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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手持电动工具的充电器、电动工具系统和对电动工具电池进行充电的方法

申请号 CN201280036992.2 申请日 2012-07-19 公开(公告)号 CN103718421A 公开(公告)日 2014-04-09
申请人 株式会社牧田; 发明人 吉川修二; 长滨达也; 古居伸康; 铃木均; 福本匡章; 梅村卓也; 伊藤幸祐;
摘要 用于手持电动工具(12)的充电器(20),包括:电源 接口 (30)、充电器 基座 (22、222、322)以及可旋转地 支撑 在充电器基座上的充电 支架 (62、262、362)。可旋转充电支架包括电连接到电源接口的至少两个充电输出 端子 (60、260、360)。电动工具系统包括充电器和手持电动工具。对电动工具系统充电的方法包括:使电动工具(10)的充电输入端子(74、274、374)与充电输出端子 接触 ;使充电支架和电动工具相对于充电基座旋转;以及在允许充电支架和电动工具相对于充电基座自由摆动时,向至少一个 电池 单元提供充电 电流 。
权利要求

1.一种用于手持电动工具(12)的充电器(20),包括:
电源接口(30),
充电器基座(22、222、322),以及
可旋转地支撑在所述充电器基座上的充电支架(62、262、362),可旋转充电支架包括电连接到所述电源接口的至少两个充电输出端子(60、260、360)。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充电器,还包括:
电连接到所述电源接口(30)的至少一个电池单元(188),被配置或适配为向所述充电输出端子(60、260、360)提供充电电流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充电器,其中,所述至少一个电池单元(188)被布置在具有端子(182)的充电器电池组(28)中,所述端子被配置或适配为能够与所述电源接口(30)的相应端子(172)电连接,以及能够与所述相应端子电断开,所述充电器电池组被配置或适配为输出10-40伏之间、更优选为18-36伏之间、甚至更优选为25-36伏之间的电压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充电器,其中,所述充电器电池组(28)被配置或适配为输出至少0.7安培、优选为至少1.0安培、更优选为至少3.0安培、甚至更优选为至少10安培的充电电流。
5.根据权利要求1-4中的任一项所述的充电器,还包括:
用于将所述电源接口(30)和所述充电器基座(22、222、322)可拆卸地附接到用户的身体的装置(40、42、40、242、340、342)。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充电器,其中,附接装置包括至少一个钩(42、242、342)。
7.根据权利要求5或6所述的充电器,其中,附接装置包括被配置或适配为佩戴在所述用户的身体上的带(40、340)、吊带或束带。
8.根据权利要求1-7中的任一项所述的充电器,还包括:驱动构件(58、390),被配置或适配为将所述充电支架(62、262、362)向第一旋转位置驱动,在所述第一旋转位置处,所述手持电动工具(12)或者物理地电连接到所述手持电动工具的任选充电适配器(70、270、
370)的充电输入端子(74、274、374)能够附接到所述可旋转充电支架。
9.根据权利要求1-8中的任一项所述的充电器,其中,所述可旋转充电支架(362)被配置为通过相对于所述充电器基座(322)旋转所述充电支架离开所述第一旋转位置,来暴露所述充电输出端子(360)。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充电器,还包括:可移动盖(384),被配置或适配为当所述充电支架(362)处于所述第一旋转位置时,覆盖所述充电输出端子(360),而当旋转所述充电支架离开所述第一旋转位置时,露出所述充电输出端子。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充电器,其中,所述可移动盖(384)可相对于所述充电支架(362),在覆盖所述充电输出端子(360)的第一位置和露出所述充电输出端子的第二位置之间滑动。
12.根据权利要求1-11中的任一项所述的充电器,还包括:第一定机构(52、252、
352),被配置或适配为当所述充电支架(62、262、362)未被布置在所述第一旋转位置时,防止所述手持电动工具(12)从所述充电支架卸下,所述手持电动工具能从处于所述第一旋转位置的所述充电支架卸下。
13.根据权利要求1-12中的任一项所述的充电器,还包括:第二锁定机构(388、396),被配置或适配为当所述手持电动工具(12)未被安装在所述充电支架(362)上时,防止所述充电支架旋转离开所述第一旋转位置,其中,所述第二锁定机构被配置为通过将所述手持电动工具的一部分(370)插入所述充电支架或者插在所述充电支架周围而被释放。
14.根据权利要求1-13中的任一项所述的充电器,还包括:当所述充电支架(362)旋转离开所述第一旋转位置时,用于擦拭所述充电输出端子(360)的表面的装置(386)。
15.根据权利要求1-14中的任一项所述的充电器,还包括:附接到所述充电器基座(22、222、322)的诸如至少一个微处理器的充电控制器(168),所述充电控制器被配置或适配为控制向所述充电输出端子(60、260、360)提供的充电电流的电压和/或电流。
16.根据权利要求1-15中的任一项所述的充电器,其中,所述充电支架(62、262、362)能够相对于所述充电器基座(22、222、322)枢转至少90度,但是优选小于180度。
17.根据权利要求1-16中的任一项所述的充电器,还包括:被布置在所述充电器基座(22、222、322)上的至少一个引导件(48、248、348),被配置或适配为向所述充电支架(62、
262、362)引导所述手持电动工具(12)的充电输入端子(74、274、374)。
18.根据权利要求1-17中的任一项所述的充电器,其中,所述充电支架(62、262、362)被配置或适配为当所述手持电动工具(12)电连接到所述充电支架时,所述手持电动工具能够相对于所述充电器基座(22、222、322)自由枢转。
19.根据权利要求1-18中的任一项所述的充电器,其中,所述充电支架(62、262、362)由固定地附接到所述充电器基座(22、222、322)的轴(56、256、356)可旋转地支撑。
20.一种电动工具系统,包括:
根据权利要求1-19中的任一项所述的充电器(20),以及
手持电动工具(12),包括:
充电输入端子(74、274、374),被配置或适配为电连接到所述充电输出端子(60、260、
360),以及
至少一个电池单元(102),与所述充电输入端子电连接。
21.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电动工具系统,其中,所述充电器电池组(28)被配置或适配为存储足以对所述手持电动工具(12)的所述至少一个电池单元(102)完全再充电至少一次,更优选为至少五次,甚至更优选为至少十次的能量
22.根据权利要求20或21所述的电动工具系统,其中,所述电动工具(12)还包括充电适配器(70、270、370),所述充电适配器包括所述充电输入端子(74、274、374),所述充电适配器被配置为在所述充电器(20)和所述至少一个电池单元(102)之间传导充电电流。
23.根据权利要求20-22中的任一项所述的电动工具系统,其中,所述充电适配器(70、
270、370)可拆卸地附接到所述电动工具(12)。
24.根据权利要求20-23中的任一项所述的电动工具系统,其中,所述至少一个电池单元(102)被布置在电动工具电池组(16)中,所述电动工具电池组能够物理地附接到所述电动工具(10)的外壳,以及能够物理地从所述外壳卸下。
25.根据权利要求24所述的电动工具系统,其中,所述充电适配器(70、270、370)被配置或适配为物理地附接到所述电动工具外壳和/或附接到所述电动工具电池组(16)。
26.根据权利要求24所述的电动工具系统,其中,所述充电适配器(70、270、370)被配置或适配为仅与所述电动工具外壳物理地接合,但是当与所述电动工具外壳接合时,所述充电适配器可以任选地与所述电动工具电池组(16)接触
27.根据权利要求24-26中的任一项所述的电动工具系统,其中,在所述电动工具电池组(16)连接到电动工具外壳时,能够对所述电动工具电池组充电。
28.根据权利要求24-27中的任一项所述的电动工具系统,其中,所述电动工具电池组(16)被配置或适配为输出10-40伏之间、更优选为18-36伏之间、甚至更优选为25-36伏之间的电压。
29.根据权利要求20-28中的任一项所述的电动工具系统,其中,所述电动工具(12)是电动起子电钻、电锤起子电钻、电动冲击起子、电动冲击扳手、电动螺丝刀或者电磨机。
30.一种对根据权利要求20-29中的任一项所述的电动工具系统充电的方法,包括:
使所述电动工具(10)的所述充电输入端子(74、274、374)与所述充电器(20)的所述充电输出端子(60、260、360)接触,
在所述充电输入端子与所述充电输出端子接触时,使所述充电支架(62、262、362)和所述电动工具相对于所述充电基座(22、222、322)旋转,以及
在所述至少一个电池单元(102)连接到所述电动工具时,以及在允许所述充电支架和所述电动工具相对于所述充电基座自由摆动时,向所述至少一个电池单元提供充电电流。
31.一种用于手持电动工具(12)的充电器(20),包括:
电池组接口(30),
充电器主体(22、222、322),以及
可旋转地支撑在所述充电器主体上的保持构件(62、262、362),可旋转保持构件包括电连接到所述电池组接口的至少两个充电输出端子(60、260、360)。
32.根据权利要求31所述的充电器,还包括:
电连接到所述电池组接口(30)的至少一个电池单元(188),被配置或适配为向所述充电输出端子(60、260、360)提供充电电流。
33.根据权利要求32所述的充电器,其中,所述至少一个电池单元(188)被布置在具有端子(182)的充电器电池组(28)中,所述端子被配置或适配为能够与所述电池组接口(30)的相应端子(172)电连接,以及能够与所述相应端子电断开,所述充电器电池组被配置或适配为输出10-40伏之间、更优选为18-36伏之间、甚至更优选为25-36伏之间的电压。
34.根据权利要求33所述的充电器,其中,所述充电器电池组(28)被配置或适配为输出至少0.7安培、优选为至少1.0安培、更优选为至少3.0安培、甚至更优选为至少10安培的充电电流。
35.根据权利要求31-34中的任一项所述的充电器,还包括:
用于将所述电池组接口(30)和所述充电器主体(22、222、322)可拆卸地附接到用户的身体的装置(40、42、40、242、340、342)。
36.根据权利要求35所述的充电器,其中,附接装置包括至少一个钩(42、242、342)。
37.根据权利要求35或36所述的充电器,其中,附接装置包括被配置或适配为佩戴在所述用户的身体上的带(40、340)、吊带或束带。
38.根据权利要求31-37中的任一项所述的充电器,还包括:驱动构件(58、390),被配置或适配为将所述充电器主体(62、262、362)向第一旋转位置驱动,在所述第一旋转位置处,所述手持电动工具(12)或者物理地电连接到所述手持电动工具的任选充电适配器(70、270、370)的充电输入端子(74、274、374)能够附接到所述可旋转保持构件。
39.根据权利要求31-38中的任一项所述的充电器,其中,所述可旋转保持构件(362)被配置或适配为通过相对于所述充电器主体(322)旋转所述保持构件离开所述第一旋转位置,来暴露所述充电输出端子(360)。
40.根据权利要求39所述的充电器,还包括:可移动构件(384),被配置或适配为当所述保持构件(362)处于所述第一旋转位置时,覆盖所述充电输出端子(360),而当旋转所述保持构件离开所述第一旋转位置时,露出所述充电输出端子。
41.根据权利要求40所述的充电器,其中,所述可移动构件(384)能够相对于所述保持构件(362),在覆盖所述充电输出端子(360)的第一位置和露出所述充电输出端子的第二位置之间滑动。
42.根据权利要求31-41中的任一项所述的充电器,还包括:第一锁定机构(52、252、
352),被配置或适配为当所述保持构件(62、262、362)未被布置在所述第一旋转位置时,防止所述手持电动工具(12)从所述保持构件卸下,所述手持电动工具能够从处于所述第一旋转位置的所述保持构件卸下。
43.根据权利要求31-42中的任一项所述的充电器,还包括:第二锁定机构(388、396),被配置或适配为当所述手持电动工具(12)未被安装在所述保持构件(362)上时,防止所述保持构件旋转离开所述第一旋转位置,其中,所述第二锁定机构被配置为通过将所述手持电动工具的一部分(370)插入所述保持构件或者插在所述保持构件周围而被释放。
44.根据权利要求31-43中的任一项所述的充电器,还包括:当所述保持构件(362)旋转离开所述第一旋转位置时,用于擦拭所述充电输出端子(360)的表面的装置(386)。
45.根据权利要求31-44中的任一项所述的充电器,还包括:附接到所述充电器主体(22、222、322)的诸如至少一个微处理器的充电控制器(168),所述充电控制器被配置或适配为控制向所述充电输出端子(60、260、360)提供的充电电流的电压和/或电流。
46.根据权利要求31-45中的任一项所述的充电器,其中,所述保持构件(62、262、362)能够相对于所述充电器主体(22、222、322)枢转至少90度,但是优选小于180度。
47.根据权利要求31-46中的任一项所述的充电器,还包括:被布置在所述充电器主体(22、222、322)上的至少一个引导件(48、248、348),被配置或适配为向所述保持构件(62、
262、362)引导所述手持电动工具的充电输入端子(74、274、374)。
48.根据权利要求31-47中的任一项所述的充电器,其中,所述保持构件(62、262、362)被配置或适配为当所述手持电动工具(12)电连接到所述保持构件时,所述手持电动工具能够相对于所述充电器主体(22、222、322)自由枢转。
49.根据权利要求31-48中的任一项所述的充电器,其中,所述保持构件(62、262、362)由固定地附接到所述充电器主体(22、222、322)的轴(56、256、356)可旋转地支撑。
50.一种电动工具系统,包括:
根据权利要求31-49中的任一项所述的充电器(20),以及
手持电动工具(12),包括:
充电输入端子(74、274、374),被配置或适配为电连接到所述充电输出端子(60、260、
360),以及
至少一个电池单元(102),与所述充电输入端子电连接。
51.根据权利要求50所述的电动工具系统,其中,所述充电器电池组(28)被配置或适配为存储足以对所述手持电动工具(12)的所述至少一个电池单元(102)完全再充电至少一次,更优选为至少五次,甚至更优选为至少十次的能量。
52.根据权利要求51所述的电动工具系统,其中,所述电动工具(12)还包括充电适配器(70、270、370),所述充电适配器包括所述充电输入端子(74、274、374),所述充电适配器被配置为在所述充电器(20)和所述至少一个电池单元(102)之间传导充电电流。
53.根据权利要求50-52中的任一项所述的电动工具系统,其中,所述充电适配器(70、
270、370)可拆卸地附接到所述电动工具(12)。
54.根据权利要求50-43中的任一项所述的电动工具系统,其中,所述至少一个电池单元(102)被布置在电动工具电池组(16)中,所述电动工具电池组能够物理地附接到所述电动工具(10)的外壳,以及能够物理地从所述外壳卸下。
55.根据权利要求54所述的电动工具系统,其中,所述充电适配器(70、270、370)被配置或适配为物理地附接到所述电动工具外壳和/或附接到所述电动工具电池组(16)。
56.根据权利要求54所述的电动工具系统,其中,所述充电适配器(70、270、370)被配置或适配为仅与所述电动工具外壳物理地接合,但是当与所述电动工具外壳接合时,所述充电适配器可以任选地与所述电动工具电池组(16)接触。
57.根据权利要求54-56中的任一项所述的电动工具系统,其中,在所述电动工具电池组(16)连接到所述电动工具外壳时,能够对所述电动工具电池组充电。
58.根据权利要求54-57中的任一项所述的电动工具系统,其中,所述电动工具电池组(16)被配置或适配为输出10-40伏之间、更优选为18-36伏之间、甚至更优选为25-36伏之间的电压。
59.根据权利要求50-59中的任一项所述的电动工具系统,其中,所述电动工具(12)是电动起子电钻、电锤起子电钻、电动冲击起子、电动冲击扳手、电动螺丝刀或者电磨机。
60.一种对根据权利要求50-59中的任一项所述的电动工具系统充电的方法,包括:
使所述电动工具(10)的所述充电输入端子(74、274、374)与所述充电器(20)的所述充电输出端子(60、260、360)接触,
在所述充电输入端子与所述充电输出端子接触时,使所述保持构件(62、262、362)和所述电动工具相对于所述充电主体(22、222、322)旋转,以及
在所述至少一个电池单元(102)连接到所述电动工具时,以及在允许所述保持构件和所述电动工具相对于所述充电主体自由摆动时,向所述至少一个电池单元提供充电电流。

