乐器支撑装置,其中,所述支撑构件中 的分成两个额外支撑构件的所述至少一个额外支撑构件分成两个升降 器。
127.如权利要求109所述的乐器支撑装置,该乐器支撑装置还包括 由所述乐器支撑装置支撑的乐器。
128.如权利要求109所述的乐器支撑装置,其中,所述乐器支撑装 置包括键盘支撑装置。
129.如权利要求109所述的乐器支撑装置,该乐器支撑装置还包括 至少一个缆线附连元件。
130.如权利要求109所述的乐器支撑装置,该乐器支撑装置还包括 端口,所述端口使得能在支撑构件的至少一部分中设置缆线。
131.一种支撑装置,该支撑装置包括:
-基座,该基座具有第一部件,该第一部件可相对所述基座第二部 件旋转;
-至少两个枢转固定元件,所述枢转固定元件结合至所述基座,并 适于将至少四个支撑构件枢转地固定至所述基座;
其中,所述至少两个枢转固定元件中的第一个枢转固定元件将所述 至少四个支撑构件中的第一组两个支撑构件枢转地固定至所述基座,并 且使所述第一组两个支撑构件能围绕至少一个第一轴线枢转,以及
其中,所述至少两个枢转固定元件中的第二个将所述支撑构件中的 第二组两个支撑构件枢转地固定至所述基座的所述第一部件,并且使所 述第二组两个支撑构件能围绕至少一个第二轴线枢转。
132.如权利要求131所述的支撑装置,其中,所述至少一个第一轴 线包括至少一个竖直轴线。
133.如权利要求132所述的支撑装置,其中,所述至少一个竖直轴 线包括两个竖直轴线。
134.如权利要求131所述的支撑装置,其中,所述至少一个第二轴 线包括一个轴线。
135.如权利要求131所述的支撑装置,其中,所述至少一个第二轴 线包括至少一个水平轴线。
136.如权利要求135所述的支撑装置,其中,所述至少一个水平轴 线包括一个水平轴线。
137.如权利要求131所述的支撑装置,其中,所述至少一个第二轴 线包括至少一个略微偏离水平的轴线。
138.如权利要求137所述的支撑装置,其中,所述至少一个略微偏 离水平的轴线包括一个略微偏离水平的轴线。
139.如权利要求131所述的支撑装置,其中,所述至少两个枢转固 定元件中的所述第一个枢转固定元件包括第一限位器,所述第一限位器 保持所述第一组两个支撑构件不沿至少一个旋转方向旋转运动。
140.如权利要求131所述的支撑装置,其中,所述至少两个枢转固 定元件中的所述第二个枢转固定元件包括第二限位器,所述第二限位器 保持所述第二组两个支撑构件不沿至少一个旋转方向旋转运动。
141.如权利要求140所述的支撑装置,其中,所述第二限位器包括 可调节的第二限位器。
142.如权利要求141所述的支撑装置,其中,所述第二限位器包括 可旋转地调节的限位器。
143.如权利要求131所述的支撑装置,其中,所述至少四个支撑构 件中的所述第一组两个支撑构件包括两个脚。
144.如权利要求131所述的支撑装置,其中,所述至少四个支撑构 件中的所述第二组两个支撑构件包括两个升降器。
145.如权利要求131所述的支撑装置,其中,所述至少两个枢转固 定元件中的所述第一个枢转固定元件包括第一组枢转固定器。
146.如权利要求131所述的支撑装置,其中,所述至少两个枢转固 定元件中的所述第二个枢转固定元件包括第二组枢转固定器。
147.如权利要求131所述的支撑装置,其中,所述至少两个枢转固 定元件中的所述第二个枢转固定元件从所述基座竖直地延伸。
148.如权利要求131所述的支撑装置,该支撑装置还包括从所述支 撑装置伸出的支撑构件。
149.一种支撑装置,该支撑装置包括:
-基座;
-至少两个枢转固定元件,所述枢转固定元件结合至所述基座,并 适于将至少四个支撑构件枢转地固定至所述基座;
其中,所述至少两个枢转固定元件中的第一个枢转固定元件将所述 至少四个支撑构件中的第一组两个支撑构件枢转地固定至所述基座,并 且使所述第一组两个支撑构件能围绕两个竖直轴线旋转,以及
其中,所述至少两个枢转固定元件中的第二个枢转固定元件将第二 组两个支撑构件枢转地固定至所述基座的所述第一部件,并且使所述第 二组两个支撑构件能围绕至少一个非竖直轴线枢转。
150.如权利要求149所述的支撑装置,其中,所述至少一个非竖直 轴线包括两个平行的非竖直轴线。
151.如权利要求149所述的支撑装置,其中,所述至少一个非竖直 轴线包括至少一个水平轴线。
152.如权利要求149所述的支撑装置,其中,所述至少一个非竖直 轴线包括至少一个略微偏离水平的轴线。
153.如权利要求149所述的支撑装置,其中,所述至少两个枢转固 定元件中的第二个枢转固定元件从所述基座向上延伸。
154.如权利要求149所述的支撑装置,其中,所述至少两个枢转固 定元件中的所述第一个枢转固定元件包括第一限位器,所述第一限位器 保持所述第一组两个支撑构件不沿至少一个旋转方向旋转运动。
155.如权利要求149所述的支撑装置,其中,所述至少两个枢转固 定元件中的所述第二个枢转固定元件包括第二限位器,所述第二限位器 保持所述第二组两个支撑构件不沿至少一个旋转方向旋转运动。
156.如权利要求155所述的支撑装置,其中,所述第二限位器包括 可调节的第二限位器。
157.如权利要求156所述的支撑装置,其中,所述第二限位器包括 可旋转调节的限位器。
