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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释放控制方法、装置、设备及存储介质

申请号 CN202210753605.2 申请日 2022-06-29 公开(公告)号 CN115012746B 公开(公告)日 2024-05-17
申请人 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东风日产乘用车公司; 发明人 周俭基; 王建勇; 邹广;
摘要 本 发明 公开了一种车 门 电释放控制方法、装置、设备及存储介质,属于 汽车 技术领域。本发明通过在检测到电释放 开关 触发时,记录所述电释放开关的触发时长;在所述触发时长达到第一预设时长时,获取所述电释放开关对应的类型、车门的门 锁 状态以及车门开闭状态;根据所述类型、所述门锁状态以及所述车门开闭状态判断是否执行电释放动作;基于判断结果对所述车门进行控制,在电释放开关触发时,基于电释放开关对应的类型、车门的门锁状态以及车门开闭状态判断是否执行电释放动作,利用车门电释放替代了拉起车门 手柄 动作,通过开关触发,实现车门释放的电动化,能减少开门操作步骤,有效降低客户操作负荷,提供轻松友好的开门体验。
权利要求

1.一种车电释放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车门电释放控制方法包括:
在检测到电释放开关触发时,记录所述电释放开关的触发时长;
在所述触发时长达到第一预设时长时,获取所述电释放开关对应的类型、车门的门状态以及车门开闭状态;
根据所述类型、所述门锁状态以及所述车门开闭状态判断是否执行电释放动作;
基于判断结果对所述车门进行控制;
其中,所述车门开闭状态包括非全开状态和全开状态,所述非全开状态包括半锁状态和关闭状态;
所述根据所述类型、所述门锁状态以及所述车门开闭状态判断是否执行电释放动作包括:
在所述类型为外开电释放开关、所述门锁状态为解锁状态且所述车门开闭状态为所述非全开状态时,检测是否接收到雷达信号
在未接收到所述雷达信号时,判定执行电释放动作;
在接收到所述雷达信号时,检测所述触发时长是否大于第二预设时长,所述第二预设时长大于所述第一预设时长;
在所述触发时长小于或等于所述第二预设时长时,判定不执行电释放动作,并进行告警提示;
在所述类型为外开电释放开关、所述门锁状态为解锁状态且所述车门开闭状态为所述全开状态时,判定不执行电释放动作。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门电释放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所述类型、所述门锁状态以及所述车门开闭状态判断是否执行电释放动作之前,还包括:
获取车辆的车速;
在所述车速大于预设车速时,不执行电释放动作;
在所述车速小于或等于预设车速时,执行所述根据所述类型、所述门锁状态以及所述车门开闭状态判断是否执行电释放动作的步骤。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门电释放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门锁状态为上锁状态时,判定所述车门开闭状态为所述关闭状态;
所述车门电释放控制方法还包括:
在所述类型为外开电释放开关且所述门锁状态为上锁状态时,检测是否接收到秘钥信号;
在未接收到所述秘钥信号时,判定不执行电释放动作;
在接收到所述秘钥信号时,检测是否接收到雷达信号;
在未接收到所述雷达信号时,判定执行电释放动作;
在接收到所述雷达信号时,检测所述触发时长是否大于所述第二预设时长;
在所述触发时长小于或等于所述第二预设时长时,判定不执行电释放动作,并进行告警提示。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门电释放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车门开闭状态包括非全开状态和全开状态,所述非全开状态包括半锁状态和关闭状态;
所述根据所述类型、所述门锁状态以及所述车门开闭状态判断是否执行电释放动作还包括:
在所述类型为内开电释放开关、所述门锁状态为解锁状态且所述车门开闭状态为所述非全开状态时,检测电子童锁是否开启;
在所述电子童锁开启时,判定不执行电释放动作;
在所述电子童锁关闭时,检测是否接收到雷达信号;
在接收到所述雷达信号时,判定不执行电释放动作,并进行告警提示;
在未接收到所述雷达信号时,判定执行电释放动作;
在所述类型为内开电释放开关、所述门锁状态为解锁状态且所述车门开闭状态为所述全开状态时,判定执行电释放动作。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车门电释放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门锁状态为上锁状态时,判定所述车门开闭状态为所述关闭状态;
所述车门电释放控制方法还包括:
在所述类型为内开电释放开关且所述门锁状态为上锁状态时,判定不执行电释放动作。