说明书全文

用于手持电动工具的充电器、电动工具系统和对电动工具

电池进行充电的方法

[0001] 交叉引用
[0002] 本申请要求2011年7月24日提交的美国临时专利申请61/511,092号、2011年12月30日提交的美国临时专利申请61/581,950号和2012年6月27日提交的美国临时专利申请61/664,928号的优先权,其内容通过引用包含于此。

技术领域

[0003] 本发明一般地涉及一种用于使用可再充电电池作为电源的手持电动工具系统的充电器、包括充电器的电动工具系统以及使用充电器对可再充电电池进行充电的方法。

背景技术

[0004] 在WO2006/044693A2中公开了具有用作电源的电池组的手持电动工具(即无绳电动工具)。该电动工具系统包括具有电池组的手持电动工具和对电池组进行充电的充电器。

发明内容

[0005] 无绳(即电池供电的)电动工具消除了在用户正使用手持电动工具(下文中简称为“电动工具”)时将电动工具连接到外部电源(即连接到商用AC电源)的需要。用户仅需要在使用电动工具之前对电池组进行充电。然而,电池组的电荷存储容量是有限的,并且电动工具可以进行的工作量取决于电荷存储容量。因此,电池组优选具有大电荷存储容量,以便在需要充电之前提供长的使用时间。然而,如果电池组的电荷存储容量增大,但是电池化学构成不变,则电池组的大小、重量等也必须增大。也就是说,虽然增大电池组的电荷存储容量使得电动工具可以进行的工作量增加,但是这样做还使得用户更难(重、体积大、昂贵等)以使用电动工具,这是一个问题。
[0006] 因此,本公开的教导的一个目的是公开对与上述权衡相关联的问题的一个或更多个解决方案。除此之外或者替代地,本公开的教导提供一种技术,其不仅使得能够增加无绳电动工具进行的工作量,还使得能够改善无绳电动工具的易用性或者便利性。
[0007] 该目的由在独立权利要求中叙述的发明来实现。在从属权利要求中叙述了发明的进一步拓展。
[0008] 对此,注意,用户一般间歇地使用电动工具,连续使用电动工具的时间相对短。因此,如果可以在工作间歇期间(即在不使用电动工具时)能够频繁和/或以相对小的量对电池组进行充电,则即使电池组的电荷存储容量相对小,也可以避免电池组完全耗尽。然而,为了使用先前已知的充电技术实现这种频繁的(再)充电,充电器必须总是位于用户附近,这将限制电动工具的用户的移动,因为充电器必须保持在固定的位置,以便连接到AC电源。也就是说,无绳电动工具的优点是用户可以在例如移动到各个位置和/或改变他或她的姿势的同时使用电动工具。因此,因为必须将电动工具的已知充电器插接到AC电源(其位置通常是固定的,或者至少不能方便地移动)中,因此在工作间歇期间(例如在移动位置或者改变姿势时),使用已知充电器频繁地对电池组进行充电将很难或者至少非常不方便。
[0009] 因此,在本公开的教导的一个方面,用于手持电动工具的充电器包括电源接口、充电器基座(主体)和可旋转地支撑在充电器基座上的充电支架(保持构件)。可旋转充电支架包括电连接到电源接口的至少两个充电输出端子。充电器优选是便携式的,并且能够由用户佩戴/携带。
[0010] 这样的充电器提供可以由用户佩戴并且方便地进行操作以在电动工具操作之间的间歇期间频繁和/或间歇地对电池组进行再充电的优点。优选地,在充电操作期间,不需要将电池组从电动工具卸下。因为充电支架(保持构件)是可旋转的,因此用户可以将电动工具上和/或电池组上的充电输入端子与充电器上的充电输出端子接合,然后将电动工具和/或电池组旋转到这样的朝向上:该朝向便于在将电动工具和电池组佩戴在用户的身体上,例如挂在围绕用户的腰部或躯干佩戴的带上的情况下,围绕作业现场移动/行走。
[0011] 也就是说,在本公开的教导的又一方面,充电器被配置或适配为在不显眼的位置处安装到/附接到/佩戴在/到用户的身体上。充电器可由用户携带,并且可以作为附件佩戴。根据这种配置,充电器可以被布置为即使用户移动到另一位置或者改变姿势,也总是靠近用户。另外,充电器优选包含便携式电源、例如一个或更多个电池单元,从在使用无绳电动工具,以及对无绳电动工具进行再充电时,允许用户的移动不受限制。
[0012] 在本公开的教导的一个实施例中,手持电动工具系统包括电动工具和充电器。电动工具优选包括电机、第一电池组和充电输入端子。电机例如是达或螺线管,其被配置为驱动工具。第一电池组被配置为向电机提供驱动电流。充电输入端子被配置为使得它们能够接收对第一电池组充电的充电电。充电器优选包括充电器主体、保持构件(或者充电支架)和充电输出端子。充电器主体被配置为使得其能够佩戴、安装或者附接在用户身体的上/佩戴、安装或者附接到用户的身体。保持构件被设置在充电器主体上,并且被配置为可附接/可拆卸地保持电动工具。充电输出端子电连接到由保持构件保持的电动工具的充电输入端子,并且被配置为向第一电池组输出充电电力(电流)。
[0013] 在这种可佩戴充电器中,电动工具优选容易地附接到保持构件。此外,优选使附接到保持构件的电动工具的姿态或朝向稳定(例如枢转或摆动),使得在用户不使用电动工具时(即在电动工具安装在用户佩戴的充电器上时),电动工具不干扰用户的移动。
[0014] 考虑到这些点,在本公开的教导的另一实施例中,优选以保持构件(充电支架)可以相对于充电器主体(基座)旋转的方式支撑保持构件(充电支架)。在这种情况下,优选朝向用户可以容易地附接电动工具的位置(例如第一旋转位置)驱动保持构件。使用户可以容易地附接电动工具的保持构件的旋转位置和使附接的电动工具的姿态或朝向稳定的保持构件的旋转位置彼此不同。因此,在将电动工具附接到保持构件之后,保持构件优选地由于电动工具的重量(即由于重力)而从第一旋转位置旋转或枢转。因此,附接到保持构件的电动工具的姿态/朝向将由于电动工具的固有重量(即由于重量)而变稳定,由此用户在周围移动变得更容易。另外,优选地,在进行充电操作时,电动工具/电池组相对于充电器主体(基座)自由摆动或枢转,而不使从充电器到电池组的电流流动中断。
[0015] 在复阅下面考虑附图的详细描述和权利要求之后,本公开的教导的其它目的、实施例、优点和设计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将变得明显。

附图说明

[0016] 图1是第一实施例的电动工具系统的外部视图。
[0017] 图2是第一实施例的充电器主体的分解视图。
[0018] 图3示出了保持构件的后表面。
[0019] 图4A、图4B、图4C分别是附接了第一实施例的充电适配器的电动工具(其一部分)的正视图、侧视图和后视图。
[0020] 图5A和图5B是附接了第一实施例的充电适配器的电动工具(其一部分)的斜视图。
[0021] 图6示出了将电动工具卸下的状态下的第一实施例的充电适配器。
[0022] 图7A是第一实施例的电动工具的电路框图,该电动工具包括第二电池组和充电适配器。
[0023] 图7B是第一实施例的充电器的电路框图,该充电器包括第一电池组、电池接口和充电器主体。
[0024] 图8A示出了根据第一实施例的紧接在附接到充电器主体之前的电动工具。
[0025] 图8B示出了根据第一实施例的紧接在附接到充电器主体之后的电动工具。
[0026] 图8C示出了根据第一实施例的处于在附接到充电器主体之后,借助于其固有重量向下旋转的状态的电动工具。
[0027] 图9A-图9C示出了在根据图8A至图8C所示的过程,将电动工具附接到充电器主体时,电动工具侧的充电输入端子连接到充电器侧的充电输出端子的状态。
[0028] 图10A-图10C示出了在根据图8A至图8C所示的过程,将电动工具附接到充电器主体时,电动工具侧的定突出被充电器侧的锁壁锁定的状态。
[0029] 图11是第二实施例的充电器主体的外部视图。
[0030] 图12A是第三实施例的电动工具系统(其一部分)的外部视图,其示出了紧接在附接到充电器主体之后的电动工具。
[0031] 图12B是第三实施例的电动工具系统(其一部分)的外部视图,其示出了在附接到充电器主体之后,电动工具借助于其固有重量(重力)向下旋转的状态。
[0032] 图13A-图13D是第三实施例的充电器主体的外部视图。
[0033] 图14是第三实施例的充电器主体的分解视图。
[0034] 图15A-图15C示出了为了示出内部部件而去除了外盖的第三实施例的充电器主体。图15A示出了处于正常位置(即第一旋转位置)的保持构件,图15B示出了沿顺时针方向旋转远离正常位置的保持构件,并且图15C示出了沿逆时针方向旋转远离正常位置的保持构件。
[0035] 图16A、图16B是附接了第三实施例的充电适配器的电动工具(其一部分)的斜视图。
[0036] 图17A是第三实施例的充电适配器的外部视图,并且图17B是第三实施例的充电适配器的分解视图。
[0037] 图18A和图18B示出了根据第三实施例的紧接在附接到充电器主体之前的充电适配器(没有电动工具)。图18A是正视图。图18B是沿着图18A中的B-B线截取的横截面图。
[0038] 图19A和图19B示出了根据第三实施例的紧接在附接到充电器主体之后的充电适配器(没有电动工具)。图19A是正视图。图19B是沿着图19A中的B-B线截取的横截面图。
[0039] 图20A和图20B示出了附接到充电器主体的充电适配器借助于电动工具的重量旋转的状态。图20A示出了旋转之前的充电适配器,并且图20B示出了旋转之后的充电适配器。
[0040] 图21是根据第四实施例的充电器主体的分解视图。
[0041] 图22A、图22B和图22C示出了第四实施例的充电器主体。在图22A中,保持构件处于正常位置(即第一旋转位置),并且可移动构件处于相对于旋转轴的第一位置。在图22B中,保持构件处于正常位置,并且可移动构件处于相对于旋转轴的第二位置。在图22C中,保持构件与处于第二位置的可移动构件一起,顺时针旋转远离正常位置。
[0042] 图23A、图23B和图23C示出了组装期间的第四实施例的充电器主体。在图23A中,省略了保持构件和其它可移动构件,以示出内部部件。在图23B中,旋转限制构件附接到外壳盖。在图23C中,保持构件和驱动构件进一步附接到外壳盖。
[0043] 图24A和图24B根据第四实施例示出了耦合保持构件的旋转运动和可移动构件的滑动运动的机制。
[0044] 图25A-图25E示出了第四实施例的电动工具和充电适配器的各个度和侧面的视图。
[0045] 图26A-图26C根据第四实施例示出了附接到充电器主体的电动工具的各个侧视图。图26A示出了紧接在附接到充电器主体之前的电动工具。图26B示出了紧接在附接到充电器主体之后的电动工具。图26C示出了处于在附接到充电器主体之后,由于其固有重量(重力)而向下旋转的状态的电动工具。
[0046] 图27A-图27C示出了根据在图26A至图26C中描述的过程将电动工具附接到充电器主体,使得充电适配器与保持构件接合,并且可移动构件从其第一位置移动到其第二位置的状态的进展。
[0047] 图28A-图28C也示出了根据在图26A至图26C中描述的过程将电动工具附接到充电器主体的状态的进展;在这些视图中,示出了电动工具的锁定突出相对于充电器主体的锁壁移动。
[0048] 图29A-图29C也示出了根据在图26A至图26C中描述的过程将电动工具附接到充电器主体的状态的进展;在这些视图中,示出了可移动构件的滑动突出在充电器主体的中空部分内移动。

