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利库 / 商业 / 信息经纪 / 经纪费计算方法、装置、终端设备和存储介质

经纪费计算方法、装置、终端设备和存储介质

阅读:746发布:2020-05-12

专利汇可以提供经纪费计算方法、装置、终端设备和存储介质专利检索,专利查询,专利分析的服务。并且本 申请 适用于保单 费用 计算技术领域,提供了经纪费计算方法、装置、终端设备和存储介质,包括:获取保单系统下发的待结算保单,所述待结算保单包括商品信息和支付金额;根据所述商品信息获取待结算保单对应的经纪费费率计算规则;根据所述支付金额和所述经纪费费率计算规则,计算待结算保单的经纪费。本申请通过待结算保单的商品信息获取对应的经纪费费率计算规则和支付金额来计算经纪费,其对应的各个保单的经纪费费率均由系统进行配置,可以快速的对大量渠道商户的经纪费进行清算,减少人 力 物力的使用。,下面是经纪费计算方法、装置、终端设备和存储介质专利的具体信息内容。

1.一种经纪费计算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获取保单系统下发的待结算保单,所述待结算保单包括商品信息和支付金额;
根据所述商品信息获取待结算保单对应的经纪费费率计算规则;
根据所述支付金额和所述经纪费费率计算规则,计算待结算保单的经纪费。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经纪费计算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待结算保单携带有渠道信息;
根据所述商品信息获取待结算保单对应的经纪费费率计算规则,包括:
检测所述渠道信息是否合法;
若所述渠道信息合法,根据所述商品信息获取待结算保单对应的经纪费费率计算规则。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经纪费计算方法,其特征在于,若所述渠道信息合法,根据所述商品信息获取待结算保单对应的经纪费费率计算规则,还包括:
根据所述渠道信息,查看对应的渠道商户的状态信息;
判断所述状态信息是否为终止状态;
若所述状态信息为非终止状态,根据所述商品信息获取待结算保单对应的经纪费费率计算规则。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经纪费计算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待结算保单携带有保单生效日期,所述商品信息携带有预设时间段;
根据所述待结算保单中的支付金额和经纪费费率计算规则,计算待结算保单的经纪费之后,包括:
累计所述保单生效日期和所述预设时间段,得到所述待结算保单的结算时间信息;
根据所述结算时间信息,获取结算日的所有所述待结算保单的经纪费;
根据算税规则,计算每个所述经纪费对应的需缴纳的税额和税后收入额;
下发每个所述税后收入额至对应的交易账号。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经纪费计算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据所述支付金额和所述经纪费费率计算规则,计算待结算保单的经纪费之后,包括:
将待结算保单状态设置为收入状态;
在获取结算日的所有所述待结算保单的经纪费之后,将所有所述收入状态设置为结算中状态;
下发每个所述税后收入额至对应的交易账号之后,对应将所有所述待结算状态设置为已结算状态;
生成每个所述待结算保单对应的状态结算记录。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经纪费计算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据所述结算时间信息,获取结算日的所有所述待结算保单的经纪费之后,包括:
查看每个所述经纪费对应的待结算保单状态,所述待结算保单状态包括收入状态、退保状态及延期状态;
根据对应的所述待结算保单状态执行相应操作,所述相应操作包括将所述收入状态设置为结算中状态、所述退保状态执行终止结算经纪费和所述延期状态执行延期结算经纪费。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经纪费计算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据所述支付金额和所述经纪费费率计算规则,计算待结算保单的经纪费之前,包括:
根据每个所述待结算保单的经纪费费率计算规则,配置每个所述待结算保单的优先级;
根据所述支付金额和所述经纪费费率计算规则,计算待结算保单的经纪费之前,包括:
优先计算优先级高的所述待结算保单的经纪费。
8.一种经纪费计算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获取模,用于获取保单系统下发的待结算保单,所述待结算保单包括商品信息和支付金额;
第二获取模块,用于根据所述商品信息获取待结算保单对应的经纪费费率计算规则;
第一计算模块,用于根据所述支付金额和所述经纪费费率计算规则,计算待结算保单的经纪费。
9.一种终端设备,包括存储器、处理器以及存储在所述存储器中并可在所述处理器上运行的计算机程序,其特征在于,所述处理器执行所述计算机程序时实现如权利要求1至7任一项所述方法的步骤。
10.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存储有计算机程序,其特征在于,所述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如权利要求1至7任一项所述方法的步骤。

