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品用粘合剂

申请号 CN201710674082.1 申请日 2017-08-09 公开(公告)号 CN107474771A 公开(公告)日 2017-12-15
申请人 阜阳富瑞雪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建筑大学; 发明人 胡先海; 刘清白; 李建勇; 陆洋; 程从亮;
摘要 本 发明 公开了一种 钢 铁 制品用 粘合剂 ,以重量百分比计,包括环 氧 树脂 15%-20%、 硅 粉5%-10%、皮脂酸二辛酯5%-10%、 钛 白粉1%-2%、 橡胶 15%-20%、氧化铁10%-15%、聚酰胺15%-25%、稀释剂1%-5%、 水 20%-40%。本发明的优点在于,附着 力 强、渗透力较好,使用效果较佳。
权利要求

1.一种制品用粘合剂,其特征在于,以重量百分比计,包括环树脂15%-20%、粉5%-10%、皮脂酸二辛酯5%-10%、白粉1%-2%、橡胶15%-20%、氧化铁10%-15%、聚酰胺15%-25%、稀释剂1%-5%、20%-40%。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钢铁制品用粘合剂,其特征在于,所述环氧树脂为EP-12环氧树脂。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钢铁制品用粘合剂,其特征在于,所述橡胶为丁腈橡胶。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钢铁制品用粘合剂,其特征在于,所述稀释剂为环氧稀释剂。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钢铁制品用粘合剂,其特征在于,所述环氧稀释剂按照重量百分比计,包括丁醇20%-40%、二甲苯20%-40%、环己5%-10%、醋酸丁酯5%-10%、丙酮
10%-15%、醋酸乙酯10%-20%。

说明书全文

制品用粘合剂

技术领域

[0001] 本发明涉及一种粘合剂,尤其是钢铁制品用粘合剂。

背景技术

[0002] 粘合剂是最重要的辅助材料之一,是指同质或异质物体表面用胶粘剂连接在一起的技术,具有应分布连续,重量轻,或密封,多数工艺温度低等特点。胶接特别适用于不同材质、不同厚度、超薄规格和复杂构件的连接。胶接近代发展最快,应用行业极广,并对高新科学技术进步和人民日常生活改善有重大影响。在各行各业中应用极为广泛。粘合剂是具有粘性的物质,借助其粘性能将两种分离的材料连接在一起。粘合剂的种类很多,主要根据不同使用领域其参数要求不同。粘合剂实际是使相同或不同物料连接或贴合的各种应力材料总称。主要有液态、膏状和固态三种类型。因此,研究、开发和生产各类粘合剂十分重要。

发明内容

[0003] 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钢铁制品用粘合剂,附着力强、渗透力较好,使用效果较佳。
[0004] 本发明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的。
[0005] 一种钢铁制品用粘合剂,以重量百分比计,包括环树脂15%-20%、粉5%-10%、皮脂酸二辛酯5%-10%、白粉1%-2%、橡胶15%-20%、氧化铁10%-15%、聚酰胺
15%-25%、稀释剂1%-5%、20%-40%。
[0006] 进一步地,上述环氧树脂为EP-12环氧树脂。
[0007] 进一步地,上述橡胶为丁腈橡胶。
[0008] 进一步地,上述稀释剂为环氧稀释剂。
[0009] 进一步地,上述环氧稀释剂按照重量百分比计,包括丁醇20%-40%、二甲苯20%-40%、环己5%-10%、醋酸丁酯5%-10%、丙酮10%-15%、醋酸乙酯10%-20%。
[0010]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
[0011] 本发明提供的钢铁制品用粘合剂,针对特定的钢铁制品,附着力强、渗透力较好,使粘接具有一定的机械强度和稳定性,针对腐蚀的性能好,抗冲击力较佳,同时本发明的稀释剂降低胶黏剂黏度,增加流动性,便于涂胶,降低固化体系粘度,增加流动性,延长使用寿命,便于大面积施工。

具体实施方式

[0012] 下面根据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详细说明。
[0013] 实施案例:
[0014] 钢铁制品用粘合剂,以重量百分比计,包括环氧树脂15%-20%、硅粉5%-10%、皮脂酸二辛酯5%-10%、钛白粉1%-2%、橡胶15%-20%、氧化铁10%-15%、聚酰胺15%-25%、稀释剂1%-5%、水20%-40%。
[0015] 其中,环氧树脂为EP-12环氧树脂,橡胶为丁腈橡胶,稀释剂为环氧稀释剂。
[0016] 其中,对于稀释剂,采用环氧稀释剂,环氧稀释剂按照重量百分比计,包括丁醇20%-40%、二甲苯20%-40%、环己酮5%-10%、醋酸丁酯5%-10%、丙酮10%-15%、醋酸乙酯10%-20%。
[0017] 本发明提供的钢铁制品用粘合剂,针对特定的钢铁制品,附着力强、渗透力较好,使粘接具有一定的机械强度和稳定性,针对腐蚀的性能好,抗冲击力较佳,同时本发明的稀释剂降低胶黏剂黏度,增加流动性,便于涂胶,降低固化体系粘度,增加流动性,延长使用寿命,便于大面积施工。
[0018] 上述实施例只为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构思及特点,其目的在于让熟悉此领域技术的人士能够了解本发明内容并加以实施,并不能以此限制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凡根据本发明精神实质所作的等效变化或修饰,都应涵盖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内。
QQ群二维码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