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领域
[0001] 本
发明涉及无线通信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实现移动终端监控的方法和系统。
背景技术
[0002] 随着移动通信技术和市场的发展,移动终端即手机的使用越来越普遍,目前应用中,业务平台只将某移动终端的相关信息通知至此本机,其它用户无法获知,此应用方式保证了个人信息的安全性,但同时限制了善意用户获知其它用户信息的方便性。
发明内容
[0003] 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实现移动终端监控的方法和系统,使善意移动终端用户及时获知其它移动终端的信息,方便用户使用,提高系统性能。
[0004]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实现移动终端监控的方法,包括:作为主机的移动终端和作为从属机的移动终端在业务平台分别签属监控协议后,所述主机从所述业务平台获知所述从属机的状态信息。
[0005] 进一步地,上述方法还可以具有以下特点:
[0006] 所述主机从所述业务平台获知所述从属机的状态信息的方式是:所述主机向所述业务平台发送获得所述从属机的状态信息的
请求,所述业务平台根据所述请求向所述主机提供所述主机要求获得的所述从属机的状态信息。
[0007] 进一步地,上述方法还可以具有以下特点:
[0008] 所述主机从所述业务平台获知所述从属机的状态信息的方式是:所述业务平台判断满足向所述主机发送所述从属机的状态信息的条件时向所述主机发送所述从属机的状态信息。
[0009] 进一步地,上述方法还可以具有以下特点:
[0010] 所述业务平台定时向所述主机发送所述从属机的状态信息。
[0011] 进一步地,上述方法还可以具有以下特点:
[0012] 所述主机和从属机在所述监控协议中协商确定的所述从属机的状态信息包括以下信息中的一种或多种:所述从属机的余额,所述从属机处于余额不足的状态,所述从属机已签约的业务,所述从属机的通话记录,所述从属机处于在系统预设时间段时消费超出预设
阈值的状态,所述从属机消费习惯信息。
[0013]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还提供了一种实现移动终端监控的系统,包括作为主机的移动终端,作为从属机的移动终端和业务平台;所述业务平台,用于作为主控
节点完成所述主机和所述从属机签属监控协议的过程后,向所述主机提供所述从属机的状态信息。
[0014] 进一步地,上述系统还可以具有以下特点:
[0015] 所述主机,用于向所述业务平台发送获得所述从属机的状态信息的请求,并从所述业务平台返回的信息中获知所述从属机的状态信息;所述业务平台,还用于根据所述主机的请求向所述主机提供所述主机要求获得的所述从属机的状态信息。
[0016] 进一步地,上述系统还可以具有以下特点:
[0017] 所述业务平台,还用于判断满足向所述主机发送所述从属机的状态信息的条件时向所述主机发送所述从属机的状态信息。
[0018] 进一步地,上述系统还可以具有以下特点:
[0019] 所述业务平台,还用于定时向所述主机发送所述从属机的状态信息。
[0020] 进一步地,上述系统还可以具有以下特点:
[0021] 所述主机和从属机在所述监控协议中协商确定的所述从属机的状态信息包括以下信息中的一种或多种:所述从属机的余额,所述从属机处于余额不足的状态,所述从属机已签约的业务,所述从属机的通话记录,所述从属机处于在系统预设时间段时消费超出预设阈值的状态,所述从属机消费习惯信息。
[0022] 通过本发明中可以方便的实现一移动终端对另一移动终端的监控,使主机及时获知从属机的信息,本发明的方案尤其方便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的监护工作,使监护人及时获知被监护人的移动终端的各种状态信息,尤其在被监护人是儿童、老年人、残障人士或智障人士的情况下,使监控人及时获知被监护人手机欠费、停机等状态,为用户提供更好的无线通信服务,提高用户体验。
附图说明
[0023] 图1是
实施例中实现移动终端监控的系统的组成示意图;
[0024] 图2是实施例中实现移动终端监控的方法
流程图;
[0025] 图3是实施例中以通过
门户签约为例说明主机和从属机在业务平台完成签约监控协议过程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26] 如图1所示,实现移动终端监控的系统包括作为主机的移动终端,作为从属机的移动终端和业务平台。
[0027] 业务平台用于作为主控节点完成所述主机和所述从属机签属监控协议的过程后,向所述主机提供所述从属机的状态信息。
[0028] 本系统中业务平台向主机提供从属机的状态信息时可通过以下方式实现:主机用于向业务平台发送获得所述从属机的状态信息的请求,并从所述业务平台返回的信息中获知所述从属机的状态信息;业务平台用于根据主机的请求向所述主机提供所述主机要求获得的所述从属机的状态信息。
[0029] 本系统中业务平台向主机提供从属机的状态信息时还可通过以下方式实现:业务平台用于判断满足向所述主机发送所述从属机的状态信息的条件时向所述主机发送所述从属机的状态信息。
[0030] 本系统中业务平台向主机提供从属机的状态信息时还可通过以下方式实现:业务平台用于定时向所述主机发送所述从属机的状态信息。