说明书全文

经纪费计算方法、装置、终端设备和存储介质

技术领域

[0001] 本申请属于保单费用计算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经纪费计算方法、装置、终端设备和存储介质。

背景技术

[0002]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互联网销售渠道的普及,企业用来推广产品的渠道越来越多样化。目前,由于保单出单量增多且每个保单对应的渠道商户不同,每个保单所携带的支付金额也不一致,对每个渠道商户所配置的经纪费费率也不一样,导致保单的费用计算操作繁琐,在待处理保单数量较大的情况下,难以系统地对每个保单的经纪费费率进行配置,需要浪费大量人物力对大量的渠道商户的经纪费进行清算。发明内容
[0003] 有鉴于此,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经纪费计算方法、装置、终端设备和存储介质,以解决保单的费用计算操作繁琐,在待处理保单数量较大的情况下,难以系统地对每个保单的经纪费费率进行配置,需要浪费大量人力物力对大量的渠道商户的经纪费进行清算的问题。
[0004] 本申请实施例的第一方面提供了一种经纪费计算方法,包括:
[0005] 获取保单系统下发的待结算保单,所述待结算保单包括商品信息和支付金额;
[0006] 根据所述商品信息获取待结算保单对应的经纪费费率计算规则;
[0007] 根据所述支付金额和所述经纪费费率计算规则,计算待结算保单的经纪费。
[0008] 本申请实施例的第二方面提供了一种经纪费计算装置,包括:
[0009] 第一获取模,用于获取保单系统下发的待结算保单,所述待结算保单包括商品信息和支付金额;
[0010] 第二获取模块,用于根据所述商品信息获取待结算保单对应的经纪费费率计算规则;
[0011] 第一计算模块,用于根据所述支付金额和所述经纪费费率计算规则,计算待结算保单的经纪费。
[0012] 本申请实施例的第三方面提供了一种终端设备,包括处理器以及存储在所述存储器中并可在所述处理器上运行的计算机程序,所述处理器执行所述计算机程序时实现如上述权利要求任一项所述方法的步骤。
[0013] 本申请实施例的第四方面提供了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包括: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存储有计算机程序,所述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如上述权利要求任一项所述方法的步骤。
[0014] 本申请实施例通过获取保单系统下发的待结算保单,根据待结算保单的商品信息获取对应的经纪费费率计算规则,根据述支付金额来计算经纪费,其对应的各个保单的经纪费费率均由系统进行配置,可以快速的对大量渠道商户的经纪费进行清算,减少人力物力的使用。附图说明
[0015]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申请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0016] 图1是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经纪费计算方法的一种实现流程示意图;
[0017] 图2是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经纪费计算方法的另一种实现流程示意图;
[0018] 图3是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经纪费计算方法的又一种实现流程示意图;
[0019] 图4是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经纪费计算方法的再一种实现流程示意图;