158.如权利要求149所述的支撑装置,其中,所述至少四个支撑构 件中的所述第一组两个支撑构件包括两个脚。
159.如权利要求149所述的支撑装置,其中,所述至少四个支撑构 件中的所述第二组两个支撑构件包括两个升降器。
160.如权利要求149所述的支撑装置,其中,所述至少两个枢转固 定元件中的所述第一个枢转固定元件包括第一组枢转固定器。
161.如权利要求149所述的支撑装置,其中,所述至少两个枢转固 定元件中的所述第二个枢转固定元件包括第二组枢转固定器。

说明书全文

技术领域

发明技术总体上涉及物品的支撑方法和装置。具体而言,本发明 技术涉及可在理想的空间位置并通过足以支撑预期负载的足够支撑对 物品(包括但不限于诸如键盘之类的乐器)进行支撑的方法和装置。某 些实施方式可折叠为存放构造,以对所述支撑装置进行有效地存放和/或 方便地运送。一些实施方式可以实现有效而又坚固的设计,且当所述装 置在其最终展开的构造时升降器(riser)大体上形成“V”形。

背景技术

多年来,在一些行业中对物品进行支撑的需要是众所周知的。在基 本的形式中,原理可以包含易于展开和折叠的支撑立架,所述支撑立架 能容纳及支撑预期的负载。在乐器支撑立架行业中,人们特别关注开发 可折叠成存放构造并随后可展开成工作构造、或许与多种不同尺寸的物 品(例如,多种不同尺寸的键盘)兼容的装置。当然,可折叠的特征至 少部分来自于音乐人对于每晚在不同演出地点搭建舞台的需要。因为兼 容性可能是一些立架的理想特征,所以音乐行业已经开发了若干具有可 调节支撑结构的立架。
具体而言,在被支撑物品被立架支撑的同时使用所述物品(例如, 键盘)时,立架的可调节性是理想的特性(例如,可以适应不同使用者 的高度)。而且甚至可能有这样的情形,即,与大致在键盘中央演奏不太 激烈曲目的相似身材的演奏者相比,想激烈地演奏高音调打击乐的键盘 手需要更宽的支撑基座。与音乐家及他们所演奏的乐器相关的这些及其 它方面使得能改变展开立架的某些特征从而适应于不同使用者、格和 乐器的能力成为理想(虽然并非必须)的立架特性。

发明内容

本发明技术包括多个方面,可基于将针对的具体应用或需要以不同 组合选择所述多个方面。在一个基本的形式中,本发明技术公开了一种 新型的、可容易展开的用于将诸如乐器(例如,键盘)之类的物品支撑 在某一空间位置的立架。在本发明至少一个实施方式中,两个升降器和 两个脚可被固定至基座,并且它们从所述基座分叉,从而产生有效且坚 固的设计。
尽管本发明技术的主要应用是乐器支撑(键盘、或转盘以及由刮蝶 DJ使用的有关传动装置,这些仅仅是两个实例),但还存在发明装置的实 施方式的大量其它应用。例如,所述装置的某些实施方式能够支撑桌面 或工作面。
当然,本发明技术的其它目的通过说明书权利要求的其它区域公 开。
附图说明
图1示出了物品支撑装置的实施方式。
图2示出了展开物品支撑装置的方法的步骤。
图3示出了折叠物品支撑装置的方法的步骤。
图4示出了物品支撑装置的实施方式的分解图。
图5示出了处于存放构造的物品支撑装置的实施方式。
图6示出了基座和固定器的实施方式。
图7示出了基座和固定器的实施方式。
图8示出了基座和固定器的实施方式。
图9示出了基座、固定器和支撑构件的实施方式。
图10示出了基座、固定器和支撑构件的实施方式。
图11示出了基座、固定器和支撑构件的实施方式。
图12示出了基座、固定器和支撑构件的实施方式。
图13示出了基座、固定器和支撑构件的实施方式。
图14示出了基座、固定器和支撑构件的实施方式的视图。
图15示出了基座、固定器和支撑构件的实施方式。
图16示出了基座、固定器和支撑构件的实施方式。
图17示出了处于存放构造的物品支撑装置的实施方式。
图18示出了展开物品支撑装置的实施方式的步骤。
图19示出了展开物品支撑装置的实施方式的后续的步骤。
图20示出了展开物品支撑装置的实施方式的后续的步骤。
图21示出了展开物品支撑装置的实施方式的后续的步骤。
图22示出了展开物品支撑装置的实施方式的后续的步骤。
图23示出了乐器支撑装置的两层实施方式。
图24示出了物品支撑装置的实施方式的升降器的分解图。
图25示出了物品支撑装置的实施方式的升降器的分解图。
图26示出了物品支撑装置的实施方式的套圈紧装置的闭合状态。
图27示出了物品支撑装置的实施方式的套圈锁紧装置的旋钮。
图28示出了物品支撑装置的实施方式的可伸缩固定器。
图29示出了物品支撑装置的实施方式的臂固定器。
图30示出了本发明装置的实施方式的示意性示图。
图31示出了本发明装置的实施方式的示意性示图。

具体实施方式

如在先所提到的,本发明包括可以以不同方式组合的多个方面。以 下提供的说明列出了本发明的元件,并对本发明的一些实施方式进行了 描述。这些元件通过原始的实施方式列出,然而应当理解的是所述元件 可以以任意方式及任意数量组合而产生其它的实施方式。以不同方式进 行描述的实施例以及优选实施方式不应当解释为将本发明仅仅限制为明 确描述的系统、技术和应用。而且,本说明书还应被理解为支持并包括 具有任意数量的公开元件、仅仅具有每个元件、以及具有在本申请或任 何继续申请中的所有元件的任何和所有各种置换与组合的所有各种实施 方式、系统、技术、方法、装置和应用的说明和权利要求。