具体实施方式

[0049] 在本公开的教导的一个实施例中,优选保持构件(充电支架)能够旋转,直到电动工具的重心垂直地位于保持构件的旋转轴下面为止。当电动工具的重心垂直地位于保持构件的旋转轴下面时,电动工具处于最稳定的姿态或朝向。当电动工具的姿态或朝向稳定时,用户可以在将电动工具安装在他/她的髋部或腰部(例如经由带)的情况下自由移动;此外,如果电动工具摆动/当电动工具摆动时,保持构件一直跟踪或跟随电动工具,使得电动工具和充电器之间的电连接也稳定(即不中断或连续)。
[0050] 在本公开的教导的一个实施例中,优选在电动工具或充电器或者两者上设置锁定机构。优选锁定机构被配置为当保持构件旋转远离第一旋转(正常)位置时,电动工具不再能从保持构件卸下。根据这种配置,即使例如用户移动或者改变他或她的姿势,也能够防止附接到充电器的电动工具意外或无意间从充电器脱落。
[0051] 在上述实施例中,优选锁定机构具有设置在充电器主体上的一个或更多个锁壁。在这种情况下,优选在当保持构件旋转远离第一旋转位置时,锁壁与附接到保持构件的电动工具接触的位置,形成锁壁。根据这种结构,一旦电动工具附接到保持构件,则可以利用保持构件的旋转机构和电动工具的重量,自动将电动工具锁定到充电器或锁定在充电器中。
[0052] 在上述实施例中,设置了至少两个锁壁,并且优选每个锁壁的至少一部分沿相对于(围绕)保持构件的旋转轴的圆周方向延伸。根据这种配置,即使保持构件相对于充电器主体的旋转位置改变,电动工具和锁壁之间的间隙也不改变,并且即使用户的移动使电动工具围绕旋转轴摆动或枢转,也能够防止电动工具大声地乱撞。
[0053] 在本公开的教导的一个实施例中,当电动工具已附接到保持构件时,优选不管保持构件相对于充电器主体的旋转位置,保持充电器的充电输出端子和电动工具的充电输入端子之间的电连接。根据这种配置,即使当附接到保持构件的电动工具前后摆动或枢转时,也可以在不中断的情况下继续进行充电。
[0054] 在上述实施例中,充电输出端子和充电输入端子可以是一个或更多个集合的接触型连接端子。在这种情况下,优选将充电输出端子设置在保持构件上,而将充电输入端子设置在充电适配器上。在这种配置中,一旦电动工具附接到保持构件,充电输出端子和充电输入端子进行物理接触和电连接。
[0055] 替代地,充电输出端子和充电输入端子可以是一个或更多个集合的非接触型连接端子。在这种情况下,优选采用如下配置:一旦电动工具附接到保持构件,则充电输出端子和充电输入端子彼此足够接近,以便充电输出端子例如经由感应线圈向充电输入端子无线地传输电力。
[0056] 在本公开的教导的一个实施例中,优选电动工具附接到处于第一旋转(正常)位置的保持构件时的用户的腕部的姿态或朝向,与用户以自然或舒适的方式降低他或她保持电动工具的手时用户的腕部所处的姿态相同或接近。根据这种配置,用户可以在不需要进行任何特殊移动的情况下容易地将电动工具附接到充电器的保持构件。
[0057] 在本公开的教导的一个实施例中,优选保持构件的至少一部分跨间隙与充电器主体相对。在这种情况下,优选将充电输出端子布置在该间隙中。根据这种配置,输出充电电力的充电输出端子不暴露到外部,由此保护充电输出端子。
[0058] 在本公开的教导的一个实施例中,优选电动工具或者保持构件具有突出部分,并且优选另一个具有接收该突出部分的接收部分。例如,突出部分通常可以具有带有缩窄或锥形尖端的板、棒或杆的形状,例如方形、矩形或多边形突出。在这种情况下,接收部分可以具有接收所选形状的突出部分的接收孔。替代地,突出部分可以具有圆形或弯曲盘形状。在这种情况下,接收部分可以具有被配置为接收所选择的盘形状的凹槽或其它塞孔。然而,突出部分和接收部分可以具有任意其它互补的形状或结构,它们不限于上述实施例。
[0059] 在本公开的教导的一个实施例中,优选充电器包括电池装置。电池装置存储用于向充电输出端子提供充电电流(功率)的电力(电荷)。根据这种配置,可以在不需要外部电源(例如AC电源插座或者便携式发电机)的情况下对电动工具的电池组进行充电。其结果是,用户可以在附近不需要AC供电的充电器来对耗尽的电池组进行再充电的情况下,在使用无绳电动工具时在更宽的区域上移动。
[0060] 在上述实施例中,优选电池装置包括:具有至少一个内部主电池、二次电池或燃料单元的第二电池组,以及电连接到充电输出端子的电池接口。电池接口被配置或适配为可拆卸地附接到第二电池组。根据这种配置,当第二电池组的电荷用尽或耗尽时,将该第二电池组与另一充好电的第二电池组交换,由此可以在工作间歇期间,继续对电动工具频繁地进行充电。
[0061] 在上述实施例中,优选第二电池组还可直接附接到电动工具。因此,例如,当电动工具长时间连续工作时,通过将具有比较大的电荷存储容量的这种第二电池组直接附接到电动工具,可以直接向电动工具提供驱动电流。该实施例提供用户可以使用两个大小不同的电池组来操作电动工具的优点。通常,可以将较小的电池组附接到电动工具,由此提供重量较轻的电动工具,以便进行重复操作,并且减轻用户保持电动工具的疲劳。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将较大的电池组附接到充电器(电池接口),以便向该较小的电池组提供充电电流。也就是说,例如,可以将较重的电池组安装在用户的带上,由此在不需要将电池组连接到AC供电的充电器的情况下,提供延长的电动工具操作的同时,减轻用户的疲劳。然而,在用户临时需要较大的电源或者较小的电池组耗尽的情况下,用户可以直接将较大的电池组附接到电动工具,以便继续进行电动工具操作。
[0062] 在上述实施例的每一个中,优选可以使用普通带,将充电器主体和电池装置固定(附接)到用户的髋部、腰部或躯干。根据这种配置,通过简单地将带附接在用户的中间部分周围,用户可以同时戴上充电器主体和电池装置。在电池接口也附接到带时,可以代替地使用诸如例如背包、臂带、腿带、项链等的另一装置,将其附接到用户的身体或佩戴在用户的身体上。在这种实施例中,优选电池接口和充电器主体之间的电线具有足够的长度,以允许在电池接口(装置)和充电器主体之间具有较大的间距。
[0063] 在上述实施例中的每一个中,优选依据用户的惯用手,将充电器主体布置在用户身体的左侧或右侧。将充电器主体定位在用户身体的一侧,使得用户将电动工具附接到充电器主体容易并且方便。也就是说,充电器主体与安装在髋部的枪套起类似的作用,这使得在每次电动工具使用之后,用户能够简单地使电动工具沿着用户身体的一侧向下滑动到充电器主体中。如果用户的惯用手是右手,则应当将充电器主体布置在用户身体的右侧;另一方面,如果用户的惯用手是左手,则应当将充电器主体布置在用户身体的左侧。
[0064] 在本公开的教导的一个实施例中,优选电动工具被配置为可以将其附接到第一电池组,以及可以从第一电池组卸下。然而,在另一实施例中,可以采用将电动工具电池内置到电动工具中,并且电动工具电池通常是不可附接或不可卸下的配置。
[0065] 在本公开的教导的一个实施例中,优选电动工具包括充电适配器。将充电适配器附接到电动工具的工具主体或者第一电池组,从而电动工具的工具主体或者第一电池组可以附接到充电器主体,以及可以从充电器主体卸下。
[0066] 在本公开的教导的一个实施例中,手持电动工具系统可以包括手持电动工具和充电器。在这种情况下,电动工具可以包括驱动工具的电机(马达或螺线管)、向电机提供驱动电流的第一电池组以及接收用于对第一电池组进行充电的充电电流(电力)的充电输入端子。充电器可以包括:充电器主体,其可安装在用户的身体上或者可附接到用户的身体;保持构件,其设置在充电器主体上,并且可附接/可拆卸地保持电动工具;以及充电输出端子,其电连接到由保持构件保持的电动工具的充电输入端子,并且向第一电池组输出充电电流(电力)。此外,在该电动工具系统中,电动工具或充电器或者两者还可以包括:驱动或偏置构件,其沿可将电动工具从保持构件卸下的方向或者朝向可将电动工具从保持构件卸下的位置,驱动或者偏置附接到保持构件的电动工具。根据这种配置,当到时间使用电动工具时,用户可以容易地将电动工具从保持构件卸下。
[0067] 可以将上述驱动或偏置构件设置在充电器上。在这种情况下,该驱动构件可以由保持构件支撑。虽然只是本公开的教导的一个非限制性示例,但是驱动构件可以是线圈弹簧、另一类型的弹簧或者有回弹力的弹性材料。
[0068] 充电器还可以包括可移动构件,可移动构件能够在相对于保持构件的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之间移动,并且被驱动构件朝向第一位置驱动或者偏置。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采用如下配置:当正在将电动工具附接到保持构件时,可移动构件从第一位置移动到第二位置,而当正在将电动工具从保持构件卸下时,可移动构件从第二位置移动到第一位置。可移动构件可以被配置为其直接或间接与电动工具接触。
[0069] 在上述实施例中,可以以使得保持构件可以相对于充电器主体旋转的方式支撑保持构件。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采用如下配置:当保持构件处于第一旋转位置(即电动工具没有附接到其的其正常位置)时,电动工具可以附接到保持构件,并且可以从保持构件卸下,而当保持构件旋转离开第一旋转位置时,电动工具不再能从保持构件卸下。此外,可以采用如下配置:在保持构件旋转离开第一旋转位置时,可移动构件从第一位置移动到第二位置,而在保持构件朝向第一旋转位置旋转时,可移动构件从第二位置移动到第一位置。此外,还可以采用借助于驱动构件朝向第一位置驱动可移动构件来朝向第一旋转位置驱动保持构件的配置。
[0070] 在上述实施例中,充电器主体可以具有一个或更多个滑动表面,当可移动构件与保持构件一起旋转时,可移动构件靠着或者沿着该滑动表面滑动。在这种情况下,在该滑动表面的至少一部分上,从保持构件的旋转轴到该滑动表面的距离可以沿着旋转轴的圆周方向变化,使得当保持构件处于第一旋转位置时,可移动构件进行接触的部分相距(间隔)最大。根据这种配置,借助于可移动构件根据保持构件的旋转位置在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之间移动,并且借助于保持构件朝向第一位置驱动可移动构件,朝向第一旋转位置驱动保持构件。
[0071] 上述滑动表面可以在当保持构件处于第一旋转位置时可移动构件进行接触的部分处具有凹入部分。根据这种配置,当可旋转的保持构件处于第一旋转位置时,可移动构件与滑动表面的凹入部分接合。当电动工具没有附接到保持构件时,保持构件保持在第一旋转位置,因此用户可以容易地将电动工具附接到保持构件。另外,因为凹入部分锁定或锁住可移动构件的位置,所以还可以防止保持构件意外旋转,由此防止保持构件旋转。
[0072] 上述可移动构件可以被配置为使得当可移动构件处于第一位置时,可移动构件覆盖保持构件的至少一部分,而当可移动构件处于第二位置时,可移动构件暴露保持构件的至少一部分。根据这种配置,保持构件受可移动构件保护,如下面将讨论的,这使得能够防止保持构件、特别是布置在保持构件上的充电输出端子损坏。
[0073] 也就是说,可以采用如下配置:在保持构件上设置充电输出端子,当可移动构件处于第一位置时,可移动构件覆盖充电输出端子,而当可移动构件处于第二位置时,可移动构件暴露充电输出端子。根据这种配置,当电动工具没有安装在充电器主体中时,充电输出端子受可移动构件保护,这使得能够防止充电输出端子损坏。
[0074] 上述保持构件可以被配置为其可以沿远离第一旋转位置的一个方向(例如顺时针方向)或者另一个方向(例如逆时针方向)旋转。根据这种配置,保持构件可以被配置为其可以由惯用手为右手的用户或者惯用手为左手的用户使用。这是因为保持构件旋转的方向取决于惯用手为右手的用户将充电器主体安装在他/她身体的右侧,还是惯用手为左手的用户将充电器主体安装在他/她身体的左侧。
[0075] 在这种实施例中,充电器还可以包括旋转方向限制(阻止)构件,其可以选择性地限制保持构件向一个方向或者另一个方向、即顺时针方向或者逆时针方向旋转远离第一旋转位置的方向。根据这种配置,用户可以根据他或她的惯用手,限制保持构件不沿不必要的旋转方向旋转。
[0076] 在本公开的教导的一个实施例中,手持电动工具系统可以包括手持电动工具和充电器。在这种情况下,电动工具可以包括驱动工具的电机(马达或螺线管)、向电机提供驱动电流的第一电池组以及接收用于对第一电池组进行充电的充电电流(电力)的充电输入端子。充电器可以包括:充电器主体,其可安装在用户的身体上或者可附接到用户的身体;保持构件,其设置在充电器主体上,并且可附接/可拆卸地保持电动工具;以及充电输出端子,其可电连接到由保持构件保持的电动工具的充电电力输入端子,并且向第一电池组输出充电电流(电力)。此外,在该电动工具系统中,优选充电器还包括可移动构件。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采用如下配置:(i)可移动构件可以在相对于保持构件的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之间移动;(ii)当可移动构件处于第一位置时,可移动构件覆盖保持构件的至少一部分;以及(iii)当可移动构件处于第二位置时,可移动构件暴露保持构件的至少一部分。根据这种配置,保持构件受可移动构件保护,当电动工具没有安装在充电器主体中时,这使得能够防止保持构件或者布置在其上或其中的部件(例如充电输出端子)损坏。
[0077] 在上述实施例中,可以在保持构件上设置充电输出端子。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采用如下配置:当可移动构件处于第一位置时,可移动构件覆盖充电输出端子,而当可移动构件处于第二位置时,可移动构件暴露充电输出端子。根据这种配置,当电动工具没有安装在充电器主体中时,充电输出端子受可移动构件保护,这使得能够防止充电输出端子损坏。
