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电子体重秤校准方法 |
|||||||
申请号 | CN201710650290.8 | 申请日 | 2017-08-02 | 公开(公告)号 | CN107421620A | 公开(公告)日 | 2017-12-01 |
申请人 | 安吉元融仪器仪表检测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张明; | ||||
摘要 | 本 发明 公开了一种 电子 体重秤校准方法,包括如下步骤:(1)将电子体重秤摆放在一 水 平平台上,在摆放时要用 棉 布擦净平台表面和电子体重秤的底面;(2)用棉布擦净电子体重秤的表面,然后打开电子体重秤的 开关 ;(3)取用一量筒,并用量筒量取一定体积的蒸馏水;(4)将装有蒸馏水的量筒水平放置在电子体重秤表面。本发明通过用电子体重秤称重装有一定体积的蒸馏水的量筒 质量 ,并将显示数值与量筒的实际质量进行对比,获得示值误差进而达到校准电子体重秤的作用,本发明的校准方法简单,易实施。 | ||||||
权利要求 | |||||||
说明书全文 | 一种电子体重秤校准方法技术领域[0001] 本发明属于仪器校准技术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电子体重秤校准方法。 背景技术[0002] 电子体重秤是一种智能的体重测量仪器,具有测量精度高、读书方便的优点,然而在长时间未使用时,电子体重秤时会存在一定的误差,这就使得再次使用时必须对电子体重秤进行校准,然而目前的校准方法较复杂。 发明内容[0003] 本发明为了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操作简单的电子体重秤校准方法。 [0004]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以下技术方案:一种电子体重秤校准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0007] (3)取用一量筒,并用量筒量取一定体积的蒸馏水; [0008] (4)将装有蒸馏水的量筒水平放置在电子体重秤表面; [0009] (5)读取电子体重秤上显示的数值; [0010] (6)读取量筒内蒸馏水的体积,并计算蒸馏水的质量; [0011] (7)计算蒸馏水和量筒的质量总和,并与电子体重秤上的显示数值进行对比; [0012] (8)获得示值误差。 [0013] 先用棉布擦净电子体重秤的表面,避免了因表面残留有杂物而影响到测量数值的准确性,进一步提升测试的精确度,将电子体重秤摆放在水平平台上,且用棉布擦净平台的表面和电子体重秤的底面,使得电子体重秤摆放的更水平,进一步提升的测量数值的准确度,用量筒量取一定体积的蒸馏水,且量筒质量已知,由于蒸熟水的密度为标准值,故可根据读取量筒内的体积数值直接计算出蒸馏水的质量,然后将量筒和蒸馏水的总质量与电子体重秤上显示的数值进行对比,就可获得电子体重秤的示值误差,进而达到校准电子体重秤的目的,本发明的校准方法操作简单,易实施。 [0014] 进一步的,所述步骤(6)中读取量筒内蒸馏水体积时,保持视线与液面最低端齐平;实现与液面最低端齐平,使得读取的体积数值更精确,进一步减少了测量误差。 [0015] 综上所述,本发明通过用电子体重秤称重装有一定体积的蒸馏水的量筒质量,并将显示数值与量筒的实际质量进行对比,获得示值误差进而达到校准电子体重秤的作用,本发明的校准方法简单,易实施。 具体实施方式[0016] 为了使本技术领域的人员更好的理解本发明方案,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的描述。 [0017] 实施例一 [0018] 一种电子体重秤校准方法,包括以下步骤:(1)将电子体重秤摆放在一水平平台上,在摆放时要用棉布擦净平台表面和电子体重秤的底面;(2)用棉布擦净电子体重秤的表面,然后打开电子体重秤的开关;(3)取用一量筒,具体的,所述量筒为50ml规格的量筒,质量为150g,并用量筒量取20ml的蒸馏水;(4)将装有蒸馏水的量筒水平放置在电子体重秤表面;(5)读取电子体重秤上显示的数值;(6)读取量筒内蒸馏水的体积,在读取体积数值时,要保证视线与液面最低端齐平,然后根据读取的体积数值计算蒸馏水的质量;(7)计算蒸馏水和量筒的质量总和,并与电子体重秤上的显示数值进行对比;(8)获得示值误差。 [0019] 实施例二 [0020] 一种电子体重秤校准方法,包括以下步骤:(1)将电子体重秤摆放在一水平平台上,在摆放时要用棉布擦净平台表面和电子体重秤的底面;(2)用棉布擦净电子体重秤的表面,然后打开电子体重秤的开关;(3)取用一量筒,具体的,所述量筒为50ml规格的量筒,质量为150g,并用量筒量取10ml的蒸馏水;(4)将装有蒸馏水的量筒水平放置在电子体重秤表面;(5)读取电子体重秤上显示的数值;(6)读取量筒内蒸馏水的体积,在读取体积数值时,要保证视线与液面最低端齐平,然后根据读取的体积数值计算蒸馏水的质量;(7)计算蒸馏水和量筒的质量总和,并与电子体重秤上的显示数值进行对比;(8)获得示值误差。 [0021] 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应当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