本发明的至少一个实施方式可以是物品支撑装置1(例如,诸如键 盘支撑装置3之类的乐器支撑装置2),所述物品支撑装置包括:至少两 个脚4;基座5,所述脚在第一固定元件6处从所述基座延伸出;至少两 个升降器7,所述升降器7通过第二固定元件8固定至所述基座;以及至 少一个臂9,所述臂通过臂固定器10固定至各升降器。
术语脚表示除基座或固定元件之外的那些结构,这些结构均具有至 少与下面的支撑表面11(例如,舞台地板)相接触的部分。脚可以是直 的、可以是以任意方式弯曲的、并甚至可以具有一个或多个不与下面的 支撑表面接触的部分。脚或任何支撑构件即使仅有一部分是弯曲的,则 也称其是弯曲的。当脚或任何支撑构件被展开时(例如,当处于最终展 开的脚构造12时),所述脚可以大致呈现“V”形13或“U”形14的外 形。当将所述脚固定至基座的固定元件从所述基座(例如平地)延伸 时,所述脚可以形成“Y”形15的上段(所述上段可以是直形或弯曲的)。 在优选实施方式中,在最终展开的脚构造中时,各脚在多于一个位置处 接触下部支撑表面。
在优选实施方式中,所述脚是可枢转展开的脚16并通过枢转固定元 件17固定至基座。在所述装置在支起(set-up)的过程中展开时的过程 中,可枢转展开的脚可在平面(例如水平平面)中旋转。所述脚在其最 终展开的脚构造中具有脚分离宽度18(例如,各个脚中点之间的距离), 所述宽度18在一定程度上表征了它们在下面的支撑表面上的“展开”度。
术语固定元件是较宽泛的术语,所述固定元件包括将一个部件或多 个部件固定至另一部件或另外多个部件上的任何设备、机构、结构或装 置。一个部件可被固定至另一个部件,尽管两个部件之间的连接可以是 间接的(例如,部件A可以通过中间部件C固定至部件B)。所述连接包 括焊接、球窝接头、以及允许仅在一个或多个平面中旋转的设备,这仅 仅是若干实施例。与术语元件宽泛的定义相一致(所述元件大体上涉及 一个或多个所描述的部件、机构、设备等),术语固定器元件不仅可指单 个固定器19,而且可以指一套或一组固定器20。实际上,本发明技术的 某些实施方式包括每个都包括两个固定器的固定元件。固定器元件可以 是焊接、球窝接头、和/或每个都能围绕单个轴线旋转的枢转固定器21。 一个固定元件的固定器可以形成在另一个固定元件的固定器之间(例如 参见图10)。
在某些实施方式中,固定器是枢转固定器22(或固定器元件是枢转 固定器元件23),因为所述固定器除了对部件进行固定之外还允许被固定 的部件围绕一个或多个轴线进行某些类型的旋转运动。具体而言,在脚 形成“Y”形部件的实施方式中,将所述脚固定至基座的固定器元件可以 从所述基座水平地延伸出(参见图30c和图30d);在装置(在其展开的 构造中,并从前方或后方进行观察时)大致呈“Y”形的实施方式中,将 升降器固定至基座的固定器元件可向上延伸(参见图30a、图30d和图 30e)。
基座可以是将各固定器中的任意两个或更多个保持在不影响装置性 能(展开、支撑等)的相对位置的元件。在优选实施方式中,脚和升降 器的固定器由基座保持在相互固定的位置(当然,如此保持的固定器仍 然能够使按需要固定的部件旋转)。然而,其中至少一个固定器可相对另 一固定器(在一定限度内)平移的设计也同样在本发明技术的范围内。 应当注意的是,在优选实施方式中,当装置处于最终展开构造中时,基 座安放在下面的表面上而非悬空在所述表面上方,不过其中脚提升至悬 空基座的设计显然在本发明技术的范围中。在优选实施方式中,当所述 装置处于最终展开构造时,基座基本设置在下面的表面上。某些实施方 式可以具有全面紧凑的基座(例如,如图30a、图30b、图30e、图31b 和图31c所示),或仅在宽度上紧凑的基座(例如参见图30c和图30d), 或仅在深度上紧凑的基座(例如参见图30f和图30a)。
术语升降器包括至少一些装置部件,当所述装置在最终展开的构造 中时(例如参见图1),所述至少一些装置部件(例如从基座)向上伸出 并为臂提供全部或至少大部分升高位置。当然,所述部件从基座向上伸 出不必绝对垂直,而是仅需具有一垂直(即,向上)的分量。所述部件 可以是直的或弯曲的,而且在某些实施方式中,当在最终展开的构造中 时,从装置的前方或后方观察(例如在平视时)所述部件形成“V”或“U” 形。升降器可由从基座向上延伸的固定器元件固定,由此使所述装置形 成“Y”形。然而在优选实施方式中,将升降器固定至基座的固定元件并 不显著地向上延伸,所述升降器为“U”形,或更优选为“V”形。
还应当注意的是,在优选实施方式中,以及在最终展开的装置构造 中,升降器在基座处彼此呈度地向外,从而所述升降器之间的水平距 离24随距基座的距离的增大而增大。在至少一个实施方式中,升降器并 不交叉25,其中X形定义为交叉(注意:即使一个升降器紧接另一个升 降器的后面而二者不相接触地相交时,也可以实现交叉)。基本呈现为“V” 形的装置可具有不交叉的升降器。