[0020] 图5是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经纪费计算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0021] 图6是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终端设备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22] 为了使本技术领域的人员更好地理解本申请方案,下面将结合本申请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申请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申请一部分的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申请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应当属于本申请保护的范围。
[0023] 本申请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及上述附图中的术语“包括”以及它们任何变形,意图在于覆盖不排他的包含。例如包含一系列步骤或单元的过程、方法或系统、产品或设备没有限定于已列出的步骤或单元,而是可选地还包括没有列出的步骤或单元,或可选地还包括对于这些过程、方法、产品或设备固有的其它步骤或单元。此外,术语“第一”、“第二”和“第三”等是用于区别不同对象,而非用于描述特定顺序。
[0024] 实施例一
[0025] 本实施例提供一种经纪费计算方法,应用于分销系统,其中分销系统为企业通过互联网将供销商与渠道商有机地联系在一起,为企业的业务经营及与贸易伙伴的合作提供了一种全新的系统模式。通过分销系统供销商和渠道商之间可以实现实时地提交保单、查询产品供应和库存状况,有效缩短了供销链。
[0026] 如图1所示,本实施例提供一种经纪费计算方法,包括:
[0027] S101、获取保单系统下发的待结算保单,所述待结算保单包括商品信息和支付金额;
[0028] 在应用中,上述保单系统与分销系统连接,保单系统用于下发生效的保单,保单用于记载商品信息和支付金额(成交金额),商品信息为可售卖消费者的商品,例如商品信息可以为人寿保险、车险和医疗保险,对此不作限定。
[0029] 在应用中,供销商供应售卖的产品,如人寿保险,渠道商户对产品进行推销售卖,渠道商户每推销一个人寿保险,保单系统则对应生成一个待结算保单,待结算保单中记载了人寿保险信息和成交金额,然后下发至分销系统。
[0030] S102、根据所述商品信息获取待结算保单对应的经纪费费率计算规则;
[0031] 在应用中,上述经纪费费率计算规则存储在分销系统中的费率模板内,上述费率模板内部设置有多个不同等级的经纪费费率计算规则,如百分之五、百分之十等,对此不作限定。
[0032] 在应用中,其中不同的商品信息对应的经纪费费率计算规则也不同,上述经纪费费率计算规则可以为用户设置的,或者系统设置的,如用户设置人寿保险对应的经纪费费率为百分之五等,对此不作限定。上述经纪费费率计算规则与商品信息为映射关系,预先在费率模板中存储有多个经纪费费率计算规则,并跟对应的商品信息进行关联,对此不作限定。
[0033] 在其他应用中,上述待结算保单对应的经纪费费率计算规则也可以根据支付金额进行获取,不同的成交金额对应不同的经纪费费率计算规则,如渠道商户售卖的人寿保险的成交价格为1000元,其对应的经纪费费率计算规则可以为百分之十;或者,经纪费费率计算规则也可以根据渠道商户进行获取,不同的渠道商户对应不同的经纪费费率计算规则,例如,一个供销商可能通过多个渠道商户推销产品,每个渠道商户推销产品的完成度不一样,如A、B两个渠道商户,A渠道商户的完成度高于B渠道商户,供销商可设置A渠道商户对应的经纪费费率计算规则为百分之十,B对应的经纪费费率计算规则为百分之五;或者,同时使用上述经纪费费率计算规则,如A商户的对应的经纪费费率计算规则为百分之十,人寿保险对应的的经纪费率为百分之五,人寿保险的成交价格对应的经纪费费率计算规则为百分之十,此时分销系统在获取A商户的待结算保单后,分别获取三种经纪费费率计算规则,以经纪费费率高的作为最终的经纪费费率计算规则,以此来激励渠道商户对产品推销的力度,对此不作限定。