6.如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车门电释放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基于判断结果对所述车门进行控制,包括:
在判定执行电释放动作时,检测所述车门是否为无框车门以及所述车门的玻璃状态;
在所述车门为无框车门且所述玻璃状态为关闭状态时,控制所述车门的玻璃下降,并控制所述车门微动开启。
7.一种车门电释放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车门电释放控制装置包括:
记录模,用于在检测到电释放开关触发时,记录所述电释放开关的触发时长;
获取模块,用于在所述触发时长达到第一预设时长时,获取所述电释放开关对应的类型、车门的门锁状态以及车门开闭状态;
判断模块,用于根据所述类型、所述门锁状态以及所述车门开闭状态判断是否执行电释放动作;
制模块,用于基于判断结果对所述车门进行控制;
其中,所述车门开闭状态包括非全开状态和全开状态,所述非全开状态包括半锁状态和关闭状态;
所述判断模块,还用于在所述类型为外开电释放开关、所述门锁状态为解锁状态且所述车门开闭状态为所述非全开状态时,检测是否接收到雷达信号;在未接收到所述雷达信号时,判定执行电释放动作;在接收到所述雷达信号时,检测所述触发时长是否大于第二预设时长,所述第二预设时长大于所述第一预设时长;在所述触发时长小于或等于所述第二预设时长时,判定不执行电释放动作,并进行告警提示;在所述类型为外开电释放开关、所述门锁状态为解锁状态且所述车门开闭状态为所述全开状态时,判定不执行电释放动作。
8.一种车门电释放控制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车门电释放控制设备包括:存储器、处理器及存储在所述存储器上并在所述处理器上运行的车门电释放控制程序,所述车门电释放控制程序配置为实现如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车门电释放控制方法。
9.一种存储介质,其特征在于,所述存储介质上存储有车门电释放控制程序,所述车门电释放控制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如权利要求1至6任一项所述的车门电释放控制方法。

说明书全文

电释放控制方法、装置、设备及存储介质

技术领域

[0001] 本发明涉及汽车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车门电释放控制方法、装置、设备及存储介质。

背景技术

[0002] 传统手柄式外拉手开门,需要通过先按压按钮解,然后通过拉手手柄带动门锁拉线,使得门锁与锁扣脱离,最后用手拉开车门,手柄回位等五个动作实现。对于以上操作方式,普遍存在以下问题:(1)便利性不够:需要拉起手柄通过机械方式使门锁脱开,增加用户操作负荷,操作友好性较差;(2)安全性不足:当发生侧碰时,强烈的惯性会带动手柄拉起,导致车门产生打开险,给乘员带来伤害(3)智能化不足:传统式样需要按钮触发,带动门锁达驱动机械结构,实现上锁或解锁。
[0003] 上述内容仅用于辅助理解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并不代表承认上述内容是现有技术

发明内容

[0004] 本发明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车门电释放控制方法、装置、设备及存储介质,旨在解决现有的手柄式外拉手开门方式不够智能化,便利性较差,并且安全性较低的技术问题。
[0005]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了一种车门电释放控制方法,所述车门电释放控制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0006] 在检测到电释放开关触发时,记录所述电释放开关的触发时长;
[0007] 在所述触发时长达到第一预设时长时,获取所述电释放开关对应的类型、车门的门锁状态以及车门开闭状态;
[0008] 根据所述类型、所述门锁状态以及所述车门开闭状态判断是否执行电释放动作;
[0009] 基于判断结果对所述车门进行控制。
[0010] 可选地,所述根据所述类型、所述门锁状态以及所述车门开闭状态判断是否执行电释放动作之前,还包括:
[0011] 获取车辆的车速;
[0012] 在所述车速大于预设车速时,不执行电释放动作;
[0013] 在所述车速小于或等于预设车速时,执行所述根据所述类型、所述门锁状态以及所述车门开闭状态判断是否执行电释放动作的步骤。
[0014] 可选地,所述车门开闭状态包括非全开状态和全开状态,所述非全开状态包括半锁状态和关闭状态;
[0015] 所述根据所述类型、所述门锁状态以及所述车门开闭状态判断是否执行电释放动作包括:
[0016] 在所述类型为外开电释放开关、所述门锁状态为解锁状态且所述车门开闭状态为所述非全开状态时,检测是否接收到雷达信号
[0017] 在未接收到所述雷达信号时,判定执行电释放动作;
[0018] 在接收到所述雷达信号时,检测所述触发时长是否大于第二预设时长,所述第二预设时长大于所述第一预设时长;
[0019] 在所述触发时长小于或等于所述第二预设时长时,判定不执行电释放动作,并进行告警提示;