[0078] 在上述实施例中,可移动构件可以具有擦拭表面,当可移动构件在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之间移动时,擦拭表面擦拭或刮擦充电输出端子的一个或更多个表面。根据这种配置,可以防止异物粘贴到充电输出端子(或者在异物粘贴到充电输出端子的情况下,可以去除异物),并且保持免维护,并在充电输出端子和充电输入端子之间保持令人满意的接触。
[0079] [第一实施例]
[0080] 现在,参考附图说明第一实施例的电动工具系统10。如图1所示,电动工具系统10包括手持电动工具12和充电器20。电动工具12包括工具主体14和第一电池组16。工具主体14具有旋转地驱动工具和工具轴或卡盘18的内部马达。第一电池组16具有多个内部二次电池(例如锂离子单元),其响应于用户对触发器19的操作,向马达提供驱动电流。在本实施例中,第一电池组16可以附接到工具主体14,并且可以从工具主体14卸下。
然而,代替可附接/可卸下的第一电池组16,可以将一个或多个二次电池单元直接内置到工具主体14中。
[0081] 充电器20包括充电器主体(基座)22和电池电源26。充电器主体22和电池电源26可以固定或附接到用户佩戴的髋部带40(例如挂在髋部带40上)。以这种方式,用户可以在移动的同时(例如在工作的同时),戴上并携带充电器20。如果用户的惯用手是右手,则应当将充电器主体22布置在用户身体的右侧;另一方面,如果用户的惯用手是左手,则应当将充电器主体22布置在用户身体的左侧。在这种布置中,用户可以容易并且方便地将电动工具12附接到充电器主体22,并且将电动工具12从充电器主体22卸下。另外,虽然可以将电池电源26布置在用户的身体上的任意其它方便或者不显眼的位置,但是优选将电池电源26布置在用户的背上或者用户的背处,从而其不干扰用户的工作。也就是说,不限于将充电器20的一个或更多个部分固定或附接到髋部带40,代而其可固定或可附接到用户的一些其它配件或服装,例如背包、裤子口袋、衬衫口袋、项链等。替代地,充电器20的一个或更多个部分可诸如经由臂带(吊带)、腿带(吊带)等直接固定到用户的身体。电动工具12可以包括下面进一步进行说明的充电适配器,充电适配器可以附接到充电器主体22,并且可以从充电器主体22卸下。充电器主体22向附接的电动工具12提供充电电力,用于对第一电池组16进行充电。
[0082] 电池电源26包括第二电池组28和电池(电源)接口30。多个二次电池单元(例如锂离子单元)被内置在第二电池组28中或者被布置在第二电池组28内。第二电池组28可以附接到电池接口30,以及可以从电池接口30卸下。也就是说,第二电池组28具有被配置或适配为与电池(电源)接口20的相应端子电连接的两个或更多个端子。此外,优选第二电池组28输出10-40伏之间、更优选18-36伏之间、甚至更优选25-36伏之间的电压。还优选第二电池组28输出大于0.7安培、更优选大于1.0安培、更优选大于3.0安培、甚至更优选大于10.0安培的电流。
[0083] 电池接口30永久或者可拆卸地可固定或可附接到髋部带40。电池接口30通过电线24电连接到充电器主体22。另外,电池接口30电连接到附接的第二电池组28。通过电池接口30和电线24向充电器主体22提供由第二电池组28放电的电力。向电动工具12提供向充电器主体22提供的电力,由此对电动工具12的第一电池组16充电。相应地,本实施例的充电器20可以在不需要外部电源(例如连接到商用电源或者便携式发电机的电插座)的情况下,对电动工具12进行充电。此外,在本实施例中,虽然电池电源26独立于充电器主体22或者与充电器主体22分开,但是电池电源26可以与充电器主体22整体地形成。替代地,代替可附接/可卸下的第二电池组28,可以将至少一个二次电池内置到充电器主体22或者电池电源26中。替代地,在没有电池电源26的情况下,充电器20可以直接接收来自外部电源的电力。
[0084] 虽然只是本公开的教导的一个非限制性示例,但是在本实施例中,使用为电动工具制造的电池组作为电池电源26的第二电池组28。因此,将第二电池组28直接附接到工具主体14,来代替第一电池组16,第二电池组28可以向工具主体14提供驱动电流。在这种情况下,第一电池组16和第二电池组28可以是具有相等容量和电压的相同产品,或者可以是容量和/或电压不同的单独的产品。
[0085] 现在,参考图2和图3,说明充电器主体(基座)22的代表性结构。充电器主体22包括附到外壳板44的外壳盖46。带钩42被配置为接合髋部带40(挂在髋部带40上),并且设置在外壳板44上。在外壳盖46上设置保持构件(支架)62。保持构件62由轴56支撑,并且可相对于外壳盖46旋转。轴56通过在外壳盖46中形成的孔50插入在保持构件62中形成的中心孔64。此外,在轴56的基部端定位凸缘54,并且凸缘54被布置在外壳盖
46的内侧。在外壳盖46和保持构件62之间设置扭力弹簧58。扭力弹簧58的一端固定到外壳盖46,并且扭力弹簧58的另一端固定到保持构件62。扭力弹簧58的弹力使保持构件
62保持在正常位置(即第一旋转位置)。当保持构件62从正常位置开始旋转时,扭力弹簧
58向正常位置驱动保持构件62(使保持构件62返回到正常位置)。因此,可以将充电器主体22和可旋转保持构件62视为一种可旋转的充电支架。
[0086] 在保持构件62中或上形成突出部分66。突出部分66通常是板状的,并且其尖端68逐渐变小。突出部分66沿保持构件62的旋转轴56(即中心孔64)的径向延伸。如下面所讨论的,保持构件62的突出部分66可插入在电动工具12上形成的接收部分中,由此将电动工具12附接到充电器主体22。当保持构件62处于正常位置时,突出部分66的尖端
68被定位为向上,即沿垂直方向延伸。因此,如下面将进一步进行讨论的,用户可以容易并且方便地将电动工具12附接到充电器主体22。保持构件62被配置为可以仅沿一个特定朝向附接电动工具12。
[0087] 如图3所示,在可旋转地附接到充电器主体22的保持构件62上设置充电输出端子60。充电输出端子60被配置或适配为向电动工具12输出充电电流(电力)。当用户将电动工具12附接到充电器主体22时,充电输出端子60电连接到电动工具12。本实施例的充电输出端子60包括由金属制成的一对接触型端子,其被布置在保持构件62的后表面62b处的突出部分66中。保持构件62的后表面62b跨间隙与充电器主体22的前表面相对,并且将充电输出端子60布置在该间隙中。根据这种配置,充电输出端子60不暴露到外部环境中,由此受保护。
[0088] 返回参考图2,在外壳盖46的前表面上设置引导件48。当用户将电动工具12附接到充电器主体22时,引导件48朝向保持构件62引导电动工具12。本实施例的引导件48包括通常沿垂直方向延伸的一对壁。此外,引导件48之间的间隔在其上部比在其下部宽。然而,引导件48的配置不限于此,本公开的教导包含能够辅助用户使电动工具12与突出部分66接触的任意形状。
[0089] 另外,在外壳盖48的前表面上设置锁壁52。锁壁52围绕支撑轴56的孔50呈弧形地延伸。更优选地,锁壁52沿着保持构件62的旋转方向延伸。在孔50的(即保持构件62的旋转轴56)左右两侧形成锁壁52,而不在孔50上方的区域中形成锁壁52。也就是说,在电动工具12正常附接到突出部分66的方向上不形成锁壁52。如下面所讨论的,锁壁52构成被设计为防止电动工具12从保持构件62脱落的锁定机构的一部分。此外,虽然优选在保持构件62的旋转轴56的圆周的至少一部分周围形成锁壁52,但是不需要一定将它们形成为弧形。
[0090] 现在,参考图4A-图4C、图5A、图5B和图6,说明代表性电动工具12的有关部分的配置。电动工具12包括可拆卸地可附接到电动工具12的充电适配器70。如图6所示,充电适配器70包括连接到电线76的连接器82。连接器82可物理和电连接到工具主体14,使得充电适配器70可通过电线76电连接到电动工具12(即第一电池组16)。
[0091] 充电适配器70可以根据用户的惯用手固定到电动工具12的左侧或者右侧。在充电适配器70中形成接收孔72。接收孔72被配置为接收充电器主体22的突出部分66,并且在接收孔72和突出部分66之间具有小的空隙。如图4A和4C所示,充电输入端子74设置在接收孔72内部。充电输入端子74被配置为接收来自充电器20的充电电流(电力)。当用户将电动工具12附接到充电器主体22时,充电输入端子74电连接到充电器主体22的充电输出端子60。本实施例的充电输入端子74包括由金属制成的一对接触型端子。充电输入端子74位于接收孔72内部,因此不暴露到外部,由此受保护。此外,代替地,充电输出端子60和充电输入端子74可以是非接触型(例如无线型)端子,例如使得能够经由交变电磁场将电力从充电主体22传输到电动工具12的电磁感应线圈。
[0092] 在充电适配器70的外表面中形成锁定突出80。可以由锁定突出80和上述锁壁52形成锁定机构。当锁定突出80与锁壁52接触时,其防止电动工具12从保持构件62脱落。下面将进一步详细地说明代表性锁定机构。
[0093] 现在,说明电动工具系统10的代表性电路配置。首先,参考图7A说明电动工具12的代表性电路配置。电动工具12的第一电池组16包括多个二次电池单元102。二次电池单元102与一对电力输出端子114串联连接。虽然只是本公开的教导的一个非限制性示例,但是优选二次电池单元102中的每一个是锂离子单元。第一电池组16包括监视多个二次电池单元102的电压、温度和(放电)电流的单元监视电路110。测量二次电池单元102的温度的温度传感器106和测量二次电池单元102的(放电)电流的分流电阻108被连接到单元监视电路110。另外,二次电池单元102中的每一个的每个电极类似地连接到单元监视电路110。第一电池组16还包括电池控制器112。电池控制器112连接到单元监视电路
110,并且根据检测到的二次电池单元102的电压、温度和电流对二次电池单元102的充电和放电进行控制。然而,电池控制器112不直接对二次电池单元102的充电和放电进行控制。代替地,电池控制器112按照需要向工具主体14输出控制信号,并且工具主体14根据该控制信号,直接对二次电池单元102的放电进行控制。在这种系统中,不需要在第一电池组16内部设置用于将二次电池单元102电断开的半导体开关
[0094] 工具主体14包括连接到一对电力输入端子122的马达126。该对电力输入端子122可电连接到第一电池组16的该对电力输出端子114,并且接收从第一电池组16放电的电流(电力)。马达126使用来自第一电池组16的电力,驱动附接到工具轴或卡盘18的工具。在电力输入端子122和马达126之间设置主开关124和半导体开关128(例如FET)。
主开关124连接到触发器19,并且响应于用户对触发器19的操作输出信号。工具主体14包括工具控制器130。工具控制器130根据来自主开关124的输出信号,使用脉冲宽度调制(“PWM”),对半导体开关128进行控制。另外,例如,在达到电池温度、电压或电流放电限制的情况下,可以响应于来自电池控制器112的停止信号,强制关断半导体开关128。工具主体14还包括可分别连接到、即一对一地连接到该对电力输入端子122的一对适配器连接端子132。该对适配器连接端子132电连接到充电适配器70,并且接收来自充电器20的充电电流(电力)。通过工具主体14向第一电池组16提供该充电电流(电力)。
[0095] 充电适配器70包括设置在图6所示的充电适配器70的连接器82上的一对工具连接端子142。该对工具连接端子142一对一地连接到充电适配器70的该对充电输入端子74。另外,该对工具连接端子142电连接到工具主体14的该对适配器连接端子132。因此,通过充电适配器70向工具主体14提供来自充电器20的充电电流(电力)。充电适配器
70还包括通信地连接到工具控制器130、即与工具控制器130电通信的适配器控制器146。
适配器控制器146经由驱动电路152连接到半导体开关144(例如FET)的栅极。适配器控制器146被配置或适配为接通和关断半导体开关144,由此按照需要开始和停止充电。
[0096] 充电适配器70包括连接到适配器控制器146的充电器检测电路154。充电器检测电路154包括齐纳二极管154a和晶体管154b。齐纳二极管154a经由正温度特性(PTC)热敏电阻158连接在充电输入端子74之间。当充电适配器70附接到充电器20时,跨充电输入端子74施加来自充电器20的电压,并且齐纳二极管154a也生成规定电压。跨接通的晶体管154b的源极和栅极施加齐纳二极管154a生成的电压。晶体管154b的漏极连接到适配器控制器146,并且根据晶体管154b的ON(接通)/OFF(断开)状态,向适配器控制器146输入规定信号(即地或者浮置)。因此,充电器检测电路154通过监视充电输入端子74之间的电压,来检测充电适配器70是否附接到了充电器20。将充电器检测电路154的检测结果输入到适配器控制器146,并从适配器控制器146发送到工具控制器130,并且从工具控制器130发送到电池控制器112。
[0097] 二极管156布置(连接在)充电器检测电路154和正电极侧(+)工具连接端子142之间。二极管156被定向为允许电流从正电极侧(+)充电输入端子74流到正电极侧(+)工具连接端子142,并且禁止反向电流的流动。因为跨工具连接端子142施加来自第一电池组16的电压,因此如果没有二极管156,则充电器检测电路154将检测到来自电池组
16的电压,而错误地确定连接了充电器20。也就是说,设置二极管156,以防止这种错误的确定。此外,当将充电适配器70从充电器20卸下时,二极管156确保充电输入端子74之间的电压即时返回到零,而不受来自第一电池组18的电压影响。因此,当用户将电动工具
12从充电器20卸下时,充电器检测电路154立即检测到该情形的改变。其结果是,适配器控制器146、工具控制器130和电池控制器112可以快速地从充电操作切换为放电操作,从而用户可以即时开始使用电动工具12。
