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闭作业工具

专利类型 发明公开 法律事件 公开; 实质审查; 撤回;
专利有效性 无效专利 当前状态 撤回
申请号 CN201310376573.X 申请日 2013-08-26
公开(公告)号 CN104416494A 公开(公告)日 2015-03-18
申请人 株式会社角田; 申请人类型 企业
发明人 角田裕治; 第一发明人 角田裕治
权利人 株式会社角田 权利人类型 企业
当前权利人 株式会社角田 当前权利人类型 企业
省份 当前专利权人所在省份: 城市 当前专利权人所在城市:
具体地址 当前专利权人所在详细地址:日本新潟县燕市 邮编 当前专利权人邮编:
主IPC国际分类 B25B7/00 所有IPC国际分类 B25B7/00B26B17/00
专利引用数量 6 专利被引用数量 0
专利权利要求数量 8 专利文献类型 A
专利代理机构 北京律诚同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专利代理人 梁挥; 常大军;
摘要 一种开闭作业工具,包括第一半体、第二半体及复位体,第一半体设有位于前端的第一作用部及位于后端的第一握持部;第二半体与第一半体相互枢设并设有位于前端的第一作用部及位于后端的第二握持部;复位体设于第一半体并与第二半体 接触 ,复位体使两握持部维持张开 定位 。
权利要求

1.一种开闭作业工具,其特征在于,包括:
一第一半体,其设有位于前端的第一作用部及位于后端的第一握持部;
一第二半体,其与该第一半体相互枢设并设有位于前端的第一作用部及位于后端的第二握持部;以及
一复位体,其设于该第一半体并与该第二半体接触,该复位体使该两握持部维持张开定位;其中,该第二半体设有凹部,该凹部与该复位体的前端部卡合;藉由该复位体与该凹部的卡合,能够使该二握持部打开至一预定位置之前提供开启量,到了该预定张开位置时,能够阻止该二握持部再继续张开;该二握持部到了该预定位置需要更进一步张开时,该复位体的前端部会脱离该凹部;
于该凹部的侧边设有倾斜部,该复位体的前端部从该凹部脱离后且该二握持部闭合时,该复位体的前端部能够滑越该倾斜部并卡合于该凹部内。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开闭作业工具,其特征在于,该复位体为一设于该第一半体表面的板状或棒状的长条体,该复位体的前端部由该第一半体的表面为基准向上弯折而成。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开闭作业工具,其特征在于,该复位体的前端部于平视时呈圆形。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开闭作业工具,其特征在于,该第一作用部及该第二作用部分别为一刃部。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开闭作业工具,其特征在于,该第一作用部及该第二作用部分别为一刃部。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开闭作业工具,其特征在于,该第一半体设有贯通孔,该复位体设有凸部,该贯通孔与该凸部卡合定位而使该复位体设于该第一半体。
7.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开闭作业工具,其特征在于,该第一半体设有贯通孔,该复位体设有凸部,该贯通孔与该凸部卡合定位而使该复位体设于该第一半体。
8.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开闭作业工具,其特征在于,该第一半体设有贯通孔,该复位体设有凸部,该贯通孔与该凸部卡合定位而使该复位体设于该第一半体。

说明书全文

开闭作业工具

技术领域

[0001] 本发明涉及一种开闭作业工具,例如夹子或钳子

背景技术

[0002] 一般现有技术的开闭作业工具,例如钳子,设有二相互枢设的半体,各半体于前端设有刃部并于后端设有握持部。于二半体之间设有复位体,复位体提供张开量予二握持部,该复位体为压缩弹簧并设于二半体相向的内侧面的预定位置
[0003] 只要二握持部没有施加力量,藉由复位体即可使前端部的二刃部张开。若紧握住握持部,复位体能够减缓握持的力量。藉由复位体能够快速地反复进行开闭作业,使用上十分便利。
[0004] 然而,现有技术具有张开功能的钳子,其二握持部容易过度张开,且由于复位体的两端固设于半体,复位体过度伸张时会产生损坏的问题。
[0005] 为了解决该问题,另有一种开闭作业工具,如日本专利实开昭61-130159号专利案(以下简称参考案)所揭示的内容,其将复位体的一端固设于一半体,而复位体的另一端仅与另一半体接触
[0006] 但是,该参考案实际使用时亦会造成二握持部自由过度开启,导致难以使用的问题。