[0020] 在所述类型为外开电释放开关、所述门锁状态为解锁状态且所述车门开闭状态为所述全开状态时,判定不执行电释放动作。
[0021] 可选地,在所述门锁状态为上锁状态时,判定所述车门开闭状态为所述关闭状态;
[0022] 所述车门电释放控制方法还包括:
[0023] 在所述类型为外开电释放开关且所述门锁状态为上锁状态时,检测是否接收到秘钥信号;
[0024] 在未接收到所述秘钥信号时,判定不执行电释放动作;
[0025] 在接收到所述秘钥信号时,检测是否接收到雷达信号;
[0026] 在未接收到所述雷达信号时,判定执行电释放动作;
[0027] 在接收到所述雷达信号时,检测所述触发时长是否大于所述第二预设时长;
[0028] 在所述触发时长小于或等于所述第二预设时长时,判定不执行电释放动作,并进行告警提示。
[0029] 可选地,所述车门开闭状态包括非全开状态和全开状态,所述非全开状态包括半锁状态和关闭状态;
[0030] 所述根据所述类型、所述门锁状态以及所述车门开闭状态判断是否执行电释放动作还包括:
[0031] 在所述类型为内开电释放开关、所述门锁状态为解锁状态且所述车门开闭状态为所述非全开状态时,检测电子童锁是否开启;
[0032] 在所述电子童锁开启时,判定不执行电释放动作;
[0033] 在所述电子童锁关闭时,检测是否接收到雷达信号;
[0034] 在接收到所述雷达信号时,判定不执行电释放动作,并进行告警提示;
[0035] 在未接收到所述雷达信号时,判定执行电释放动作;
[0036] 在所述类型为内开电释放开关、所述门锁状态为解锁状态且所述车门开闭状态为所述全开状态时,判定执行电释放动作。
[0037] 可选地,在所述门锁状态为上锁状态时,判定所述车门开闭状态为所述关闭状态;
[0038] 所述车门电释放控制方法还包括:
[0039] 在所述类型为内开电释放开关且所述门锁状态为上锁状态时,判定不执行电释放动作。
[0040] 可选地,所述基于判断结果对所述车门进行控制,包括:
[0041] 在判定执行电释放动作时,检测所述车门是否为无框车门以及所述车门的玻璃状态;
[0042] 在所述车门为无框车门且所述玻璃状态为关闭状态时,控制所述车门的玻璃下降,并控制所述车门微动开启。
[0043] 此外,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还提出一种车门电释放控制装置,所述车门电释放控制装置包括:
[0044] 记录模,用于在检测到电释放开关触发时,记录所述电释放开关的触发时长;
[0045] 获取模块,用于在所述触发时长达到第一预设时长时,获取所述电释放开关对应的类型、车门的门锁状态以及车门开闭状态;
[0046] 判断模块,用于根据所述类型、所述门锁状态以及所述车门开闭状态判断是否执行电释放动作;
[0047] 控制模块,用于基于判断结果对所述车门进行控制。
[0048] 此外,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还提出一种车门电释放控制设备,所述车门电释放控制设备包括:存储器、处理器及存储在所述存储器上并在所述处理器上运行的车门电释放控制程序,所述车门电释放控制程序配置为实现如上文所述的车门电释放控制方法。
[0049] 此外,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还提出一种存储介质,所述存储介质上存储有车门电释放控制程序,所述车门电释放控制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如上文所述的车门电释放控制方法。
[0050] 本发明通过在检测到电释放开关触发时,记录所述电释放开关的触发时长;在所述触发时长达到第一预设时长时,获取所述电释放开关对应的类型、车门的门锁状态以及车门开闭状态;根据所述类型、所述门锁状态以及所述车门开闭状态判断是否执行电释放动作;基于判断结果对所述车门进行控制,在电释放开关触发时,基于电释放开关对应的类型、车门的门锁状态以及车门开闭状态判断是否执行电释放动作,利用车门电释放替代了拉起车门手柄动作,通过开关触发,实现车门释放的电动化,能减少开门操作步骤,有效降低客户操作负荷,提供轻松友好的开门体验。附图说明
[0051] 图1是本发明实施例方案涉及的硬件运行环境的车门电释放控制设备的结构示意图;
[0052] 图2为本发明车门电释放控制方法第一实施例的流程示意图;
[0053] 图3a为本发明车门电释放控制方法一实施例的电释放执行的系统架构示意图;
[0054] 图3b为本发明车门电释放控制方法另一实施例的电释放执行的系统架构示意图;
[0055] 图4为本发明车门电释放控制方法一实施例的电释放开关按钮示意图;
[0056] 图5为本发明车门电释放控制方法一实施例的车内紧急逃生情景下的电释放工作时序图;
[0057] 图6为本发明车门电释放控制方法一实施例的车辆微动开启示意图;
[0058] 图7为本发明车门电释放控制方法第二实施例的流程示意图;
[0059] 图8为本发明车门电释放控制方法一实施例的外电释放工作时序图;
[0060] 图9为本发明车门电释放控制方法一实施例的外电释放工作时序图;
[0061] 图10为本发明车门电释放控制方法一实施例的车门强制开启的工作时序图;
[0062] 图11为本发明车门电释放控制方法第三实施例的流程示意图;
[0063] 图12为本发明车门电释放控制方法一实施例的内电释放工作时序图;
[0064] 图13为本发明车门电释放控制装置第一实施例的结构框图