在本发明至少一些实施方式中,可枢转展开的升降器可围绕两个轴 线26、27旋转以例如使装置能展开。这种多轴线旋转可以通过某种类型 的枢转固定元件(所述枢转固定元件能够使得连续28(优选地)或同时 (例如在球窝接头中的那样)围绕两个轴线旋转)完全实现。而且,这 种枢转固定元件可包括球窝固定器,或如图14所示允许围绕不同轴线旋 转(例如连续旋转)的固定器,这些仅仅是两个实施例。然而在其它实 施方式中,这种多轴线旋转可以通过设置在(固定有所述枢转固定元件 的)基座的可相对所述基座第二部件旋转的第一部件处的枢转固定元件 (例如,所述枢转固定元件允许围绕一个轴线旋转)而实现(例如参见 图7)。在这样的其它实施方式中,这种基座设计可允许围绕第一轴线29 (例如水平轴线)旋转以能够显著提升升降器,并且在实现这种提升之 后,对绕不同轴线30(例如,与上述水平轴线正交的轴线)的旋转的阻 止(obstruction)不再处于干涉位置中,并且升降器可以实现“分离”31 (例如,呈角度地向外)。在某些实施方式中,可枢转展开的升降器可以 围绕至少一个轴线旋转,所述轴线不同于(例如,正交于)可枢转展开 的脚所绕着旋转的轴线。
在至少一个实施方式中,各升降器都可具有:下部末端32,在所述 下部末端32处各升降器通过枢转固定元件枢转地固定;以及下部伸出部 (projection)33(例如,诸如表征升降器的中心线、或其平移线(translation) 的线的假想延长线),当物品支撑装置处于最终展开构造时,各所述下部 伸出部在相应的下部末端(即,特定升降器的下部末端)下方。当所述 物品支撑装置处于最终展开的装置构造中时,所述下部伸出部在下部末 端下方的位置34相交。
还应注意的是,在本发明技术的至少一个实施方式中,在最终展开 的装置构造下,升降器可形成一角度35(相对角度),所述角度可以改变, 但不会引起脚分离宽度同时改变。由此,所述角度和所述脚分离宽度可 以独立地改变。
应当理解的是,在至少一个实施方式中,对展开臂进行所需的提升 可通过对升降器相对角度进行调节和/或通过对升降器长度进行调节而实 现。对升降器长度的调节(会产生对臂高度调节的能力)可通过可伸缩 升降器36实现,所述升降器的特性本身可通过以旋钮38进行操作的套 圈锁紧装置37实现。在所述升降器的延伸部分39上还可有高度设定数 字。对升降器相对角度的限制可通过限位器40实现,所述限位器40用 于阻碍升降器的进一步运动(例如,旋转)。所述限位器可以呈具有凸部 的凸轮形状(在可能具有多于一个凸部的情况下,各凸部可具有不同的 径向伸出部,在凸轮旋转时可提供调节能力),或可以是也进行阻碍以防 止进一步运动的角板41。所述角板可以提供仅仅一个或非常少的几个可 选择的限制位置,并且所述角板是可卸除的,从而通过装置另一部件的 限制提供额外可选择的限制位置42。可能在装置44的不同位置处从阻止 位置移除角板,从而进行存放。可通过从干涉位置旋出或弹压出限位器 (这仅仅是两个示例)而从其限制位置卸除限位器。实际上,术语限位 器涵盖了多种设置理想阻碍的方法(同样地可以在不同可选择限位位置 处)。
至少一个臂(其上可安放所支撑物品)可通过臂固定器固定至各升 降器。臂固定器是较宽泛的术语,所述臂固定器包括焊接、允许所述臂 相对升降器移动的接头、以及枢转的臂固定器45,此外还包括其它装置。 枢转的臂固定器不仅将臂联结至升降器,而且能够使臂相对所述升降器 旋转。如在固定有臂的升降器可围绕水平轴线旋转,和/或固定有所述臂 的升降器可伸缩时,臂可以进行高度调节。在升降器升高的过程中,臂 可以围绕轴线46、如水平轴线旋转,所述轴线不同于升降器旋转所围绕 的轴线26(例如,水平轴线)。在叠加的转动(revolving)运动47的过 程中臂可进行旋转,从而所述臂可围绕转动轴线48(例如,转动水平轴 线)转动。另外要提到的是,在多于一个的臂固定至一个升降器时,可 称装置具有两个支撑层(tier)49。
应当注意的是,在使用术语“设立”的方法中,该术语表示如示出 的那样安置、设置或定位所涉指的元件。对装置的发明方法应特别注意 的是,在至少一个实施方式中,升降器的相对角度可以改变,而不会使 脚分离宽度同时改变。应额外注意的是这样的发明方法,其中单个使用 者可将固定至升降器的臂从臂存放构造50(臂相对各升降器折叠且升降 器处于存放构造)展开为最终展开的臂构造52,而且不需要对手柄进行 改变。
在至少一个实施方式中,物品支撑装置(这一术语指整个装置,或 者仅仅指所述整个装置的在其提供的支撑中起到一定作用的一个部件 (多个部件))可包括:基座;至少两个分叉的支撑构件53,所述支撑构 件从所述基座延伸出;两个固定元件,所述固定元件将分叉的支撑构件 固定至基座;以及至少两个臂,所述臂对至少一个所述分叉的支撑构件 响应(应当注意的是,两个臂将对在“双“Y”形设计中”的一个分叉的 支撑构件响应)。支撑构件是较宽泛的术语,包括装置的任意基本上细长 的部件(弯曲的或直的),所述细长部件可在对被支撑物品的支撑中起到 一定作用,从而在施加设计(例如,预期的)负载时,所述物品可以基 本保持在理想位置(例如,固定位置)。所述支撑构件除了升降器,还可 包括脚、臂、或可从所述基座伸出的固定元件的部件54(例如,在具有 形成“Y”形部件的脚和/或升降器的设计中)。所述支撑构件可以是基本 为纵向的构件55(例如,其长度大于其宽度、深度或直径的两倍),而且 所述支撑构件可以具有任意形状,包括但不限于圆形、椭圆形、正方形、 矩形、八角形、六角形等等。