[0031] 主机和从属机在所述监控协议中协商确定的所述从属机的状态信息包括以下信息中的一种或多种:从属机的余额,从属机处于余额不足的状态,从属机已签约的业务,从属机的通话记录,从属机处于在系统预设时间段时消费超出预设阈值的状态,从属机消费习惯信息。
[0032] 如图2所示,实现移动终端监控的方法包括:
[0033] 步骤201,作为主机的移动终端和作为从属机的移动终端在业务平台分别签属监控协议。
[0034] 运营商或服务提供商(SP)发布相应的业务,并提供签约方式。此签约方式可包含但不限于:短信、门户、无线应用通讯协议(Wireless Application Protocol,简称WAP)门户等。如图3所示,以通过门户签约为例说明主机和从属机在业务平台完成签约监控协议的过程,包括以下步骤:
[0035] 主机登录业务门户;
[0036] 业务门户对主机进行鉴权;
[0037] 业务门户向主机提供签约服务页面;
[0038] 主机确定要监控的从属机,并将此从属机的标识通知至业务门户;
[0039] 业务门户向业务平台发送短信,在此短信携带主机需要监控从属机请求,并此请求中提示从属机的标识,以及需要监控的从属机的状态信息类型;
[0040] 业务平台对主机进行鉴权;
[0041] 业务平台无线侧的业务引擎发送短信,在此短信携带主机监控此从属机的请求;
[0042] 无线侧的业务引擎向从属机发送短信,携带主机监控此从属机的请求;
[0043] 从属机同意接受监控后,向无线侧的业务引擎发送同意消息;
[0044] 业务引擎向业务平台发送短信指示从属机同意或拒绝接受监控的消息;
[0045] 业务平台接受到此短信后,确认主机与从属机签约成功或失败,并向业务门户发送确认成功短信或确认失败的短信;
[0046] 业务平台向主机发送消息通知其签约成功或失败。
[0047] 如果主机需监控多个从属机时,重复上述操作,或在向业务门户发送的添加从属机的请求中携带多个从属机的标识。
[0048] 主机和从属机在所述监控协议中协商确定的所述从属机的状态信息包括以下信息中的一种或多种:所述从属机的余额,所述从属机处于余额不足的状态,所述从属机已签约的业务,所述从属机的通话记录,所述从属机处于在系统预设时间段时消费超出预设阈值的状态,所述从属机消费习惯信息。
[0049] 步骤202,所述主机从所述业务平台获知所述从属机的状态信息。
[0050] 主机从业务平台获知从属机的状态信息时可以采用以下方式:所述主机向所述业务平台发送获得所述从属机的状态信息的请求,所述业务平台根据所述请求向所述主机提供所述主机要求获得的所述从属机的状态信息。
[0051] 主机从业务平台获知从属机的状态信息时还可以采用以下方式:所述业务平台判断满足向所述主机发送所述从属机的状态信息的条件时向所述主机发送所述从属机的状态信息。
[0052] 主机从业务平台获知从属机的状态信息时还可以采用以下方式:业务平台定时向所述主机发送所述从属机的状态信息。
[0053] 本发明中可以方便的实现一移动终端对另一移动终端的监控,使主机及时获知从属机的信息,本发明的方案尤其方便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的监护工作,使监护人及时获知被监护人的移动终端的各种状态信息,尤其在被监护人是儿童、老年人、残障人士或智障人士的情况下,使监控人及时获知被监护人手机欠费、停机等状态,为用户提供更好的无线通信服务,提高用户体验。
[0054] 下面以具体实施例详细说明本发明。
[0055] 具体实施例一:
[0056] 移动终端A希望实时监控移动终端B的余额情况,A和B在业务平台签属同意监控和被监控的协议,并在此协议中协商确定监控的状态信息为余额信息。A可以随时向业务平台发送消息,请求获知B的余额,业务平台收到后查询B的余额,并发送至A。
[0057] 具体实施例二:
[0058] 移动终端A希望在移动终端B的余额小于10元时收到业务平台的通知。A和B在业务平台签属同意监控和被监控的协议,并在此协议中协商确定通知条件为B的余额小于10元。业务平台实时监控B的余额情况,在B的余额小于10元时,向A发送B的余额小于
10元的通知,使A及时获知这一信息。
[0059] 具体实施例三:
[0060] 移动终端A希望定期获知移动终端B的通话记录,A和B在业务平台签属同意监控和被监控的协议,并在此协议中协商的通知条件为定时向A提供B的通话记录,例如每天的21点。业务平台记录B的通话记录,并在每天21点将前一天21点至当天21点内B的通话记录信息通知至A。
[0061] 当然,本发明还可有其他多种实施例,在不背离本发明精神及其实质的情况下,熟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当可根据本发明作出各种相应的改变和
变形,但这些相应的改变和变形都应属于本发明所附的
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0062] 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可以理解上述方法中的全部或部分步骤可通过程序来指令相关
硬件完成,所述程序可以存储于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中,如只读
存储器、磁盘或光盘等。可选地,上述实施例的全部或部分步骤也可以使用一个或多个集成
电路来实现。相应地,上述实施例中的各模
块/单元可以采用硬件的形式实现,也可以采用
软件功能模块的形式实现。本发明不限制于任何特定形式的硬件和软件的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