[0034] 如图2所示,在一实施例中,所述待结算保单携带有渠道信息;步骤S102具体包括:
[0035] S201、检测所述渠道信息是否合法;
[0036] S202、若所述渠道信息合法,根据所述商品信息获取待结算保单对应的经纪费费率计算规则。
[0037] 在应用中,上述渠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标志参数、保单来源等,上述检测渠道信息是否合法,具体可以为,检测待结算保单携带的标志参数是否不符合格式,其参数标志能否被分销系统识别,上述标志参数具体可以为以二维码的形式被待结算保单携带。在其他应用中,若二维码损坏则分销系统识别失败,则不获取对应的经纪费费率计算规则,并发送提醒信息至保单系统界面,通知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协调处理。
[0038] 如图3所示,在一实施例中,步骤S102具体还包括:
[0039] S301、根据所述渠道信息,查看对应的渠道商户的状态信息;
[0040] S302、判断所述状态信息是否为终止状态;
[0041] S303、若所述状态信息为非终止状态,根据所述商品信息获取待结算保单对应的经纪费费率计算规则。
[0042] 在应用中,上述渠道商户的状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合作状态、终止状态等,上述合作状态具体可为供销商与渠道商户的合作关系还在继续,终止状态具体可以为供销商与渠道商户的合作关系已经终止,判定为终止状态,则终止获取待结算保单对应的经纪费费率计算规则,对此不作限定。
[0043] 在其他应用中,供销商与渠道商户的状态信息为终止状态,并不是代表该渠道商户所推销的所有的待结算保单均为终止状态,例如,A渠道商户与供销商建立了人寿保险和医疗保险两种合作,而后供销商人为A渠道商户对医疗保险推广起到的效果无法达到要求,则终止与A渠道商户关于医疗保险的合作,但其推广医疗保险而生成的待结算保单仍然有效,仍会获取待结算保单(医疗保险的保单)对应的经纪费费率计算规则。
[0044] S103、根据所述支付金额和所述经纪费费率计算规则,计算待结算保单的经纪费。
[0045] 在应用中,上述经纪费可以认为是给渠道商户成功推广产品后的佣金,上述支付金额为由消费者推广支付渠道直接提交给供销商的,支付渠道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支付宝、微信、行卡进行转账,对此不作限定。
[0046] 如图4所示,在一实施例中,待结算保单携带有结算时间信息,商品信息携带有预设时间段;步骤S103之后包括:
[0047] S401、累计所述保单生效日期和所述预设时间段,得到所述待结算保单的结算时间信息;
[0048] S402、根据所述结算时间信息,获取结算日的所有所述待结算保单的经纪费;
[0049] S403、根据算税规则,计算每个所述经纪费对应的需缴纳的税额和税后收入额;
[0050] S404、下发每个所述税后收入额至对应的交易账号。
[0051] 在应用中,保单生效日期为保单系统下发生效待结算保单的时间,预设时间段为商品在保单生效日期上设定的时间段,可以为保单生效日期后的一周或一个月,也可以不设定预设时间段,此时保单生效日期即为结算时间信息,其中预设时间段可由渠道商户或者供销商进行设定,对此不作限定。结算时间信息为下发经纪费至对应的交易账号的时间,结算时间可以与计算经纪费的时间不一致,例如,保单生效日期为2019年1月1日,结算时间可以为2019年1月1日,即商品信息没有携带或设置预设时间段;也可以为之后的预设的时间段,如三天后,即2019年1月4日为结算时间信息,其中保单生效日期2019年1月1日为下发待结算保单的时间,也为计算经纪费的时间,2019年1月4日为结算时间,结算日当天下发保单生效日计算好的经纪费,对此不作限定。
[0052] 在应用中,保单系统每天生成的待结算保单可能会有多个,多个待结算保单的结算时间信息可能不同或一致,既结算日中存在多个待结算保单的经纪费,分销系统可统一对结算日当天的经纪费进行下发操作,减少系统处理待结算保单的负荷。
[0053] 在应用中,上述经纪费为支付给渠道商户的佣金,而实际付给商户的费用需先交纳相应的税额,剩余金额则为渠道商户实际佣金,上述算税规则具体为各个国家实质颁布的关于税收法律为准,对此不做限定。