所述支撑构件可以是诸如管之类的中空构 件,或者诸如条之类的实心件。在“双“Y”形设计”中,其中各脚和升 降器形成“Y”形的上部部件(参见图30d),两个支撑构件将从基座伸 出。在“单“Y”形设计”(其中如图30a、图30c或图30e所示,或是脚 或是升降器形成“Y”形的上部部件)中,三个支撑构件将从基座伸出。 在双“V”形或双“U”形设计中(其中如图30b、图31a、图31b和图 31c所示,脚呈现“V”形或“U”形,且升降器呈现“V”或“U”形), 或者在UV形设计中(例如参见图30f)中,四个支撑构件将从所述基座 伸出。应当理解的是,为了清楚起见,图30和图31仅仅示意性示出了 通常是更复杂外形的装置。由此,在优选实施方式中出现的枢转固定器 并没有在图30或图31中示出。
应当注意的是,术语响应的是一般性术语,其表示有一个部件运动 引起另一个部件响应。例如,对支撑构件响应的臂表示存在有所述支撑 构件的某种类型的运动,所述运动将使所述臂运动。当然,如同术语“固 定”的情况,其不仅涉及部件直接接触、而且涉及部件间接接触(例如 部件A经由中间部件C与部件B间接地连接)的设计。
本发明技术还包括这样的支撑装置(在至少一个实施方式中的所述 支撑装置如图6所示),所述支撑装置包括:基座,所述基座具有第一部 件56,所述第一部件56可相对第二部件57旋转;以及至少两个枢转固 定元件,所述枢转固定元件结合至所述基座,并适于将至少四个支撑构 件枢转地固定至基座。枢转固定元件中的第一个可将第一组两个支撑构 件枢转地固定至基座,并且使所述第一组两个支撑构件能够围绕至少一 个第一轴线枢转,以及第二枢转固定元件58可将第二组59两个支撑构 件枢转地固定至所述基座的第一部件上,由此使所述第二组两个支撑构 件能够围绕至少一个第二轴线60枢转。
应当注意的是,尽管这里可针对物品支撑装置和方法明确给出对本 发明技术实施方式的某些说明,但是这些说明应被理解为还可用于其它 的、更特定的物品支撑装置和方法,如乐器支撑装置和方法(包括键盘 支撑装置和方法)。实际上,如果用术语“物品”替换在原始提交的权利 要求中的术语“乐器”,这里所提供的说明应被理解为也描述了这种主题, 因为在此的说明除了其它的装置和方法之外,也涉及物品支撑装置和方 法、乐器支撑装置和方法、以及键盘支撑装置和方法。术语乐器应被理 解为不仅包括诸如键盘、木琴、林巴琴、铃、钟琴(或其它乐曲打击 乐器)和感声吉他琴之类的传统乐器,还包括DJ设备,唱片刮蝶转盘 (record scratching turnable)、扬声器、声板或任何其它可用于产生或改 变音乐声响的物品。可被支撑的物品除了乐器之外,还包括桌面、工作 面、制图台、等。
可以并入本发明装置中的其它特征包括把手61,所述把手61附连 至立架(例如升降器或脚)的一些部件上,从而可容易地携带处于存放 构造中的装置。举例来说,实施方式可包括诸如散页乐谱夹持器62或麦 克风吊杆附件63之类的附属附件。当然,当装置的至少一些部件可锁定 (例如,防止在至少即将(impending)运动的方向上的旋转)至其折叠 构造时(可能在某些部件被推入锁定位置之后),带把手的设计将更好地 发挥作用,这是由于在这种情况下,腿和/或升降器可被锁入在某些实施 方式中)围绕另一个支撑构件的至少一部分设立的固定器(例如,诸如 套圈固定器64的可收缩(yieldable)固定器,所述固定器可以是套圈锁 紧装置的一部分)中。也可利用弹簧加载的制动器(detent)在固定元件 处实现这种锁定。在优选实施方式中,脚可锁定至围绕升降器形成的套 圈固定器,不过本发明的技术包括其中其它支撑构件在到达其存放位置 时可锁闭至不同支撑构件的设计。套圈固定器可包括可收缩的固定器部 件,所述固定器部件可以接收并且逆着预期的传送力固定不同的支撑构 件或附连至所述支撑构件的锁定部件。
还应当注意的是,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支撑构件(例如,脚、升降 器和臂)可以在到达其最终展开位置后完全(自动地或不自动地)进行 锁定。尽管这种锁定当然不是必需的(由于在作为非锁定设计固有特性 提供的负载下仅防止沿悬空的方向旋转是足够保持的),但是该锁定可以 是一些要求完全锁定的最终展开装置构造的设计所需要或容易添加的特 性。
本发明装置的实施方式还可以并入允许对装置的支撑构件或在所述 装置构件中布置缆线的元件,从而电子物品(例如,键盘或声板,这仅 仅是两个实例)可以通过有效而利索的方式供电。这样的一些元件可以 包括:线夹65,所述线夹能够将缆线附连(例如可卸下地附连)至支撑 构件(例如,升降器)的外侧;通道,所述通道能够隐藏缆线至支撑构 件(例如,升降器)外侧的附连;和/或在装置某些部件处的端口,所述 端口允许缆线形成在至少部分的支撑构件中。
尽管由于有关有限存放空间的原因从而可完全折叠的设计可能是优 选的,但蝶形设计(所述蝶形设计可以比可完全折叠的设计更快速地支 起,但需要占据更多的存放空间)也同样包括在本发明的技术中。