发明内容

[0007] 为解决现有技术握持部自由过度开启,导致复位体易损坏的不足及限制,本发明的主要目的在于提出一种开闭作业工具,其由于设有复位体,本发明能迅速地进行开闭作业,并且因为设有与前端部卡合的凹部,能够避免两握持部过度开启,使用简便。因为前端部可以从凹部脱离,如此可以避免复位体损坏。更进一步地,由于设有倾斜部,已脱离的前端部能简单地回复到原本的卡合状态,操作十分简便。
[0008] 本发明解决现有技术问题所提出的开闭作业工具,包括:
[0009] 一第一半体,其设有位于前端的第一作用部及位于后端的第一握持部;
[0010] 一第二半体,其与该第一半体相互枢设并设有位于前端的第一作用部及位于后端的第二握持部;以及
[0011] 一复位体,其设于该第一半体并与该第二半体接触,该复位体使该两握持部维持张开定位;其中,该第二半体设有凹部,该凹部与该复位体的前端部卡合;藉由该复位体与该凹部的卡合,能够使该二握持部打开至一预定位置之前提供开启力量,到了该预定张开位置时,能够阻止该二握持部再继续张开;该二握持部到了该预定位置需要更进一步张开时,该复位体的前端部会脱离该凹部;
[0012] 于该凹部的侧边设有倾斜部,该复位体的前端部从该凹部脱离后且该二握持部闭合时,该复位体的前端部能够滑越该倾斜部并卡合于该凹部内。
[0013] 所述的开闭作业工具,其中,该复位体为一设于该第一半体表面的板状或棒状的长条体,该复位体的前端部由该第一半体的表面为基准向上弯折而成。
[0014] 所述的开闭作业工具,其中,该复位体的前端部于平视时呈圆形。
[0015] 所述的开闭作业工具,其中,该第一作用部及该第二作用部分别为一刃部。
[0016] 所述的开闭作业工具,其中,该第一半体设有贯通孔,该复位体设有凸部,该贯通孔与该凸部卡合定位而使该复位体设于该第一半体。
[0017] 本发明的技术手段可获得的功效增进至少包括:由于设有复位体,本发明能迅速地进行开闭作业,并且因为设有与前端部卡合的凹部,能够避免两握持部过度开启,使用简便。因为前端部可以从凹部脱离,如此可以避免复位体损坏。更进一步地,由于设有倾斜部,已脱离的前端部能简单地回复到原本的卡合状态,操作十分简便。
[0018] 以下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详细描述,但不作为对本发明的限定。

附图说明

[0019] 图1是本发明较佳实施例的平面图;
[0020] 图2是本发明较佳实施例的局部立体图;
[0021] 图3是本发明较佳实施例的局部立体图;
[0022] 图4是本发明较佳实施例的平面图;
[0023] 图5是本发明较佳实施例复位体的平面图及侧视图;
[0024] 图6是图4沿A-A的放大剖视图;
[0025] 图7是图4沿B-B的放大剖视图;
[0026] 图8是本发明较佳实施例的平面图;
[0027] 图9是本发明较佳实施例的作动示意图;
[0028] 图10是本发明较佳实施例的作动示意图;
[0029] 图11是本发明较佳实施例的作动示意图;
[0030] 图12是本发明较佳实施例的局部作动示意图;
[0031] 图13是本发明较佳实施例的局部作动示意图;
[0032] 图14是本发明较佳实施例的局部作动示意图;
[0033] 图15是本发明较佳实施例的局部作动示意图;
[0034] 图16是本发明较佳实施例的局部作动示意图。
[0035] 其中,附图标记
[0036] 1第一半体 1a第一作用部
[0037] 1b第一握持部 1c贯通孔
[0038] 2第二半体 2a第二作用部
[0039] 2b第二握持部 3复位体
[0040] 3a前端部 3b基端部
[0041] 3c弯折部 3’凸部
[0042] 4凹部 5倾斜部
[0043] 6枢设部 6a轴件
[0044] 7握把

