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用烟盒

申请号 CN201510954128.6 申请日 2015-12-20 公开(公告)号 CN105455193A 公开(公告)日 2016-04-06
申请人 深圳市合元科技有限公司; 发明人 李永海; 徐中立; 刘明涛;
摘要 本 发明 公开了一种可类似火柴盒式可通过在一个方向上移动露出烟具的 电子 烟用烟盒。本发明采用的实施方案是:一种 电子烟 用烟盒,适于储存电子烟用烟具,包括 外壳 、设于所述外壳内用于储存烟具的储存箱,该外壳相对的前后两侧为开放结构,所述储存箱可在所述外壳内部相对该外壳沿前后方向滑动,且在所述储存箱与外壳之间还设有用于限制该储存箱移动距离的限位装置;所述储存箱可从该外壳的前侧或后侧被拉出以使至少一部分裸露在该外壳的外部,所述限位装置则将该储存箱的另一部分限制于外壳内部。
权利要求

1.一种电子烟用烟盒,适于储存电子烟用烟具,其特征在于:包括外壳、设于所述外壳内用于储存烟具的储存箱,该外壳相对的前后两侧为开放结构,所述储存箱可在所述外壳内部相对该外壳沿前后方向滑动,且在所述储存箱与外壳之间还设有用于限制该储存箱移动距离的限位装置;所述储存箱可从该外壳的前侧或后侧被拉出以使至少一部分裸露在该外壳的外部,所述限位装置则将该储存箱的另一部分限制于所述外壳内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烟盒,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壳与所述储存箱的其中一个上设有滑槽,另一个上设置有凸出的与该滑槽相适配的导轨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烟盒,其特征在于:所述滑槽设置在所述储存箱上,所述导轨设置在所述外壳上。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烟盒,其特征在于:所述滑槽设置在所述外壳上,所述导轨设置在所述储存箱上。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烟盒,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壳与所述储存箱之间还设有使所述储存箱复位的拉簧,所述拉簧使所述储存箱保持在所述外壳内。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烟盒,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壳上设有第一挂钩、所述储存箱上设有第二挂钩,所述拉簧的两端分别连接所述第一挂钩和第二挂钩。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烟盒,其特征在于:所述拉簧的一端连接在该外壳位于前后两侧之间的中间位置上,另一端也连接于该储存箱的前后两侧之间的中间位置上。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烟盒,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装置由限位和限位轨道组成,所述限位块设置在所述外壳上,所述限位轨道设置在所述储存箱上。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烟盒,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装置由限位块和限位轨道组成,所述限位块设置在所述储存箱上,所述限位轨道设置在所述外壳上。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烟盒,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位于储存箱内并用于给烟具充电的供电电源,所述供电电源可作为移动电源给外部的设备供电。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烟盒,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设置于储存箱上的数据接口,所述数据接口用于通过数据线对所述供电电源充放电或者与外部设备进行数据交换。
12.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烟盒,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用于显示数据的显示屏和用于控制该供电电源充放电或者对外数据交换的按键。

说明书全文

电子烟用烟盒

技术领域

[0001] 本发明涉及烟具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用于储存电子烟相关烟具的烟盒。

背景技术

[0002] 烟盒,是指装烟用的盒子,是为了使烟民们携带香烟更方便的产物。同样,在电子烟问世以后,也产生了装电子烟用的特制烟盒。目前市场上常用的电子烟用烟盒,除材料一般采用塑料材料制成外,其形状结构通常跟市场上真烟用纸质烟盒的形状结构类似,即采用盒盖折边翻转的方式进行开启或闭合。翻转开启盒盖后,烟体高出盒体1-2CM,方便香烟的取出。
[0003] 但现有技术中的这种传统烟盒,相对于电子烟这种新鲜事物来说,其结构和外观不够新颖,取烟也不够方便。