多种可制成所述装置的材料的实施例包括塑料、金属、玻璃纤维、 木材、陶瓷、石墨纤维材料、玻璃、或其组合,或者一般而言为任 何具有足够强度以提供必要支撑的材料。制造所述装置的方法完全在本 领域普通技术人员的掌握中,举例来说,所述方法包括挤压模塑、注射 模塑、其它类型的模塑、和/或加工。
如通过上文易于理解的那样,本发明的基本概念可以以多种方式而 具体实施。本发明既包含物品(例如、乐器)支撑技术又包含实现适当 支撑的装置。在本申请中,所述物品支撑技术是作为示出为通过所描述 的各种设备实现的部分结果以及所利用的固有步骤而公开的。所述物品 支持技术只是利用所需和所描述的装置的自然结果。此外,尽管公开了 一些装置,但是应当理解所述装置不仅实现某些方法,而且可以以多种 方式变化。重要的是,对于上文的所有内容,所有这些方面都应当被理 解为由公开的内容包含。
包括在本专利申请中的讨论旨在作为基本的说明。读者应当意识到 具体的讨论并不是对所有可行实施方式的明确描述;多种可选方式是隐 含的。所述讨论同样也不能完全解释本发明的一般属性,并且不可能明 确示出各特性或元件如何能够实际代表更广泛的功能或代表多种可选方 式或等同元件。这些同样隐含地包括在本公开内容中。当以面向设备的 术语描述本发明时,所述设备的各元件隐含地执行一种功能。不仅包括 有装置的权利要求以用于所描述的设备,而且包括有方法或处理权利要 求以针对本发明及各元件执行的功能。说明和术语的意图均不是限制本 专利申请或任何后继专利申请中的权利要求的范围。
应当理解的是,在不脱离本发明实质的情况下可以进行多种修改。 这些修改也同样隐含地包括在所述说明中。这些修改也落入本发明的范 围内。既包含所示出的明确实施方式、多种隐含的可选实施方式,又包 含宽泛的方法或处理等的宽泛公开包含在本公开中,并可根据所述宽泛 的公开来支持本专利申请或任何后继专利申请的一个或多个权利要求。 理解到这一点,读者应意识到所述公开应被理解为如在申请人权利中所 主张的那样宽地支持权利要求的基础,这些权利要求设计成产生既独立 地又作为整体系统地涵盖本发明的多个方面的专利。
进一步,本发明的各个多种元件和权利要求中的每一项都可以以多 种方式实现。而且,在被使用或被暗指时,元件应被理解为包含可物理 连接或不可物理连接的单个以及多个结构。所述公开应被理解为包含各 种这样的变化,不管所述变化是任何装置实施方式、方法或处理实施方 式的实施方式的变化,还是甚至仅仅为这些元件中的任何元件的变化。 具体而言,应当理解的是,由于所述公开涉及本发明的元件,因此可通 过等同的装置术语或方法术语来表达针对各元件的词语,即使在仅有功 能和结果相同的情况下也是如此。这种等同的、更宽泛的、或甚至更一 般的术语应被认为包含在对各元件或动作的说明中。在需要使本发明被 赋予的隐含的宽泛范围明确时,可替换这些术语。仅作为一个实施例, 应当理解所有动作可被表述为用于实现所述动作的装置或引起所述动作 的元件。同样,所公开的物理元件应被理解为包含对所述物理元件所促 进的动作的公开。至于后一方面,仅作为一个实例,无论是否明确指出, 对“固定器”的公开应当理解为包含对“固定”动作的公开,并且相反 地,如果实际上存在对“固定”动作的公开,则这种公开应当理解为包 含对“固定器”、甚至是对“用于固定的手段”的公开。这种变化及可替 换术语应被理解为明确地包括在所述说明中。
在本专利申请中提到的任何法条、法令、规章或规则,或者在本专 利申请中提到的专利、公告、或其它参考文献通过参考在此并入。此外, 应理解,对采用的每个术语而言,除非其在本申请中的用法与这些解释 不相容,否则就应认为对每个术语都结合了通用的字典意义,而且通过 引用将例如Random House Webster’s Unabridged Dictionary第二版中含有 的所有定义、可替换词、以及同义词结合于此。最后,在此附上在参考 表中列出的所有参考文献或通过本申请递交的参考文献的其它信息声明 或列表,并通过参考在此并入,然而,对上述每一项而言,对于这些通 过参考并入的信息或声明可能被认为是与本发明的专利不一致的方面, 这些声明显然不能认为是由申请人做出的。
I.美国专利文件
  D257987   01/20/1981   S choenig   D264852   06/08/1982   Schoenig   D288755   03/17/1987   Schoenig   D289952   05/26/1987   Kido   D290355   06/16/1987   Nagele   D304270   10/31/1989   Goldman   D306943   04/03/1990   Hodge等   D320034   09/17/1991   Brooks等   D321293   11/05/1991   Kucsak   D364516   11/28/1995   Helenowski   D414962   10/12/1999   Welsh等   D468133S   01/07/2003   Lauts   D470336S   02/18/2003   Malizia   D475555S   06/10/2003   Lauts   D409594   