[0054] 上述交易账号为供销商与渠道商户签订合同后,渠道商户提供的交易账号,包括但不限于各个银行的银行卡号、支付宝账号、微信账号等,对此不作限定。
[0055] 在一个实施例中,步骤S103之后,包括:
[0056] 将待结算保单状态设置为收入状态;
[0057] 在获取结算日的所有所述待结算保单的经纪费之后,将所有所述收入状态设置为结算中状态;
[0058] 下发每个所述税后收入额至对应的交易账号之后,对应将所有所述待结算状态设置为已结算状态;
[0059] 生成每个所述待结算保单对应的状态结算记录。
[0060] 在应用中,上述收入状态为还未计算经纪费之前的状态,例如,分销系统收入多个待结算保单,在待结算保单过多不能同时计算经纪费时,未计算经纪费的待结算保单设置为收入状态。上述结算中状态,为正在对待结算保单计算经纪费的状态;上述已结算状态为结算日当天,下发税后收入额至交易账号的状态。
[0061] 在应用中,状态结算记录由状态发生改变后进行记录的,状态结算记录可以表格的形式存储在分销系统中,上述状态结算记录其记载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该待结算保单、待结算保单状态和记录对应状态的时间,用于记录待结算保单生成至结算完成的所有相关信息。
[0062] 在其他应用中,上述状态为分销系统根据待结算保单在经过相应处理对应设置的,也可以为供销商对分销系统中的保单状态进行更改设置的,例如,待结算保单在进入结算中状态时,分销系统无法获取对应的经纪费费率计算规则,则会一直处于结算中状态,在预设时间后,发送提醒信息至保单系统界面,用于对工作人员进行提醒,接收工作人员的操作指令,根据操作指令执行相应操作,例如,操作指令可为将结算中状态更改为已结算状态,对此不作限定。
[0063] 在一个实施例中,步骤S103之后,包括:
[0064] 查看每个所述经纪费对应的待结算保单状态,所述待结算保单状态包括收入状态、退保状态及延期状态;
[0065] 根据对应的所述待结算保单状态执行相应操作,所述相应操作包括将所述收入状态设置为结算中状态、所述退保状态执行终止结算经纪费和所述延期状态执行延期结算经纪费。
[0066] 在应用中,上述待结算保单状态包括收入状态、退保状态及延期状态,还包括异常状态,暂停状态等,异常状态用于表示该待结算保单中携带的相关信息异常等,暂停状态为暂停对待结算保单的相关操作,对此不作限定。
[0067] 在应用中,退保状态和延期状态均处于收入状态和已结算状态之间,与结算中状态部分先后顺序,如待结算保单处于收入状态时,用户工作人员可更改为任一状态,对此不作限定。在具体应用中,渠道商户成功向消费者推广出一个保单,但渠道商户与消费者签订合同的支付时间在三天后,该保单系统会立刻生成待结算保单,在正常流程下,会在三天后收到消费者的支付金额,更改该待结算保单状态为已结算状态;若消费者未在三天后如约支付金额,则分销系统可根据工作人员的操作指令,将状态设置为退保状态及延期状态,其中,三天之内的时间可以看成为消费者设定的犹豫期,在犹豫期内消费者可以再次考虑是否购买保单,此为倾向消费者的设计,犹豫期具体设定时间由工作人员改变,对此不作限定。
[0068] 在一个实施例中,步骤S103之前,包括:
[0069] 根据每个所述待结算保单的经纪费费率计算规则,配置每个所述待结算保单的优先级;
[0070] 根据所述支付金额和所述经纪费费率计算规则,计算待结算保单的经纪费之前,包括:
[0071] 优先计算优先级高的所述待结算保单的经纪费。
[0072] 在应用中,每个待结算保单均有对应的优先级,其优先级根据经纪费费率计算规则而定,如经纪费费率越高的,其优先级别更高,在面对多个待结算保单时,优先计算优先级别高的待结算保单。若存在多个优先级别一致的待结算保单,其相互之间没有优先级概念,根据系统获取到待结算保单的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处理。
[0073] 在其他应用中,优先级别还可以根据待结算保单对应的渠道商户进行设置,例如,A渠道商户为与供销商经常合作且完成率好的商户,其提供的待结算保单可由于其他渠道商户提供的待结算保单;或者根据上述说明,在优先级别一致的情况下,判定对应的渠道商户的优先级,优先处理优先级高的待结算保单;或者根据待结算保单中的商品信息或支付金额判定,判定规则与上述一致,对此不作特别限定。