[0098] 接下来,参考图7B,说明充电器20的代表性电路配置。该对充电输出端子60设置在充电器主体22上,并且在电池接口30上设置一对电力输入端子172。该对电力输入端子172电连接到第二电池组28,并且接收从第二电池组28放电的电流(电力)。该对电力输入端子172经由半导体开关162(例如FET)和DC/DC变换器170连接到该对充电输出端子
60。DC/DC变换器170按照需要降低或者抬升从第二电池组28放电的电流(电力)的电压,然后将该电压从该对充电输出端子60输出到充电适配器70。因为充电器主体22包括DC/DC变换器170,因此第二电池组28的额定电压可以与第一电池组16的额定电压不同。
充电器主体22还包括充电控制器168。充电控制器168可以通信地连接到充电适配器70的适配器控制器146,即可以与适配器控制器146电通信。此外,充电控制器168和适配器控制器146可以在不用用于数据通信的连接线的情况下,通过充电输出端子60和充电输入端子74传送数据。充电控制器168经由驱动电路164连接到半导体开关162的栅极。充电控制器168可以按照需要接通和关断半导体开关162,由此开始和停止充电。工具检测电路166连接到充电控制器168。工具检测电路166通过监视充电输出端子60之间的电压,来检测充电器主体22是否附接到了电动工具12。
[0099] 充电器20的第二电池组28包括多个二次电池单元188和一对电力输出端子182。虽然根据本公开的教导,可以使用电池单元188的各种布置,例如串联和/或并联连接,但是优选该多个二次电池单元188串联连接到该对电力输出端子182。该对电力输出端子182电连接到电池接口30的该对电力输入端子172,并且向电池接口30输出从二次电池单元
188放电的电流(电力)。二次电池单元188中的每一个例如是锂离子单元。第二电池组
28包括监视多个二次电池单元188的电压、温度和电流的单元监视电路186。测量二次电池单元188的温度的温度传感器190和测量二次电池单元188的电流的分流电阻192连接到单元监视电路186。另外,二次电池单元188中的每一个的每个电极也连接到单元监视电路186。第二电池组28还包括电池控制器184。电池控制器184连接到单元监视电路186,并且根据检测到的二次电池单元188的电压、温度和电流,对二次电池单元188的放电进行控制。然而,电池控制器184不直接对二次电池单元188的放电进行控制。代替地,电池控制器184按照需要向充电控制器168输出控制信号,充电控制器168根据该控制信号直接对二次电池单元188的放电进行控制。在这种系统中,不需要在第二电池组28内部设置半导体开关,以将二次电池单元188电断开。
[0100] 现在,参考图8A-图8C、图9A-图9C和图10A-图10C,说明用于将电动工具12附接到充电器主体22的代表性方法。图8A示出紧挨在将电动工具12附接到充电器主体22之前的状态。充电器主体22固定到由用户佩戴的髋部带40,并且电动工具12保持在用户的右手中。(为了清楚起见,未示出用户的身体和右手。)也如图8A所示,当用户降低保持电动工具12的他或她的右手时,在自然或正常位置,电动工具12的握持部13变得基本平,并且电动工具12变为横向地定向。在充电器主体22中,扭力弹簧58使保持构件62保持在其正常位置,使得突出部分66的尖端68被定向为向上(垂直)。这时,如图9A所示,电动工具12的充电适配器70处于与充电器主体22间隔开的位置。此外,充电适配器70的充电输入端子74和充电器主体22的充电输出端子60彼此不接触。另外,如图10A所示,充电适配器70的锁定突出80也被定位为与充电器主体22间隔开。
[0101] 图8B示出紧接在将电动工具12附接到充电器主体22之后的状态。用户可以通过自然地降低保持电动工具12的他或她的右手,将电动工具12附接到充电器主体22。这时,由引导件48引导电动工具12的充电适配器70。如图9B所示,保持构件62的突出部分66由此插入充电适配器70的接收孔72,并且充电适配器70的充电输入端子74与充电器主体22的充电输出端子60接触。由此,充电输入端子74和充电输出端子60电连接,并且开始对第一电池组16充电。电动工具12的充电适配器70仅可以沿一个特定朝向附接到保持构件62的事实,禁止充电输入端子74和充电输出端子60的反向连接。这时,如图10B所示,充电适配器70的锁定突出80被定位在充电器主体22上。然而,锁定突出80仍然不与充电器主体22的锁壁52接触。
[0102] 图8C示出附接到充电器主体22的电动工具12由于其固有重量(即由于重力)而向下旋转的状态。也就是说,如果在电动工具12附接到充电器主体22之后,用户将他或她的手从电动工具12释放,则电动工具12将与保持构件62一起由于其固有重量(重力)而向下旋转。电动工具12的重心移动到垂直地在保持构件62的旋转轴56下面的位置,并且电动工具12的姿态是稳定的。如图9C所示,因为电动工具12的充电适配器70和保持构件62一起旋转,因此即使在电动工具12旋转时,也保持充电输入端子74和充电输出端子60之间的电连接。也就是说,即使在电动工具12挂在保持构件62上时电动工具12摆动,充电也不中断。如图10C所示,电动工具12的向下旋转将锁定突出80定位在充电器主体22的锁壁52的内侧,并且使锁定突出80与锁壁52的内侧接触。因此,充电适配器70不再能够从保持构件62的突出部分66脱落,并且防止电动工具12从充电器主体22脱落。因为锁壁52呈弧形形成,因此即使电动工具12摆动,锁定突出80和锁壁52之间的间隙也不改变(或者锁定突出80和锁壁52保持持续接触)。因此,当电动工具12摆动时,电动工具12不乱撞。
[0103] 上面的说明假设用户的惯用手是右手;然而,因为保持构件62可以沿两个方向旋转,因此惯用手是左手的用户也可以使用本实施例的系统10。在这种情况下,将充电器主体22佩戴在用户身体的左侧,并且将充电适配器70固定到电动工具12的相对侧的侧表面。
[0104] [第二实施例]
[0105] 现在,参考图11,说明第二实施例的电动工具系统。本实施例的系统与第一实施例的系统10的不同之处仅在于充电器主体22的结构。如图11所示,本实施例的充电器主体22是惯用手是右手的用户专用的,保持构件62仅可以沿一个方向旋转。当然,通过利用左右对称,将本实施例的充电器主体22的结构反转,也可以实现惯用手是左手的用户专用的充电器主体。
[0106] [第三实施例]
[0107] 现在,参考图12-图20,说明第三实施例的电动工具系统210。本实施例的系统210与第一实施例的系统10的不同之处在于:系统210包括充电器主体(基座)222和充电适配器270。电动工具12没有变化。另外,虽然未示出,但是电池电源经由电线连接到充电器主体222。本实施例的电路结构也与第一实施例的电路结构基本相同。特别地,注意,电池电源可以使用与上述第一实施例相同的第二电池组28。
[0108] 如图12A和图12B所示,在本实施例的系统210中,具有附接到其的充电适配器270(下面讨论)的电动工具12也可以附接到充电器主体222,并且可以从充电器主体222卸下。在附接到充电器主体222之后,电动工具12由于其固有重量(即通过重力)可以向下旋转。此外,当电动工具12附接到充电器主体222时,电动工具12电连接到充电器主体
222,并且开始对第一电池组16充电。
[0109] 如图13A-图13D和图14所示,充电器主体222包括固定到外壳板244的外壳盖246。带钩242被配置或适配为与髋部带40接合(挂在髋部带40上),并且设置在外壳板
244上。在外壳盖246上设置保持构件262。保持构件262由轴256支撑,并且可以相对于外壳盖246旋转。与第一实施例类似,在外壳盖246和保持构件262之间设置扭力弹簧(未示出)。因此,扭力弹簧将保持构件262驱动向其正常位置(即第一旋转位置)。
[0110] 在保持构件262上设置接收凹槽266,接收凹槽266具有能够接收电动工具12的盘状突出部分272的半圆形形状。因此,保持构件262被配置为接收下面进一步进行讨论的电动工具12的突出部分272,由此保持电动工具12。当保持构件262处于正常(旋转)位置时,接收凹槽266向上(垂直地)打开。相应地,用户可以通过向下移动电动工具12,容易地将电动工具12的突出部分272与充电器主体222的接收凹槽266配对
[0111] 如图13A所示,在充电器主体222上设置充电输出端子260。充电输出端子260被配置或适配为向电动工具12输出充电电流(电力)。当用户将电动工具12附接到充电器主体222时,充电输出端子260电连接到电动工具12。本实施例的充电输出端子260包括由金属制成的一对接触型端子。如图14所示,充电输出端子260被布置在保持构件262的接收凹槽266内部。根据这种配置,充电输出端子260不暴露到外部,由此受保护。
[0112] 充电器主体222还包括引导盖247。引导盖247固定到外壳盖246,并且部分地覆盖保持构件262。引导盖247的上部以V形开槽,其边缘构成引导件248。当用户通过向下降低电动工具12,将电动工具12附接到充电器主体222时,引导件248朝向保持构件262引导电动工具12。
[0113] 在引导盖247中形成狭缝,狭缝从引导件248的下部端开始连续向下延伸。狭缝的左边缘和右边缘构成根据本实施例的锁壁252。锁壁252位于保持构件262的旋转轴256的左右两侧。锁壁252构成本实施例的锁定机构的一部分,并且防止电动工具12从保持构件262脱落。如图15A所示,当保持构件262被布置在其正常位置中或该正常位置处时,保持构件262的接收凹槽266向上(垂直地)打开。在保持构件262上方不存在锁壁252。因此,当保持构件262被布置在其正常位置中或该正常位置处时,电动工具12可以附接到保持构件262,并且可以从保持构件262卸下。此外,如图15B、图15C所示,当保持构件262从正常位置开始沿顺时针方向或者逆时针方向旋转时,保持构件262的接收凹槽266向该侧打开。锁壁252形成在保持构件262的任一侧。相应地,当保持构件262从正常位置开始旋转时,电动工具12不再能从保持构件262脱落。
[0114] 现在,参考图16A、图16B、图17A和图17B,说明本实施例的充电适配器270的代表性配置。充电适配器270可以附接到电动工具12,并且可以从电动工具12卸下。如图17A和图17B所示,充电适配器270包括连接到电线276的连接器282。连接器282可物理地电连接到工具主体14,使得充电适配器270通过电线276电连接到电动工具12(即第一电池组16)。
[0115] 充电适配器270可根据用户的惯用手固定到电动工具12的右侧或者左侧。如上所述,突出部分272形成在充电适配器270中,并且具有盘形状。肋273沿径向延伸,并且被布置在突出部分272的前表面上。突出部分272由轴278支撑。当电动工具12附接到充电器主体222时,突出部分272与保持构件262的接收凹槽266配对。这时,突出部分272的肋273与保持构件262接合,由此将突出部分272以规定旋转角度固定到保持构件262。
[0116] 在突出部分272的后表面272b上设置充电输入端子274。当用户将电动工具12附接到充电器主体22时,充电输入端子74电连接到充电器主体222的充电输出端子260。本实施例的充电输入端子274包括位于突出部分272的后表面272b上的由金属制成的一对接触型端子。在这种情况下,充电输入端子274不暴露到外部,由此受保护。然而,代替地,充电输出端子260和充电输入端子274可以是非接触型(例如无线型)端子,例如,与第一实施例的替代实施例类似,它们可以是电磁感应线圈。
[0117] 如图18A和图18B所示,紧接在将电动工具12附接到充电器主体222之前,扭力弹簧将充电器主体222的保持构件262保持在正常位置。这时,保持构件262的接收凹槽266面朝上。电动工具12的充电适配器270处于与充电器主体222间隔开的位置,并且充电适配器270的充电输入端子274和充电器主体222的充电输出端子260彼此不接触。当用户将电动工具12附接到充电器主体222,并且向下移动电动工具12时,引导件248向保持构件262引导充电适配器270(即电动工具12)。
[0118] 如图19A和图19B所示,当将电动工具12附接到充电器主体222时,充电适配器270的突出部分272与保持构件262的接收凹槽266配对。因此,充电适配器270的充电输入端子274与充电器主体22的充电输出端子260接触。充电输入端子274和充电输出端子260电连接,并且开始对第一电池组16充电。因为突出部分272是圆盘状的,因此即使在用户不太注意电动工具12的位置、朝向等的情况下,突出部分272也可以与保持构件
262的接收凹槽266配对。
[0119] 如图20A、图20B所示,充电适配器270由保持构件262保持,并且由于电动工具12的固有重量(即由于重力)而与电动工具12一起旋转(参考图12B)。保持构件262面向侧面,并且充电适配器270的突出部分272的轴部分272c与锁壁252相对。由此,禁止充电适配器270的突出部分272从保持构件62的接收凹槽266脱落,并且防止电动工具12从充电器主体222脱落。
[0120] [第四实施例]
[0121] 现在,参考图21-图29说明根据第四实施例的电动工具系统。本实施例的系统与第一实施例的系统10的不同之处主要在于:充电器主体322的配置(参考图21、图22A-图22C、图23A-图23C、图24A和图24B)和充电适配器370的配置(参考图25A-图25E)。配置的其它方面基本不变。虽然未示出,但是与在图1所示的第一实施例中相同,电池电源经由电线连接到充电器主体322。另外,本实施例的电路结构与图7A和7B所示的第一实施例的电路结构基本相同。