[0065] 本发明目的的实现、功能特点及优点将结合实施例,参照附图做进一步说明。

具体实施方式

[0066] 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用以解释本发明,并不用于限定本发明。
[0067] 参照图1,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方案涉及的硬件运行环境的车门电释放控制设备结构示意图。
[0068] 如图1所示,该车门电释放控制设备可以包括:处理器1001,例如中央处理器(Central Processing Unit,CPU),通信总线1002、用户接口1003,网络接口1004,存储器1005。其中,通信总线1002用于实现这些组件之间的连接通信。用户接口1003可以包括显示屏(Display)、输入单元比如键盘(Keyboard),可选用户接口1003还可以包括标准的有线接口、无线接口。网络接口1004可选的可以包括标准的有线接口、无线接口(如无线保真(Wireless‑Fidelity,Wi‑Fi)接口)。存储器1005可以是高速的随机存取存储器(Random Access Memory,RAM)存储器,也可以是稳定的非易失性存储器(Non‑Volatile Memory,NVM),例如磁盘存储器。存储器1005可选的还可以是独立于前述处理器1001的存储装置。
[0069] 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图1中示出的结构并不构成对车门电释放控制设备的限定,可以包括比图示更多或更少的部件,或者组合某些部件,或者不同的部件布置。
[0070] 如图1所示,作为一种存储介质的存储器1005中可以包括操作系统、网络通信模块、用户接口模块以及车门电释放控制程序。
[0071] 在图1所示的车门电释放控制设备中,网络接口1004主要用于与网络服务器进行数据通信;用户接口1003主要用于与用户进行数据交互;本发明车门电释放控制设备中的处理器1001、存储器1005可以设置在车门电释放控制设备中,所述车门电释放控制设备通过处理器1001调用存储器1005中存储的车门电释放控制程序,并执行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车门电释放控制方法。
[0072]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车门电释放控制方法,参照图2,图2为本发明一种车门电释放控制方法第一实施例的流程示意图。
[0073] 本实施例中,所述车门电释放控制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0074] 步骤S10:在检测到电释放开关触发时,记录所述电释放开关的触发时长。
[0075] 在本实施例中,本实施例的执行主体可为所述车门电释放控制设备,该车门电释放控制设备具有数据处理、数据通信及程序运行等功能,所述车门电释放控制装置可以为平板、电脑或服务器等计算机设备。当然,还可为其他具有相似功能的设备,本实施条件对此不加以限制。为便于说明,本实施方式以车门电释放控制设备为例进行说明。
[0076] 需要说明的是,传统手柄式外拉手开门,需要通过先按压按钮解锁,然后通过拉手手柄带动门锁拉线,使得门锁与锁扣脱离,最后用手拉开车门,手柄回位等五个动作实现。目前的操作方式存在以下问题(1)便利性不够:需要拉起手柄通过机械方式使门锁脱开,增加用户操作负荷,操作友好性较差(2)安全性不足:当发生侧碰时,强烈的惯性会带动手柄拉起,导致车门产生打开风险,给乘员带来伤害(3)智能化不足:传统式样需要按钮触发,带动门锁马达驱动机械结构,实现上锁或解锁。
[0077]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施例中利用车门电释放替代了拉起车门手柄动作,通过开关触发,实现车门释放的电动化,能减少开门操作步骤,有效降低客户操作负荷,提供轻松友好的开门体验,具体地,可以按照如下方式实现。
[0078] 在具体实施中,本实施例先结合图3a与图3b对实现电释放控制的系统架构进行说明。如图3a所示,整个系统由外开释放开关、内开释放开关、车门控制单元、BCM车身控制模块、后方来物检测单元、门锁系统、警示装置、车窗控制器以及玻璃升降器组成,该系统针对的是老式传统车辆结构,由于BCM接口较少,通常BCM与车门控制单元通过CAN总线进行通讯,车门控制单元在识别到释放开关的触发信号之后,将该信号上传至BCM。图3b所示的为新款车辆的车辆结构,其BCM的接口较多,因此不需要通过车门控制单元进行信号的中转,图3b所示的整个系统由外开释放开关、内开释放开关、BCM车身控制模块、后方来物检测单元、门锁系统、警示装置、车窗控制器以及玻璃升降器组成。其中,后方来物检测单元用于检测车辆后方是否存在行人或者其他车辆等物体,后方来物检测单元可以设置为雷达,门锁系统用于控制车门的开闭状态,警示装置用于在车辆后方存在行人或者其他车辆等物体时,对用户进行警报提示,车窗控制器与玻璃升降器用于控制车门玻璃的升降,主要针对的是无框车门的玻璃升降,避免车窗玻璃阻挡车门的开启。