[0074] 在其他应用中,在对待结算保单进行结算期间,优先级别高的待结算保单不总是优先于优先级别低的待结算保单,例如,优先级别高的待结算保单在结算期间状态被更改,则跳过对该待结算保单的结算,不至于对分销系统进行堵塞,造成对分销系统的负荷。
[0075] 本实施例中通过获取保单系统下发的待结算保单,根据待结算保单的商品信息获取对应的经纪费费率计算规则,根据述支付金额来计算经纪费,其对应的各个保单的经纪费费率均由系统进行配置,可以快速的对大量渠道商户的经纪费进行清算,减少人力物力的使用。
[0076] 应理解,上述实施例中各步骤的序号的大小并不意味着执行顺序的先后,各过程的执行顺序应以其功能和内在逻辑确定,而不应对本申请实施例的实施过程构成任何限定。
[0077] 实施例二
[0078] 如图5所示,本实施例提供一种经纪费计算装置100,包括:
[0079] 第一获取模块10,用于获取保单系统下发的待结算保单,所述待结算保单包括商品信息和支付金额;
[0080] 第二获取模块20,用于根据所述商品信息获取待结算保单对应的经纪费费率计算规则;
[0081] 第一计算模块30,用于根据所述支付金额和所述经纪费费率计算规则,计算待结算保单的经纪费。
[0082] 在一实施例中,所述待结算保单携带有渠道信息;第二获取模块20还用于:
[0083] 检测所述渠道信息是否合法;
[0084] 若所述渠道信息合法,根据所述商品信息获取待结算保单对应的经纪费费率计算规则。
[0085] 在一实施例中,第二获取模块20还用于:
[0086] 根据所述渠道信息,查看对应的渠道商户的状态信息;
[0087] 判断所述状态信息是否为终止状态;
[0088] 若所述状态信息为非终止状态,根据所述商品信息获取待结算保单对应的经纪费费率计算规则。
[0089] 在一实施例中,所述待结算保单携带有保单生效日期,所述商品信息携带有预设时间段;经纪费计算装置100还包括:
[0090] 累计模块,用于累计所述保单生效日期和所述预设时间段,得到所述待结算保单的结算时间信息;
[0091] 第三获取模块,用于根据所述结算时间信息,获取结算日的所有所述待结算保单的经纪费;
[0092] 第二计算模块,用于根据算税规则,计算每个所述经纪费对应的需缴纳的税额和税后收入额;
[0093] 第一下发模块,用于下发每个所述税后收入额至对应的交易账号。
[0094] 在一实施例中,经纪费计算装置100还包括:
[0095] 第一设置模块,用于将待结算保单状态设置为收入状态;
[0096] 第二设置模块,用于在获取结算日的所有所述待结算保单的经纪费之后,将所有所述收入状态设置为结算中状态;
[0097] 第三设置模块,用于下发每个所述税后收入额至对应的交易账号之后,对应将所有所述待结算状态设置为已结算状态;
[0098] 生成模块,用于生成每个所述待结算保单对应的状态结算记录。
[0099] 在一实施例中,经纪费计算装置100还包括:
[0100] 查看模块,用于查看每个所述经纪费对应的待结算保单状态,所述待结算保单状态包括收入状态、退保状态及延期状态;
[0101] 执行模块,用于根据对应的所述待结算保单状态执行相应操作,所述相应操作包括将所述收入状态设置为结算中状态、所述退保状态执行终止结算经纪费和所述延期状态执行延期结算经纪费。
[0102] 在一实施例中,经纪费计算装置100还包括:
[0103] 配置模块,用于根据每个待结算保单的经纪费费率计算规则,配置每个待结算保单的优先级;
[0104] 第三计算模块,用于优先计算优先级高的待结算保单的经纪费。
[0105] 本实施例通过获取保单系统下发的待结算保单,根据待结算保单的商品信息获取对应的经纪费费率计算规则,根据述支付金额来计算经纪费,其对应的各个保单的经纪费费率均由系统进行配置,可以快速的对大量渠道商户的经纪费进行清算,减少人力物力的使用。
[0106] 实施例三