[0122] 如图21所示,与第一实施例类似,充电器主体(基座)322包括被配置或适配为可拆卸地附接到佩戴在用户的髋部周围的带340(或者与带340接合)的带钩342、外壳板344和外壳盖346。在外壳盖346上设置一对引导件348和一对锁壁352。该对引导件348和该对锁壁352各自沿着它们之间的垂直线镜像对称地形成(参考图23A)。
[0123] 如图21所示,与第一实施例类似,在充电器主体322上设置保持构件(支架)362。保持构件362由轴356支撑,并且可相对于外壳盖346旋转。也就是说,轴356是保持构件
362的旋转轴(即旋转中心)。保持构件362还具有沿保持构件362的旋转轴356的径向延伸的突出部分366。突出部分366的尖端368逐渐缩小。突出部分366被配置或适配为插入固定到电动工具12的充电适配器370,由此将电动工具12附接到充电器主体322。将保持构件362向其正常位置(即第一旋转位置)驱动,使得突出部分366的尖端368被定位为向上(垂直地)。保持构件362被配置或适配为使得其可以从正常位置开始沿一个方向(即顺时针方向)或者另一个方向(即逆时针方向)旋转。在本实施例中,不设置在第一实施例中说明的扭力弹簧58。
[0124] 如图21所示,与第一实施例类似,在充电器主体322上(可枢转地)设置充电输出端子360。充电输出端子360被配置或适配为向电动工具12输出充电电流(电力)。虽然只是本公开的教导的一个非限制性示例,但是充电输出端子360包括布置在保持构件362的突出部分366的两个侧表面上的由金属制成的一对接触型端子(例如参考图22B)。因此,该对充电输出端子360的布置与第一实施例中的布置不同。
[0125] 如图21和图22A-图22C所示,与在第一实施例中不同,在充电器主体322上设置可移动构件384。可移动构件384由保持构件362可滑动地支撑,并且覆盖保持构件362的突出部分366的至少一部分。也就是说,可移动构件384被配置或适配为使得其可以相对于保持构件362滑动。为此,将保持构件362的突出部分366插入可移动构件384的通孔386。可移动构件384能够从覆盖突出部分366的一部分的(顶端或者远端)第一位置(参考图22A),向下移动到暴露突出部分366的上述一部分的第二(底部或者近端)位置(参考图22B)。当可移动构件384处于第一位置时,该对充电输出端子360被可移动构件384遮挡。另一方面,当可移动构件384处于第二位置时,该对充电输出端子360暴露。根据这种配置,当不对电动工具12充电时,保持构件362和充电输出端子360受可移动构件
384保护,这防止保持构件362和充电输出端子360损坏。如图22C所示,可移动构件384可以与保持构件362一起旋转。
[0126] 与在第一实施例中不同,在充电器主体322上设置驱动构件390。驱动构件390可以包括例如压缩弹簧的弹簧或者在将负荷从其移除之后返回到其正常形状或形式的另一回弹弹性材料。驱动构件390由保持构件362支撑。更详细地,如图23C所示,驱动构件390被布置在形成在保持构件362中的凹槽367内部。凹槽367沿着突出部分366沿径向延伸。驱动构件390被定位在可移动构件384和保持构件362之间,并且被配置为不管保持构件362的旋转位置,将可移动构件384驱动向第一位置。
[0127] 如图21所示,可移动构件384还包括向外壳盖346突出的滑动突出388。此外,在外壳盖346中形成或限定中空或凹入部分392,中空部分392接收或容纳可移动构件384的滑动突出388。中空部分392具有横向对称的形状(即其沿着垂直线展示镜像对称性)。如图24B所示,通过使可移动构件384的滑动突出388保持或保留在中空部分392内部,防止可移动构件384从保持构件362脱落。中空部分392的圆周边缘394是滑动表面,滑动突出388靠着或沿着该滑动表面滑动,以跟随保持构件362的旋转。在保持构件362的旋转轴356的径向上从旋转轴356到滑动表面394的距离R(参考图24B)在滑动表面394中的每一个的至少一部分上沿着旋转轴356的圆周方向变化。具体地,距离R在当保持构件
362被布置在正常位置处时,滑动突出388进行接触的部分396处最大,并且随着保持构件
362变得与部分396更加间隔开,距离R减小。
[0128] 根据这种配置,如图24A所示,当没有附接电动工具12,并且保持构件362旋转(沿方向R1)远离正常位置(即远离垂直位置)时,可移动构件384从第一位置移动(沿方向S1)到第二位置。此外,当保持构件362向正常位置旋转(沿方向R2)时,可移动构件384从第二位置移动(沿方向S2)到第一位置。也就是说,保持构件362的旋转运动耦合到(即其影响)可移动构件384的滑动运动。如上面所讨论的,驱动构件390将可移动构件384向第一位置驱动。其结果是,同一驱动构件390还将保持构件362向正常位置驱动。
[0129] 此外,在滑动表面394的垂直最上部分,即在当保持构件362处于正常位置时滑动突出388接触的部分,形成沿旋转轴356的径向凹入的凹入部分396。当保持构件362处于正常位置时,可移动构件384的滑动突出388配合到凹入部分396中。因此,当将电动工具12卸下时,通过滑动突出388和凹入部分396的干涉配合,可以使保持构件362稳定地保持在正常位置。
[0130] 在中空部分392中设置旋转限制构件(例如停止件)398。旋转限制构件398可以附接到中空部分392,并且可以从中空部分392卸下。当旋转限制构件398附接到中空部分392时,限制保持构件362仅沿一个方向从正常位置开始旋转。也就是说,当如图24B所示,旋转限制构件398附接到中空部分392的左侧部分时,仅允许保持构件362沿顺时针方向旋转远离正常位置(参考图23B、图24B)。相反,当旋转限制构件398附接到中空部分392的右侧部分(未示出)时,仅允许保持构件362沿逆时针方向旋转远离正常位置。如果用户的惯用手是右手,因此将充电主体322佩戴在用户的右侧,则应当将旋转限制构件398附接到中空部分392的左侧部分,如图24B所示,从而电动工具12仅在用户的前进方向上可旋转。另一方面,如果用户的惯用手是左手,因此将充电主体322佩戴在用户的左侧,则应当将旋转限制构件398附接到中空部分392的右侧部分。
[0131] 现在,参考图25A-图25E,说明本实施例的充电适配器370的配置。与先前的实施例类似,优选地,充电适配器370被配置为附接到电动工具12以及从电动工具12卸下。如图25A和图25B所示,充电适配器370经由电线376电连接到工具体14。将连接器382连接到电线376的尖端,使得电线376可以相对于工具体14旋转。因此,惯用手是右手的用户可以使用连接器382作为支点来旋转充电适配器370,并且将充电适配器370固定到工具体14的左侧侧表面,使得将充电适配器370定位在工具体14的左侧。此外,惯用手是左手的用户可以使用连接器382作为支点来旋转充电适配器370,并且将连接器382固定到工具体14的右侧侧表面使得充电适配器370被定位在工具体14的右侧。借助于可旋转地支撑电线376的连接器382,可以不管用户将充电适配器370附接到了工具体14的哪个侧表面,而沿着工具体14的侧表面布置电线376。
[0132] 充电适配器370具有接收孔372,接收孔372被配置为例如以小的空隙接收并容纳充电器主体322的突出部分366。在接收孔372内部设置充电输入端子374,充电输入端子374被配置或适配为接收来自充电器20的充电电流(电力)。在一个示例中,本实施例的充电输入端子374包括分别布置在接收孔372的上侧内表面和下侧内表面上(每个表面一个端子)的由金属制成的一对接触型端子。也就是说,该对充电输入端子374的布置是从第一实施例的布置的变形
[0133] 在充电适配器370的外表面上形成或限定锁定突出380。与在第一实施例中相同,锁定机构可以包括该锁定突出380和上述锁壁352。
[0134] 图26A示出紧接在用户将电动工具12附接到充电器主体322之前的状态。这时,如图27A所示,电动工具12的充电适配器370处于与充电器主体322(在充电器主体322上方)间隔开的位置。充电器主体322的可移动构件384处于第一位置,在该位置处,其遮挡充电输出端子360。另外,如图28A所示,充电适配器370的锁定突出380也处于与充电器主体322(在充电器主体322上方)间隔开的位置。此外,如图29A所示,可移动构件384的滑动突出388干涉配合在滑动表面394的顶部限定的凹入部分396中,从而使保持构件362保持在正常位置。
[0135] 图26B示出紧接在将电动工具12附接到充电器主体322之后的状态。这时,如图27B所示,保持构件362的突出部分366插入充电适配器370的接收孔372,并且充电适配器370的充电输入端子374与充电器主体322的充电输出端子360接触,从而可以开始充电操作。可移动构件384被充电适配器370向下推动,并且移动到了其第二位置。当可移动构件384移动到第二位置时,可移动构件384的通孔386的内表面的至少一部分擦拭或刮擦充电输出端子360的表面。因此,移开并且去除粘附到充电输出端子360的任何异物。
如图28B所示,充电适配器370的锁定突出380仍然不与充电器主体322的锁壁352接触。
如图29B所示,借助于移动到第二位置的可移动构件384,可移动构件384的滑动突出388从滑动表面394的凹入部分396分离。其结果是,保持构件362变得可旋转。
[0136] 图26C示出附接到充电器主体322的电动工具12由于其固有重量(即由于重力)而向下旋转的状态。这时,如图27C所示,充电适配器370和保持构件362一起旋转,因此保持充电输入端子374和充电输出端子360之间的电连接。即,充电操作不因为电动工具12的旋转而中断。如图28C所示,借助于电动工具12的旋转,充电适配器370的锁定突出
380与充电器主体322的锁壁352的内侧接触。因此,电动工具12被锁定在充电器主体322中,从而其不会掉落。这时,如图29C所示,可移动构件384的滑动突出388与充电器主体
322的滑动表面394间隔开。相应地,滑动突出388不妨碍保持构件362和电动工具12的旋转。
[0137] 为了将电动工具12从充电器主体322卸下,简单地将上述过程反转。更具体地,(惯用手是右手的)用户沿逆时针方向(即从图26C所示的位置到图26B所示的位置),旋转悬挂在充电器主体322上的电动工具12。随后,从充电器主体322向上(即从图26B所示的位置到图26A所示的位置)拔出或撤出电动工具12。在图26B所示的状态,驱动构件390将电动工具12与可移动构件384一起向上驱动。也就是说,驱动构件390沿使电动工具12从保持构件362卸下的方向,驱动附接到保持构件362的电动工具12,由此提供辅助用户的抬起移动的力。其结果是,与在驱动构件390不提供该电动工具移除辅助力的情况下相比,用户可以更容易地(即在对电动工具12施加更小的抬起力的情况下)将电动工具
12从充电器主体322卸下。因此,在本实施例中,采用如下配置:同一驱动构件390将可移动构件384向第一位置驱动,并将保持构件362向正常位置驱动,并且驱动沿卸下电动工具
12的方向。
[0138] 虽然在上述代表性实施例中,作为与电池接口30物理地分离、但是可电连接示出并描述了充电器主体22、222、322,但是当然,这些部件也可以被设计为在其间无接缝地物理连接。另外,虽然在这些代表性实施例中,提供单独的充电适配器70、270、370,用于向电池组16传导充电电流,但是当然,可以代而将充电输入端子直接附在电池组16上或中,由此消除了对单独的充电适配器的需要。
[0139] 上面,参考附图,详细描述了本发明的代表性、非限制性示例。该详细描述仅旨在教导本领域技术人员用于实施本公开的教导的优选方面的其它细节,而不旨在限制本发明的范围。此外,可以单独或者与其它特征和教导结合,使用上面公开的附加特征和教导中的每一个,以提供改进的便携式充电器、电动工具、电动工具系统以及制造并使用它们的方法。
[0140] 此外,在下面的详细描述中公开的特征和步骤的组合,在最广泛的意义上对于实施本发明可能不是必须的,代而教导这些组合,以仅特别对本发明的代表性示例进行描述。此外,可以以没有具体明确列举的方式,组合上述代表性示例的各个特征以及下面的各个独立和从属权利要求,以提供本公开的教导的另外有用的实施例。
[0141] 为了进行原始撰写的公开,并且为了限制要求保护的主题,旨在独立于实施例和/或权利要求中的特征的组合,单独并彼此独立地公开在说明书和/或权利要求中公开的所有特征。另外,为了进行原始撰写的公开,并且为了限制要求保护的主体,实体组的所有值范围或指示旨在公开每个可能的中间值或中间实体。
[0142] 这里公开的其它实施例包括、但不限于:
[0143] 1.一种手持电动工具系统,包括:
[0144] 手持电动工具,包括:电机(例如马达或螺线管),被配置或适配为驱动工具;第一电池组,被配置或适配为向所述电机提供驱动电流;以及充电输入端子,被配置为接收用于对所述第一电池组进行充电的充电电力;以及
[0145] 充电器,包括:充电器主体,被配置或适配为佩戴在用户的身体上;保持构件,设置在所述充电器主体上,并且被配置或适配为可附接/可拆卸地保持所述电动工具;以及充电输出端子,被配置为当所述电动工具由所述保持构件支撑时,电连接到所述充电输入端子,以及向所述第一电池组输出充电电力。
[0146] 2.根据实施例1所述的电动工具系统,其中:
[0147] 以所述保持构件能够相对于所述充电器主体旋转,并且向第一旋转位置驱动所述保持构件的方式,将所述保持构件支撑在所述充电器主体上,所述保持构件还被配置或适配为:
[0148] 当所述保持构件处于所述第一旋转位置时,所述电动工具能够附接到所述保持构件,并且能够从所述保持构件卸下;以及
[0149] 当所述电动工具附接到所述保持构件时,所述电动工具的重量使所述保持构件能够旋转离开所述第一旋转位置。
[0150] 3.根据实施例2所述的电动工具系统,其中:
[0151] 所述保持构件能够旋转,直到所述电动工具的重心垂直地位于所述保持构件的旋转轴以下。