05/11/1999   Lepack   D409020   05/04/1999   Hardin   D370575   06/11/1996   Lechleiter等   D336099   06/01/1993   Schoenig   D323081   01/14/1992   Schaffer   D268458   04/05/1983   Schoenig   D18940   02/26/1889   Jackson   D688623   12/10/1901   Forry   D335889   05/25/1993   Gibran   D137960   05/23/1944   Hager   D268458   04/05/1983   Schoenig   2002/0109051A1   08/15/2002   Kitagawa等.
  2002/0100852A1   08/01/2002   Eason等   3338539   08/29/1967   Foster   4321874   04.30/1982   Cenna   4445415   05/01/1984   Izquierdo   4669691   06/02/1987   Solomon   4763865   08/16/1988   Danner   4770380   09/13/1988   Eason等   4917341   04/17/1990   Pirchio   4988064   01/29/1991   Hoshino   4988150   01/29/1991   Lindow等   5112020   05/12/1992   Ginsberg   5165635   11/24/1992   Hoshino   5188321   02/23/1993   Hirschenson等   5199930   04/06/1993   Weber   5208736   05/04/1993   Crooks等   5301910   04/12/1994   Lang等   5312076   05/17/1994   Rogov   5322250   06/21/1994   Wilhite,Jr   5358204   10/25/1994   Terada   5358204   10/25/1994   Terada   5390764   02/21/1995   Kerber   5395088   03/07/1995   Ginsberg   5467953   11/21/1995   Malizia   5509629   04/23/1996   Sassmannshausen等   5565889   10/15/1996   Crooks等   5572237   11/05/1996   Crooks等   5603480   02/18/1997   Chen   5732928   03/31/1998   Chang   5894406   04/13/1999   Blend等   5996814   12/07/1999   Workman等   6045179   04/04/2000   Harrison   6375135   04/23/2002   Eason等
II.其它文件
  Konig&Meyer Spider Keyboard Stand,audioMIDI.com 12/28/2004   Ultimate Support Systems,Inc.1994产品目录   Ultimate Support Systems,Inc.1996产品目录   Ultimate Support Systems,Inc.1999产品目录   Ultimate Support Systems,Inc.2000产品目录   Ultimate Support Systems,Inc.2001产品目录   Ultimate Support Systems,Inc.2002产品目录   Ultimate Support Systems,Inc.2003产品目录
因此,本申请人应被理解为具有对权利要求的支持,并将本发明至 少陈述为:i)如这里公开和描述的每个物品支撑设备,ii)所公开和描述 的相关方法,iii)这些设备和方法中的每一设备和方法的类似、等同、以 及甚至是隐含的变化,iv)实现如公开和描述的所示每一功能的那些可选 设计,v)实现隐含于实现所公开和描述功能的所示功能中每一功能的那 些可选的设计和方法,vi)作为单独和独立发明示出的每个特征、部件和 步骤,vii)通过所公开的各种系统或部件而增强的应用,viii)通过这样 的系统或部件而生成的结果产品,ix)如当前应用到所提及的任何具体领 域或设备的所示或描述的每一系统、方法以及元件,x)基本如以上和参 考所附示例中任一个描述的方法和装置,xi)所公开元件中的每个元件的 各种组合和置换,以及xii)作为所提出的独立权利要求或概念中每个和 每一个的从属的每个可能的从属权利要求或概念;xiii)作为单独和独立 的发明而示出的各特征、部件、和步骤;以及xiv)以上所述的每一项以 及每一权利要求的任何元件的各种组合和置换。在此方面,应当理解的 是,因为实际原因从而为了避免可能添加数百条额外权利要求,申请人 仅提出具有原始从属权利要求的权利要求。应认为在新实体法(包括但 不限于欧洲专利条约第123(2)条以及美国专利法35USC 132或其它这 样的法律)所要求的程度上,存在这样的支持,即,允许添加在一个独 立权利要求下提出的作为任何其它独立权利要求下的从属权利要求或要 素的多个从属权利要求或其它要素中的任何一个。