[0079] 需要说明的是,车门电释放是通过开关触发,实现车门释放的电动化,该开关也即电释放开关,用户可以通过按压电释放开关对应按钮的方式触发电释放开关,在电释放开关触发后,车门控制单元将识别到触发信号发送至BCM,BCM再发送相应的控制指令至门锁系统,通过门锁系统自动将车门开启,实现车门开启的电动化。本实施例中会在检测到电释放开关触发时,记录电释放开关的触发时长,该触发时长对应于用户按压电释放开关对应按钮的时长,本实施例中电释放开关对应按钮可以设置在车门的门把手上,如图4虚线标识部分所示,当然具体位置与样式还可以根据用户实际需求进行相应的调整,本实施例中对此不加以限制。
[0080] 步骤S20:在所述触发时长达到第一预设时长时,获取所述电释放开关对应的类型、车门的门锁状态以及车门开闭状态。
[0081] 需要说明的是,为了避免误触情况的发生,本实施例中将记录得到的触发时长与第一预设时长进行比较,如果记录的触发时长小于第一预设时长,则说明属于用户误触的情况,如果触发时长达到第一预设时长,则说明用户需要车门电动开启,其中,第一预设时长可以根据实际控制需求进行相应的设置,本实施例中对此不加以限制。但是容易理解的是,车门的电动开启也需要相应的条件,具体地本实施例中会获取电释放开关对应的类型、车门的门锁状态以及车门开闭状态。
[0082] 步骤S30:根据所述类型、所述门锁状态以及所述车门开闭状态判断是否执行电释放动作。
[0083] 在具体实施中,在得到类型、门锁状态以及车门开闭状态之后,本实施例中根据类型、门锁状态以及车门开闭状态判断是否满足车门电动开启的条件,也即是否执行电释放动作。其中,电释放开关的类型包括外开电释放开关和内开电释放开关,门锁状态包括解锁状态和上锁状态,车门开闭状态包括半锁状态、关闭状态以及全开状态,通过上述状态以及类型的判断,决定是否执行电释放动作。
[0084] 进一步地,在判断是否可以执行电释放动作之前,需要判断车辆的车速,如果在车速过大的情况电动开启车门,则会极大影响用户安全,因此本实施例中会获取车辆的车速,在车速大于预设车速时,则判定不执行电释放动作。如果车速小于或等于预设车速,则对是否执行电释放动作进行判断,其中,预设车速可以根据实际安全性要求进行相应的设置,本实施例中对此不加以限制。
[0085] 需要说明的是,本实施例中针对一些异常工况也有相应的处理,例如车速大于预设车速的情况。正常情况下,当车速大于预设车速时,判定不执行电释放动作,但是对于紧急逃生的情形,并且门锁解锁的状态下,用户可以连续短触N次且时间间隔T3以内,或长触内开释放开关T4以上,则车门可强制开启,也即时间间隔T3以内记录到电释放开关连续短触N次,或者触发时长超过T4,本实施例中判定执行电释放动作,将车门强制开启。
[0086] 针对上述特殊场景,本实施例中结合图5对异常工况工作时序进行说明。如图5所示,车内紧急逃生考虑,当车速V>V1时,门锁解锁的状态下,连续短触N次且时间间隔T3以内,或长触内开释放开关T4以上,则车门可紧急开启。①对应的过程为检测到内开请求开关上升沿,并开始持续N次触发,周期T电机启动,②对应的过程为检测到内开请求开关上升沿,内开开关信号维持T4后自释放电机启动,③对应的过程为自释放电机作动Tm后,电机停止,同时自动复位。
[0087] 步骤S40:基于判断结果对所述车门进行控制。
[0088] 在具体实施中,本实施例中可以基于上述是否执行电释放动作的判断结果对车门进行控制。具体地,如果不执行电释放动作,则不对车门采取控制。如果执行电释放动作,则开启车门。
[0089] 进一步地,在判定执行电释放动作执行,并对车门进行控制之前,本实施例中会先检测车门是否为无框车门,如果车门为无框车门,则需要将玻璃下降,避免车窗的阻挡导致车门无法打开,因此本实施例中还会检测该车门对应的玻璃状态,如果玻璃状态为开启状态,则不需要控制玻璃下降,反之,如果玻璃状态为关闭状态,则需要控制玻璃下降。本实施例中在确定执行电释放动作之后,控制车门微动开启,微动开启状态下车门处于脱锁状态,如图6所示,此时的车门与车身之间不接触且无法进人。
[0090] 本实施例通过在检测到电释放开关触发时,记录所述电释放开关的触发时长;在所述触发时长达到第一预设时长时,获取所述电释放开关对应的类型、车门的门锁状态以及车门开闭状态;根据所述类型、所述门锁状态以及所述车门开闭状态判断是否执行电释放动作;基于判断结果对所述车门进行控制,在电释放开关触发时,基于电释放开关对应的类型、车门的门锁状态以及车门开闭状态判断是否执行电释放动作,利用车门电释放替代了拉起车门手柄动作,通过开关触发,实现车门释放的电动化,能减少开门操作步骤,有效降低客户操作负荷,提供轻松友好的开门体验。
[0091] 参考图7,图7为本发明一种车门电释放控制方法第二实施例的流程示意图。
[0092] 基于上述第一实施例,本实施例车门电释放控制方法中,所述步骤S30具体包括:
[0093] 步骤S301:在所述类型为外开电释放开关、所述门锁状态为解锁状态且所述车门开闭状态为所述非全开状态时,检测是否接收到雷达信号。
[0094] 需要说明的是,在电释放开关为外开释放开关时,说明用户需要从车外电动开启车门,在电释放开关为内开释放开关时,说明用户需要从车内电动开启车门,针对不同类型的电释放开关,本实施例中对于电释放动作是否执行具有不同的判断结果。
[0095] 在具体实施中,在电释放开关为外开电释放开关时,本实施例中会检测车门的门锁状态,在门锁状态为非全开状态时,说明此时车门并未脱锁开启,需要进行车门的电动开启,本实施例中的非全开状态包括半锁状态与关闭状态。在这种情况下,本实施例中会首先检测是否接收到雷达信号,雷达信号用于判断车辆后方是否有来物。