[0152] 4.根据实施例2或实施例3所述的电动工具系统,其中,所述保持构件被配置或适配为:
[0153] 当所述保持构件旋转离开所述第一旋转位置时,锁定机构防止将所述电动工具从所述保持构件卸下,所述锁定机构被设置在所述电动工具和/或所述充电器上。
[0154] 5.根据实施例4所述的电动工具系统,其中:
[0155] 所述锁定机构具有设置在所述充电器主体上的锁壁;以及
[0156] 所述锁壁被形成或限定在这样的位置:当所述保持构件旋转离开所述第一旋转位置时,所述锁壁与附接到所述保持构件的所述电动工具接触。
[0157] 6.根据实施例5所述的电动工具系统,其中:
[0158] 所述锁壁中的每一个的至少一部分沿关于所述保持构件的旋转轴的圆周方向延伸。
[0159] 7.根据实施例2至6中的任一项所述的电动工具系统,其中,所述保持构件被配置或适配为:
[0160] 当所述电动工具附接到所述保持构件时,不管所述保持构件相对于所述充电器主体的旋转位置如何,保持所述充电输出端子和所述充电输入端子之间的电连接。
[0161] 8.根据实施例7所述的电动工具系统,其中:
[0162] 所述充电输出端子和所述充电输入端子构成接触型连接端子的集合;
[0163] 所述充电输出端子被设置在所述保持构件上;以及
[0164] 当所述电动工具附接到所述保持构件时,所述充电输出端子和所述充电输入端子彼此物理地接触。
[0165] 9.根据实施例7所述的电动工具系统,其中:
[0166] 所述充电输出端子和所述充电输入端子构成非接触型连接端子的集合;以及[0167] 当所述电动工具附接到所述保持构件时,所述充电输出端子和所述充电输入端子彼此足够靠近,以允许进行从所述充电输出端子到所述充电输入端子的无线电力传输。
[0168] 10.根据实施例2至9中的任一项所述的电动工具系统,其中,所述保持构件被配置或适配为:
[0169] 当所述电动工具附接到处于所述第一旋转位置的所述保持构件时所述用户的腕部的姿态接近当用户自然地降低保持所述电动工具的他或她的手时所述用户的腕部的姿态。
[0170] 11.根据实施例1至10中的任一项所述的电动工具系统,其中:
[0171] 所述保持构件的至少一部分与所述充电器主体隔着间隙相对;以及[0172] 所述充电输出端子被布置在所述间隙中。
[0173] 12.根据实施例1至11中的任一项所述的电动工具系统,其中:
[0174] 所述电动工具或者所述保持构件包括突出部分,并且另一个具有被配置或适配为接收所述突出部分的孔、凹槽或者某种其它接收部分。
[0175] 13.根据实施例12所述的电动工具系统,其中:
[0176] 所述突出部分具有尖端变窄的细长板形状;以及
[0177] 所述接收部分具有接收所述细长板形状的接收孔。
[0178] 14.根据实施例12所述的电动工具系统,其中:
[0179] 所述突出部分具有盘形状;以及
[0180] 接收形状部分具有被配置或适配为接收所述盘形状的接收凹槽。
[0181] 15.根据实施例1至14中的任一项所述的电动工具系统,其中:
[0182] 所述充电器还包括电池装置,所述电池装置被配置或适配为向所述充电输出端子提供充电电力。
[0183] 16.根据实施例15所述的电动工具系统,其中:
[0184] 所述电池装置包括:
[0185] 第二电池组,其具有至少一个内部主电池、二次电池或燃料单元;以及[0186] 电池接口,所述第二电池组能够附接到所述电池接口,以及所述第二电池组能够从所述电池接口卸下,所述电池接口电连接到所述充电输出端子。
[0187] 17.根据实施例16所述的电动工具系统,其中:
[0188] 所述第二电池组能够直接附接到所述电动工具,并且被配置或适配为直接向所述电动工具提供驱动电流。
[0189] 18.根据实施例15至17中的任一项所述的电动工具系统,其中:
[0190] 所述充电器主体和所述电池装置能够使用公共带固定到用户的髋部。
[0191] 19.根据实施例15至18中的任一项所述的电动工具系统,其中:
[0192] 所述电池装置具有至少一个二次电池,并且与所述充电器主体一体化地形成,或者内置到所述充电器主体中。
[0193] 20.根据实施例1至19中的任一项所述的电动工具系统,其中:
[0194] 所述电动工具能够仅沿一个特定朝向附接到所述保持构件。
[0195] 21.根据实施例1至20中的任一项所述的电动工具系统,其中:
[0196] 所述充电器主体被配置或适配为被布置在所述用户的身体左侧或右侧。
[0197] 22.根据实施例1至21中的任一项所述的电动工具系统,其中:
[0198] 所述电动工具被配置或适配为使得能够将所述电池组附接到所述电动工具,以及能够将所述电池组从所述电动工具卸下。
[0199] 23.根据实施例1至22中的任一项所述的电动工具系统,其中,从由所述电动工具和所述充电器构成的组中选择的至少一个元件还包括:驱动构件,被配置或适配为沿从所述保持构件卸下所述电动工具的方向,驱动附接到所述保持构件的所述电动工具。
[0200] 24.根据实施例1至23中的任一项所述的电动工具系统,其中:
[0201] 所述充电器还包括可移动构件;以及
[0202] 所述可移动构件被配置或适配为相对于所述保持构件在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之间移动,从而当所述可移动构件被布置在所述第一位置处时,覆盖所述保持构件的至少一部分,以及当所述可移动构件被布置在所述第二位置处时,暴露所述保持构件的至少一部分。
[0203] 25.一种手持电动工具的充电器,包括:
[0204] 充电器主体,被配置或适配为佩戴在用户的身体上;
[0205] 保持构件,被配置或适配为可附接/可拆卸地保持所述电动工具;以及[0206] 充电输出端子,被配置为输出充电电力。
[0207] 26.一种手持电动工具系统,包括:
[0208] 手持电动工具,包括:电机(例如马达或螺线管),被配置或适配为驱动工具;第一电池组,被配置或适配为向所述电机提供驱动电流;以及充电输入端子,被配置或适配为接收用于对所述第一电池组进行充电的充电电力;以及
[0209] 充电器,包括:充电器主体,被配置或适配为安装在用户的身体上;保持构件,设置在所述充电器主体上,并且被配置或适配为可附接/可拆卸地保持所述电动工具;以及充电输出端子,被配置或适配为当所述电动工具由所述保持构件支撑时,电连接到所述充电输入端子,以及向所述第一电池组输出充电电力;
[0210] 其中,
[0211] 从由所述电动工具和所述充电器构成的组中选择的至少一个元件还包括:驱动构件,被配置或适配为沿从所述保持构件卸下所述电动工具的方向,驱动附接到所述保持构件的所述电动工具。
[0212] 27.根据实施例26所述的电动工具系统,其中:
[0213] 所述驱动构件被设置在所述充电器上。
[0214] 28.根据实施例26所述的电动工具系统,其中:
[0215] 所述驱动构件由所述保持构件支撑。
[0216] 29.根据实施例27所述的电动工具系统,其中:
[0217] 所述充电器还包括可移动构件,所述可移动构件被配置或适配为相对于所述保持构件在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之间移动,所述驱动构件将所述可移动构件向所述第一位置驱动,所述可移动构件还被配置或适配为:
[0218] 在所述电动工具附接到所述保持构件时,所述可移动构件从所述第一位置移动到所述第二位置;以及
[0219] 在所述电动工具从所述保持构件卸下时,所述可移动构件从所述第二位置移动到所述第一位置。
[0220] 30.根据实施例29所述的电动工具系统,其中:
[0221] 以使得所述保持构件能够相对于所述充电器主体旋转的方式,支撑所述保持构件,并且所述保持构件被配置或适配为:
[0222] 当所述保持构件被布置在第一旋转位置时,所述电动工具能够附接到所述保持构件,以及能够从所述保持构件卸下;
[0223] 当所述保持构件旋转离开所述第一旋转位置时,所述电动工具不再能从所述保持构件卸下;
[0224] 所述可移动构件被配置或适配为跟随所述保持构件离开所述第一位置的旋转,从所述第一位置移动到所述第二位置,并且所述可移动构件被配置或适配为跟随所述保持构件朝向所述第一位置的旋转,从所述第二位置移动到所述第一位置;以及[0225] 借助于所述驱动构件将所述可移动构件向所述第一位置驱动,将所述保持构件向所述第一旋转位置驱动。
[0226] 31.根据实施例30所述的电动工具系统,其中:
[0227] 所述充电器主体具有滑动表面,所述滑动表面被配置或适配为使得与所述保持构件一起旋转的所述可移动构件能够靠着或者沿着所述滑动表面滑动;以及[0228] 在所述滑动表面的至少一部分上,从所述保持构件的旋转轴到所述滑动表面的距离沿着所述旋转轴的圆周方向变化,使得当所述保持构件被布置在所述第一旋转位置处时,所述距离在所述可移动构件进行接触的部分处最大。
[0229] 32.根据实施例31所述的电动工具系统,其中:
[0230] 当所述保持构件被布置在所述第一旋转位置处时,所述滑动表面在所述可移动构件进行接触的部分处具有凹入部分。
[0231] 33.根据实施例29至32中的任一项所述的电动工具系统,其中:
[0232] 当所述可移动构件被布置在所述第一位置处时,所述可移动构件覆盖所述保持构件的至少一部分,并且当所述可移动构件被布置在所述第二位置处时,所述可移动构件暴露所述保持构件的至少一部分。
[0233] 34.根据实施例33所述的电动工具系统,其中:
[0234] 所述充电输出端子被设置在所述保持构件上;以及
[0235] 当所述可移动构件被布置在所述第一位置处时,所述可移动构件覆盖所述充电输出端子,并且当所述可移动构件被布置在所述第二位置处时,所述可移动构件暴露所述充电输出端子。
[0236] 35.根据实施例29至34中的任一项所述的电动工具系统,其中:
[0237] 所述充电器被配置或适配为使得所述保持构件能够沿一个方向或者另一个方向旋转离开所述第一旋转位置。
[0238] 36.根据实施例35所述的电动工具系统,其中:
[0239] 所述充电器还包括:旋转方向限制构件,被配置为将所述保持构件旋转离开所述第一旋转位置的方向选择性地限制为仅所述一个方向或者仅所述另一个方向。
[0240] 37.一种手持电动工具系统,包括:
[0241] 手持电动工具,包括:电机(例如马达或螺线管),被配置或适配为驱动工具;第一电池组,被配置或适配为向所述电机提供驱动电流;以及充电输入端子,被配置为接收用于对所述第一电池组进行充电的充电电流(电力);以及
[0242] 充电器,包括:充电器主体,能够安装在用户的身体上;保持构件,设置在所述充电器主体上,并且被配置或适配为可附接/可拆卸地保持所述电动工具;以及充电输出端子,被配置为电连接由所述保持构件保持的所述电动工具的充电电力输入端子,并且向所述第一电池组输出充电电流(电力);
[0243] 其中,
[0244] 所述充电器还包括可移动构件;以及
[0245] 所述可移动构件被配置或适配为相对于所述保持构件在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之间移动,从而当所述可移动构件被布置在所述第一位置处时,覆盖所述保持构件的至少一部分,并且当所述可移动构件被布置在所述第二位置处时,暴露所述保持构件的至少一部分。
[0246] 38.根据实施例37所述的电动工具系统,其中:
[0247] 所述充电输出端子被设置在所述保持构件上;以及
[0248] 所述可移动构件被配置或适配为当所述可移动构件被布置在所述第一位置处时,覆盖所述充电输出端子,并且当所述可移动构件被布置在所述第二位置处时,暴露所述充电输出端子。
[0249] 39.根据实施例37所述的电动工具系统,其中:
[0250] 所述可移动构件具有擦拭表面,所述擦拭表面被配置或适配为当所述可移动构件在所述第一位置和所述第二位置之间移动时,擦拭所述充电输出端子的各个表面。
[0251] 40.根据实施例37至39中的任一项所述的电动工具系统,其中:
[0252] 所述充电器还包括:驱动构件,被配置或适配为将所述可移动构件向所述第一位置驱动,并且所述可移动构件被配置或适配为:
[0253] 在所述电动工具附接到所述保持构件时,所述可移动构件从所述第一位置移动到所述第二位置;以及
[0254] 在所述电动工具从所述保持构件卸下时,所述可移动构件从所述第二位置移动到所述第一位置。
[0255] 41.一种用于手持电动工具的充电器,包括:
[0256] 电源接口,
[0257] 充电器基座,以及
[0258] 可旋转地支撑在所述充电器基座上的充电支架,所述可旋转充电支架包括电连接到所述电源接口的至少两个充电输出端子。
[0259] 42.根据实施例41所述的充电器,还包括:
[0260] 电连接到所述电源接口的至少一个电池单元,被配置或适配为向所述充电输出端子提供充电电流。
[0261] 43.根据实施例42所述的充电器,其中,所述至少一个电池单元被布置在具有端子的充电器电池组中,所述端子被配置或适配为能够与所述电源接口的相应端子电连接,以及能够与所述相应端子电断开,所述充电器电池组被配置或适配为输出10-40伏之间、更优选为18-36伏之间、甚至更优选为25-36伏之间的电压。
[0262] 44.根据实施例43所述的充电器,其中,所述充电器电池组被配置或适配为输出至少0.7安培、优选为至少1.0安培、更优选为至少3.0安培、甚至更优选为至少10安培的充电电流。
[0263] 45.根据实施例41-45中的任一项所述的充电器,还包括:
[0264] 用于将所述电源接口和所述充电器基座可拆卸地附接到用户的身体的装置。
[0265] 46.根据实施例45所述的充电器,其中,附接装置包括至少一个钩。
[0266] 47.根据实施例45或46所述的充电器,其中,附接装置包括被配置或适配为佩戴在所述用户的身体上的带、吊带或束带。