具体实施方式

[0045] 为能详细了解本发明的技术特征及实用功效,并可依照说明书的内容来实现,兹进一步以如附图所示的较佳实施例,详细说明如后:
[0046] 本发明所提供的一种开闭作业工具的较佳实施例包括第一半体1、第2半体2及复位体3。第一半体1与第二半体2相互枢设,复位体3设于第一半体1。其中,第一半体1设有位于前端的第一作用部1a及位于后端的第一握持部1b;第二半体2设有位于前端的第一作用部2a及位于后端的第二握持部2b;复位体3与第二半体2接触并使两握持部1b、
2b维持张开定位。
[0047] 具体而言,如图1至4所示,设有以适当金属制的一对长形板状半体1、2(第一半体及第二半体),该第一半体1及该第二半体2靠近前端之处藉由一轴件6a而枢设,从该第一半体1及该第二半体2的枢设部6起至后端之处设有握持部1b、2b(第一握持部及第二握持部),于握持部1b、2b披覆有合成树脂制的握把7。从该第一半体1及该第二半体2的枢设部6起至前端之处设有作用部1a、2a(第一作用部及第二作用部)。在本实施例中,较佳地,于第一半体1及第二半体2设有刃部作为第一作用部1a及第二作用部2a,并且,于刃部相向之处设有切断刃。本发明第一作用部1a及第二作用部2a亦可为平坦的夹持面用以夹持定位被夹持物。
[0048] 如图4所示,于第一半体1的内侧面的两处贯穿设有贯通孔1c,贯通孔1c位于第一半体1与第二半体2枢设处与后端之间,贯通孔1c的作用在于定位复位体3。
[0049] 如图1至图3所示,于第二半体2的内侧边缘设有凹部4,凹部4位于第一半体1与第二半体2枢设处与前端之间,凹部4的作用在于让复位体3的前端部3a嵌入定位。
[0050] 据此,当两握持部1b、2b以预定力量开启至预定位置时,复位体3的前端部3a会从凹部4滑脱。
[0051] 于凹部4的侧边设有倾斜部5。
[0052] 在第一握持部1b及第二握持部2b打开的时候,该倾斜部5设于复位体3的前端部3a移动轨道线上,并朝向凹部4呈逐渐上升倾斜状。
[0053] 本实施例中,该倾斜部5虽呈弧凸倾斜状,但该倾斜部5亦可以呈平坦倾斜状。
[0054] 在本实施例中,复位体3设于第一半体1并能朝第一握持部1b及第二握持部2b张开的方向施加力量。
[0055] 具体来说,如图4所示,该复位体3为适当的金属板材制成且具有弹性,该复位体3设有前端部3a及基端部3b,于前端部3a及基端部3b之间设有弯折部3c(图面没有标3c)(由平面观之呈J形),从前端部3a至弯折部3c的部分具有一定的弹性。并且,复位体3也可以一体成形制成。
[0056] 如图6所示,复位体3于基端部3b及弯折部设有凸部3’,凸部3’能嵌插于第一半体1的贯通孔1c而卡合定位。
[0057] 于本实施例中,藉由凸部3’卡合于贯通孔1c,复位体3能够相对于第一半体1暂时呈不动状态。在此卡合状态之下,将握把7插入后能够完全固定复位体3。元件符号1d、2d是为凹孔,其供该握把7的一部分嵌入而能将该握把7限止定位。
[0058] 该复位体3的前端部3a是与该第二半体2的凹部4嵌合固定。
[0059] 因此,当第一握持部1b与第二握持部2b闭合时,复位体3会产生回复的力量。该第一握持部1b与第二握持部2b闭合时,藉由复位体3的变形,而能产生压缩力量,该压缩力量作用于当该第一握持部1b与第二握持部2b打开时的方向。
[0060] 复位体3的前端部3a于平视时呈圆形,其作用在于能够从凹部4脱离,并且在从凹部4脱离的状态能够滑越过倾斜部5。