[0096] 步骤S302:在未接收到所述雷达信号时,判定执行电释放动作。
[0097] 需要说明的是,在未接收到雷达信号时,说明此时车辆后方无来物,此时开启车门是安全的,因此本实施例中判定可以执行电释放动作。
[0098] 步骤S303:在接收到所述雷达信号时,检测所述触发时长是否大于第二预设时长,所述第二预设时长大于所述第一预设时长。
[0099] 需要说明的是,在接收到雷达信号时,说明此时车辆后方有来物体,此时开启车门不安全,但是针对这种情况,本实施例中并未直接判定电释放动作不可执行,因为在一些情况下,车辆后方一直有来物,但是此时用户确实需要开启车门进入车辆内,并且用户可以通过主观判断能够开启车门,在这种情况下,则需要用户更长时间地按压电释放开关对应按钮,也即需要更长的触发时长,本实施例中进一步将记录的触发时长与第二预设时长进行比较,其中,第二预设时长大于第一预设时长,具体数值可以根据实际需求进行相应的设置,本实施例中对此不加以限制。
[0100] 步骤S304:在所述触发时长小于或等于所述第二预设时长时,判定不执行电释放动作,并进行告警提示。
[0101] 在具体实施中,在触发时长大于第二预设时长时,说明此时用户确实需要开启车门进入车辆内,并且用户可以通过主观判断能够开启车门,本实施例中则判定执行电释放动作,对车门进行强制开启,反之,则判定不执行电释放动作,同时会进行告警提示。
[0102] 步骤S305:在所述类型为外开电释放开关、所述门锁状态为解锁状态且所述车门开闭状态为所述全开状态时,判定不执行电释放动作。
[0103]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车门已经处于全开状态,则本实施例不需要再控制车门开启,因此判定不执行电释放动作。
[0104] 上述针对的是门锁处于解锁状态的情况,针对门锁处于上锁状态的情况,本实施例中可以按照如下方式实现。
[0105] 在具体实现中,本实施例中会检测是否接收到秘钥信号,在门锁处于上锁状态时,需要通过I‑key钥匙或蓝牙钥匙发送的秘钥先对车辆进行解锁。如果未接收到秘钥信号,则说明用户不需要开启车门,在这种情况下,本实施例中判定不执行电释放动作。进一步地,如果接收到秘钥信号,则说明用户需要开启车门,在这种情况下,本实施例中会继续检测是否接收到雷达信号,如果未接收到雷达信号,则判定执行电释放动作,如果接收到雷达信号,则同样地继续检测触发时长是否大于第二预设时长。如果触发时长小于或等于第二预设时长时,判定不执行电释放动作,并进行告警提示,反之,则判定执行电释放动作,对车门进行强制开启。
[0106] 进一步地,本实施例中结合图8和图9对外电释放工作时序进行说明。如图8所示,外开开关触发时长大于T1‑‑>车速0≤V≤V1‑‑>门锁上锁‑‑>携带遥控钥匙/手机蓝牙等秘钥‑‑>后方雷达无异常‑‑>电释放执行,①对应的过程为检测到外开请求开关上升沿,信号持续T1后,门锁电机启动,开始实行解锁操作,②对应的过程为门锁解锁完成,门锁LOCK SW跳变为unlock状态后,自释放电机启动,维持Tm后,电机停止,同时自动复位。如图9所示,外开开关触发时长大于T1‑‑>车速0≤V≤V1‑‑>门锁解锁‑‑>门锁处于半开或关闭状态‑‑>后方雷达无异常‑‑>电释放执行,①对应的过程为检测到外开请求开关上升沿,信号持续T1后,门锁自释放电机启动,②对应的过程为自释放电机作动Tm后,电机停止,同时自动复位。
[0107] 需要说明的是,针对上述用户在车外强制开启车门的情况可以参见图10。如图10所示,后方雷达持续检测到后方来车的信号,携带I‑key钥匙/蓝牙钥匙等秘钥,可通过长触车门外开释放开关T2以上,来实现车门强制开启。①对应的过程为检测到外开请求开关上升沿,外开开关信号维持T2后自释放电机启动,②对应的过程为自释放电机作动Tm后,电机停止,同时自动复位。
[0108] 本实施例通过在所述类型为外开电释放开关、所述门锁状态为解锁状态且所述车门开闭状态为所述非全开状态时,检测是否接收到雷达信号;在未接收到所述雷达信号时,判定执行电释放动作;在接收到所述雷达信号时,检测所述触发时长是否大于第二预设时长,所述第二预设时长大于所述第一预设时长;在所述触发时长小于或等于所述第二预设时长时,判定不执行电释放动作,并进行告警提示;在所述类型为外开电释放开关、所述门锁状态为解锁状态且所述车门开闭状态为所述全开状态时,判定不执行电释放动作;在所述类型为外开电释放开关且所述门锁状态为上锁状态时,检测是否接收到秘钥信号;在未接收到所述秘钥信号时,判定不执行电释放动作;在接收到所述秘钥信号时,检测是否接收到雷达信号;在未接收到所述雷达信号时,判定执行电释放动作;在接收到所述雷达信号时,检测所述触发时长是否大于所述第二预设时长;在所述触发时长小于或等于所述第二预设时长时,判定不执行电释放动作,并进行告警提示,针对车主在车外的情景,基于上述不同的状态以及接收到的不同信号对电释放动作是否执行进行判断,保证了判断的准确性、全面性以及合理性。
[0109] 参考图11,图11为本发明一种车门电释放控制方法第三实施例的流程示意图。
[0110] 基于上述第一实施例,提出本发明一种车门电释放控制方法第三实施例。
[0111]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步骤S30还包括:
[0112] 步骤S306:在所述类型为内开电释放开关、所述门锁状态为解锁状态且所述车门开闭状态为所述非全开状态时,检测电子童锁是否开启。