[0267] 48.根据实施例41-47中的任一项所述的充电器,还包括:驱动构件,被配置或适配为将所述充电支架向第一旋转位置驱动,在所述第一旋转位置处,所述手持电动工具的充电输入端子能够附接到所述可旋转充电支架。
[0268] 49.根据实施例41-48中的任一项所述的充电器,其中,所述可旋转充电支架被配置为通过相对于所述充电器基座旋转所述充电支架离开所述第一旋转位置,来暴露所述充电输出端子。
[0269] 50.根据实施例49所述的充电器,还包括:可移动盖,被配置或适配为当所述充电支架处于所述第一旋转位置时,覆盖所述充电输出端子,而当旋转所述充电支架离开所述第一旋转位置时,露出所述充电输出端子。
[0270] 51.根据实施例50所述的充电器,其中,所述可移动盖可相对于所述充电支架,在覆盖所述充电输出端子的第一位置和露出所述充电输出端子的第二位置之间滑动。
[0271] 52.根据实施例41-51中的任一项所述的充电器,还包括:第一锁定机构,被配置或适配为当所述充电支架未被布置在所述第一旋转位置时,防止所述手持电动工具从所述充电支架卸下,所述手持电动工具能从处于所述第一旋转位置的所述充电支架卸下。
[0272] 53.根据实施例41-52中的任一项所述的充电器,还包括:第二锁定机构,被配置或适配为当所述手持电动工具未被安装在所述充电支架上时,防止所述充电支架旋转离开所述第一旋转位置,其中,所述第二锁定机构被配置为通过将所述手持电动工具的一部分插入所述充电支架或者插在所述充电支架周围而被释放。
[0273] 54.根据实施例41-53中的任一项所述的充电器,还包括:当所述充电支架旋转离开所述第一旋转位置时,用于擦拭所述充电输出端子的表面的装置。
[0274] 55.根据实施例41-54中的任一项所述的充电器,还包括:附接到所述充电器基座的充电控制器(例如至少一个微处理器),所述充电控制器被配置或适配为控制向所述充电输出端子提供的充电电流的电压和/或电流。
[0275] 56.根据实施例41-55中的任一项所述的充电器,其中,所述充电支架能够相对于所述充电器基座枢转至少90度,但是优选小于180度。
[0276] 57.根据实施例41-56中的任一项所述的充电器,还包括:被布置在所述充电器基座上的至少一个引导件,被配置或适配为向所述充电支架引导所述手持电动工具的充电输入端子。
[0277] 58.根据实施例41-57中的任一项所述的充电器,其中,当所述手持电动工具电连接到所述充电支架时,所述手持电动工具能够相对于所述充电器基座自由枢转。
[0278] 60.一种电动工具系统,包括:
[0279] 根据实施例41-58中的任一项所述的充电器,以及
[0280] 手持电动工具,包括:
[0281] 充电输入端子,被配置或适配为电连接到所述充电输出端子,以及[0282] 至少一个电池单元,与所述充电输入端子电连接。
[0283] 61.根据实施例60所述的电动工具系统,其中,所述充电器电池组被配置或适配为存储足以对所述手持电动工具的所述至少一个电池单元完全再充电至少一次,更优选为至少五次,甚至更优选为至少十次的能量
[0284] 62.根据实施例61所述的电动工具系统,其中,所述电动工具还包括充电适配器,所述充电适配器包括所述充电输入端子,所述充电适配器被配置为在所述充电器和所述至少一个电池单元之间传导充电电流。
[0285] 63.根据实施例60-62中的任一项所述的电动工具系统,其中,所述至少一个电池单元被布置在电动工具电池组中,所述电动工具电池组能够物理地附接到所述电动工具的外壳,以及能够物理地从所述外壳卸下。
[0286] 64.根据实施例63所述的电动工具系统,其中,所述充电适配器被配置或适配为物理地附接到电动工具外壳和/或附接到所述电动工具电池组。
[0287] 65.根据实施例63或64所述的电动工具系统,其中,在所述电动工具电池组连接到电动工具外壳时,能够对所述电动工具电池组充电。
[0288] 66.根据实施例60-65中的任一项所述的电动工具系统,其中,所述电动工具是电动起子电钻、电锤起子电钻、电动冲击起子、电动冲击扳手、电动螺丝刀或者电磨机。
[0289] 71.一种用于手持电动工具的充电器,包括:
[0290] 电池组接口,
[0291] 充电器主体,以及
[0292] 可旋转地支撑在所述充电器主体上的保持构件,可旋转保持构件包括电连接到所述电池组接口的至少两个充电输出端子。
[0293] 72.根据实施例71所述的充电器,还包括:
[0294] 电连接到所述电池组接口的至少一个电池单元,被配置或适配为向所述充电输出端子提供充电电流。
[0295] 73.根据实施例72所述的充电器,其中,所述至少一个电池单元被布置在具有端子的充电器电池组中,所述端子被配置或适配为能够与所述电池组接口的相应端子电连接,以及能够与所述相应端子电断开,所述充电器电池组被配置或适配为输出10-40伏之间、更优选为18-36伏之间、甚至更优选为25-36伏之间的电压。
[0296] 74.根据实施例73所述的充电器,其中,所述充电器电池组被配置或适配为输出至少0.7安培、优选为至少1.0安培、更优选为至少3.0安培、甚至更优选为至少10安培的充电电流。
[0297] 75.根据实施例71-75中的任一项所述的充电器,还包括:
[0298] 用于将所述电池组接口和所述充电器主体可拆卸地附接到用户的身体的装置。
[0299] 76.根据实施例75所述的充电器,其中,附接装置包括至少一个钩。
[0300] 77.根据实施例75或76所述的充电器,其中,附接装置包括被配置或适配为佩戴在所述用户的身体上的带、吊带或束带。
[0301] 78.根据实施例71-77中的任一项所述的充电器,还包括:驱动构件,被配置或适配为将所述充电器主体向第一旋转位置驱动,在所述第一旋转位置处,所述手持电动工具的充电输入端子能够附接到所述可旋转保持构件。
[0302] 79.根据实施例71-78中的任一项所述的充电器,其中,所述可旋转保持构件被配置或适配为通过相对于所述充电器主体旋转所述保持构件离开所述第一旋转位置,来暴露所述充电输出端子。
[0303] 80.根据实施例79所述的充电器,还包括:可移动构件,被配置或适配为当所述保持构件处于所述第一旋转位置时,覆盖所述充电输出端子,而当旋转所述保持构件离开所述第一旋转位置时,露出所述充电输出端子。
[0304] 81.根据实施例80所述的充电器,其中,所述可移动构件能够相对于所述保持构件,在覆盖所述充电输出端子的第一位置和露出所述充电输出端子的第二位置之间滑动。
[0305] 82.根据实施例71-81中的任一项所述的充电器,还包括:第一锁定机构,被配置或适配为当所述保持构件未被布置在所述第一旋转位置时,防止所述手持电动工具从所述保持构件卸下,所述手持电动工具能够从处于所述第一旋转位置的所述保持构件卸下。
[0306] 83.根据实施例71-82中的任一项所述的充电器,还包括:第二锁定机构,被配置或适配为当所述手持电动工具未被安装在所述保持构件上时,防止所述保持构件旋转离开所述第一旋转位置,其中,所述第二锁定机构被配置为通过将所述手持电动工具的一部分插入所述保持构件或者插在所述保持构件周围而被释放。
[0307] 84.根据实施例71-83中的任一项所述的充电器,还包括:当所述保持构件旋转离开所述第一旋转位置时,用于擦拭所述充电输出端子的表面的装置。
[0308] 85.根据实施例71-84中的任一项所述的充电器,还包括:附接到所述充电器主体的充电控制器(例如至少一个微处理器),所述充电控制器被配置或适配为控制向所述充电输出端子提供的充电电流的电压和/或电流。
[0309] 86.根据实施例71-85中的任一项所述的充电器,其中,所述保持构件能够相对于所述充电器主体枢转至少90度,但是优选小于180度。
[0310] 87.根据实施例71-86中的任一项所述的充电器,还包括:被布置在所述充电器主体上的至少一个引导件,被配置或适配为向所述保持构件引导所述手持电动工具的充电输入端子。
[0311] 88.根据实施例71-87中的任一项所述的充电器,其中,当所述手持电动工具电连接到所述保持构件时,所述手持电动工具能够相对于所述充电器主体自由枢转。
[0312] 90.一种电动工具系统,包括:
[0313] 根据实施例71-88中的任一项所述的充电器,以及
[0314] 手持电动工具,包括:
[0315] 充电输入端子,被配置或适配为电连接到所述充电输出端子,以及[0316] 至少一个电池单元,与所述充电输入端子电连接。
[0317] 91.根据实施例90所述的电动工具系统,其中,所述充电器电池组被配置或适配为存储足以对所述手持电动工具的所述至少一个电池单元完全再充电至少一次,更优选为至少五次,甚至更优选为至少十次的能量。
[0318] 92.根据实施例91所述的电动工具系统,其中,所述电动工具还包括充电适配器,所述充电适配器包括所述充电输入端子,所述充电适配器被配置为在所述充电器和所述至少一个电池单元之间传导充电电流。
[0319] 93.根据实施例90-92中的任一项所述的电动工具系统,其中,所述至少一个电池单元被布置在电动工具电池组中,所述电动工具电池组能够物理地附接到所述电动工具的外壳,以及能够物理地从所述外壳卸下。
[0320] 94.根据实施例93所述的电动工具系统,其中,所述充电适配器被配置或适配为物理地附接到电动工具外壳和/或附接到所述电动工具电池组。
[0321] 95.根据实施例93或64所述的电动工具系统,其中,在所述电动工具电池组连接到电动工具外壳时,能够对所述电动工具电池组充电。
[0322] 96.根据实施例90-95中的任一项所述的电动工具系统,其中,所述电动工具是电动起子电钻、电锤起子电钻、电动冲击起子、电动冲击扳手、电动螺丝刀或者电磨机。
[0323] [附图标记列表]
[0324] 10、210:系统
[0325] 12:手持电动工具
[0326] 13:握持部
[0327] 14:工具主体
[0328] 16:第一电池组
[0329] 18:工具轴
[0330] 19:触发器
[0331] 20:充电器
[0332] 22、222:充电器主体(基座)
[0333] 24:电线
[0334] 26:电池电源
[0335] 28:第二电池组
[0336] 30:电池接口
[0337] 40:髋部带
[0338] 42、242:带钩
[0339] 44、244:外壳板
[0340] 46、246:外壳盖
[0341] 48、248:引导件
[0342] 50:外壳盖的孔
[0343] 52、252:锁壁
[0344] 54:轴的凸缘
[0345] 56、256:轴
[0346] 58:扭力弹簧
[0347] 60、260:充电输出端子
[0348] 62、262:保持构件
[0349] 64:保持构件的中心孔
[0350] 66:突出部分
[0351] 68:突出部分的尖端
[0352] 70、270:充电适配器
[0353] 72:充电适配器的接收孔
[0354] 74、274:充电输入端子
[0355] 76、276:电线
[0356] 80:充电适配器的锁定突出
[0357] 82、282:连接器
[0358] 102:二次电池单元
[0359] 106:温度传感器
[0360] 108:分流电阻
[0361] 110:单元监视电路
[0362] 112:电池控制器
[0363] 114:电力输出端子
[0364] 122:电力输入端子
[0365] 124:主开关
[0366] 126:马达
[0367] 128:半导体开关
[0368] 130:工具控制器
[0369] 132:适配器连接端子
[0370] 142:工具连接端子
[0371] 144:半导体开关
[0372] 146:适配器控制器
[0373] 152:驱动电路
[0374] 154:充电器检测电路
[0375] 154a:齐纳二极管
[0376] 154b:晶体管
[0377] 156:二极管
[0378] 158:PTC热敏电阻
[0379] 162:半导体开关
[0380] 164:驱动电路
[0381] 166:工具检测电路
[0382] 168:充电控制器
[0383] 170:变换器
[0384] 172:电力输入端子
[0385] 182:电力输出端子
[0386] 184:电池控制器
[0387] 186:单元监视电路
[0388] 188:二次电池单元
[0389] 190:温度传感器
[0390] 192:分流电阻
[0391] 247:引导盖
[0392] 266:接收凹槽
[0393] 272:突出部分
[0394] 273:肋
[0395] 278:轴
[0396] 282:连接器
[0397] 322:充电器主体(基座)
[0398] 340:髋部带
[0399] 342:带钩
[0400] 344:外壳板
[0401] 346:外壳盖
[0402] 348:引导件
[0403] 352:锁壁
[0404] 356:轴
[0405] 360:充电输出端子
[0406] 362:保持构件
[0407] 366:突出部分
[0408] 367:突出部分的凹槽
[0409] 368:突出部分的尖端
[0410] 370:充电适配器
[0411] 372:充电适配器的接收孔
[0412] 374:充电输入端子
[0413] 376:电线
[0414] 380:充电适配器的锁定突出
[0415] 382:连接器
[0416] 384:可移动构件(盖)
[0417] 386:可移动构件的通孔
[0418] 388:可移动构件的滑动突出
[0419] 390:驱动构件
[0420] 392:中空部分
[0421] 394:滑动表面
[0422] 396:滑动表面的凹入部分
[0423] 398:旋转限制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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