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智能运动内衣

申请号 CN201610744398.9 申请日 2016-08-29 公开(公告)号 CN106360819A 公开(公告)日 2017-02-01
申请人 刘永锋; 发明人 刘永锋; 巫立斌;
摘要 本 发明 涉及可穿戴智能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智能运动内衣,包括背心本体,所述背心本体包括两罩杯,所述背心本体两罩杯内侧底部设有微震动器,所述背心本体背部设有加热单元、 温度 传感器 和微 控制器 ,所述背心本体前胸部设有心率传感器和血压检测仪,所述 微控制器 与微震动器、温度传感器、心率传感器、血压检测仪和加热单元电性连接。本发明提供了一种智能运动内衣,通过设计一款适合运动使用的女性智能内衣,配合智能采集设备,实时采集运动数据并对该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作为提高运动效果的重要参考依据。
权利要求

1.一种智能运动内衣,其特征在于:包括背心本体,所述背心本体包括两罩杯,所述背心本体两罩杯内侧底部设有微震动器,所述背心本体背部设有加热单元、温度传感器和微控制器,所述背心本体前胸部设有心率传感器和血压检测仪,所述微控制器与微震动器、温度传感器、心率传感器、血压检测仪和加热单元电性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智能运动内衣,其特征在于:所述背心本体背部还设有蓝牙模,所述蓝牙模块与微控制器电性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智能运动内衣,其特征在于:所述背心本体的肩部贴设有太阳能薄膜电池,所述太阳能薄膜电池为微控制器提供工作电源。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智能运动内衣,其特征在于:所述背心本体腰部还设有微震动器,所述微振动器与微控制器电性连接。

说明书全文

一种智能运动内衣

技术领域

[0001] 本发明涉及可穿戴智能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智能运动内衣。

背景技术

[0002] 随着可穿戴智能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可穿戴设备应运而生。例如可穿戴衣服和可穿戴袜等。目前也有一些智能内衣的产品问世,然而能够适合于运动中穿戴的内衣的解决方案目前还没有一个比较完善方案。

发明内容

[0003]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提供了一种智能运动内衣,通过设计一款适合运动使用的女性智能内衣,配合智能采集设备,实时采集运动数据并对该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作为提高运动效果的重要参考依据。
[0004]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发明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智能运动内衣,包括背心本体,所述背心本体包括两罩杯,所述背心本体两罩杯内侧底部设有微震动器,所述背心本体背部设有加热单元、温度传感器和微控制器,所述背心本体前胸部设有心率传感器和血压检测仪,所述微控制器与微震动器、温度传感器、心率传感器、血压检测仪和加热单元电性连接。
[0005] 进一步的,所述背心本体背部还设有蓝牙模,所述蓝牙模块与微控制器电性连接。
[0006] 进一步的,所述背心本体的肩部贴设有太阳能薄膜电池,所述太阳能薄膜电池为微控制器提供工作电源。
[0007] 进一步的,所述背心本体腰部还设有微震动器,所述微振动器与微控制器电性连接。
[0008] 本发明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如下优点:本发明通过设计一种适合运动使用的女性智能内衣,通过在内衣的罩杯底部设置微震动器,背心本体中设置加热单元、温度传感器、心率传感器和血压检测仪,从而实时采集使用者的体温、血压和心率,并将参数通过蓝牙模块传输给手机APP终端进行实时显示,同时,微控制器获取到上述参数并进行分析,从而发送控制指令至微震动器和加热单元,启动或停止微震动器和加热单元。
附图说明
[0009] 图1是本发明的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0010] 图2是本发明的实施例的电路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1] 现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发明进一步说明。
[0012] 作为一个具体的实施例,如图1所示,一种智能运动内衣,包括背心本体1,所述背心本体1包括两罩杯2,所述背心本体1两罩杯2内侧底部设有微震动器10,所述背心本体1背部设有加热单元5、温度传感器6和微控制器4,所述背心本体1前胸部设有心率传感器7和血压检测仪8,所述微控制器4与微震动器10、温度传感器6、心率传感器7、血压检测仪8和加热单元5电性连接。
[0013] 本实施例中,所述背心本体1背部还设有蓝牙模块9,所述蓝牙模块9与微控制器4电性连接。
[0014] 本实施例中,所述背心本体1的肩部贴设有太阳能薄膜电池3,所述太阳能薄膜电池为微控制器4提供工作电源。具体地,所述太阳能薄膜电池3均匀贴设在背心本体的肩部,左肩部前后各贴设3个,右肩部前后各贴设3个,留个太阳能薄膜电池通过串并联关系连接后再与微控制器4电性连接。
[0015] 本实施例中,所述背心本体1腰部还设有微震动器10,所述微振动器与微控制器4电性连接。
[0016] 尽管结合优选实施方案具体展示和介绍了本发明,但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应该明白,在不脱离所附权利要求书所限定的本发明的精神和范围内,在形式上和细节上可以对本发明做出各种变化,均为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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