[0107] 图6是本申请一实施例提供的经纪费计算终端设备80的示意图。如图6所示,该实施例的经纪费计算终端设备80包括:处理器803、存储器801以及存储在所述存储器801中并可在所述处理器803上运行的计算机程序802。所述处理器803执行所述计算机程序802时实现上述各个经纪费计算方法实施例中的步骤,例如图1所示的步骤S101至S103。或者,所述处理器803执行所述计算机程序802时实现上述各装置实施例中各模块/单元的功能。
[0108] 示例性的,所述计算机程序802可以被分割成一个或多个模块/单元,所述一个或者多个模块/单元被存储在所述存储器801中,并由所述处理器803执行,以完成本申请。所述一个或多个模块/单元可以是能够完成特定功能的一系列计算机程序指令段,该指令段用于描述所述计算机程序802在所述经纪费计算终端设备80中的执行过程。例如,所述计算机程序802可以被分割成第一获取模块、第二获取模块和第一计算模块,各模块具体功能如下:
[0109] 第一获取模块,用于获取保单系统下发的待结算保单,所述待结算保单包括商品信息和支付金额;
[0110] 第二获取模块,用于根据所述商品信息获取待结算保单对应的经纪费费率计算规则;
[0111] 第一计算模块,用于根据所述支付金额和所述经纪费费率计算规则,计算待结算保单的经纪费。
[0112] 所述经纪费计算终端设备80可以是桌上型计算机、笔记本、掌上电脑及服务器等计算设备。所述经纪费计算终端设备可包括,但不仅限于,处理器803、存储器801。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图6仅仅是经纪费计算终端设备80的示例,并不构成对经纪费计算终端设备80的限定,可以包括比图示更多或更少的部件,或者组合某些部件,或者不同的部件,例如所述经纪费计算终端设备还可以包括输入输出设备、网络接入设备、总线等。
[0113] 所称处理器803可以是中央处理单元(Central Processing Unit,CPU),还可以是其他通用处理器、数字信号处理器(Digital Signal Processor,DSP)、专用集成电路(Application Specific Integrated Circuit,ASIC)、现场可编程阵列(Field-Programmable Gate Array,FPGA)或者其他可编程逻辑器件、分立门或者晶体管逻辑器件、分立硬件组件等。通用处理器可以是微处理器或者该处理器也可以是任何常规的处理器等。
[0114] 所述存储器801可以是所述经纪费计算终端设备80的内部存储单元,例如经纪费计算终端设备80的硬盘或内存。所述存储器801也可以是所述经纪费计算终端设备80的外部存储设备,例如所述经纪费计算终端设备80上配备的插接式硬盘,智能存储卡(Smart Media Card,SMC),安全数字(Secure Digital,SD)卡,闪存卡(Flash Card)等。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存储器801还可以既包括所述经纪费计算终端设备80的内部存储单元也包括外部存储设备。所述存储器801用于存储所述计算机程序以及所述经纪费计算终端设备所需的其他程序和数据。所述存储器801还可以用于暂时地存储已经输出或者将要输出的数据。
[0115] 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清楚地了解到,为了描述的方便和简洁,仅以上述各功能单元、模块的划分进行举例说明,实际应用中,可以根据需要而将上述功能分配由不同的功能单元、模块完成,即将所述装置的内部结构划分成不同的功能单元或模块,以完成以上描述的全部或者部分功能。实施例中的各功能单元、模块可以集成在一个处理单元中,也可以是各个单元单独物理存在,也可以两个或两个以上单元集成在一个单元中,上述集成的单元既可以采用硬件的形式实现,也可以采用软件功能单元的形式实现。另外,各功能单元、模块的具体名称也只是为了便于相互区分,并不用于限制本申请的保护范围。上述系统中单元、模块的具体工作过程,可以参考前述方法实施例中的对应过程,在此不再赘述。
[0116] 在上述实施例中,对各个实施例的描述都各有侧重,某个实施例中没有详述或记载的部分,可以参见其它实施例的相关描述。
