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科用会阴处冲洗气囊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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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号 | CN201710690738.9 | 申请日 | 2017-08-14 | 公开(公告)号 | CN107519011A | 公开(公告)日 | 2017-12-29 |
申请人 | 刘玉华; | 发明人 | 刘玉华; | ||||
摘要 | 本 发明 公开了一种产科用会阴处冲洗气囊盆,所述气囊盆体的外部一侧设置有充气管,所述充气管的端部与充气球连接,所述气囊盆体的顶部设置有海绵圈,所述气囊盆体的底部设置有盆底,所述盆底的中间设置有排 水 孔,所述排水孔处设置有 排水管 ,所述排水管的端部设置有控制 阀 ;本发明结构简单,设计合理,产妇在进行会阴处清洗的时候,可有效避免冲洗水沾染床铺,避免污染,在盆口处设置海绵圈,增加产妇的舒适感,具有使用方便,便于存放的优点。 | ||||||
权利要求 | |||||||
说明书全文 | 产科用会阴处冲洗气囊盆技术领域[0001] 本发明涉及的是医疗用具技术领域,具体的说是一种产科用会阴处冲洗气囊盆。 背景技术[0002] 产妇临床会阴清洗一般采用镊子夹取药棉蘸洗液擦洗会阴部,该方法存在清洗不彻底,产妇不舒服,浪费药棉等不足,为了弥补上述方法的不足,临床也采用喷淋冲洗的方法,即用喷壶反复冲洗会阴部,但是在冲洗时需要在产妇屁股下面铺防水布,并垫大量的卫生巾,以防浸湿了床铺和被褥。 发明内容[0003]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针对现有技术的缺陷和不足,提供一种结构简单,设计合理、使用方便的产科用会阴处冲洗气囊盆,产妇在进行会阴处清洗的时候,可有效避免冲洗水沾染床铺,避免污染,在盆口处设置海绵圈,增加产妇的舒适感。 [0004]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产科用会阴处冲洗气囊盆,包含气囊盆体,所述气囊盆体的外部一侧设置有充气管,所述充气管的端部与充气球连接,所述气囊盆体的顶部设置有海绵圈,所述气囊盆体的底部设置有盆底,所述盆底的中间设置有排水孔,所述排水孔处设置有排水管,所述排水管的端部设置有控制阀。 [0005] 作为本发明的进一步改进,所述排水管采用软管材质,所述排水管的长度为5-8cm。 [0006] 作为本发明的进一步改进,所述气囊盆体外部的另一侧设置有空气阀。 [0007] 本发明在使用的时候,先使气囊盆体处于未充气状态,放到产妇的会阴处,通过握动充气球使气囊盆体的气囊涨开,此后便可进行会阴护理;护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可通过打开排水管上的控制阀随时排出;护理完成后,打开空气阀,将气囊盆体内的空气排出,从产妇的会阴处取出即可。 [0008] 采用上述结构后,本发明的有益效果为:结构简单,设计合理,产妇在进行会阴处清洗的时候,可有效避免冲洗水沾染床铺,避免污染,在盆口处设置海绵圈,增加产妇的舒适感,具有使用方便,便于存放的优点。附图说明 [0009]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0010] 图1是本发明的结构示意图; [0011] 图2是本发明的俯视图; [0012] 图中1.气囊盆体、2.充气管、3.充气球、4.盆底、5.控制阀、6.排水管、7.排水孔、8.海绵圈、9.空气阀。 具体实施方式[0013] 为了使本发明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发明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方式仅用以解释本发明,并不用于限定本发明。 [0014] 参看图1至图2所示,本具体实施方式采用以下技术方案:产科用会阴处冲洗气囊盆,包含气囊盆体1,所述气囊盆体1的外部一侧设置有充气管2,所述充气管2的端部与充气球3连接,所述气囊盆体外部的另一侧设置有空气阀9,所述气囊盆体1的顶部设置有海绵圈8,所述气囊盆体1的底部设置有盆底4,所述盆底4的中间设置有排水孔7,所述排水孔7处设置有排水管6,所述排水管6采用软管材质,所述排水管6的长度为5cm,所述排水管6的端部设置有控制阀5。 [0015] 本具体实施方式的工作原理:在使用的时候,先使气囊盆体1处于未充气状态,放到产妇的会阴处,通过握动充气球3使气囊盆体1的气囊涨开,此后便可进行会阴护理;护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可通过打开排水管6上的控制阀5随时排出;护理完成后,打开空气阀9,将气囊盆体1内的空气排出,从产妇的会阴处取出即可。 [0016] 本具体实施方式结构简单,设计合理,产妇在进行会阴处清洗的时候,可有效避免冲洗水沾染床铺,避免污染,在盆口处设置海绵圈,增加产妇的舒适感,具有使用方便,便于存放的优点。 [0017]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发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发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发明。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发明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0018]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