至于当前或以后提请审查的权利要求,应理解为了实际目的从而避 免审查负担大大增加,申请人可以在任何时候仅提出原始权利要求或者 仅提出只具有原始从属权利要求的原始权利要求。应认为在新实体法(包 括但不限于欧洲专利条约第123(2)条以及美国专利法35USC 132或其 它这样的法律)所要求的程度上,存在这样的支持,即,允许添加在一 个独立权利要求或概念下提出的作为任何其它独立权利要求或概念的从 属权利要求或要素的多个从属权利要求或其它要素中的任何一个。在本 申请或任何随后的申请中在任何时候提出任何权利要求时,还应理解本 申请人旨在囊括尽可能如法律所允许的完全而宽泛的覆盖范围。在进行 非实质性替换的情况下、在申请人实际上没有提出任何权利要求从而按 照字面意义包含任何特定实施例的情况下、以及在其它适用的情况下, 申请人不应被认为以任何方式试图或实际放弃这一覆盖范围,因为申请 人不能简单地预测到所有可能发生的后果;不应合理地期望本领域内技 术人员已经提出了将按照字面意义包含这些可选实施例的权利要求。
而且,根据传统的权利要求解释,如果使用或在使用过渡性词“包 括”时,其在这里用来维持“开放式”权利要求。因此,除非上下文需 要作出另外的解释,否则应理解词语“包括”或其变体旨在表示含有所 陈述的元件或步骤、或者元件或步骤的组,但不排除任何其它的元件或 步骤、或者元件或步骤的组。应以这些词语的最宽形式来解释这些词语, 从而为申请人提供法律允许的最宽涵盖范围。
通过引用将在先文档(如果存在)和后来在本说明中阐明的权利要 求结合于此作为本发明的本说明书的一部分,而且申请人明确保留使用 这些权利要求的这些结合内容的全部或一部分作为支持任一权利要求或 全部权利要求或者其任一要素或组成部分的附加说明的权利,而且申请 人还明确保留这样的权利,即,如为了定义本申请或其任何随后的后继 申请、分案申请、或部分后继申请所寻求保护的主题,或者为了获得根 据任何国家的专利法、细则、或法规或者条约而减免费用的任何权益, 或者为了符合任何国家的专利法、细则、或法规或者条约所需要的,将 这些权利要求的结合内容或其任何要素或组成部分中的任一部分或全部 从说明书移到权利要求,或者相反从权利要求移到说明书,而且这样的 通过引用而结合的内容应在本申请(包括其任何后继申请、分案申请或 部分后继申请)的全部未决期间、或任何重新公布或延长期间保持为有 效。原始提出的权利要求应当被理解为也在本说明的正文部分陈述了条 款和主题(申请人明确指定它们为对本发明实施方式的说明的一部分)。 申请人可以利用它们来支持后来在本专利申请中进行了列举、修改和重 新引入的权利要求,或者可以用于支持在任何后继专利申请、部分后继 专利申请或分案专利申请中所列举的任何权利要求。而且,即使后来进 行了修改、删除或其它改变,在本文档或在先文档中原始阐述的权利要 求也通过参考并入成为本部分的一部分,并且本申请人明确保留使用诸 如任何这些内容的全部或一部分作为附加描述来支持其任何权利要求或 元件、任何修改、以及任何组成部分的权利。并且在本申请的整个存续 期间(包括本申请的任何后继申请、分案申请、或部分继续申请,或者 任何重新公布或延长期间),本部分的内容(所列举的以及通过参考并入 的)将保持为有效。
最后,应当理解,在说明和权利要求中使用的术语“至少一个”在 本公开内容中并不旨在也不用于来表示其它没有结合“至少一个”词语 的其它权利要求或说明不能进一步包括一个或多个类似的元件,并且词 语“至少一个”并旨在也不用于来将“开放式”权利要求(其固有地包 括具有所要求保护的元件或步骤之外的其它元件或步骤的设备或方法) 变为“封闭式”权利要求(这样的权利要求不涵盖具有额外元件的设备 或方法)。而且,根据传统的权利要求解释,如果使用或在使用过渡性词 “包括”(或其在澳大利亚等国的等同词,“包含”)时,其在这里用来维 持“开放式”权利要求。因此,除非上下文需要作出另外的解释,否则 应当理解,术语“包括”、“包含”或其变体旨在表示含有所陈述的元件 或步骤、或者元件或步骤的组,但不排除任何其它的元件或步骤、或者 元件或步骤的组。应以这些词语的最宽形式来解释这些词语,从而为申 请人提供法律允许的最宽涵盖范围。而且,本申请应当被认为如下支持 权利要求:基本如以上并参照任一所附实施例所描述的方法,以及基本 如以上并参照任一所附实施例所描述的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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