发明内容

[0004] 根据现有技术中所存在的不足,本发明所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可类似火柴盒式通过在一个方向上移动露出烟具的电子烟用烟盒。
[0005] 为达到上述发明目的,本发明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电子烟用烟盒,适于储存电子烟用烟具,包括外壳、设于所述外壳内用于储存烟具的储存箱,该外壳相对的前后两侧为开放结构,所述储存箱可在所述外壳内部相对该外壳沿前后方向滑动,且在所述储存箱与外壳之间还设有用于限制该储存箱移动距离的限位装置;所述储存箱可从该外壳的前侧或后侧被拉出以使至少一部分裸露在该外壳的外部,所述限位装置则将该储存箱的另一部分限制于所述外壳内部。
[0006] 进一步地,本技术方案中所述外壳与所述储存箱的其中一个上设有滑槽,另一个上设置有凸出的与该滑槽相适配的导轨
[0007] 进一步地,本技术方案中所述滑槽设置在所述储存箱上,所述导轨设置在所述外壳上。
[0008] 优选地,本技术方案中所述滑槽设置在所述外壳上,所述导轨设置在所述储存箱上。
[0009] 进一步地,本技术方案中所述外壳与所述储存箱之间还设有使所述储存箱复位的拉簧,所述拉簧使所述储存箱保持在所述外壳内。
[0010] 进一步地,本技术方案中所述外壳上设有第一挂钩、所述储存箱上设有第二挂钩,所述拉簧的两端分别连接所述第一挂钩和第二挂钩。
[0011] 进一步地,本技术方案中所述拉簧的一端连接在该外壳位于前后两侧之间的中间位置上,另一端也连接于该储存箱的前后两侧之间的中间位置上。
[0012] 进一步地,本技术方案中所述拉簧的一端连接在该外壳位于前后两侧之间的中间位置上,另一端也连接于该储存箱的前后两侧之间的中间位置上。所述限位装置由限位和限位轨道组成,所述限位块设置在所述外壳上,所述限位轨道设置在所述储存箱上。
[0013] 优选地,本技术方案中所述限位装置由限位块和限位轨道组成,所述限位块设置在所述储存箱上,所述限位轨道设置在所述外壳上。
[0014] 进一步地,本技术方案还包括位于储存箱内并用于给烟具充电的供电电源,所述供电电源可作为移动电源给外部的设备供电。
[0015] 进一步地,本技术方案还包括设置于储存箱上的数据接口,所述数据接口用于通过数据线对所述供电电源充放电或者与外部设备进行数据交换。
[0016] 进一步地,本技术方案还包括用于显示数据的显示屏和用于控制该供电电源充放电或者对外数据交换的按键。
[0017] 本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由于本发明中的电子烟用烟盒中的储存箱可在所述外壳内部相对该外壳沿前后方向滑动,以遮掩所述储存箱或者露出所述储存箱的前半部分或后半部分,所以相比现有技术中的那种盒盖折边翻转开启的方案更有新意,在电子烟用烟盒领域提供了一种新的开盖方式。
[0018] 本发明中的其它有益效果,还将在具体实施例中进一步说明。附图说明
[0019] 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中电子烟用烟盒的立体图;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中电子烟用烟盒的结构剖视图;
图3为图1中下壳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图1中上壳的结构示意图;
图5为储存箱的结构立体图;
图6为露出储存箱状态下的结构立体图;
图7为露出储存箱前部分状态下的结构剖视图;
图8为露出储存箱后部分状态下的结构剖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20] 为了使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方案及有益效果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实施例及附图,对本发明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部分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可用以解释本发明,并不用于限定本发明。
[0021] 如图1、图2、图6、图7、图8所示,本实施例公开了一种电子烟用烟盒100,适于储存电子烟用烟具200。其包括由上壳130和下壳120组合而成的外壳190、设于外壳190内用于储存烟具200的储存箱110,该外壳相对的前后两侧为开放结构,储存箱110沿中心线分成前后两部分,储存箱110可在外壳190内相对该外壳前后方向滑动,以遮掩储存箱110或者露出储存箱110的前半部分或后半部分。储存箱110上还设有供电电源300,供电电源300可作为移动电源给电子烟相关烟具200供电或给外部的设备供电。在露出储存箱110时,以面向用户的部分为前半部分,以背向用户的部分为后半部分。
[0022] 如图2、图3、图5所示,外壳190与储存箱110之间还设有限位装置,限位装置用于限定外壳190相对储存箱110的前后移动距离。限位装置由限位块121和限位轨道113组成,限位块121设置在下壳120上,限位轨道113设置在储存箱110上。在其他实施例中,限位块121还可以设置在储存箱110上,限位轨道113设置在外壳190上。
[0023] 如图2、图4、图5所示,外壳190与储存箱110上设有相适配的滑槽112和导轨133,储存箱110可沿着导轨133相对外壳190滑动。本实施例中,滑槽112设置在储存箱110的两测面,导轨133相对应地设置在外壳190的两内侧面上。在其他实施例中,滑槽112还可以设置在外壳190上,导轨133设置在储存箱110上。
[0024] 如图2、图4、图5所示,外壳190与储存箱110之间还设有使储存箱110复位的拉簧140,拉簧140使储存箱110保持在外壳190内。具体地,外壳190上设有第一挂钩131、储存箱
110上设有第二挂钩116,拉簧140的两端分别连接第一挂钩131和第二挂钩116。第一挂钩
131设置在该外壳190位于前后两侧之间的中间位置上,第二挂钩116设于该储存箱110的前后两侧之间的中间位置上。
[0025] 如图1所示,储存箱110的外表面还设有数据接口111、用于显示数据的显示屏114和用于控制的按键115,数据接口111用于通过数据线电连接外部的电源给电子烟相关烟具200供电或给供电电源300充电或者与外部设备进行数据交换。显示屏114用可以用显示供电电源300的电量,电子烟相关烟具200的充电状态等信息。按键115可以用来控制显示屏
114中的显示信息。
[0026] 以上应用具体个例对本发明的原理及实施方式进行了阐述,应该理解,以上实施方式只是用于帮助理解本发明,而不应理解为对本发明的限制。对于本领域的一般技术人员,依据本发明的思想,对本发明的结构形状或构造所做出的任何微小改进或等效替代,均应包含在其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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