[0113] 在具体实施中,在电释放开关为内开电释放开关时,本实施例中会检测车门的门锁状态,在门锁状态为非全开状态时,说明此时车门并未脱锁开启,需要进行车门的电动开启,本实施例中的非全开状态包括半锁状态与关闭状态。在这种情况下,本实施例中会首先检测电子童锁是否开启,为了进一步保证儿童的安全。
[0114] 步骤S307:在所述电子童锁开启时,判定不执行电释放动作。
[0115] 在具体实施中,如果电子童锁开启,则为了保证儿童安全,此时不允许开启车门,本实施例中则判定不执行电释放动作。
[0116] 步骤S308:在所述电子童锁关闭时,检测是否接收到雷达信号。
[0117] 需要说明的是,在电子童锁关闭时,本实施例中则会进一步检测雷达信号,用于判断车辆后方是否有来物。
[0118] 步骤S309:在接收到所述雷达信号时,判定不执行电释放动作,并进行告警提示。
[0119] 需要说明的是,在接收到雷达信号时,说明此时车辆后方有来物,此时开启车门不安全的,因此本实施例中判定不执行电释放动作,同时进行告警提示。
[0120] 步骤S310:在未接收到所述雷达信号时,判定执行电释放动作。
[0121] 需要说明的是,在未接收到雷达信号时,说明此时车辆后方无来物,此时开启车门是安全的,因此本实施例中判定可以执行电释放动作。
[0122] 步骤S311:在所述类型为内开电释放开关、所述门锁状态为解锁状态且所述车门开闭状态为所述全开状态时,判定执行电释放动作。
[0123]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车门已经处于全开状态,则本实施例不需要再控制车门开启,因此判定不执行电释放动作。
[0124] 上述针对的是门锁处于解锁状态的情况,针对门锁处于上锁状态的情况,本实施例中可以按照如下方式实现。
[0125] 在具体实现中,由于用户处于车内,为了保证用户的安全,防止误触,在门锁状态为上锁状态时,判定不执行电释放动作。
[0126] 进一步地,本实施例中结合图12对内电释放工作时序进行说明。如图12所示,内开开关触发时长大于T1‑‑>车速0≤V≤V1‑‑>门锁解锁‑‑>电子儿童锁关闭(仅后排)‑‑>后方雷达无异常‑‑>电释放执行,①对应的过程为检测到内开请求开关上升沿,信号持续T1后,门锁自释放电机启动,②对应的过程为自释放电机作动Tm后,电机停止,同时自动复位。
[0127] 本实施例通过在所述类型为内开电释放开关、所述门锁状态为解锁状态且所述车门开闭状态为所述非全开状态时,检测电子童锁是否开启;在所述电子童锁开启时,判定不执行电释放动作;在所述电子童锁关闭时,检测是否接收到雷达信号;在接收到所述雷达信号时,判定不执行电释放动作,并进行告警提示;在未接收到所述雷达信号时,判定执行电释放动作;在所述类型为内开电释放开关、所述门锁状态为解锁状态且所述车门开闭状态为所述全开状态时,判定执行电释放动作,在所述类型为内开电释放开关且所述门锁状态为上锁状态时,判定不执行电释放动作,针对车主在车内的情景,基于上述不同的状态以及接收到的不同信号对电释放动作是否执行进行判断,保证了判断的准确性、全面性以及合理性。
[0128] 此外,本发明实施例还提出一种存储介质,所述存储介质上存储有车门电释放控制程序,所述车门电释放控制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如上文所述的车门电释放控制方法的步骤。
[0129] 由于本存储介质采用了上述所有实施例的全部技术方案,因此至少具有上述实施例的技术方案所带来的所有有益效果,在此不再一一赘述。
[0130] 参照图13,图13为本发明车门电释放控制装置第一实施例的结构框图。
[0131] 如图13所示,本发明实施例提出的车门电释放控制装置包括:
[0132] 记录模块10,用于在检测到电释放开关触发时,记录所述电释放开关的触发时长。
[0133] 获取模块20,用于在所述触发时长达到第一预设时长时,获取所述电释放开关对应的类型、车门的门锁状态以及车门开闭状态。
[0134] 判断模块30,用于根据所述类型、所述门锁状态以及所述车门开闭状态判断是否执行电释放动作。
[0135] 控制模块40,用于基于判断结果对所述车门进行控制。
[0136] 本实施例通过在检测到电释放开关触发时,记录所述电释放开关的触发时长;在所述触发时长达到第一预设时长时,获取所述电释放开关对应的类型、车门的门锁状态以及车门开闭状态;根据所述类型、所述门锁状态以及所述车门开闭状态判断是否执行电释放动作;基于判断结果对所述车门进行控制,在电释放开关触发时,基于电释放开关对应的类型、车门的门锁状态以及车门开闭状态判断是否执行电释放动作,利用车门电释放替代了拉起车门手柄动作,通过开关触发,实现车门释放的电动化,能减少开门操作步骤,有效降低客户操作负荷,提供轻松友好的开门体验。
[0137] 在一实施例中,所述判断模块30,还用于获取车辆的车速;在所述车速大于预设车速时,不执行电释放动作;在所述车速小于或等于预设车速时,执行所述根据所述类型、所述门锁状态以及所述车门开闭状态判断是否执行电释放动作的步骤。
[0138] 在一实施例中,所述车门开闭状态包括非全开状态和全开状态,所述非全开状态包括半锁状态和关闭状态;
