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类型 | 发明公开 | 法律事件 | 公开; 实质审查; 撤回; |
专利有效性 | 无效专利 | 当前状态 | 撤回 |
申请号 | CN201911177966.1 | 申请日 | 2019-11-27 |
公开(公告)号 | CN110804924A | 公开(公告)日 | 2020-02-18 |
申请人 | 徐州新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申请人类型 | 企业 |
发明人 | 尹畅; | 第一发明人 | 尹畅 |
权利人 | 徐州新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权利人类型 | 企业 |
当前权利人 | 徐州新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当前权利人类型 | 企业 |
省份 | 当前专利权人所在省份:江苏省 | 城市 | 当前专利权人所在城市:江苏省徐州市 |
具体地址 | 当前专利权人所在详细地址:江苏省徐州市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安大道88号 | 邮编 | 当前专利权人邮编:221000 |
主IPC国际分类 | E01C19/12 | 所有IPC国际分类 | E01C19/12 |
专利引用数量 | 6 | 专利被引用数量 | 0 |
专利权利要求数量 | 4 | 专利文献类型 | A |
专利代理机构 | 专利代理人 | ||
摘要 | 本 发明 公开了一种具有可升降料斗的 摊铺机 ,包括摊铺机本体,所述摊铺机本体上设置有电动伸缩缸,所述电动伸缩缸端部设置有料斗,所述料斗连接有出料管,所述摊铺机本体上设置有与出料管对应的升降 支架 ,可以通过电动伸缩缸调整料斗的升降,使用效果好。 | ||
权利要求 | 1.一种具有可升降料斗的摊铺机,其特征在于,包括摊铺机本体(1),所述摊铺机本体(1)上设置有电动伸缩缸(2),所述电动伸缩缸(2)端部设置有料斗(3),所述料斗(3)连接有出料管(4),所述摊铺机本体(1)上设置有与出料管(4)对应的升降支架(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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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书全文 | 一种具有可升降料斗的摊铺机技术领域[0001] 本发明涉及摊铺机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具有可升降料斗的摊铺机。 背景技术[0002] 现有的摊铺机料斗大都是固定的,不能根据需要进行升降,使用很不方便。 发明内容[0003] 为全面解决上述问题,针对现有技术所存在的不足提供了一种具有可升降料斗的摊铺机。 [0004] 为实现以上目的,本发明采用以下技术手段:一种具有可升降料斗的摊铺机,包括摊铺机本体,所述摊铺机本体上设置有电动伸缩 缸,所述电动伸缩缸端部设置有料斗,所述料斗连接有出料管,所述摊铺机本体上设置有与出料管对应的升降支架。 [0005] 进一步的,所述摊铺机本体下部设置有滚轮。 [0007] 进一步的,所述连接杆包括与出料管上下部位连接的两个。 [0009] 图1是本发明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0010] 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0011] 在本发明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中心”、“上”、“下”、“左”、“右”、“竖直”、“水平”、“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发明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发明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第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0012] 在本发明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 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发明中的具体含义。 [0013] 如图1所示:一种具有可升降料斗的摊铺机,包括摊铺机本体1,所述摊铺机本体1上设置有电动伸缩缸2,所述电动伸缩缸2端部设置有料斗3,所述料斗3连接有出料管4,所述摊铺机本体1上设置有与出料管4对应的升降支架5。 [0014] 所述摊铺机本体1下部设置有滚轮6。 [0015] 所述升降支架5包括竖向滑轨501、设置在竖向滑轨501上的滑轮502,所述滑轮502通过连接杆503与出料管4连接。 [0016] 所述连接杆503包括与出料管4上下部位连接的两个。 [0017] 本发明结构简单,可以通过电动伸缩缸调整料斗的升降,使用效果好。 [0018] 本发明所作的举例,而并非对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而由此所引申出的显而易见的变化或变动仍处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