[0117] 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可以意识到,结合本文中所公开的实施例描述的各示例的单元及算法步骤,能够以电子硬件、或者计算机软件和电子硬件的结合来实现。这些功能究竟以硬件还是软件方式来执行,取决于技术方案的特定应用和设计约束条件。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对每个特定的应用来使用不同方法来实现所描述的功能,但是这种实现不应认为超出本申请的范围。
[0118] 在本申请所提供的实施例中,应该理解到,所揭露的装置/通信终端和方法,可以通过其它的方式实现。例如,以上所描述的装置/通信终端实施例仅仅是示意性的,例如,所述模块或单元的划分,仅仅为一种逻辑功能划分,实际实现时可以有另外的划分方式,例如多个单元或组件可以结合或者可以集成到另一个系统,或一些特征可以忽略,或不执行。另一点,所显示或讨论的相互之间的耦合或直接耦合或通讯连接可以是通过一些接口,装置或单元的间接耦合或通讯连接,可以是电性,机械或其它的形式。
[0119] 所述作为分离部件说明的单元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上分开的,作为单元显示的部件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单元,即可以位于一个地方,或者也可以分布到多个网络单元上。可以根据实际的需要选择其中的部分或者全部单元来实现本实施例方案的目的。
[0120] 另外,在本申请各个实施例中的各功能单元可以集成在一个处理单元中,也可以是各个单元单独物理存在,也可以两个或两个以上单元集成在一个单元中。上述集成的单元既可以采用硬件的形式实现,也可以采用软件功能单元的形式实现。
[0121] 所述集成的模块/单元如果以软件功能单元的形式实现并作为独立的产品销售或使用时,可以存储在一个计算机可读取存储介质中。基于这样的理解,本申请实现上述实施例方法中的全部或部分流程,也可以通过计算机程序来指令相关的硬件来完成,所述的计算机程序可存储于一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中,该计算机程序在被处理器执行时,可实现上述各个方法实施例的步骤。其中,所述计算机程序包括计算机程序代码,所述计算机程序代码可以为源代码形式、对象代码形式、可执行文件或某些中间形式等。所述计算机可读介质可以包括:能够携带所述计算机程序代码的任何实体或装置、记录介质、U盘、移动硬盘、磁碟、光盘、计算机存储器、只读存储器(ROM,Read-Only Memory)、随机存取存储器(RAM,Random Access Memory)、电载波信号、电信信号以及软件分发介质等。需要说明的是,所述计算机可读介质包含的内容可以根据司法管辖区内立法和专利实践的要求进行适当的增减,例如在某些司法管辖区,根据立法和专利实践,计算机可读介质不包括电载波信号和电信信号。
[0122]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申请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申请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申请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均应包含在本申请的保护范围之内。
高效检索全球专利

专利汇是专利免费检索,专利查询,专利分析-国家发明专利查询检索分析平台,是提供专利分析,专利查询,专利检索等数据服务功能的知识产权数据服务商。

我们的产品包含105个国家的1.26亿组数据,免费查、免费专利分析。

申请试用

分析报告

专利汇分析报告产品可以对行业情报数据进行梳理分析,涉及维度包括行业专利基本状况分析、地域分析、技术分析、发明人分析、申请人分析、专利权人分析、失效分析、核心专利分析、法律分析、研发重点分析、企业专利处境分析、技术处境分析、专利寿命分析、企业定位分析、引证分析等超过60个分析角度,系统通过AI智能系统对图表进行解读,只需1分钟,一键生成行业专利分析报告。

申请试用

QQ群二维码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