[0139] 所述判断模块30,还用于在所述类型为外开电释放开关、所述门锁状态为解锁状态且所述车门开闭状态为所述非全开状态时,检测是否接收到雷达信号;在未接收到所述雷达信号时,判定执行电释放动作;在接收到所述雷达信号时,检测所述触发时长是否大于第二预设时长,所述第二预设时长大于所述第一预设时长;在所述触发时长小于或等于所述第二预设时长时,判定不执行电释放动作,并进行告警提示;在所述类型为外开电释放开关、所述门锁状态为解锁状态且所述车门开闭状态为所述全开状态时,判定不执行电释放动作。
[0140] 在一实施例中,在所述门锁状态为上锁状态时,判定所述车门开闭状态为所述关闭状态;
[0141] 所述判断模块30,还用于在所述类型为外开电释放开关且所述门锁状态为上锁状态时,检测是否接收到秘钥信号;在未接收到所述秘钥信号时,判定不执行电释放动作;在接收到所述秘钥信号时,检测是否接收到雷达信号;在未接收到所述雷达信号时,判定执行电释放动作;在接收到所述雷达信号时,检测所述触发时长是否大于所述第二预设时长;在所述触发时长小于或等于所述第二预设时长时,判定不执行电释放动作,并进行告警提示。
[0142] 在一实施例中,所述车门开闭状态包括非全开状态和全开状态,所述非全开状态包括半锁状态和关闭状态;
[0143] 所述判断模块30,还用于在所述类型为内开电释放开关、所述门锁状态为解锁状态且所述车门开闭状态为所述非全开状态时,检测电子童锁是否开启;在所述电子童锁开启时,判定不执行电释放动作;在所述电子童锁关闭时,检测是否接收到雷达信号;在接收到所述雷达信号时,判定不执行电释放动作,并进行告警提示;在未接收到所述雷达信号时,判定执行电释放动作;在所述类型为内开电释放开关、所述门锁状态为解锁状态且所述车门开闭状态为所述全开状态时,判定执行电释放动作。
[0144] 在一实施例中,在所述门锁状态为上锁状态时,判定所述车门开闭状态为所述关闭状态;
[0145] 所述判断模块30,还用于在所述类型为内开电释放开关且所述门锁状态为上锁状态时,判定不执行电释放动作。
[0146] 在一实施例中,所述控制模块40,还用于在判定执行电释放动作时,检测所述车门是否为无框车门以及所述车门的玻璃状态;在所述车门为无框车门且所述玻璃状态为关闭状态时,控制所述车门的玻璃下降,并控制所述车门微动开启。
[0147] 应当理解的是,以上仅为举例说明,对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并不构成任何限定,在具体应用中,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设置,本发明对此不做限制。
[0148]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所描述的工作流程仅仅是示意性的,并不对本发明的保护范围构成限定,在实际应用中,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根据实际的需要选择其中的部分或者全部来实现本实施例方案的目的,此处不做限制。
[0149] 另外,未在本实施例中详尽描述的技术细节,可参见本发明任意实施例所提供的车门电释放控制方法,此处不再赘述。
[0150] 此外,需要说明的是,在本文中,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变体意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从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系统不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还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还包括为这种过程、方法、物品或者系统所固有的要素。在没有更多限制的情况下,由语句“包括一个……”限定的要素,并不排除在包括该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系统中还存在另外的相同要素。
[0151] 上述本发明实施例序号仅仅为了描述,不代表实施例的优劣。
[0152] 通过以上的实施方式的描述,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清楚地了解到上述实施例方法可借助软件加必需的通用硬件平台的方式来实现,当然也可以通过硬件,但很多情况下前者是更佳的实施方式。基于这样的理解,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本质上或者说对现有技术做出贡献的部分可以以软件产品的形式体现出来,该计算机软件产品存储在一个存储介质(如只读存储器(Read Only Memory,ROM)/RAM、磁碟、光盘)中,包括若干指令用以使得一台终端设备(可以是手机,计算机,服务器,或者网络设备等)执行本发明各个实施例所述的方法。
[0153] 以上仅为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并非因此限制本发明的专利范围,凡是利用本发明说明书及附图内容所作的等效结构或等效流程变换,或直接或间接运用在其他相关的技术领域,均同理包括在本发明的专利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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