[0061] 复位体3的前端部3a是由第一半体1的表面为基准向上弯折而成。
[0062] 与前述前端部3a于平视时呈圆形的原因相同,复位体3的前端部3a能够从凹部4脱离,并且在从凹部4脱离的状态能够越过倾斜部5。
[0063] 本实施例藉由以上所述的结构,第一握持部1b及第二握持部2b于握持操作时会闭合,而第一作用部1a及第二作用部2a会闭合;当该第一握持部1b及第二握持部2b的握持力量减弱时,藉由复位体3伸张的力量能够使第一握持部1b及第二握持部2b打开,并且亦使第一作用部1a及第二作用部2a打开。
[0064] 本实施例于第二半体2设有凹部4,其能够供复位体3的先端部卡合,藉此,第一握持部1b及第二握持部2b打开至一定位置之前,复位体3会一直提供其开启力量。到了一定的张开位置时,能够阻止第一握持部1b及第二握持部2b再继续张开。
[0065] 藉此,不会使第一握持部1b及第二握持部2b无谓地张开。
[0066] 当两握持部1b、2b以预定力量开启至预定位置时,复位体3的前端部3a会从凹部4滑脱(如图12及图13所示)。
[0067] 藉此,当施加过度力量而使第一握持部1b及第二握持部2b打开时,复位体3的前端部3a会从凹部4脱离,如此可以避免复位体3损坏。
[0068] 本实施例于凹部4的侧边设有凸弧状的倾斜部5,在复位体3的前端部3a从凹部4脱离以及第一握持部1b及第二握持部时2b闭合时,复位体3的前端部3a滑越过倾斜部
5并与凹部4卡合定位(如图14至图16所示)。
[0069] 假设若没有设置倾斜部5,而要将已脱离的前端部3a再次卡合于凹部4时,必须一边用手支撑复位体3,一边闭合第一握持部1b及第二握持部2b,如此一来操作十分麻烦。而在本实施例中,只要闭合第一握持部1b及第二握持部2b即可,随着第一握持部1b及第二握持部2b的闭合,复位体3的前端部3a能够位移、越过倾斜部5并自动卡合于凹部4内。
[0070] 为了避免损坏复位体3,本发明将前端部3a设为简单的圆滑形而能回到原本的状态(前端部3a与凹部4卡合状态),因此本发明的操作性佳且良好。
[0071] 由于设有复位体3,本发明能迅速地进行开闭作业,并且因为设有与前端部3a卡合的凹部4,能够避免两握持部1b、2b过度开启,使用简便。因为前端部3a可以从凹部4脱离,如此可以避免复位体3损坏。更进一步地,由于设有倾斜部5,已脱离的前端部3a能简单地回复到原本的卡合状态,操作十分简便。
[0072] 本发明中,复位体3是为一设于第一半体1表面的板状长条体,复位体3的前端部3a是由第一半体1的表面为基准向上弯折而成。如此一来,设置复位体3不仅使得整体操作方便,脱离凹部4以及滑过倾斜部5也十分容易。
[0073] 前端部3a由平面观的呈圆形,因此在脱离凹部4以及滑越倾斜部5也十分容易。
[0074] 利用凸部3’,复位体3能够被贯通孔1c定位,因此本发明的结构简单即可达到前述的功效。
[0075] 当然,本发明还可有其它多种实施例,在不背离本发明精神及其实质的情况下,熟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当可根据本发明作出各种相应的改变和变形,但这些相应的改变和变形都应属于本发明所附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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